耶稣基督之言之行
基督生平研究
J. Dwight Pentecost
著
献给他
“他爱我们
也献给我的妻子
-
前
言大约三十年来,笔者都在教授基督生平的一门课,先是在费城圣经学院,现在是在达拉斯神学院,在这里已有四分之一个世纪。这的确是本人的极有荣誉的特权。这一直是改变生命的经历,因为一个人广泛地研究福音书而不被其中所展现之人所改变是不可能的。那些致力于研究耶稣基督的人无法不被他所吸引。本书作者因有这样的研究机会且可能将研究结果与众多学生分享而深有感恩之情。对本人所研究的结果所产生的反应又激励我遵众人所愿将此材料落笔于文字。
在本人的早期教学中,本人对基督生平的研究是遵循按地理范围研究的方式。很明显,这种方式没有显示出福音书的主题,耶稣基督是作为所应许的弥赛亚将自己展现给以色列国的,他也赐给其国民所应许的他要在其中凭和平与公义掌权的国度。从地理范围划分他的生平并没有发展这样的主题。
对一个从字面的意义来研究无误的圣经的人来说,很明显的事实是,耶稣基督是作为以色列国的弥赛亚展现给她的。通过他的所言所行,耶稣证实了这事实,他也将在圣约中所应许的国度摆在他们面前。他们对此作了考虑,因为领袖们的反对而拒绝了。基督宣告了对这国民的审判,并从公开的事工转入预备所选之人来继续他死与复活后的事工。国民的拒绝导致了他的死,通过这死成就了对罪人的救恩,但他的复活表明了他所摆在他们面前所应的国度是真实的。本书所要发展正是这个主题。尽管有许多的有关基督生平的书,这些书一个人一生都不能读完,但没有一本是按照这个主题所写,
在考虑福音书的记载时,笔者没有试图一节一节地解释每一个事件,而是尽力追溯对主耶稣基督其人及其工作的展现,显明每一单个的事件对整个主题的关系。
深深感谢达拉斯神学院允许本人撰写此书,也感谢很多的学生所给予的鼓励,感谢
Nancy Miller 小姐 感谢系秘书办公室成员打印本书手稿。笔者承认过去的一些学者的贡献,书引用了他们当中许多人的看见。若无说明,本书所引用经文皆为新国际版本(英文)。本书是为那些意要研究耶稣基督之言行之人所预备。笔者祈祷对耶稣基督之言行的研究会使他们对圣经所讲述的他有更深的认识;也使他们与他有更亲近的同行,他的爱都启示在他的言行中。
对基督生平之事件不间断记载大纲
介绍
§§1-2使徒约翰记载了耶稣基督部分之言行,在他的福音结束时说到
:“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翰福音21:25)。约翰在选择可使他领人归向基督的当时所存的资料中合适的真理时,有一种被那些众多的资料所淹没的感觉,那么当一个人今天从现在的角度与观点追述在福音书中所展现的基督生平的主题时,他岂不是更因摆在他面前巨大的工作而有这种被淹没的感觉吗!我们的图书馆有数十万计的有关耶稣基督之言行的著作,从所有这些著作中进行选择,用一个人一生的时间都是不可能的。人们已经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福音书进行了研究
:历史的角度、地理的角度、分析的角度、解释的角度、评论的角度、灵修的角度、教义的角度及实际应用的角度。尽管如此,令人吃惊的是,对在福音书中所启示的基督本人及对与基督有关的事件的研究还是很少的。Shepard 评论说:基督教是一个历史性信仰,因为它的创建者基督是一个历史人物。在基督教时代的开始,在历史上有一个从下而上地改变其潮流的人物。他生在伯利恒,长在加利利的一个小城拿撒勒,出身于当时在罗马统治之下的一个卑微的犹太人之家。
他在一个犹太人的会堂里接受了基本的训练,会堂是犹太人的孩子从六岁至十二岁学习之场所。尽管加利利人比在犹大地的人享受更多的宗教自由,但各地的犹太人信仰都被在耶路撒冷作头的心地狭隘的犹太拉比们所压制。孩童耶稣没有受过很高文字教育,但对亚兰文、希伯来文的知识及对犹太人的圣经都有很深的根基,他也掌握了希腊文,犹太人的圣经在他以前很多个世纪就已经翻译成了这种语言。在作为一个木匠扶助病弱的约瑟之家的时候,他继续掌握了拉比及先知的知识,对以色列的真信仰深有造诣。在三十岁的时候,他出现在约旦河,要约翰给他施洗,在开始他的事工之后,很快这事工就成了一个信仰运动,并已传至今天成为世界上边界最广的加国度。
与历史人任何一位教师不的耶稣叫人注意他本人而非他的教义。福音书中的基督信仰是一种是在他与他的门徒之间所经历的关系,他的人格是独特的,吸引众多人到他周围。
因此任何合适的对基督生平的研究都应使人主要注意基督其人与他在地上的事工期间自己所参与之事。对基督生平的研究都应清楚地表明,所有基督所作与所说的都是基于他为神永远的儿子和世人的救赎主这事实之上。
需要指出的是,福音书的作者并没有试图要按历史及年代顺序来记述基督的生平,他们没有试图要给我们留下一部基督的传记。这些作者,使用同样的当时所存的资料,是根据他们所要强调的及他们想要展现的基督某一方面的形象,来进行安排与选择的。福音书主题式地展现了基督的生平,因此应把这些书卷看为是互补的,而非矛盾的。在本卷书中,笔者试图要协和在福音书中所记载的材料,以使我们可以按年代来追溯基督生平,这样也可使我们能看到基督其人的展现以及基督生平之主题的发展,这个主题就是向以色列所应许的圣约国度与圣约国民。
这种观点要求
这意味着必须根据事件的发生的历史背景按字面意思来解释圣经。
了解的来源
§
1 路加福音1:1-4路加写信给提阿非罗,通常认为提阿非罗是当时某一个人。然而“提阿非罗”也可指某一类的人,因为这个词的意思是“爱神之人。”路加写道“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
(路加福音1:4)。当时对基督生平他的言行之情况有广泛的传播,信徒已知晓我们的主在世之日所发生之事。路加感觉有必要写本书信,以使人更加确信已被广泛流传相信的有关耶稣的事情,他写本书信的目的不是叫人了解,而是叫人确信。所发生之事是“传道人从起初亲眼所见,又传给我们的”
(路加福音1:2)。这些事都是按犹太人传统口头流传下来。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按肉体是犹太人,有知他生平与他的教导是按犹太人的方式保存下来,这种方式就是口头传讲,其高效性可以由这样一个事实来验证,即拉比文学直到公元五世纪才有笔录,在耶稣降生至少一个世纪之前才出现了Halacha与Haggada,那么在些之前的许多世纪中,洋海一般且不断增多的文学作品都是存在拉比与他们的门徒的记忆中,且是口头代代相传的------拉比们艰辛的工作旨要清晰传讲口头上的律法。“多多培育门徒”是他们的口号,而且他们的门徒也用这种口传的方式被训练背记众多的典章,直至他们可以牢记在心。他们的功课一遍一遍重复进行直到被刻记在他们的记忆中,因此拉比们所使用的指示就是 Mishnah,“重复。”
因此在基督生平中的事件及他的话语都以这种犹太人传播知识方式被广泛传讲,路加也让我们对此注意,说,“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
(路加福音1:1)。“成就的”可翻译为“确定地被相信”或“对其有确信,”我们再一次看到路加所写之事都是被基督信仰界所广泛所接受之事。路加告诉我们,在如此多的口传与笔录的事情中,他觉得有必要经过仔细的查考使相信之人对他们所听到之事有一个确信。口传的传统可以准确传讲事实,但它本身并无权威,笔录可精确记录事实,但若非出于启示,也是没有权威的。路加旨要给读者一个权威性的记录,以使他们确定地相信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使徒行传1:1)毫无疑问,相信之人已经得到教师的指导,大卫史密斯
(David Smith)说:早期的教会中,在故事被写成之前,有一群教师按照拉比学派的方式来专门从事指导信徒,将故事用口传的方式刻入信徒的心中,他们被称为使人重复者(Catechisers),他们的学者被称为重复者(Catechmen),一个表意性的名称,因为这个词的词根意思是用不断重复的方式将某一个事物敲打进一个人的耳中。在当时没有笔录的记载而且信徒要靠口头的指导来获得有关福音历史的知识的情况下,这种方式一种极为必要的。
路加意要将这种口传的有关福音的教导收集起来,以权威性的方式来告诉提阿非罗。路加写作的时间大约是耶稣死后一代人之后,对象就是那些受过流动教师的教导之人,这些流动的教师是根据笔录的记载与口传来教导的,但他们并没有权威性的福音来讲述。
符类福音根据早期信徒的需要而写成的,根据使徒行传,教会完全是犹太人或那些仮依犹太教之人组成的。因此首先是在犹太人中间产生了对耶稣的所言所行权威记载的需要。马太,他自己是一个使徒,满足这个需要,他向犹太人信徒写了马太福音,来教导他们有关以色列的弥赛亚耶稣之事。马太福音记载了耶稣自己的声称,即他是他们这国民的弥赛亚,即是救主也是有主权的神。他记载了国度的真实性、以色列人对此的辩论,以色列对弥赛亚的拒绝及他将国度从他们收回。马太并没有写很多来使不信之人相信耶稣是,而是根据以色列的拒绝向信徒解释了为什么真实要给他们的国度没有在他们中间建成,并解释了国度的进程。
第二个对福音的需要是在罗马人中产生的,在保罗的向外邦人的旅行布道中,到达了亚细亚的罗马行省,将福音带到了罗马世界。他的同伴马可根据这个需要写了以他的名字标名的福音,这他的福音中,他所展现的耶稣是主的仆人。
(耶和华的)“仆人”是对将要来拯救与掌权的旧约弥赛亚的称呼(赛马,49:3,5-7;52:13)。马可与在他以前的马太一样,为我们记载了弥赛亚的出现、对弥赛亚的拒绝、仆人耶稣对神的子民的宣道事工,及仆人耶稣对天上的父的顺服。在希腊人中也产生了对福音的需要,保罗在他的第二次旅行布道中,穿过了希腊世界,因而也有必要来指导希腊人有关主耶稣的生平与事工。这个需要由路加来满足,他写了路加福音,在穿过希腊世界的布道中,他是保罗的同工。路加所展现的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也是对旧约弥赛亚的称呼。路加在他的对神的儿子的展现中记载了所发生的事有关对他其人的争论、人们对他的拒绝,及他最后的死与复活。
路加在对他的福音的介绍中,提到了一些他所仔细的历史研究中所使用的资料。首先他使用了来自于使徒的资料,这些使徒这道的亲眼的见证人与仆人。使徒们得到使命要普天下去宣讲福音
(太阳系8:19-20),这些使徒被告知要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约法三章5:26-27),在使徒行传1:8中又重复了这预言性的使命。使徒们传讲了他们所见到听到的真理,这有关耶稣基督的真理行成于口传的传统中并从使徒传到下一代(参来2:3),路加肯定使用了这已经形成了资料来源。第二,路加告诉我们,他有许多来自于使徒的口传之事的笔录记载,既然马太与马可都写于路加之前,那么就有了路加是否在他的研究中使用了这些福音书这问题。路加似乎暗示他没有,因为正象
Arndt所指出的,那么就有了路加在1:1提到的“好些人”中是否包括马太与马可这问题,答案对本人来说,似乎肯定性的不。头两个福音书作者所展现的会被路加看为是使徒证据的一部分,这些证据是那些起初就一直就作为那道的目睹者与仆人所给出的,而并不是那些众多试图要重述使徒所述之事的人所写的著作。马太本人是使徒,而根据久远无矛盾的资料,马可写到了另外一位使徒彼得所传讲的内容。因此,因为路加鲜明地区别了使徒的证据与其它基于使徒的描述而有的记载,我们不能认为马太与马可是在1:1的“许多人”中。
我们因此断定,马太与马可的福音书被路加看为与其它他可以得到的资料是不同的。
路加还有第三个资料来源
:那些曾经亲眼见过耶稣所行,听过耶稣所教导的见证人,或者那些至少与使徒有过亲身接触之人。Arndt
说道:关于耶稣的生平资料来源,路加有着绝对的优势!
…路加是保罗的同伴,在西4:14与门24节提到过他,是使徒行传“我们”那一部分与使徒行传整卷书的作者,他同样也是我们这卷福音书的作者…据此我们会即刻看到,他处在一个优势的位置上来获得有关耶稣的工作与教导的资料。路加不仅仅曾与保罗在一起过,保罗见过复活的基督,且与最初的使徒与其他的早期的基督徒有过不断的接触,路加自己也见过至少这些使徒中的一个,小雅各(徒21:18),也许见过好几个使徒。我们下面来考虑他与下面这些人的同伴关系:来自于耶路撒冷的马可(参西 4:10-14;门23)、曾经是早期基督教会成员之一的巴拿巴(徒4:36);与西拉,西拉是在与保罗同工之前是耶路撒冷教会的一个先知(徒15:22,27,32);与传福音的腓利(2:18);与先知亚迦布(徒21:10),与“久为门徒的”拿孙(徒21:15)。耶稣生平的最初见证人、与这些见证人有过亲密关系的人,都是路加可称为他朋友与同伴之人。因此他处在一个极其有利的位置来获得有关耶稣的资料。当然有关基督怀胎与出生的情况一定是从马利亚本人而来,但详细情况并不广为人所知,因为“马利亚却把这一切的事存在心里”
(路2:19)。同样,有关约翰的出生的情况也是从以利沙伯而来。这样我们就看到有广泛的资料来从事他的研究,将所需要的事件写入冠以他名的福音书。对路加的前言之概括可如
Arndt下面所述:对这些话的一点分析可以得出下面四点结论:(1)耶稣的早期追随者对他们的主的工作并没有保持沉默,而是将他们所知的使人得祝福的知识传讲给其他人。(2)一些人致力于将早期的见证人所宣讲的笔录于书面。(3)路加决意要将耶稣的所行与教导编集成一部著作。(4)他在作了仔细艰苦的研究,即研究了从一开始所发生的每一件事之后,才写下了他的福音书。(5)他决定将他的资料以合适的顺序展现出来。(6)他的著作旨要使提阿非罗确信他所得到的基督信仰的教导都是真实的。
基督的先存性
§2
约翰福音1:1-18主耶稣的生命并不象其他的人的生命那样开始于出生之时,他事先就存在,来到这个世界上完成一个特定的使命。这是约翰在他的福音书的前言中所介绍给我们的伟大真理,约进以简短的介绍陈述了有关耶稣基督的一些特定事实
:第一,神的儿子在来到这世上之前的先存性,他用这样的话来表达这一事实:“太初有道。”第二,他说到儿子是与父不同的位格:“道与神同在。”介词“与”强调存在两人之间的个之间的关系。第三,儿子的神性也在“道就是神”这话中所确定;儿子的永恒性在“这道太初与神同在”这话中所确定。这是保罗在腓立比书2:5-9中所强调的同样的真理。这化身式的真理也约翰所作的概括中陈述出来:“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4)。那么约翰所展现的是那位永生神的永生的儿子,他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为的是要完成父所交与他的特殊的使命。在他的介绍中,约翰首先提到儿子与父的关系,儿子被提到是“道”,这是一个有关儿子极有启示性的名字。此概念并非起源于约翰,而是一个久远的概念,植根于旧约圣经。因为律法规定不许犹太人滥用他主神的名,启示者被称为是“
Memra”是希伯来语,意思是“话、词、道。”Memra或是道所强调的是神所启示的内容,而非给予启示的神。这个词的概念是由一个叫 Philo的犹太人哲学家发展而来的,他坚持教导的观点是,神是圣洁的,物质是邪恶的,一个圣洁的神是不会创造邪恶的物质的。因此他教导说物质是与神共同永存的,一个圣洁的神是不会与邪恶的东西接触的;所以他看神是完全与被造物相分离的。但Philo也教导说,一定会有一个中介的原理神通过它来与神造物相交往,他称这中介性的原理为“logos”即“理性”或“心智。”然而,约翰即没有接受旧约的概念与没有接受Philo的概念。正如 Shepard所说,约翰将我们带到创造以前(创1:1),并假定了道是一直存在的,与神有亲密的交往和平等的关系,且实质上就是神。他这种对logos 的看法在本质上并不就是 Marcus Aurelius的创生原理,也不是Philo的神的理性与表达之原理,也不就是希伯来的Memra(道,话)(作为耶和华使者的神的显明及对智慧的显明之原理);而是,神的话创造、启示与救赎这样的一种思想。约翰使用了当时表达希腊思想的词汇,但注入了新的内容。他的Logos并不是Philo的半人格化的Logos,而是人格化的Logos,并不是宇宙性的物体而是属灵之存在。他用新的内容发展了柏拉图众多观点;道的永存性、他与神的关系(且又是有分别的)、他的创造活动、他在对人启示与拯救上的功用。Philo的观点摇摆于拟人与人格之间,但约翰赋予Logos 以人格。
因此我们看到,对约翰来说,道是来到世上的一个人来向人启示天父。相对比来讲,犹太人的思想注重于启示,而约翰强调启示者及他要启示的那一位。
向我们显明了道与父的关系之后,约翰在第三节继续表明道与创造的关系,因此道就是创造者。他正面的陈述道,“万物是借着他造的,”然后又后面的陈述道,“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这创造的事实由保罗在哥罗西书
1:16和希伯来的书的作者(1:2)也予以肯定。父是设计者,儿子是创造中的中介代理者,强调的是他的职份及他的人格。既然儿子是创造者,那么他对所有的被造物有合理的权柄,根据诗篇19:1和罗马书1:20,创造是由创造者所设计的,作为神能力的启示。尽管创造的范围有限,但它作为神的启示它是从神而来有关自己的话。约翰下面表明了道与人的关系,他在
4节说为生命的耶稣基督也是所有生命的泉源;每一个生物的生命都是来源于创造者的生命。而且,道就是启示者:“光照在黑暗里”(5节)。在约翰的思想里,光与对神的认识是相等的;黑暗就是没有知识,没有对神的认识。那些神借创造被给予光之人是在黑暗中,保罗在罗马书1:18-23中仔细地追述了人由光到黑暗的过程。有意地背逆借启示而来的光,会导致不断加深的黑暗,直到人完全不认识神。耶稣基督来将这无知驱逐,作为神的他以肉身而来,以使人能看到那启示,从无知走向知识。基督来之前有施洗约翰先来,作为基督的先锋,约翰完成了玛拉基书
3:1中的预言,约翰的使命是预备以色列国迎接那要将神启示给他们的那一位。约翰自己并不是从神而来的启示;他来是介绍要将神启示给他们的那一位。约翰实际上说,黑暗很快要被除掉,在无知中摸索之人会见光以使他们能认识神。这光来到是在人相信了儿子所给的有关父与他们自己的启示的时候,约翰相要我们明白施洗约翰的事工,因为他在福音书在有一个极重要的地位。使徒说施洗约翰并不是光;因此所有那些将约翰作为最终的权威的人都是错置了他们的信心。使徒强调作为光的证人而来,他然后说,将光给每一个人为真光的那一位要来,以此指给了我们认识神的泉源,这泉源就是耶稣基督他自己(9节)。在
10-12节约翰为我们简单地概括了耶稣基督的生平,他首先提到了耶稣基督先存在这事实,他是创造者,“因为世界是借着他造的。”后他提到的道成肉身的事实:“住在我们中间。”然后约翰提到了道成肉身的目的:“他到自己的地方来,”“他自己”的意思也许可以从象诗篇2:6-9这样的段落判定出来,在那里天父应许儿子要他掌管地上的众民万国。相类似的,我们理解撒母尔记下7:16是一个预言,它讲到耶稣基督要生在大卫的谱系,并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掌管大卫的家。的确耶稣基督来到世上为要施行统治。但现在约翰继续指出他自己的人对基督所提到他是弥赛亚,即是他们的救主与主的反应。首先他说道,“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约1:10)。当他说自己是神的儿子时,他们认为他是一个应被处死的亵渎神的骗子。还有,他提到他自己的人没有接待他。那些他向他们启示父并告知他们自己是王的人拒绝了他并将他处死。遵循这样的大纲,福音为我们记载了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实、对基督其人的启示、及对基督其人而起的争论。福音书也记载了对派往以色列人的基督及所应许之国度的拒绝,以色列国这样的拒绝在基督的被钉十字架上达到的高峰。尽管人不信,但福音传播者约翰还是说到,“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神的儿女”是一犹太人所有的词,指圣约之国的成员身份,犹太人将“神的儿女”看为是神国的一部分,他们认为自己是被所接纳的。根据犹太人的观念,肉身生为是犹太人的这事实本身就是足以保证其人对弥赛亚国度的权利,因为神早已与犹太国民立了约。与此相对比的是,约翰说唯一有权柄成为神儿女的人是那些信靠耶稣基督的人。因为从亚伯拉罕传宗而来,犹太人认为他们自己是神的儿女,但是约翰说并不因他们的出身他们就成神的儿女,他们的出身也不能保证他们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反而,他们必须要从神而生。这新生是一个结果,是因为对来向人启示父的道之肉身的相信。约翰在
14-18节描述了道所作启示的本质,这启示要依靠道成肉身,约翰暗含了这意思,他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在旧约中神通过象借异象与梦直接与人讲话和先知传递信息的方式来启示真理;但在基督到来这事上,我们有从一个人而来的启示。为了要向人启示神,道成了肉身,他在地上期间那些与他共同生活之人可以见证他们在独生子身上所启示出来的神。摩西在会幕里(出40:34-38)所见与众祭司在圣殿中(王上8:10-11)所见之同样的荣耀在变化山上启示于耶稣基督其人的身上。主耶稣每日生活中所显出的恩典就是父的恩典;耶稣基督藉他的生活与话语所显明的真理就是父的真理。保罗在歌罗西书2:9说到,“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这里的丰盛指的是在儿子身上启示出来的在父是的丰盛,所以约翰可以说,“从他的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约1:16)。约翰在结束他的前言中强调父通过儿子而来的启示之独特性,神在旧约中也有有关他自己的启示,但正象约翰在
18节所说的,“从来没有见过父。”这仍然是对的,约翰又说,“中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通过这启示,人们才能来认识父,所强调的是他是谁。约翰在这介绍中展现了一位来启示与施行救赎之人,因为他的所是他可能做这样的工作:他是永生神的永生的儿子,是与父同在且与父有分别,创造了万物,因他与父的关系他可以启示父。为启示与救赎,道成肉身是必要的。而且,尽管有人拒绝,那些接受他并要信他的启示的人成为神的儿女。
对王的介绍
§§ 3-27王的来到
§§ 3-191
. 他的族谱§
3 马太福音1:1-17;路加福音3:23b-38因为福音书的记载是与一个人有关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这个人是谁,他从何而来。因此马太与马可在他们的记载中都包含了家谱,马太的福音书是这样开始的
:“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太1:1)。马太在他的介绍中提到亚伯拉罕与大卫的名字,这有很重要的意义。神给了这两个人改变以色列国历史的无条件的永恒之约。在创世记12:2-3,7还有13:14-17,神应许亚伯拉罕赐地给他肉身的后裔作为产业,神会向这些后裔派来祝福他们的一位。在创世记15:18,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又由血约所确定,在这约中神立约要给亚伯拉罕的后裔一片地作为他们永远的产业。这约在创世记17:6-8神向亚伯拉罕,在其他的情形下向亚伯拉罕的后裔以撒与雅各重新确定。在撒母尔记下7:16,神向大卫立约,应许大卫的家、他的国和他的王位将被永远建立,这约在诗篇89:1-4重新被确定。根据此约,大卫的一个子孙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永远治理大卫之家,即大卫的人民或国度。因此,马太要我们注意耶稣基督来完成神向这国民的先祖所立之约这事实。Toussaint
写道:有关声称为弥赛亚之人,一人犹太人要问的主要的问题之一就是,“他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出于大卫之家吗?”
…因为关涉到以色列之王的这个问题是如此重要,且因为它是证明基督的弥赛亚身份一个逻辑出发点,因此马太一开始就写出了耶稣的族谱(1:1-1:17)。直到路加记载完了基督的降生并准备记述耶稣的事工之时,他才写入了他的族谱。马太所展现耶稣为以色列的弥赛亚,马可所展现的耶稣是人子,从但以理的时代起,人子被犹太人认为是弥赛亚的称呼。路加对弥赛亚的展现并不差于马太对弥赛亚的展现,但马太所谈到的是与以色列相关的弥赛亚,而路加所谈到的是与整个人类相关的弥赛亚。根据旧约,弥赛亚不仅仅要统治以色列,也要统管万国,他要即是世人的弥赛亚也是以色列的弥赛亚,那么追循这个主题,路加记述了由人类的始祖亚当到耶稣的家谱。
Fairbairn
对这两处的记载作了对比,他说道:马太记述了耶稣基督的家谱,“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但路加追述更远,使耶稣为“亚当的儿子,亚当是神的儿子。”这个不同意义重大。马太是希伯来人,是在向希伯来人讲话,他所展现的耶稣是弥赛亚,满足弥赛亚的应具备的条件,因此他有资格完成人们对弥赛亚的盼望。但路加是希腊人,所展现的耶稣是与人有弟兄的关系,是神的儿子
…前者所代表的基督是亚伯拉罕子孙的救赎者、大卫后裔的王,要来完成古时的人们的盼望,并实现神治的理想;但后者似乎通过与所有的人都有血缘关系的亚当的谱系展现基督,显明他使每一个人都与神有真实与属灵的亲近关系。这样的话,耶稣对马太来说是弥赛亚,而对路加来说是第二个亚当,是创造者,是新人类的头,扶持着宇宙间各种关系,完成一个宇宙性的工作。Shepard
将这两个家谱作对比如下:马太的家谱是在他的福音书的开头,是在对他生平中其它的事实记载之前,目的是要建立这样的事实,即耶稣出身于希伯来皇室之家;路加是在记述了耶稣的降生和婴孩时期与施洗约翰的事工之后中插入,目的是要引入主的救赎事工。
Scroggie,
对两处的家谱作了详细研究,他的观察如下:马太将家谱中的人分为三部分,每一部分有十四个名字,这可能是很有意义的。马太以一种微隐的方式来强调耶稣是大卫之后裔。在希伯来文中,没有书面的元音,因此大卫的名字要写成
DVD,每一人字母都有数字上的意义,因为希伯来人在计算中使用字母。例如,在他们的系统中,D=4,V=6。因此在大卫名字中的数目是十四。因此马太在三组中的每一组都列举了十四个名字,提醒每一个熟悉希伯来数字学的人耶稣是大卫的后裔,就象他在马太福音1:1中所肯定的那样。Shepard
所观察的还有:在马太所记载的家谱中,那些名字分为三组,每组14个名字,这与国民历史的三部分相对应:从亚伯拉罕到大卫的神治时期,从大卫到巴比伦的王治时期,从被掳到基督的教士政治时期。这样的划分完全与犹太人的传统相符合。
两福音中的名字有不同,马太所列举的名字只有四十一个,犹太人的人传统是将其分为三部分,每部分十四个名字。但马太在两列的名字中都提到大卫,他略去了一些其他的名字,但他只是要表明直接的谱系。与犹太人的习惯相悖的是,他在从多的名字提到四个妇女的名字,其中三个是犯有大罪的,两个是外邦人。马太并不只是简单地记载,而是有目的选择了所记载的名字。这些名字的记载表明基督认同于女性、不同的民族与有罪的人类,他是她(他)们的救主。所记载的男性中一些人也是有名的罪人, 从这里我们看出基督是所有罪人的盼望
…马太将这些名字列入家谱中打击了他犹太人弟兄的骄傲,因为这些假冒为善自以为义之人肯定会拒绝那些些人的,他们当中有的是蒙羞的,有的是背道的和背约的。这些骄傲的法利赛弟兄不久前才拒绝了耶稣并将他钉死,但是他优于先祖,甚至是王室之家的。Scroggie
概括了有关耶稣家谱的三种观点:(1) 峡谷个家谱都给出了约瑟的祖籍;它在马太的记载中是真实的,在路加的记载中是合法。
(2) 马太写出了约瑟合法的后裔为大卫宝座上的继承人,路加写出他的真实的家庭。
(3) 马太写出约瑟真实的祖籍,籍路加写出马利亚真实的祖籍。
对这些观点的讨论不应与耶稣为童贞女所生这一事实相分离。如果两个家谱完全是约瑟的家谱,那么就无法证明马利亚是大卫之后裔,这证明是必要的,因为约瑟并不是耶稣的肉身父亲,婚后他成了他的合法父亲。
我们将会注意到关两个观点使两家谱都成为约瑟的家谱,第三种观点使马太所记载的家谱成为约瑟的家谱,使路加所记载的家谱成为马利亚的家谱。
有好几种解释可使两个家谱都成为约瑟的家谱。一种是
Scroggie的:如果马太之家谱中的第三十八个名字马但与路加之家谱中的第七十一个名字玛塔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我们看到雅各与希利是弟兄。路加告诉我们约瑟是希利的儿子,所以很可能的是马利亚是雅各的女儿。如果假定雅没有儿子而收养了他的侄子与继承人约瑟,那么我们看到马利亚与一个亲戚结了婚,那么她,还有约瑟,祖先同为大卫,约瑟是在所罗门的线上,马利亚是在拿单的线上。
这种观点的一个变体是
Clelland所提出,他认为,两个家谱都是约瑟的,在马太一章中记载的约瑟的父亲遵循利未人的规矩与希利的寡妇结了婚,所生之子就是约瑟,因此一个家谱要表明约瑟实际的祖藉,另一个表明他合法的祖藉。通过利未人的规矩而有的婚姻,约瑟可能有了两个父亲,正如下面所解释的:马但(约瑟的祖父,在所罗门的线上)与麦基(在拿单线上他的祖父)相继与一个以斯帖的女子结婚,前者通过她生了雅各,后者通过她生了希利,所以他们是同母兄弟。希利结婚无子而死,而雅各娶了他的寡妇,生了约瑟,因而约瑟在所罗门线上雅各肉身的儿子,但根据利未人的规定应算是拿单线上希利的儿子。
尽管要看出路加所记载的家谱是约瑟是家谱是麻烦的,且需要猜测,但这种观点在教会历史上还是被很多所持守,因为继承权只能由父亲转到儿子身上,而不能通过而来。然而根据民数记
27章,这种观点似乎站不住脚,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的时候,地在部族孔子家族之间平等分配。西罗非哈的女儿没有产业,因为她们的父亲没有儿子,因此根据他们的请求,父亲的产业可以传给一个女儿,女儿再将其传给她的儿子,条件是她只在族内通婚。如果她与族外之人结婚,那么产业就不能归给她的后裔(民36:6-7)。因此,从旧约中我们看到,母亲可以将她的产业归给她的儿子。那么看来在路加福音中,家谱是通过亚当、、大卫的一个次子拿单到希利,他死时只有一个女儿童贞女马利亚这条线记述的。根据在民数记
27:8中所颁布有关遗传产业的律法,遗产权可以通过马利亚转到他的儿子耶稣身上,因此马利亚象约瑟一样是属于犹大支派的,继而,通过约瑟与马利亚的家谱线交汇于耶稣基督身上。既然在直接的家谱线提到妇女的名字并不是根据犹太人的习惯,尽管这是许可的,所以马利亚丈夫的名字就替代了她的。但根据路加所记载的家谱耶稣对大卫王位的权利很明显是由他母亲而来,也是由他父亲约瑟而来。耶稣通过他父亲的家谱线与他母亲的家谱线有得王位的权利,这事实使他对他是弥赛亚的声称十分有力。似乎很明显的是,提到包括经由拿单与马利亚的家谱
(与从大卫经约瑟而来的家谱相成对照)的原因是与马太在他的家谱中22节提到的约哥尼雅有关,在耶利米书22:30记载对约哥尼雅的咒诅:“耶和华如此说:要写明这人算为无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为他后裔中再无一人得亨通, 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尽管王位被应许永远归给大卫,神说立了并不是约哥尼雅的后裔中之人来完成这一应许,这似乎使得耶稣基督没有资格坐在大卫的王位上,因为他是通过约哥尼雅由大卫而来。然而路加之家谱是经由耶稣的母亲记述由大卫而来的先祖,这样就越过咒诅,因此人不能据对耶哥尼亚的咒诅而对他王位的权利有任何的争辨。我们应注意,在马太在他的家谱中,使用的是“生”,而路加使用的“的儿子。”对马太“生”的可有两种解释,第一个就是它的是以肉身的遗传建立一个实际的父子关系。这种观点的难处是,马太无疑地略去了一些路加有记载的名字,那么“生”不可能指的是实际的父亲关系。还有一种与犹太人用法相一致的观点是,它指的是在家族内遗产的延续。因此,在这里就是一个人按照利未人的遗传律法将他从父亲所得来的遗产转给另处一代人。那么,马太似乎就是在强调基督可拥有王位的权利。
在另一方面,路加使用了“的儿子,”在希腊语中没有女婿这个词,女婿用“的儿子”来表示。路加似乎是在记述肉身的祖先,而非合法的祖先。
尽管约瑟不是耶稣的肉身父亲,但他与耶稣的母亲结婚,因而这将使他从大卫之线上所得产业传归马利亚的儿子。
我们应注意,就象
Shepard所解释的那样:耶稣由童贞女所生这事实在家谱中是确定无疑的,在记载一直到约瑟等诸祖先的时候用的是生这个词(太1:16),但在那里,记述改变,“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这与路加的记载是一致的(3:23),“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按人看来,从遗传来讲,耶稣是约瑟的儿子。但他实际上是神的儿子,由圣灵感孕。
Scroggie
又说到道:耶稣是大卫的后裔是没有人疑问的;他声称为弥赛亚也没有人因怀疑他是否是大卫的后裔而对此有过争论(太12:23;15:22;2030,31;21:9,15)。那些没有接受耶稣为童贞女所生之人会知道耶稣之称是由约瑟之祖先之线所决定,那些接受耶稣为童贞女所生之人一定有某种原因相信马利亚是大卫而来。
至于为什么在马可福音与约翰福音没有家谱,
Shepard说道:马可并没有对家谱表示很大的看重,他所关心的是耶稣生平中的实际结果。罗马的读者认为这是不重要的。耶稣的伟大的作为表明他是神的儿子,那是主要问题。马太描述了希伯来民族中地位以及更广泛的弥赛亚的盼望。约翰所讨论是哲学世界,因而要确定耶稣在宇宙计划中的位置,因此他返回永恒,并表明他与神的联系,与被创造的物质世界的联系,以及与所有的知智世界的联系。尤其对人类来讲,他是创造者与救赎者。路加将他与整个人类相联系,而没有区分种族、性别或社会关系。
因此福音书证明了耶稣在律法与肉身上有权利作为弥赛亚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来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
有趣的是,犹太人很认真地保存家谱的记录,在公元
70年圣殿被毁之前都是保存在其中的。福音书的作者可以得到这些圣殿中的记录,因而可以从其中精确地记述耶稣的家谱。除此以外,在旧约中也有家谱记载,路加在编辑他的家谱的时候除了使用了圣殿记录之外也使用了那些记录。注意到下面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即汉耶稣向以色列展现自己为弥赛亚的时候,他声称为大卫的子孙是没有人疑问的。那些犹太人一定是已经考查了有关记载,看有如此声称之人是否有权利这样声称。如果他们发现在他的遗传上有任何的问题,他们很快就会指责他是假冒之人。尽管这国民拒绝了他,但却并不是因为他不属于大卫之家而无权声称为大卫宝座之王。尽管有两个家谱显明的问题,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下面这个事实,即这两人家谱都毫无置疑地证明了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大卫的后裔,他要将神与以色列所立之伟大的圣约完成的那一位。他是有权利施行救赎且统治的那一位。2
. 他的来临 §§4-11a.
向撒迦利来宣告约真的降生§4
路加福音 1:5-25在展现耶稣为人子之时,路加从马利亚的角度记载了耶稣的降生。这与马太与记载形成鲜明对照,马太从约瑟的角度记载了耶稣的降生。马太记写的是公开的记录,而路加记载了基督降生的个人的性的详细情况。作为一个历史学家,路加将基督的出生的与历史的进程联系了起来,并告诉我们这些事件发生在希律时代。这是死于公元
4世纪的大希律。玛拉基在他的预言中启示了弥赛亚来临之前会有一位先锋来将他介绍给以色列国民。路加的记载开始于这个所预言的先锋奇迹式的出生。在记载中我们先看到是约翰的父母,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这些名字本身就是很有意义的,撒迦利亚的意思是“主记得,”以利沙伯的意思是“神的约。”似乎我们的注意力被引到了“神记念他的约”这样的事。约翰父母的个人的性格引起我们的注意,因为路加记载道,“他们二人在神面前都是义人,遵守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加福音1:6)。在一个受压的国民与已堕落的宗教活动这中,有两个忠心服事神顺服神话语的人,他们象其他有基督降生有关之人一样,等候着以色列的安慰。在些之前,神还没有赐福给他们孩子,既然犹太人极其重视孩子,这一定对他们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我们从记载中看到,尽管以利沙伯不能生育,而且他们两个都已年纪老迈,他们并没有停止祷告,要神赐福给他们一个孩子。这可以从天使所说话看得出来,“你的祈祷已经被听见了”(1:13)。他们在困境面前持续的祷告表明了他们对神的信心。我们还被告知,撒迦利亚属于亚比雅班里的一个祭司,这说明撒迦利亚是在利未支派中亚伦的肉身后裔。
Geikie
说道:从大卫的时期起,也就是说,有一千年之久,犹太人中的祭司就被分为二十四个班,或是“房”、“家”。然而起初的班中只有四个班,大约有一千人在被掳之后从巴比伦归回;但从这些人中又重新组建了二十四个班,与先前的名字一样,为要尽可能长久的使最初的班持续下去。”
Shepard
解释道:撒迦利亚的家在犹大的山地,也许在希伯伦附近,他每年两次上去一个星期参加圣殿的服事工作。从巴比伦回归之后,祭司的服事已经有了很好的组织。当下有两万的祭司,分成二十四个班次。撒迦利亚属于第八个班次的亚比雅班。每个班次服事八天,在安息日则全部参加。服事的人数约为五十人,每一个人职责由掣白石“签”来决定,这样在神的殿里就不会有争竟。献香被认为是最高的职责,在一个人一生中只有一次,由掣签这个最高的任务落到了撒迦利亚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掣签由撒迦利亚来献香。
Shepard写道:这里正是献早祭的时候(上午9点),圣殿厚重的大门被打开,祭司三声号响召集圣城的人们来敬拜,圣殿顶上的祭司标示了这一天敬拜的开始,撒迦利亚的一个助手极其敬畏地清洁了祭坛后就退去了,第二个助手也以敬畏的心将从燔祭中取出的炭火放在祭坛上,敬拜后也退去了。琴声响遍圣殿,撒迦利亚进入至圣所,他被右边有七个枝子的烛灯照亮,手里拿着金香炉,他的左边摆的是陈设饼,在他正前面的祭坛后面是将至圣所分开的帘幕。外面的人们俯伏在安静的敬拜中。撒迦利亚自己在圣殿等候着点燃祭坛上的香,然后他也要屈身敬拜敬畏退出。
就在撒迦利在祭坛前事奉时,天使加百列各他显现。根据犹太人的传统,祭坛的右边是为神所预备的,左边是为天使加百列所预备的。但是天使没有出现在右边,而是出现在为神所预备的左边,。难怪撒迦利亚极其害怕。神从前对摩西过没有人可以看见神还活着,所以撒迦利亚一定是害怕的想自己要死了。但天使平息了他的惧怕,报给他一个喜乐的信息,说道,“撒迦利亚,不要害怕,因为你的祈祷已经被听见了,你的妻子以利沙伯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约翰”
(路1:13)。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已经为得儿子祈求了很久,所以在这时我们可以认定他是在为其它事情祈祷,
Geikie说道:我们不需问象他那样的人祷告的负担是什么,“等待以色列的安慰”,并“寻求救赎。”毫无疑问的,国民的罪、他自己的罪与他家里人的罪会被赦免;耶和华会接受代替他们要被献烧在祭坛上的羔羊的赎罪祭;以色列长久的盼望,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很快就会来到。
加百列向撒迦利亚作出了特定的应许,第一个与这对孤独夫妇要出生的孩子有关,他要给他起名叫约翰,约翰的意思是“神恩典,”这位先锋要被派往以色列,因为神有恩典。将要作父亲的被应许将有这个儿子所要带来的欢喜。这欢喜不仅仅是来自于他可怀抱这婴孩,而更来自于他们的儿子对以色列国民的意义。他会有旧约先知中可能有的最大的特权以色列弥赛亚的引入者。既然撒迦利亚祷告的负担,他会要在他儿子所要作的事上得到喜乐。
加百列表明了约翰的来到会带给以色列国民的喜乐。还有其他象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这样盼望着以色列的救赎并祈祷神的应许的实现。象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一样,他们会因约翰的降生而欢喜。
天使下面提到了约翰的地位
:“他在主面前将要为大”(路1:15),天使后面所说的表明约翰一出生就要被看为是拿细尔人。在旧约中拿细尔人是那些自己分别或被别人分别为圣专门服事神之人,他们分别为圣归给神期间浓酒淡酒都不能喝。作为分别为圣标记,他们不剪他们的头发,约翰一出生就要分别为圣服事神。有关约翰加百列提到了令人惊奇的预言,他说道,“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赋予约翰的事工是如此地重大,以致于要给圣灵的一个特殊的恩赐,使他有能力从事他的事工。这从神而来的恩赐解释了为什么约翰能很快地将很多人带向他所介绍的弥赛亚。他并没有靠自然能力而是靠神赐的能力来行事。加百列说明了他的事工会是有效果的
:“他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神。”从申命记28章我们可清楚的看到一个背逆的国民将要被交在外邦人的手下受管教,以色列已祈求神拯救他们脱离罗马的统治。申命记30章清楚地表明除非背逆的国民认罪,归回他们的神,得到神的赦免,那么就不会有拯救。一个背逆的国民的是需要认悔改的。加百列表明,随着约翰呼求人们归向神,许多人会回应,因此神会成就他的应许,祝福这国民。约翰的事工将会与以利亚的事工十分相似,以利亚是被神所派往一个背逆的一代人,要他们悔改,警告他们要来的审判。约翰的信息相似于以利亚的信息,就象以利亚呼吁余民从背道中归向神,约翰也是要许多人从他们的不信中悔改。约翰的信息打破了神四百年来的沉默,并给以色列国民以新的盼望。
撒迦利亚不能明白神给他的这信息广深的含义,这是可以理解的。他不能明白他怎么会有儿子,更不能明白神如何通过派遣弥赛亚来祝福以色列。所以他问天使,“我凭着什么可知道这事呢?”
(路1:18)按人来讲,他不可能再有儿子了,而且如果神的祝福要在他的儿子出生以后而来,那么这祝福会怎样来呢?天使给撒迦利亚一个迹象,来表明神会给他一个儿子并要派遣弥赛亚来,这迹象就是,他将不能讲话,直到他的儿子出生。在外面的敬拜之人发现撒迦利亚在里面耽搁了。即使撒迦利亚的心迫切地想要告诉众人弥赛亚要来这荣耀的信息,他也无法说,因他的说话的能力被拿走了。撒迦利亚并不是介绍之人,他不是那位将喜乐之泉带给以色列的那一位,而是约翰将要弥赛亚介绍给国民。
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就有了第二个确据表明神要成就他所应许的计划,因为以利沙伯怀孕了。她承认这不是自然而是超自然的,她说道,“主在眷顾我的日子,这样看待我,要把我在人间的羞耻除掉。”
(路1:25)。约翰的出生是神迹式的,他不是为童贞妇所生,然而这出生却需要神奇迹式的工作除去以利沙伯的不育,且要克服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的年纪老迈,使他们有喜乐的盼望,接受神所赐给他们的儿子。b.
向马利亚宣告耶稣的降生§
5 路1:26-38在天使加百列向撒迦利亚报告有关约翰的降生的信息六个月之后,神又派他去报给马利亚有关耶稣降生的消息。马利亚住在加利利的一个小城拿撒勒。
(有关加利利与拿撒勒更多的信息,见索引A. P516-524)加利利人被耶路撒冷的人所看不起,认为他们是次等的人,他们只有偶尔才能来参加圣殿的服事与仪式,因而他们被认为是二等公民。犹太人有一个说法,表达他们对加利利人的看法:“人若想富有,让他去加利利;人若想有智慧,让他去耶路撒冷。”既然犹太人的公会是在耶路撒冷,那么这座城市就被认为是所有知识的泉源。那些没有住在这里的人得不到教师们的智慧,加利利盛产谷物与鱼,是犹太人的主要食物。人若离开耶路撒冷去加利利而变得富有是可能的,住在那里的人被认为是物质主义者,为了物质利益而放弃属灵的特权。拿撒勒尤其是邪恶之地,因为在离此村庄很近的地方罗马人设立了军队的司令部来统管巡行这地。拿撒勒已成了一个军营之城,其中有各种罪恶与恶行。拿撒勒人尤其被其他的犹太人所厌弃,但是加百利正是来到这个地方向已许嫁给名为约瑟之人的一个童贞女显现。
Edersheim
说:在这里有必要回想一下拉比主义:它对神的概念、它对万物至善最终的目的之观点,这些都是在他们的学术形容中所注重之事。然后再想一下他们对加利利的蔑视傲态,不屑与加利利人讲话,对他们来说,加利利人的语言本身就是令他们生厌的;他们完全憎恶这种语言,认为讲这种语言的人是完全无教育之人。我们知晓这些情况为要使我们认识到以色列人的领袖会怎样看待象约瑟与马利亚这样的家庭。
在天使出现的时候马利亚已经许配给约瑟。
Edersheim 是这样描述的:在他们订婚的时候,约瑟与马利亚似乎都十分贫穷从约瑟是一个木匠这个角度来看也许并非如此,因为那时一个行业被认为是宗教性的义务但从在圣殿中奉献耶稣时所献的祭却可以看出他们是贫穷的。因此,可想而知,他们的订婚仪式也是最简单的:在证人面前,或是根据规定的仪式通过口头上的誓言彼此相许,再许诺一点钱,不管这钱的数量有多么少,或是值钱可使用的东西;或是以书面的形式的相许(称为Shitre Erusin ),不会有人们想当然的宴席;这仪式会包括象下面这样的祝福:“赞美你,噢,主我们的神,世界的王,你通过你的诫命使我们成圣,教导我们有关伦理之事,据Chuppah(婚姻-baldachino)与订婚之规禁止已订婚之人而允许已婚之人行夫妻之事,”整个仪式也许会一个仪式所规定的举怀祝福,这怀由订婚之人轮流尝饮。从那时起,马利亚就许配给约瑟要作他的妻子;他们的关系是圣,就好象是他们已经结婚一样。任何形式对它的破坏都被认为是通奸;这婚约也不可解除,除非婚后正常的离婚。然而从订婚到结婚要有几个月的时间。
天使来宣告神给马利亚特殊的祝福,他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路1:28)。这即不是承认马利亚是无罪的,也不是应许对她的完全的赏赐,而是一个宣告,她要从主得到特殊的恩典。
Shepard
说道:加百列的问候,“要欢喜快乐,
蒙大恩的女子,主和你同在了!”已经被外邦人错误地解释为,马利亚是祝福的泉源,她的祝福可以分给众人,“向你欢呼,马利亚,你充满了恩典。”她大蒙恩典超过所有的妇女,只是在她被允许为是主与救主的母亲这事之上。但是福音的记载并没有加给什么后来的基督教所加给她的那些特殊的头衔。这里记载的天使的问候并不保证敬拜马利亚是正当的。数以百万计之人每日所祷告的 “Ave Maria”是没有圣经根据的。尽管我们非常羡慕且敬佩这位为童贞女的母亲,但我们不能以任何方式来向她祷告敬拜她。敬拜马利亚是拜偶像的罪,这位母亲配得我们尊敬,但她儿子才配得我们的敬拜。马利亚对加百列向撒迦利亚所宣告之事一无所知,因此她不知道约翰要宣告弥赛亚的降临。马利亚因天使的问候颇受困扰,她心里害怕,但天使向她讲平安慰藉的话
:“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路1:29),再一次我们注意到马利亚分别归主的地位是从神而来的赏赐。加百利首先宣告了马利亚将要怀孕且要生一个儿子(31节),这个儿子将起名为耶稣。耶稣的意思是“耶和华拯救,”这个名字相当于旧约“约书亚,”约书亚带领以色列出离旷野进入新地与新的生活中。有关马利亚的儿子,天使说道,“人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
(32节),这一位永生神的永生的儿子将要在童贞女的腹中得到一个肉身。有关他的事工,天使说道,“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
(路1:32-33)。值得注意的是,天使使用了三个有重大意义的词“位、”“家”和“国”这些词都在撒母尔记下7:16中对大卫的应许中。这个宣告尽可能清楚地显明了,马利亚的儿子将要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来完成神给大卫的应许,这个应许就是,大卫的一个子孙将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治理掌管大卫的国。耶稣来不仅仅是要作救主,也是要掌权。马利亚以问回应了天使的宣告,“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
(34节),与约瑟有身体的接触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婚期尚有一段时间。马利亚没有认为这个儿子会是她将来与约瑟结婚的结果,因此她向天使要一个解释。这并不是象撒迦利亚对天使的反应那种不信,而是请求天使解释一个这出生是怎样的。天使给了这个解释:“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35节)”。耶稣基督将要由圣灵感孕,他不会有肉身的父亲,因为肉身的父亲会将由亚当而来的本性传给他。没有一个从亚当接受这种本性的人可以作堕落的人类的救赎者。既然基督要作为救主,他必须是没有罪的。他唯一没有罪的方式就是由无罪的神怀孕。因此耶稣基督在马利亚腹中的怀胎不能通过自然而要通过非自然的方式,“至高者创造的能力将要荫庇她,就象神的荣耀在旷野中落于以色列的会幕上一样。”作为圣灵感孕的结果,“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35节),通过童贞女生子的神迹,永生神的永生的儿子来到人间取了完全真实的人的形象,但没有失掉他的神性。他在一个人的身上将神性与人性不可分割地结合起来。神给了马利亚一个确据,尽管她没有先前没有要,天使告诉她,不能生育且年纪老迈的以利沙伯已经怀了一个孩子,已经六个月了。马利亚知道这是超自然的作为,马利亚并没有要证据,但神却给了她来坚固她的信心。
养育弥赛亚的特权与责任并没有不顾马利亚的意愿临到她的身上,但事实神意要做之事展现给她要她有自愿的顺服;马利亚也确实地自愿的顺服了。她说道,“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这话成就在我身上”
(路1:38)。Shepard
写道:在单纯美丽的信心与顺服中,她把自己献给主,作为他的使女,来照他的旨意作任何的事,不管这事使她如何羞愧,被人诽谤,有不佳的名声甚至是死。订婚之后的不忠要受到用石头打死的惩罚,但是如果需要,她宁愿放弃约瑟甚至遭受可怕的被处死。这样的信心确实稀少。
c.
马利亚到犹大地§
6 路1:39-45在天使宣告之后,马利亚立刻了加利利很快地赶到犹大去看望他的以利沙伯。马利亚在天使宣告她怀孕之后也许很迟疑立刻面对约瑟,她也许想要与以利沙伯谈一谈来确定天使所说的以利沙伯怀孕之事。她也许对她的年迈的亲属有一种担心。不管原因是什么,马利亚很快就去了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的家。当一个不速来到并要求进来的时候,里面的人就要问清来人是谁,当马利亚报明自己的时候,路加记载道,“以利沙伯且被圣灵充满”
(路1:41)。在圣灵的掌管之下 ,她成了一个女先知,说出一个预言。她高声喊道,“你在妇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怀的胎也是有福的”(42节)。她认出了神赐给马利亚的特权,她也认识到她马利亚所怀之子的地位。她提到这儿子是称“我主,”这是在诗篇110:1中大卫提到弥赛亚时使用的旧约弥赛亚的称呼。因此,以利沙伯声称马利亚要成为弥赛亚的母亲,这个预言是作为特殊的启示临到以利沙伯的,因为马利亚并没有将加百列启示给她的事实告诉以利沙伯。以利沙伯然后解释了这启示为真实之证据:“因为你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44节)这个跳动并不是自然的胎动,而是约翰对知晓马利亚被神分别为圣的反应。以利沙伯说,“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为主对她所说的话都要应验”(45节),以利沙伯这样称赞马利亚,并非因为她无罪,而是因为她对神的信心。这次的会见,使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确信神确实是在完成他在圣殿中对撒迦利亚的应许。这次会见也使马利亚确信神会成就加百列有关以色列的救主与主要来的应许。d.
马利亚的诗歌§
7 路1:46-56马利亚用赞美与敬拜的话语回应了以利沙伯圣灵引导而宣告的预言。这篇诗歌并不赞美马利亚,而是赞美主,它显明了神要来实现他的圣约中向以色列的应许,将他们从仇敌手中与罪恶之中拯救出来,为这一切他配得赞美。在这首诗歌里马利亚由衷而感的对神的赞美通常被人们根据其拉丁文的头几个词而称为赞美之歌
(Magnificat)。在马利亚的诗歌中有三个强调,(1)她感谢神以这种奇妙的方式顾念她这个以色列卑微的女子(46-50)。(2)她赞美神抵挡高傲自义之人,而帮助穷乏低微之人,就是谦卑的罪人(51-53)。(3)她赞美主神的名,因为主成就了他在弥赛亚预言中向先祖们所应许的诺言(54f)。
马利亚承认神是他的救主
(路1:47),歌中没有迹象表明马利认为她得到这特权是因为她无罪。而是,她知道她不是无罪的;她与神有这样正确的关系是因为她信靠他施行拯救。马利亚一开始宣告了她内心充满了欢喜快乐,主与救主这样的词(46f)广义上指的是神。她承认她是个卑微的使女,她在社会中无名,与她订婚的男子也是个卑微木匠。在那个时期,作为大卫之后裔并不说明有高的社会地位与财富。有关这种观点可参考诗113:7。为此她更加被神的恩所感动,神给了她一个妇女所能得到最高的荣誉,这荣誉将被人记得。但在她的话语中没有丝毫的自义,也没有丝毫的迹象表明她认为配得她所得的荣誉。所有的荣耀都归给名为圣的神,即他本身是圣洁与完美的,因而他的名应受敬畏。参诗111:9。她渴望宣告主是多么伟大的神;因此她又提到他的怜悯这特性,这怜悯显在一切敬畏他确实属他的子民身上。参诗103:17。
旧约已经应许了救主,就是要来拯救他的人民脱离罪恶的弥赛亚。象那么多与基督出生有关的人一样,马利亚也在寻求“以色列的安慰”
(路2:25),也就是说,她在期待着救主。因而她在这个情形下承认了她对神的信心。我们知道马利亚看到了所给她的特权,就是作弥赛亚的母亲,因为她说万代都要称她有福(48)。人们会广泛地承认神给了她特权要她完成特殊的角色,她再一次承认,出现在她身上的这神迹并不是因她自己的好,而是神的作为。耶稣基督神迹式的怀胎及他为童贞女所生显明了以色列大能者的作为(49)。以色列并不配得从神得这祝福,以色列已背离了神。在申命记28章,神警告过如果以色列人行背逆,他们就要受到管教。那里很清楚地记明,最厉害的管教就是将以色列交到外邦人的手中受辖制。以色列背逆了神,在外邦人的统治下生活了许多代。但神在申命记中30章应许说,当人民转归他并承认他们的罪的时候,他也会转而祝福他们。神在以色列人许多代人的不信之后没有将其割除,这表明了他的忍耐与怜悯。马利亚承认了这一点(50节)。她说道神是大能的,他打散骄傲人,他夺去掌权者的王位,升高那些信靠他的人。他给饥饿这人以食物,将财物从恶人手中夺去。神帮助他的仆人以色列。在诗歌的第二部分,马利亚提到她儿子将要做工作。尽管她用的是过去式,但她的表达方式是旧约先知式的,旧给的先知在描述未来的事件的时候通常使用过去时态,以此为宣告所预言之事的确定性,就好象是已经发生之事一样。神将通过弥赛亚把一切的敌人从他们的王位上赶下去,他们的力量与怒气都是无效的,一个新的国度将要被建立,在这国度中,谦卑之人会被升高,饥饿之人会得饱足,受苦之人会得他们所需的一切。旧约章节中的一些词汇出现在这里,如诗141:6;107:9;34:10。马利亚使用了比喻性的语言。在描述属于地上之事的所用的词汇中,提到了不可见的属灵世界的事情。那些被赶散的狂妄有力之人都是基督的敌人,是自义之人,是不义的仆人;那些贫穷、饥饿之人是那些灵里谦卑之人,他们将他们的信心放在神与他的弥赛亚的身上。参八福,太5:3-12;罗14:;17;J 18:36;林后8:9;林前1:4-7。
尽管神完全可以因以色列的背逆除去他们得祝福的地位,但他还是信守他的约,马利亚说道,“他扶助了他的仆人以色列,为要记念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施怜悯直到永远,正如从前对我们列祖所说的话”
(路1:54-55)。马利亚指的是神与亚伯拉罕所坚立的圣约(创12:1-3,7:13:14-17)。神应许过给亚伯拉罕以肉身的后裔,他已经给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一片地作他们的产业。神已经应许要祝福的那一位要临至以色列,通过以色列他会祝福地上的万国。他用血约来证实他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创15),这与亚伯拉罕正式所立之约又重述给以撒、雅各及以色列后来的世代。在这个约中,神保证自己要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在他们自己的弥赛亚之下祝福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这是以色列盼望的基础,它是马利亚盼望弥赛亚来临的基础。她承认,所有神应许给亚伯拉罕及他的后裔的那些祝福将要通过她要生的儿子临到这国民。诗歌的第三部分将临到马利亚身上的祝福的奥秘与旧约的预言联系起来,并说道神在古时向他的子民所作的应许现在就要实现了。神已经开始了这工作;马利亚所看见就好象是它已经成就了一样(54节)。以色列,就是雅各,是代表所有以色列人的名字。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些应许不仅仅指的是对雅各肉身的后裔而言的,也是对在万国中相信之人而言的,所有这些人一起共同组成了属灵的以色列(彼前2:9;罗4:11 )。马利亚在这里所说并没有表明关于受应许之人的范围应大于以色列的子孙。她使用了旧约中的词汇,“正如从前对我们列祖所说的话”应被理解是插入性的话语。
马利亚然后敬拜赞美神,因为她承认基督的降生的神迹是应许之约的实现,是大能的神的实际作为。
e.
约翰的来世§
8 路加福音1:57-80路加简单地记述了约翰降生的事实,他记载了他的降生对他们所居住之处的影响,他们的邻居与亲族听到主已经施行了大怜悯,因而他们与她分享快乐
(57节)。以利沙伯的过去的不孕是为众人所知的;所以人们看出约翰的出生是超自然的是主的作为。朋友与亲族来与这对先前无子的夫妻来一同欢喜。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孩子要在第八天行割礼。在创世记
17章,割礼是亚伯拉罕肉身子孙的命令,它是对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有信心的标记,这标记表明一个人是属于圣约之人中的一员,使一个有权利得到给中的祝福。约翰受了割礼是要使与神的圣约之应许有关系。在这个情形下给一个孩子起名也是犹太人的传统。因为神是如此非同寻常地祝福了撒迦利亚,赐给了他一个儿子,朋友与亲族预期撒迦利亚会按自己的名字给孩子起名,来荣耀神,承认神对善待他。然而事实不该如此。当问及以利沙伯的时候,她说孩子要起名叫约翰。在割礼仪式上的人们不能接受母亲的决定,他们就去问撒加利亚,事实上是他们用的是别的方式而非语言(路1:62),这表明撒迦利亚从天使加百列向他启示之时起即不能听也不能开口讲话。他要一块写字板,别人给了他一块木板,这可能是一块里面被削掉一层然后填上的蜡的木板。撒迦利亚在木板上写上了这样的话,“他的名字是约翰”(63节)。这表明早已经作决定要给孩子起这个名字。实际情形是这样的,因为在路加福音1:13天使已指明了这个孩子要有的名字。Geldenhuys
提到这个名字的意义。因此很自然的是,新的祝福要开始的时候,新的领袖人物要用特殊的有意义的名字来称呼。因此就有了撒迦利亚神记得他的约;以利沙伯神是绝对信实的那一位;约翰神是怜悯的,或神的怜悯的恩赐;最后耶稣神拯救,或神的拯救者。
就在这里,撒迦利亚的舌头被松开了,这时他可以自由讲话,他首先发出了对神的敬拜与赞美,然后他在这个命名仪式上说出了一个由神而来的信息。
撒迦利亚所宣称的在他们心里产生了不解与畏惧,因他明显重复了天使对他所应许的神正在将他的弥赛亚派到他们中间来。他们就将撒迦利亚所宣告给他们的真理在整个犹大地传开。约翰的怀胎与出生的情形,还有神通过撒迦利亚对有关约翰在神计划中的位置的启示,这些都使人们看出约翰是一与众不同之人。因此他们因道,“这个孩子将来要怎么样呢?”
(路1:66)。象以利沙伯三个月以前的情形一样,撒迦利亚这时也被圣灵充满,在神的灵的的引导控制下,他讲出了一个信息,这个信息与先前的先知所讲信息同样的有权威性。撒迦利亚的预言是
68-79节之间。它可分两部分:第一,他讲出一个赞美神计划与性情的信息(68-75)。约翰的出生表明神开始了他救赎他子民的计划,这个救赎在69节提到为拯救。拯救或救赎在旧约中可指的是从罪中将某个拯救出来,或也可指的将国民从外邦人的捆绑中拯救出来。撒迦利亚讲的似乎是神计划中的第二种拯救,因为他在71节中说道神正在“拯救我们脱离仇敌,和一切恨我们之人的手。”当时以色列国民正在受压于罗马之下渴望得到拯救。有关那所应许的拯救,撒迦利亚说,就象神先前听了在埃及受苦的以色列人的呼求,派一位拯救者将他们带出受苦之地进入自由中一样,神也听到了这人民的呼求并正在预备一位将他们人敌人手中拯救出来。撒迦利亚提到这位拯救者将出于大卫之家(69节)。这与神对大卫的应许相合,神曾说过大卫的一儿子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永远治掌大卫之家(撒下7:16)。神因其得敬拜的这个计划是他以色列国民的应许与圣约的外围部分。他提到这应许的成就是要因神所施的怜悯(路1:72)。这国民不配得一个救赎者或是救赎,然而神的怜悯的,他信守他的约。撒迦利亚继续说神记着他的约,就是“他对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路1:73),在这里撒迦利亚指的是在创世记12-13,15,17章中的基本的约,这约是神为以色列的计划的基础,也是以色列盼望弥赛亚到来的基础。撒迦利亚说道,当弥赛亚来到成就神与亚伯拉罕和大卫所立之约的时候,神会拯救他们脱离敌人的手(74)。这是从外邦人的捆绑中拯救出来的应许。但还有,神也要使能“可以终身在他面前,坦然无惧地用圣洁、公义事奉他”(74-75节)。这提到的是在耶利米书31章中的应许,在那里神应许他要赦免他们的罪,洁净他们,给他们一个新心,使他们能在公义中事奉他。这经常被称为新约。以西结书36:24-27扩展了耶利米书31章所提之约。撒迦利亚预望这新约成就,就是被救赎的人民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作为分别为圣的人来用清洁的心服事神。让我们注意,撒迦利亚回记了神在旧约圣经中的应许,撒迦利亚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神通过亚伯拉罕、大卫与耶利米所立的约,就是他要将以色列从敌人手中拯救出来,从罪恶的捆绑中释放出来,以使他们服事他。撒迦利亚这里预言式提到他儿子的位置
(路1:76-77),约翰要成为“至高者的先知”(76节),先知就是神的使者,将神的信息告知给他的人民。这就是约翰要起的作用。象旧约的众先知一样,约翰将神的信息带给他这世代的人,但约翰有一个旧约先知们没有的特权,他们预言了弥赛亚的来临,但约翰是将其本人介绍给这国民。主自己在路7:26-28中提到约翰的事工的时候说道:“你们出去,究竟是要看什么?要看先知吗?我告诉你们,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经上记着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所说的就这个人。我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然而神国里最注的比他还大。”因此我们看到,约翰来是要来完成在玛拉基书3:1中的预言。约翰要向神的子民宣告救恩的信息,这信息不仅仅要带来从外邦人的捆绑中所得到的拯救,也带来从更大的罪的捆绑中得到拯救。这是因为约翰的事工是要“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
(77节)。约翰并不是救主,他的信息不能拯救,他的事工是要介绍那们救赎者,由他来为神的子民施行救赎。“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78节)这话指的是玛拉基书4:2中先知的预言,“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有医治之能。”“公义的日头”是对弥赛亚的称呼,因为就象太阳将光带到黑暗之中一样,属灵的日头也要将光还到属灵的黑暗中。约翰在他的福音的开头介绍耶稣为光。撒迦利来说神在他的怜悯中要将光带到人们的黑暗中,那光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79节)。当光来到时,公义的日头要“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在以赛亚9:6,弥赛亚被称为“和平的君,”而且他的事工之一就是向这国民宣讲和平。有一天他要将一个苦难中的国民带入他和平的统治中。因而撒迦利亚预望,通过先锋约翰所介绍的弥赛亚的来临,整个国民可以从外邦的统压下被拯救出来,个人从罪的捆绑中释放出来。在这部分的结束,有对约真身体与灵里的成长的记载
(1:80),在身体上,他象其他的孩子一样长大,但在灵里的成长却是非同寻常的,路加说他“心灵强壮。”天使曾向撒迦利亚说过,他“从母腹里就被灵对充满了”(路1:15)。这事实很快就显明了,因为他有属灵的能力。还有一个表明约翰“住在旷野,直到他显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既然约翰生在祭司家庭,那么我们可想象他会学习作祭司的。在约翰的时代,一个人学习作祭司不是在党校里,而是象其它的行业一样,通过父亲的传授。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当撒迦利亚接惯例去耶路撒冷行使他祭司的职责的时候,约翰会培他去并在其祭司的事奉中学习。然而路加写道,尽管约翰在耶路撒冷圣殿事奉环境中长大被教导作祭司,但他会却与这一节本可以要做的事相离。约翰在旷野长大,尽管理论上他可以成为一个祭司,但约翰却没有预备作祭司,他从一出生就被分别出来作另外一个服事这个服事是神所呼召的,是他一出生圣灵就赎予他的。f.
向约瑟宣告耶稣的降生§
9 马太福音1:18-25路加所强调的是耶稣为人子,因此他记载了与马利亚有关的事件。马太所强调的是耶稣有继承王位的权利。有关约瑟,
Geikie说道:当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为他们的祝福而欢喜快乐的时候,在他们以南一百英里的拿撒勒村里,一个安静的家里,住着一个叫约瑟的犹太人和一个叫马利亚的单身的女子,她与约瑟已订婚要作他未来的妻子。尽管地位卑微,因为他是木匠,而约翰实际上在他的种族中有最高贵的血统因为他是他的国家先前王的后裔,是大卫与所罗门王位的合法继承人。
马太提到马利亚已经许配给约瑟。有关这种关系,
Geikie说道:马利亚已经许配给约瑟,因此所产生的关系就是相当于民间的婚姻关系,是要有宗教上的仪式的,在马利亚时代的犹太人中,它甚至更是一种实际上的关系。订婚仪式是新娘的家里,在一个棚子里进行,大家都欢喜快乐。它被称为“成圣”,严格的意义上来讲,新娘在这时因而被成圣。为使其合法,新郎在所有的证人面前给所娶定的女子一块钱,或相当于其价值的东西,并这样的说,
“看,你已经与我订婚,”或是在书面写为类似的文字,写上新娘的名字,并以同样的方式交给新娘。订婚仪式通常为双方的父亲安排,若没有父亲,就由母亲安排,或是监护人安排,并要有新娘的兄弟的认同。在早期,口头上的同意,有时要有誓言保证,是很常见的。但在被掳回归之后,落笔于书面成了规矩。尽管订婚就是结婚,而且只有正式的“离婚书”才可解除关系,订婚的女子并不立刻就去她丈夫的家里。为了给她一段准备的时间,使她减轻与朋友分离的的痛苦,或者也许部分是为了使他们得到她在家里的更长一段时间的服事,在最后的仪式之前会有一段时间,也许是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或甚至是一年。
马利亚一从犹大地回来,她怀孕的事实就无法不被约瑟知道了,马利亚明显是告诉了他她已经怀孕了。既然约瑟是个义人,要他与一个他认为已怀上别人的孩子的女子,这是不可想象的,对他来说,唯一的解释就是在她拜访她亲戚期间对他有不忠行为,若这是真的,就表明她是不道德的妇人。约瑟有两个选择,一是公开地指责她,使人用石头将她打死
(申22:13-21),那么她的死就会解除婚约。第二个选择就是休了她,因为马利亚怀孕,就有足够的理由来废止婚约,中止约瑟与马利亚之间已有的关系。但既然约瑟“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相要暗暗地把她休了”(太1:19)。约瑟并没有很快就他的决定采取行动,当他正在思量如何作的时候,主的天使在梦中向他显现,有关马利亚的怀孕给了她一个启示。约瑟被告知“她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20节),这表明约瑟不要怕娶马利亚为妻,因为她仍然是童贞女。不仅仅约瑟得到了圣灵的感孕之事启示,在他顺服将马利来娶来为妻之前,而且天使也向他宣告了马利亚要生一儿子。天使命令约瑟,“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21节)。启示给马利亚的名字在这里也重复给了约瑟,要起这个名字,是“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21节)。“自己的百姓”一定指的是以色列国民,在耶利米书31:31-34中神应许这国民弥赛亚要来赦免人的罪。马太呼请我们的注意向他所宣告的童女生子的神迹已在以赛亚书7:14中向以色列有了预言。在那段上下文中,犹大国正在受到以色列国与叙利亚的威胁,神派以赛亚给犹大的亚哈斯王一个安慰的信息。以赛亚要亚哈斯向神求一个神迹表明神会实现他的应许。然而亚哈斯拒绝允许神给他一个神迹。这并不是亚哈斯相靠神,而是他拒绝允许神显表他的权威与能力。亚哈斯不要顺服于神,因他是一个反叛神之人。然而以赛亚给了亚哈斯一个迹象,这就是童女生子的神迹。这个预言有双重含义。以赛亚书7:14中的“童女”泛指任何一个处于结婚年龄的女子,这预言是要告诉亚哈斯,在一个处于婚龄的女子可以结婚,怀孕,生子并给孩子断奶之前,神会从犹大国清除她的敌人。因此在三年之内亚哈斯会看到神的应许的实现,敌对犹大的联合势力会失败。但这预言却有给亚哈斯这表面的意思更深的含义,因它是一个有关童女生基督的预言。当新约提及这个预言的时候,它所选择的这个词的含义是童女而不是泛指任何一个处于婚龄的女子。当马太写道并解释这个预言的时候,他告诉我们以赛亚心中想到的是圣灵的能力行神迹在马利亚的腹中怀了耶稣。原文中的童女前的定冠词“”表明以赛亚心中想到的是一个童女,就是马利亚自己。天使应许说马利亚要生一个儿子,他的名字要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 1:21),他的名字也以马内利,意思是“神与我们同在”(23节)。因此马太表明了那生于马利亚的人。永生的神的永生的儿子作为与父永远同在的那一位而早就存在了。用他的大能创造宇宙的那一位经马利亚之腹将要以肉身而来。耶稣基督,永恒的那一位通过他的降生而来,自己取了真实完全的人的样式,他将真实的人性与真实的神性在一个人身上永久性结合在一起。这就是给约瑟的启示。约瑟的回应是完全的信心与顺服,他没有要确据,没有要解释,他完全接受了以赛亚有关童女生子的预言就是马利亚的怀孕的解释这事实,而且他顺服了天使的命令“把妻子娶过来”(太1:;24)。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这表明了他极大的克制力(25节)。因此耶稣确是生于童女。Shepard的评论极好:在新约中找不到反对童女生耶稣的证据,在其它的根据上来解释他的生平之难处要大于接受童贞女生子的难处。We are not obliged by the accepting of it to believe in the immaculate conception or in the perpetual virginity of Mary.对“头胎的儿子”最好的解释就是, 马利亚还有其他的孩子,与同约瑟的生的。福音的记载提到其家中的四个兄弟,至少两妹妹。
g.
耶稣的来临§
10 路加福音 2:1-7路加在这里为我们记述了所有前面的开使的启示与圣灵引导的预言所指向之事耶稣基督的降生。
路加想要对他的生平给出一个更加完全记载,因而加上的他美好的家谱、他的出生、对谦卑的犹大地牧羊人的宣告。马太意要将弥赛亚其与古时的预言相联系,所以他给出他自己独特的记述。路加以完美的艺术手法简单记述了降生的情景,并加上神所选择的见证人的见证,这些见证人解释了这事件的普世性的意义。马太对这普世性的意义又加入内容,他介绍了博士的拜访,神带领逃到埃及,返回拿撒勒,这些都是对启示于预言中神的计划的实现。
既然路加是一个认真的历史学家,他记载了基督降生的时间。确定基督的降生的日期有很多的困难。有关基督的降生,
Hoehner写道:公元525年,教皇保罗一世要Scythian的僧侣狄奥尼休斯为西方教会准备一个标准的日历。基督教时代开始于754年1月1日A.U.C.(Anno urbis conditae = [罗马]城的建立),基督的降生日期被认为就在此之前的12月25日。因此在狄奥尼休斯日历上754年A.U.C. 就成了公元1年。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路加福音2:1提到基督是生在该撒亚古士督统治年间(公元前44年三月15日至公元14年9月19日),既然其范围太广,需要作一个限制。为了要确定一个更准确的日期,需要确定两个具体的限度,termini a quo(在时间段上的前限)和ad quem(在时间段上的后限)与此相关,terminus ad quem 是大希律死的时间,terminus a quo是居里扭要民报名上册的时间。
根据马太福音2:1和路加福音1:5,基督的降生是在希律之前。希律是在公元前40年代后期被罗马议会宣称为犹太人的王的。通过Antony与Octavian的任命并借助罗马军队的帮助,他在公元前37年获得了他的统治权。从他被封王时算起他统治了三十七年,从他掌管那地时算起他统治了三十四年。
根据约瑟夫斯,就在希律死之前出现了月蚀,这是约瑟夫斯唯一提到的一次月蚀,它发生在公元前4年三月12/13日。他死后有一次逾越节,节的头一日是在三月12日与四月11日之间。既然他统治的第三十四年是公元前4年尼散月1日(公元前4年三月29日),他死的是日期应是在公元前4年三月29日至四月之间。因为这些原因,基督的出生不可能晚于公元前4年三月/四月。
根据路加福音2:1-5,就在耶稣降生之前有一次报名上册之事,因此基督不可是在报名上册之前出生。报名上册的目的是要在各省征税取得人口资料
…‘这报名上册之事是在居里扭作叙利亚巡抚之前’。路加并不是在区别前一次报名上册与居里扭作巡抚期间的报名上册,而是只是在陈述在耶稣降生时的那次报名上册发生在居里扭作巡抚之前的时间。This gives good sense to the passage at hand. 如前所述,居里扭是在公元6-7年为叙利亚的巡抚,也有可能象Sherwin-White 所说的那样,是在公元前3-4年间。如果这指的是他在公元6-7年的统治,那么这次报名上册就是在他当政之前,在他已经行了约瑟夫斯与路加提到的报名上册之事之时。在另一方面,如果在公元前3-4年间也为巡抚,这解释也是适合的;因为路加提到就在居里扭在公元前3-4年间作叙利亚巡抚之前,在希律掌权之前有一次报名上册之事。报名上册之事的确切日期无法确定,然而我们可以认为报名上册之事是在希律在公元前8/7年在亚古士督面前失宠之后。更确切地说也许是在希律于公元前7年处决他的儿子Alexander 与 Aristobulus之后,当时为王位他的有从其他的儿子所引起的剧烈的争斗,这导致希律在他于公元前7年死去之前三次改变他的遗嘱。希律任命Antipater为唯一的继承人,然后在公元前5年,又写一个新的遗嘱,立Antipas为继承人。最后,在希律死前五天,Antipater被处决,希律写了最后的遗嘱,命亚基佬为整个政权的王。而且,不仅仅在希律的家中有争斗,希律的病也日趋严重,他离世之日已近。在这里种不稳定与希律健康日下的情况下,对亚古士督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合适的时候进行报名上册,以估计希律离世之前的情况。还有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亚古士督十分了解巴勒斯坦的情形,因为每一次希律改变他的遗嘱,每一次想要除掉他的一个儿子的时候,他都要求得皇帝的批准。因此在希律统治期间的最后一两年有一次报名上册之事是说得过去的,也是十分可能的。
这一次标记基督降生的报名上册具体时间很难决定,但它可能是在公元前6-4年间,这期间的后期更可取。这与马太与路加的年代记载都很相符。马太与路加的对年代记载似乎表明报名上册之事与基督降生就在希律之前的短时间内
…。结论,考虑了这些年代的记录,似乎这些证据可以使人认定基督的出生是在公元前5年后期或公元前4年前期。
对基督出生的日期有众多的讨论
…,早开始于Hippolytus(ca 公元165-235)的传统认为基督的降生日期是十二月25日。在东方教会(Eastern Church)十月六日不仅仅是基督降生之日,也是三个博士在基督第二个生日来拜访他之日…Chrysostom(公元345-407)在386年说十二月25日是正确的日期,因此这日期在东方教会就成了官方的基督降生之日。尽管确切的日期不能确定,但似乎相对久远的传统认为“是在冬季的中期,因此在十二月或一月的某一天不是不可能的。”
对基督降生之日是冬季的某一天提出反对之见是根据牧羊人在夜间放羊的事实(路2:8)。有人提出,通常从十一月到三月羊群是在羊圈里过夜的。但这不能构成反对十二月为基督降生之时的证据,原因如下,首先,那可能是一个很温和的冬季,因此牧羊人可以同他们的羊群在外面。第二,在冬天羊群是否有遮盖也无法确定。第三, 在冬天羊群是要从旷野带回来,路加的记载是羊群都是在伯利恒附近的(而非旷野),因而这表明基督降生的日期是在冬天。最后,The Mishnah认为在伯利恒附近的羊群是常年在外的,那些可作逾越节献祭的羊在节前有三十天的时间在地里,这可能是早在二月份,最冷与雨最多的月份之一。因此十二月份的某一天可接受的。
总而言之,基督降生确切的日期很难有最终的定论,然而冬季中期的某一天是极有可能的。
很清楚,基督是生于大希律死之前,在报名上册之后,读过马太与路加对基督的降生的记载之后,我们可以认定基督在希律死后一两年之间由马利亚所生。再看一下在福音书有关年代的记录,我们有证据认定基督是生在公元前5/4年的冬季。尽管基督降生的确切日期不能知道,但这日期极有可能或是公元前5年的十二月,中是公元前4年的一月。
耶稣基督是生在该撒亚古士督统治年间。
Farrar提到犹太人对居里扭征税的感觉:犹太人有他们的习惯,任何对其的违背都是骚乱反叛的迹象,为了尊重犹太人的习惯,征税不是以罗马人通常的方式进行,而是根据犹太人的习惯,在他们家祖所属之地进行。犹太人仍然持守着他们的家谱与对他们早已消失的宗族关系的记忆;尽管旅途疲惫乏味,约瑟的还是有着他对他的现在被官方所承认的英雄的祖先的记忆,还有着对弥赛亚的盼望,(p58)
希律为未来的征税而采取的报各上册之方式显示了他相当的智慧。
犹太人收税的方式在马太福音
17:24所提之例中得到形象的说明:“到了迦百农,有收丁税的人来见彼得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吗?’彼得说:‘纳。’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西门,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各谁收关税、丁税?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犹太人的税是人头税,每个人都被估定同样的额。这个税由收税人在居住地征收。与此相对比,Stauffer概括了罗马的征税法:罗马税法规定:“任何人要其它城市有财产,需在那城报税。地产税必须交予地产所在地社区团。”这个规定使在巴勒斯坦的征税程序有一个特殊的特点,因为在那个国家在本社区之外拥有财产并不罕见。罗马人经常遇见先祖之家产的事,其所有权十分难确定。
确定那些欠税的拥有部分所有权之人相当不易,在这种情况下,罗马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查清已有财产,估定其价值,然后叫来所有声称对此财产拥有全部分或部分所有权之人来登记。凡来之人都要回答规定的问题,之后审查其所有权合法性,澄清其在财产中的份额,估定价值,最后财产税根据他的财产份额来确定。这就是罗马在巴勒斯坦的征税程序。
选择罗马人方式进行报名上册,我们看见是神在其中将约瑟与马利亚带到弥迦预言弥赛亚将要降生之地。
既然约瑟是大卫的后裔,约瑟的合法继承权是在大卫之城,而且既然马利亚同样是大卫的后裔,她的合法继承权也是在伯利恒。这使得从拿撒勒到伯利恒之旅十分必要,为了顺服罗马的法律,他们一起来到伯利恒。这清楚的表明约瑟与马利亚都属大卫之谱系,因为我们可以确信罗马肯定是认真地查看了他们的证据来确定他们是要估定上税之财产的拥有者。只有当他们显明他们对大卫之财产拥有所有权之后,他们才能被登记。当约瑟与马利亚到地伯利恒的时候,他们发现许多其它旅行者也已来到这里报名上册。既然他们肯定要呆在伯利恒一些时候,他们就找地方住。
Farrar这样描写客店:在那时,叙利亚村庄的客店在外表与与里面的房间也许与今天的巴勒斯坦地区的那些客店是一样的。一个客店是一个低矮由石头建成的房屋,通常是一层结构。它的构成是一个方形空间,可以将牲畜拴在那里过夜,和一个拱形的凹处,供旅游者住。凹处铺垫得高于其他地方一两英尺。一个象在加利利海岸Minyeh之地那里的客店(其残骸仍可见)一样的大的客店,里面可能有几个这样的凹处,实际上这些就是没有前墙的低矮房屋。当然这些客店都是公共的,在客店住的人可以看见在其中发生的每件事。这些客店甚至完全没有最简单的家具,旅行者如果愿意,可以带他自己的地毯来,盤坐在其上吃饭,夜间在其上睡觉。作为一个规矩,他必须带他自己的食物,照顾他的牲畜,从附近的水泉打自己所用的水。他不会期待也不会要求有人服侍,他只是为最基本的受益之处、安全和睡觉的地方付费。但如果他很晚才到来,客店里住满了先来的客人,他就不得不满足于凹处之外的下面的地方,这地方与凹处相比当然是脏乱之处,与马、驴与骆驼住在一起。与住在此位置之人相伴的是垃圾、拥挤的牲畜的味道,还有院子里的狗的搔扰,以及在客店那里的下层社会的游荡之人。这种情况只会临到那些碰巧被安置在类似情形的东方旅行者身上。
客店在巴勒斯坦常见情形的是,整个客店或是它的牲畜所在的一部分是山中的由石灰石的石头所垒砌洞穴。这似乎就是在犹大地伯利恒以法他小城的情形。
好象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地方,约瑟给他的快要生产的妻子找到一安身之处。路加简单地记载了基督降生之事,他说道,“他们在那里的时候,马利亚的产期到了,就生了头胎的儿子”
(路2:6-7)。给这孩子所需要的只有是最简单的,她将他用布包起来,有人这样描述用来包裹的布
:“包”这个词在东方和其它地方已经成了用来描写包裹婴儿的专门用词。东方用来包裹婴儿的。
襁褓包括一块方布和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条布,放孩子的时候将孩子的头脚分别对着布的上下两角,然后将头以下的每个布角折叠盖在孩子的双脚与身体上,再用条布系起来,使方面能包住孩子。这样的一个襁褓就构成了孩子的衣服,一直用到一岁左右。不使用襁褓(结16:4)意味着孩子已经抛弃。提到在海生出时用黑暗作为包裹的带子(伯38:9)只是一种诗意的表达方式,说明海被创造的时候是用云与黑暗遮盖,若是想要找到其中有约束的含义是幻想。
另外一种解释是可能的,这些带子是窄布条缠裹在孩子身上就有缠裹要埋葬前木乃伊的一样。这似乎在犹太人中间成为常有的习惯,目的是要将身体从母体中的姿势拉直。尽管这一位生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但却没有华贵的包裹,没有紫色的袍,没有什么财富与地位的标记。马槽成了他的摇篮,荣耀的王卑微在给牲畜放食物的马槽里,来给人送来属天的食物的那一位降临在马槽里。
h.
向牧羊人宣告§
11 路加福音2:8-20天使先前已向撒迦利亚、马利亚与约瑟宣告过耶稣基督即将降生之事,现在天使向牧羊人宣告耶稣基督降生的事实。这些人是最不可能得到这启示之人,因他们不能遵守洁净礼仪之律法,所以作为一个阶层的人被人蔑视,他们被人看为是不洁的,他们没有在律法上受过教导,因为被人是无知之人。因而这些人会是基督降生的这无偏见之见证人,路加见证说这些牧羊人“附近的野地里,夜间按关更次看守羊群”
(路2:8)。有关这启示在一年中的什么时候临到的问题,见56页之后。牧羊人在夜里按更次看守羊群,当值班之人看守之时,其他人睡觉。夜间的黑暗突然被打破,“有主的使者站在他们旁边,主的荣光四面照着他们”
(路2:9),这是那在亚伯拉罕住在旷野之时向他所显现之荣耀(徒7:2),是显现在会幕中的荣耀(出40:34-35),是显现在圣殿中的荣耀(王上8:11),是以西结所看见的离开圣殿的荣耀(结10:4,18-19;11:22-23)。五百多年来,以色列在他们中间已没有神可见的同在,而这时以色列一直所等待的荣耀向野地里的牧羊人显现,而没有向圣殿中祭司显现。牧羊人明显是想到神对摩西所说的话
:“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因为他们显现的荣耀而害怕。现在夜间的寂静突然被天使的宣告所打破,“不要惧怕”(路2:10)。这天使并没有作为死亡之使者而来,而是作为一个向所有的人宣告生命之使者而来,路加提到这喜乐的信息不仅仅是向牧羊人与以色列国宣告的,也是向“万民”。神先前向亚伯拉罕说过,“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12:3)。路加在这里记载了这信息的宇宙性,为的是要与向亚伯拉罕所应许的国度的普遍性相符。在马太福音中1:21天使的宣告是与关涉到“他的子民”,即以色列国。但在这里的宣告没有范围的限制,它是宇宙性的“是关乎万民的”(2:10)。这好消息是有关一个人的降生。天使说了降生的地方是大卫城,这与撒母尔记下
7:16相符。天使所提到有关降生之人的事,天使称他为“救主”
(路2:11),作为救主他会将人们从捆绑与罪中解释出来。这个救主就是“主基督,”他作为弥赛亚受膏者而来。“主”是旧约对弥赛亚的称呼(诗110:1)且强调他统治的权威与权柄,弥赛亚即作为救主与作为有主权之人而来。如此重要之事需要一个记号,天使告诉了这记号
:“你们要看见一个婴孩,包着布,卧成马槽里,那就是记号了”(路2:12),婴孩的衣服及可以找到他的地方都是牧羊人可以找到他的记号。通常人期待着在宫庭里找到出身皇室的孩子,用艳华的衣服包裹,有各种的安逸与舒适,财富与地位的标记随处可见。但这并不是这个婴孩的情形,他在马槽里,没有穿着皇家的衣服,而是用布条包裹着。似乎这个婴孩要预备被埋葬,从他一出生看来就是这样,这是多么是适合他呢,既然他被定意要死的!为救主的工作而从天而来的赞美突然发出,天军与天使高呼:“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14节)。基督的降生注定要荣耀神,因他的来到,有一天地上的人也会找到平安。神借他儿子的降生而得荣耀,地也在等待着他的加冕,然后地就会进入他所赐的安息。如此重要的宣告使牧羊人离开羊群去伯利恒去看要来到之事,没有必要寻找大卫这城,这些人知道伯利恒就是那地方,他们就去了那里确定天使的宣告。他们到了之后,发现“那婴孩卧在马槽里”
(16节),这是他们需要的唯一的确定的证据,他们离开了那里,成了第一批的传福音之人。路加记载道,“就把天使论这孩子的话传开了”(17节)。很有意义的是,他们并没有将宣传所显现给他们的荣耀与天使向他们所讲的话,他们所关心的不是他们所经历的,而是天使所带来的信息,他们所谈到的是这个孩子。他们所宣传的结果就是“凡听见的,就诧异”(18节),他们所宣告的含义就是弥赛亚已经来了,救赎者已经来了,那位统治以色列之人已经来了。人们现在可以进入和平之子的国度。
3.
他的婴孩期与童年期 §§12-19a.
他的割礼§12
路加福音2:21神给了亚伯拉罕一个约,在这约中神应许他的肉身后裔要得地作为他们永远的产业,神应许要通过弥赛亚祝福他们。在创世记
17:11,神定了割礼作为约的记号,约是永远的无条件的,但甚至这样的约都规定谁来承受祝福,祝福要临到那些顺服之人。起初以色列人并不知道他们该做什么才能使他喜悦并取得蒙祝福的资格。作为对他圣洁命令的启示,神在西乃山给了以色列人律法;它约束了以色列人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接受割礼或给婴儿施行割礼意味着接受割礼之人承担律法的义务,那些遵守律法之人且会承受约中的特权。律法并没有补充亚伯拉罕之约,保罗在加拉太
3:19提到律法的功用:“晕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在罗马书5:20,希腊语的“加”字意思是律法是“旁枝的事情”,在神的计划中没有主要的地位。律法没有取代亚伯拉罕之约,但它清楚详细地表明了神所要求的顺服是在约之下蒙祝福的条件。在创世记
17:14,神说未受割礼之人要从民中剪除,因为“因他背了我的约。”既然圣约的祝福要临到这国民,一个人若拒绝立约的标记之人就是表明了他的不信,应从得祝福从地位除掉。根据律法,割礼是在孩子出生第八天进行(利12:3)。为遵守律法的要求,耶稣的父母在所规定的日子将儿子献上行了割礼。那里,生于亚伯拉罕之谱系上的耶稣被认为是他的后裔。这割礼及耶稣的出身亚伯拉罕之家,使他有资格完成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保罗在加拉太3:16提到此时说道,“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 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对马太所介绍的作为亚伯拉罕之后裔的那一位的割礼,路加有记载,因为他希望将他与亚伯拉罕这位割礼之父相联系起来。在割礼的时候会给一个犹太人的孩子起一个名字,是为完成天使给他父母的命令,耶稣才得到了他的名字
(1:21;路2:31)。生为救赎者(路2:11)的那一位得到他的名字, 这名字标明他是完成救赎使命的那一位(太1:21)。在耶稣婴孩的生活里,摩西律法得到热心严格的遵守(太3:15),八天过去,根据圣约,给他了行了割礼(创17:12;利12:3),在那个时候按照习俗,给他起了名字,因此他成了律法的儿子(加4:4)。犹太人中的每一个男孩都象这样接受了神与亚伯拉罕及他的后裔所立之约中的条件、义务和特权。通常是父母来为孩子起名字,但神通过加百列起了耶稣(耶和华救赎者)的名字。
b.
将孩子献上§
13 路加福音2:22-38就象大卫所承认的那样
(诗51:5),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作为对此永久的提醒,那个时候,一个母亲因生孩子而礼仪上被污秽。生男孩被污秽七天,直到割礼之日;然后继续在礼仪上不洁净33天或是整四十天;若生女孩,她礼仪上不洁净62天,或是两倍于生男孩不洁净的天数。在利未记12:1-8神除掉不洁净与恢复母亲与家人和家居周围之人之间关系的方法。只有血才能除掉不洁,所以神要求献燔祭与赎罪祭来使母亲礼仪上恢复洁净。在出埃及记
13:2神说,“以色列中凡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因此神声明拥有每一家的头生儿子为他的财产,这个儿子要成为祭司。但是在亚伦家施行祭司制度之后,神命他的子民赎他们的头生子。我们在民数记18:15-16中读到: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因此当路加提到按摩西律法而行的洁净之礼的时候
(路2:22),他指的是这些洁净母亲与赎头生子之礼。Shepard 讲道:在圣殿的所献有双重的意义,一是对父母在律法上与礼仪上对父母不洁的洁净,再是对头生儿子从祭司的服事中的赎出。对前者来说,富有的人要还一只羊羔来献祭,穷人要带两只鸽子献上。马利亚所献表明他们卑微的家境。每一个以色列家的头生的儿子都要分别为圣从事祭司的服事(出13:2)。利未之派分别出来之后(数8),其它的支派的头生子用五舍客勒(大约$4.00)从祭司服事的义务中赎出来。
Farrar
说:在基督降生之后的第四十天,在此之前童女不能离开房子,在这一天按洁净礼仪的要求她将自己与他的孩子献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圣Bonaventura说道,“他们如此将圣殿的主带到主的圣殿。”在些情形所献的祭是一岁的羊羔,作为燔祭,一只鸽子作为赎罪祭,那些因贫穷而负担不起如此昂贵的祭物之人可以献两只雏鸽。就用如此卑微的祭物,马利亚将自己献给祭司,耶稣作为头生的儿子,也被献给神,同时根据律法他也被用圣所的平所称通常的五舍勒价钱赎出圣殿的服事(民18:15,16)。
这其中的程序由
Shepard这样描述:这两个祭是在母亲的洁净仪式中献上:一个祭是利未人式的为洁净出生新生命所带来的不洁,燔祭是为恢复与神的交通。两只雏鸽的价钱被丢在妇女院中十三个号状的收集箱中的第三个收集箱里。所献的祭由圣殿的卖祭物之人提供。圣殿人员将那些已奉献自己的妇女安排在Nacanor门旁,那里与圣所与以色列人院最近,因此可以参与献祭的活动并看到象征她们祷告的香的烟柱从金坛上上升。
洁净仪式完毕,马利亚就被赎得洁净,恢复了与她家人及居住区之人的交通关系,这时她就可以参与将他的儿子从祭司的服事赎出仪式。
Shepard又写道:只有在洁净仪式之后,马利亚才是按利未人的标准成为洁净,参与将他的儿子赎出仪式。这个简单的仪式包括,首先将孩子献给祭司表示承认神对他的所属权,然后付五舍客勒。祭司接过孩子宣告两项祝福:一是为救赎的律法而献的感谢,另外是为所献的头生子所给的祝福。耶稣虔敬的父母就如此遵守了律法的所有要求。
为这个仪式约瑟与马利亚找到的西面,一个虔诚的义人。他从圣灵得到特殊的启示说“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见主所立的基督”
(路2:26),这孩子为赎出祭司服事的仪式而展现给他,象在他面前的撒迦利亚与以利沙伯一样,西面被圣灵所感动,说出有关耶稣基督的预言(27节),他说道,“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30节)。天使向牧羊人所宣告的现在又启示给西面,这位救主现在公开展现在世人面前,因为他是“在万面前所预备的”(31节)。引用以赛亚42:6与49:6,西面宣告耶稣基督要成为“照亮外邦人的光”(路2:32),坐在黑暗中的外邦人将要看见大光,那些不认识神的人将人神那里得到启示,以色列国也要得到有关神荣耀的启示,因为他不仅仅是作为为外邦人传信息之人,也是“你们以色列人民之荣耀。”西面继续宣告他的预言说,以色列的命运系在这个人身上,耶稣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路2:34)。那些接受他的人会兴起,那些拒绝他的人会在他的咒诅下跌倒。西面进一步说道他所来到其中的国民会拒绝他,因为他要被人“毁谤,”他会显明许多的内心的思想与动机,这样就使人临到义的审判下。西面最后说出了马利亚亲眼见到他儿子的被拒绝、受难最后被钉十字架而经受的痛苦。西面告诉她说,“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35节)。西面的预言被女先知亚拿听到,这位年迈的神的圣徒在七年婚姻之后一直寡居,八二四年来一直都在圣殿中过着敬拜、禁食与祈祷的生活,她在等待着来临的弥赛亚。当她听到西面所说之言,她的灵欢喜,因为她一直等候的那一位已经来了,因此“称谢神”
(2:38)。因为神已经听了她所祷告的要弥赛亚来祝福他的子民,她公开向那些“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之人宣称这喜乐的信息。从这两个见证人的口中,以色列国民听到了弥赛亚来临的消息。c.
他的婴儿期 §§14-16(1)
在伯利恒§14
马太福音 2:1-12在对耶稣为王的描述中,马太提到了从东方来的博士的拜访,这是在希律统治期间,为更好地理解这个王朝对犹太人生活的影响,请见附注
(Appendix)A,532-536页,那里讲到希律家族。所发生的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使博士们相信所期盼的救赎者已经降生,他们就为所宣称的敬拜的目的来到。
人们作出许多努力设法搞清这些博士是什么人。
Shepard说道:这些博士是祭司式的贤人智者,是研究科学,尤其是天文学瑟宗教的学生,当然与研究哲学与医学,他们的研究深奥,我们基本上无所知,所涉及没有并非与迷信无关之知识。他们从东方而来,也许是波斯、阿拉伯或是巴比伦。在那个时候,在东方分布一些米甸与波斯的祭司阶层之人,而且也有许多分散的犹太人,米甸与波斯的祭司阶层之人通过他们可能会得到一些有关以色列之盼望之知识。也许他们是通过巴兰的预言而得知有关知识,在巴兰的预言中提到有一位王要在犹大中兴起,统治全地。
Shepard
观察到:对星的特点有不同的看法,东方天文学会作出自然的解释,天文学历史的一些特定事实及这些博士们的表达方式倾向于这种自然的解释。大天文学家开普勒在公元1603观察到星的接连,并通过苦心的研究发现在A.U.C.747年(或公元前7年)有过三次类似的星的接连,就是木星与土星的相连,在A.U.C.748年(或公元前6年)火星也加入其中。因此开普勒将基督降生的时间定在A.U.C.748年。除此以外,可信的中国的天文图表也证明了在A.U.C.750年曾出现过一颗飞速流动的星,也许是一颗慧星, 这时间大致与基督降生之时相符。博士们也许将那星升起的日期定在他们在耶路撒冷出现前两年的时间。这大致与木星与土星的相连的时间相符。他们离开耶路撒冷的时候欢喜快乐,这时间与慧星或飞速流动的星出现的时间相一致。
反对这些事实与观点且支持此为神迹之为的人提出了圣经所说是“他的星”,且更一步宣称那颗星是“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用来表示星的那个希腊词不是用来表示一颗以上的星的。整个超自然的基督降生的气氛也倾向于支持这种观点,即星的出现是神迹式的,且与博士们的行程相合。那星要称为“他的星”,是因弥赛亚要来的预言。总的来说,已有的证据表明博士们有超自然的引导,至少是从耶路撒冷到伯利恒约瑟的家那段行程。The radition would direct them to Jerusalem.
在这时国外也有对弥赛亚的盼望。
Farrar 写道:我们从 Tacitus、Suetonu\ius与约瑟福斯那里知道,在这时的东方人们根据古代的预言都广泛地相信,不久以后在犹大地会兴起一个强大的政权,它将统治全世界。人们也的确一直猜测那些罗马的历史学家只不过是在重复一个确定之事,而约瑟福斯是他们中唯一的权威;但即使我们接受这个不确定的假设,在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一些作品中还是对此有一些证据,就是有罪的与疲倦的世界正等待着它的拯救者的来到。
尽管有天文学上的支持说明天上之星光如此的出现给寻找犹太人之王的人指明方向,但这似乎不是很合适的解释。这并非是自然现象,而是超自然的。如果那些人是天文学家,那么他们会熟悉这样的现象,并会自然的对其作出解释。需要超自然之力才能使他们走上这样的行程。这颗最后解释为是神闪光的荣耀,是他向接受启示之人的启示。在亚伯拉罕身上似乎有相似之情形,他是从东方而来的有智慧有能力之人,神向他显现,显明他的荣耀
(徒7:2)。神这个荣耀的启示使亚伯拉罕离开他的本士家乡,与他的亲族相离,亚伯拉罕跟随在荣耀中向他启示的神。与此类似,那颗星明显是神闪亮的荣耀;通过它,神满有主权地向这些人启示一个王已经降生在以色列。向亚伯拉罕一样,他们离开了他们的家来寻找神向他们启示要来的那一位。向博士显现之后,这颗星并没有在他们漫长的行程中继续引导他们,这表明他们是因对他们起程之前所得到的启示的信而继续他们的行程。这就是为什么在他们到达耶路撒冷之后他们还要问在哪里可以找到那一位王。他们来到耶路撒冷来敬拜他,也许并不是因为他们认为他一定是生在犹太人的首府,而是因为他们会自然期待在那里获得真实的信息,他在‘哪儿’能被找到。因博士们单纯的心,他们首先来问这国民的官方领袖,这样的人来探寻这样的事,会很快为全城人所知。但这却使希律王与全城人有与博士们完全不同的反应。
Shepard
说道:在这幕奇妙的戏剧的下一个戏景出现了怪物希律残酷谋杀的面孔,他听到博士们的报告之后极其烦乱惊惧。“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与他心里不安。”其原因并不难知,就在此之前,希律因家庭的纷争充满怒气,并防备着任何一个可能会代替他作巴勒斯坦之王的人,这王位是这他个Idumean人所篡夺的,在这种情形下,希律已经将他自己Asmonean之谱系的美丽的公主和他的最喜欢的两个儿子亚历山大与阿里斯托布鲁斯杀掉。尽管他已经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保证他在罗马皇帝面前的受宠的地位,但在这时候,奥古斯都已经说过它宁愿作他的猪也不愿作他的儿子,因为这样他会有更好的生存机会。全城的人现在都害怕这个残酷与狡猾的一的报复,他在就位的一开始就毁掉了会堂,现在在他血腥统治的后期可能抓捕并处决犹太人这首领。
在种狂乱的恐惧中,希律召集了主要祭司们瑟文士们询问弥赛亚将要生要哪里,希律没有答案,但他认为在以色列中那些宗教与知识界的领袖们会给他答案。答案在弥迦书
5:1-2的预言中找到,这些人将它读给希律听,希律然后就秘密地召集博士来寻知那颗星确切出现的时间。象希律这样无节制的残忍之人,甚至连威胁到他统治的最微小的可能性都会在他的心中造成恐惧,这可种可能性只不过是那一位有要来的可能,他会要求以色列的忠诚,如果他被人所承认,就会在他们中间产生一广泛的运动。因此希律才有那样的惊惧。同时他努力寻问确切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星的出现吸引了博士们的注意。既然那一位要作王之人的出生时间是星最早出现的时候相符,那么这些情况就使他能断定他所调查所要知道的时间。任何一个在这星最早出现的时候到博士们来到的时候这期间出生现在仍然活着的人都处在危险之中。希律之后所做的表明,博士们一定已经告诉了他星最早出现的时间是在他们到耶路撒冷的两年前。
根据博士们的报告,希律很快认定那位王不可能大于两岁,他们派人去寻找那孩子并命令他们向他报告他所在之地。希律已经清除了与他竞争王位之人,现在他也想除掉这一位。博士们得到希律的命令离开他的王宫去继续寻找,博士们开始向伯利恒行进。这时,他们“在东方所看见的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
(太2:9),马太的意思是最初出现并与启示有关的星现在又出现了。神在确定地告诉他们他们的寻找很快就会得到报偿,超自然的星副食博士们来到耶稣与他的父母住的房子。正常的情形下,仅靠星的接连在伯利恒的村庄里找到一户人家是不可能的,只有在星的光与在旷野中引导以色列人的火柱相似的时候,这房子才能被正确的找到。一进入房子他们就“看见小孩子”(11节)。当他们接近已向他们启示过的那一位时候,他们的行动的确是极具意义。首先,承认他是谁,他们屈膝敬拜他们,这敬拜是给那位生来要作王与有权柄统治之人的,很明显,在他们的家乡神给他们的启示表明了这人的未来之事。第二,他们向这位配得作王这人献上礼物。当雅各派他的儿子们去见法老的代表时,他也是送去了与那人的身份要称的礼物(创43:11-12)。在给约瑟的礼物中,有的是与博士们献给注定要作以色列之王的人的礼物是一样的。黄金、乳香、没药是万国献给生来作王这人的贡物,也表明了神自己赐给他的统治者的特权。在敬拜他与献过礼物之后,博士们在梦里得到神的警告,告诉他们不要向希律报告这位王住在什么地方,博士们毫不犹豫地相信了神。他在先前就向他们启示过他自己,通过他们对伯利恒的拜访,他们检验了他的启示。神真是值得相信的,所以这些人就离开了,没有向希律报告,尽管希律命令他们这样的做。
那么在这一段,马太展现了有一天要作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施行统治的那一位。他会被地上的万国承认是拥有绝对主权的那一位,就象是博士们在他出生之后承认他是有权柄施行统治的那一位一样。在前面所提到的情形中,约瑟、马利亚、以利沙伯、撒迦利亚、西面、亚拿与牧羊人都直接从神那里得到启示,且相信并相应的作出回应。这里提到的是第一次外邦人从神得到信息,接受并在信心中作出回应。
(2)
在埃及§15
马太福音2:13-18博士们的询问使耶路撒冷合城的人惶恐
(太2:3),毫无疑问,博士们到伯利恒的一路上定有很多因他们的到来而好奇与兴奋之人,很快希律就会知道耶稣住的地方,他很快就采取了行动来除掉他的竞争者,这与希律的个性相符。有关大希律的生平,见附录533-534页。神本来在伯利恒就可能保护他的儿子免遭希律的怒气,但主的天使向约瑟显现命令他逃往埃及。若是约瑟他自己民的境内,当然他会在希律的影响之下。
约瑟立刻遵守了从神而来的逃往埃及的命令,他一直呆在那里,直到希律死。约瑟当时没有经济上的来源,但神通过博士们为敬拜而献的礼物给了他们丰富的供应,用这些礼物,约瑟毫无疑问地可以支付去埃及旅程的费用,以及返回巴勒斯坦的费用。
马太说这个事在旧约中有预言,神在何西阿书
11:1那里说道,“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对何西阿的预言的研究表明这是指以色列在摩西带领之下出离埃及之事,而并非特定地指耶稣从埃及返回之事。那么马太怎么说这个返回是“这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太2:15)。马太看到以色列的历史就是神在未来待他的子民的方式,旧约中的某种方式是预言,马太使用历史的事件作为一种预言来表明神在使他出离的儿子回归应许之地的事情上所行。博士们没有回到希律那里,使他大为恼怒,所以他命令将伯利恒及其附近所有两岁及两岁以里的男孩全部杀掉。他先前从博士们那里知道星是在两年前出现的。希律认为,杀掉所有两岁及两岁以里的男孩会除掉他王位竞争对手。马太看这事件也是预言的实现,即耶利米书
31:15。马太在引用旧约时说道,“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太 2:17),对耶利米的预言的研究表明,他写的是因犹大遭尼布甲尼撒所占领而有的痛苦与忧伤;先知并不指的是希律的杀戮。然而,马太看这段为有双重所指的预言,尼布甲尼撒不只过是第一个毁坏耶路撒冷并掳掠人民给国民带来痛苦的统治者,这样的事情会犹大的历史上还会发生很多次。希律在这里所做的包括在耶利米的预言中,因此马太呼请我们注意,马太要人注意,每一个发生在基督生平中的事都与旧约圣经的预言相符。这是真实的,不管其事件应验了一个象有关他降生之地这样直接的预言,还是应验了一个预言似的原则,还是根据双重所指的原则应验一预言。所有一切都是按照所启示的计划进行的。有人作出努力来估计在这里希律所杀的婴孩的数目,从二十到一万四千不等。约瑟福斯在他的历史中没有记载此悲惨事件。既然伯利恒是个小村庄,被杀的孩子数目可能很少,对以色列国民没有留下什么记忆。希律于公元前
4年死于可厌的疾病,就在他犯下这历史可怖的罪之后。他去加利何的温泉求医治有一段时间,在那里他试图自杀,但被阻止。同时,命令把几千个有名望的犹太人关锁在耶利歌的竞技场里,并在他死的时候将他们全部处决,因而在其地就不会没有悲伤哀哭。但他命执行处决命令之人撒罗母在他的死的进修宣告释放所有囚犯自由。(3)
在拿撒勒§16
马太福音2:19-23; 路加福音2:39在第三个场景中,约瑟得到一个天使的拜访,传递神的信息。就象约瑟被指示离开伯利恒在埃及寻求避难一样,现在被指示离开埃及与他的家返回以色列地,耶稣可在那里安全地生活,因为大希律已经死了。
约瑟立刻顺服起行,但在他回本乡的路上,他听说希律最坏的儿子亚基老在统管犹大,就从那里转向别处。
希律在最后的日子里,改变了他的注意,任命了亚基老而非最大儿子安提帖斯来掌管犹大、Idumea、撒马利亚,并冠以王的称号。
…. 亚基老有他父亲所有的邪恶与诡计,而没有他性格中好的方面。奥古斯都并没有允许他拥有王的称号,而是民族统治者称号。他不被犹太人所喜欢,他继位后立刻在逾越节的时对殿中杀了三千犹太人。Edersheim
说道:一定是在亚基老登基之后,但是在约瑟在埃及听到这消息之后,他们一家回到巴勒斯坦。约瑟首先想要做的似乎是要在耶稣出生之后他们一直居住的伯利恒安居下来,很明显的原因会使他作出这样的选择,如果可能要避开拿撒勒作为居住的地方。尽管他在伯利恒不为人所知,但他的行业足以维持家里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当他们到达巴勒斯坦之后得知希律的继承者是谁,且又知道他之后登基的方式之后,常识使他将这位婴孩救主远离亚基老的管辖。但是这需要神的引导使他决定返回拿撒勒。
由对亚基老本性的描述,我们可明显看到约瑟迟疑在犹大定居的原因,正常的情形下,约瑟会去他与他的家人已可能居住两年的伯利恒的。然而他在另一个梦中蒙神的引导退到加利利去,在顺服中约瑟定居在称拿撒勒的城。有关对加利利与拿撒勒的描述,见附录
A, 520-524。有关耶稣的家庭,
Shepard 写道:耶稣生长在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庭中,人们都知道他的养父品性圣洁,行为完全(太7:11),他属于中产阶级,从事建筑与木匠行业。他设计并建造房屋,制作家具与农业用具。他在拿撒勒似乎因他的品性与手艺赢得了特殊的尊敬与重要的地位,被称为“木匠”,这个词包括所有与此有关的活动。他死时似乎寿数不大(可3:32)留下一大家人,由长子耶稣来照管。
他的母亲马利亚我们知道是所有妇女中最受人尊敬的。她有美好的谦卑、纯洁、敬虔与爱人的性格,是对圣经有了解的聪明的学生,有热情的诗一般的爱国理想;对她所信的十分虔敬;是一个能干叫人喜欢又很细心的母亲。毫无疑问耶稣从他的美好的年轻的母亲口里学到温柔亲切的亚兰语词汇,比如象“Talitha” ,“我的小羊”,这是耶稣在医治睚鲁的女儿拉起她的手给她新的生命时所说的话(可5:41)。
在约瑟家中,耶稣有四个比他年轻的兄弟,至少两个妹妹。他兄弟的名字是雅各、约西、犹大与西面(可6:3),其中两个我们在雅各与犹大收有所知。他们不是在耶稣在地上的事工期间而是在他复活之后成为他的门徒的。那时他们对他的工作并不赞同,有一次他在加利利受到极大的欢迎,工作得几乎没有时间吃饭,他们劝他的母亲与他们一起将耶稣带回家,他们说他已经疯了。后来还有一次,他们在面前责备他作一个“隐蔽的弥赛亚,”因为他不想在耶路撒冷显明自己。总括这些事,我们可以合理地断定,他们对耶稣严厉且无同情。所以毫无疑问他的感叹:“大凡先知,除了在本地亲属之外,没有不被人尊敬的”这样的说法在他的个人经历中是有根据的,因为他在开始他公开的事工之前对那些事已经忍受了很多年。
有关对犹太人生活的描述,可见附录
A,561-572页,这会有助于我们理解耶稣孩童时期的家庭生活。马太再一次呼请我们注意他们返回拿撒勒的意义,因他说道,“这是要应验先知所说,他将称为拿撒勒人的话了”
(太2:23)。既然我们没有旧约的预言讲到耶稣定居拿撒勒之事,那就有了马太是如何使用圣经这个问题。许多人将拿撒勒这个词与neser这个词相联系起来,这是希伯来词,意思是“枝”(赛11:1;耶23:5;33:15;亚6:12)。我们发现,这里不是引用哪一个特定的先知所说之言,而是表达好几个先知的宣称,所以我们有理由把这个词(拿撒勒)所有本来有的意思提出来,这些意思与先知们有关我们主的宣称是相符的。因此我们可以与早期的希伯来基督徒(见Jerome)与整个西方教会在下几个方面来探讨这先知式的宣告,(a)在原则上并主要在以耶西根上的枝子的称呼提到弥赛亚的段落(赛11:1;对比耶23:15,亚6:12)。(b)提到的卑微不显扬的并在其中成长的环境的章节(对比赛53:2)。同一位作者所提出的第三种解释似乎可取,他讲道
:(c)有关主遭蔑视与拒绝的预言,遭蔑视与拒绝是主常经历之事,尤其主作为出自声名不佳的拿撒勒,有此遭遇就更不足为奇。53:3所提到的那一位的关系,在那里以赛亚写道:“他被藐视,被人厌弃。”我们在马太福音2:23中并没有说应验是通过“先知”(单数),而是通过“先知”(复数),马太似乎是在概括旧约中有关被厌弃的那一位教导。具有意义的是他住在被厌弃之地。Smith
提到在犹大的犹太人对加利利人的态度:加利利人被傲慢的犹太人所厌弃,犹大是神学的家乡,是以色列虔圣机构的所在,在那里有耶路撒冷、圣殿、会堂、伟大的教师;犹大为此而夸耀并蔑视粗俗的加利利人,加利利人的无知常是他们的口头禅,而且当他们在节期来到耶路撒冷的时候,他们的举止、服饰与口音都是市民的笑谈。既然他们讲话带有很强的口音,他们一开口别人就知道他们从何而来。他们的喉音有时引起可笑的错误。有一次一个加利利妇女对她的邻居说:“你来,我给黄油吃,”而听起来就象是“愿狮子把你吞掉。”犹大人嘲弄加利利人,但他们的蔑视并非无嫉妒的成份,
….他们自己的土地贫瘠而加利利物产丰富….。犹大人的蔑视当然是不公正的,尽管有好几个伟大的先知,但他们有一个说法:“加利利不出先知。”尽管基列的提斯比是以利亚的出生地,但加利利却是他事工的地方,也是他的继承者来自亚伯-抹合拉以利沙的作工之地。约拿也许还有拿鸿是出自加利利,更不用说后来还有女先知亚拿,尽管保罗是生在西里西亚的大数,但根据圣Jerome ,他的父母本属于基斯撒拉的加利利城,在此城被罗马占领时离开那里。Geikie
补充说:自恃重要南方的犹太人觉得他们居住在圣城附近,在拉比学派当中,与圣殿相近,因此因自觉多知律法之高深之知识而骄傲,且认为他们在整个犹太人社会中比其它人更圣洁,因此他们低看他们的加利利弟兄。他们所处之地比加利利之地更为圣,且他们不喜欢南方人接受拉比的教导,这本身就是他们与他相隔离与自我升高的原因。他们无法相信弥赛亚会出自如此低等地区,因为“律法要由锡安山而来,神的话由耶路撒冷而来。”耶稣发现在加利利城有愿听主的教训之人且有很多跟随他的门徒,而在犹大去没有使人们对他有深刻印象。
Edersheim
说道:曾有一个常见的说法:“若人想富有,就去北方;若想有智慧,就来南方”因此想要“在律法上博学”之人从农村与工场之地拥向犹大。
Smith
说得好:“加利利给了弥赛亚一个家;犹大给了他一个十字架。”d.
他的童年 §§17-19(1)
他的成长§17
路加福音2:40路加简单地记述了我们所知的耶稣的童年。
在拿撒勒的许多年中,耶稣度过了婴孩至童年期,童年期至青年期,青年期至成年期,然而在这里的福时记述并极其简单。有关他的童年:“孩子渐渐长大,强键起来,充满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的身上;”有关他的青年时期:除了他在到大多数犹太人传道中间一年之前在圣殿中询问拉比那事之外,就是“并且顺从他们,”及“耶稣的智慧与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
与那些充满他童年神秘故事的非权威性的福音书相成对比的是,路加非常简单地记载道“孩子渐渐长大,强健起来。”这提到的是他的身体成长,接下来他提到“充满智慧,”指的是他智力上的成长。
Farrar
从主耶稣的语言的使用注意到他的智力上的洞察力。他对圣经的知识深而广博实际上他一定是已经以心存记这是很清楚的,不仅仅从他对圣经的直接引用上看得出来,他也多次提及律法、圣徒传记,也提及以赛亚、耶利米、但以理、约珥、何西阿、弥迦、撒迦利亚、玛拉基,而且在此之外,他也提到过诗篇。尽管不确信,但很有可能,他对犹太人的非权威的书也很熟悉。耶稣对圣经深广而熟悉的知识使他经常对人说:“这经你们没有念进吗?(iii.)”我们的主经常使用的语言是亚兰语,那里希伯来语几乎是已死的语言,只有那些受过更多教育的人才知晓,要通过艰辛的努力才能学会;然而我们很清楚地看到,耶稣熟悉这语言,因为他对圣经的一些引用直接从希伯来而来。他也一定知晓希腊语,因为它是耶稣家附近的城镇如塞弗里斯、西里西亚与提庇留斯这些地方常用的语言,希腊语当时的确是人们交往的工具,耶稣不用这种语言就无法与陌生人交往,就如象百夫长,耶稣医治了他的仆人,或是彼拉多,或是与那些在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周里想要与他相见的希腊人这些人交往。他对一些经文的引用,如果我们作大胆的假设的话,是直接从翻译成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中引用的。
路加继续记载了他属灵的成长,“神的恩在他身上,”很明显耶稣基督知晓旧约,毫无疑问是他童年时在会堂里与家中背记了旧约,他从很小的时候就从他的父母得到良好的圣经教育。我们人自然的好奇心会使我们想知道有关他成长的更多的情况,但圣经却没有多说,只是告诉我们他经历了正常的成长。
(2)
耶稣与父母同去耶路撒冷§
18 路加福音2:41-50每年去耶路撒冷守逾越节是耶稣父母的习惯,这是犹太人三个在圣所要守的节之一。作为虔诚敬畏神的犹太人,约瑟与马利亚每年都耶路撒冷去这些节日。这一次的逾越节对他们一家有着极大的意义,对此
Arndt 写道:当一个犹太人男孩十二岁的时候(犹太法典上说,“在进入成年期的年龄”),通过一个特殊的仪式被承认为是“律法之子。”在这个年龄,他应该已经学会足够的知识使他成熟来遵守神律法的规定。从这时起,他要开始参加律法上所规定的在耶路撒冷的节日。
在这种情形下,耶稣成了“律法之子”并在律法面前为自己负责,而先前的一切是通过他父亲所献的祭而做的。我们不知道他们在耶路撒冷住了多久,路加并没有提到节期是什么是结束的,当他的父母返回家乡的时候,“孩童耶稣仍旧在耶路撒冷”
(2:43)。犹太人被要求在耶路撒冷遵守逾越节,除此而外,他们还要遵守随后的七天的无酵节。尽管通常人们可以留下来,但却不是律法所要求的。然而路加似乎暗示他们在耶路撒冷已呆了八天。有关当时旅行习惯,
Arndt这样描述道,为大的节期来去耶路撒冷的人是外地的,他们结队而行,邻里、朋友与亲戚组在一起,这样他们就可以在他们生病与受到高地之人攻击时有彼此的照应。很自然他们不必象军队那样行进,队伍中的一些人可能会其他人更悠闲的行走。在这里,耶稣的父母,可能还有几个特殊的朋友单独在一起走,知道在他们在约定地过夜的地方与其他人相见。这里的记载表明他们知道耶稣不在他们中间,并期待在晚上会看见他。
除此而外,通常是男人一队,妇女一队而行,因此可知他的父母都以为耶稣与对方那里。约瑟知道耶稣仍然是个孩子,以为他与妇女们在一起;马利亚以为既然耶稣已成为“律法之子”他是离开妇女们与孩子们的队伍加入男人的队中。当他们到了他们约事实上的地点过夜的时候,发现耶稣不在队伍中,这时他们已向加利利的方向旅行了一天,他们就是在停留之地过了夜。他们用了第二天返回耶路撒冷,在那里过了夜。他们用第三天寻找耶稣,但没有找到。但是路加记载道,“过了三天,就遇见他在殿里”
(路2:46)。他“坐在圣殿的台阶上律法博士们的脚前,在那里耶路撒冷学府在节期与安息日设立受众人欢迎的讨论会,允许各阶层的犹太人来学习并提问问题。”在圣殿中进行的讨论中耶稣是个积极的参与者,他在那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听者,因为他“一面听,一面问”
(46节)。耶稣问问题这毫不奇怪,但耶稣的问题颇有深度,甚至引起有学问的博士们的注意,这就非同寻常了;而且他显示出他回答问题的高超的能力。耶稣对知识有强烈的渴求,他充分地利用了他童年的时间,用超人的记忆存记了许多旧约中的知识
他所问的问题显示了他对神与圣经的理解。路加记载了这一点,“凡听见的,都希奇他的聪明和他的应对”
(47节)。那些有学问的律法博士们似乎不能回答他问题,然而他们问他问题的时候,他却可以回答他们。人们不仅仅看到他的理解,也看到他的回答。耶稣的父母找到了他,马利亚说了一句的责备的话
:“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路2:48)。他没有解释就离开他们使他的父母心中颇为忧虑关心。由此我们很清楚的看到他们对养育他们儿子的责任是很忠心的,他的回答极具意义:“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里吗?”(49节)。“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神学家已考虑过是什么时候耶稣开始意识到他是神特殊意义上的儿子及他的弥赛亚使命。我们认为这些话是耶稣在他的童年时期清楚的自我启示。在这些话中,我们发现他对他父母没有更理解他天父而感到明显的失望,在这些话中他也显明了他知晓他与他天父特殊的关系,他在其中表达了他对神的责任感,在那进他对此责任是如此的投入,以致于他几乎忘记了时间与他作为人而有子女的义务。
耶稣对他父母的责备的回答表明他这时完全知道他是谁,他与天父的关系及他的使命。从来没有什么时候耶稣不知道他是谁,他的天父是谁,他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
(3)
他的成长§19
路加福音 2:51-52耶稣与他的父母返回拿撒勒,路加记载到他“并且顺从他们”
(51节)。顺服从耶稣的婴孩时期起就一直是他的性格,他顺服他的父母,顺服律法,顺服政权,他顺服他的天父,甚至于死。耶稣的顺服表明其人的真实性。路加以尊敬的心提到耶稣在寂静中度过的
18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耶稣,在智力上(“充满智慧”)、在身体上(“身量”)、在属灵上(“神…喜爱他的心”)与社交上(“人喜爱他的心”)各方面都有成长。Arndt 说道:路加提到神和人喜爱耶稣的心一齐增长,这增长可解释为指的是在他的生活中每天所显示出来的真诚行神旨意的证据,神十分喜悦他,人也表现出对他的行为的赞赏。
路加所讲提醒我们耶稣是作为一个成人成长
(52节),他的人性完美象他的神性完全一样。B.
王的大使 §§20-23给约翰的信息
§20
马可福音 1:1;路加福音3:1-2已有四百年的时间神没有通过先知向以色列传递信息,神现在要打破这沉默,向以色列派遣最后一位旧约先知。路加小心地记载了这位先知出现的确切时间。
Shepard当时罗马帝国的状况:时机已成熟,已到罗马帝国的危机时期,罗马帝国对当时已知的世界握有绝对的权力。马罗在奥古斯都的统治下达到了他的发展顶峰,而现在却江河日下。享乐主义与苦行主义这两种哲学在争夺主导地位;但前者导致放纵淫欲,后者导致骄傲,两者都导致绝望;而最终无神论在哲学家中盛行。所有被征服之地人民的宗教都得到罗马的宽容,但没有一个可以满足人们当时的需要。奴隶制仍然存在,奴隶们在各处都遭受着令人发指的残酷对待。婚姻的圣洁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不可名状的可恶之事。带有极邪恶仪式的东方取代了罗马的古代宗教。皇帝崇拜导致了对人的神化,且带有各种邪恶的欲望,强权代替了正当的权利,公正从地上逃逸。人们腐化的味口使他们趋向公开的违法的乐趣活动,在这些活动中,皇帝会在广场屠杀几千人来庆祝节日。慈怜已消失,诚实劳动被人所蔑视。当时所浒的哲学没有能使人解脱,反而使人更深的堕落。
不仅仅罗马帝国的世界极其需要神信息,而以色列国也同样需要他的启示。
在各省的情形会好一些,但罗马的政策是同化且希腊化所有的被征服人民。但犹太人在极大的程度上坚持一神论的信仰及民族的单一性。他们被掳的经历使他们对周围的偶像无丝毫的倾仰,但他们却是在强大的罗马强权统治之下。犹大、撒马利亚及以土利亚在巡抚彼拉多的掌管之下,他在罗马行省叙利亚的总督领导之下;希律安提帕斯是加利利与彼里亚(Perea)分封的王;希律另另外一个儿子腓力是以土利亚与特拉可尼分封的王;吕撒聂,根据路加的见证,现代之挖掘之物也证明,是亚比利尼分封的王。罗马士兵在耶路撒冷扎住,罗马的旗帜飘荡在营垒之止,罗马的官员接受税收。
提庇留斯当政时苛政是在巴勒斯坦的特点,在罗马犹太人遭受严重的迫害。尽管大祭司的职位只是终生的职位,但在犹大代统治者四次更换大祭司;直到他们找到并任命了该亚法,他甘愿充当罗马暴政的傀儡。有人指责本丢彼拉多的当政犯有暴力、抢劫、侮辱、受贿、无审判谋杀及残酷。亚那在任大祭司九年之后被革职,在试过好几个人,直至选中了他的女婿该亚法来继他的位。亚那通过他的智慧与政治影响力仍在幕后操权,继续掌管着会堂(徒4:6)。
在巴勒斯坦的信仰光景十分低下,有很多宗教仪式却无真诚的信仰,外表东西不断增多,而属灵的实际已全无。法利赛人强调与人分离而非圣洁,他们充满自满,依靠他们与亚伯拉罕遗传的关系,而视而不见个人品性的必要;文士声称致力研究圣经,注重传统与自我。他们对生活中的第一个细节作出众多的规定,以致于人不堪重负,外表上的仪式被抬升到与道德同等的地位,结果就是道德最后也就消失无有了。
撒都该人嘲笑法利赛人的与人隔离及死板,但他们自己无怜悯且对前途无盼望,他们赞赏道德但他们自己过舒逸与放纵的生活。他们为罗马人喜欢因而他们也就无反抗地顺服他们的暴政。
历史学家路加很仔细地记载了约翰开始他预言事工的具体时间。
Hoehner
广泛地讨论了与基督事工有关的年代问题,提庇留斯的年代对确定在基督生平中所发生之事件的时间十分关键,对此他写道:路加福音3:1-3提到,在提庇留斯在位十五年,神的话临到在旷野的施洗约翰,也提到他去约但河周围的各地去传讲悔改赦罪的信息。约翰在那里给人施洗,他也给耶稣施了洗,从此耶稣开始了他的事工。因此耶稣传道的开始是约翰开始他的传道之后。既然路加用世俗历史的记录来确定约翰所行之事(而他并没有用此来确定耶稣开始他传道的日期),那就有必要确定约翰是什么时候开始他的传道的。这会确立基督事工的时间前限。
在路加福音3:1-2列出了六个与年代有关有之事,其中五个只给出广泛的时间范围:(1)从公元26年至36末或37初,彼拉多为犹大巡抚;(2)希律安提帕斯在公元39年被免;(3)腓力死于公元34年;(4)亚比利尼分封的王吕撒聂的年代无法确定;(5)该亚法从公元18年作大祭司一直到不晚于公元37年的逾越节,因此约翰事工开始的期间是在公元26-37年间确切的时间是提庇留斯15年,对此可有十五种解释。
第一种要考虑的计算方法是,路加从提庇留斯被任命与奥古斯都共同掌政算起。根据Paterculus皮卷第二卷121页,Mommsen推算提庇留斯被任命的时间是公元11年,这样的话公元就是25/26就是提庇留斯执政的第十五年
… 。第二种方法是路加从尼散月一月算起,据此,提庇留斯的第一年是从公元14年八月19日至公元15年尼散月的1日,那么他的第十五年执政期就是28年尼散月1 日到29年尼散月1 日,或是28年四月15日到29年四月15日
…。第二种方法是叙利亚所使用的方法,是根据从奥古斯都到尼尔瓦(Nerva)这期间的年代来计算,据此,这些罗马皇帝的统治年间是从提斯利月1日算起,就象计算古叙利亚-色留斯诸皇帝的统治年间一样。因此,提庇留斯的第一年应该是公元14年八月19日到14年提斯利月1日,那么他第15年就是从27年提斯利月1日到28年提斯利月1日;也就是27年九月21日到28年十月8日
…。第四种观点是,路加使用了Julian日历,如果根据非即位制来计算,那么,提庇留斯的第一年就是从14年八月19日到十二月31日,他的第十五年就是28年的一月1 日到十二月31日。然而如果根据继位年制来计算,那么,14年八月19日到十二月31日就被认为是继位年,一月1 日到十二月31日就是他的统治的第一年,因此,他的第十五年就是29年的一月1 日到十二月31日
…。第五种观点是,路加使用的正常罗马计算方法,据此,提庇留斯的第十五年就是28年的八月19到29年的八月18日。路文(Lewin)说道:“公元14年八月19日提庇留斯的的执政在路加的时代是颇为人所知的事件,就象是维多利亚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执政为人所知一样,没有什么事也不可能有什么事使我们以其它方式来计算提庇留斯的执政年限。”
…总结以上五种观点,第一种是不能接受是,第二种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接受公元30年是主被钉十字架的时间,那么第三种解释是最有可能的。这就是说约翰开始他事工的时间就会是在27年的九月21日与28年十月8日之间,按此,耶稣的事工就是两年多一点。然而,如果有人认为耶稣是在公元33年被钉十字架,那么后两种方法那一种都不是有可能的,而约翰的事工开始的时间也会是28年八月有9日与29年十二月31日之间。The present author认为基督的传道至少有三年的时间,他的被钉十字架是在公元33年。因此,以上两种解释都能满足圣经记载的要求,并在那时作为计算年代的方法。因此也就是是约翰的事工开始于公元29年的某个时候。
从福音书中人得到的印象是,就在约翰开始他的事工不久之后,耶稣接受施洗并开始他的传道。如果我们接受约翰的事工开始于公元29年这个结论,那么就有理由认为耶稣的传道也开始于那一年或稍晚一些。
路加不仅仅提到了当时那里的统治者是谁,也提到了在宗教领域里掌位的大祭司是谁,在路加福音
3:2,他提到亚那与该亚法。亚那是传职而承接了大祭司的职份,被以色列人承认为正当的祭司,亚那被罗马当权者免职,后由两个儿子先后继任,最后由他的女婿该亚法接任。在罗马人承认该亚法为大祭司的同时,亚那也继续为犹太人所承认,他在幕后执掌权利之人。路加告诉我们,“神的话临到他
(约翰)”(路3:2),对哈该的预言(1:1),撒迦利亚的预言(1:1)与玛拉基的预言(1:1)都有类似的介绍。这提法是神要给以色列国预言性的信息时所使用的方式。约翰所处的与以色列国的关系是与先前提到三位先知所处的是一样的。约翰没有象被掳后的先知那样出现在王的宫庭里或是耶路撒冷城,而是出现在旷野。他的生活方式本身就是表明他处于他时代的宗教秩序之外,他并没有来改良已存的宗教而是将一族人从其中分别出来归神。
Fairbairn如此描述约翰:耶稣的成长并不是急迫被促成的,而是缓慢自然的,有三十年提时候,他住在拿撒勒,等候他的能力成熟,他的成人期完成,然后他以明显的姿态出现,将此告知民众的声音来自约但河岸和在死海附近的旷野,在那里出现了一位新先知,行为举止与灵同先前的先知一样,但在言语与目的上却有现代之新义。他不是文诌诌的文士,不是傲慢的祭司,不是衣着华丽的朝臣,而是旷野之子,穿着粗糙的骆驼毛衣服,腰束皮带,从石头上取蜜与蝗虫而食他是一个具有严格的独居精神且满有神的意念之人。他称自己为一个声音,但他并不象那个先知在山洞里听到的微小的声音,而是象崩山碎石的风与火,预示着在火烈风吼之后寂静中的微小声音。人们从约但河两岸峰拥而来听他讲道,他的名声达至耶路撒冷。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文士与祭司、民众与罪人都来听他,他们因敬畏而相信。消息传遍南北东西,也传到遥远的拿撒勒,在那木匠的家里引起了巨大的情感骚动。既然约瑟已不在了,那已经成为家庭支柱的他知道他的时候到了,这约瑟的儿子就勇敢向前展现自己为神的弥赛亚。
约翰的信息
§21
马太福音3:1-6;马可福音1:2-6;路加福音3:3-6在向我们介绍耶稣基督的事工之前,福音的作者们向我们介绍了他的先锋,施洗约翰,及他作工的地方。马太说施洗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的传道”
(太3:1),路加告诉我们“他就来到约但河一带地方传道”(路3:3)。作为祭司的儿子,约翰本可能已经在圣殿中继承他父亲的职份。然而神呼召约翰从事特殊的事工,这事工开始于这地信仰中心之外的地方。约翰在已有宗教系统之外作工,在地理上与所传的内容上都是如此。三个符类福音的作者在提到约翰与旧约中所启示之预言的关系时都十分谨慎。他们都引用了以赛亚书
40:3-5来解释约翰的事工。在以赛亚书40章,先知给受压痛苦的人们带来一个安慰的信息,北国已完全被掳,南国也被可能的流放所威胁,这国民看不到任何的的盼望。然而神派他的先知告知人们外邦人的欺压将要终结,国民的战事将要结束。神会赦免这国民的罪,先知应许弥赛亚的来到将使人从罪得赎,从外邦侵略者的欺压中得拯救。先知继续说弥赛亚来之前会有一个先锋先来到在旷野中宣告弥赛亚的来到。先知说那声音不会在耶路撒冷或圣殿中被听到,而是在城外的旷野里被人听到。这确大有意义,因为当圣殿最初被建的时候,神充满的圣殿作为他的居所
(代下5:13-14)。然而因为人的罪,神从圣殿离开。在以西结书10-11章,先知记述了神的荣耀离开圣殿与国民的情形。因他子民的罪而离开他们之后,神审判了他们,这审判包括尼布甲尼撒的侵略,耶路撒冷的被毁与人民的被掳。当神返回他的子民的时候,神会在耶路撒冷与圣殿之外向他们讲话。当约翰作为弥赛亚的使者出现的时候,神的计划展开了。约翰并没有以他生来就有权利获得的祭司职份而来,而是以先知的身份而来。马太记载到,“这约翰穿着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
(太3:4)。骆驼毛的衣服相当于旧约中先知宣告审判的时候所穿的麻布衣服;约翰腰间也没有系华丽的祭司腰带(出28:8),而是系着一条简单的皮带;他所吃的食物也非祭司的食物,祭司所吃的是献祭的肉,约翰所靠的是旷野所供给的蝗虫与野蜜。Plummer说道:约翰明显是以以利亚为他的榜样(王下1:8,)他们有同样的艰苦的生活方式,同样的与世相离及对世界的无所畏惧,同样的姿态准备责备王与民众。希律与希罗底对他就相当于亚哈与耶洗别对以利亚。这两位先知的生活都是对当时腐化社会的抗议。但同以利亚相比,约翰绝不是一个悲观者,他的信息充满盼望,并且在这一福音书中就象在马可与约翰的福音中一样,他与以利亚(王下17:1)一样都是突然进入历史舞台。“就好象是约翰一下子跳入完全准备好的场地。”但他的严厉并不仅仅是表演;而是他性格的表现与他作工的工具。对自我沉醉的人,自我否定对他来说是印象深刻的。
尽管约翰以先知的角色出现,福音书对他的介绍却并非如此,而是施洗约翰。约翰来到所传信息的国民对仪式上的不的浸礼是极为熟悉的。希腊语
Baptizo来自于词根Bapto,字面意义是浸或染,这是在从事漂布行业之人常用的词。未处理好的布在使用之前要先浸入漂白,然后染色。然而这个词所强调的并不是浸布的过程而是这过程的结果。由未经处理过的羊毛编织成的布颜色晦暗,需要洗净。布的外貌因被浸漂白然后被染色而改观。当布漂白出水之后,它洁而白,而染色之后就有更加改观。这是这个词的字面意义。在每种语言都是一样,一个词可能有它字面的意思,也有它比喻的意思;而且通常比喻的意思要盖过它字面的意思。比如我们是把铁作为一种金属提到它时指的是是它字面的意思,或者我们也可以以比喻的方式以它指一个人性格,说他有铁意志或他以铁腕来统治。对Baptizo这个词的使用也是如此。这个词比喻的意思是改变身份、外貌甚至是关系。对犹太人来说
Baptizo这个词即有洁净的意思也有改变使一物有新的身份或是新的关系。水在旧约中有关仪式上的洁净有广泛的使用。我们发现在利未记14:7中提到洒(血),在利未记15:8中我们看到不洁之人必须用水洗涤自己才能使自己恢复正常,在利未记16:4,大祭司在赎罪日行使他的职责之前,他必须用水洗自己,这不仅标记着大祭司在仪式的不洁中被洁净,也标记着他被分别为圣归给神来代表整个以色列国行使特殊的职责。因此仪式上水的使用标记着洁净与成圣,归顺犹太信仰的人需要接受洗礼,这形象地说明了在洗礼中有分别或是得到新身份的意思。Edersheim说道:律法规定,那些沾染上利未式不洁之人在献祭之前必须施行浸水。还有,“归义之人”或“归约之人”(Gerey hatxtxedeq or gery habberith)通过割礼、受浸与献祭要被允许拥有以色列人一切的特权,受浸就好象是承认并除掉道德上的不洁,这不洁是与利未式的不洁相类似。
通过洗礼而改信之人标记着他在结束他在旧的社会中的一切关系,包括他对以前的假神的信奉,他是在加入以色列的团体并顺服于以色列人的神。根据利未记
14:7-8与民数记19:18-19,旧约中水可以洒在不洁之物上,根据利未记11:32或列王记下5;14,不洁之物可浸在水中。在旧约中重要的并不是仪式而是水所代表的意义。在新约中犹太人仍然很看重仪式上的洁净(参可7:4-8)。尽管犹太人熟悉洗礼的概念,约翰也确曾施洗,但还有几个很重要的原因需要认定他不仅仅是在履行旧约洁净的仪式。文中并没有告诉我们他在行使祭司的职责,使用水来行律法所规定的洁净,而是很清楚地说明约翰宣讲“悔改的洗礼”
(路3:3)。因此经文区分了他的洗礼与洁净的洗礼。有关约翰的洗礼书中记载了四个事实:(1)约翰的洗礼与弥赛亚的来临有关(太3;2),(2)它与人们的不洁有关(可1:5),(3)它是在认罪与悔改的基础之上(可1:4),它与接受罪的赦免有关(可1:4)。约翰用“悔改”这个词开始他传道
(太3;1),“悔改”这个词约我们带来重要的旧约真理,在申命记28章,神已经清楚的启示了他与他子民发生关系的原则,顺服会带来祝福;背逆带来管教。最厉害的管教将是,这国民会交在外邦人的手中受压制。申命记30章神启示了若是国民不从他们的罪中悔改并顺服他,管教就不会离开他们(2节)。悔改只是这样向神的回转。神的信实会由他们顺服他的话而得到证实,他们的顺服会使神回转来祝福他们,将他们从被遗散之地收集回来,使他们归回故土。神会使他们的心受割礼,即从他们身上除掉不洁。这个原则在旧约不断出现,不断有先知出现来警告国民要来的审判并劝免人民要归回神避免要来的审判。然而,审判还是来到,北国以色列被亚述所掳。然而又有先知劝免犹大归回神,免得审判临到她。神的应许就是,即使审判因背逆而临到,而后他们又归回他,他会派遗弥赛亚来祝福他们。那么,约翰呼召国民悔改就是起着旧约先知的作用,他的传道与申命记28与30章中的原则是相符的。人们必须从回中悔改归向神之后,弥赛亚才能来。他们必须寻求他的赦免。神曾对所罗门说过,“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离他们的恶行,我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
(代下7:14)。作为神的代言人,约翰当他呼求人们悔改的时候同样要求他们有改变的生命,他要他们离弃他们的罪在信心归向神并活在对他的顺服中。马可记载了约翰“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可1:4)。人们已经讨论了“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的含义,它的意思是罪得赦是洗礼的立刻产生的结果,还是说洗礼是预备性,罪得赦是最终的结果。洗礼是标记着罪已经得赦,还是罪会得赦?后者似乎是对的(见Swete认可1:4)。耶路撒冷的Cyril对比了约翰的洗礼与基督教洗礼,他说前者“只使罪得赦”(Catech. XX.6; comp. Iii. 7)但经文没有什么地方表明它起那样的作用。牧土良指出“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指的是未来的罪得赦免,是后来在基督里的罪得赦免(De Bapt. X.)。Ambrose的说法是,一个是“悔改的洗礼”,一个是“罪得赦免的洗礼,”这使得赦免问题明确了。但如果约翰声称要赦免罪,那么人们不会向他提出疑问吗?我们的主就受到过人们的疑问(ix.3; 可2:7;路5:21,7:49)。而且如果真的象人们一般所理解的那样,约翰的洗礼是使罪得赦,我们的主会顺服于这洗礼吗?因此这洗礼的主要意义是为国度所做的预备,这确适合弥赛亚事工的开始。对所有的其他人来说,这是对悔改的预备。弥赛亚不需要悔改,然而可以接受这预备。约翰的洗礼使人分别出来来接受救恩;它分别出来弥赛亚来施与这救恩。
Shepard
说道:…
约翰的信息是悔改的洗礼,这与任何犹太人所知的洗礼不同,然而这时洗礼的含义是新的,因为耶和华已通过他的先知以赛亚说过:“要洗涤你们自己,使你们洁净。”而且犹太人借洗涤来除掉各种仪式的不洁(出19:10;未15章)。归信犹太教的人通过洗礼来加入犹太人的社会。…
洗礼象征着道德上的完全洁净,它是对罪及对救主弥赛亚的需要的公开承认。接受这个仪式的人首先要表明他真实的悔改,对罪的痛悔及转离罪的决心。它也是宣告在弥赛亚来到的时候对他忠心。约翰新仪式并不保证罪得赦免。它只是在悔改的基础上的洗礼,及在这仪式上对因罪的承认,因此与罪得赦有关系(可1:4;路3:3)。对一个犹太人来说,被看为是外邦人而公开遵从这仪式,承认他的罪,这是一件屈尊的事。正是对此尼哥底母才有所反对。Fairbairn
写道:这个仪式也许与爱色尼人的可取之处或是归信之人的洁净有联系,但它也有其本身的意义。约翰使它与认罪与悔改联系起来,使它象征着一定的属灵实际承认并弃绝邪恶,选择接受良善。从“要洗涤你们自己,使你们洁净;”或“”这些话中可以看得出这样的意义。
因此我们看到约翰并不是那位赦罪之人而是使人们承认他所介绍的要赦免他们罪的那一位。在约翰的传道中有一种紧迫感,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人们需要悸改,因他说道
:“天国近了”(太3:2),“近了”的意思是唯一阻碍约翰所宣告的天国的降临的就是国民的沿未悔改。有关“天国”
Edersheim说道:根据当时拉比们的观点,“国度”、“天国”、“神的国”(in the Targum on Micah iv,7
”Kingdom of Jehovah”)这些说法是相同的意思。事实上,“天”经常被使用来代替“神”,为的是避免使人过度熟悉神圣洁的名。这也许解释了为什么在马太福音中只使用了“天国”这个词,这个词也确实包含着与地相对的意思,就如在“神的国”与这世界之间的对比一样…。对这个问题的许多文章的讨论表明,在犹太人的心中,“天国”指的并非是某特定一段时间,
同一位作者又补充说
:对新约出现“国”的119段经文的分析表明,它的意思是神的统治[34次];在且通过基督显明出来[17次];是明显的[11次];渐渐在拦阻中成长[24次];在基督再来的时候是得胜的[12次](“末了”);最后,在未来的世界中被完全[3次]。这样看来,尽管在预言中基督来临与国度得胜之间的各个阶段没有向传讲者显明,但约翰所宣告的这国度的来临有着最深刻的意义。他来呼吁以色列归服要在基督里宣告的神的统治。因此在一方面他呼吁他们悔改心意的转变,另一方面在对基督其人与职份的升高中将基督指给他们。或者也可将两者结合作出这样的呼吁:“改变你们的心意”悔改,它所包含的意思不仅仅是从过去的道路转离,也要在心意更新中转向基督。所以由此教导伴随的洗礼可说成是“悔改的洗礼。”
旧约承认神在一个永恒与宇宙性国度中拥有主权
(志上29:12;诗145:13;103:19),然而因神与来伯拉罕的约,且更因为他与大卫的约(撒下7:16),犹太人期待神派遗一位弥赛亚来到这个世界将一切收归神的权柄之下。犹太人在这里寻求一个地上的实际的国,在这国中弥赛亚在大卫的宝座上掌权,从而使世界经历正义与公平。先知教导说神永远的掌权将通过基督的统治在地上彰显出来(亚14;9;摩9:11;弥5:2;赛9:6)。虽然犹太人很可能已期待着政治上的弥赛亚来拯救他们脱离罗马人的捆索,但约翰作为旧约的先知宣告了以前先知们所宣讲的国度。他宣告了将一个实际的国度由神所应许的弥赛亚亲自来掌管。这国度的建立将完成神与大卫所立的约,在这约中神应许大卫的子孙将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掌管大卫之家。约翰这个国近了。约翰的宣告引起了广泛的兴趣,马可记录道,“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可1:5),他们甘愿接受约翰的洗礼。[约翰的洗礼]是另一事件的象征,但其意义并不轻于那一事件;受洗者不仅仅是悔罪者,而是满怀期待之人,分别归神怀有大盼望之人。他们形成一个团体,这人团体摒弃了旧的犹太教及他们的罪,世界上的的国度与政治上的弥赛亚,期盼地等待着用圣灵与火给人施洗的那一位。是在这种情形下他的洗礼与希伯来人所看重的习俗发生关系。当摩西从山上下来使民众成圣的时候,他让他们“洗他们的衣服。”当外邦人成为犹太人的时候他被水洁净,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激动情感的象征之事对他来说是永恒真理的一个明显的方面。
约翰就是如此召集了一群相信他的话并盼望弥赛亚到来之人,弥赛亚即会使他们因得赦免,也会建立一个他们可安舒在其中由他统治的国度。
约翰的解释
§§22
马太福音3:7-10;路3:7-14约翰的事工似乎立刻主有人跟随,因为路加记载说群众出来接受他的施洗。
这位伟大的先知预言并没有徒劳,他感动了几个世纪没有感动的以色列人。在犹大产生了新的盼望、新畏惧。人们意识到他们的罪,意识到他们没有成为神的子民。约但河岸的声音震畏了耶路撒冷的心脏,止息了祭司与文士们的争竟。在一个辉煌的时刻,整个国民的心灵醒来看到它唯一崇高的信仰,在意识到神的掌权与公义中忘记了它与鹰(罗马帝国之象征。译者著)与该撒之像的斗争。从城镇与乡村、从犹大到加利利、彼里亚到约但河西岸之地的民众,法利赛亚与撒都该人,祭司与利未人,文士与长老,税吏与改教者,罗马士兵与希律的卫兵都来听这位先知讲论,来承认他们的罪,并受洗归入新的生命。
民众似乎分成两部分,一方面有当时的宗教领袖,法利赛亚与撒都该人也来到约翰施洗的地方
(太3:7)。这些宗教领袖们自以为义认为自己是被神所接纳的,他们否认自己有需要承认的罪及需要赦免的不义。他们根据他们的出身,看自己为亚伯拉罕的子孙,是为神所接纳的,早已是神国里的成员。Edersheim写道:路加所给出的记载在表面看来是对不仅仅是约翰事工的开始也是对他整个事工的概括,The very presence of his hearers at this call to , and baptism of, repentance, gave point to his words.这些人尽管是有罪之人,但却活安逸与自义的生活中,他们真的会明白并害怕拒绝要来的“国”的后果吗?如果他们会的话,他们的悔改不仅仅会是口里,也会心灵的,是会结出可见的好果子的。或者他们是不是在想,根据那时代的通常看法,怒气只会临到外邦人,而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定会躲过临到的怒气根据犹大法典上的说法,“黑夜”(Is. Xxi. 12)只是对世界上的邦国,而给以色列的是明亮的早晨。
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最确信的就是,因为他们与亚伯拉罕的关系,所有的以色列人在未来的世界中都有一份(Sanh, x. 1)。不仅仅在新约中、在Philo的著作中、在约瑟福斯的史记中,从许多的拉比作品中似乎都是这样的。“先父们的功德”是拉比口中常提到的词语之一。亚伯拉罕被看为是坐在Gehenna门口,拯救每一个以色列人,免遭Gehenna里的恐惧。事实上,根据他们为亚伯拉罕之后裔这事实,所有的以色列的孩子都是尊贵的,无限地优于任何其他后归信此教之人。
约翰看到了他们的对他的信息的拒绝,因为称他们为“毒蛇的种类”
(太3:7)。根据律法,毒蛇是不洁的,任何它所碰及的东西都成为不洁。约翰称他们为毒蛇,意思是说他们不洁的,污秽每一个他们所接触的人。他拒斥了人与亚伯拉罕的之间的关系是他进入天国的基础这种教导,他们提醒他们神可以从石头中兴起生命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提到河岸的石头,也许是那些约书亚用来作记念的石头,就是以色列人在奇迹般地过约但河后曾经安息之处,约翰藉此郑重向他们宣告,神可以从这些硬石头中为亚伯拉罕兴起子孙。他确在弥赛亚的国度中从石般心硬的外邦人中兴起以色列属灵的儿女。他们应该知道,只有当一个人有象亚伯拉罕那样的灵在他心中,他才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在弥赛亚的国度中,血肉的关系是没有用的。他警告他们弥赛亚审判的斧头已在树根放好,不结果的子,不管是一个国民还是个人,都会被砍除扔在火里。因此他道德上的忿怒以激烈形象地表达出来,在这些东方人引起极大的心里波动。
约翰要那些宗教领袖们悔改,要他们表明他们悔改的真实性,他对他们说,“要结出棍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太3:8),我们再一次在约翰的信息中看到紧迫的信号,因为当他呼求人们悔改时,他告诉他们审判已经临近了。他说,“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10节)。这是与旧约中说到弥赛亚会作为审判者来到并洁除国中的罪的启示相一致的。大卫在诗篇24:3反问的,“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大卫的意思是,当弥赛亚来到的时候,谁能被接受进入他的国度里吧?然后,给出了答案:“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4节)。以西结书20:34-38详细地描述了这审判。根据弥赛亚来临时来到的审判,约翰劝诫宗教领袖们通过展示出由悔改而来的生命来躲避这审判。
我们看到听约翰传道的第二种人,
Shepard评论道:在他的听众中有许多税吏与罪人,还有外邦人、撒马利亚人,士兵及各阶层的人,他的信息是公众性且是深刻的;通过他真切的传道很多人被他所说服,结果众人就问他:“这些我们当作什么呢?”
当众人拥向前认罪接受洗礼时,除了告诉他们一些基本的行为原则之外,约翰又依次指出使他们困扰的罪。那些有行善能力的人,必须有具体的行动,将他们的衣物与食物与那些有需要的人分享。约翰也指出了法利赛阶层的罪,就是自义倚靠他们自己的遗传与阶级特权。这些法利赛甚至没有问他们应该作什么。税吏是被蔑视的阶层,他们借助罗马人给他们的收税权力收取超过他们应收取的税额,对这些人,约翰所给的命令是:“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那些可能是撒马利亚人的兵丁,也来问他们该怎么作,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论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因此每个人与每个阶层都得到相应的指示如何改变纠正他们的行为,以此来显明他们的悔改。天使所宣告的预言现在在这信仰的复兴与道德的改变中正在得到实现。
这些被弃之人被约翰接纳为是看自己为国度之子的人,这些人并没有象那些宗教领袖那样抵挡神的信息,他们反而问道,“这样我们当作什么呢?”
(路3:10),约翰对他们的要求与对宗教领袖兴的要求是一样的,就是要有真实悔改的果子。使用以赛亚书58:6-7作为例证表明真实的悔改带来与神有好的关系这实际的果子,约翰藉此要求这些人也要如此结出好的果子。根据路加福音3:11,真实悔改的表现之一就是关系有需要之人。在
12-13节他说道税吏可以通过不多收罗马人所要求的税额来表明他们悔改的真实,兵丁可能不滥用他们的权力来表明他们真实的悔改(14节),他们不能错用暴力或指责,他们应对自己的薪水就当知足。因此悔改是对进入弥赛亚国度前提要求,对自义的宗教领袖或是一个被犹太人社会弃绝之人都是如此的。约所作的应许
§
23 马太福音3:11-12;马可福音1:7-8;路加福音3:15-18约翰的信息不仅仅包括严厉对罪的责备与对悔改的要求,也含有盼望的信息。这些福音作者在这一部分为我们记载了约翰给他的听众的概括性的信息。我们从路加福音中看到“百姓指望基督来的时候”
(路3:15),他们知道约翰的信息是有关弥赛亚的,所以他们心中就有了约翰是否是弥赛亚这样的疑问。从记载中我们知道约翰将人的视线从自己身上引向主耶稣基督,约翰表明自己为弥赛亚的仆人。事实上他甚至认为自己不配作弥赛亚的仆人,他说道自己甚至不配给他所介绍的那位解系鞋带
(可1:7)。约翰因他的施洗工作被人广泛承认,施洗与约翰的事工联系如此密切,以至这成了辩认他的迹象,施洗使他被知为施洗约翰。但这些标记不是外面的,以色列在她的历史进程中有过她自己的标记,割礼是一个外表的标记,表明一个人与亚伯拉罕及他的约有正当的关系。守安息日表明一个与摩西与他的律法与有正当的关系。现在与约翰及他的信息有正当的关系的标记就是外面的洗礼。所有这些外表的标记都给了以色列人。
当弥赛亚来时,他会还来新的标记来表明神的子民,在约珥书
2:28与以西结书36:25-27中的预言中说道,神会把他的圣灵作为礼物给所有在弥赛亚国度中的人,约翰应许说当弥赛亚来时,他会“用圣灵给人施洗”(路3:16)。给圣灵与人来表明与神的正当关系的那一位就是真正的弥赛亚而并不是那来给人外表标记为弥赛亚作预备之人。弥赛亚的洗礼将不外表的而是内里的,外表的标记人们可仿效,而人是无法仿效弥赛亚要作的将圣灵赐给相信之人工作。这样的洗礼会显明真正的弥赛亚也会真正地显明那些属于他之人。约翰提到弥赛亚洗礼的第二部分工作,他说道,“他会用火给你们施洗”
(路3;16),火是与审判相联系的,就象马太福音3:12中的簸箕标记着审判一样。当弥赛亚来统治的时候,他会除掉一切无价值、无用及无生命之物;他将只会将那些有生命之人接入创始的国度,这生命就是人从他那里得到的生命。弥赛亚的概念在约翰的时代的犹太教中是十分被确立的概念,因此约翰几乎没有必要来描述他。Edersheim说道:与此相一致的,古时的会堂在旧约圣经中找到的有关弥赛亚的信息要多于口头预言,我们通常所查考也是这些旧约中的信息;而口头的预言在弥赛亚时代的概念上只有相对小的次要的重要性(就如在新约中)。这完全是根据对古代会堂认为旧约中与弥赛亚有关的章节的详细分析而作出的结论,其数量达到456处(摩西五经75处,先知书243处,圣徒传记138处),还有their Messianic+___
但还有,既然拉比们的思想至少要依据于旧约,我们不必惊异于他们的思想显明了弥赛亚历史的主要特征,相应地,仔细查看他们对圣经的引用表明,新约中有关弥赛亚主要的观点是完全被拉比的观点所支持的。因此象弥赛亚道成肉身之前的存在;他高于摩西甚至天使之上;他代表性的品性;他的受难与被藐视;他痛苦的死,及他为他子民的死;他对活人死人的式作;他的救赎,他对以色列的恢复;外邦人的反对;他们对主偏颇的判断与归信;他的律法的得胜;后来的日子神的宇宙性的祝福;及他的国度所有这些都在古时的拉比们的作品中有清楚的表明。
约翰可以这个弥赛亚的概念上向人民介绍耶稣为弥赛亚。
C.
对王的认可 §§ 24-27在他的洗礼中
§24
马太福音3:13-17;马可福音1:9-11; 路加福音3:21-23a前面所记载的耶稣到耶路撒冷是为了守逾越节,现在十八年之后,他作了一个类似的旅行为的是要接受施洗约翰的洗。马太提到了这个特定的目的
:“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太3:13),耶稣年纪“约有三十岁,”hoehner写道:路加(3:23)提到耶稣事工开始的时候“年纪约有三十岁,”耶稣生于公元前5年十二月/4年一月,如果耶稣的洗礼恰在公元28年的逾越节前夕,他可能就是三十或三十五岁。也有可能就是约翰在公元29年初给耶稣施了洗,使基督的事工开始于公元29年的逾越节前夕。这就是说在他开始他的事工的时候基督是三十一岁或是三十二岁。然而似乎更有可能的是约翰是在公元29年的某个时间给耶稣施洗,使耶稣的事工开始于公元30年的逾越节前夕的某个时间,那么这也就是说基督是三十二岁或是三十三岁。这种观点似乎更可取,原因如下有三,首先,这种观点并不要求约翰事工中所发生之事有短时间内的相连接;第二,这种观点也允许耶稣的事工有三年的时间;第三,路加使用“大约”(
????)表明耶稣开始传道的时间不是恰好三十岁。当耶稣来到约翰那里要求施洗的时候,约翰立刻要阻止他,约翰看出要求被施洗的这一位的无罪性。我们必须记得约翰从一出生就被圣灵充满掌管
(路1:15),因圣灵的工作,约翰认出了要求施洗的这一位,且知道他并不是需要被施洗的后选人。已经很清楚的是约翰的洗礼是认罪与悔罪的标记,耶稣基督是无罪的,因此是无需认罪悔改的。约翰洗礼的本质的就排队排除了耶稣接受这样的洗礼的必要性,这清楚地表明了约翰给耶稣的施洗并不是具有代表性的。施洗之人是一样的,但洗礼却是不同的;对水使用是一样的,但意义却不相同。约翰给耶稣的施洗是一个特殊洗礼,它与约翰的洗礼及基督徒的洗礼是不同的,就象是约翰的洗礼与今天信徒的洗礼是不一样的一样。约翰知道耶稣并不需要他的洗礼,约翰也看出他并不配作这洗礼,但他也看到他需要这个先知们所预言的当弥赛亚来时要给的洗礼,约翰在路加福音
3:16提到这个洗礼,因此他在等待着圣灵的洗礼,就是在约珥书2章与以西结书36章中所应许的弥赛亚所要给施行的洗礼。耶稣并没有否认约翰所说他是无罪的且不需要他的施洗之言。对约翰迟疑的态度的反应,耶稣说道,“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尽诸般的义”(太3:5)。如果耶稣是弥赛亚,那么期盼弥赛亚来临的约翰定规要服从他的权柄,正是因为约翰对耶稣的权柄的承认,耶稣才对约翰提出那样的要求,要顺服耶稣的要求,约翰给他施了洗。那么为什么耶稣受约翰的洗呢?我们已经注意到并不是因为耶稣有罪需要承认得赦免,如果耶稣真的需要约翰洗礼,那么这也就会表明他
(耶稣)在等待着赦罪的救主的来到。有些认为耶稣受约翰的洗是要使他进入祭司的职位,他们指出耶稣这时大约三十岁,这恰是旧约中祭司通过一包括水洗的仪式进入服事中的年龄。耶稣确实是被天父分别出来作大祭司,然而他并不是按亚伦的等次作祭司而是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作大祭司(诗11:4)。从颁行利未之律法之时起,神将祭司职位的权利限制在利未之派与亚伦之家。既然耶稣不属于亚伦之家,他就无权作为利未之祭司来服事。因此没有必要试图使他进入他所不合适的职份中。按麦基洗德的等次任命耶稣基督为大祭司要等他复活之后,只有那时才能被天父任命进入祭司的服事。因此基督不是受洗进入祭司的服事。圣经提出了几个耶稣受洗的原因,第一个就是“尽诸般的义”
(太3:15)。Shepard 说道:从最初起,为什么耶稣要去接受洗礼的问题,为什么他要将在自己摆在悔罪之人中间并顺从那象征洗回的礼仪,这有很多的解释。真正的原因就是耶稣所回答的:“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尽诸般的义。”耶稣是生在律法之下,在他的婴儿期就已受割礼被赎,在十二岁的时候他成为律法之子,他后来也付过殿税,尽管他作为神的儿子可以免除这税。他完成所有亚伯拉罕之约中律例是全宜的。后来我们看到,他来不是要废除摩西律法,而是要成全它,赋予它更深的意义(太5:17),在他整个一生,他成全了律法,这样他就可能救赎在律法之下的人(加4:4-5)。
律法规定祭司要借水洗归圣就职
(利16:4);因此律法要求一个人进入职位之前要经过洁净的仪式,耶稣基督被任命进入弥赛亚的职份,而非祭司的职份。但为要完成律法的要求,基督受了洗,这表明他归圣给神并被神接受进行服事。基督接受洗礼的第二个原因在约翰福音
1:33-34里:“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当耶稣显出自己要接受洗礼的时候,约翰认出是弥赛亚,但约翰并没有允许向以色列人显明他通过圣灵所明白之事。只有在圣灵降下来之后,约翰才能公开宣告,他所宣告要来的那一位已经来到并已经开始了他的事工。那么洗礼就是使得约翰可以公开宣告基督的来临。耶稣的洗礼也是他使自己认同于以色列的余民,约翰的事工已经使人相信他的话及神的应许,这相信的余民因约翰的洗礼而系在一起。当耶稣基督来的时候,他并不来认同于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希律之派的人、奋锐党的人,而是认同于那些等候神的应许成就的余民。
而且,耶稣受洗使自己认同于罪人,罪人来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承认他们需要一位救主,并在外面表明他们相信救主会来救赎他们脱离罪。耶稣来到地上使自己认同于罪人,这样通过这个认同,他就可以成为他们的替代者。对此保罗在哥林多后书
5:21中说道:“神使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就象以色列人需要通过按手认同于替罪的山羊的且使山羊认同于以色列人一样,耶稣基督也需要这样认同于罪人,这样当他将自己献上为他们的罪作替代者的时候他们也可以认同于他。还有,在耶稣基督受洗的时候,神的圣灵膏抹他来行使弥赛亚职份的功能。路加说道,“神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
(徒10:38),这为弥赛亚的工作而有的膏抹发生在耶稣的洗礼中。Edersheim说得很好:在这里水中,是神的国度,耶稣进入其中来尽诸般的义;他从水中出来作为神所设定的、神所赋予资格的、神所宣告的王。就这样,为他的弥赛亚的工作他接受了圣灵的充满住在他里面的充满从其中我们会恩典之上的恩典。还有从天上来向他并向约翰的声音:“你是(这是)我的爱子,是我所喜悦的。”这对大卫之约赞许、诗篇第二篇中的对这约将要实现的宣告,就是神在宣告耶稣是弥赛亚,是神对那约的公开宣告,也是宣告了耶稣弥赛亚事工的开始。因此当施洗者见证他是神的儿子的时候,就明白了这话的含义。
耶稣在他受洗的时候在祷告,祷告内容并没有给出来,但也许是在这祷告中耶稣将自己归给神来行神的旨意完成他作为弥赛亚要作的的工作。在这时神向约翰及其他在场看见这洗礼的人确证耶稣就是约翰所介绍的弥赛亚、救主、王。“圣灵降在他身上,形状仿佛鸽子”
(路3:22),这个所有在场的人都看见了,因为有声音从天上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神用声音确证了约翰对耶稣的介绍,在洗礼时,神的儿子耶稣被神天父正式承认为以色列的王。耶稣被圣灵所膏来完成他要作的事工,父见证了儿子与他自己的关系,父神说,“你是我的爱子,”对子的生命也有神的见证
:“我喜悦你。”在那个祷告中我们看到基督与天父的关系,基督将自己献给神的旨意与工作。我们看到基督与圣的关系:圣灵降在他身上给他作工的能力。约翰早已为这事预备好人们的心,天父确认了子行弥赛亚职份的任命,现在子由预定的先锋正式地展现给世人,并有父证明他的人格与工作。
经过试探
§25
马太福音4;1-11;马可福音1:12-13;路加福音4;1-13在这个洗礼中,耶稣基督被圣灵所膏来完成交给他的弥赛亚的职份
(徒10:38);现在,三位福音作者证明,耶稣被圣灵引导进入旷野来显明他在道德上有权力作王。马可所描述的耶稣是一个仆人,说圣灵“就把耶稣催在旷野里去”(可1:12),马太描述的耶稣是一个王,说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太4;1),路加只提到了“耶稣被圣灵充满”(路4:1)。Shepard写道:试探的地方是旷野,第一个亚当在丰美的伊甸园里受到试探;末后的亚当在荒芜的旷野,在贫饥与野兽的陪伴下受到试探。传统确定受试探的地方是Quarntania,高于犹太地平原的一座山,在约但河谷1500英尺之处,它与传统认为受洗的地方相距六至八英里,在约但地与耶利哥的东方,与路加所提相符,“从约但地返回。”山是荒的,有一些十字军时期与其它时期的僧侣所挖掘的洞穴
…。从耶利哥到耶路撒冷的陡峭的山路被称作血上路,因为这处充满强盗。耶稣要沿着这条路到那山上,在山的高处可有极宽广的视野,可看西面的耶路撒冷、东面的约但河谷与摩押平原及北面的黑门山。在那里还有通往“世界万国”的道路。耶稣在旷野四十天,对四十这个数字,
Farrar说道:这个数字在圣经中不断出现,它与试探相关联,它明显是圣且具有代表性的数字,而没有其它的意义,摩西在西乃山上是四十天;以利亚在旷野也是四十天。
马可记载了耶稣在旷野期间是与野兽住在一起的。
Farrar对此提到:根据第二部福音作者马可的记载,耶稣“与野兽同在一处,”它们并没有伤害他。“你们将会践踏狮子与毒蛇;少壮狮子与龙你们要踏在脚下。”古老的应许就是这样说的;在基督身上,在他很多的儿女的身上,这应许都成就了。
他在那期间,也被天使所扶持
(可1:13),这与神的应许相合(诗91:11),耶稣禁食四十天,但在禁食期间他似乎没有感觉到饿,因为马太记载说四十天之后“他饿了”(太4:2)。四十天这久他没有感到饿说明争战的激烈程度,Farrar说道:在极其兴奋与思考中,身体的需要似乎被改变,或甚至是被替代了。
G. Campbell organ
解释说:请注意是在四十天过了之后耶稣饿了,似乎在这四十天期间,他没有感觉到身体的需要。他的思想考虑都是灵界的事,而对身体的需要没有感觉到。四十天结束的时候,需要感临到了他,他就是饿了。这种饥饿感完全是无罪的,满足这种需要是一个完全人自然的行动,饥饿感是神所创造的感觉,满足这种需要与神的目的相合。
既然基督完全是在圣灵的掌管之下,既然试探的目的是显明他的无罪性,继而在道德上证明他有权利成为有主权的救主,那么我们必须承认耶稣是试探中的主动者,他使撒但试探他,这样他的真实的品性可显明出来。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被试探之前他在旷野呆了四十天,撒但想要躲避这冲突。)Had beenWalvoord
讨论了撒但的攻击中是否真正的试探的问题,他说道:正统派神学家一般同意说耶稣基督从没有犯过罪,这似乎是他神性自然结果,也是他十字架上代死必要前提。任何对基督身上有不道德之处的确定都需要一个在某种程度上否定他绝对神性的教义。
然而正统派神学家提出一个基督的无罪性是否与与亚当堕落前无罪性是一样的,这无罪性是否因神性的成份而有特殊性,总之,神的儿子能不能也象亚当一样被试探,并象亚一样犯罪?
…基督可能犯罪的观点由“易犯罪性”来表示,基督不可能犯罪的教义由“无犯罪性”来表达。持这两观点人都承认基督没有犯过罪,但那些肯定易犯罪性之见的人坚持说在特定的情形下他是有可能犯罪的;而那些持基督的无罪性之人则相信因他神的本性的存在是不能犯罪的。
无犯罪性教义一直受疑问,也就是一个无犯罪性之人是否会在任何的意义上受到试探呢?如果基督有可受试探的人的本性,那么这本身不就证明他可以犯罪吗?
… 为了要解决基督是否有罪性的问题,首先有必要试探本身的性质,以确定犯罪是否在任何真正的试探中发生,其次需要确定在基督身上的独特性,即他有两种特性,一个是神性,另一个是无罪的人性。一个无犯罪性的人能被试探吗?人们通常同意,那些持基督没有犯过罪之见的人认为他没有罪性,那么不管什么试探临到他,都是从外面而非内里而来。
人们仅仅同意基督无罪性的事实,在另一方面也同意,至于他的人格方面,他是受试探了。这在希伯来书4;15节有清楚的说明
…。关于基督的无罪性最后的解决方法在于搞清其神性与人性之间的关系。人们通常同意,每一种本性,神性与人性,在愿望的意义上来讲都有自己的意愿,然而基督最后的决定,在意志主权的意义上来讲,会与其神性的决定相符。这与无罪性的关系是明显的,人的本性,因他是可受试探的,会想要作与神旨意相违背之事。然而,在基督其人的身上,人性的意志总是会顺服神旨而不会独立行事。既然两者都同意神的意愿不犯罪,那么这种性质就成了其人的性质,因而基督是无犯罪性的。
不有一点很清楚的是,是由于基督有人性,试探才临到他,正如雅各所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1:13)。在另一方面,基督除了通过罪性之外的各个方面都受到试探,另一方面,他的神不能被试探,因为神不能被试探。虽然他的人性可被试探的,但他的神性不可被试探的。对于这些,所有人都会同意。那么问题是,象基督这样即有人性也有神性的人,如果他是无罪性的,他还能被试探吗?
回答一定是肯定的,这问题可能简单地这样来问,试探不可能的是可能的吗?对这一点,人们也都会同意。一只小舟是可能来攻击一艘战舰的,尽管可能想象它是不可能战胜战舰的。认为可试探性暗含着向试探敞开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虽然试探可能是真实的,但却有无尽的力量来抵挡这试探,而且如果这力量是无尽的,那么这个人就是无罪性的。
正象William G. T. Shedd所指出的,可试探性决定于本性中的对罪的敞开性,而无犯罪性决定于不想犯罪的意志。Shedd提到:
说基督的无犯罪性与他的与他的可试探性是一致,这与基督之无犯罪性之教义是相矛盾的。有人说一个不能犯罪的人就不会被试探去犯罪,这种提法是不正确的;这也就是在说,因为一个军队不可战胜,所以它就不能受到攻击。可试探性决定于本性中的敞开性,而易犯罪性决定于意志。就耶稣基督身体与头脑中的敞开性而言,他是所有的人类的试探敞开的,那些出于邪念与堕落的本质的试探除外。他被这些试探征服的可能性取决于他能取用的自愿抵挡这些试探的力量的多少。这些试探非常厉害,但他自己的圣洁的力量大于试探的力量,那么他就不会犯罪,他就是无犯罪性的,但明显他是可试探的。
对基督的试探是真的吗?如果对一个无犯罪性的人的试探是可能的话,那么能说他的试探是真的吗?如果在他的内里没有会对罪作出反应的本质,说试探是真的是对的吗?
这个也必须得到肯定的回答
…,一个合适的基督无犯罪性的教义因而确证了,因他有人的本性而受试探的真实性。如果他里面的人性没有受到神性的控制,就象在亚当的情形一样,那么很清楚基督的人性就可能犯罪了。然而这种可能性因神性的存在而完全被除掉了。基督的全能性使他没有可能性犯罪,易犯罪性总是包含受试探者是软弱的这样的含义;他软弱到可以犯罪的程度。但在基督的身上,完全没有这样的问题。基督的人性要是随其所愿,那么它即是可犯罪的也是可试探的,但因为它与全能的神性相联,基督其人就因此成了无罪性的。全能性有无限的性质因而可以持守无罪性,对全能性与够用的能力与恩典之概念的区别应该很清楚,无犯罪性被定义是不能犯罪的能力,而够用的能力的概念则是能不犯罪。由神的恩典所诗守的神的道德上的特性可以使人在道德上有不犯罪的经历,这一点可以在每一个基督徒的生活对试探的得胜中看得到。人们甚至那些认为基督有犯罪性的人都同意基督不能犯罪,。然而鲜明的对比是在够用的能力与全能之间,神的全能有无限的能力之本质确保了基督是无犯罪性。
在不考虑基督的神性的情形下来设想基督的人性在试探中会有什么反应,这种作法是很愚蠢的。在基督的身上的情形一直都是他的人性与神性是联在一起的,尽管其人性的范围完全是人的,但它却不能使基督其陷在罪中。在全能的根基上,可以认定,基督不能犯罪,因为他有抵挡试探的无限的能力。
有关这位受试探者,
Edersheim 说得很好:带有人性的可犯罪性他是无罪性的;不仅仅是因他顺服,也是因为他照着他的无罪性而如此顺服了,因为他的人本身与他的神性是不可分离地职在一起了,对此神性与人性的合一视而不见是特洛伊主义。概而言之:第二个亚当,在道德上毫无堕落,尽管情愿受制于肉身之中,有可犯罪的人性,但作为神的儿子,是无罪性的有可犯罪性,但却是无犯罪性之人:神人,“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
Fairbairn
提出了这个问题,试探是什么?引诱行恶,诱惑作错事。它与试炼的不同是:试炼检验,并要发现一个人的道德上的品性或性格;但试探却使人行恶,欺骗人,以便毁坏人。一个是要人不受骗,一个是要使人受欺骗。一个是要人得益处,使他认识他道德上真实的自我;一个是对人有恶念,使他多少不自觉的进入罪中。神试炼;撒但试探。
他下面讨论了试探的形式
:人一个可以通过感官、想象、或是理性受到试探。若是通过感官,它就引起贪婪、奢望、邪欲或任何挑动人的欲望,使我们痛苦,犯罪。如果通过想象,如果通过理性,它所表现的就是对真理的不信,对良善的怀疑。或是任何在其中理智。
他然后继续提到了试探的来源
它可以来自于(1)自己,或(2)自己以外。如果是前者,那么其本性就是坏的,如果是后者,其本性就可能是良好的,但肯定能犯罪并被引诱犯某一特定的罪。如果现在试探来自于外界,有三个结果是可能的,(1)它可能通过搅动平稳的恶欲,使它们形成于邪恶的行为,(2)或是向心中的无辜讲话,使它成为罪;(3)使心中一个机会使其变得圣洁。
Fairbain
对有关对基督的试探作出下面这个结论:现在我们在基督的无罪性的角度来考虑对基督的试探,试探包括(1)在被试探人中的犯罪或不犯罪的能力
…。(2)邪恶以某一种化装的、欺骗性的、诱惑人的形式显现,对耶稣正是这样。当他的饿了的时候,试探的形式是感官上的;当他站在殿顶上的时候,是否在真实中还是在异象中无关紧要,试探是想象性的;当撒但提出如果他敬拜他,天下的万国都给他,这时试探是理性上的。每一个试探都针对一个主观上的愿望或是需要。(3)试探者一定是罪恶的,被试探者是无罪的。基督是被试探者。试探临到他,并没有离开他,然而却在他的个人约束中起了一个有益必要的作用。无辜之人是成为义还是犯罪,是圣洁还是败坏的,通过试探就可能是显明。福音书的作者强调了试探中的代理者。
马太说“受魔鬼的试探”;马可说“受撒但的试探”;路加说“受魔鬼的试探。”这里所强调的是,耶稣在旷野中面对了空中掌权者、这个世界的王、路西弗、早晨之子,他从天上的高位堕落,现在是黑暗之军的首领。
撒但靠近耶稣说,“你若是神的儿子”
(太4:3),藉此他承认了基督的神性之事实,他所的这句话也可以说成,“既然你是神的儿子。”撒但要基督给他证明在基督的洗礼中所启示他的身份,撒但想要基督证明他将要在他的传道中对他自己的声称。撒但要的证明意要在下面这个建议中出现,“吩咐这块石头变成食物”
(路4:3),撒但所说是基于天父在基督的受洗中对他的赞许。基督儿子的身份所包含的意义是,儿子有一定的权利,没有什么理由使他不能行使这些权力来满足他自己的欲望,这暗示着人最高的益处来自于自己的欲望,愉快来自于满足他肉身的欲望。其暗含的意思是人是肉身的有肉身的欲望,且应该被满足;因此人只是靠食物而活。这试探本质上是这样的,你饿了,根据神的安排,但在这时刻的神的安排中,并没有什么东西来满足你的饥饿,你现在可以以自己的意志行事,“让这些石头变成食物,”
…因此魔鬼对人的生命的估计就是,人对神的唯一忠心的原因就是在人有需要的时候神满足他的需要;而且,人的幸福取决于他肉身本质的满足。Fairbairn
写道:这试探也是合理的,以色列在被神所引导时候,也被神所供应,对以色列人是对的事情,对神的儿子来说不应错的事。
Edersheim
写道:在基督所是与所行的一切中,其道德上的目的就是对神旨意的绝对顺服,他的灵使他去旷野,他的环境是神所安排的;
…耶稣继续呆在他目前的环境中而顺服人神的旨意。这个试探的目的就是要耶稣基督偏离对神旨意的顺服,他是按神的旨意中,而呆在旷野中,因此所有他在旷野中所忍受的都是神对他旨意的一部分。满足他欲望就是背离神的旨意,就是以自己的意思代替神旨意,也就是认为满足自己的欲望比对顺服神的旨意更重要。
这试探的内含是什么呢?它的邪恶之处在哪呢?假如基督使石头变成了食物,那会怎么样呢?对基督来说,考虑他要作的工作,有两件事是很必要的,(1)他的生活必须是在对人来说是必要的限度之内,(2)必须完全靠神而活。若是他超越这两者中任何一个条件,他不再是人理想的弟兄或是神理想的儿子。人不能创造;他必须遵守自然而活,他必须要耕种、收获、储藏、筛陶、碾制、烤烙,才能得到他所生存的食物。而这里如果基督通过神迹获得他的食物,他就是越过了人类的圈子,就是废除了使他有人的本质订立的条件。虽然他超自然的能力是他自己的,但却不是为他自己存在,而是为我们而存在。他屈身拯救他自己的那一刻,就失去了拯救人的资格。理想的人的生命必须是完全依靠神,绝对顺服神。理想的神子不能表现得他没有天父一样。因此他的选择不是倚照他自己神性的能力,而是将自己完全交给神。他靠信心得胜,他的第一次的得胜与他最后的得胜是一样。
基督对这试探作出了回应,他引用了申命记中的话,这部旧约书卷规范了神的子民的生活。他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
(太4:4;参申8:3)。基督表明自己是顺服神旨意的,对他来说,那旨意是在神的话语之中。对神话语的顺服是对顺服神旨意的基本。他承认最大的益处不是满足自己而是顺服。在这个试探中,他表现了对神旨意的绝对顺服,及在这顺服中表现了绝对依靠神来扶持他。人所站的最得赞同的位置就是他自己所声称的,我通过对我权利确定来证明我的人的资格;但这个完全的人声称他的能力在于放弃自己的意思来顺服神的旨意,那是他拥有的唯一的权利。
马太福音
4:5中“又”字表明试探的顺序,耶稣现在被带到圣殿的最高处。Edershim描述了这情形:耶稣站在圣殿上穿白袍的祭司退去的观望处,令人沉醉的玫瑰色的晨光,渐渐转红,大地被铺上一层金黄色。祭司的院子里,在他的正下面,已经献完晨祭。厚重的殿门正在被慢慢地打开,祭司的银号正在召集以色列人来到神的面前来开始新的一天。那么就让这位生于天上的他跳下来吧,降在祭司们与人们中间,他的出现将会受到多么令人兴奋的欢呼!他会受到多么大的敬崇!这目标马上就可以达到,而且是在以色列的领袖众目观看之下。
在第一个试探中,基督表明了他对神的信心及依靠,现在他在信心的范围内受检验。既然基督在他的第一个试探中表现了对神话语的顺服,现在他引用那话主来警告自己不能屈从于撒但从殿顶上跳下来的建议,弥赛亚这样跳在众多敬拜者的中间立刻会博得人们壮观的欢呼。
Fairbairn
评论说:第一个试探需要一个独立于神的神迹,第二个试探需要一个依靠神的神迹。第一个是感官上的,而第二个在它的形式上是想象的。魔鬼借着基督有主观的需要与能力建议他采取绝对依靠自我的行动;借着基督与神的关系建议他采取完全依靠神的行动。
撒但的意思是,耶稣作为神的儿子,有权力试验他的天父。使别人处于被试验的人是将自己置于优越的位置,若基督试验神就是背弃他对神的依靠。你试验一个人是因为你对他没有信心,如果你对他有信心,你就不必试验他。如果一个人行事在神旨意之外,那么他不能期待神会成就他所应许的。若基督顺服撒但行事,就会使他得不到神应许的保护。
耶稣已通过单纯绝对的信靠在第一个试探中得胜,现在就是对此信心采取行动的时候 ,这里就是对此信心采取行动的地方,even
…。但如果耶稣这样做了,那就是不是信了更不是信心的英雄主义而是猜想。目的可能真的会达到,但这不是神的目的,不是以神方式而且经常的,圣经本身解释并保证了神的应许基督引用了申命记
6:16来回应这个试探:“不可试探主你的神。”再一次,被试探者将自己顺服于神的话,接受它作为神的旨意而没有顺服那恶者引诱。基督拒绝试探神并非因为他担心神不会证明他自己,相反,基督对神的信靠是如此清楚,他看不到有什么必要来试探神,基督因神的话而信靠他,而并非因神所显明的证明他是信实的证据。在这个试探中,基督表现了对神绝对的信心,并保持了对神旨意绝对的顺服。Morgan
评论说:从圣殿的顶上跳入下面张开大口的坑中会是对神的试探,我们对此最终的分析会表明这不是信靠,而是没有信心的表现。当我们怀疑一个人的时候才试验以便知道他们有多大的可信任度。任何对神的试验都表明一个人对神不太确信。
撒但这时将耶稣带到一座高山,在那里“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
(太4:8)。Morgan对此有这样的描绘:将他带到一座山顶峰,“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
… 借着某种奇异的力量,在敌人的命令下,魔鬼在耶稣的眼前展现了一幅奇观的景象…,不仅仅是几个不完全的在巴勒斯坦的几个不完全的国家,而是世界的万国,大罗马帝国、希腊帝国、别迦摩、比斯尼亚、博斯普鲁斯、叙利亚、厐都,犹大和埃及,并世界所有已知的帝国。而且这里没有象“已知的”这样的词来限制。世界上所有的国度,放大的未探明之地及其上万国及部落。任何字面的解释都会与实际情形相矛盾。路加告诉我们魔鬼“霎时间”将这景象显现给基督。在这些显现之后,基督被给了一个机会来拥有这万国。撒但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
(太4:9)。请特别注意这里魔鬼所声称的,且不要忘记这声称是在耶稣面前宣告的。他声称对世界的国度有一些权力,且这声称是在确定无疑的事实上的。这些国度大都是在他的控制之下,在那个时刻是听他的安排的,顺服他的律的,按他旨意被领信岐途。基本上来讲,所有这些国度都在这恶者的膀臂下被蒙蔽昏睡。通过这个试探,撒但似乎声称他拥有一个称号,耶稣后来提到的“这世界的王。”他掌权的事实是勿容置疑的。他从那时起到现在,都在处在黑暗中所有人行使权柄,而且他总是对那些服事他的人付给工价。
这是对在诗篇第二篇中父神对子的应许的微妙模仿,神的旨意是通过十字架将儿子立在宝座上。魔鬼所暗示的是,耶稣不用经过十字架就可以得到天父所应许的,只附加一个条件
:“你若俯伏拜我”(太4:9)。接受敬拜一直都是撒但的主要野心,他被骄傲所激动,他想推翻神的座位,篡夺神的权柄,并接受本应属于神的敬拜、遵贵与荣耀(赛14:14;帖后2:4)。在头两个试探中,耶稣基督承认了神绝对的权柄且顺服了他。这使得撒但试图最后一次来实现他的自古以来的野心篡夺神的权柄并声称拥有属于神的敬拜,他要基督拜他。撒但要受敬拜的欲望是如此强,以致他甘愿用放弃他所掌管的全部的国度来达到这个目的。基督知道只有神有权利接受敬拜,因而他有要求我们的顺服。基督引用申命记
6:13来加应他:“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敬拜与服事是律法所要求的,耶稣完全顺服神的话作为神的旨意的启示,他敬拜服事父神。
请特别注意敬拜与服事的联系,及此在试探中的应用。在耶稣的心中,敬拜与服事是有密切的联系的,它们是同一种态度的两个方面,敬拜永远都是服事,表示尊敬就是永远承认一个义务。那恶者在他的试探中并没有说到服事,他只是要求敬拜,基督的回答启示了敬拜他就等于服事他,恶者在他微妙的引诱中对此并没有提及,他要求敬拜并应许若基督敬拜他万国就会属于他了。基督宣告了那应许是个谎言,因为敬拜的行动就是实际上的服事,这样的最高的权柄就归到撒但身上了。这是魔鬼有意的试探为要象他欺骗首先的亚当一样欺骗末后的亚当,这样就会象确保了对首先的族类的毁灭一样来阻止新族类的产生。
记载撒但对基督的三个试探之后,马太说道,“魔鬼离开了耶稣”
(太4:11)。约翰提到撒但可以攻击个人的三个途径:通过“肉体的情欲,”通过“眼目的情欲,”通过“今生的骄傲”(约一2:15)。撒但通过这三个渠道靠近基督。第一个的试探是在肉体的情欲范围之内,基督胜过了那个试探。第二个试探是在今生的骄傲的范围之内,它是对基督的属灵本质的诱惑,骄傲的诱惑,在这个范围内基督也同样得胜。当第三个试探来到的时候,这世界万国的荣华在耶稣基督面前显现,基督同样得胜了。在这三种试探的基础上,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也曾凡事受试探,与我们一样”(来4:15)。恶者对这第二个人的第一个攻击是试图通过在他肉身上有需要的本质上来毁掉他,但这恶者完全没有成功,因为耶稣知道人基本的本质是灵,不管在哪里有属灵需要与肉身需要的冲突,后者都要服从于前者,因为前者是最基本的。
在此被击败之后,敌人又以微妙的手法在灵的层面来施行攻击,意要毁灭基督整个人,他建议基督根据他对神的信靠来采取不受保护的行动
…。然后敌人因他在这世上的工作的驱使,公开地说出了他邪恶的愿望,他要求得到完全的敬拜。然后他又遭到公开的失败,因为完全并没有受害的人仍然选择单敬拜服事耶和华,并以权柄命令那恶者离开他。
Morgan
概括地很好:总而言之,将对基督试探的过程与亚当的试探的过程进行对比,可以看出这里的试探的意义。魔鬼向第一个人挑战,第二个人挑战魔鬼;魔鬼毁灭了第一个亚当,第二个亚当毁灭了魔鬼。第一个亚当将他的族类卷入他的失败中,末后的亚当将他的族类带入得胜之中。第一个亚当作为他的族类的头,将他们带入堕落之中,末后的亚当作为新族类的头,在得胜中将他的族类带入高天之上。
这并不是一幅末后的亚当只是作了先前的亚当的所作之事的图画,进入被动的生活,然后当试探来时就抵挡。第二个人不仅仅要因自己的缘故抵挡来临的试探,他也要制服那试探者,击败他,对他毁坏第一个人的恶行之事进行惩罚。
在耶稣的洗礼收,天父宣称他是他的儿子并说道,“我喜悦他”
(大庆3:17),试探表明了儿子的完美,因而说明父的赞许是真实的。藉着他的先锋
§§ 26-27a.约翰在领袖面前的见证
§26
约翰福音 1:19-28约翰的事工引起广泛的兴趣,“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至约翰那里”
(可1:5)。当大批的普通人民因约翰的救恩有盼望的信息出去的时候,宗教领袖们也出去听他讲道。所有人都承认约翰的事工是有关弥赛亚的,他自己也同样有弥赛亚的盼望。因为当时在以色列中对弥赛亚的盼望是如此的大,许多人都向以色列国民声称自己弥赛亚。宗教领袖们想知道约翰是谁,他代表谁。约翰正面宣告说,“我不是基督”
(约1:20),也就是说,我不是弥赛亚。约翰并不想与当时那些自称为弥赛亚之人的宣告相混淆。但约翰的事工与信息是与弥赛亚有关的这事实在宗教领袖们的心中是如此确定,他们要约翰作出更多的解释,他们问,“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21节)。旧约约束时应许过神会在主大而可畏的日子来到之前派先知以利亚来(玛4:5)。犹太人理解,这意思就是以利亚将以人的样式化身作为弥赛亚的先锋而来。一个天使曾向约翰的父亲应许过,“他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面前”(路1:17)。基督后来肯定了约翰就是玛拉基预言中的以利亚(太11:14;17:12;可9:11-13)。当约翰否认他是以利亚的时候,这并不是否认基督所肯定的他要来完成玛拉基的预言,而是约翰否认了犹太人认为他是化身的以利亚之期待。对约翰犹太人想要别的可能的解释,他们想到申命记
18:15中:“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兴起一位先知象我,你们要听他”这样的弥赛亚的应许,他们就问约翰他是否是“那先知”(约1:21),尽管约翰在出生时被称为先知(路1:76),并被主称为是旧约中最大的先知(路7:26-28),但约翰否认他是“那先知”。这些领袖们在旧约中没能找到对约翰之人可能的解释,他们就问他,“你是谁?”(约1:22),他们的问题可以扩展为是这样的:“如果你不是弥赛亚自己,如果不是先锋以利亚,或是先锋摩西,那么你是谁?”约翰否定工的回答明确向他们表明了,既然他与真正的所预言的弥赛亚无关系,那么他一定是一个假弥赛亚的先锋。这里约翰引用了以赛亚对弥赛亚先锋的预言,他说自己是那在旷野中向以色列介绍真正弥赛亚的那个声音。然而他所关注的并不是他的事工,而是他的信息,因为他说,“我是那声音”(约1:23)。约翰并没有来发动一个新的运动,由他来领导,使他得名声,而是他的事工要报给以色列那好消息,就是所应许弥赛亚要来了。前面的问题是由“祭司和利未人”所提出的
(约1:19),这些人是撒都该人的代表,他们主要关心是约翰本人是谁及他与圣经的关系。这里我们看到,法利赛人继续来问题,他们所关心的是传统。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在教义上的基本不同是:信心与行动的规则;“死后之事;”天使与灵的存在;自由意志与预定论。,关于第一点,已很清楚地说过,撒都该人并不定下绝对拒绝所有的传统的规则,但他们反对法利赛人所代表及实行的传统主义。当遇到权力压制的时候,他们可能会行与他们所信相悖之事更甚,并引用圣经来反对他们的传统,甚至在最后借攻击传统主义,以此来回应他们的对手;这些传统总是由法利赛人所代表的。
法利赛人提出洗礼的问题,
Shepard 说道:派他们去的法利赛人对约翰的洗礼十分不愉,他们认为这是侵犯了他们的特权。对撒都该人自己来说,这个洗礼无关紧要。但对法利赛人来说,约翰没有权施洗。信教之人都是由法利赛人来施洗,因为这些人是被认为不洁的。但这些犹太人在约翰对所有的人进行悔改与认罪的洗这个事情上有他们自己的假定,这些法利赛人并不是不洁的,因而不需要受洗。
法利赛人在他们的传统中找到他们施洗的权柄,他们想知道约翰施洗的权柄,他们并没有问真正的弥赛亚的先锋或的真正的弥赛亚自己是否有权柄施洗。但既然约翰否认他是以利亚、摩西、或是弥赛亚,他们就对他给人施洗的权利得出了疑问。约翰声称他是用水施洗,是外面的,是暂时的,因为他并不是那主人,而是仆人。他认出他所服事的那一位,因为他的施洗的时候人的身份就显明了。然而,以色列国民还不认识他们所要服事的那一位,因为他还没有由先锋公开向人们显明。
Hendriksen说:当祭司们查问一个祭司的儿子的时候,是他的施洗而非他的教导使这些祭司不悦,祭司本应知道有关的事情。他们当然知道不是任何一个就查行洁净的礼的,在他们最后的分析中,他们根据象以西结36:25和37:23这样的经文,对人们的洁净的礼仪不是只有弥赛亚才可能作吗?约翰即不是弥赛亚他们所期待的那种先锋,那么他为什么施洗?从这个问题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们没有理解约翰提到的先锋的意义(1:23),他们并不是在寻找象这样有属灵深度的先锋。
约翰回答他们说,不用水施洗,在你们中间有一位,你们不认识,在我后面来的,我给他解鞋带都不配。说“我用水施洗,”约翰指出了在他所做的与弥赛亚所做的事情上毕竟有很广泛的区别。所以约翰能做的就是表明迹象(水),而弥赛亚他自己才能赐给那迹象所表明的实际的东西(圣灵洁净的能力),(参可1:8)而且那弥赛亚已经来了,他就站在他们中间:也就是,他是在他们这一代人中间,作为约翰的后继者正在开始他公开的传道。事实上他已经被施洗了,然而他们并不知识他,而且似乎对他并不在意。他们想要显露出假弥赛亚,而且忽视了真正的弥赛亚。
约翰记载施洗者“在约但河外伯大尼”施洗
(约1:28),对伯大尼的具体位置颇有争议,认定它是在彼里亚,在约但河附近的一处低洼处似乎是最合适,住在耶路撒冷、犹太地及加利利的犹太人可以很容易地来到这里。约翰对基督的见证
§
27 约翰福音1:29-34在约翰向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否认他是弥赛亚的第二天,他第一次向以色列国民指明了耶稣为弥赛亚,约翰的信息有两方面,一方面是
eschatological:“天国近了”(太3:2),第二方面是 soteriologcal:“你们应当悔改”(太3:2),“看哪,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在旧约中悔改与承认罪有关系,它也献悦纳的祭有关,献祭提供一个基础,使罪人的罪得赦免,恢复与神的关系。Edershiem
写道:他知道他在向谁讲话有先入之见之人、属灵的麻木者、有罪的众人、假冒为善之人、不真实之人、无悔改之心的属灵的领袖、走在弯曲道路之上的人、那些认为自认为是亚伯拉罕后裔而有虚假的信心之人。他看清楚了他们真正的本性,并知道了这一切的结局就要来到,斧子已放在不结果子的树根上,簸箕将要将糠皮从麦子中吹出去。然而他还是传道施洗;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相信一个国度就要来了,一个王就要来了。
对那些需要赦免之人,神为他们的罪预备了一个悦纳的祭及赦免的基础,他所提供给人的祭就是神的羔羊。以赛亚以
53章中已描述过所献的真祭,现在约翰介绍了以赛亚所描述的那一位。约翰是旧约伟大的学生,他的父亲是个祭司,他在独静的旷野中生活了三十年。对施洗的异象使他的思想属灵的高度,旧约中这位最后新约中第一个先知看见了以赛亚书53章在耶稣这位受苦的仆人身上的实现。他头脑中并没有当时代人们所期待的那荣耀现时的弥赛亚的形象。他所看见的弥赛亚象被宰杀的羔羊一样背负世人罪的形象
…,约翰所看见的拉比们看得更深,知道耶稣是以赛亚预言中的代罪羔羊,他看罪为一整体之物,是在神与人之间的阻隔。耶稣正将世人所有的罪除去。作为除去世人罪的代罪羔羊他唯一所能做的就是被献祭。约翰在耶稣身上看到了以赛亚书53章中的赎罪祭。Fairbairn
注意到约翰的传道内容有一个转折,就是从对罪严厉的指责到一个安慰人有盼望的信息。他的传道在语调上变得柔和,在灵里更加温柔,内容也不象先前的。他现在没有提到严厉的审判官、要临到砍掉不结果子的树的斧头或扬场的簸箕;而是提到无声献为祭的“神的羔羊,”他没有用罪的刑罚来威吓众人,而是将“背负世人罪孽的”那一位指给他们。符类福音的作者在施洗者看见基督之前及在他看到基督之时先提到了他;而第四部福音却是在他认识基督之后提到了他,这时他是一个温柔有礼的人、在语言上灵里柔和,对弥赛亚有神的启示,给人以更加盼望话语。
约翰解释他施洗的原因,他说,“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
(约1:31)。基于认罪之上的约翰的洗礼将等候弥赛亚应许的实现的人们联合在一起,这应许是在旧约中,应许作为主与救主的弥赛亚要来到。在他施洗时鸽子降临到他的身上,这向约翰表明耶稣是真正的弥赛亚。这使得约翰从沉默中释放出来,公开将耶稣作为要成就久待的盼望的那一位介绍给以色列国民。尽管约翰有可能是从他的父亲那里知道有关弥赛亚来临的应许及他的特征,但约翰对耶稣的介绍并不是基于这样人的权威之上,因此他可以说,“我先前不认识他”
(约1:33)。约翰的权威性的认识是来自于在基督受洗时鸽子降临到他的身上时从天而来的证实。因此约翰可以公开地宣称,“这是神的儿子”(34节),因此约翰见证了基督的工作是神的羔羊,基督之人是神的儿子。
II.
王的真实性 §§28-59对基督之人的接受
§§28-361
. 最初的门徒们的相信§28
约翰福音 1:35-51约翰已公开的指明了耶稣是以色列国民的弥赛亚,第二天他在他的两个门徒面前又一次指明了耶稣的身份
(1:35)。耶稣在受洗之后已离开了约翰,现在他从约翰的地方经过,约翰再一次向他门徒解释说,“看哪,神的羔羊!”(36节),这两个门徒就立刻离开了约翰去跟随了耶稣。耶稣看见他们,就问道,“你们要什么?”(37节),他们称呼他拉比。拉比是犹太人的最高的称呼,用来称呼那些预备给他们讲解律法的人。从创世记49:10中的“lawgiver”(KJV)这个词可以认定,当弥赛亚来的时候,他会能向万国解释律法,这样他们会明白神对他的圣约之民的期待。约翰先前的两个门徒想要将自己投于弥赛亚的教导事工下。当他们问“在哪里住”的时候,不仅仅是想要耶稣暂时招待他们的一下,耶稣的回答实是好,是他们没有料到的,他们立刻被邀请去陪伴耶稣。这两个人表明了他们想要接受他们称为拉比之人的教导,这两个门徒中的一个是安德烈,西门得彼得的兄弟
(约1:40),另一个是谁,书中没有说明,也许他是约翰,本福音书的作者。约翰提到自己时,经常不用名字,而是象“那个门徒”(约20:2)这样的词句。既然安德烈与约翰明显是伯赛大人(路5:10,约1:44),他们完全有可能是亲密的朋友并在一起去第一次见到耶稣的犹太地。与耶稣度过了那一天这后,安德烈完全相信他就是约进所宣称的弥赛亚。因而安德烈找到他的兄弟西门,告诉他,“我们遇见弥赛亚了”(41节)。西门这个词的意思是“一个听者”或是“快听,”西门立刻就与安德烈去耶稣那里,以表明他的性情,他去见的那一位这样问候他,“你们是约翰的儿子西门”(42节),这显示耶稣的全知,他知道他的名字及他的家庭。耶稣继续说,“你要称为矶法[或彼得],”亚兰语的矶法与希腊语的彼得意思都是“石头”或“藏身处”。从性情上来讲,彼得听得快,但并不总是作出合适的反应。然而他会成为一块坚稳的石头,会有圣灵住在他的里面使他完成交托给他的事工。因此约翰的两个门徒确信了有关基督之事并宣讲他的信息带领其他人来认识他。第二天,耶稣离开犹太地去加利利,如果在约翰指明了耶稣的身份这后,他还留在犹太地的话,人们可能会认为他会依靠约翰的事工。在加利利主是在他自己的身份与信息基础之上向人们讲话的。耶稣在加利利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腓利,他对他说,“来跟从我吧”
(约1:43),腓利立刻就跟从了耶稣。象在他以前的安德烈一样,腓利也去见证耶稣并对拿但业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45节)。拿但业听说耶稣是拿撒勒人很是反感,他反映了一般人对居住在那里的人的态度,蔑视地说道,“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46节)基督的权柄并不是在他的居住地之上,腓利就领拿但业亲自来见耶稣。基督知道拿但业心里的争战,就对他同情地说道,“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47节)。拿但业十分吃惊,因他从没亲自见过耶稣,不知道耶稣为什么会认识他。基督是显明了他知道拿但业生活中的详细情况,如果必要,他可能说出来以证明他自己的身份。拿但业并没有让耶稣说出他在无花果树下所做之事。仅凭所说出的就足可使拿但业相信他是弥赛亚。Godet说道:拿但业不仅仅注意到耶稣的眼睛在他的肉眼看不到的地方跟着他这样的事实,他也知道这个陌生人的眼睛也穿透了他的内心,并看到了他的道德光景,使耶稣有理由说出48节所说的那话。否则,耶稣就无法说出那话,我们也不能理解在49节中的拿但业如何会有那样的感叹,或是耶稣在50、51节中所说的是如何作为主最初的神迹在这里被提到。在无花果树下的那一刻拿但业身上发生了什么呢?他向神承认什么罪吗(诗32:1、2)?下了决心要归正什么错误吗?尽管这有可能,在他的心吸严肃的思考,因此,听到耶稣的话之后,他觉得他被全知的眼睛所刺透。
基督这合知的启示使得拿但业确定了对他的信心,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也相信了他的职份,承认了他是“以色列的王”
(约1:49)。拿但业已经基督的全知的所感动,而且这时基督启示他不仅仅会得证据说明他的是全知的,而也是全能的。提到他会看见天开及神的天使在人子的身上上去下来,基督指的是雅各经历。在他逃开以扫的忿怒期间,雅各得到启示,看到一个架在地上的梯子,顶端达致天上,在梯子上天使上去下来(创28:12),这个启示给了雅各是要确定他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因为神说,“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你的后裔必象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心向东西南北开展;地上的万族必因你和你的后裔得福。”(13-14节)。神重新确定亚伯拉罕之约的永恒性,因为这约,会有一位来施行祝福并在将来的某个时间来完成神有关亚伯拉罕肉身后裔的应许。提到对雅各应许的实现,基督说他就是来祝福亚伯拉罕后裔的那一位,他会拯救他们脱离罪,将他们救离压制(参约1:51)。他这时在等待以色列国民给他在他开始他的事工的时得到的同样的回答。他会努力使以色列国民相信他是弥赛亚、神的儿子、来施行拯救的救赎者。2
. 通过第一个神迹人们的相信§29
约翰福音2:1-11加利利迦拿的婚宴给耶稣一个机会自己显明为神的儿子,是用他口中的话创造了所存在的一切的那一位。约翰记载了耶稣的母亲被邀请参加婚宴,这似乎表明她与新郎的家庭有关系或者他们的亲密的朋友。因耶稣与她的关系,他也被邀请,但希腊文中“邀请了”这个词单数形式似乎表明这邀请是给耶稣的,而非直接给他的门徒的。新郎不大可能知道五个不久以前才耶稣有联系的门徒。婚宴持续二到七天,取决于新郎的经济状况。根据使徒约翰记载,婚宴是在施洗约翰介绍耶稣三天之后设摆的。既然因为从犹太地到迦拿需要三天的时间,耶稣与五个门徒肯定是在婚宴的中间到达的。
Shepard
这样描述了婚宴:犹太人的婚宴是一个大喜欢庆也是庄严的日子,在虔诚的家庭中事先会有禁食。已订婚后结婚前的十二个月事不到十二个月的时间里,有一些规定的手续,这一段时间被人们看为是圣洁的且是结婚仪式的一部分。在婚礼的那一夜,新娘从她的父家被领到他丈夫的家,伴随着音乐,在朋友中间分油与酒,在孩子们中间分坚果,由新郎的朋友领着,他们手里拿着火把与灯笼灌木枝与花环。还着面纱的新娘到了之后被带到新郎那里,然后宣告婚礼的仪式,签署法律上的文件。之后就是洗手,最后就是会持续一天有时是一个星期的婚宴。
在
婚宴期间,酒用尽了,这使得新郎颇为丢面子。Farrar说:除了那些东方知道热情招待是多么神圣,知道需要投入多大的热情之人,没有人认识到这时酒的缺乏这个场合里是多么令人面上无光,令新婚之人是多么尴尬,他们一定觉得(在今天的东方仍是这样的)这是难以令人忘记的难堪。
看到这难堪的场面,马利亚对耶稣说,“他们没有酒了”
(约2:3),这也许是个温柔的责备。人们都期待在婚宴期间主人会供应足够的酒与好吃的东西叫人们来享受。耶稣与五个门徒在场也许是酒缺乏的原因。象我们所先前所看到的那样,邀请最初只是给耶稣的,加利利迦南的年轻的新郎一点不可能会知道耶稣会在最后的四天时间里赢得了五个门徒。很可能是没有为这些多来的客人作准备,他们的不期而来造成酒的缺乏。而且,这一小群人即使他们有能力,从九十里之远的地方匆忙而来,也不大可能照犹太人的习惯带来酒与其它的东西来参加婚礼。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是有特殊的原因的。这话说得很直接,它的意思是可能被误解的。
耶稣的回答表明马利亚建议他公开表明他是弥赛亚。但从一出生就顺服父母,并在后来向以色列人显明自己的耶稣责备了马利亚向他施命。他回答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
(约2:4)。人的亲情关系这时应该顺从于属灵的关系,他先前一直是马利亚尽责任的儿子;但他现在是世界的救赎者(太12:46-55)。罗马式的教会确定马利亚这个超越的代祷职份,耶稣所否定的正是这个。
如果我们认为在这个耶稣对他母亲明显的责备里有什么严厉的话,那就错了,因为他并没有拒绝他的请求。他告诉她他作为弥赛亚有更大的显明的时候还没有到,这也确定了她的盼望及对未来的应许。
他并没有否认他是弥赛亚,并作为弥赛亚他会丰富地供应在他的国度里的人,他也没有否认酒在弥赛亚的国度里是喜乐的迹象这预言式的概念。然而,他确实指明了他赐给国民弥赛亚式的祝福的时候还没有来到。这祝福直到他被国民完全接受为弥赛亚的时候才能来到。马利亚并没有因耶稣所说的话上对基督的身份上有了什么不信,她告诉仆人做任何他所吩咐的事,“把缸倒满了水”
(约2:7)。约翰注意到在屋子里有六口石缸,就是犹太人用来行洁净的礼仪的水缸,这些缸装二十到三十加仑的水。到这样的婚礼来的犹太人会发现不必要不断地洗手以使他们保持洁净。按照耶稣的命令,这些缸被倒满了水。正是在这里发生了一个神迹,当仆人们从盛满了水的缸里舀水去送给主管婚宴之人的时候,他说他尝到最好的酒。Shepard 说道:耶稣用水造了真正的酒,但是当时巴勒斯坦的酒与今天有很多酒精的混合物酒大有不同。他们的葡萄酒中有三份的水,多少象我们今天的葡萄汁。如果认为因为耶稣将水变酒就说他允许现代社会中酒吧的饮酒方式、烈性酒及其所产生的邪恶,那么这比亵渎更为严重。
我们有必要理解新约中酒的使用。
Stein说:在古时,酒通过储存在称为amphorae大的尖怀子里,当要用的时候就把酒从怀子倒进称为krates的大碗里,并兑上水
…,再从这些碗中倒进杯或是kylix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在酒被喝之前是要兑水的。Kylix里的酒不是从amphorae倒进的,而是从krates中倒进的… 。水与酒的比例有不同,Homer(Odyssey IX, 208f.)提到的比例是20比1,二十份的水对一份的酒。Pliny(自然历史XIV, vi,54)提到的比例是八份水对一份酒
…。在写于公元200年的古代作品Athenaeus的所知的宴会(The Learned Banquet)一书中,我们发现第十章收集了早期的作者所写的有关饮酒的习惯。其中Aristophanes的一个剧作中[说道]“水与酒的比例是3比1。”
…有时比例降到1比1(甚至更低),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酒被称为“烈性酒,”在另一方面,喝没有用水兑过的酒的人被认为是“Scythian”或被外邦人的习俗
…。很明显的,酒在古代被看为是一种饮料,然而作为一种饮料,它总被看为一种混合的饮料。比如Plutarch(Sumposiacs III, ix)说道,“我们称一种混合物为‘酒’,尽管它的大部分是水。”水的比例或许有不同,但只有外邦人才喝没有兑过水的酒,酒与水份额相等的混合饮料被认为是“烈性酒”,被人所拒绝。那么在古代“酒”或oinos这个词并非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酒,而是兑过水的酒。通常一个作者会提酒与水的混合物为“酒。”若要说明那种饮料不是酒与水的混合物,他会用“未调合的(akratesteron)酒。”
有人会想将水调合于水的习惯是否只限于古希腊人,那么认为犹太人社会的饮酒习惯根本不同于上面提到的例子的人就需要证明这一点。我们在犹太人与基督教的文学作品或是圣经中也确实会看到酒被认为是酒与水的混合物这样的例子。在旧约中的几个地方对“酒”与“烈性饮料”作了区别。在利未记10:8,9记载,“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
…,’”有关拿细尔的愿,民数记6:3说到拿细尔人“要远离清酒浓酒。”这两者区别也在申命记14:26;29:6;士师记13:4,7;撒母尔记上1:15;箴言20:1;31:4,6;以赛亚书5:11,22;28:7;29:9;56:12;和弥迦书2:11中提到。1901年的犹太人百科全书(12卷533页)中提到,在拉比时代,至少“‘yayin’[或是酒]要与‘shekar’[烈性饮料]区别开来;前者加水(‘mazug’),后者不加水(‘yayin’)。”在犹太人的法典中,它包括从公元前到公元200年之间口记的犹太人传统,它几处对水与酒的混合物的讨论。其中一处(Shabbath 77a)提到酒里面没有三份水的酒不是酒,正常的水对酒的混合比例据说是2比1。一个最重要的地方(Pesahim 108b)提到在逾越节期间犹太人要喝的中杯四酒是三份水与一份酒兑成的
…。在古代没有很多可喝的安全的饲料。单单喝水也产生另外一个问题,古人有好几种使水安全可喝,一种就是将水烧开,但这很麻烦且昂贵,也使用不同的不过滤方法,然而最简单容易的方法就是用酒光兑水。因此既然所能得到的水喝起来通常并不安全,喝酒(即水与酒的混合物)就成了完全的方法。
拉比们说任何未得祝福的食物是不洁净的,因而会污秽吃的人,他们认为酒除非与水混合,就不能祝福。拉比们争论兑多少水酒才能得祝福,一些人认为三份水兑一份酒可得祝福,另一些人认为十份水兑一份酒可得祝福。根据传统习俗,似乎这里变成的酒是混合的,这样它就不会污秽人且可得祝福。约翰记载了发生在加利利的迦南的这个神迹是耶稣所行的许多神迹中的第一个。
既然这是所记载的耶稣第一个神迹,我们注意到希腊文的新约中提到神迹时用了不止六个词。
1
. Teras. 用这个词所表现的神迹是令人吃惊,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引起人的惊异的神迹。这个词在新约中从不单独出现,因为我们的注意力主要不是在神迹所产生的结果上。对比约翰福音4:48和使徒行传2:19,在那里Teras是“奇事。”2
. Semeion. 当用来指神迹时,这个词所暗含的意思是,神迹用来指向在它后面的某种力量或意义,而神迹本身是次要的。约翰福音里共用这个词十七次(2:11,18;3:2;4:48,54;6:2,14,26,30;7:31;9;16;10:41;11:47;12:18,27;20;30)。3
. Dynamis. 这个词强调的是在行使神迹时所显示的能力,暗指产生这神迹的灵里的能量。对比马太福音7:22;11:20,这里出现的是“异能”。4
. Endoxoxs. 这个词强调在神迹中神和神儿子的荣耀的彰显。对比路加福音13:17,这里用的是“荣耀的事”。它指的是与自然界秩序相反的事及在人们的自然想法中看起来是很奇怪的事。5
. Paradoxos. 这个词只在路加福音5;26中出现,它被翻译成“非常的事。”6
. Theaumasitos. 这个词用来指产生人们的不解与好奇的事。它只出现在马太福音21:5,被翻译成“奇事。”Semeion
是个词是且得最多的,它并不指神迹出现是要使人们惊异或兴奋,尽管它们会有这样的结果。这个词使用是表明神通过他的儿子来显明他自己与他儿子的荣耀。这个词表明这些神迹并不是自然而是超自然的,它们与自然律相悖,因此人应该研究这神迹来看到它深刻的含义。当个们想到神迹时,他们也想到它们与基督的关系,这些神迹产生是要证明他有超自然的能力,可以不借且媒介而通过话语或意志力来直接行使它。就象将水变酒一样,他可以加快自然的力量或进程的缓慢自然活动,就象将水变酒一样;他可以制服最凶猛的因素,就象在平息风暴一样;他可以创造,就象变出很多饼与鱼一样;恢复事情的原状。不仅仅可以使自然律无效,而且也取消在自然中所发生的事件,就如使死人复活。这些都用来表明神性,神的能力。但神迹因此就成了他真实性的保证,对他的事工与性情的证明。这些神迹是他的信用,应该相信他,不仅仅是因他的真理,也要因他的作为。
神迹是神所特殊设计的,为是向以色列民传讲一个信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1:22提到,希腊人被哲学或理性征服,犹太人要神迹才能相信。神迹在旧约的出现是在出埃及时,神通过这个神迹来显明了摩西是他的使者,摩西拯救的应许是他自己的信息,神行这些神迹是要以色列人相信他们应该服从摩西,离开埃及,跟他进入旷野。神迹是要使法老相信耶和华是真神,他应该顺服他的命令释放以色列人。在旧约中出现神迹的第二个阶段是以利亚与以利沙的时代。这两个先知在被不敬虔的王所领导而背道的人民中作工,要他们悔改。他们的信息警告众王及国民,若是他们不悔改,就会有审判临到。他们所行的神迹证明了他们是神的使者,并表明他们的信息是来自于神的。
第二个神迹出现的阶段与神为他的圣约子民以色列的计划有关,是在基督在地上作工的时期。弥赛亚被神所派来作为神的使者,带来神的信息,就是弥赛亚已经来到施行拯救及统治,人们被呼求转离罪,在信心中转向那位救赎者,并信靠他得拯救。因此,象在旧约中一样,神迹是要证明神的使者及他的信息。
Fairbairn注意到,旧约中的神迹主要是审判性的,而基督的神迹主要是归正性。耶稣的神迹不仅仅证明他的本人与他的信息,也显明了他行使权柄的范围。在自然、魔鬼、疾病、身体与情感及死亡的范围内都有神迹。通过他的神迹,基督他将来要作王掌权的范围中显明了他的权柄
还有,这些神迹也显明了弥赛来将要统治的国度中的情形。在那个国度中,自然会顺服他的权柄,不会有疾病与死亡,撒但会被捆绑,他的影响被约束,那将是一个没有缺乏的国度。
因此在研究神迹中,我们必须考虑它们对基督其人与他的权柄的所显明的,也要考虑他在他的掌权对国度中的子民的益处。
我们从约翰的记载中年到第一个神迹有两个结果,第一,属于作为神的儿子的耶稣基督的荣耀显明给在婚宴上的人们,这个神迹“显出了他的荣耀”
(2:11)。第二,“他的门徒就信他了,”耶稣使那些由施洗约翰和他最初的门徒所带来的人确定了对他的信靠,约翰将他的门徒指向耶稣,这样他们就信靠了他并愿离开约翰跟随耶稣。他们所顺服的这一位是神的儿子,在这个神迹中,他们看见他的荣耀,他配得相信。在迦百农的日子
§30
约翰福音2:12迦南婚宴之后,耶稣与他的母亲、他的兄弟及他的他的门徒去了迦百农,并在那里住、了一小段时间。迦百农是在加利利海西北海岸在
Gennesaret平原边缘的地方。根据圣经的记载,迦百农是有些重要性的城市,是在那里马太坐在税关上收税, (太9:9)它是一位政府有高位的官的家所在地(4:46)。一个罗马百夫长与他的兵也住在那儿,他们住在那里的时间很长,因此使他们可能给聚会的犹太人盖一个会堂。我们的主所问迦百农的问题,“ 你要升到天上的吗?”似乎指的是这个城的人们傲慢的态度,他对这地方严厉的定罪似乎已经完全在实实在在的成就了,因为现在很难找到这个地方所住的位置(太11:23;路10:15)。
耶稣似乎在离开拿撒勒之后将迦百农作为他活动的中心,也许是因为一个较大人口中心,也许是因为他的好几个门徒的家在那里(太4:13)。正是在这附近他呼召那些渔人(太4;18:可1:16;路5:1)和那税吏(太9:9ff;可2:13ff;路5:27 ff)加入他的事工。许多的“大能的事”是在迦百农行的,基督包括医治百夫长的仆人(太8:5-13;路7;1-10)、大臣的儿子(约4:46-54)、彼得的岳母(太8:14、15;可1:29-31;路4:38、39)和瘫子(太9:2-8;可2:1-12;路5:17-26)。也许也是在迦百农他使睚鲁的女儿(太9:18-26;可5:21-43;路8:40-56),在这里他赶污鬼(可1:1-34;路4:31-41)借小孩子教导人们搛卑的功课(太18:1-5;可9:33-37;路9:46-50)。
这似乎是耶稣在他去犹太进行公开的事工的之前与他的新门徒所呆在一起的一段时间。
4
. 洁净圣殿§
31约翰福音2;13-22作为顺服律法之人,耶稣毫无疑问参加了自他十二岁起所有的逾越节,这一次是他公开传道之后所参加的第一个逾越节,因此耶稣可能象以往一样来参加耶路撒冷的逾越节。
Smith这样的描述耶稣所看见的情形:他一到了之后,就是去了圣殿,在前院,就是外邦人的院,他看见一个奇怪的景象。在那个堕落的年代里,与逾越节相关的一个不合宜的作法十分流行。为了献祭需要逾越节的羔羊、感谢祭的公牛和穷人为洁净献祭用的鸽子;贪婪的祭司们在这里找到一个发财的机会。表面上为了敬拜者的方便,而实质上是为了他们自己得利,他们在圣殿的院子设立了一个牲畜买卖市场,这是一个看起来聪明,而其实是令人蒙羞的诡计。这保证他们买出好的价格与稳定的卖主,因为他们所买的祭物又经过祭坛直接回到他们那里祭坛。他们也设立一个双重欺诈兑换银钱的市场,既然许多的分住在各地的犹太人从远地而来,他们只有被看为污秽的外邦人的钱,所以在他们购买要献祭物之前,必须将他们的钱兑换成犹太人的现金。这样从事换钱之人就用这种方法,从献祭人榨取利润。他们也参与另外一种令人生厌的交易,每一个成年以色列人,无论贫富,每年都要向圣殿进贡半舍客勒银子作为年税,在亚达月或是三月的第一天,人们被告知把钱准备好;十五日那天,收钱人就坐在城里收钱;在二十五日那一天他们坐在圣殿院里,所有无法交出的钱就用扣押物品来解决,有的时候穷人的衣服都被扣下。这是极残酷的压榨,神的穷人被这样掠夺增富于一个奢侈不敬畏神的祭司阶层使主十分伤心。
耶路撒冷的圣殿被献作为神与他的子民相见的地方,因这殿中的这些邪恶之事,基督就用绳子做成一个鞭子。
Smith这样描述到:在院子里杂物中散落着碎短绳子,耶稣拣起一把,编成一个鞭子,将牛羊赶出圣殿,然后他又责问兑换银钱之人,推翻他们的桌子,扔散他们的银钱。笼子的鸽子不能赶走,也许他对这些穷人祭物有怜悯之情,他没有赶逐这些鸽子,他叫有鸽子之人将它们带走。他喊道,“不要将我父的殿变成市场!”
没有人表示反对,这证明了基督的权柄及这些人所为的非道德性。
耶稣所指责的是权力的滥用,这种权力的滥用使撒都该人的祭司阶层增富的时候,人们一定感到它是多么令人伤心的错误。群众一定欢呼这位勇敢的改革者,承认他为领导他们反对贵族的压迫与祭司阶层的压榨;而且尽管首领蔑视群众,他们也同样害怕他们,知道他们被激动起来的时兴奋与可怕。而且这些冒犯神的人的意识中,对自己所为不义也有感觉,耶稣所做使他们这种感觉更强。他们知道自己是错的。
对某些人来说,耶稣这种作法似乎与他的性情不符,然而,如
Fairbairn所说:不能发怒的性情是没有正义感的,没有表达其道德判断的愿望。在这里有对神圣的事情可能是最糟糕的无视,有良心因污秽圣洁之事所定的罪。因此在基督心中被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所引起的情感激动使他采取这种合适的行动。那么,这个行动对一个犹太人来说最终是很清楚的了,它是一个对神忠心的行动。
耶稣的门徒看他对神的殿的被滥用所作出的反应证明了他有属于神的义,无疑他们想到诗篇
69:9,那里描述了他所表明的对神的殿的热心。门徒与目睹这事的犹太人都认为基督的行动表明了他弥赛亚的权柄。犹太人的反应是问他,“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约2:18)没有人怀疑圣殿需要洁净,没有人怀疑圣殿被滥用,没有人怀疑那些兑换银钱之人与卖牲畜之人是被自私的贪婪驱使,他们对他所做并无疑问,而是质问他做这些应该做的事的权柄。为证明他的权柄,耶稣提到他的死与复活,对这种要求所给的第一个神迹与最后的神迹是一样的。神会借耶稣基督的复活证明他儿子的身份。
象我们主的许多神迹一样,这个神迹他的听者并不明白。犹太人提醒耶稣正在由希律扩建的圣殿是用了四十六年时间建成的,即使到一代也不会完成。基督可以在“三日内再建起来”
(约2:19)。约翰有必要解释这个神迹。圣殿指的并不是希律正在修建的实际的圣殿,而是他的身体。圣殿显明了其建造者的聪明,但复活却表明耶稣基督的神性与权柄。基督这复活的预言他的门徒与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同样不理解。实际上,似乎在基督复活之后他们才完全明白。在那里圣灵完成了神的应许,就是“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约14:26),那时他们才能明白这预言的意义。5
. 在犹太被接纳§
32 约翰福音2:23-3:21在耶稣开始他的传道之后第一次去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他利用这个场合向国民表明自己的弥赛亚身份,他行了许多神迹
(约2:23)。这些神迹不是意要引起人们的兴趣与注意,也同样不是要人们考虑这些神迹的意义。这些神迹的详细内容并没有记录在福音书中,但这些神迹却广为人所知,洁净圣殿引起有名望的撒都该人的注意,所行的神迹引起有学知的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注意。无疑,基督洁净圣殿的行为及所行神迹在公会中有所讨论,基督所声称的及所伴随的这些神迹需要公会的作出评论,调查这些神迹及基督的声称并向人们作出官方的解释是公会的责任。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尼哥底母来见耶稣。
作为犹太人的领袖,他有显赫的地位,也参19:39及7:50,这两处表明他是公会的成员之一,还有他是文士:即律法专门的学生、解释者与教师。
Shepard
评论说:尼哥底母夜里暗中来见耶稣,若他作为求神迹而未得到的首领们的私下代表,那么这件事就不为人所知。当他们派代表去各约翰他是否是弥赛亚时,事情是被人知道的。据我们所知的尼哥底母性格是不会作犹太人的秘密使者的。他是一个法利赛人,且是在耶路撒冷大公会的一个成员,作为有这样身份的人,他需要小心避免人们对他交往的议论,也许他夜里来,是想要自己亲自知道这些神迹的秘密,尤其是问耶稣有关要来之国度的事情,这要来之国度是约翰与耶稣所传道的内容之一。如果他被公会中因耶稣洁净圣殿受冒犯的他的同僚知道的话,他就会被他们所阻止。那么为避免这种情况为什么不在夜里来呢?而且耶稣在夜里也会更有时间,因为通常围绕他的群众在夜里都散去了。
约翰所记并没有尼哥底母作为一个公会的代表来见耶稣这样的含义,相反,尼哥底母的问题似乎更具个人性,尼哥底母的问题若是官方性的问题,毫无疑问他会在白天问的。
尽管尼哥底母有这样的显赫的地位,他并没有以高姿态来见耶稣,而是称耶稣为“拉比,”这是犹太人称呼宗教教师的尊敬的称呼。这个词来源是一个希伯来词,基根意是“伟大的”表示“我的伟大的人,”最初这个词是奴隶用来称呼主人的,但后来被学生作为尊称用来称呼他们的老师。尼哥底母将自己摆在一个学生的位置,想要询问基督所教导的伟大的真理,尼哥底母被感而来,并问了他的问题,是因为耶稣一直所行的神迹。当公会讨论这些神迹时,公会中的至少一部分人不得不认定这些神迹是超自然的,而非自然的。尼哥底母没有说“我知道,”而是说,“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
(约3:2)可以表明这一点。那么这些神迹是无可争辨的,是确信的证据表明耶稣基督来自于神。尼哥底母称呼基督为老师并没有要贬低他的意思或是否认他是弥赛亚,是来要拯救他的子民脱离捆绑的那一位,相反,尼哥底母用了一个称呼,这个称呼表明他来向人们启示神和神的真理。在旧约中神通过律法启示他自己,解释律法的学者们是人们理解启示的渠道。因此,人们尊敬作为启示神的真理及神本人的他们的老师,这与约翰在
1:18中所声称的相一致。作为一个法利赛人,尼哥底母让步很大,耶稣被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所蔑视,而这是一个与西门和拿但业不同的人,他是一个受着传统习俗与社会障碍围绕的学者,想要通过讲究外表礼仪之网来寻求真理。他很礼貌地就近耶稣,但却准备将耶稣所言进行律法上的检验。尼哥底母间接问道有关他所行神迹及他弥赛亚身份,耶稣在他的回答中寻求接触点,他明白法利赛人神学的弱点,他知道尼哥底母受到当时社会对弥赛亚及弥赛亚国度的观点的影响,他也看出尼哥底母来见他是因为他所听到的有关悔改与要来的国度的教导。许多人正在接受这个新的教导,并且耶稣很快地越来越受欢迎。尼哥底母心中的所想是要为他自己及他圈子内的朋友从耶稣那里得到确据,这国度是否现在就要被建立。
耶稣作为他应得的接受了尼哥底母对他的尊敬,尼哥底母看出他是谁,他为何而来。耶稣“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约2:25)他看出尼哥底母心里的问题对他来说是极要重要的,尼哥底母知道耶稣所给人们的是所应许的国度尼哥底母尼哥底母为作律法的老师知道旧约要求人要有义才能进入弥赛亚国度(诗24:3-4)。尼哥底母是一个关心律法之事的法利赛人,他时常考虑人在律法面前如何成义,因此下面这些问题一定事先在他的心中:“人的义达到什么程度才能进国度?”“一个人怎么才能进入弥赛亚国度?”“一个人怎样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耶稣的回答很尖锐:“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重生”这提法对尼哥底母来说并不陌生,因为作为一个法利赛人他关心改教的洗礼。Shepard说道:这个宣告几乎使尼哥底母震惊,他确实知道有关改教之人,当他们从外教中归信时,他们被认为是“新生的孩子。”耶稣的意思是不是说犹太人必须通过那谦卑的门进入国度呢?这似乎是约翰所教导的,是他的洗礼所要求的。所有的法利赛人都会反对这一点。改教者在进入犹太教的洗礼中进入了与神与人新关系中,就好象他刚出生一样。但他第二次生是他接受国度的结果
…,尼哥底母无法理解这样的教导,他熟悉借着改教者的洗礼仪式得新生的概念;但这样的仪式不是为犹太人的,尽管约翰会对此要求。亚伯拉罕绝不会屈从这样的要求!。尼哥底母的回答表明他没有明白耶稣是在说改教的洗礼是作为进入弥赛亚国度的方法。
一件事对尼哥底母是很清楚的,明显的,人必须通过新生而成为“一个孩子,”但这怎样成就呢?他又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人已经老了,如何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对这个犹太人来说,参与弥赛亚国度意味着遵守一套道德规定及仪式,他的兴趣是知道应尽的责任,以逃脱处罚并保证得奖赏。责任被定义为一套复杂的须行与与不可行的规定,它不是作为人内心的本质的作用而形成的。对顺服来说,它所得到的奖赏就是加入国度。法利赛人借他们自认的优点及声称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相信国度是属于他们的。
基督回答一个人必须“从水和圣灵”生
(约3:5),这提法引起许多解释。对耶稣所说的这些话有许多解释,一些人认为这话的意思是洗礼得重生,这与新约教导相悖。一些宣称提到的两种洗礼指的是一件事圣灵的洁净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提到的水洗就是不必要的了。另外一些人会理解自然生与灵生的明显不同,因为尼哥底母刚才问了这个问题,关于第二次自然生是否可能。这与真理更加接近,是一种可能的解释,支持这种解释的是紧接着的耶稣下面所说的话,“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希奇。”
解释我们主所说的这话产生了困难,因为我们倾向将参照这一段来读后面的新约。它必须根据上下文来解释。将水解释为只是象征神的话,这是新约中常用的一个比喻,这样也就是使我们主给尼哥底母的回答显明无智慧,尼哥底母这时对后来的启示没有任何理解。
Shepard
说道;犹太人对神有极大的热心,但不是根据在灵里得救的知识。对他们来说,对遵守道德与仪式的规定国度才会来到。耶稣让尼哥底母明白他必须通过约翰的圣灵的洗,这洗礼是约翰在描述要来的弥赛亚时所提到的,“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约翰说过,“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要用圣灵与水给你们施洗”
…在今天的神的救赎计划中这意思就是“尼哥底母,你必须悔改,承认你的罪并要经历圣灵的洗。”基督向尼哥底母表明为什么新生是必要的,他说
:“从肉身生就是肉身”(约3:6),作为一个法利赛人,尼哥底母会相信借助亚伯拉罕来的肉身遗传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基督否认了这个可能性。父母只能将他们自己有的性质传给他们的子女,既然因亚当的罪,每一个父母的本质都是有罪的,他们就会将罪性传给孩子。有罪的不能进入神的国(5节),要进入神的国,人必须是无罪的,这意味着人必须有一个传无罪之性质的父母,只有神才能使一个人有不传罪性的出生;象这样,只有他才能使一个人有资格进入国度。当耶稣说下面这话时他指的是这事实,“从灵生的就是灵”(6节)。在第五节中的“灵”与第八节中的“风”用的是同一个希腊词。基督是在用一个类比,尽管没有看见风,但人可以通过它的出现知道它的存在与力量,人不能知道风的起点与终点,但它的声音却证明它的存在。基督是在说,尽管一个人看不见圣灵,但却可借圣灵所行知道其存在。一个人可以通过圣灵所行所产生的结果知道圣灵的存在。救恩是神全能的工作,尽管一个人不明白,但从救恩的事实来看,很明显的,神做了工。尼哥底母的回答,“怎能有这事呢?”
(9节),表明他完全的无知,他听到耶稣的话,但却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当耶稣问,“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10节),他并不是说尼哥底母因他对律法的熟悉应该对明白这些真理。重生的事实在旧约中没有启示,然而,尼哥底母作为一个律法的教师,在耶稣显明给他新的真理的时候应该明白它。因此,基督的话并不是责备他缺乏知识,而是责备他缺乏解释他所教导之事的能力。尼哥底母已经认出基督为教师,在
12节中的基督说他并不是在教导理论上的事,而是教导他所知道的,他要尼哥底母接受他这有资格的教师的权柄。有关神的真理并不是在人们对神进行哲学探讨的时候产生出来,人不管多么虔诚,若无神的启示就不能认识神。基督说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去过天上获得神的知识并返回地上宣讲那知识
(约3:13),他所指的正是这意思。唯一能显明神与他的真理的就是从天上来的基督,作为从神而来的教师,为了强调他话语所提到的信心的重要性,基督在14节用了民数记21:8-9摩西的例子,在那里严厉的审判临到背逆的民,神因他们的罪发怒,派毒蛇在营中咬死人。民向摩西呼求,摩西向神呼求。从神得到启示之后,摩西将那信息转告给民,如果他们要躲开审判,他们必须相信使者的话。神让摩西造一条铜蛇,放在一条杆子上,让所有的人都能看见。然而命令民看这铜蛇,所有的看的人都得了医治。基督用这事提醒尼哥底母,神向罪发怒气;所有在罪中之人都被从神的国中清除,神已经从天上派了一位使者,就是他的儿子,人需要接受他所带来的信息,所有相信的人都被接纳进入国度(约3:15)。16节的相信相当于民数记21:8-9中的看,基督将尼哥底母的注意力指向他自己及他的话,他要他相信他,以获得永远的生命。犹太人将有永生与进入国度等同看待。他们国度的概念就是它是一个在其中永远喜乐地与神同在的国度。耶稣是否在
3:15结束他的教导,约翰在16节解释主的教导,对此解经家有不同的看法。下面所引用的内容中说明16-21节是约翰的讲解。后面几节(3:16-21)中所用的过去时态表明这些不是基督的话,若是的话,他会用他的谈话中现在时态,而是约翰所说,来概括重述并讲解基督给尼哥底母的教导。这些对基督的话的明白的讲解重新宣告耶稣为神的独生子,被派到世界上来作它的教师与救主。
然而,根据
NIV(新国际版本)的上下文,似乎将16-21节看为主的话的继续为最好。在16节的for(因为)将前面所说与后面的解释联系起来。第一个耶稣所展现的伟大的事实是神爱世人。这与法利赛人所解释的神的概念不同,他们说神恨恶罪人,喜悦他们的死亡。第二,基督说神在“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参约一4:9-10;3:16)中表明了他的爱。只有话语上表达的爱对被爱者来讲获益很小,但当爱转变为行动时,被爱者得到的是无以复加的益处。神不仅仅宣称了他的爱,也表明他的爱,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了世人。第三个基督提到的事实是,世人是在被定罪之中,并不是基督的来到定了世人的罪,而是因亚当最初的罪使世人活在定罪之下
(创2:17)。基督来到世界上,是因为世界是被定罪之中。基督继续提到了他来到世界上的目的,他说他来是要拯救世人。这是通过他为罪人的代赎的死来成就的(约一4:10;3:16)。现在对那些已听到基督来拯救罪人的信息的被定罪的罪人,神只要求一件事:“叫一切信他”(约3:16,18)。基督很清楚地表明了人已经都是失丧的,他们并不是因不信他而失丧的。他们并不是生来是中性而后来因拒绝福音信息而失丧的。基督的话的含义是,人在神面前被定罪只有当他接受福信息时才能被解除。基督继续表明了他所宣称的神的真理结果,光来到世界上,但因人爱罪而没有对这光作出反应。当光照下时,不但没有自然地将人们吸引向它,反而使人们远离,因为它显明他们生活中的黑暗。人们相要躲避耶稣基督藉着他的到来所带到的启示,因为他们爱他们的罪。在另一方面,那些来就光的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向这样的真理作出了反应
:是光的那一位带来的光。借着这话,基督要尼哥底母不要躲避他作为从神而来的伟大的教师所带给他的真理,而要对这真理作出反应并来就光。若相信基督与他的信息,尼哥底母会进入国度。这样,对尼哥底母心中的人如何才能被接纳进入国度的问题,基督说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他作为从神而来的启示者所带来的真理。6
. 约翰的见证§
33 约翰福音 3:22-36从耶稣公开传道开始,他吸引了广泛的注意
(约2:23)。尽管约翰的事工开始衰减,却没有随着耶稣的传道的开始而停止。他们都传讲同样的事工,“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3:2;4:17),他们都进行施洗(约3:22-23)。在耶稣在犹太乡村传道的时候,约翰在撒冷的哀嫩施洗。Hendriksen写道;约翰也在撒冷的哀嫩施洗,因为那里有很多水,在耶稣通过他的门徒在犹太地区给人施洗的时候,约翰继续向北进行他的事工,这时他在我们上一次提到他的地方,那时他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1:28),这里他已经越过约但河,这样他就是在约但河的这一边(即西边)从事他的事工。根据许多人的说法,撒冷附近的哀嫩(也许从亚兰语而来,意思是泉源)位于伯大尼西南见英里远的地方。尽管它确切的位置尚有疑问,但认为它是在撒马利亚、彼里亚与底加波利的交汇处却适合各样的情形,尤西比乌与耶柔米也认为如此。在这里有七个水泉,北边不远处是加昨利,因此这个地方一个中心位置,四个省的人都可以方便地来到这里,有足够的水进行施洗。
约翰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那里水多”
(23节),Thayer说翻译成“水”的词指的是在河里的水、井、泉源或水池;当用“多”形容的话,它应该翻译成“那里有许多泉源。”约翰在洁净的仪式中所用的水这事上严格遵守旧约的要求,约翰需要移动着的水,因为静水并不象流水那样有自我洁净的功能。约翰的洗礼在一些人的心中产生洁净仪式的问题
(约3:25),这表明约翰的洗礼对犹太人来说标记了旧约中的洁净仪式。明显的,一些犹太人不信任约翰洗礼,因为他没有合适地遵守犹太人的有关水的洁净礼仪,他们也想要约翰与耶稣之间造成冲突(26节)。民众看到两个人都属于一个事工,他们有着同样的信息,他们都呼求人们悔改,他们都说到神赦免罪的盼望,都预盼着一个要来临的弥赛亚。如果这些活动合一进行,就必席卷整个国家,因而有人试图要消减这事工的有效性。在这情形下想要引起纷争的人明显是借挑起约翰及其门徒的嫉妒来达到其目的。可能认定,耶稣在受约翰的洗之后离开了他开始了类似的事工,众多的人群离开约翰去跟随耶稣。当然这并正是约翰的本意,因他来不是要吸引人来归他自己,他自己只是一个仆人。他来是将人引到他所服事的那一位,他们也象他一样可以成为他的仆人。那些挑动之人并不明白这些,以为他们可以引起约翰的嫉妒。约翰的回答表明了他对基督的忠心,也表明他承认他与基督的关系。他的位置是神所任命的,他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3:27)。约翰先前说过他只是传信息的使者,约翰来是给人信息,并不是吸引人归他自己。为了更多解释他被任命的位置,约翰用了新郎新娘的比喻(29节)。这比喻是,在一个婚宴上新娘在歌声与话语中得到称赞,为的是要升高新娘所属的新郎。陪伴新郎作为他仆人的人因他所服事的人得到尊荣就高兴,新郎的朋友并不寻求自己的荣耀,而是寻求他所服事的人的荣耀。当歌声响起赞颂新娘以升高新郎时,服事新郎的朋友就欢喜。将这比喻用在他自己身上,约翰说基督是新郎,该得荣耀的那一位,约翰站在他身边服事他,当他所服事的那一位被认出是弥赛亚时,他就欢喜。约翰预言,这个人所看到的耶稣比他正在吸引更多的门徒会更加明显。约翰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30节)。约翰现在证明基督的超越性,尽管约翰的出生是神迹式的,却仍然是自然的。他源于地,因而说他“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
(3:31)。约翰有可能从他父亲那里得知天使所启示的有关基督之人及其工作的情况。然而,如果约翰的信息依靠他父亲所言,它就是属于地的信息。约翰听到过天父证明子从天所说的话,“这是我的爱子,是我所喜悦的”(太3:17)。但约翰在这里不是指这信息后的权柄,而指的是属于耶稣基督的权柄。我们的主优于从地上来之人,因为他从天上来。“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约3:31)基督高于任何地上的启示者,因为他从天上来。他对天父的见证及他所启示的有关他的真理并非是间接的,而是直接的,因为“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32节)。约翰仍在回应使他分裂于有更多跟随者的耶稣的企图。约翰是那仆人与那声音,也是新郎的朋友。约翰承认耶稣高过他,耶稣是从天上而来的启示者,并能传讲他所知道的。这里的记载表明对从耶稣来的启示会有两种反应,一些人会接受它
(33节);那结接受的人会相信耶稣的话为神的话,那话是可信的,因为“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34节)。基督会借着圣灵向人启示天父的话,子是神所爱的对象,所有的权柄都交在了的手里(35节),因此约翰可以说相信这样一个人的人有永远的生命,一些人会接受耶稣的见证。在另一方面,一些会拒绝子,拒绝的原因来自于对下面五个方面的不信
:(1)基督从天上而来;(2)他认识父;(3)他被父所差遣;(4)他有从父而的话;(5)他有圣灵的能力。这样拒绝的结果就是这些人永远不会进入永生,而会继续在神的震怒之下。如此,约翰表明了耶稣作为弥赛亚来启示父,以通过这启示使人们来认识父并有永生。基督呼吁向其展现自己的国民对他是谁及他的话作回应。那些接受他的人得到生命;那些拒绝他的人会继续在神的震怒之下。
7
. 退离犹大§
34 马太福音4:12;可马福音1:14;路加福音3:19-20;4:14;约翰福音4:1-4继这在犹太地有影响的最初的传道之后,基督离开这里去加利利开始广泛的事工。关于地点的变换有两个原因,首先,基督知道了法利赛人想要在他的门徒与约翰的门徒之间挑起争端,既然耶稣与约翰都从事同样的事工,耶稣不想要他们有分裂。为要防止分裂,耶稣退到加利利去,在那里尽管有约翰的许多门徒,但约翰在那里没有传过道。耶稣去加利利的第二个原因是缘于希律关押了约翰。这就等于拒绝了他,因为他与约翰传讲同样的信息。将约翰收监就是拒绝了约翰所要求人们要有的义,也是拒绝了他天国近了的宣告。因此对约翰的拒绝就使耶稣有理由离开希律所管辖的范围。约翰的入狱似乎有几个原因,出于希律个人的原因是,希律与他的兄弟的妻子希罗底结婚,约翰责备这种结合,引起希律的怒气。第二个原因是政治性的,希律害怕约翰因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会领导反对他与罗马叛乱。因此希律将约翰正监里。
路加简单地提到第三耶稣去加利利的原因,耶稣这样做是因为他被神的灵所引导
(路4:14),在约翰福音提到的法利赛人也许是第四个耶稣去加利利的原因。耶稣成功地将人们聚集跟随他,这引起法利赛人的不悦,他们可能公开宣告决定要除掉他。既然还没有到他死的时候,他就从他们势力所影响的范围中退离。就这样我们看到耶稣将他的事工从犹太转到加利利。8
. 在撒马利亚被接纳§
35 约翰福音 4:5-42在耶稣开始他的传道之后第一次去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他利用这个场合向国民表明自己的弥赛亚身份,他行了许多神迹
(约2:23)。这些神迹不是意要引起人们的兴趣与注意,也同样不是要人们考虑这些神迹的意义。这些神迹的详细内容并没有记录在福音书中,但这些神迹却广为人所知,洁净圣殿引起有名望的撒都该人的注意,所行的神迹引起有学知的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注意。无疑,基督洁净圣殿的行为及所行神迹在公会中有所讨论,基督所声称的及所伴随的这些神迹需要公会的作出评论,调查这些神迹及基督的声称并向人们作出官方的解释是公会的责任。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尼哥底母来见耶稣。
作为犹太人的领袖,他有显赫的地位,也参19:39及7:50,这两处表明他是公会的成员之一,还有他是文士:即律法专门的学生、解释者与教师。
Shepard
评论说:尼哥底母夜里暗中来见耶稣,若他作为求神迹而未得到的首领们的私下代表,那么这件事就不为人所知。当他们派代表去各约翰他是否是弥赛亚时,事情是被人知道的。据我们所知的尼哥底母性格是不会作犹太人的秘密使者的。他是一个法利赛人,且是在耶路撒冷大公会的一个成员,作为有这样身份的人,他需要小心避免人们对他交往的议论,也许他夜里来,是想要自己亲自知道这些神迹的秘密,尤其是问耶稣有关要来之国度的事情,这要来之国度是约翰与耶稣所传道的内容之一。如果他被公会中因耶稣洁净圣殿受冒犯的他的同僚知道的话,他就会被他们所阻止。那么为避免这种情况为什么不在夜里来呢?而且耶稣在夜里也会更有时间,因为通常围绕他的群众在夜里都散去了。
约翰所记并没有尼哥底母作为一个公会的代表来见耶稣这样的含义,相反,尼哥底母的问题似乎更具个人性,尼哥底母的问题若是官方性的问题,毫无疑问他会在白天问的。
尽管尼哥底母有这样的显赫的地位,他并没有以高姿态来见耶稣,而是称耶稣为“拉比,”这是犹太人称呼宗教教师的尊敬的称呼。这个词来源是一个希伯来词,基根意是“伟大的”表示“我的伟大的人,”最初这个词是奴隶用来称呼主人的,但后来被学生作为尊称用来称呼他们的老师。尼哥底母将自己摆在一个学生的位置,想要询问基督所教导的伟大的真理,尼哥底母被感而来,并问了他的问题,是因为耶稣一直所行的神迹。当公会讨论这些神迹时,公会中的至少一部分人不得不认定这些神迹是超自然的,而非自然的。尼哥底母没有说“我知道,”而是说,“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
(约3:2)可以表明这一点。那么这些神迹是无可争辨的,是确信的证据表明耶稣基督来自于神。尼哥底母称呼基督为老师并没有要贬低他的意思或是否认他是弥赛亚,是来要拯救他的子民脱离捆绑的那一位,相反,尼哥底母用了一个称呼,这个称呼表明他来向人们启示神和神的真理。在旧约中神通过律法启示他自己,解释律法的学者们是人们理解启示的渠道。因此,人们尊敬作为启示神的真理及神本人的他们的老师,这与约翰在
1:18中所声称的相一致。作为一个法利赛人,尼哥底母让步很大,耶稣被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所蔑视,而这是一个与西门和拿但业不同的人,他是一个受着传统习俗与社会障碍围绕的学者,想要通过讲究外表礼仪之网来寻求真理。他很礼貌地就近耶稣,但却准备将耶稣所言进行律法上的检验。尼哥底母间接问道有关他所行神迹及他弥赛亚身份,耶稣在他的回答中寻求接触点,他明白法利赛人神学的弱点,他知道尼哥底母受到当时社会对弥赛亚及弥赛亚国度的观点的影响,他也看出尼哥底母来见他是因为他所听到的有关悔改与要来的国度的教导。许多人正在接受这个新的教导,并且耶稣很快地越来越受欢迎。尼哥底母心中的所想是要为他自己及他圈子内的朋友从耶稣那里得到确据,这国度是否现在就要被建立。
耶稣作为他应得的接受了尼哥底母对他的尊敬,尼哥底母看出他是谁,他为何而来。耶稣“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约2:25)他看出尼哥底母心里的问题对他来说是极要重要的,尼哥底母知道耶稣所给人们的是所应许的国度尼哥底母尼哥底母为作律法的老师知道旧约要求人要有义才能进入弥赛亚国度(诗24:3-4)。尼哥底母是一个关心律法之事的法利赛人,他时常考虑人在律法面前如何成义,因此下面这些问题一定事先在他的心中:“人的义达到什么程度才能进国度?”“一个人怎么才能进入弥赛亚国度?”“一个人怎样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耶稣的回答很尖锐:“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重生”这提法对尼哥底母来说并不陌生,因为作为一个法利赛人他关心改教的洗礼。Shepard说道:这个宣告几乎使尼哥底母震惊,他确实知道有关改教之人,当他们从外教中归信时,他们被认为是“新生的孩子。”耶稣的意思是不是说犹太人必须通过那谦卑的门进入国度呢?这似乎是约翰所教导的,是他的洗礼所要求的。所有的法利赛人都会反对这一点。改教者在进入犹太教的洗礼中进入了与神与人新关系中,就好象他刚出生一样。但他第二次生是他接受国度的结果
…,尼哥底母无法理解这样的教导,他熟悉借着改教者的洗礼仪式得新生的概念;但这样的仪式不是为犹太人的,尽管约翰会对此要求。亚伯拉罕绝不会屈从这样的要求!。尼哥底母的回答表明他没有明白耶稣是在说改教的洗礼是作为进入弥赛亚国度的方法。
一件事对尼哥底母是很清楚的,明显的,人必须通过新生而成为“一个孩子,”但这怎样成就呢?他又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人已经老了,如何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对这个犹太人来说,参与弥赛亚国度意味着遵守一套道德规定及仪式,他的兴趣是知道应尽的责任,以逃脱处罚并保证得奖赏。责任被定义为一套复杂的须行与与不可行的规定,它不是作为人内心的本质的作用而形成的。对顺服来说,它所得到的奖赏就是加入国度。法利赛人借他们自认的优点及声称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相信国度是属于他们的。
基督回答一个人必须“从水和圣灵”生
(约3:5),这提法引起许多解释。对耶稣所说的这些话有许多解释,一些人认为这话的意思是洗礼得重生,这与新约教导相悖。一些宣称提到的两种洗礼指的是一件事圣灵的洁净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提到的水洗就是不必要的了。另外一些人会理解自然生与灵生的明显不同,因为尼哥底母刚才问了这个问题,关于第二次自然生是否可能。这与真理更加接近,是一种可能的解释,支持这种解释的是紧接着的耶稣下面所说的话,“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希奇。”
解释我们主所说的这话产生了困难,因为我们倾向将参照这一段来读后面的新约。它必须根据上下文来解释。将水解释为只是象征神的话,这是新约中常用的一个比喻,这样也就是使我们主给尼哥底母的回答显明无智慧,尼哥底母这时对后来的启示没有任何理解。
Shepard
说道;犹太人对神有极大的热心,但不是根据在灵里得救的知识。对他们来说,对遵守道德与仪式的规定国度才会来到。耶稣让尼哥底母明白他必须通过约翰的圣灵的洗,这洗礼是约翰在描述要来的弥赛亚时所提到的,“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约翰说过,“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要用圣灵与水给你们施洗”
…在今天的神的救赎计划中这意思就是“尼哥底母,你必须悔改,承认你的罪并要经历圣灵的洗。”基督向尼哥底母表明为什么新生是必要的,他说
:“从肉身生就是肉身”(约3:6),作为一个法利赛人,尼哥底母会相信借助亚伯拉罕来的肉身遗传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基督否认了这个可能性。父母只能将他们自己有的性质传给他们的子女,既然因亚当的罪,每一个父母的本质都是有罪的,他们就会将罪性传给孩子。有罪的不能进入神的国(5节),要进入神的国,人必须是无罪的,这意味着人必须有一个传无罪之性质的父母,只有神才能使一个人有不传罪性的出生;象这样,只有他才能使一个人有资格进入国度。当耶稣说下面这话时他指的是这事实,“从灵生的就是灵”(6节)。在第五节中的“灵”与第八节中的“风”用的是同一个希腊词。基督是在用一个类比,尽管没有看见风,但人可以通过它的出现知道它的存在与力量,人不能知道风的起点与终点,但它的声音却证明它的存在。基督是在说,尽管一个人看不见圣灵,但却可借圣灵所行知道其存在。一个人可以通过圣灵所行所产生的结果知道圣灵的存在。救恩是神全能的工作,尽管一个人不明白,但从救恩的事实来看,很明显的,神做了工。尼哥底母的回答,“怎能有这事呢?”
(9节),表明他完全的无知,他听到耶稣的话,但却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当耶稣问,“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10节),他并不是说尼哥底母因他对律法的熟悉应该对明白这些真理。重生的事实在旧约中没有启示,然而,尼哥底母作为一个律法的教师,在耶稣显明给他新的真理的时候应该明白它。因此,基督的话并不是责备他缺乏知识,而是责备他缺乏解释他所教导之事的能力。尼哥底母已经认出基督为教师,在
12节中的基督说他并不是在教导理论上的事,而是教导他所知道的,他要尼哥底母接受他这有资格的教师的权柄。有关神的真理并不是在人们对神进行哲学探讨的时候产生出来,人不管多么虔诚,若无神的启示就不能认识神。基督说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去过天上获得神的知识并返回地上宣讲那知识
(约3:13),他所指的正是这意思。唯一能显明神与他的真理的就是从天上来的基督,作为从神而来的教师,为了强调他话语所提到的信心的重要性,基督在14节用了民数记21:8-9摩西的例子,在那里严厉的审判临到背逆的民,神因他们的罪发怒,派毒蛇在营中咬死人。民向摩西呼求,摩西向神呼求。从神得到启示之后,摩西将那信息转告给民,如果他们要躲开审判,他们必须相信使者的话。神让摩西造一条铜蛇,放在一条杆子上,让所有的人都能看见。然而命令民看这铜蛇,所有的看的人都得了医治。基督用这事提醒尼哥底母,神向罪发怒气;所有在罪中之人都被从神的国中清除,神已经从天上派了一位使者,就是他的儿子,人需要接受他所带来的信息,所有相信的人都被接纳进入国度(约3:15)。16节的相信相当于民数记21:8-9中的看,基督将尼哥底母的注意力指向他自己及他的话,他要他相信他,以获得永远的生命。犹太人将有永生与进入国度等同看待。他们国度的概念就是它是一个在其中永远喜乐地与神同在的国度。耶稣是否在
3:15结束他的教导,约翰在16节解释主的教导,对此解经家有不同的看法。下面所引用的内容中说明16-21节是约翰的讲解。后面几节(3:16-21)中所用的过去时态表明这些不是基督的话,若是的话,他会用他的谈话中现在时态,而是约翰所说,来概括重述并讲解基督给尼哥底母的教导。这些对基督的话的明白的讲解重新宣告耶稣为神的独生子,被派到世界上来作它的教师与救主。
然而,根据
NIV(新国际版本)的上下文,似乎将16-21节看为主的话的继续为最好。在16节的for(因为)将前面所说与后面的解释联系起来。第一个耶稣所展现的伟大的事实是神爱世人。这与法利赛人所解释的神的概念不同,他们说神恨恶罪人,喜悦他们的死亡。第二,基督说神在“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参约一4:9-10;3:16)中表明了他的爱。只有话语上表达的爱对被爱者来讲获益很小,但当爱转变为行动时,被爱者得到的是无以复加的益处。神不仅仅宣称了他的爱,也表明他的爱,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了世人。第三个基督提到的事实是,世人是在被定罪之中,并不是基督的来到定了世人的罪,而是因亚当最初的罪使世人活在定罪之下
(创2:17)。基督来到世界上,是因为世界是被定罪之中。基督继续提到了他来到世界上的目的,他说他来是要拯救世人。这是通过他为罪人的代赎的死来成就的(约一4:10;3:16)。现在对那些已听到基督来拯救罪人的信息的被定罪的罪人,神只要求一件事:“叫一切信他”(约3:16,18)。基督很清楚地表明了人已经都是失丧的,他们并不是因不信他而失丧的。他们并不是生来是中性而后来因拒绝福音信息而失丧的。基督的话的含义是,人在神面前被定罪只有当他接受福信息时才能被解除。基督继续表明了他所宣称的神的真理结果,光来到世界上,但因人爱罪而没有对这光作出反应。当光照下时,不但没有自然地将人们吸引向它,反而使人们远离,因为它显明他们生活中的黑暗。人们相要躲避耶稣基督藉着他的到来所带到的启示,因为他们爱他们的罪。在另一方面,那些来就光的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向这样的真理作出了反应
:是光的那一位带来的光。借着这话,基督要尼哥底母不要躲避他作为从神而来的伟大的教师所带给他的真理,而要对这真理作出反应并来就光。若相信基督与他的信息,尼哥底母会进入国度。这样,对尼哥底母心中的人如何才能被接纳进入国度的问题,基督说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他作为从神而来的启示者所带来的真理。9
. 约翰的见证§
33 约翰福音 3:22-36从耶稣公开传道开始,他吸引了广泛的注意
(约2:23)。尽管约翰的事工开始衰减,却没有随着耶稣的传道的开始而停止。他们都传讲同样的事工,“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3:2;4:17),他们都进行施洗(约3:22-23)。在耶稣在犹太乡村传道的时候,约翰在撒冷的哀嫩施洗。Hendriksen写道;约翰也在撒冷的哀嫩施洗,因为那里有很多水,在耶稣通过他的门徒在犹太地区给人施洗的时候,约翰继续向北进行他的事工,这时他在我们上一次提到他的地方,那时他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1:28),这里他已经越过约但河,这样他就是在约但河的这一边(即西边)从事他的事工。根据许多人的说法,撒冷附近的哀嫩(也许从亚兰语而来,意思是泉源)位于伯大尼西南见英里远的地方。尽管它确切的位置尚有疑问,但认为它是在撒马利亚、彼里亚与底加波利的交汇处却适合各样的情形,尤西比乌与耶柔米也认为如此。在这里有七个水泉,北边不远处是加昨利,因此这个地方一个中心位置,四个省的人都可以方便地来到这里,有足够的水进行施洗。
约翰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那里水多”
(23节),Thayer说翻译成“水”的词指的是在河里的水、井、泉源或水池;当用“多”形容的话,它应该翻译成“那里有许多泉源。”约翰在洁净的仪式中所用的水这事上严格遵守旧约的要求,约翰需要移动着的水,因为静水并不象流水那样有自我洁净的功能。约翰的洗礼在一些人的心中产生洁净仪式的问题
(约3:25),这表明约翰的洗礼对犹太人来说标记了旧约中的洁净仪式。明显的,一些犹太人不信任约翰洗礼,因为他没有合适地遵守犹太人的有关水的洁净礼仪,他们也想要约翰与耶稣之间造成冲突(26节)。民众看到两个人都属于一个事工,他们有着同样的信息,他们都呼求人们悔改,他们都说到神赦免罪的盼望,都预盼着一个要来临的弥赛亚。如果这些活动合一进行,就必席卷整个国家,因而有人试图要消减这事工的有效性。在这情形下想要引起纷争的人明显是借挑起约翰及其门徒的嫉妒来达到其目的。可能认定,耶稣在受约翰的洗之后离开了他开始了类似的事工,众多的人群离开约翰去跟随耶稣。当然这并正是约翰的本意,因他来不是要吸引人来归他自己,他自己只是一个仆人。他来是将人引到他所服事的那一位,他们也象他一样可以成为他的仆人。那些挑动之人并不明白这些,以为他们可以引起约翰的嫉妒。约翰的回答表明了他对基督的忠心,也表明他承认他与基督的关系。他的位置是神所任命的,他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3:27)。约翰先前说过他只是传信息的使者,约翰来是给人信息,并不是吸引人归他自己。为了更多解释他被任命的位置,约翰用了新郎新娘的比喻(29节)。这比喻是,在一个婚宴上新娘在歌声与话语中得到称赞,为的是要升高新娘所属的新郎。陪伴新郎作为他仆人的人因他所服事的人得到尊荣就高兴,新郎的朋友并不寻求自己的荣耀,而是寻求他所服事的人的荣耀。当歌声响起赞颂新娘以升高新郎时,服事新郎的朋友就欢喜。将这比喻用在他自己身上,约翰说基督是新郎,该得荣耀的那一位,约翰站在他身边服事他,当他所服事的那一位被认出是弥赛亚时,他就欢喜。约翰预言,这个人所看到的耶稣比他正在吸引更多的门徒会更加明显。约翰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30节)。约翰现在证明基督的超越性,尽管约翰的出生是神迹式的,却仍然是自然的。他源于地,因而说他“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
(3:31)。约翰有可能从他父亲那里得知天使所启示的有关基督之人及其工作的情况。然而,如果约翰的信息依靠他父亲所言,它就是属于地的信息。约翰听到过天父证明子从天所说的话,“这是我的爱子,是我所喜悦的”(太3:17)。但约翰在这里不是指这信息后的权柄,而指的是属于耶稣基督的权柄。我们的主优于从地上来之人,因为他从天上来。“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约3:31)基督高于任何地上的启示者,因为他从天上来。他对天父的见证及他所启示的有关他的真理并非是间接的,而是直接的,因为“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32节)。约翰仍在回应使他分裂于有更多跟随者的耶稣的企图。约翰是那仆人与那声音,也是新郎的朋友。约翰承认耶稣高过他,耶稣是从天上而来的启示者,并能传讲他所知道的。这里的记载表明对从耶稣来的启示会有两种反应,一些人会接受它
(33节);那结接受的人会相信耶稣的话为神的话,那话是可信的,因为“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34节)。基督会借着圣灵向人启示天父的话,子是神所爱的对象,所有的权柄都交在了的手里(35节),因此约翰可以说相信这样一个人的人有永远的生命,一些人会接受耶稣的见证。在另一方面,一些会拒绝子,拒绝的原因来自于对下面五个方面的不信
:(1)基督从天上而来;(2)他认识父;(3)他被父所差遣;(4)他有从父而的话;(5)他有圣灵的能力。这样拒绝的结果就是这些人永远不会进入永生,而会继续在神的震怒之下。如此,约翰表明了耶稣作为弥赛亚来启示父,以通过这启示使人们来认识父并有永生。基督呼吁向其展现自己的国民对他是谁及他的话作回应。那些接受他的人得到生命;那些拒绝他的人会继续在神的震怒之下。
10
. 退离犹大§
34 马太福音4:12;可马福音1:14;路加福音3:19-20;4:14;约翰福音4:1-4继这在犹太地有影响的最初的传道之后,基督离开这里去加利利开始广泛的事工。关于地点的变换有两个原因,首先,基督知道了法利赛人想要在他的门徒与约翰的门徒之间挑起争端,既然耶稣与约翰都从事同样的事工,耶稣不想要他们有分裂。为要防止分裂,耶稣退到加利利去,在那里尽管有约翰的许多门徒,但约翰在那里没有传过道。耶稣去加利利的第二个原因是缘于希律关押了约翰。这就等于拒绝了他,因为他与约翰传讲同样的信息。将约翰收监就是拒绝了约翰所要求人们要有的义,也是拒绝了他天国近了的宣告。因此对约翰的拒绝就使耶稣有理由离开希律所管辖的范围。约翰的入狱似乎有几个原因,出于希律个人的原因是,希律与他的兄弟的妻子希罗底结婚,约翰责备这种结合,引起希律的怒气。第二个原因是政治性的,希律害怕约翰因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会领导反对他与罗马叛乱。因此希律将约翰正监里。
路加简单地提到第三耶稣去加利利的原因,耶稣这样做是因为他被神的灵所引导
(路4:14),在约翰福音提到的法利赛人也许是第四个耶稣去加利利的原因。耶稣成功地将人们聚集跟随他,这引起法利赛人的不悦,他们可能公开宣告决定要除掉他。既然还没有到他死的时候,他就从他们势力所影响的范围中退离。就这样我们看到耶稣将他的事工从犹太转到加利利。11.
在撒马利亚被接纳§
35 约翰福音 4:5-42“他们在那时那地已经得到他们的足够的报偿,
---神不欠他们什么了。他们不是在给,而是在买。他们想要人的赞扬,他们为些付上价钱,并且得到了。这交易已经结束,他们不能再要什么了。但他们的损失却是不小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损失的。”在所有这三种情形中(2,5,16节),基督在严厉的讥讽之前都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是要人们对他们所说的话牢记在心---。犹太人所持的有关施舍的责任与益处的高深夸张的观点,在
Tobit书典(iv. 7-11,xii.8-10,xiv9-12)与传道书卷(Ecclesiasticus)(iii.14,20, iv.3,4, vii. 10, xvi. 14, xxix. 12, xl. 24)中有很多例子。我们的主没有提及施舍可以除掉罪的后果,甚至可以除掉罪的污秽这样的教义。他只坚持说施舍应行在神的面前,不要想得到神的赞扬。清洁的动机是最基本的,而且,如果这点可以保证,购买对罪的赦免之见就站不住脚了,基督对罪及罪的影响如何可以除掉有其他的方式。基督斥责了法利赛人的作法,他说,给的人要得到奖赏,应该暗暗地给神,而就应该大张旗鼓地给人留下印象。基督应许说有正确的态度以正确的动机给的人会从天父那里得到奖赏。基督没有斥责这样的施舍。然而他要求将法利赛人扭曲的施舍方式改正过来。
(
b)祷告马太福音6:5-15。正象法利赛人公开显明他们的施舍一样,他们对祷告也同样为之。他们常常祷告但却是在公共场所在会堂中与街角上。他们想要给人们一个敬虔的印象,基督说他们已经得到他们的奖赏他们得到他们祷告要得到的人们赞赏(太6:5)。我们不必认为法利赛人是到街上去祷告,但实际的情形是,他们确实在他们的与神有关之事上大为张扬。他们很喜欢别人看到他们祷告,因而选择一个显明的地方。就如在施舍之事一样,并不是被人看见,而是被人看见而得到人的敬慕的欲望是要指责的。在所有的假冒为善的行为之中,假装与神交通,并显明这样的交通,是最糟糕的行为之一。基督当然并不责备公开的敬拜:在不必公开的情形下,为了要得有特殊敬虔的名声而公开地说讲个人性的祷告,这是他所责备的。
我们的主非但没有因为法利赛人的谬行而指责祷告,而是清洁了祷告之行。他命令他的门徒,在他们祷告的时候要单独去一个地方,在那里向他们的天父祷告。他应许说他们的天父会听他们的祷告且会回答。法利赛人被外邦人祷告的习俗所影响,觉得不断地重复会使神喜欢他们的祷告。基督命令他的跟随者不要“象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因为神的回答并不取决于不住的重复。(太
6:7)。然后基督给了他们一个祷告的模式,他并不是给了一个形式,要人不住地重复,而是指明了一个人在祷告中正当的祷告内容,且提到了不同种类的祷告。
首先,祷告应该包括敬拜。祷告是在神的属灵家庭中的一成员向天父所讲的话,祷告应该尊荣神的名:“我们在天上的父”(太
6:9)。真正的祷告会有敬拜:“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然后,祷告应该涉及神所进行的工作:“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10节)。真正祷告的人会祷告神国的建立与他的旨意在地上的成就。下面,祷告的内容会有各个的需要:“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
11),通过这样的祈求信徒显明依靠神供给食物。还有,祷告包括认罪,每个人都应寻求罪得赦免:“免我们的债”(
12节)。最后,还有祈求免受那恶者的攻击并求神救我们脱离那恶者的内容:“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
13节)。既然神期待人们赦免别人,那么很明显他有能力赦免。神通过人作工,人若有不赦免的灵,那么这就使神无法回答他要赦免人的祈祷。
藉此,基督是要洁净法利赛人所扭曲的祷告方式。
(c)
禁食马太福音6:16-18。主下面所讨论的是法利赛人的禁食方式。Plummer说:第三个法利赛人的作法与基督徒的观点上的明显不同的一个方面就是禁食。就如在前两种情形中一样,主又是以“
---的时候”为开始,而不是“如果”---。这假定了真正敬虔之人会禁食的,就象他要施舍与祷告一样。法利赛人每周两次显明他们的禁食,星期一与星期四,这是在对所有人规定的每年的禁食之外的;因此就有了耶稣所举的例子中的自夸(路18:12)。他们以他们的假敬虔来让所有人的知道他们在禁食。有关法利赛人的作法,
Smith说:禁食也是合法利赛人的心意的,他们每周一与周四都禁食;而且这恰好是在会堂聚集的时候,他们主有机会以可咒诅中的假冒中向所有敬拜者显明他们自己。他们的禁食不仅仅是不吃肉不饮水,而且他们不洗不膏自己,他们赤脚出门,头上撒灰,“使他们的脸色十分难看,好叫人们知道他们是在禁食。”就这样,他们为了获取敬虔的名声,他们带着可咒诅的假面具,向所有的人显明他们自己,使人们敬慕他们。
基督教导说神所接受的禁食是守在神面前的禁食。真正禁食的人会用油膏抹自己却要洗脸,这样他就不会使人看出他的敬虔,以这种方式在神面前禁食的人会得到奖赏。
(
d)对财富的态度马太福音6:19-24。犹太人的有关钱财哲学以他们这样说法表明出来,“神所爱的,神会使他富有。”中申命记28章中神应许说他会在物质上祝福那些顺服神话语的人,他也说,如果他们背逆他,他会管教他们,叫他们贫乏。犹太人认为财富肯定是神祝福与喜悦的象征。在基督的时代,他们生活中最高的目村就是积聚财富。但基督教导说,物质上的所得会被贼、虫子或是锈所拿去。因此物质上的是暂时的,而不是永远的。而在另一方面,人却可以在天上积攒永恒的财宝。在地上积攒财宝也会这样的危险,就是人会爱他所积攒的财宝,继而他所的爱会牢笼他。基督教导说人不可能事奉两个主,如果一个人服事物质,他就不能服事神。如果他服事神,他就不能被物质的东西所牢笼。基督这样的教导旨要纠下法利赛人对财富的虚假态度。
(
e)没有信心马太福音6:25-34。我们这时看到耶稣认为积攒财宝的欲望就是等于没有信心。如果一个人有获取物质利益的手段,那么他就不会看到他需要信靠神来满足他今天与明天的需要。积攒财宝对法利赛人来说似乎是很聪明的,因为这样他们的将来会有保证。但基督命令说,“不要为生命而忧虑”(太6:25)。他给出几个原因来说明他这命令,首先,一个人不仅仅是一个物质的存在(25节),如果物质的存在是一个人生命所有的一切,那么他考虑食物与衣服就是正当的;但生命不仅仅限于物质。然而,基督强调了天父对所有的被造物的眷顾(26节)。眷顾不能为自己未来打算飞鸟的那一位定会眷顾他的儿女,因为他们比飞鸟更为宝贵。不需忧虑还有一个原因是,没有人可以通过聪明的计划来使他的生命延长一刻(27)。因此仔细的计划并不能代替信心。下面基督提到了神对非动物生命的供应。如果神可以美丽地装扮百合花,这美丽的百合花超过所罗门的荣华,当然神就可以给每个人衣裳穿。照顾只存片时的野地里的花的神定会眷顾他的儿女。
这时基督显明了法利赛人对未来的顾虑是因为他们没有信心。这样他们就象没有天父眷顾他的外邦人一样了。对那想要为自己在未来获得安全保障的欲望,基督给了一个与此相反的一个教导,“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
6:33)。基督命令一个人不能将自己的生命用来追求物质的利益来保障未来的日子的安全,而要将神的工作及他的义放在首位。有关地上未来之事,神没有给我们应许,那么为未来而忧虑是无用的。(
f)论断马太福音7:1-6;路加福音6:37-42。我们的主现在提到法利赛人将他们自己摆在审判所有人的地位上,并以他们自己的标准来判断所有的人。基督命令他的门徒不要论断,这并不是说禁止他们在善恶之间,真理与错谬之间有任何的判别,他也不是主要在探讨行为的问题,而是在探讨行为之后的动机的问题。没有人可以断定另外一个人的行为后面的动机。然而,法利赛人声称可以根据人们的行为来判断其动机。这是基督所禁止的。为了要形象说明判断他人的动机的错误,我们的使用了一个刺与梁木的比喻。刺与梁木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所不同就是大小。基督说论断的人所注意的是别人眼中的刺,而忽视自己眼中的梁木。基督是在说一个人很快对别人论断的那一方面恰是自己生命中的问题。非但没有处理自己的问题,论断的人是想要将人的注意力从自己的身上转向他人的问题。一个人在洁净他自己的生命之前,是不权利来论断他人的行为或动机的。基督在马太福音7:6的严厉的警告似乎表明,他没有期待他所宣扬的真理被法利赛人所接受,他并不期待他们接受他所给出的义的标准作为他们自己的标准。基督就这样详细地说明了他拒绝法利赛人对律法的解释与实行的原因。因此他们的教义、传统与实行不能产生使人在神国里被接纳的义。
c.
对要进入国度之人的教导§
56 马太福音7:7-29基督预料到,尽管法利赛人拒绝他的信息,但仍会有一些人接受他的话语。因此他将他的讲道转向那些想要进入神国的的人。在这一部分的讲话中,他提到好几个重要的问题。
(
1)祷告马太福音
7:7-11我们的主先前否定了法利赛人对祷告的实行,现在他对那些对他有信心的人开始教导祷告的真实本质。他提到祷告的恒切,这些话可以翻译成,“要一直恳求,就会给你;要一直地寻求,你就会找到;要一直敲门,门就会为你打开”(参太
7:7)。基督解释了作为恒切祈求的结果,信徒会得到所求的。恒切祈求会得回答的原因是基于神的本性。一个父亲的责任就是供应他的儿女,一个信实的父亲不会嘲笑他儿女们的需要。神作为天父有的信实不会使他拒绝儿女们摆在他面前的祈求。“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的吗?”(11节)真正的神的儿女不会象法利赛人那些用不住重复的话语来祷告,而是会恒切地祷告,直到神供给他们的需要。
(
2)真正的义马太福音
7:12;路加福音6:31,43-45清除法利赛人得义的传统之后,基督现在描述了真义的特征。一个想要有义的人必须要向别人行他要别人向他行的事。这基本上是律法所要求和先知所劝免的。如果人们待邻舍象待自己一样,那么就没有邻舍会受恶待。听到我们的主如此教导的犹太人会不得不承认,这是对律法中要求的义的概括。耶稣告诉年轻的富人显明他无私的爱(太
19:21)并在后来教导法利赛人这样的爱(22:36-39)。爱人如己就完全了律法。因此我们发现基督没有要人有法利赛人的义,而是要人有律法的义,以此为进入他国度的基础。
(
3)进入天国的方法马太福音
7:13-14有关神对进到他的面前的要求,群众面对着两种不同的解释,一是法利赛人的解释,一是耶稣的要求。基督现在劝免这些人通过他所展现的窄门听他的话语并接受他其人来进入国度。因对他的信,他们会得到使他们被神所接纳的义。另外的方式就是按法利赛人的方式。基督将他们的教导比喻为一个引人被拒绝于国度之外并进入灭亡的宽门。基督的要求十分苛刻但却是从神而来的。只有那些通过他而来的才能进入他所展现的国度。
(
4)有关假师傅的警告马太福音
7:15-23基督将法利赛人归类为假先知(太
7:15),他们声称为神的代言人,有他的信息以他的方式来指导国民。然而,他们并非如他们表现的那样,他们似乎是羊群中的一部分,但实际上他们是来毁灭羊群的凶暴的豺狼。区别假先知与真先知的就是他们的生命。要根据法利赛人果子来判断他们,他们不是义的。如果他们是义的,那些他们就会显明义果子。实际上他们结出坏果子,表明他们与他们的体糸都不是义的。基督对他在这里所指责的虚假的体糸宣告了审判。他说,“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
7:9),他借此宣告对法利赛人的审判,这其中也就有了对跟随他们方式的人的警告。口里承认并不够,法利赛人声称他们是神的仆人,但基督警告他们,“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21节)。唯一可以进入的是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耶稣在约翰福音6:29中提到神的旨意是他的“工”,并说这工就是“信他(神)所差来的,”也就是基督。尽管有法利赛人的反对,这国度肯定是建立起来的,当国度被建立起来的时候,许多人会来寻求进入,但只须那些信靠基督的人才被接纳。那么我们在这事上看到,基督以严厉的词句在警告那些跟随假先知法利赛人的人。
(
5)两个基础马太福音
7:24-8:1;路加福音6:46-49基督在这里的讲道中所展现的真理使人们需要对他的话语及他是谁作出了一个决定。接受他话语并信靠他的人被比喻为在岩石上建房子,当房子被检验的时候,它经受住各种检验,因为它是建立在坚固在根基上。在另一方面,没有在合适的根荐建造的房子当试验来临的时候,这房子会被毁掉。那些听到耶稣的话语的人的命运取决他们对耶稣的信息的反应。他因此再一次邀请这些人放弃法利赛人的教导、解释与实行,他要他们接受他的话并信他。耶稣就如此回答了好到何种程度才能进入天国的问题,他的回答十分清楚:一个人必须象神一样好,他必须符合在律法所规定的神的好与圣洁。法利赛人的统系不能给以义,但基督将自己献上作为权能的救赎者,并邀请人们信他的话及他自己。
这样的教导与群众所听过的任何教导都是十分不同,因此他们都希奇他们的教训(太
7:28)。他们对他讲话的内容感到惊奇,对他讲话时带有的权柄也感到惊奇。 Shepard 说:难怪在耶稣讲完话之后,群众表达了他们的惊叹,他们完全被打动。这教导与他们所习惯的文士的教导完全不同。在
Mishna与Gemara书卷中记载的这些的教导样本显示,这是一些对许多的问题进行讨论的枯燥乏味而无甚关联的文章集合。他们的教导狭隘、教条、陈旧、无新意、无力、不能感到人的心促使人去行动。这些文章讨论薄荷、大茴香、经文匣的穗边与长度。因而忽视更重要的事情。耶稣的教导与此相反,带有敏锐的直觉,剌入人心的最深处,激动人的意识将使人有所行动。他知晓人的生命,他与人同乐与人同悲。这些恩典的话从他的口里满有恩典地讲出来,听到的人就惊叹说,“从来没有人象这人这样讲话。”难怪当他从山上下来的时候,有众多的人跟随他。基督的话与“教法师”的教导也是不同的。
Farrar写道:文士(Sopherim)从以斯拉的时代就是独特的群体。这名字是从sepher或是“书”而来,意思是“经卷学家”就是那些解释并抄写律法之人,而并不是因为他们数计律法中所有的字母而从sapher“数计”这个词派生出来(Dberenbourg, Hist. Pal. 25)。他们的功用就是抄写、朗读、修正、解释并保护律法。是在后者这保护律法的功用中他们发明了“围栏”,在Dibheri Sopherim “文士之言” 的名称之下,它形成了“长老传统”(太15:2;加1:14)的核心部分,或称为口头律法(The Torah shebeal pi,或称为“嘴唇上的律法,”与Torah shebeketab, 或称为字面上的律法相对)。任何对其的违背都被Mishna宣告为比违背圣经更为严重的事件(Sanherdrein, X, 3)。Sopherim经卷正文只从以斯拉开始,到公元前300年时公正者西门的死结束,起而继之的是Tanaim,或称律法的教师---福音书中的[文士与教法师],这一直持续到公元220年,他们的工作是将经卷的话语变成“Halachoth,”或“行动规则,”主要是要形成一个
“seyag latorah” 或“律法的范围。”Tanaim颇享从先人所继盛誉,他们的前辈有极高的社会地位(Ecclus, xxxix. 1-11)。但这名称---[文士]仍然继续存在,尽管其内含比先前略为逊色。陈腐无新意,完全依靠先前的权威是拉比式教导的最明显的特征。它很少超过那些谨小慎微、古怪离奇式的评论的水平。R. Eliezer 实际上夸口说他从来没有创意过什么新东西;Hillel之所以有 Nashi或称公会的总管的位置,仅仅是因为他记住了 Shemaia 与Abtalion所作的一个决定。同一位作者对“律法师”的知识的基础
Talmud书卷作了如下评论:最近有很多作品来褒奖
Talmud书卷,冠以Talmud名称的文学作品有十二厚卷之多;如果从这部浩瀚亽百科全书式的一个民族的文学作品中不能引用出几段雄辩之文,一些美丽的比喻及正直的道德思想,那将是十分奇怪的事。但对我来说似乎无可争辩的,别人也可以作出判断的是,在Talmud书卷中所有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与拉比们对其所引用的堆积如山的垃圾相比,简直是少而又少。因为基督斥责了法利赛人式的传统与习惯,那么在他与那些宗教领袖们之间就有一条不可弥补的鸿沟。
17.
在迦百农基督的权柄得到承认§
57 马太福音8:5-13;路加福音7:1-10基督向群众讲道之后回到迦百农之后,他遇到一个百夫长寻求他的帮助。
Edersheim
说:这外邦人的百夫长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他是驻扎在迦百农的军营的官长,是在希律安提伯的掌管之下。我们知道这样的军人主要是从撒马利亚人与外邦人的该撒利亚人中招募来的,也没有任何一点证据表明这个百夫长是一个“归信的义人。”马太与路加的记载与此提法不相符合。一个“归信的义人”不会有什么原因使他不来直接就近耶稣,他也不会称自己不配叫耶稣亲自来到他舍下。但这些语言与犹太人对外邦人的看法十分相符,因为外邦人的房子被认为是污秽的,进入他们房吕的人也会被污秽。在另一方面,“归信的义人”在各个方面与犹太人是平等的,因此马太所记载的基督有关犹太人与外邦人的话并不适合用在他们身上。所在百夫长就是一个学习爱以色列并敬畏以色列的神的的;他建造会堂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适宜的地位,也是出于受与敬畏,令人惊奇的是,在十八个世纪后的今天,其废墟中的可见的檐口、支柱、小生境上的精美雕刻表明了他对会堂的奉献是多么地慷慨。
他称耶稣为主这事实表明他对基督其人的尊敬。
Edershiem说:他直接表示出他的盼望,这与他的性格是相符的,他的军旅生涯对此是很好的写照,对此Bengel称在他的军人的直率中美丽地显示出他信心的智慧。当他学会敬畏以色列的神并相信耶稣的绝对无限的能力的时候,他做到这一点是绝无难处的,也绝不会象那些文士或其他的犹太人专找耶稣的把柄。甚至不必要假定,百夫长对耶稣无限的信心中有对他神性的了解。总的来讲,在整个主的传道历史中,对我们的主的神性的相信是经历了他本人与见到他的作为的结果,而不是经历他他的作为的条件与假设,就如在五旬节时圣灵降临之后与他住在教会中的情形一样。
根据这些事实,在百夫长这里的问题是:不是,耶稣能医治他的仆人吗?而是,他会这样做吗?更确切地讲:就他所知,既然以色列中的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是税吏还是罪人,都没有遭他的拒绝,那么他这个外邦人会被阻得到神的祝福吗?他是“不配”还是“不适”得到这福气呢?因此,这里所展现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它不仅仅与基督工作本性有关,也与外邦人能否得祝福的事有关。
基督表明了他愿意去医治那仆人。百夫长的回答显明了他承认基督的权柄。
他是一个军人,他的是思想是军事化了的,他说,“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对这个说:‘去!’他就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你作这事!’他就去作。”他借着他所了解军营的组织结构描绘了属灵层面的事情。尽管下属军官要服从他的上级,他对他的士兵还是有权柄的;而且只要他发命令,他的命令就要被执行,那么他所认出的所有的权柄都服在其下的耶稣岂不会更能作这样的事吗?他没有必要靠近病人:他只说话,天使就会立刻去完成他的使命。
作为一个有权柄的人,百夫长知道一个人不必在场才能使命令得到执行,有权柄之人只需要发布命令使事情成就。百夫长在耶稣的身上看出权柄,并承认基督不必要亲自去他的家中,他只需要发布命令。这表明了对基督其人与他的权柄的极大的信心。
基督回答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太
8:10)。象这个外邦人所显明的信心还有许多的外邦人也会有的,因为基督又说,“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坐席”(11节),耶稣指的是外邦人会“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但若没有信心,亚伯拉罕的肉身子孙在天国时是没有份的。那些听到天国之消息而又拒绝王的人也就是将他们自己排除于天国之外了,他们会永远地归在黑暗中(12节)。基督回应了百夫长的信心,他向他保证,他的仆人会得医治。这一段奇妙地预测了,因以色列的不信,他们会被弃绝。它表明救恩会临及那些相信的外邦人,他们会与那些以色列中有信心的人在国度一同有份。
18.
在拿因基督的权柄被承认§
58 路加福音7:11-17医治了百夫长的仆人之后,基督去了一个称为拿因的村庄,它位于迦百农西南二十五英里无的地方。与基督同行的有他的门徒与很多的群众。基督此行似乎不是偶然的,因为这使他又有机会显明他权柄的真实性。当他们到达城门口的时候,基督遇见一队去墓地的送葬之人。这个寡妇可能为众人所知并在城中深得敬重,因为城里的大群人都与她同行。身为忧伤之子的那一位自己悲痛,他深知那丧子寡母的悲伤。他除去她的悲伤,并不是用一句安慰的话,而是通过显明他是复活与生命。
Shepard说:“不要哭泣了,”他温柔地说,
然后向前触摸那开口的柳条棺木,
抬棺材之人立刻停下来。触摸死人是污秽中最厉害的一种,根据拉比主义,这会产生很多严重的后果。耶稣并不害怕那想象出来的污秽,而立刻清除了这样无用的传统。一种迷信式的恐惧临到众人。
那个因死而无能力听的人听到了耶稣的话,那无生命之人坐了起来,走出棺材。基督的命令就是他的能力,当他命令说,“起来”(路加福音
7:14),死人就活了。这个神迹所带来的结果是即时的。一股敬畏抓住在场所有的人,他们开始不停地赞美神。他们一致所得到结论并使他们赞美的原因是,他们中间出现了一个大先知。在九百年之后他们记得在以利亚与以利沙传道的时代,他们立刻认定借着先知“神已经又来到人们中间。”这有关他的消息传遍整个犹大及周围的乡村。
就这样对基督其又有了新的见证。
19.
十二使徒的见证§
59 马太福音9:35-11:1;马可福音6:6b-13;路加福音9:1-6基督被天父所派来传讲一个信息。在前一个情形里(太
4:23-25),基督在他的巡回布道中已走遍了加利利,宣讲天国近了的好消息。这里我们再一次发现基督在各城各村游行,他进行教导并宣讲天国的好消息。这个信息被所行的神迹所坚固,因此整个地区都对他的话与作为都有见证。基督继续吸引广泛的注意,当众人对他好奇的时候,他们是他怜悯的对象。他看他们为无牧人的羊群。有很多声称为牧人,法利赛人说:跟随我们的传统,我们会领你们进入生命。撒都该人说:跟随我们的规章,你们就会成为神国的儿女。不同的帮派都拉人跟随他们。许多人声称是牧人但却不是真的牧人,人们有广泛的属灵的饥渴,这可以从对基督的讲道感兴趣而看得出来。基督看见工人的需要,他看神“为庄稼的主”(太9:38),因为他是那必须浇牧已种下的种子的那一位。耶稣指示门徒向神祷告,求他派收割的人到成熟的庄稼地来。因人们有广泛的兴趣,我们的主召他所拣选的门徒进前来赐给他们他所显明的弥赛来的权柄。门徒作为他的代表,他们被赐予他的权柄。在这里马太提到了十二使徒。这并不表明任命他们的时间,因为这是先前发生的事(参
§53),这只是十二使徒被派出扩大他自己一直进行的使命。在基督派出他们之前,他给了他们一些指示。首先,他告诉他们该向谁传道,他们事共的对象完全是以色列失迷的羊(太
10:5-6。)以色列是神通过亚伯拉罕、大卫、耶利米立约的国民,他向他们应许一位权能的救主来施行救赎与统治。旧约预见了对外邦人的祝福(创
12:3;赛60:3;摩9:12)。但对外邦人的祝福是要通过以色列的弥赛亚,这样的祝福在弥赛亚来统治他的圣约之民之前是不能临到的。在十二使徒进行事工的时候,需要向以色列国宣讲他的王已经来到的信息。以色列她自己需要相信,然而祝福会从以色列流各地上的万邦。我们下面注意到十二使徒要去传道:“天国近了”(太
10:7),这是以色列人一开始从约翰那些以及耶稣一直公开宣讲的信息。接着耶稣吩咐他们要作为弥赛亚的代表来行使赐予他们的权柄他们要行基督所行的同样的神迹。他们要承认这权柄是神在恩惠中赐给他们的,他们应该充分地使用。还有,当他们传道的时候,他们要相信所有支持他们的力量都来自于派遣他们的那一位。他们不要为旅途预备什么,他们不能还钱或是多余的衣服,而是要由听他们的话语并借神迹而相信他们是从神而来的那些人来供应。听他们话的人会表示对他们的好感以此来显明他们相信所听到的信息及传信息的使者。Edersheim
说:不要带物件、鞋子与钱袋的吩咐恰好与拉比的圣殿命令相符,他们规定进入圣殿区域时不能带物件、鞋子与钱袋。在这两种情形下象征性的原因可能是一样的:避免被人看来是在从事任何的生意,整个人都应全身心地服事主。
这种不作准备的情况就会使人完全依靠主。
在这种不利的情形下唯一且是足够的支持就是神保证的帮助,尽管他们无知且卑微,但他们不需要担心,也不需要为护卫他们自己作准备,他们会有从上而来的保护。
Plummer
说道:在三福音中大概的意思是相同的:“不要作详细的准备,就这样去吧。”他们不必象那些去作生意或是去游玩的人,而是简装而行。这并不是说他们有意地增加他们行程的难度(通过禁止携带物品与鞋子),而是要他们不要为需要而忧虑,目的是不要有忧虑,而不是禁止舒适。他们所关注应是他们的工作,而非个人欲望。
他们进入一个村庄的时候,要找出有好名声的人,并要求他们的款待。如果他们在一个名声不好的人的家里受到款待,那会有损他们的见证,因而损害他们的事工。他们一找到合适的家庭,就要一直住在那里,即使有合适的人给他们提供更大的方便,他们应感谢着接受这样的招待。如果他们来到一个无善意的村庄,他们就要去别的村庄,审判就会因他们的敌意而临到那不接待的村庄,但人们不接待会表明他们对这些人所带来的信息存敌意或是拒绝。
基督现在事先告诉了他们要受到的待遇。
门徒在他们的事工时被称为“狼群中的羊,”Midrashk书卷中用这个词来指以色列处在一个存敌意的世界中,又说:那大牧人是多么伟大,他拯救他们,征服群狼!类似的,Midrashk书卷中也提到“灵巧象蛇,驯良象鸽”的嘱托,以此来描述以色列在神面前象鸽子一样驯良,对外邦人象蛇一样灵巧。这些门徒,就如真以色列一样,会在以色列中遇到如此甚至更大的敌意。他们会被交给各地的公会,会受到法官判定的惩罚。除此而外,他们会被带到官长与君王面前,主要是罗马的官长与希律的王子面前。这逼迫是如此的确定,它会使最亲密的亲戚关系破裂,使所有的人恨恶他们。
十二使徒已经预料作为他们传道的结果,他们会得到耶稣因传道所得到的同样的公众的欢迎,但实际情形不会如此。因这些警告,基督给了他们一些鼓励,圣灵会使他们在这些逼迫面前有合适的话语(太
10:19-20),他们不会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再一次他安慰他们说,“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太10:23)。在旧约中,人子来不仅仅与义人得的祝福相联,也与对恶人的审判相联。审判的权柄给了人子(约5:27)。基督在这里宣告那审判会临到那世代。Edersheim说: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看到,在基督传道的任何一个阶段,这预言与应许被提到的时候,不管是一次还是经常被提到,它们都指的是犹太人的事情,逼迫都是从犹太人而来的。这一点在18节出现,18节那里说门徒要对“对他们---作见证,”这些人会把他们交给人,这里明显就是犹太人,也要“对外邦人作见证。”门徒们的传道范围主要是犹太人;不仅如此,传道也是在这样一种时候,就是仍然还有“以色列的城的时候”,就是在犹太国在最后被毁灭之前。那么这里所提到的就是犹太人进行逼迫,门徒在以色列各城进行传道的时候,这时候结束于耶路撒冷被毁之时。相应地,这里提到的“人子来临”和“末期”一定也是一样的意思。据我们所看,根据但以理书7:13,这是在审判中的来临。进行逼迫的犹太权贵拒绝基督,据他们的原因,是为了拯救他们的圣城与圣殿脱离罗马的毁灭,对这些人及那些基督传讲他要来的信息的人来说,对他们的城及国家的审判,对他们的社会团体的毁灭,就是在审判中“人子来临”,也是犹太人作一个国民所期待的唯一的来临---。
---如此看来,提到第二来临的这一段,它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其表面的意思。使徒们的传道还没有完成,他们还没有走遍以色列的各城,人子就来到了。不仅如此,在场的人当中还有人在未死味之前,在这城与国被毁灭之中目睹以色列所拒绝的耶稣作王的显现。
因自我保护的意识,十二使徒很自然会躲开迫害,但基督警告他们不会害怕那些可以杀死他们的人。而是应该害怕那“惟有把身体和灵魂灭在地狱里的”(太
10:28),就是神自己。他们的传道会受到天父的保护,他知道他们的需要。因他们对他们无限的价值,他们被保证会得到保护(
29-31节)。基督给了这些人一个应许,“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32节)。这些人作为他的代表被派出去传扬他的信息,他们认同于他其人与他的话。他们对他的顺服表明他们的信心,这会保证他们会得到天父的接受。在另一方面,那些不认他的人,就象法利赛人执意要行的,在天父的面前,他们所不认的那一位也不会认他们(太10:33)。既然基督是和平之君,并来向这国民宣讲和平,那么就会有这样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宗教领袖没有接受他。基督以下面的话作了解释,他说他来不是带来和平而是刀剑;他来是带来纷争,他会将那些有最亲近的血缘关系的人拆散(太
10:35)。是基督自己来拆散人的,人们被他们对基督的态度所分开。基督提到爱父母的时候用的是犹太人的一个谚语(太10:37)。爱包含的不仅仅是感情,也有顺服的成份在其中。基督是在要求那些要被接受进入国度的人无条件地顺服,基督要求他的门徒要背起他们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太10:38)。在基督生命中的十字架就是对他顺服神的考验,在基督生命中,十字架对于他就相当于在伊甸园中知识树上的果子对亚当一样。一个人的十字架就对他所启示的神的旨意。在这时刻,神的旨意就是,人们接受基督的话,并相信他。这也是决定他是否被神所接受的一个试验。被派来的那一位,及派他来的那一位是如此不可分割地等同,那么接受被派来的那一位就是接受派他的那一位(太
10:40)。基督声称他的话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他的父的(约14:10),与他认同的人就是与派他来的那一位认同。接待一位先知并相信他是先知的人会得到先知的奖赏(太10:41);接受义人并相信他为义人的人会从神那里得到义所得到的同样的奖赏。基督是在说,当十二使徒在某一地方传讲神的信息的时候,那里会有人认为他们是神的先知且是义人。那么这些人会从神而来的信息,且会相信他们所介绍的那一位,这些人会神国里得到奖赏。以神的名所作的事神都会记得(太10:42),听到十二使徒传讲的信息之人所做的任何事都会是他们得奖赏的根据,因此所有接受他们的信息并接受他们的人都会得到奖赏。带着这些指示,十二使徒被派出去在整个加利利传扬天国近了的好消息。
III.
有关王的争论 §§ 60-73在前一部分有关基督生平的内容中,主要的特点就是基督借他的神迹来证实他传讲的信息的真实性,他藉在许多不同的领域行使那权柄显明了那神所赐给他的权柄。对此有两种反应,众多的人欢喜地听基督的讲道,并似乎要接受他为权能的救主。另一方面,宗教领袖们找到拒绝他的原因,并在安息日的问题上这种拒绝逐渐公开化。在我们进入下一主要部分之时,我们发现其主要的特点就是争论,宗教领袖们继续向基督挑战并公开抵挡他,群众对基督广泛的接受也开始产生了疑问,这是因为人们已习惯于跟随那些他们认为是他们的牧者的人,尽管基督已向他们启示,那些人是假牧人。福音的作者们为我们记述了不断展开的有关王的争论。
A.
对先锋的拒绝§
60 马太福音11:2-29;路加福音7:18-35约翰在被囚期间听到过基督一直在所行的神迹
在死海东北角的Machaerus的监狱中,约翰已听到弥赛亚的工作,那些马太所形象描述的工作。安提伯将他下监,部分是政治上的原因,因为他在民众中引起兴奋(Jos. Ant. XVIII. v. 2),部分是因为希罗底对他的憎恨。但是将这人监管之后,安提伯并没有恶待他,他有时与他谈话,并允许他的门徒来看他。因此约翰很容易知晓耶稣在做什么。
约翰派他的门徒来问耶稣他是否将要来的那一位,不是他们需要等别的人(太
11:2)。与“将要来的”开成对比的是,在这里所强调的是可能人们必须盼望的“你”。“ 将要来的”是弥赛亚。
Plummer
问了这个问题,特土良(Marcion, iv. 18)认为,约翰因为耶稣的生涯似乎与他所预告并不相符,因此自己的信心正在减弱,这种观点对吗?虽然有这种可能性,但实际上并不可能发生。约翰有确信的证据表明耶稣是弥赛亚,他此时没有什么怀疑。而且如果他确有疑问,还派人去耶稣那里干什么?一个假弥赛亚不会说他是假冒的。因此更有可能的是,约翰的耐心正在减弱,而不是他的信心正在减弱。他希望耶稣更公开更坚定地显明他是弥赛亚。“你如果行这些事,就当将自己显明给世人看。”作弥赛亚之工而不声明有弥赛亚的地位似乎是虚妄而不协调.
既然弥赛亚是要消灭压迫并将以色列从外邦人手中拯救出来,约翰在等待那一位他相信为弥赛亚来作他要作的工的时候,他似乎有些没有耐心了。所有耶稣告诉他的证据已经先前显明给这国民了,基督所行的神迹是超自然的,而非自然的。这些神迹符合于旧约中弥赛亚的概念,旧约中提到弥赛亚要眷念有需要之人。耶稣没有给约翰什么证明,但却将他一直为这国民所作之事告诉了他。
基督这时向他周围的人们提到有关约翰其人及他的地位,他将约翰比喻为一棵坚稳的树,不被风所摇动;约翰并不是在轻风中摇摆的芦苇(太
11:7)。约翰并没有寻求肉体的舒适,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没有显出拥有物质财富的证据(8节)。耶稣宣告约翰是一个先知,也就是从神而来还着神的信息的使者(9-10节);约翰自己就应验了玛拉基书3:1中的预言。耶稣给约翰很高的荣誉,将他升高至一个比以往任何人都高的地位。约翰比任何一个宣告过弥赛亚来临的先知都大,因为他将弥赛亚引见给以色列。当约翰在犹太的旷野传道的时候,他的观众们出去绝不是去看一个象在风中摇摆的芦苇似的人物,他们这时也不要认为他所派出询问的使者会因他在Machaerus狱中受到的关压而带有一丝的软弱的迹象。约但河谷的芦苇在风中摇摆,但约翰的性情却是山中的橡树一样坚固。他们出去也不是去看一个穿着奢华细软衣服的人,就象是安提伯的宫中的朝臣一样的人。他不需要提醒他们约翰所穿是骆驼毛的衣服,也不用提醒他们约翰艰苦的生活,以蝗虫野蜜为食。这位坚忍的大地的儿子,并没有在派遣他的使者之事上显明他背叛了他先前的忠心,也没有谄媚安提伯来寻求自己的自由。
那么究竟他们为什么出去看先知,约翰被公众看为是先知,在这一点上人们是对的。耶稣用他自己的见证肯定了他们的看法。约翰“比先知大多了,”他引用了玛拉基书的预言来坚定这个宣告。
面对对约翰的信息与传道的拒绝,基督宣告约翰已经成就了玛拉基书的预言。基督说,“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太
11:14)。一天使曾向约翰父亲宣告过,“他有以利亚的心志,行在主的面前”(路1:17。)现在基督宣告玛拉基书的预言已经成就了。约翰曾想知道耶稣是不是弥赛亚,耶稣的回答是,约翰成就了玛拉基书的预言弥赛亚的先锋。这清楚地宣告了他自己弥赛亚身份;约翰作为先锋是旧约中最后一位先知,这位以利亚式的先知会以新的方式来讲话。
基督劝免众人要听并接受约翰有关弥赛亚的见证,基督完全知道领袖们对约翰信息及他体人的信息的反应,他看到对他及他的信息的不断增加的敌意。这们应该将马太福音
11:12理解为如下,它教导,从施洗约翰到那时天国遭到攻击,而且强暴的人在继续攻击它。这一节并不表明约翰信息得到接受,好象天国在扩展,而是在说明在这国之内对约翰与对耶稣的抵挡。一些听过有关国度的好消息的人拒绝了这信息,因而,他们被排队于国度之外;其他人听到并接受了这信息,他们就有了比约翰更大的权利,因为他们会在天国里。约翰的死是要阻止他以肉身进入弥赛亚所应许要在地上建立的国度。
基督在马太福音
11:12所讨论的是拒绝的问题,而非是接纳的问题,这似乎可以从16-17节中主所作的比喻看得出来,他将那世代比作想要以自己的方式来玩而不管别人作什么的孩子们。就象在玩乐之中拒绝他的建议的孩子们一样,约翰来禁食的时候,犹太人也是这样拒绝了他。当基督来且没禁食时,他也同样被拒绝。换句话说,不管什么事发生,那世代总是要找毛病。但尽管有不断的拒绝,还是有人能看到耶稣所展现的真理,借着对他话语及对他本人的相信,他们成了他的儿女。他一直教导的真理因某些人的接受而发生功效。因此“但智慧之子,总是以智慧为是”(太11:19)。B.
对加利利各城的咒诅§
61 马太福音11:20-30马太福音11:20-24
根据前一部分所看到的拒绝,基督对在其中行神迹的城宣告了咒诅,他的话表明,犹太人的心要比外邦人的心刚硬,因为如果那些神迹行在外邦人的地方,外邦人就会相信他的信息并且信靠他。基督清楚的指明了因拒绝他而临到人的审判就是与神的国无份。非但不能进入永生,他们的份是在“深坑”
(太11:23)或是“阴间”(希腊语),就是死亡的地方。惩罚的程度是根据人见到光而拒绝光的多少。因为这些人们有基督的话与他的工作的光照,他们所得到的审判会大于没有见过那些见证的外邦人。2
. 对不信的解释马太福音11:25-27
为什么受过旧约圣经训练的犹太人拒绝耶稣呢?有些人会说那是因为他没有成就弥赛亚的预言;其他人则认为基督不能证明他所声称的。但基督在这简短的一部分里解释了以色列不信的真正的原因,责任不是在他而是在他们。基督看这国民是瞎眼的,直至眼睛被开启才能看见。因为他们的祖先固执地拒绝了神通过律法给予他们的启示,所以瞎眼就临到以色列国民。他们在背逆中转离了律法,并弃绝了对神的敬拜而去事奉偶像,因而这国民就变得瞎眼了。当基督说天父将他所传讲的真理向被所传讲之人隐藏时,他提到了这瞎眼。
法利赛人认为他们自己是聪明有学识的,因为他们是圣经的学生。他们认为自己与神有正当的关系,他们拒绝基督对他们讲的话。基督说天父将他所传讲的真理启示给那些象小孩子一样接受他的话语并信靠他的人(太
11:25)。若不通过子没有能知道父,基督是来启示父(约1:18)。如果人不接受他的启示,就不会对父的认识,因此基督宣称:“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很明显耶稣会向任何接受他话语的人启示父。3
. 邀请人相信马太福音11:28-30
甚至在人们的不信与拒绝中,基督仍满有恩典地邀请听的人来信靠他,他邀请他们接受他的轭。
当时最常用的比喻之一就是“轭”的比喻---,用来表示对一职业或责任的顺服。因此我们在书中不仅读到有“律法的轭,”而且还有“地上的政府”的轭,及通常的“公民责任。”Cant. i. 10中的解释十分有助于我们对这个比喻的理解:“他们担负天父的典章之轭的颈项是何等美丽;那在他们身上的轭就象是在田地里耕犁的牛的轭, 为主人为自己生产粮食。”这个轭也许在他们抛弃“神的”轭之时被他们所抛弃了,因而使他们自己被掳。在另一方面,“将轭负在你身上”---意思就是坚决而自愿地顺服。
他们不仅要顺服他,也要学他的样式,也就是努力效法他。
Edershiem说,神国所要求的真正的智慧,就是负起他的轭,这是容易的,是轻省的担子,而不是象拉比叫人所负的担子;对此真正的理解,就是通过学他的样式。在通过负轭而进入天国的智慧中,在通过效法他而得知识中,基督他自己就象那些“孩子们”真正的老师。因为他心时柔和谦卑,他所教导的,他去行了;他教导他所行的;因此到他这里来就能得到真正的心灵安息。
与法利赛人重担相比,那些负基督的轭并学他的样式的人会发现,顺服他是容易的,他所给的担子是轻省的。这是真实的,他们与之相联合并效法的那一位就是有这样的特性,因为他柔和谦卑,或是顺服。他将他因信靠神而得地平安也赐给那些信靠他的人。
C.
被一罪人接待§
62 路加福音7:36-50尽管许多法利赛人来听耶稣的讲道,但绝大部分人都没有邀请他到他们的家中吃饭。在先前的一些情形中,基督在税吏与罪人的家里吃过饭(太
9:10),他这里接受了一个法利赛人的邀请,这人自认为与罪人不同。Shepard
形象地描绘了这情形。在这个情形下,一人妇人来到,她有罪人的名声及面容,头发披散,表明她的罪。无疑,她听到过这位与税吏和罪人作朋友之人的名声,她也许听过他在各街中传讲这令人欣喜的信息:“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难道她不是处在良心激烈的争斗中吗?难道她不是正在被罪恶的过去压毁她她的生命吗?她决心不管面子而来找耶稣。她知道他正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里坐席,她带来一瓶真哪哒香膏---极其昂贵的香料---穿过幕帘,溜了进来,来站在耶稣的后面,他脚附近的地方,不断地哭泣。一个妇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出现在这种情形下都是不合习惯的,何况她还没有带面纱。她的行动表明她是一个慷慨、情感丰富、性格冲动的女人,她是别人堕落的牺牲品。
她因她有罪的生活而站在那里哭泣,听到耶稣恩惠的话语使她更为感动。她也遭遇到西门的冷视,
“她在这里做什么?”她羞愧、悔恨、悲伤,低下头来,泪水落在耶稣的脚上。好象是在道歉,而且没有手帕,她开始用头发来擦耶稣脚上的泪。在犹太人中,一个女人在公众面前让头发披散下来是可羞愧的事,但是她象失大尼的马利来在他死之夜(约12:3)一样作出了她的牺牲。然后她用破碎的香膏膏抹他的脚,并在悔恨与敬畏中不断亲吻他的脚。福音书没有说这妇人是谁。
Shepard 说:内容详细的福音书没有提到被耶稣救离羞愧生活之妇人的名字。不知对错,基督教历史中的拉丁支派之传统认为,她是耶稣从其身上赶出七个鬼的抹大拉的马利亚;另一种传统则认为她与伯大尼的马利亚是同一人,这一看法则有矛盾之处。拉比们认为醉酒与淫欲是鬼附的表现。抹大拉是一个富裕之城,名声不佳,因淫乱而遭毁灭。福音书没有说出这妇女的名字,难道不能看出正是耶稣的灵接受了这曾经过着道德低下的生活而被弃但已悔改的妇女,使她过上一个归神为圣的生活吗?从这里我们看到福音的得胜之处,就是将情欲的邪灵从一个凭借天然的美貌过着堕落生活的人里面赶出去,并使她热情地把自己奉献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就是我们在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所看到的一样。
名为西门的法利赛人没有责备她违背礼节,而是借机显明他对基督的拒绝。他看出基督声称是从神而来的真理启示者,他认定如果耶稣真的是从神而来的先知,他就会知晓这妇女的品性与名声;他就会阻止她的这些情感的流露。那么基本上是,西门不知道为什么基督接受罪对他的情感表露。
基督表示要有话说,西门表示愿意倾听。因此基督就讲了一个故事,两个人欠一个债主的钱,一个欠他五百个硬币,是几天的工钱;一个欠他五十个硬币。两个人都没有钱还债;因此债主就免了两个人的债;基督问西门,“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
(路7:42),西门说出了唯一可能的反应:“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43节)。Edersheim解释了这例子的影响:如果获益多,那么爱也多;如果获益少,那么爱也少。反之爱多也说明获益多;爱少说明获益少。那么就让他用这观点来衡量这妇女吧,将她的行为与他的行为作一个对比。洗客人的脚,给他欢迎的吻,并特别地膏抹他,这在宴会中确实不是必要做的事,但这些行为确实表明了特殊的关心、情感与尊敬,而此法利赛人并没有显示出任何这些爱的表现。而这个女人的对主的态度是何等的不同。根据西门的推论,他自己得到甚少,而这女人获益甚多,或将先前的形象说明用在此时的情形中:“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她对她“许多的罪
”并非不知,而是甚知。根据西门先前的承认,这解释了她许多的爱是因她多得了恩免。在另一方面---尽管主没有清楚说明,这也了显示西门少的爱表明他恩免得的少。西门的回答带出了我们主对他的问题的反应,西门并没有承认他是个罪人,也没有在信心中转向基督,其实他因他的罪而欠债于主。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这女人承认她的债,她转向耶稣并将她爱的礼物倾倒在他身上。基督接受了她因信心所献的礼物,然后他对她说:“你的罪赦免了”
(48节)她从他那里听到的,她对他的了解,她都相信了。她已经相信他在父的爱中所带来的“和平的消息” 及天父对堕落与最需要之人带来的怜悯;在作为将人带入与天父和平的使者基督的里面;在他给她突然所带来的天国里面,从敞开的天门中天光照亮在她的身上,从天而来的声音到达她的耳中。她都相信了:天父、作为启示者的子、作启示工作的圣灵,她的相信拯救了她。当她来到宴席当中,带着爱的感激与敬畏服事的心谦卑地站在后面时候,她就已经得救赎了。她不需要再得赦免,因也已经得赦免了。因她的得赦免,她从心而流的泪水流淌在他的脚上,用头发擦试,并不断地亲吻膏抹。所有这些都是她爱心的自然流露,她听说了他所事之后,就真诚而来,并在主的身上找到心灵的安息。
信心将这女人带到耶稣面前,也是信心将她拯救。当她的信心被她的礼物证明为真诚之后,她的罪就被宣告得赦免了。
在这个宴席上客人象西门一样,都是法利赛人。当听到基督宣告赦免的时候,他们与那些法利赛人的反应是一样,他们惊叫,“这说僭妄话的是谁?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
(路5:21)。耶稣基督并不只是说出神的话并行神迹,他现在甚至声称有神赦免罪的能力。现在法利赛人得考虑这个证明他其人的证据了。D
. 王的见证§
63 路加福音8:1-3基督此时又去了加利利地区,十二使徒与他同行,与他一同传讲天国的信息。还一些妇女还着供应跟随他们,这些妇女已经相信基督并在他与门徒们的巡回布道中供应他们。这些妇女不仅在物质上帮助基督,也可说是基督的见证人,她们可以见证,当她们担负基督的轭的时候,她们确实发现她们罪的重担被除去了,因为她们已经从捆绑中得释放,并进入荣耀的自由中。
E
. 领袖们对基督及他的礼物的拒绝§
64 马太福音12:223-37;马可福音3:20-30我们现在来到法利赛人、国民与基督的关系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从马可的记载中我们看到,一大群人围绕着基督。对他的要求太大,以至于他没有时间吃饭。基督的“朋友们”
(可3:21)认为他需要保护自己,所以他们想要管他。他们说他癫狂表明他们认为他的热心已到了不正常的地步。在这种情形下,基督遇见了一个被鬼附的人,他又瞎又哑
(太12:22)。基督将这人从撒但的捆绑下释放出来,除掉苦害他瞎哑病。这十分清楚地证明了基督可以成就他所应许之事。如果他们愿意负他的轭,他可以将法利赛人的重担从受捆绑之人身上除掉。他可以成就他的应许使他们心灵得安息。这神迹使众人惊奇,他们问,“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太12:23),他们期待的是一个否定的答案。我们可将他们的问话这样说,“这不可能是大卫的子孙吧?”问起这问题并不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而是因为法利赛人已经拒绝了基督。他们已经被教导他们是羊群,应该跟随牧人,所以他们不能想象在没有法利赛人的允准下接受基督,因此心中就考虑基督所展现的证据及法利赛人对那证据的反应之间的矛盾。他们表示出如果法利赛人允准,他们愿意接受基督,但既然法利赛人不赞同,他们就觉得不得不拒绝他了。法利赛人很快解释了使众人相信的神迹。他们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啊。”(太12:24)。这个人尽管没有权柄而且也没有受过教育,却在鬼王别西卜之下赶出鬼。他们相信邪灵的世界,象天使的世界一样,是一个很大的军队,下面分级管理,每一级都有头目与属下,它的等级及管理都是在撒但的命令之下。别西卜---“污移之神”是出于犹太人的讥讽而给别西卜的名字,---“皇室之主”---是腓尼基人的神。他们相信这个神被给予了叫人得病的权柄,他们判定耶稣是他之下,为了人们相信他诱惑人教导,在假意地从病人身上赶鬼。他们不会承认他的能力是从神来的,当时流行的思想使他们断定他的能力一定是从魔鬼来的。
法利赛人没有想要否认基督行了一个神迹,但是对因神的能力明显是神迹之为,这些法利赛人却有不同的解释。
对我们来说,一个确定的神迹不可争辩的证明了基督所声称的;对他们来说却不是这样。他们可相信神迹,却不相信基督。对他们来说,问题并不是那些是不是神迹,而是凭借什么能力,或以谁的名,他作了这些事?从我们观点来看,他们从神迹的角度对基督的态度似乎不仅仅是邪恶的,而且是理性上不可解释了。但我们的立场却与他们的态度不同。而且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是他们对基督其人及其教导的敌意使他们的否定基督的声称。耶稣借着什么能力作了这些事,对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是,通过撒但,或是鬼王。他们认为耶稣不仅仅些时是被鬼所附,而且一直都是被鬼所附的,也就是说耶稣是撒但的行动工具。而且根据他们的看法,这个鬼就是鬼王别西卜。因此他们认为,的确是撒但在他里面或是通过他作工,而且,耶稣非但没有被认出是神的儿子,却被看作是撒但的倾向化身;非但没有作为弥赛亚被接纳,却被作为黑暗国度的代表而被弃绝。所在这些,他所启示和传讲的国度恰恰被与他们所认为的天国相反。因此正是拉比主义对基督福音的反对构成了他们对基督的行为的基础。
因为这国民的命运取决于对基督其人的解释,他提出了三个证据来表明法利赛人的解释是错误的。第一个证据是,纷争导致毁灭,而合一才能保持事物的存在,如果他从撒但那里得到权柄来抵挡撒但,那么撒但的国度最后就会垮掉
(太12:25-26),撒但不会授予权柄来毁灭他自己的国度的。第二个原因承认了以色列国民中有通灵者,以色列中的一些人可以赶出污鬼,而且以色列人认为这些人是神赐给他们的。甚至法利赛人都承认神的能力以些方式来彰显,并为有能灵者的存在而感谢神。基督的看法的是,既然法利赛人承认赶鬼的能力是出于神,他们就不应该认为他赶出鬼是因他被鬼所附的
(太12:37)。基督的话所包含的意思是,如果他借撒但的能力赶鬼,他就不能将所应许的神国展现给他们,“但是,”他说,“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太12:28)。既然基督确实借着神的能力将鬼赶出,那么就应该认定他所展现赐予的国度是真实的,他也是这国度真实的王。第三个证据提醒人,在一人强盗进入有守卫的城堡之前,他必须有足够的能力制服守卫的
(太12:29)。其中的含义就是,如果基督能进入撒但坚固的营垒,并将人从他的控制之下拯救出来,那么明显的他比撒但要强大。撒但不可能给基督一个比他自己的能力更大的能力。借着这些证明,基督是要向群众显明法利赛人对神迹的解释是错误的。
基督要群众作了一个决定
(太12:30),他警告他们如果他们接受法利赛人的解释并拒绝他,那么那世代就会面临可怕的审判。他在这里提到不能赦免的亵渎圣灵的罪,对这个罪的赦免在这个世代是不会有了,这个世代的意思就是神国被提出展现的世代,而不是在未来的世代,也就是所有他们的弥赛亚的盼望要实现的世代。那么就产生下面这个问题:不能赦免的亵渎圣灵的罪是什么呢?基督已明确地表明了进入他所展现的天国取决于对他其人与其话语的相信,他先前鼓励他的听众要相信他的话语并接受那些话
(太7:24,26)。因此他们对他的话语作出反应是很重要的。如果这国民拒绝他有关他自己的见证,他们也可能会通过他天父的话语来相信他的话,天父证实了基督的真实性
(约14:10)。基督的作为就是天父的作为,这些作为支持了在基督受洗时天父所说的话,就是他喜悦他的儿子。如果一个拒绝了基督与天父的话,他仍然还可以通过圣灵的见证来相信基督。圣灵最后给基督其人与他的话语作见证,如果一个人拒绝了这最后的见证,那么神就不能给他更多的见证了。尽管拒绝基督的话是罪,但他仍可能通过圣灵的见证来相信基督。如果人拒绝了最后的见证,那就再不会有什么见证来使他归信基督了。因此将基督的工作归于魔鬼这罪是不可赦免的,因为实际上这工作是圣灵所作的。明显的是,人只能在基督本人在世期间犯这亵渎圣灵的罪,在这国民有了通过他借圣灵所行的神迹所显示出来的关于基督其人的证据之后,人才能犯这罪。今天没有这样的环境,因此,这同样的罪在今天是不能犯的。
基督在警告以色列中这个世代,如果他们拒绝天父与圣灵关于他其人与他的工作的见证,那么就再不会有什么见证了。他们的罪将不会得到赦免,且那世代要面临现时的审判。那审判于公元
70年耶路撒冷被毁时临到。那么这个罪就不被看为是个人性的罪,而是以色列国民的罪,这罪将整个世代遭致神的审判。Edersheim
对此事件的意义及法利赛人的解释对这国民的最终结局的影响看得十分准确,他说:我们完全可以肯定,这解释了以后到十字架这一期间的历史。
如此看来,法利赛人抵挡基督的历史看起来不仅仅是前后一致的,而且可以说是在道德上是有解释的。他们的罪是将属于圣灵的看作是撒但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是属于他们的父魔鬼,他们不知道,不明白也不爱光,他们的行为是邪恶的。他们不是光之子,而是黑暗之子,没有明白他就是光。现在我们也可以明白对基督不断增长的抵挡。他们一旦认定基督所行的神迹是出于撒但的能力,并且他是代表那恶者,也就是选择了理性与道德上的方向。将基督每一次的能力彰显看为是魔鬼能力进一步的发展,并不断以更多的顽固与敌意来抵挡,甚至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这是我们的历史的自然进程。
基督对他的听众要求与约翰的要求是一样的,“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心的相称”
(太3:8)。一棵树所结的果子显明树的本性。抵挡基督的法利赛人声称他们是义的,因此基督要求他们通过结果子显出他们的义来。他警告他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句句都要供出来”(36节)。不经意所说的话并不是随意的笑话,而是他们对基督的评论。如果众人听到法利赛人的解释并重复他们的解释,那么他们就是神的审判之下。一个人对基督其人的态度决定他永远的命运。
那么这件事标志着基督生命的转折点,从这里开始一直到耶稣被钉十字架这一段时间,在福音书中整个国民都是以拒绝基督为弥赛亚的态度出现。宗教领袖们非正式的拒绝最后演变为正式的拒绝,他们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F.
宗教领袖们对神迹的要求§
65 马太福音12;38-45法利赛人与教法师完全知道耶稣声称为从天派来的弥赛亚,他们熟悉证明他其人真实性的众多的神迹。但现在他们来向他挑战,要他行一个神迹来证明他是他所声称的。基督解释了他们要求的原因,这不是出于他们的信心而是出于他们的不信。他们已经拒绝相信他的话与他的神迹,这表明他们是邪恶的。他们是“邪恶淫乱世代”
(太12:39)。基督宣告除了约拿神迹以外,再没有别的神迹给他们来证明他是所声称的那一位。基督通过那颇遭非义的先知所说的话,无可争辨地他对这里所记载之事的权柄。他会给他们一个神迹,就是约拿的神迹。当他出现在尼尼微时候,他自己“对尼尼微人来说就是一个神迹;”他鱼腹里三天三夜,且活着出去向尼尼微人传讲信息,这事实就向他们证明神是由所派来的。如此之事会再发生一次,在“地中心”(是希伯来语在“地里”的说法) 三天三夜之后,他的复活就是神向这个世代对他的使命的证明。尼尼微人没有疑问,而是接受了约拿的证明;除此以外,所罗门智慧的名声也使得士巴女王从远方而来;前者的情形是因为他们感觉到他们的罪;后者的情形是她需要并渴望得到比她拥有的智慧更好的智慧。但这些正是这个世代的人所没有的;因此尼尼微与士巴女王会起来,不仅仅是作为无声的见证人,而是要定他们的罪。因为约拿之事所代表的所罗门的智慧为其预备的实际,已经在基督里向他们展现。
基督通过一个形象的说明显示了以色列国民因拒绝他与他所给他们的而有的光景。基督说当邪灵离开人身之后,它寻求安息的地方但却寻不见,它还记得它先前所居住的身体,就决定返回。回去后它发现那人已摆脱邪灵控制,就决定重新进去,但它这次要带七个比它更恶的邪灵与它同去。这次这些邪灵进去并占据那身体作为它们的居所,因此这人光景比先前的更坏。这形象有说明清楚地显明了基督对以色列近期历史的看法。施洗约翰来发现以色列被邪灵所占据;这国民充满了不义与罪。约翰传道使人们悔改认罪,其结果就是以色列国中清除了邪恶,众多的人在期待着神国的来临。但是在国度建立之前,以色列国民又返回到因约翰的传道而清除的罪中,现在国民离神更远了。它比约翰传道之前变得更邪恶,因而落在更重的审判之下。因为宣称接受约翰的见证的国民在信中远离了约翰所介绍的那一位,其光景比约翰传道之前更糟糕了。
与其它的国家相比,以色列就象一栋房子,从其中被赶出偶像之鬼---就是他们所惧怕的“别西卜”。然后房子里那些偶像污秽之物被清扫干净,装饰了法利赛人人装饰品。然而,在房子被清扫干净之后,更强大的那一位---神并没有在那里;只有他才能抵挡那强者,管理其中的秩序。因此魔鬼又返回,发现它所离开的房子清扫干净,但却是空的,而没有防守。以色列的遇昧之处就在于此。他们已经清除了所有可恶之物,但他们知道鬼魔只是鬼魔之力的显现,一个邪恶的国度是存在的。因此这个房子清除了外邦的污秽之物并装饰了法利赛人的自义之后,里面却没有神,这只会使它更加适于撒但的居住,使它在其中更加安稳;因为借着其中干净与美丽,他作为邪灵的存在与统治就不会被人怀疑。基督继续他的形象比喻,说,这样它“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骄傲、自义、不信及类似的东西,七这个数字是泛指,因此最后的光景---以色列中没有偶像的污秽,并用法利赛式的装饰,就是对律法的研究与实行,来装饰起来---这光景确实比先前有可恶之处的光景更加糟糕。
G
. 基督对国民的拒绝§§
66 马太福音12:46-50;马可福音3:31-35;路加福音8:19-21当耶稣向众人讲话时,他的母亲与弟兄来找他要和他讲话;但是群众甚多,他们不能靠近他。就有话传给耶稣说他的母亲与弟兄在人群外,或是房子外面,并想要和他讲话。基督作出一个十分奇怪但却含义颇深的回答,他问了这个问题,“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
(太12:48)。对这问题自然的回答应是:那些与你有血缘关系的人。但他没有承认血缘关系是真正的关系,却指向他的门徒,就是那些凭信心接受他的人。他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和母亲了。”(太 12:50)。这种关系不是由自然出生而确立的,而是根据超自然出生的结果来确立的,这些人借对他的信心而与他发生关系。以色列国民因与亚伯拉罕的关系而声称当弥赛亚来临的时候他们与弥赛亚是有关系的。但基督拒绝了血缘联系构成属灵关系,那些要被接受与他有属灵关系的人是那些借信心与他有关系的人。在那些群众中,有人声称与亚伯拉罕的关系是进入天国的基础。基督则说进入天国必须凭借对他的信心,而不是借偶然的出生。那么在这一段,我们发现法利赛人认定基督是被鬼附的,这拒绝了基督的国民因他们对基督的拒绝,而落入一个比先前没有听到国度之事时更糟糕的处境中。现在将神国给他们的那一位弃绝了那拒绝他的国民。这一段清楚地预测了神要将以色列国搁置一旁,它为启示神的新的国度计划预备了道路。
H
. 从拒绝的角度 §§ 67-711.
当时代国度的进程§
67 马太福音13:1-53;马可福音4:1-34;路加福音8:4-18当三件事发生的时候,耶稣仍然呆在同一间房子里,这三件事是,
(1)鬼附之人的得医治,这事使得法利赛人指责耶稣是被鬼附了;(2)法利赛人要耶稣显神迹来证明他所声称之真实性;(3)基督弃绝了以色列国民。基督现在离开这三件事所发生的房子,退去到海边 。这也许是因为他想从躲开这一天颇费口舌的冲突去休息,也许是人太多,他想要去海边找一个更大的地方,大家都可以听到他讲话。马太记载说,如此众多的人群聚集在他周围,他需要上一条船坐在那儿教导众人。我们读到,当他教导时,“他用比喻对他们讲许多道理”
(太13:3)。先前基督并有用那么多的比喻来教导,在这里基督对比喻的使用是大有意义的,当有机会的时候,他的门徒来问他,“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呢?”(太13:3)。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是用转借的方法来教导。为了要人能在一个不知的领域里发现真理,某一件人们所熟悉的事从可知的领域转到不可知的领域使人们对其知晓。比如可以使用一个暗喻这样的修辞手法:“我就是门”
(约10:9),比喻也可以十分简单,象“你们要灵巧象蛇,驯良象鸽子”(太10:16)。比喻也可以很复杂 ,包含一个陈述语句,并表达一个主要的要点,尽管同时还有其它的要点。有时还有寓言,寓言是一个陈述,里面有许多作者旨要表达的平行的含义。我们的常使用比喻,但只在很少的情形下使用寓言(如在约翰福音10章,他使用了一整篇牧人与羊之间的寓言) 。尽管寓言可以是真实的生活,或是非真实的,一个比喻却总是表达了生活的真实性。在寓言中的转比是意义上的,而在比喻中的转比却总是通过一个历史事实。要解释任何一个比喻,圣经学生必须首先清楚地辨明比喻中的真理所在,然后他可以将这真理应用在不知领域中要学的真理之上。比如,人要学明基督所说的“我就是门”(约10:9)其中的真理,他必须明白门的本质、功用及目的。门在现实生活中所给人的,就是基督在属灵的领域所给人的。在将知识应用在未知领域之前,必须了解所知领域中的事实。为要回答门徒问为什么要用比喻这个问题,基督回答说,他用比喻首先是要向一些人启示真理,再就是某些人隐藏真理
(太13:11:-15)。如果一个人不考虑历史情形,那么基督的回答就是愚钝的。在整个基督传道的过程中,他已经将自己作为权能的救主展现在国民面前,这国民已经借基督所行的神迹看到其真实性。基督要求这国民对所显明的证据作出回应,宗教领袖们早已表明要拒绝基督其人并反对其神迹的意向,因为他们认为基督的神迹是出于撒但的能力。基督对那些拒绝他并在不信中抵挡他的人再无话可说。在另一方面,一些人已相信他的话并接受了他,这些人需要教导,基督这时所面临的是一个不信之人与相信之人的混合体---就是那些已接受他和已拒绝他的人。基督并没有想将信的人与不信的人分开,然后只教导那些相信的人。而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教导,使那些相信的人会明白,使那些拒绝的人,尽管他们听到,不能明白。有知识的钥匙的信徒可以解释他的教导,不信的人没有那知识的钥匙,因而不能明白他的话。有知识的钥匙的会使用那钥匙来获得更多的知识,但是没有知识的钥匙的人会失去他曾经有过的知识。这就是基督给他的门徒关于他为什么用比喻这个问题的解释。要合适地解释一个比喻,人需要学习比喻所在的历史背景。耶稣使用比喻来回答那些听过他教导的人的问题,不管这些问题是特别提出来的还是耶稣所理解出来的。耶稣也使用比喻来解决那些他想要传讲但人有困难理解的那些真理问题。那么在解释比喻的过程中,有必要考虑我们的主当时正在探讨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问题被特定地提出来,但在另一些情况下,问题是孕含在先前的讨论中。发现问题就是需要解释了,因为如果解释中显现的真理没有解决那问题,那么这就是假的解释。只有那解释解决了问题才可被接受。这个原则对任何一个人对比喻的解释提供了一个客观的检验标准。这个原则也会决定在一个比喻中应该有几个地方可以得出一个类比。只要对一个比喻中的部分解释有助于解答正在讨论的问题,这种解释就是可以的。
在对解释比喻的考虑中,很重要的是要遵守基督下面的话:“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比喻本意是要教导有关国度的真理,我们的主不断使用下面的话,“天国好象”
(24节等)。真理总是可以应用在信徒身上的,可以从比喻中学习中得到真理,也可以将真理应用在今天的信徒身上。然而我们必须从我们主的比喻中注意到,他的比喻旨要传讲国度的真理。有关神与亚伯拉罕
(创12:1-3,7;13:14-16;15:18;17:6-8)、大卫(撒下7:16;诗89:1-4)、耶利米(耶31:31-14;结36:25-30)和摩西(申28-30)所立之约的应验的问题,旧约先知提到的很多。以色列国民等待着弥赛亚的来临来成就这些永恒无条件圣约。弥赛亚要将神的子民从他们的罪中拯救出来,从他们的压迫者手下解救出来,并建立他在其中以和平与公义掌权的国度。这就是以色列的盼望,神所派的先知一直传讲这信息,以此来鼓励并安慰他的子民。约翰所传讲的信息在国中引起了众人的注意,他宣讲说,“天国近了”(太3:2)。对以色列来说,这意味着约翰要介绍所应许的王,他将以大卫的后裔出现,坐在大卫的王位上,统治大卫之家。基督传讲同样的信息,因为他象约翰一样宣告,“天国近了”(太4:17)。耶稣在他第一次去拿撒勒时,向他的拿撒勒同乡传道,读了以赛亚书中的一段,他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
(路4:21)。当时拿撒勒人的反应预示了这国民的反应,因为那些听见他声称为弥赛亚的人拒绝了他的话与他本人,他们当时想要将置于死地。这国家宗教领袖们一直顽固地拒绝基督的话与他本人。在马太福音12章,这拒绝在领袖们对鬼附之人得医治之事上达到了高潮,当时他们宣称基督从撒但那里得到能力,这表明了他们的对基督的拒绝。基督接着警告人们不要接受那种解释,并提到如果国民坚持这种顽固态度,就会有审判临到他们。基督将这国民弃置于一旁,就是那些在血缘上与他有关系之人,并宣告只有那些凭信心与他发生关系之人才能得到他的接受(太12:48-50)。那么在基督的心中,这国民的命运已经确定了。基督后来会宣告神的国已经从以色列手中拿开了,并给那些能结出义的果子的人
(太21:43),耶路撒冷会遭致审判(24:37-39)并会落入外邦人的手中(路21:24)。从这时起基督再也没有公开传讲天国近了的信息;而是表明了国度已经被推迟了,他所预示的不是作王,而是十字架。他来为以色列成就的在神的圣约计划中的预言被推迟到另外一次的来临。因而就有了下面这个问题:大卫式的千禧年国度是神国在地上的影像,当千禧年国度被推迟,那么神的国会怎么样的呢?神的国在地上会取什么样式呢?在目前这个时代神的国有些什么样的特征呢?基督提到过“天国的奥秘”(太13:11),他指的不是圣约中的大卫式的或千禧年国度,会有这样的国度,这在旧约中不是个奥秘。它清楚地显明了千禧年国度的特征。但是旧约并没有启示说,在弥赛亚提出的国度与以色列接受王与国度的完全祝福之间会有一个完整的时代。以色列的旧约末世论将时间分为两个时代---目前的时代,就是国民等待弥赛亚来临的时代,和要来的时代,这是一个祝福的时代,从弥赛亚的来临时开始。旧约没有启示说,这个时代会结束于以色列拒绝而不接受基督,也没有显明王有必要将因他的统治而有的祝福推迟至某一未来的事件之时。马太福音
13章中的比喻中的时间段是从以色列对基督的拒绝到将来对弥赛亚的接受。这意味着当基督还在地上的时候,这个计划就开始了,一直到他以大能和大荣耀返回地上时为止。这一时期包括从使徒行传2章中的五旬节到被提时,也主是恩典时代(或称圣灵时代,或称教会时代)。尽管这一期间包括教会时代,但它超过教会时代,因为马太福音13章的比喻中的时间先于五旬节并延伸超过被提时。因此这些比喻主要所涉及的并不是教会的本质、功用和影响,而是表明了至今尚未启示的神在其中掌权的结构,这是在一个先前尚未启示的时代,是因以色列对基督的拒绝才有了这个时代。在基督的这些讲话中有九个比喻,每一个比喻都给我们有关现今的时代国度的一个特征。现今时代的第一个特征是播种者播种,对此播种有不同的反应,耶稣所描述的情形对他的听众来说是如此的熟悉知道,他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解释。因为在基督的以前的教导中没有对比喻的使用,所以这次他仔细地解释了其中的两个,作为合适明白其它的比喻的引导。
考虑我们主自己的解释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主所教导的三分之一是通过比喻的,若没有他对比喻的解释,我们很容易会误入歧途。在比喻中的种子
(太13:3-8)代表话,或是“有关国度的信息,”而土地赐代表个体听众的“心”(19节)。在圣经中心经常表明个人的心智能力,那么这里就是一个被听到的信息在被传讲,但对这宣讲有不同的反应。一些种子根本表现出生命的迹象(撒在路边的);一些种子快速发芽(撒在石头上的);一些种子似乎是要结果子,但最后没有结果(撒在荆棘中的)。那么还有的种子结果子百倍、六十倍、或三十倍(23节)。在每一个情形中,种子都是一样的,播种者也是一样的,地点也是一样的,决定结果的是土壤的不同。尽管这个比喻通常被称为“撒种的比喻”,但也许将它翻译为“土壤的比喻”更为合适。通过这个比喻,基督做了几件事,一方面他解释了他的听众的不同的心态对他作为好种子播种者的所作事工的不同反应,一些人拒绝听;一些人听了而高兴地接受了好信息,却没有持守;一些人听了,但很快就因生活的忧虑及对物质财富的贪欲而将真理忘掉。但一些种子结出丰盛的果实,因为土壤预备得好。基督不仅仅解释了对他传道的不同的反应,也在他教导有关来世真理的时候显明了人们对他的门徒的传道的不同的反应。对他们的传道的反应也就是以色列对他的传道的反应。但让我们从这个比喻中看到目前的世代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会有话语的播种,对这话语会有不同的反应。
马可记载了耶稣有关撒种的第二个比喻。这第二个比喻
(可4:26-29)旨要教导,结的果子不仅取决于播种者,而且也取决于种子本身。这个比喻是,一个人在他地里播种;然后,不考虑他作了什么,这种子发芽,长出嫩枝,长大,结实,最后他获大丰收。因为十一个门徒将要被派将一个信息传遍地极(太28:19-20),他们很容易会认为这丰收取决于他们的努力。基督想要清楚的表明,任何的丰收都取决于播种,然后让种子里的生命成长,在丰收季节结果,以此来显明这种子到底如何。第三个比喻是种在麦子中的草
(太13:24-29)。这比喻是要补充第一个比喻,并教导在播种神的话语之时会有虚假之种的播种。土地是种了好种子,播种者期待着他的劳苦能有收获,后来人告诉他有不好的东西播种在地里,他说是一个敌人来在那地里种下杂草的种子。根据常人的观点,这些毒麦代表植物学上所称的“有须的毒麦”
(Lolium temulentum),是一种有毒黑麦,在东方十分常见,“在长穗之前完全与麦子相同”或者(根据一些人的说法)称为“蔓延的麦子”或“睡草”(Triticum repens),它的根在地下蔓延缠绕正常的麦根。但这比喻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记得,根据古代犹太人(现代的东方人确实如此)的思想,这些毒麦并不是与正常的麦子的种类不同,而只是一种麦子的变种。不管是神话中还是象征性的,拉比主义认为,在大洪水之前甚至土地都犯有通奸罪,因此当麦子种下时长出毒麦。因此听到耶稣讲道的那些犹太人会认为这些毒麦是麦子的变种,最初产生于大洪水时,是因地的堕落而有,但是现在,哎呀,他们的地里到处都是;与麦子根本无法区分,直到结实的时候才看得出来:有害、有毒、而且若不想要正常的麦子无用,还得要将它们与麦子分开。播种毒麦明显是紧跟在播种好种子之后,然后两种种子一同发芽生长,在等候丰收期间,明显可以知道在麦地里有人种了草,草的存在明显会挤压麦子的生长。仆人关心他们的劳苦的结果,他们建议将草从地里除掉。然而主人知道,不可能将草从地里除掉,除非将麦子一同拔出来。他们的根缠绕在一起,因此不可能在不毁坏麦子的情况下将毒麦除掉。因此仆人们被命令让两者都长熟,在麦子收获季节就可以将好麦子与无用的草分开,将草收集在一起烧掉,将麦子收集在仓里。因此基督是在提醒人们,在他们播种好种子的时候,要防备撒但播种假种子,或是假道理的工作。
基督在这个比喻中被看为是播种者,他解释说,“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
(太13:37),在这个比喻的地就是世界,因为基督的目的是要他的真理传播在全世界。播在全世界的好种子就是“天国之子”(38节)。因此我们看到,那些有真理知识的人会分散在全世界,这样真理就可能通过他们传播出去。与些同时,撒但也会将他的使者派至世界各地播种假种子。这个比喻预示了在末世的一个审判,就是将得救与未得救的人分开,因此象先前所提到的,这些比喻是有关国度的。这预示了神的儿女们传道的收获,这传道会使很多人进入主在地上的建立于他第二次降临时的千禧年国度。但那些拒绝他的话并跟随撒但的话的人就会被排除于国度之外。因此麦子被收进的仓就是应许给以色列的千禧年国度。第四个比喻,是芥菜种的比喻,启示了国度的这个新结构会有一个几乎不可见的开端
(太13:31-32),比喻中所强调的是小的种子与结出的巨大的果实之间的对比。“象芥菜种一样的小”是犹太人的一个谚语,表明非常小的量。Edersheim说:---“象芥菜种一样的小”这种提法,已经成了谚语式的,不仅我们的主,就连犹太人与常常使用,用来表明最小的量,比如象一滴血,一点污秽或是天空中的一丝阳光---。
如芥菜种式的成长在当时也是一个事实,而确实在东方可以看得到
.这是此比喻中第一也是首要的一点,另外的一点,是有关鸟被吸引栖身在其上,“宿”字而意义是在那里“搭窝”,或是在其荫下栖身,这一点是次要的。当然,在这幅图画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明白,这个特点就是,鸟会被吸引到芥菜树之处。我们知道在巴勒斯坦,芥菜种与其它食物混在一起,或单独作鸽子的食物,其它的鸟当然会被吸引过来。这大致的意思会更容易明白,就是,一棵树的繁多的枝叶会给天上的鸟提供栖身之所,这是一个为人熟知的旧约的比喻,在旧约中它用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给天下的各国庇护之处。
因此这比喻会叫人看到这一点,以谦卑不妥协的姿态出现,作为微小的种子种在世界里的天国,会生长超过所有其它的植物,并给天下的万国以庇护之处,这一点对犹太人充满了奥秘,对门徒却十分容易解释。
在一年之中,从那个微不足道的种子长出一个大得可以叫鸟栖身的大树。但以理书
4:12和以西结书31:6使用一个大树的比喻,在大树中鸟来栖身,来象征一个可能保护许多人民的大国。先前的王国都是借军力建立的,巴比伦被马代波斯的军事力量所毁灭;马代波斯被亚力山在和他的希腊军队所毁灭;希腊帝国败于罗马帝国的军事力量之下。那么各帝国的历史就是一个帝国比前一个帝国展现更强的军力的历史。然而,在基督所显明的现今时代要出现的国度却不是这样的情况。起始微小,它会成长,直到长出众多的枝叶给所有来栖身之人以祝福。基督会任命十一个门徒成为他的使者
(约17:18)。这将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开始,然而基督预言世界会借这微小的开始听到他的信息。就这样,这比喻教导了国度的新结构,尽管它起始微小,但它最后会扩展到地极。
第五个比喻是要表明国度的计划是如何在目前的世代发展及运行。一些人将这个提为酵的比喻,但这样的提法将重点放在酵上或是它所代表的,而实际上这是酵在面里的比喻
(太13:33)。因此这比喻强调的是酵所做的或酵是如何作工的,三斗面是一个家庭主妇为一家人所做饮食的面量。当酵放在面里后,它就开始稳步、持续、不可恢复的一个过程,这过程一直持续到整团而都发起来。基督借此在教导,天国不是通过外面方法来建立,因为没有什么外部的力量可使面发起来。相反,新的国度将会借内部的力量持续不断地运作,直至整团发起来。这里的所强调的是圣灵与他对世界的传道。基督后来会在约翰福音15:26与16:7-11节再一次提到这个。Edersheim说“当人在里面接受神的国时,就象是藏在里面的酵,但却会逐渐地扩展、同化并改变整个我们普通的生活。”第六个与第七个比喻,共同显明了通过这个世代神所得到的,在藏在地里之宝的比喻里
(太13:44),基督表明了,以色列中众多的人会通过目前的世代成为神所赎买的“宝贵的产业”(出19:5;申14:2;诗135:4)。在马太福音13章中的比喻中基督已经解释了地是指世界(38节);因此这个比喻描绘的是因被管教而被离开地土,分散到世界各地的以色列人,神特殊的产业。当提多入侵耶路撒冷将人民从他们的土地上驱赶出走时,这成了事实。为了叫比喻中的那失去财宝的人重得回他所失去的,他有必要购买财宝藏其中的田地,基督借着他的死做了这一点:“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一2:2)。直到基督第二次来这财宝才会成为它合法拥有者的财产(太24:31)。在商人寻珍珠的比喻里
(太13:45-46),基督启示了,神仅仅从以色列中得到财宝,也会从外邦人中得到财宝,这一点可以从珍珠出于海中这事实中判定出来。圣经中海常常代表外邦人的国,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神通过赎买,在外邦人所得财宝归给了神。第八个比喻启示了,国度的这种形式会结束于一个将义从与不义之人分开的审判之时,从海中拉起的网里面有各样的鱼,一些有用,一些无用
(太13:47-48),因此有必要将有用与无用的分开。有用的被装在篮子里,无用的被扔掉。基督教导说,这世代会在审判中结束,在这个审判中会决定谁进入千禧年国度,谁被排除在外。义是进入天国的必要条件,义人被带入天国,不义之人被排除在外。恶人的命运不是天国的祝福,而是永火的审判。有关在建立千禧年国度之前的审判的相同的真理在马太福音25:1-30节也有教导,在那里耶稣预言对以色列国的审判,在31-46节也提到,在那里耶稣描述了对活着的外邦人的审判。这里所预言的审判不是对死人的审判而是对活从的审判,它会发生在基督第二次降临地球时。最后一个比喻是一个家主的比喻
(太13:52)。它教导,国度新结构中的一些特点与先前启示的千禧年国度的特点是相同的,它也教导,其它的特点完全是新的,与所启示出来的千禧年国度中的形式没有对应。在这个比喻中,家主进入他的仓库,拿出东西来满足他家人的他所知道的需要。基督一直在宣传的真理比作是家主的财宝。基督提出了先前启示过的可以称为旧的的一些真理;他也启示了其它先前没有启示过因而是新的的真理。那么,当我们探讨这些比喻时,我们发现根据以色列结基督的拒绝,他预见了千禧年国度的推迟。他宣告要引入国度的新形式,其期间是以从色列对基督的拒绝至再来时对基督的接受。这目前的时代国度的新形式的特点是,对话语的播种会有不同的反应,这取决于土壤的预备
(土壤的比喻)。从播种而来的丰收是播种下去的种子中的生命的结果(种子自己生长),也有播种恶种的(杂草的比喻)。国度的新形式开始于微小之处,但却会成长壮大(芥菜种的比喻)。国度的能量不是外部的,而是内部的(面中酵的比喻)。神会通过现今的世代收特殊的财宝归他自己(隐藏的财宝瑟无价珍珠的比喻)。国度目前的形式会结束于一个审判,这审判会决定什么人是义有权进入未来的千禧年国,也决定什么人是不义之人,并将他们从未来的千禧年国中排除在外。2
. 对自然的权柄§
68 马太福音8:18,23-27;马可福音4:35-41;路加福音8:22-25对主来说这是精疲力竭的一天,马可记载,当晚上来到的时候,他对门徒说,“我们渡到那边去吧”
(4:35)。Shepard 描述了这情形:他们从迦百农出发,也许想要在湖东北边的伯赛大
-朱利亚斯附近停靠,在那里的山上他们能找到安息的地方,那里离城里很近,可以搞到食物,并在那里完全的休息一些时间。在船上他很疲倦,就在掌舵人附近的船尾躺下睡了,这是这卷福音书唯一记载的一次耶稣睡觉。
带有人性的耶稣疲倦困乏,沉浸在深睡中,微风吹拂,小船轻摇。这是一幅人性的救主于一只小船里安息在美丽的加利利海之中的图画。在他的附近,有的门徒在谈论着一天所发生的事,其它的门徒在驾着小船行驶在安静的水面上,这一天的最后一道光线消失在西边的地平线上,夜晚于这宁静景象之中降临。点点的星光闪亮于叙利亚的夜空,给这航行在这宁静的海面上以前行的亮光。
但这安静诗一般的景象肯定快要改变,温和的东北轻风突然转强,湖的东北方向的地平线上起了厚云,天空变得越来越暗,只一会儿的功夫,一股狂风从北部的黑门山上沿着约但峡谷吹泻下来,临到他们。暴风时刻增狂,最后变成了一股巨大的风暴
(seismos),将海吹得如同地震一般。这时海浪剧烈地吹打着小船,很快就要将小船灌满水了,一次又一次地风浪几乎要将小船淹没。他们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而我们的主躺在舵手的位置上,在沉睡之中。这厉害的风暴在这些当中产生了恐惧,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对加利利的风暴是熟悉的,因为他们的是渔夫,他们意识到了他们危险的境地。路加的记载说,“甚是危险”
(8:23),在惊恐之中,门徒们喊道,“主啊,救我们,我们丧命了”(太8:25),基督先是责备了门徒,他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呢?”(26节),然后他斥责风浪。即使主在睡觉时,他仍然是主,但是他们没有明白他是大自然的主,他现在站在狂吼的风浪中,在他的威严中平静安稳,没有丝毫的惊惧和疑惑,他象对人讲话一样对风浪说,“住了吧!静了吧!”他斥责风浪就象它们是动物一样。立刻风浪就平静了,这是个神迹!在风停止之后,浪总是逐渐消退,但这一次湖却立刻平静了。
基督在这里显明了他借口中的话创造世界的同样的权柄,他创造世界的权柄可以控制在自然的因素
,有一天所有的大自然会顺服他的权柄却会他的控制之下。基督在这里通过这个神迹显明了他是创造的主,然而有一天创造物会归于他的掌管之下。基督问,“你们的信心在哪里呢?”实际上是要他们相信他和他的话,他先前对他们说过,“我们渡到那边去吧”(可4:35),这话显明了基督的旨意,自然界中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拦阻他旨意的实现。当这些称他为“主”或“夫子”的时候,他们是承认他其人,对基督与基督话语的信心会将他们从恐惧中救离出来。这国民的领袖可以拒绝他与他的话,但这神迹却是要在人们心中产生对他与他话语的信心,这样信徒就可能在前途任何的经历中可以忍耐。3.
对鬼魔的权柄§
69 马太福音8:28-34;马可福音5:1-20;路加福音8:26-39在风平浪静之后,耶稣与他的门徒来到路加称为格拉森人的地方,格拉森位于彼里亚境内,其中还有格拉什,这是底加波里的城市之一。马太说他来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加大拉是位于格拉森境内加利利海东北部六英里远的地方。因此在这处记载中没有冲突,一个提到的是大的范围,一个提到的是具体的地点。
Rarrar描述基督上岸后的景象。他在这里所遇到的是人的怒气、疯狂与堕落,甚至比海上的风暴更加可怕惊惧。他刚一上岸,从岩石洞的坟墓中跑出一个烈怒疯狂的人,这完全是因鬼附。在他们所夸耀的古代文明中,没有医院,没有收容所,没有精神病院,这个阶层的人十分不幸,他们与交往十分危险,只能从他们的同胞中将他们赶出去,并用残忍的方法将他们束缚。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不可教化,他们就只能在巴勒斯坦众多的山洞中栖息,这些山洞被犹太人用来作墓地。明显的是,这些污秽可怕之地,人们对其有恐怖的联想,这会加重其糟糕的状况;这个人长期处这种苦难之中,已没有控制他的可能性了。有人试图要将他捆绑,但在他的疯狂中,他行使超自然的力量,总是将捆索挣开,将其打碎;现在他被抛弃于这荒山凄凉之地,日夜叫喊,四处游荡咆哮,用石头砍砸自己,对自己与他人都十分危险。
这人光景是因鬼附,因为他足可能控制自己的器官,从远处认出耶稣来。当他认出他时,他仆倒到耶稣的脚下。在他里面的鬼认出基督,并大声叫喊。象先前的情形一样,鬼魔们认出基督,称他为“至高神儿子”
(可5:7),他们也承认基督作为审判者的权柄,因为他们请求他不要折磨他们。他回答了基督所问的有关身份的问题,说,“我的名字叫群(军团)”(9节),这表明这人被众多的鬼所附。一个罗马军团由六千士兵组成,由些我们可看出他里面鬼的众多。这些鬼预见了他们未来的审判,因为他们“再三地求耶稣,不要叫他们离开那地方(10节)。Shepard提出了这请求的意义。在一般人的思想中,去地狱有三个门:沙漠(数
16:33)、海(拿2:2)、和耶路撒冷(赛31:9),在这种思想的印象中,这被鬼附之人求他“不要把他们送到远离这地区的地方。”这人心中想到的是不是东部的旷野呢?这些鬼魔通过这人请求耶稣不要把他们送到无底洞就是深海(创1:2;7:11),就是鬼魔所居住之处(启9:1-11)。不愿去无底洞,他们请求被允许进入附近吃草的猪群,基督允许了他们。当这些鬼魔进入猪群时,这群大约有两千头的猪群冲下堤岸进入湖里淹死。对此通常提出的一个反对就是,基督似乎对他人的财富并不关心,然而我们必须记得,在基督的生命中的这个时候,整个国民都在争辨他这个人;这国家的命运就取决于他们所作的决定。在这个国民的领袖们的抵挡面前,基督借此机显明,他有足够的权柄来控制一大群可以毁灭这么多猪的鬼的行动。领袖们将基督的能力归于撒但。然而,基督表明,他可以通过一句知,就能命令鬼魔,使他们听从他的权柄。因此,他不是受撒但的控制,而是控制撒但的仆役。
放牧猪群的人将全村的人召集来并见证了这神迹的结果,当人们聚集来看到耶稣所行之事时,他们“就害怕”
(可5:15),这些人害怕有这样的权柄的人在他们中间;他们请求他离开他们的地方。尽管得医治的人想要继续与基督同行,但他告诉他返回家里,通过他的话与他已经改变的生命来见证神在他们中间的工作。4.
对疾病与死亡的权柄§
70 马太福音9:18-26;马可福音5:21-43;路加福音8:40-56因为耶稣在彼里亚不受欢迎,他返回迦百农地区,当他的船靠岸的时候,一大群人聚集在他周围。我们可以推测,耶稣借此机会教导人群,这时,睚鲁,一个管会堂的人,因他迫切的需要而仆到在耶稣的脚下。他的女儿要死了,他请求基督,“求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愈,得以活了”
(可5:23)。睚鲁很要可能是先前百夫长所派求耶稣医治其仆人之人中的一个。如果是这此,他是有证据,知道基督可以医治病人。Edershiem说:因为他的孩子快要死了,他也听过耶稣所行过大的神迹,因此他一定是希望耶稣会在他的身上的行这医治的神迹,对于这一点,当我们记得耶稣是如何经常地在这个管会堂之人的邀请之下在会堂中讲道,及他的话语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就不会感到吃惊了。没有必要假定他是那些为百夫长请求的长老中的一个;因他目前的请求的方式与此假定十分矛盾。但毕竟,他所说的话完全是当时的犹太人可能对一个拉比所说的话,而且他对其讲话的拉比被所有的迦百农的众人认出是耶稣,这些众人并不相信那些犹太的法利赛人对耶稣的可怕的指控。尽管我们不能找到任何一个大拉比按手医治的例子,但是按手医治与祷告结合却是与当时犹太人的观点相合的。
基督回应了他的请求,向睚鲁的家走去,睚鲁的请求表明他对基督的信心,现在这信心经历了考验。既然他的女儿正在死去,似乎他们需要急速赶到他的家;但是耶稣另外一人的需要,而打断了他们的行进。一个妇女病了十八年,使她不洁净,因为她无法与同族人相处在一起。尽管她从许多的医生那里寻求帮助,并且花尽了所有的钱,她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的帮助。路加提到她这种情形是无法医治的
(8:43),她对基督的信心使她穿过人群,“来到耶稣背后,摸他的衣裳燧子(44节)”。这妇女的行动是大有意义的,一个臣民触摸国王的长袍是表明忠心与对他权柄的顺服。因此这妇女的行动表明她承认基督的权柄。这是她请求帮助的基础,这是信心的触摸,书中记载说“血漏就立刻止住了”(44节)。传统认为她是一个外邦妇女,这似乎合理,因为一个犹太女子很少会冒险进入人群中,这样会使所有的人因她的不洁而受到污秽。
Edersheim
说:使这女人遭受十二年痛苦的疾病,会使她成为利未式的“不洁”。在巴勒斯坦,这种病一定不是罕见的,而且如现代科学所发现的那样,它是极为棘手的疾病,根据为这病所开种类繁多的处方及处方的特点也可判断出这一点。在
Talmud书典中的一页中,记载了不下十一种处方,其中最多只有六种具有滋补作用,而其它只是迷信的产物,寻求那些方法是因无知。但真正有意义的是,在所有这些处方中,当得病妇女服用时,人要对她说:“从血漏中起来(Qum)吧。”在主进行医治的情形中,并不仅仅是他采取的方法,而且他没有说在医治睚鲁的女儿时所说“起来”这话使人惊异。但这里我们注意到与拉比们魔法式的医治方法的明显不同,他即没有采取那些处方,也没有对那个在他后面摸他的衣裳燧子的妇女说“起来。”摸了他的衣裳燧子之后,这女人想要不知不觉中离开,耶稣问是谁摸了他的衣裳燧子,门徒认为这问题有些不全情理,但耶稣知道这是出于信心的一摸,而不是人群的拥挤。这女人公开地承认了是她触摸了他,并讲出了原因
(路8:47),对她的信心的回应,耶稣对她说,“女儿,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48节)也许她想不被人知觉地离开,但却没成,耶稣知道有能力从他身上出去,他转身来,对于他问是谁触摸了他的问题,他的门徒不解,彼得则提到有众多的群众在拥挤他。但他继续寻视四周看是谁作的这事。
“摸我的是谁?”他说,“因我觉得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这时,这妇女害怕战悚,意识到已经发生在她身上的事,知道不能再隐藏,就进前来仆到他面前,在所有的人面前告诉了他事实真相,她触摸他的动机、她这些年来所受的苦,及现在她得医治的喜乐。耶稣立刻对这坦率的回答作出了回应。
“女儿,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继续在身心的无病中保持完全吧!”她得到有怜悯的身体的医治,并罪的得赦免。若是她就那么从人群中溜掉而没有承认一切的话,那么她的罪就得不到的赦免了。
就在基督与这个女人讲话延迟期间,从睚鲁家传来消息,说他的女儿已经死了。基督讲了一句话来鼓励睚鲁,他说,“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儿就必得救”
(路8;50)。他们到家里,基督向那些哀悼者宣告说那女儿只有睡了,人们知道她已经死了。对人来说,身体的死亡是不可恢复的,但对神来说,它只是一个状态,每个人都会从其中醒来的,因此它可称为睡。基督进入了孩子停留的房间,拉起她的手,根据旧约律法,这样作会惹致污秽的,但非但耶稣没有受污秽,他给了那尸体以生命;基督命令说,“女儿,起来吧!”她主站起来了。基督表明了他持续的爱,叫人给她食物吃。就这样,基督表明了他对死亡的权柄,就象他先前表明了他对自然与鬼魔的权柄一样。5
. 对眼瞎的权柄§
71 马太福音9:27-34以赛亚描述了弥赛亚要带来的祝福:“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那时,瘸子必跳跃象鹿;哑吧的舌头必能歌唱。”
(以赛亚书35:5-6)。耶稣不断地在以赛亚所预言的范围内行神迹,来显明他弥赛亚的权柄。比如,他遇见两个瞎子时就是这样做的,他们的祈求很有意义:“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的吧!”(太9:27) 既然大卫的子孙是弥赛亚的头衔,这些人实际上是在表明,他们已经听到了耶稣对自己的显明,并呼求他行一个弥赛亚式的神迹。尽管基督在满足的人们的需要时在人没有信心时行一些神迹(参路22:51),但对行弥赛亚式的神迹的要求,他要求人的信心。因此基督问他们,“你们信我能作这事吗?”(28节),他们承认说,“主啊,我们信。”他们再一次提到弥赛亚的头衔“主”(参诗110:1)。作为对他们信心的回应,基督满足了他们的请求,除掉了他们的瞎眼。有人说得很好:在基督的时代,人们首先学会相信他其人,然后相信他的话;在圣灵所作的工作中,我们首先相信是他的话,然后是他其人。
这个神迹不仅仅是对基督其的启示,因为只有神才能恢复人的瞎眼,但也表明了弥赛亚来为以色列所做之事。犹太人灵里是瞎眼的,不认识神,弥赛亚来向他们启示神
(约1:18),因为他们没有在信心中转向他,他们的瞎眼没有被除掉(5节)。尽管他是弥赛亚并可以向这国民启示天父,但这国民不会从他的来临得到益处,直到他们象这些瞎眼之人在信心中转向他时。国民的领袖已经表明了他们拒绝基督的决心;因此他这样命令这些瞎眼的人,“你们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太9:30)。基督先前已说过除了约拿的神迹,他再没有什么神迹给这国民了(12:39)。因此基督没有想要这些人成为国民的见证人。当基督离开这房子的时候,一个被鬼附而哑巴之人被带来他的面前,基督医治了他
(太9:32-33)。这进一步表明了应验了以赛亚有关弥赛亚的预言(35:5-6)。这些神迹使众人惊异,人们不得不承认在以色列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发生,他们的反应表明了他们愿意因他所声称的而接受耶稣。但再一次法利赛人将耶稣的能力归于撒但,而没有归给神。在如此的证据之下法利赛人仍然顽固的拒绝。
I.
在拿撒勒被拒绝§
72 马太福音13:54-48;马可福音6:1-6a据圣经所记,耶稣最后一次返回了拿撒勒,象先前所做的一样,他进入了会堂,再一次承担了拉比的角色,开始教导。会堂是专门学习圣经的地方,因此无疑基督教导了圣经。在他的教导的反应中,会众需面临他是谁的问题。耶稣是在一个木匠家里长大,没有在拉比们所接受的学校里受教,因此众人不能明白他从那里得到的这些圣经知识。他们的问题显明了他们的态度,“这人从哪里有这些事呢?”
(可6:2)。拉比式的教导包括传统解释的照搬,因此众人对他知识的来源有怀疑。他们衡量他的话与他作的事,他们承认这样的知识不可能追溯到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不可能教导他律法的知识(申6:7)。他们会知道,在这同一家庭中教育培养出来的孩子们中,没有任何其他一个可以表现出如此的知识,作如此的事。因为基督没有在一个可接受的教师手下受过教导,因此众人就反对他的话语。事实上,“他们就厌弃他”(可6:3) 。尽管整个犹太地与加利利地,甚至在这些以外的地区的众人接受耶稣的话为先知的知话,但似乎拿撒勒村对他的传道完全没有反应。这些人的不信使基督不可能再行神迹,来证明他向他们所宣讲的话语的真实性(5节)。有限之人的不信“束缚了无限的神的全能”。在拿撒勒的反应表明瞎眼是多么地黑暗,及这些人是多么地不能接受光。J.
希律的死§
73 马太福音14:1-2;马可福音6:14-29;路加福音9:7-9耶稣的名声此时传遍了加利利,甚至传到在提彼里斯的希律安提伯的宫殿里,大希律的邪恶、狡诈并骄奢淫逸的儿子来说,他自己就是一个罪恶野蛮的怪物,在他的父亲三十二年前死的时候,加利利与彼里亚的领地就落入他的掌管之中,在那之后他很快就与阿拉伯酋长
Aretas的女儿结婚;但在他于他的同父异母兄弟的罗马家里作客时就落入希罗底的诱惑中,她是他兄弟的妻子,她不是仅满足于财富,而有野心于王位。这诱惑的结果就是,Aretas的女儿获准去Machaerus并跳到她父亲那里,与此同时,安提伯就在这乱伦与通奸式的婚姻中与Aristobulusr女儿,也是他的侄女希罗底结合了。耶稣已经由约翰向以色列介绍为是王,耶稣也将自己展现为王,根据此事实,希律先前没有注意到他,确是很令人吃惊。Shepard 解释说:
以些之前他没有听到耶稣,这似乎很奇怪,皇家听到属灵消息(Bengel)很迟。他没有听到或至少没有关注有关耶稣的工作这事实可以解释为是,他有一段时间不在那里,而是在罗马,还有以他的失败而告终的他与他的岳父,阿拉伯王发生的矛盾,以及他忙于建筑楼宇,还有,象约瑟福斯所提到的那样,他喜爱安逸宴乐,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对犹太人中的宗教生活及其它的事物不关心。
当希律确听到有关消息时,他寻问有关耶稣的消息,并要他的策士们解释,一些人因为耶稣与约翰的信息相类似,就说他们是同一人;其他人说耶稣是以利亚,因为犹太人期待以利亚在弥赛亚之前来到;而且犹太人知道以利亚斥责罪,并呼求人们悔改,以避免要来临的审判。还有一些人说得更不确定,上述的解释都要求复活的神迹来证明。一些人否认这种可能性,但承认耶稣是作为神的使者而来,这些人说他与先前在他们的先祖时代兴起的先知相象。听了这些解释,希律选择了第一种,也许是因良心不安,他接受了一个复活的可能性,他相信耶稣是他所斩的约翰。记载解释了导致约翰死亡的情况,似乎有两种原因解释约翰的被囚。
Hoehner 说:福音书作者与约瑟福斯都提到安提伯囚禁约翰的动机,约瑟福斯的记载很简短,他说安提伯害怕几乎叫约翰鼓动得要骚动的人们。因此安提伯认为需要根本上解决这件事,避免骚乱的发生。因此,约翰在Marchaerus被囚并在那里被杀。
在另一方面,福音书作者们关于约翰的被囚有完全不同的解释,因为约翰责备安提伯与希罗底的婚姻是违反律法的,也确实是这样,既然希罗底与安提伯的兄弟结过婚。
Shepard
形象地描绘了与约翰之死有关的事件。很有可能的是,斩头是发生在加利利战役期间或是在其结束时,Swete认为约翰被杀的消息似乎使耶稣结束了巡回布道,但马太所用的过去时表明,耶稣的巡回布道是在那之前的时间发生的。约翰的门徒去告诉耶稣,他听到后就乘一条船退去(太14:12f)。斩头也许是发生在Marchaerus,这地方是位于靠阿拉伯边界上的彼里亚的最远处,是在这里他将约翰囚禁在营垒里,原因是约翰责备了他与希罗底的不正当的婚姻关系,他派人去将约翰逮捕,也许是在埃嫩,约翰传道活动的中心,然后将他捆索,秘密沿着约但河东岸带到他严密防守的宫殿,他的宫殿是建在无可攻破的高处,俯瞰死海。这些也许都是约翰被杀之前一年的事。约翰被囚在监狱里,他被应许可能得自由,因为希律不断地找他谈话,有很长的时间明显是被约翰所影响。但这被囚之人“因希罗底的缘故” 一直被关押。约翰是个无畏的先知,高贵之人与低下之人的罪他都斥责。一些人认为希律请约翰他的宫殿是通过狡诈的方法,然后将他囚禁在狱中。这完全与他的狡诈本性相合,但如果他是这样作的,它与逮捕是毫无二致的,其后的动机都是因为约翰斥责了他乱伦似的婚姻。情况似乎是,约翰事先被希律召来私下谈话,看看他的态度是否可以改变,但是多少次严峻的先知都是说“你不可娶她”(利18:16)。在我们现今这个世代,对奸淫式婚姻是太需要这样勇敢的斥责了。马可又形象地说道,“希罗底怀恨他,”根据希腊谚语,她就是“厌恶他”。她想要杀他但是当时不能。她心有意,但没有能力,因为她注意着他,等待她的时机。
唯一使她不能实施她的恶毒计划的就是希律害怕约翰,他害怕摩西律法的咒诅会临到他。他知道约翰是圣人,是义人,没有作过任何错事,因此他“保护他”免受希罗底的诡计的陷害,他高兴听他讲论,并根据他的建议作很多事。
但阴谋险恶的耶洗别的机会终于来到了,在希律统治或更有可能是他的生日宴会上,他在Machaerus的宫殿为他下属的领主、军营里的官长社会高层权贵们大摆宴席。希罗底的女儿撒罗密被她的母亲诱惑成为一个以低俗取乐的舞女,当客人们酒足饭饱之后,这十七岁的少女带着迷人的美丽进来,在放荡半醉的狂欢者面前表演舞蹈,这舞虚浮放荡,使希律和客厅中睡椅上脆弱的宴客们极为高兴。她进前在客人中间表演希罗底事先安排好的淫荡的舞蹈。
半醉的安提伯落入狡诈的希罗底的圈套,她所请求不到的东西现在通过她的狡诈而得到。希律起誓答应给这个少女任何她所要的东西,甚至是他的国的一半。这女孩子正如她母亲所期待的,去问她她该要什么,“施洗约翰的头,”回答是。无疑地,这女孩子从这可怕的要求中退缩,因为我们从马太的记载中知道,她母亲将推向前,立刻叫她说:“请把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我。”她很快地带着可怕的轻率与匆忙进来提出了这个血腥的要求。
这半醉的分封之王发现他被欺弄了,十分难过,他一定是想从这个可怕的谋杀中抽身,他完全有可能否认了他所起过的这个愚蠢的誓言,打破这个誓言会得到人的遵敬的。但是因他的骄傲及酒醉的客人们众声的批评胜过任何一点的良心的发现或是公义感,因此他派刽子手立刻去地牢,将约翰斩了头---。快速报复的名声落在安提伯与他的奸妇情人希罗底的头上。即使在这时,良心的愤怒在不断地追逐着他,他肯定耶稣一定是死里复活的约翰。不久之后,邪恶的野心家希罗底领他去了罗马想要得到给了希罗底的兄弟亚基帕的王的头衔。但他非但没有得到这个头衔,反而连他自己的统治权与丢掉了,他被贬到离西班牙边境不远处高芦的Lugdumin,后来他与希罗底在那里无声无尊地死去。撒罗密与她的叔叔腓力结婚,就是Trachonitis 与Gatanea的分封王,但很快她就成了寡妇,从历史上消失了。传统说她很早就可怕地死掉了。
在福音书中,约翰的死预示了耶稣向其展现为权能的救主的国民对耶稣基督的拒绝。
王对十二使徒的指示
§§ 74-97A
. 使五千人吃饱§74
马太福音14:13-21;马可福音6:30-44;路加福音9:10-17;约翰福音6:1-13这一期间有六个月,从春季到秋季
---,就在主被钉十字架之前的一年。在下六个月里耶稣主要的目的是给他的门徒特殊的指示与训练。共有四次从希律的境内离开的退修---,原因是:犹太人领袖的敌对,使工人们离开低地的炎热到山地休养,得到他们的工作报告,给十二使徒特殊的指示与训练,并避开狂热拥他为王的群众,以及希律安提伯对他可能有的妒忌与诡计。在退修中耶稣与使徒们过海去了伯赛大-朱里亚斯、推罗与西顿边境、及加利利海东南部的底加波利附近、及西里西亚-腓利派地区。这次巡回的大部分范围是在分封王腓利的辖管范围之内,他是希律家族中算是对人最无害的一位。领袖们指控耶稣被鬼附(太12:24)及施洗约翰死(太14)在基督的生活中形成了一个转折点,他不再从一公开的布道,而是致力于教导十二使徒如何继续天父交托给他的事工。
在前一章中所描述的情形中,耶稣决定立刻离开迦百农;这也许也是为了他的门徒的缘故,他们也需要休息;也是为了众人,他们有可能在约翰被杀之后会有骚动;目前来讲是使他自己及他的跟随者们从希律的管区之内退离。为了这个目的,他选择了这个地方,在安提伯管区之外,靠近迦百农的地方。这是伯赛大
(我们可称之为鱼城),在加利利东部分边境,恰在分封王腓利的辖管范围之内。起初这里是一个小村壮,腓利将其变为城市,以该撒女儿命名为朱里亚斯,它座落在约但河的西岸,就在河流进入加利利湖的入口处。为要休息,耶稣暗暗乘船离开迦百农,然而众人发现他的目标就步行而去,他们先于小船到达,在耶稣到的时候他们在那里等着。
当时的情形是,逾越节近了,所以一定有许多人开始动身去耶路撒冷,绕加利利湖,经过彼里亚,这也部分解释了如此众多的人流。这也许与约翰的被杀有关,他们愿意聚集在耶稣那里,因此也确定了书中所记载的。
耶稣和他和门徒十分想得到休息,基督一看见这些群众就动了同情心,作为一个忠实牧养群羊的牧人,基督向这没有牧人的群羊讲道,“于是开口教训他们许多道理”(可6:34)。这对彼得后来提到的用神的话牧养群羊的需要的话题有一些启示(彼前5:2)。
当基督考虑这些人的属灵需要时,门徒考虑的是肉身的需要,他们看到这些人饥饿需要食物。他们的解决办法就是结束教导,这样他们就可能离开去附近的村庄买食物。但基督不仅关心他们的属灵需要,也关心他们的肉身需要,他吩咐十二门徒供应他们的需要。门徒们听到这吩咐都持怀疑的态度,他们很快地计算出提供这些人食物需要一个人八个月的工资(可6:37),这些钱当时是得不到的,当然在那样荒芜的地方也就得不到那么的食物。基督问他们自己手中有多少食物。
当安德烈去看那个打鱼的小孩所带的食物还有多少时,他知道了就回来说,“他有五个大麦饼和两条鱼”,他又在半信半疑中说,“只是分给这许多人还算什么呢?”只有在第四个福音书中才提到这话,我们本能地感觉到这话触及到真理与生命,也是这位福音书作者提到另个两处深具意义之事,而且其意义比乍看起来有深远得多。
当我们读到这五个饼是大麦饼,我们就知道主与他的门徒都甘愿吃用那种最差的食物,的确,大麦饼是人口皆认的最低劣的一种食物。因此就如
Mishnah书卷中所提到的那样,所有其他人的祭是麦子的,而被指责为犯奸淫罪的妇女要用大麦献祭,因为(如R迦马列所讲),因为她的行为是牲畜性的,那么她的祭也是牲畜性。他们的回答就是承认他们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及完成基督托付给他们的责任(37节),但当他们将所有的给主之后,这食物就大大增加,这样“他们都吃,并且都吃饱了”(可6:42),还剩下很多。尽管行这个神迹是为满足众人的饥饿,但耶稣主要还是在教导十二使徒有关他们所预备的事工的本质。他们会遇到众多的无人牧养灵里饥饿的群羊。“给他们吃”会是他们的责任(37节)。基督的跟随者他们自己并没有能力来满足人们属灵的需要,但当他们将他们所有的交给主时,主会接受并大增加其量并用其来满足众人的需要。这事工是属于主的,但却是通过作为他代表的门徒来实行的,并不是门徒所拥有的使他们成为好牧人,而是他们所交给主要主来满足人们的需要的东西才是重要的。要释放所交托给他们的事工,门徒们必须依靠他,使他们能为他所用。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成为饥饿群羊的牧者。
B.
基督拒绝众人拥立他为王§
75 马太福音14:22-23;马可福音6:45-46;约翰福音6:14-15基督派他的门徒过湖去伯赛大,他留下遣散人群。在与他们会合之前,他去到附近的山上去祷告。然而,人群不愿散去。他们因在喂饱五千人的神迹中所看到的证据而寻找耶稣,他们这样做,因为他们确信耶稣是摩西所提到的先知
(参申18:15)。耶稣知道人群是要他作王,无疑,众人得知受人欢迎的先知约翰被杀十分难过,他们知道希律是想通过约翰的死来抵挡耶稣作弥赛亚王。跟随耶稣的群众渴望有一个王来将他们从罗马的统治下拯救出来,用一个和平公义的国度来代替罗马的残暴统治,因此他们想要拥立基督为王。尽管基督展现自己为王,他还是退到山中去,这样人们就无法找到他。既然国民的领袖已经拒绝了他,那么他的国度得要延迟,直到国民在信心中归向他。尽管人们承认耶稣是展现自己为王,但他们的愿望是不能实现的。C
. 借风暴对他们的指示§
76 马太福音14:24-33;马可福音6:47-52;约翰福音6:16-21耶稣是有意要门徒乘船在海上行,因为这会使基督不仅有机会向他们显明他的权柄,也会给他们有益的指示。他们离开的海岸,航行之中,剧烈的风暴席卷了小船,他们的性命受到危及,在夜里他们与风暴长时间搏斗,到“夜里约有四更天”的时候
(可6:48),也就是早晨3-6点这期间,他们只划行了三到三英里半这么无的距离(约6:19)。风暴阻止他们完成基督给他们的吩咐,尽管他们“被浪摇撼”(太14;24),但他们并没有返回或是放弃,而是继续“摇橹甚苦”(可6:48)。很难想象他们是处于多么的劳累、害怕、挫折之中。他们是因基督的命令而在船中的,他们正在努力到极限,然而他们还是不能顶风前行来完成基督让他们过那边的吩咐。就在早晨的时候,耶稣在水面上向他们的走来,拦阻他们的海对耶稣不是障碍,所有他们的害怕变成了对他的害怕。也许因为对风暴的害怕,或是光线昏暗,他们没有认出耶稣,他们以为他是个鬼,这些以为要死的人以为他是死人的世界而来,将他们带入安息之中。然而在这风暴之中,他们听一个熟悉的声音,给他们带来安慰,基督说,“你们放心!是我,不要怕!”(可6:50)。彼得立刻作出了回应,说道,“主,如果是你,请叫我从水面上走到你那里去”(太14:28),基督发出简单的命令,说,“你来吧”(29节)。彼得显明了对基督的惊人的信心,他敢相信如果是基督的旨意,他可以做任何基督能做的事。先前彼得已得到权柄来行基督所行过的弥赛亚式的神迹,这里彼得看耶稣行在水面上是神迹,就求基督使他也能做基督正在做的事。彼得显明了他的信心,他相信当他顺服他的命令而行的时候,基督会托住他,因为风暴还没有退去,风也没消,浪也没有静。突然,使彼得曾恐惧万分的东西不再使他害怕了,因为基督的命令,彼得可以满有信心地面对它,因此彼得就跨出船走向耶稣。我们不知道他走了多远才意识到他在什么地方,及他的信心给他带到的环境,突然害怕又抓住了他,这时他开始往下沉,于是他向主呼喊,“主啊,救我!”(太14:30)。第30节强调的是“开始,”彼得一意识到他正在往下沉,还没有等水将他淹没,就呼求主了。基督立刻作出回应,他伸出手抓住了他,阻止他继续下沉。基督这时解释了彼得下沉的原因,彼得先前服从了基督的命令,他开始凭信心行走,但是凭信心开始行走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凭信心停下来。当彼得停止凭信心行走后,即使是在神的旨意中,也是基督的面前,他还是开始下沉。基督将彼得带到船上,这时“风就住了”
(太14:32)。那些在船上的人看到了耶稣在水上行走,他们看到彼得在水上行走,他们也看到在彼得在信心软弱而下沉的时候基督拯救了他。现在他们对这些事的反应就是呼喊道,“你真是神的儿子了”(33节)。这事是要向这些人启示,对基督的顺服并不除去完成他旨意的所有的障碍,当障碍临到的时候,即使门徒尽他们最大的努力,他们靠自己还是不能克服那些障碍。但基督知晓所有的难处,信心中一定会产生试炼,起初使一个门徒顺服的信心一定要在顺服神旨意中整个过程中持续下去。
D
. 在革尼撒勒被人所接受§
77 马太福音14:34-36;马可福音6:53-56当船靠岸时基督得到的接受,似乎概括了因他在整个加利利的事工而受到的广泛的接纳。耶稣在许多地方所行的证明他为权能的救主的神迹广为人知,不管耶稣走到哪,有需要的众人都来求他的帮助,没有一个带着需要而来的人没有得到满足的帮助
(可6:56)。基督在物质的领域所做的只是一种预示,如果人们在信心中转向他,他也会在属灵的领域满足他们的属灵需要。
E.
有关生命的粮的教导§
78 约翰福音6:22-71在行了使五千人吃饱的神迹之后,耶稣叫人散开
(可6:45-46),基督需要避开到山上去,直到他需要在水面上与门徒相见的时候。群众继续在湖周围的各个地方寻找他(约6:22-23),他们最后认定,基督一定是回到了迦百农,所以他们就聚集在那里(24节),基督知道人的心里想什么(2:25),他知道众人寻找他的原因。他解释说,他们寻找他,不是因为他所行的神迹,而是因为他们吃饼得饱。基督将自己展现为王,并显明他可以将丰盛的属灵祝福赐给他的子民。但这众人所渴望的并不是这属灵的祝福,而是想得到弥赛亚可以给他们的肉身与物质上的福气,他们想要不用劳苦就可以吃到他的饼,他们认为物质上的福气比他来给他们的属灵的祝福对他们来说更有益处。他们想要得到更多的饼,这显明他们将肉身的满足是生命中最高的目标。Edersheim说道:他们所期待的是一个神的国,但并不是在圣灵中的公义、喜乐、和平之国,而是在宴乐中的,一个可以在旷野给以色列以神迹设摆宴席的国度,一个可以以神迹征服外邦人的国度,更进一步说就是一个感觉上的现实主义所期待的极妙的弥赛亚宴会,或是它所寻求的成功,先知们所描绘昔日的光辉首先被以字面意义来解释,然后被夸大,最后先知们所描绘光辉的诗一般的描绘,变成了一幅令人生厌的不协调的对弥赛亚有如果期待的属灵漫画。
基督警告他们不要将注意力放在必坏的食物上,而要将注意力放在存在永生的食物上
(约6:27),他们可以为他们的肉身提供食物,并不需要弥赛亚为他们作此工作。但只有神子才能给人以永生,他来正是给人们这个永远的生命。有关生命之粮的道可以分为两部分。
在他谈论的第一部分(约6:22-40),耶稣他让他的听众注意到他是从天上而来的生命的粮这个事实,他向人肯定他自己里面有生命,并会这生命赐给相信他的人,他也清楚的表明他道成肉身的事实。
当耶稣将永生给众人时,他们问,“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
(28节),根据犹太人的思想中,有永生与进天国是同样的事情,是可互换的概念。根据法利赛人的传统,一个人通过行为进入天国,这行为包括遵守法利赛人的传统,那些听过基督给他们永生的众人将这个看作是基督在给他们国度,他们想要知道他们必须作什么才能进神的国。基督回答说进神的国不是通过行为,他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29节),基督是在要人们相信他,在登山宝训中,他已叫那些想要进入天国的人们注意他的话,他鼓励他们相信他的话。现在他要人注意他本人,并教导说进入天国是取决于对他的相信。众人意识到基督行了许多神迹来证明他是“人子”(27节),也就是,弥赛亚。现在他们又要一个神迹,吃到前一天基督通过门徒所提供的饼与鱼,他们今天要基督给他们一个类似的神迹。他们提醒他,尽管他给了他们饼,但那是地上的饼,而摩西是从天上给他们饼(31节)。前一天晚上在旷野用神迹使五千人吃饱,以及对此联想到有关弥赛亚之事,自然会使他们想起吗哪。作为天使的食物的吗哪是从天上之光中滴下(他们如此想象),“从上而来的甘露”---是神奇的食物,根据所吃之人的情形,适合各种年龄人的口味,但外邦人吃起来却是苦的---他们期待这弥赛亚再一次这吗哪从天上赐下来。
我们注意到使五千人吃饱所带来的结果:
通过一个比旷野中的吗哪更明显的神迹,人们的狂热达到了顶点,成千的人决定放弃去逾越节的行程,在那里那时拥立这位加利利的教师为王。如果他是弥赛亚,这是他合适的称呼,那么为什么如此极力而有效果的抵挡被拥立为王呢? 他们不知他对王位的含义,而自然的认定,他拒绝是因为害怕、担忧及缺乏自信。无论如何,他不可能是弥赛亚,因为谁不愿意作以色列的王呢?这种狂热,一旦被压,就再也不能被点燃。因此在先前跟随耶稣的人们中对他有不断的误解、疑惑和离弃,渐渐变成对他的敌对、仇恨至死。即使对那些不持态度的人,耶稣及他的话与行为都一直是个奥秘。
基督得提醒他们,是神而不是摩西给的他们吗哪,他们在心中将耶稣与摩西对比,而实际上基督与摩西不是同等的,而是神,却与神同等。尽管吗哪是从天而来,它只维持肉体的生命;并不给人永远的生命。基督声称是从天而来的神的粮并给世人以生命
(约6:33),众人渴望这粮,基督就公开地宣告说,“我就是生命的粮”(35节)。就象他告诉那井边的妇人的他要给她水叫她永远不渴一样(4:13),现在他也告诉众人他要给他们粮满足他们叫他们永远不饿(6:35)。这并不是新的信息,基督先前对他们讲过,但他们拒绝了
(36节),基督意识到那些天父已经拣选的人会来就他的(37节),那些天父已经给了他的人不会再不信而远离他的(39节),而是会相信他,并接受他永生的礼物。基督对天父有完全的信心,可以满有权柄的说,“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40节)。在这段讲道的第二部分(约6:41-51),他描述了他自己是给世人生命的真正的粮,他更向他的听众宣告了他救赎的死,就是他作为生命的粮肉身的死。
最令犹太人生厌的话就是耶稣是“从天上降下来的”
(约6:41),当他们将他与摩西相对的时候,他声称是从天上而来,这引起了耶稣是谁的问题。他们认为从是约瑟的儿子,他们推断他不能象他自己所声称的那样从天而来,而是自然传代而来。基督对此的证明是,他可以向他们启示父
(46节),基督声称是作为父的启示者而来(1:18)。只有从父而来的才能向人们启示父,他声称是通过他的生活正在作的。如果他确从而来,那么他就是生命的粮。因为摩西在犹太人的心中有如此重要的位置,基督提醒他们那些在旷野中吃了吗哪的人没有得到永远的生命而是死了(6:49)。在鲜明的对比中,他将永生赐给他们,那些吃了他所给的食物的人永远不会死,基督特定地说,“他必永远活着”(51节)。然后基督再一次将自己展现为生命的粮给他们,说,“这饼就是我的肉,”这种解释使他的听众疑惑不解,因为他们难以想象从他的身体中取肉吃;但基督告诉他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53-54节)。基督用身体消化的过程来教导属灵的真理,吃进身体里的食物被消化而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同样,人要得到这永生的礼物,就必须与耶稣认同并接受他,并借信心与他合一。他宣告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他里面”
(约6:56)。吃到肉身里的食物成了吃的人的身体的实际的一部分;因此那食物会永远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信靠基督的人也是如此,基督住在那个人里面,那个人住在基督里。基督就这样让这众人知道只通过他他们才能得到永远的生命。在这段讲道中,基督描述了他来要给人的生命,首先,他不断提到这是永生,永生这提法指的并不是生命的长度,而是生命的本质。生命有两种:
(1)非创造的生命只属于神,它是一个永远的生命;(2)被造的生命是每一个生物在创造时神所给予的生命,这种生命会结束,而且因为罪在死的时候它确会结束。当基督给人生命时,他不是在给人创造的生命,而是属于神的非创造生命,神与那些相信他的人分享他的生命;信的人拥有永远的生命。第二,基督描述了这生命是属天的生命
(约6:32),这提到它的起源,它是一种来自于天上的父的生命。第三,这种生命是满足的生命
(35节),拥有这种生命的人永远不渴不饿。第四,这种生命是复活的生命
(40节),死不能结束这种生命,而会因复活而永远持续下去。最后,这种生命是在一个人的里面
(48节),基督是这生命,在你里面的基督就是生命,因此,“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约一5:12)。头一天欢喜接受基督所给的饼的众人现在拒绝了他从天而来所给他们的粮。我们读到,“他的门徒中有好些人听见了,就是:‘这话甚难,谁能听呢?’”
( 6:60)。这里的“门徒”指的是整个的人群,并不仅仅指提十二个门徒。基督先前已经告诉过这些不信他的人,他的话会在复活时得到确认,现在他对这群人说,“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他原来所在之处,怎么样呢?”(62节)。复活与升天证明了,基督在给他们天上的粮的时候,他是在给他们真实的邀请。尽管人们可以通过自然的传宗接代来到这个世界上,但只能通过超自然的出生而来到神的面前,因为“叫人活着的乃是灵”
(63节)。基督声称他的话是圣灵的话是要给那些接受的人生命。基督的教导要求人们众人接受他的话并信靠他得永生,由此产生的结果是,约翰记载道,“从此,他的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66节)。很多自称为他的门徒的人发现他的话太难接受就离开了。十二个门徒当时也是在那些中间,但他问他们是否也要象其他人那样离开,彼得承认了他与十二个门徒的对他与他的话的信心,他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68-69节)。十二个门徒确认了他们对基督无疑的信心,认定他是神的圣者,他们接受了基督的礼物,就是永生的礼物。
F
. 有关污秽的教导§
79 马太福音15:1-20;马可福音7:1-23;约翰福音7:1从耶路撒冷而来的宗教领袖们对耶稣所行所言的兴趣仍然很高,在这里所记载的事件中,我们发现耶稣受到许多从耶路撒冷来到迦百农的权威人士的挑战,他们仔细观察着所有耶稣的言行,他们发现耶稣的门徒没有遵守在吃饭之前洁净的仪式,这些仪式由来的原因是,律法要求要与外邦人分离,因而犹太人感觉到外邦人不洁。
这里有必要简单提及正统犹太教所“接受并持守”的其它传统。他们遵守十八个规条,意要避免犹太人与外邦人接触。任何与外邦人的接触,甚至是触及他的衣服,都会沾染这样的污秽,以致于正统的犹太人从市场上回来后都要洗涤。只有那些知晓复杂的有关容器(正象在Mishnah法典中所提及的,不管它在什么地方,有多大)污秽的条规的人,才能知道该怎样来遵守巨细的令人生厌的具体作法。受到污秽的陶器需要打碎;那些木制、角制、玻璃制或铜制的容器要用水浸洗,如果容器是外邦人那里借来的,就需要浸洗,放在开水中,经火或至少是擦试。
Shepard
法利赛人有关洗手的传统:马可提到法利赛人的这个传统习俗,不仔细认真的洗手就不能吃饭,这已成了人们中间的常规。的确,这些洗浴之礼已变得众多繁琐,十分捆绑人。在饭前饭后,以及不管什么时候他们从市场上回来,都要根据特定的规定来洗浴。所有的杯子、盘子、铜制的容器还有桌子甚至桌布都必须彻底地清洗。法利赛人将他们的规定遵守到一个地步,他们用他们的仪式规定完全遮蔽比圣经基本的道德原则。当一个法利赛人清洗了圣殿的金蜡烛台时,撒都该人嘲笑地评论说,“很快他们就要认为该清洗太阳了。”
法利赛人声称这些口传的传统部分是从摩西传下来的,部分是士师们的判定,部分来自于有名望的教师的解释与观点。这些传统的主体继续增加,直到耶稣之后的时期,最后在Mishnah法典中得到确定。传统的规定与限制受到犹太人的尊敬高于圣经,当圣经与传统发生矛盾时,那么后者就被认为有更高的权柄。法利赛人说圣约是根据口传的律法制定的。在Talmud法典中又增加这样的内容:“我儿,要看重拉比的话语胜于律法中的话语。”犹太教这种对口传律法的态度,也一直都是罗马教庭中受尊敬的态度,罗马教庭认为“口传传统与圣经同等的重要。”
拉比们认为安规定清洗手十分重要,轻率洗手是该死的罪。“宁愿走四英里去洗手,也不能忽视洗手。”在饭后忽视洗手的人是象“谋杀犯一样。”Hillel与Sahmmai是耶稣时代之前的两个著名的作为对手的有关犹太人传统的教师与英雄,他们在十八条规定上完全一致,这十八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更改。这些规定旨要避免犹太人与外邦人所有的接触。触摸外邦人会沾染污秽;因此从市场上回来之后需要彻底地洗浴。尽管Hillel与Sahmmai两个学派在很多问题上意见不一,但在洗手的传统上却是一致的。他们说,“这是从所罗门而来的,必须极其尊重,任何生长在以色列的土地上的人,在清洁中吃日用的饮食,讲着时代的希伯来语,早晚带着经匣祷告,都肯定要在神的国中吃到食物的。
门徒们在饭前饭后没有按规定洗手,耶稣的门徒不在乎法利赛人的传统激怒了法利赛人,尤其是文士。无疑这些自以为是的批评者们看到,在五千人吃饱的时候,门徒们没有洗手。
Edersheim
详细描述了对遵守这个仪式的注意:从natla, antila, 或是antelaya这些通常的玻璃的容器中取水是习惯,这些容器必须装至少一log的水,相当于一个半“蛋壳”的量,少于此量不会用来浇灌。水被倒在双手上,手上不能有什么如砂砾灰泥之类的东西,手要举起来,好使水流到腕部,保证整个手都被洗到,而且不能让手所弄脏的水不能再流回到手指。类似地,每一只手都被另一只手擦拭,如果另一只已经被水冲洗过,否则就得用借助头来擦拭,或甚至是借助墙壁。但是有一点需要特别的强调,在头一次的“洗拭中,”这是当手按照利未规则没有被污秽的时候,这是最初所要求的足够的洗试,这个时候水必须流到腕部(lappereq, 或 ad happereq),如果水流不到腕部,那么手就是不洁的。相应地,马可的话意思可以是,法利赛人“除非洗手到腕部”,否则他们不会吃饭的。
当法利赛人与文士来到耶稣那里时,他们疑问门徒是否遵守了摩西律法,而是对他们是否遵守先人的传统有了疑问。
现在让尽量意识到基督对这些有洁净的规条的态度,也要明白他态度的原因。在回答文对他的门徒的指责中,他即没有辩护他们的行为,也没有为他们破坏拉比的条例而道歉,这至少表明了对传统主义的,这是更引人注意的,既然象我们所知道的,文士的条例是被宣告为比圣经本身更珍贵,比圣经本身更重要。
基督在马太福音
15:8-9回答了领袖们的问题,他将这些问题与圣经相对比。他引用了以赛亚书29:13,在那里先知显明了神不会接受这国民的敬拜,因为他们所关注的是外面的仪式而不用心来敬拜他。法利赛人的传统不能得神喜悦,因为这些传统与神的律法相背。主对传统主义的敌对态度在他回答对忽视“洗手”的仪式的指责中显得最为明显。在这里我们必须记得,拉比的一条原则是,当圣经对某事不需要确认的时候,文士却需要对其确认,我们也必须记得,任何
Halakhah(传统律法)都不得与圣经相矛盾。基督继续表明,在很重要的一点上,不仅如此,在很多这样的问题上,Halakhah与圣经完全不符,也就是用他们所接受的传统确实“废了神的话”,基督如此之见对传统主义是沉重的打击。拉比主义对自己就是定罪了;它所表明的,是要被拒绝的,因为与神的话不合。基督这时继续表明法利赛人是如何巧妙地利用他们的传统来避开律法严格的要求。他引用了摩西律法,律法要求儿子抚养穷困的父母,这使得儿子有经济上的责任。他们在仪式上将他们所有的责任宣告为各耳板而给了神
(可7:11)。Smith
解释说:起誓给神的不管是什么,都是归信仰所使用,这就是各耳板,是祭物,是要交在祭司手中的。这敬虔的规定带着扭曲的真诚被用来作非敬虔且通常是邪恶的目的。假如一个欠债人拒绝还债,债主就会说,“你所欠我的是各耳板。”或多或少,他将其中的一部分奉献给了圣殿财库,如果欠债人坚持拒绝还债,他就是犯了抢劫神的罪,这是够无辜的。但如果一个儿子以此方式来欺骗他的父母,用主所引用的这话来回答他有需要的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这就是大罪了。当时的管事之人常鼓励人这样做,因为他们会从中得利。此借神的名犯罪大于其非人道性,这是其中的可憎之处。
Edersheim
又说:我们绝不能认为,所宣告为奉献之物“各耳板”的词,尽管其含义是“一个礼物”或是“给了神的”它不一定就是给了圣殿的东西。其含义可能就是,且通常就是,它被看为象各耳板一样,也就是,从如此称呼的人的角度来看,被如此称呼的东西应该被看为象各耳板一样,被放在祭坛上,他们完全不能再碰了。
因此先人的传统完全免除了那儿子对他父亲的责任,也安慰了他没有履行律法而有内疚的良心。基督明确地说,“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
(可7;13)。这里所引用的例子并不是孤立的,象这样可以形象说明法利赛人的虚假之事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基督这时的讲话从法利赛人转向群众,他用这个冲突的机会来教导他们神所看洁净之事。法利赛人认为自己里面是洁净的因而被神所完全接纳,根据他们的想法,只有从外面触及他们,才能使他们变为不洁,而在神眼里看为污秽。基督否认了这种错误的教义,并教导说不洁与污秽的根源不是在外面,而是在里面
(可7:21-22)。这概念甚至对十二使徒都是如此奇怪,以致他们与基督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让他解释这说法。基督十分清楚地解释说,不是在外面触及人的事物使人污秽,而是污秽来自于内里。基督列举了从人心里面出来的不洁之事(可7:21-22)。一个从里面发出这些不洁之事的人在神眼里不能看为是洁净的,这些邪恶这事从里面而来,显明一个人是不洁的。法利赛人关注外面的污秽之事,他们审慎的遵守传统仪式,使他们自己免遭污秽,却不对付从里面而出的不洁。如果一个人他本身是义的,那么他只需关注外面的污秽;如果一个人本身是不洁的,他所需要的就不仅仅是仪式上的洁净。法利赛人的观点使他们拒绝从神那里将义赐给他们的耶稣,他们觉得不需要这样的义,并坚持认为仪式上的洁净就足够了,认为他们的里面基本上是洁净的。G
. 在推罗和西顿被接纳§
80 马太福音15:21-28;马可福音7:24-30耶稣此时从迦百农退到推罗和西顿地区,宗教领袖们的敌意是如此之大,以致基督退到外邦人的地区,这样宗教领袖们就不能跟他而去。在这远离人们的敌意之处,他有时间与门徒相处并教导他们。
在他在这地区期间,一个外邦人妇人来向他提出一个要求,她的女儿“被鬼附的甚苦”
(太15:22),她呼求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们注意到这个妇人用双重的弥赛亚头衔来称呼耶稣,因为“主”与“大卫的子孙”都是弥赛亚的名字(参诗110;1;撒下7:16)。她祈求那位承认为以色列的弥赛亚的来怜悯她女儿的需要。基督以一种非同寻常的方式忽视了这妇人的请求,但这妇人却坚持她的请求,以致于十二使徒要基督将这妇人打发走,因为她跟着他们并不断地请求。接着基督转向她并解释了他忽视她的请求的原因:“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5:24)。在加利利他自由地医治并满足那些听他讲道的人;但此时的情形却不同,他来到外邦人的村庄,如果他在这里扩展他的事工,那么他就会永远关闭面向“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的门,而这就会使他后来通过作为他的使者的犹太人所作的更广泛的事工遭到失败。因为这同一个原因,除了在这里的医治之外,再没有记载任何在腓尼基境内的其他的工作。
尽管有这样的拒绝,“那妇人来拜他”
(太15:25),她在这种敬拜的态度中再一次提出她的请求,“主啊!帮助我!”基督再一次拒绝了她的请求,说不能拿孩子们的饼给狗吃。Edershiem
如此解释:将外邦人称为狗,在犹太人的口中再没有比这更常见的提法了,尽管它十分刺耳,出于犹太人的高傲与自我感觉良好,但在某种程度上确是真实的,就是“家里的”是“孩子”,家外的是“狗”。只是到底谁是“家里的”,谁是“家外的”?是什么使人成为拥有饼的“孩子”,“家外的”“狗”又有什么特点?
但这女人不愿被拒绝。
“主啊,不错,”正象你所说的那样,外邦人对犹太人就象是家狗对孩子一样,将孩子们的饼拿来给狗是不适宜的。但你的话表明,现在并不是这样的情况了,如果他们是家狗,他们也是主人的家狗,是在他的桌子下的,而且在他给孩子们分饼的时候,一定会有掉下来的碎渣儿。正象马太所说的:“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也象马可所说的,“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们的碎渣儿。”这两种提法都展示了同一个真理的不同的侧面,与孩子们的地位和权利相比的时候,外邦人可能就象狗一样,但他仍是他们的主人,他们是在他的桌子底下;当他分饼的时候,有足够给他们的,甚至在桌子底下他们也吃孩子们的碎渣儿。
这妇人通过不懈的坚持显明了好对基督的信心,她作为一个外邦人
(狗),向主求孩子们(以色列)所扔在一边的。因为这信心,她的要求被满足了;他的女儿立刻被治愈了。基督的时代还不是亚伯拉罕之约被完全成就的时候(创12:3)。然而,如果任何一个种族或信仰中的哪一个个人在信心中转向他,那人就会从主那里得到所有的需要。这是十二使徒要学习的重要的功课,这对在基督死与复活之后所交托给他们的工作会十分有益。
H
. 在低加波利被接纳§
81马太福音15:29-38;马可福音7:31-8:9a耶稣与十二使徒一起离开推罗与西顿的境地,并向西行也许是穿过了黑门山进入了低加波利境内。
他的目的地是更南边的低加波利边境,是十个结盟的希腊自由城市,这地区位于约但河西边,也许是从北边的大马色到南边彼里亚边界的Jabbok河。这十个城市被外邦人所占领,在巴比伦被掳之后犹太人一直都没有收复这些城市,耶稣在这里似乎是受到了良好的接待。
基督明显是在避免希律安提伯所管辖的地区,因为犹太人在寻求希律的帮助来除灭他。
在此地基督的名声广为人知,一个耳聋舌哑的人被带来并得医治
(可7:32)。基督将他的手指伸入那人的耳朵里并把泥放在他的舌头上,这是耶稣先前从没有做过的。Swete评论说:这人有毛病的器官接受了医治的能力,耳朵被伸进手指,舌头被触摸---,唾液被认为是有治疗功效,但同时与话语一同使用却是拉比们所拒绝的。也许对这个低加波利人来讲,这种方式比其它任何一种可能会被使用的方式更有吸引力,一个耳聋之人所有的可见之事的帮助,主对手指与唾液的使用强调了医治的能力是来自于他本人这样的真理。
然后基督给了一个耳聋之人不能听到的命令,然而反应却是立刻的,这人听见并讲了话。那些目睹这神迹的人们会十分高兴地将这事传播出去,但基督吩咐他们不要讲论这事。既然基督是在外邦人的境内行的这神迹,那么所见证之事的人也一定是外邦人,如果外邦人公开地接受基督并宣告对他的信心,那么这就会给犹太人一个拒绝他的原因,他们会说他是外邦人的弥赛亚而不是以色列人的弥赛亚。
在低加波利境内时,基督无疑用这段时间来教导十二使徒,但是在这期间有众多的群众来到耶稣那里,也许是因为那些目睹耳聋舌哑的人被医治的人们对此来没有保持沉默。人们继续与耶稣呆在一起,想要听他的教导,他们是如此渴望,以至于他们与他在一起三天没有吃东西。基督心内充满了对他们的同情,他知道如果他不满足他们肉身的需要而把他们打发走,他们就会倒毙旷野,因为一些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听他讲道。十二使徒意识到在那个地方不可能得到食物来使这么多人吃饱。他们明显没有想到基督在这种情形下会行先前类似的情形下所行的神迹,其原因是:
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在这里的这些人一定是完全来自于低加波利,因此主要是外邦人;正象我们所看到的,先前的情形中的群众明显是从迦百农及附近的地方而来,也许主要都是犹太人。
使徒与耶稣一定是有供应,在主教导的日子里他们并没有饥饿,因为他们手里有七个饼。基督拿来七个饼,为此向天父感谢,然后使这些饼倍增使在场的四千人吃饱,他也同样使那些小鱼倍增,使所有的人都饱足。这个神迹是要不仅仅满足那些群众的肉身的需要,也是要十二使徒学一个功课,就是基督可以通过他所得到的东西作工,基督可以使用它们作为工具来满足需要。事工并不是依靠他们的能力而是他们所能交出的,基督会通过这些来向众人作工。
I
. 在马加丹被拒绝§
82马太福音15:39-16:4;马可福音8:9a-12基督离开低加波利的境界之后,他乘船去了马太称之为马加丹的境界
(15:39),这地方马可称之为大玛努他(8:10)。马加丹是一个城的名,而大玛努他在亚兰语中意思是“港口,”因此大玛努他是马加丹的港口,位于迦百农附近。在这里基督面对了想要试探他的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统治阶级的每一个阶层---在宗教事务中有强大影响的法利赛人;人数寡少位但财物甚多地位显赫而大有势力的撒都该人;代表罗马人影响的希律党人,及他们的各分封王;还有拥有学术权威与学识的文士与教法师,所有这些人都结盟共同抵挡他,决心不顾一切地阻止他的传道,并要将他因神迹而对人们的影响从人们的心目中排除掉。
人们要求基督从天行一个神迹给他们。
对一个思想开放的人来说,耶稣所行的神迹就足以使他们相信他了,但这些人却将神迹的原因归于鬼王别西卜。从天上来的神迹就不同了,如果他让一条彩虹跨越世界;或是象约书亚一样使太阳停止不动;象撒母耳一样将雷与冰雹呼召下来,或是象以利亚将火与雨呼求下来;或是如果他象以赛亚一样使太阳回转,他们就会相信,是弥赛亚王来临了。
基督对面他们的挑战拒绝再显给他们一个神迹,已经给了许多神迹了。宗教领袖们拒绝基督,并不是因为他没有显出足够的神迹来证明他自己,而是因为他们不能解释这些所给的神迹。因此他责备他们,因为他们能解释天上的气色,而不能解释从天而来的证明他是基督的神迹。是他们的不信使他们瞎了眼,而不是基督所行的神迹有什么不适当
(太16:4)。就象他先前所行的一样,当被要求给出无可争辨的证据来使他们相信的时候,基督说只能给他们一个证明,就是他的死里复活。这表明了基督将复活作为他的证明(罗1:4),并解释了为什么在使徒行传中门徒们在向以色列人传道时不断传讲基督的复活。J
. 警告人不要拒绝他§
83马太福音16:5-12;马可福音8:13-26因在马加丹受到的抵挡,耶稣乘船离开去了伯赛大境界
(可8:22),与迦百农相近的地方,是福音书所描述为彼得与安德烈的家所在地(1:29)。在路上耶稣警告他们说,“你们要谨慎,防备法利赛人的酵与希律的酵”(8:14)。因为十二使徒忘记了带饼,他们以为耶稣这话是在责备他们这事,基督提醒他们,他并不是依靠他们来满足他们的需要,他先前加增饼和鱼并分别使五千人与四千人吃饱,既然在这两种情形下饼鱼都有余剩,那么他当然可以提供他们的需要。基督在这里是在警告他们防备法利赛人与希律对他的拒绝的态度。Swete解释了酵的象征意义。这个词代表暗暗工作的倾向---,在这里的情形中,酵是(太15:12)法利赛人的教导,或是他们的教导所鼓励的假冒为善的灵。这个原则一旦被人心或是被一个社会所接受,它就会蔓延,直到使得对神的属灵的敬拜成为不可能。
希律先前拒绝了约翰的信息,并将约翰杀死;这时法利赛人是在拒绝耶稣的信息并设计要害死他,耶稣在这里警告十二使徒防备会使人产生拒绝他的那种态度。
他们到达伯赛大的时候,一些人带来一个瞎眼的人到耶稣这里,并祈求他触摸他,基督将这人带出村庄,这是他先前从没做过的。当只有他们的时候,他将唾液抹在那人的眼睛上问他是否看得见,那人说他可以看见人象树一样。这说明了他已恢复了视力,但他还不能集中他的视力使他能看得更清楚,他还不能看得更详细。这情形就好象是一个刚出生时的婴孩,只能看到形状,而不能看得更详细。基督第二次触摸了这个人的眼睛,使他完全可以看得清楚。然后耶稣吩咐这人回家,而不要回到村子里去。基督的目的并不是要公开地显明他自己;然而他对人的需要及对他的信心有合适的反应。
K
. 彼得的承认§
84 马太福音16:13-20;马可福音8:27-30;路加福音9:18-21基督离开伯赛大城向北行黑门山最后来到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在那里他问十二使徒:“人说我人子是谁?”
(太16:13)。基督一直都是在将自己展现为弥赛亚,人们有责任对他所显明的证据作出回应。现在他就他所显明之事引发的反应来问他十二使徒。一些人象希律一样认为耶稣是施洗约翰,他们看到他们传讲的信息的共同之处;其他人说耶稣是以利亚,以利亚当时在人们的背道之时,作为神的代言人来责备人们的不义,并呼求他们因要来的审判的缘故而悔改,但国民拒绝了他的信息。还有其他人将耶稣比为耶利米,耶利米在被掳前夜宣告要来的审判并指责人们的罪,人们拒绝了他的信息。所有前面提到之人都被认为是从神而来的先知;因此那些解释表明人们也同样认为耶稣是从神而来的先知。尽管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被归为神的先知是一个荣誉,但基督拒绝了这些解释。他问十二使徒,“你们说我是谁?”(太16:15),这问题是要看是否他们对基督的认识要深于常人对基督的认识。有关基督身份与他的工作,彼得给出了一个公开的承认,在“你是基督”(16节)这宣告中,他肯定了他对基督的工作的信心。耶稣来是作为要救赎人的救主,也是作为要掌权的权能者。彼得所说的,“你是---永生神的儿子”构成了他对耶稣基督信心的宣告。因彼得这样的承认,基督宣告了对彼得的祝福,彼得得出这结论并不是出于自然的推理,而是出于对神的启示的信心,因为基督对他说,“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我们注意到这不仅仅是彼得所相信的,也是十二使徒所相信的,但由于在这里彼得是公开宣告了众人所相信的这内容,因此基督宣告了对他的祝福,基督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
(18节),因此基督第一次表明了他建造教会的意向。Farrar说:基督放置了教会的房角石,并首次说出了那永值记念的话语,这将会紧密融于世界历史当中。这里应许了,建立在那启示而有的承认之上的教会是阴间所有的权柄不能胜过的。是通过其代表者对这教会所授予的权柄,是开启与关闭的权柄,是捆绑与解开的权柄,是要在地上忠心要实施的权柄,才是最终在天上所认可批准的。
基督所预言的教会是他在其中为头且在新约时代发展的教会。作为他身体的教会开始于使徒行传
2章的五旬节,那一天圣灵来降临在所有的信徒的身上并将所有的信徒联合为基督为首的教会身体中的肢体。这个工作是通过圣灵的洗作成的(林前12:13),这个教会存在于五旬节与被提之间,是由每一个在这期间在信心里接受基督为救主并信靠他得救恩的人组成。那么这话在许多方面就是我们的主在他的整个传道期间所说的与我们有关的最有意义的预言了。这教会是要建立在“这磐石上”(太16:18),这磐石是谁呢?所有的人都承认当基督提到“彼得”与“这磐石”时,他是在利用同一个词意指不同的对象。相信基督是用亚兰语对彼得所讲的话,那么现在我们就能理解基督是如何利用Petros与Petra来表明它们的不同。也许我们可以用下面这有点笨拙的说法来重述基督所说的话:“你是彼得(Petros)---一块石头---而在这Petra---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会”
Shepard
说:他无疑是在妙用彼得的名字,这名字表示一个较小的成分---在采石场为建造之目的所破开的石头。
有很多对这磐石的解释,一些人觉得它指的是彼得自己,这似乎是
Shepard的观点。彼得得到了作primus enter pares的荣誉,他是第一个说出那伟大的告白的。在这里耶稣并没有肯定彼得有象罗马教所认为的至高性与首位性。他首先向彼得表达了他建立教会的意向,因为彼得第一个满有信心地承认他是弥赛亚与神的儿子。彼得与其他门徒一起要共同成为基石,他有第一个被提到的荣誉。他配得第一个被提到,因为他是第一个勇敢说出那告白的,而且是在他发现这真理之后,是在对基督的人们联合的敌意与阴谋面前。彼得是那种基督可以用来建造他宇宙教会的属灵圣殿的人----他是一个活石。
其他人则认为磐石指的是彼得对基督神性的承认。
作为代表性门徒彼得的这伟大的告白,在此之上建立了教会的基础。与其它各种不同的甚至是对基督最具赞美的观点相对比,这样的承认公开地宣告了耶稣就是神的基督,是旧约预言的应验,是旧约应许的继承人,是旧约中以色列人盼望的实现,也是对所有人类的盼望的实现。没有这种承认,基督徒就可能是一个犹太教派别,一个宗派,一个思想学派,耶稣就会是一个老师、拉比、改革家,或是人神领袖。但这表明耶稣为基督的承认,也使得他的跟随者们构成教会。这样的承认将他们分别出来,就象它将基督从所有周围的人与事分别出来,使他们归入一,就是基督里面。它也标记着非人手所建造的教会的根基。再也没有比这更形象的回答了:“这磐石上”----
无疑,这样的宣告标记了使徒们信心的至高点。
Edersheim
也提到这磐石与彼得信心的关系。那么如果我们对彼得所言的理解不作限制,我们当然会认为他所说的话是在彼得里面的磐石,就是在这承认中所显明出来的从天而来的信心。我们也可以进一步理解基督所应许的,他要将他的教会建造在彼得里面的磐石----他的信心之上,就象是基督同时代的人认为世界是建立在有信心的亚伯拉罕这块磐石上一样。
Bruce
概括得很好:我们的主对西门所讲的其余的话表明,他将这使徒所承认的道理放在基督信仰中有根本重要性的位置。主的这些的话目的不是要确认象罗马教人士所认为的彼得的至高性,而是要宣告他所承认的真理的至高重要性。尽管有解释上的难处,这一点还是很清楚的。这“磐石”是什么或是谁,我们有疑问,这也许是彼得,也许是他所承认的:学者们在一致的信仰中探讨这个问题,也同样都不同意教皇之信条,他们观点不同。对此我们唯一能肯定的是,并不是彼得其人,而是彼得的信心,才是基督当时心里所想的。当他对这使徒说,“你是彼得,”他的意思是,
“你是一个磐石般的人,配得我第一次见到你时预示性地给你起的名字,因为你最后将你的脚站在永恒真理的磐石上。”他第一次在提到教会时将其西门的承认相联,因为那教会要由接受那承认的人们组成,他们承认他是基督,神的儿子。他以同样的方式提到天国的钥匙,因为除了那些承认西门首次庄严所宣告的真理的人,才能被允许进入天国的门内。他应许给彼得钥匙的能力,并不是因为它只属于他,或是他比其他人有更多此能力,而是通过这样讲来报偿他坚定的信心的宣告给主带来的喜悦。他感谢彼得,因为他坚定地相信他是从神而来,他表达了他的感谢,他首先应许给彼得一种能力,这能力他以后也会给所有他所选择的门徒。最后,如果彼得被称为建造教会的磐石是真的的话,那么也应该以理解钥匙的应许的方式来理解这一点。彼得被称为教会的基石,这应该以保罗称所有的使徒为教会的基石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即,他们作为宣扬有关耶稣为基督及神的儿子的信仰的第一批人;而且,如果第一个宣告这信仰之人被称为磐石,这只表明是这信心,而非这人,才是在一切之上的根基。使西门为Petros,一个象磐石一样可在其上建造的人的,是真正的要在其上建造教会的 Petra。Shepard
也提到基督自己为磐石,这也许与“磐石”这个词的阴阳性之分相合。耶稣要将他属灵以色列的圣殿建造在彼得与其他人在活的信心中所公开承认的基督的弥赛亚品性与神性的磐石上(申18:26;23:2;彼前1:1)。
根据这种观点,基督是底层的基石,在此之上彼得这块建造用的石头被雕刻,以使他成为教会的基础。
将这些观点结合起来也是可能的,每一种观点都有效,这样,在这里基督就是在说,教会会通过那些已显明对他变为神的儿子的信心的人的事工得到建立。在这个真理得到宣扬的时候,其他听到并相信的人会在教会就是他的身体中与他联合。基督会建造教会,而不是彼得。对基督的信心会将一个带入教会,在此时基督正在被宗教领袖们所拒绝,他受欢迎的程度正在减弱。他是躲避希律的逃亡者,他的目的似乎没有什么实现的可能性;然而他明确地宣告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
(18节)。一些人认为阴间的权柄指的是撒但,其他人则认为它指的死亡,不管怎样,当基督似乎被击改时,他仍然以胜利的姿态讲到他建造教会的目标。现在对代表十二使徒的彼得来说
(太18:19),神给了天国的钥匙,Farrar对此意义说得很好:对三种不同的提法一定要作一个认真的区分,就是,“钥匙的权柄、”捆绑与释放的权柄、赦免罪与保留罪的权柄。1 第一个(既然交钥匙是对一个文士的任命) 意思是“打开神话语的宝藏并将它们还给基督的门徒们的权柄 (参太13:52;路11:52;太23:4),对那些听到的人来说,它一定暗含着教会教导的能力。2 后来给所有的门徒的捆绑与释放的权柄(太18;18)给他们一种象拉比们所行使的权柄(根据犹太人所流传的,如Shamai学派有捆绑的权柄; Hillel学派有释放的权柄)----即宣告什么样的训诫有捆绑的权柄,什么样的训诫没有捆绑的权柄(参太23:4;徒10:28)。因此它含有教会立法行动。3 赦免罪与保留罪的权柄(约20;22,23)远超过以上的权柄,这是文士所显然拒绝的。这种权柄属于教会预言的职份,它直接提到圣灵的恩赐,它只有在预言的恩赐以或大或小的程度赐给行使这恩赐之人的时候才有可能。”
钥匙标记着权柄,因为有主人仓房钥匙的仆人对所有在仓房里物品有权柄。在这里权柄给了彼得及其他的使徒奉他的名传道,宣扬他的真理,向人们宣传救恩,并保证那些相信的人会有永远的生命。
成就这事实的并不是使徒们的宣告,而是对基督自己话语的解释,“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已经是被捆绑了;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已经是被释放了。”这样的解释表明,是神将人捆绑或释放。但使徒们却可以就人们对他们传道的反应,可以作为神的代表来作权威性的宣告。
我们看到在使徒行传这权柄自始至终都得到行使。彼得被给了“天国的钥匙”这事实
(太16:19)的意思并不是教会是以色列,教会构成了所应许的大卫式的千禧年国度,而是它强调在马太福音13章中已经启示过的真理,就是在国度中千禧年国度被延迟的期间,神的统治要以一种新的尚未启示过的形式来进行。使徒们会是在国度中新形式的执行者,这期间是从以色列对基督的拒绝到将来对基督的接受。我们的主第一次启示了他建立教会的目标,这教会是由那些象有彼得那样的信心,承认他为神的儿子的人组成。L
. 有关他的死的教导§
85马太福音16:21-23;马可福音8:31-33;路加福音9:22基督这时向使徒们显明说,他必须做四件事
(太16:21)。首先,他必须去耶路撒冷,所指定的献祭地方。第二,他必须从代表这国家宗教领导地位的长老、祭司们及教法师们那里受很多的苦。第三,他必须被杀,藉些他会成为罪人的赎罪祭(太1:21)。第四,他第三天要从死里复活,这会是从神而来的对他的及他的工作的证明。彼得立刻将耶稣从别人当中拉到一旁,暗里对他谈这事,翻译成“劝”的这个词是个语气强烈的词
(太16:22),它的意思是责备、指责或警告,以阻止事情的发生,或是使正在发生的事停止。彼得极力地阻止基督去耶路撒冷,在那里肯定会有死亡临到。毫无疑问的,彼得知晓所赐给他的权柄,他觉得有责任阻止似乎是灾难的事发生,彼得明显是想在必要的时候要用他肉身力量来阻止基督。基督对彼得的回答比彼得的规劝更为强烈:“撒但,退我后边去吧!”
(23节),称彼得为撒但,他并不是说彼得没有得救,彼得先前已坚定地承认对基督与他的工作的信心。但是彼得却说出了撒但的目的;阻止基督到十字架面前来成为世人的赎罪祭。撒但先前已多次试图杀死基督,他所使用的方式有,用希律屠杀伯利恒的婴孩,想要杀死基督的暴徒,还有海上的风暴,但至此撒但都未能完成他的目标。现在撒但通过与主相近之人来作工,在对基督的试探中,撒但给基督一个无十字架的宝座,让他敬拜他,基督拒绝了。彼得已承认了耶稣是弥赛亚;在彼得的心中,基督没有理由不行使他弥赛亚的权柄,立刻登上弥赛亚的宝座,基督的死的对彼得来说似乎并不必要,彼得似乎对这样的事实并不知道,就是根据经上的预言,弥赛亚不但必须掌权,而且他也必须通过他的死来为罪人提供救赎。因这人原因,基督对他说,“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太16:23)。M
. 有关作门徒的教导§
86马太福音16:24-28;马可福音8:34-9:1;路加福音9:23-27根据基督关于要临到的死的启示,我们很明显地看到,人要成为他的门徒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基督对那些要成为他真正门徒的人提出很高的要求,这样的人要“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路9:23)。福音书启示了一个门徒发展的三个阶段,(1)众人被吸引到耶稣基督那里来听他的话并看他的作为,他们是出于好奇而来,这样的人被称为他的门徒(太5:2),我们称这些人为好奇之人。(2)在这些好奇之人当中,又有许多信靠耶稣基督的人(约2:11),我们将这些人称作深信之人。(3)但基督现在对这些深信之人的要求是他们要委身,我们称这些人为委身之人。要作一个真正的门徒,人必须要完全顺服耶稣基督的旨意,这样的人必须舍己,也就是放弃他生命中的自己的意志与自己的权利;然后必须完全顺服基督的旨意。基督生命中的十字架就是他对神旨意顺服的考验,十字架对他就相当于伊甸园里的善恶树对亚当。一个想要作基督真正门徒的人必须愿意顺服神的旨意,不管这旨意使他受什么损失。
基督的话不仅仅是对十二使徒讲的,也是对众人讲的
(可8:34),因为他所提到的要临到他的死,人们需要作一个决定,是跟随法利赛人还是跟随他。我们在文中给了几个原因说明为什么要跟随他。第一个原因是安全方面的,假如一个人根据宗教领袖们对耶稣的威胁,他认定与耶稣认同是危险的,如果这人决定为要活命不跟随耶稣,他实际上就会死的。但那一个冒着肉体的生命危险而与耶稣认同的人实际上会永远活着。因此真正的安全来自于与耶稣基督认同
(太16:25)。第二个原因包括因害怕物质损失而拒绝认同于基督,这样的人实际上会失去一切。但如果一个人为基督的缘故而失去物质财富,那人实际上会找到真正的财富
(太16:26)。无疑基督是在预言公元70年神借过提多给这国民带来的毁灭性的审判,这是因国民的对基督的拒绝,那时人们会失去所有他们所积攒的。第三个为什么人们应该与基督认同的原因是,当基督在荣耀与能力中获得他的王位与对全地的统治的时候,他会审判人。那些拒绝他的人会被排除于国度之外,只有那些接受他的人才会被接纳进入他的国
(太16:7:路9:26)。基督就如此严厉警告了在人群中面临一个决定,并在争论是否认同耶稣还是跟随法利赛人的人们。这一部分的结束是一个荣耀的应许,就是一些在那里与基督站在一起的人们实际上在没尝死味之前,要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度里
(太16:28)。尽管有领袖们的拒绝及最终国民的拒绝,尽管他经历死亡,人子将要作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荣耀与能力中掌权。这个应许是要激起人们对他的信心,基督说过,“阴间的权柄”不能阻拦他计划的实现(太16:18)。现在他指明,抵挡、拒绝甚至是死亡都不能阻止他在天父的旨意中作王掌权(诗2:6)。这个应许并不是说那国度会他们的有生之年建立,而是说,一些人会得到有关基督的荣誉与国度的启示。当他作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来掌权的时候,整个世界都看见他的荣耀。N
. 国度的启示§
87马太福音17:1-8;马可福音9:2-8;路加福音9:28-36在预言“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神的国”
(路9:27)六天后,主将彼得、雅各和约翰从十二使徒中分别出来,将他们带“上了高山”(可9:2)。几乎没有什么疑问,基督与他的门徒已经离开了该撒利亚地区,因此那“山”一定是巨高多雪的黑门山的一座山峰,在离开该撒利亚腓立比到这里的安静退修中,他可以最好的教导门徒,他们也可以最好地学习他受难的奥秘,这里没有来自法利赛人与文士的打扰与试探。
象基督先前所做的一样,他避开人群为的是要祷告
(路9:28),当他在三人面前祷告的时候,形象改变了(29节),这变象是前一周所预言的实现,它是基督第二次来临建立他的国度的一个缩影和预展图,是对他再来统治时要显现的荣耀的启示。他正祷告的时候,“他的面貌就改变了”
(路9:29),“脸面明亮如日头,”他的衣服也改变,“衣服洁白如光”(太17:2),或“衣服洁白放光”(9:29),他的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可9:3)。福音书的作者就是如此描述了耶稣基督他的耀眼的荣耀,这正是对耶稣基督的神的荣耀的启示。约翰是这样解释的,“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约1:14),这是父向这些人启示耶稣的尊贵与荣耀。彼得也这样见证说,“他父神得尊贵荣耀的时候,从极大荣光之中有声音出来,向他说,‘这是我的有子,我所喜悦的’”(彼后1:17)。这是在会幕中所显明的神的荣耀(出40:34-38),这荣耀在圣殿中也再一次显明(王下8:10-11),这荣耀也是因以色列的背道与不信而离开圣殿的荣耀(结10:18;11:22-23)。现在这荣耀是在地上,在耶稣基督的身上,这荣耀后来会向司提反显现(徒7:55-56),在大马色向大数的扫罗显现(徒9:3;22:6,11;26:13),也再向约翰显现(启1:16)。当耶稣基督再来这地上的时候,这荣耀会向世人显现(太24:30;25:31),这要在基督再临时照亮整个世界的荣耀现在显明给目睹耶稣变像的三个人。被救赎者要永行在其中的光(启21:23)被彼得、雅各、约翰亲眼所见。基督变像并不是借外界的光照在他的身上而反射出神的荣耀,而实际上是耶稣基督自己光辉的荣耀。天父的荣耀就是基督的荣耀,约翰记载了基督的,“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
(约17:5)。基督来到这世界的时候,有必要将这荣耀遮掩,基督的荣耀在他道成肉身时并没有显现,而被遮掩,以免使他来救赎的人们被他的光所消化。神的目的是要住在他子民以色列人中间并通过将他的荣耀照在他们身上为显明他的同在。但以色列不能见未遮掩的神的荣耀,因此,在向摩西指示建造会幕的计划时,神指示他在圣所与至圣所之间制作一个幕帘,圣所与至圣所是神旨要他自己与他的子民居住的地方。那幕帘旨要保护以色列人被神的闪光的荣耀所消毁,更胜于叫以色列人知道他们不配进入神的圣殿,幕帘就是神的一个恩典,使圣洁的神可以住在一个非圣洁的人民中间。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基督的身体对神来说,就象会幕中的幕帘:“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来10:19-20)。那么基督的荣耀就没有在他道成肉身的时候显现,而是被遮掩,这样至圣者就可以住在一人不圣洁的民之中。那么变像就是对基督的基本的荣耀的显明,这荣耀有一天也会向世人显明。那么这就是前一周基督预言的应验。现在基督身边又出现摩西与以利亚,圣经并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两个旧约圣徒在这里显现,这两人分别代表律法与先知,两个人都见证基督在地上荣耀的掌权。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他们在此之前是在什么地方,而只提到“他们在荣光里显现”这样的事实,这表明他们从他们所信靠得救恩的神的面前而来。我们对他们本人的注意要多于他们所谈论的话题的注意
----“谈论耶稣去世的事。”翻译成“去世”的希腊词意思是“离去,”这使人对耶稣对他要临到的死亡的态度有些理解。旧约的出埃及将一个人民所忍受的捆绑中释放出来,并将他们带入自由中。基督来到这个世界上时,他是作为一个仆人而来的(腓2:6-8),基督看他的死不仅仅是作为他对天父旨意的顺服,也是从因他道成肉身而受的捆绑中得释放的实现。他预言了由复活所带来的从捆绑的荣耀释放。当彼得从困倦中清醒过来时,他建议说,“我们在这里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色列。”
(路9:33)。彼得是在建议过住棚节,住棚节是以色列一年中节期中最后一个节期,是记念民众出离埃及,以及他们在旷野中的经历。这节期也预表了以色列作为一个国民最后在所应许的弥赛亚的仁慈的统治下出离埃及进入应许之地。在彼得的时代,这国家是被外邦人所统治,并期待着弥赛亚或救赎者的来到,他会聚集子民进入他统治的应许之地。彼得所见的基督的荣耀使他想起在要弥赛亚国度中实现的荣耀的盼望。因此对他来说,过住棚节是合适的,因为这三人已目睹了基督千禧年国度中的荣耀。彼得正确地解释了变像的意义。但以色列在国民相信弥赛亚之前是不可能经历住棚节所预表之事的实现的。而这国民此时并没有相信的举动,因此彼得的建议带来的基督的责备。尽管基督拥有王的荣耀,但他并没有被公开承认为王;因此以色列不能进入他们的千禧年国度的祝福。正当基督讲话的时候,一片云彩遮盖了山上所有的人,这三人在云彩中十分惧怕,这云彩就是在旷野中出现在会幕之上标记着神与他子民同在的云彩,从云彩里神再一次提到耶稣基督:“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
(可9:7),另外两卷福音书用的不是“爱子”,而分别是“我所拣选的”(路9:35)和“我所喜悦的”(太17:5)。以此天父再一次证明了基督的身份与他的话。这些听过耶稣基督谈过天父;现在他们听到天父直接向他们讲话,因而惧怕,基督知道他们的惧怕,就来触摸他们,救主温柔的抚摸平静了他们的惧怕。因此变像是对基督第二次降世建立他的国度的一个预先的缩影,这是基督基本荣耀的显现,这荣耀因道成肉身被隐藏,而在他的再临时向全世界显现。变像是对基督身份真实性的证明,因为只有为义、圣洁并无罪的那一位才能被变像显明本属于他在他里面的神的荣耀。变像也显明了要给神的儿女的荣耀,保罗说,“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
(林前15:51-52)。“改变”所包含的意思与我们这里所看到的“变像”所包含的意思是一样的。因此我们明白了保罗所讲的话的含义,“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4),也明白了约翰所言的含义,“主若显现,我们必要象他”(约一3:2)。当基督祈祷说,“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约17:24),他实际上就是应许了,我们不仅仅会看到他的荣耀,也会永远分享他的荣耀。O
. 有关以利亚的教导§
88马太福音17:9-13;马可福音9:9-13当门徒们从他们荣耀的山上经历中下来时,耶稣吩咐他们在人子还没有从死里复活之前不要将他们所看见的告诉人
(可9:9)。这也许有两个原因,第一,交给他们的传道事工将要以耶稣基督的身份与工作为中心,而不是以他们的经历为中心,这些人很自然会讲述他们所看见的荣耀,因此会将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他们自己身上。但他们的事工是要人注意基督。第二个要他们不说的原因是,这国民已经对基督作出否定的反应,因此他不再向他们显明什么神迹,如果这些人讲出他们的经历,他们就会给了这国民又一个迹象来表明耶稣基督已作为神的儿子被神所委派所认可。然而,在复活之后,这些人是可以公开自由宣讲他们在山上所看见的。他们其中两个人(彼得和约翰)在他们的书信中特别提到了这事。在变像的时候,门徒仍尚未明白死里复活的意思(可9:10)。既然耶稣之死的事实向他们隐藏,那么他复活的事实对他们也是不可知的。这整个的事件在他们三人心中产生一个有关末世的问题,他们问他,“文士为什么说以利亚必须先来?”(11节),根据玛拉基的预言,以利亚要弥赛亚来临之前为他预备人的心(玛4:5),既然弥赛亚已经出现,这些人认为以利亚的事工是没有必要的,因此他们就问了前面的问题。基督的回答是,他肯定了在主大而可畏的日子来临之前,神要先派以利亚来这样的真理,那一天会是在建立千禧年国度之前对以色列审判的日子,那一天整个国民都要被呼召悔改并被审判,弥赛亚要将信与不信之人分别开来。他会接受信的人进入他的国度,将所有不信之人拒之门外。基督肯定地说,神的话会永远存立,文士期待玛拉基预言的实现是不错的。基督不再讨论有关这个问题的经文及文士的解释,而提出了另外的一个问题,他说,“经上不是指着人子说,他要受许多的苦,被人轻慢呢!”
(可9:12),这问题很适当,因为弥赛亚已经来到,一些人已经相信了他,他的荣耀已经显明,既然展现自己为王的这一位已被证明了其真实性,那为什么国度现在不能被建立?基督提出了他为什么必须要受苦,被弃,受死的问题,答案是,旧约不仅仅预言了一位要掌权的弥赛亚,也预言了一位要受难而死,为罪人施救恩的弥赛亚。基督的死是在基督掌权之前,基督的死并不是说神的计划失败,而是神的计划的一部分。门徒们不能明白受难与荣耀之间的关系,甚至旧约写出这启示的先知们也不能明白“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之间的关系(彼前1:11)。现在基督向他们宣告,即使他是永生神的儿子,他的死也是必须的。基督的死是在神预定的旨意当中,基督表明,玛拉基的预言已经实现了,基督明确宣告,“以利亚已经来了”(可9:13),这是指施洗约翰,他以以利亚一样的灵与能力来作以利亚的工作,呼召人们悔改,使余民归信基督。如此,基督是要合理地解释他一直所谈到的他的死与向这些人所启示的他的荣耀之间的关系。P
. 有关依靠神的教导§
89马太福音17:14-21;马可福音9:14-29;路加福音9:37-43a当四个人回到其他的门徒那里时,看到他们在一大群人面前与文士们在争论,耶稣不在的时候,文士想要与委身跟随耶稣的门徒争辩,好奇的群众认真听着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但当基督出现的时候,人们离开门徒去到耶稣那里,耶稣问文士与门徒在争论什么,一个人告诉他说他有一个儿子被鬼附了,这鬼使他不能讲话,并将他抓住扔在地上,口里吐沫,咬牙切齿,身体僵硬。他为了他儿子来寻求耶稣的帮助。但他没有找到耶稣时,就要求门徒将鬼赶出去。这权柄先前耶稣已给了他们
(太10:8),这人似乎在刚才有信心,相信门徒可以帮助他,但他们并没有赶出鬼。基督说,“嗳!不信的世代啊”(可9:19),这话是对那当父亲的和群众及文士说的,而不是对未能赶出鬼的门徒们说的。这儿子被人带来明显是要试验基督的及作为他的代表的门徒们的权柄。基督拒绝向其显神迹的国民仍然在寻要神迹,他们不会相信他,直到他们得到满意的确据来证明耶稣是他自己所声称的那一位。他们此次行事是要找到一个证据,使他们因此而相信,因此基督称那群人为不信的世代,因为他们先前已经看见了众多的神迹而还是没有信。但他吩咐要把那个孩子带来,孩子进前的时候,鬼魔使他抽动,他就仆倒在地,象动物一样怪叫,口里吐沫。对基督所问的问题的回答使我们知道这孩子从小就这样,而且所见的也只是鬼魔附体后果的一部分,因为这鬼魔常常想要毁灭这孩子,将他投入火中或是水中。这位父亲承认他的直接的需要,他祈求说,“求你怜悯我们,帮助我们”(可9:22)。明显这父亲对基督没有信心,因为他先说,“你若能作什么,”基督重复了这人的话,“你若能?---在信的人,凡事都能”(23节)。对这儿子的拯救没有仅仅靠基督的能力,尽管他时常赶出鬼魔,拯救许多其他类似这孩子的人,以此来显明他的权柄,耶稣还是提出一个原则,就是对有信心的来说,凡事都能。他肯定地说他可照这父亲的信心施怜悯,对此这父亲公开承认对基督的信心,说,“我信”(24节),他意识到他的疑惑使他受苦,他内心信心的冲突是产生于基督与法利赛人之间的争辩。然而他承认他有信心并请求耶稣帮助他除掉他的疑惑与不信,对此,基督命令那邪灵离开那孩子并永远不要再回来,这邪灵极力抵抗:“那鬼喊叫,使孩子大大地抽了一阵风,就出来了。孩子象死了一般,以致众人多半说:‘他是死了’”(可9:26)。尽管它极力抵抗,那鬼还是得服从基督,从那孩子身上出来。基督俯身拉着他的手使他起来。基督为这个被鬼附的孩子的所作的启示了若以色列相信他,他能并愿为以色列所做的事。如果他们转向他并寻求拯救,他会按照他们的信心拯救他们,他们蒙拯救不是依靠他的能力,而是要他们对他的信心。以色列未能进入弥赛亚的救恩之中,是因他们对他的拒绝,当门徒们与耶稣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问他为什么他们不能将鬼赶出来。对他们来说这一定是一个问题,因为先前他们已得到权柄奉他的名赶鬼
(太10:1),基督解释说,“是因你们的信心小”(17:20)。门徒们明显是在信靠他们先前得到权柄来赶出鬼魔,而不是信靠基督他自己,他提醒他们说,对他最小的信心不足以使他们能做这样大的工作。基督对此有更多的解释,“非用祷告,这一类的鬼,总不能出来”(可9:29)。祷告是一种对神完全依靠的态度,这些人似乎是在信靠他们先前的经历或是所赐给他们的权柄,而不是在依靠基督,并信靠他通过他们行神迹。这功课旨要教导这些人,他们的在未来日子里的事工必须完全依靠神并信他,是他们的信心,而不是他们的地位,才使他们能完全交托给他们的事工。
Q
. 有关他死的更多的教导§90
马太福音17:22-23;马可福音9:30-32;路加福音9:43-45耶稣离开该撒利亚腓立比地区返回加利利,他想要暗暗地回到迦百农,以不使众人注意到。在路上,基督再一次教导十二使徒说,“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被杀之后,过三天他要复活”
(可9:31)。尽管耶稣说和如此清楚,门徒们还是不明白,在基督时代的犹太人对旧约中有关弥赛亚的预言十分迷惑不解,他们在一方面承认弥赛亚要受难,另一方面弥赛亚末在大能与荣耀中掌权,这两条启示似乎是矛盾的。犹太人的神学试图协调这种迷惑不解,他们教导说会有两个弥赛亚来:一个是要受难而死;另一个要在大能与荣耀中掌权。门徒并没有超出这常人的概念。基督一直都在谈论他在其中统治以色列的荣耀的国度,在山上的三个人有了这国度的启示及在其中基督的荣耀的启示;因此他们的注意是在弥赛亚荣耀的统治之上。象其他的犹太人一样,他们无法想象弥赛亚要受难受死,基督是在表明有一天这掌权的同一位弥赛亚也必须要受难受死。因此在他们从黑门山坡走向迦百农的会堂的时候,我们的主再一次教导他们有关将要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这教导产生了两个结果:第一,他们很迷惑不解,但又不敢要他作更多的解释(可9:23);第二,他们“大大地忧愁”(太17:23)。R
. 有关儿子身份的教导§
91马太福音17:24-27就在耶稣与他的门徒到达迦百农之时,圣殿收税之人来找彼得,他们问,“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吗?”
(太17:24)。这种税最初是摩西要以色列人交纳的(出30:11-15)用来支付会幕的建造费用,二十岁以上的以色列人每年都要交纳。这种税就象是自愿的教会奉献,不应强迫任何人交纳(Plummer)。最初Mishna法典规定,未交纳此税的人的物品在亚达月25日之后被扣留;但相信在耶稣的时代这并不流行,尤其是在加利利。这税需以犹太人的钱币放在圣殿中内室中的(三个)箱子里,必须由兑换银钱的人将罗马和其他的钱换成犹太人的钱,每年收取不义之财达两万美元。这税本身就构成了一笔圣殿中巨大的财富,对无视律法的贪婪之人是个极大的诱惑,对外邦统治者也是如此,这也是最后摧毁圣城与圣殿的战争的原因。每年所收之税是要支付圣殿的献祭,支付拉比、查看祭物之人、抄写之人、烤制饼之人、洗圣殿衣物的妇女、用水及其它的供应,修理圣殿等费用。
十分有可能的是,收税之人的出现是有警觉的敌人所计划好的,是想要使耶稣与彼得违反众所承认的规矩,或是要显明,如果他是否在持守奋锐党人加利利人犹大的思想,奋锐党人支持。只要圣城还受着罗马人的污秽,他们就拒交殿税。他们所问问题的形式并不要求人作出一个象彼得所给出的那样的肯定的回答,但却包含疑问的意思。
这税是自愿而非必需的。在出埃及记
30:11-15中的要求似乎只限于对会幕建造,只在这期间才要求收取费用。以巴比伦被掳之后,拉比的传统将这税作为惯例加给所有的犹太人,因此拒交此税会导致人指责他违背律法,尽管它所违背的只是传统。而且,如Farrar所说,这问题表明两个难处,就是,为什么先前的年间我们的主没有被要求付此税?为什么要在秋天,就是在住棚节近了的时候有这要求,而不是在早在六个月前的亚达月?答案似乎是,祭司们与怀敌意的拉比们被认为是免税的;我们主常离开迦百农也使得他交税的时候不规则;因此在事后付欠税是可以的。
既然基督被许多人认为是拉比,那么他是否要被要求付税就是有疑问的了,税是向基督要的,不是向门徒们要的,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迦百农不是他们的家。
因此基督总是遵守律法的命令,彼得没有必要问他要怎么做,而立刻肯定回答说他会纳税。基督以此机来教导彼得,基督提到被占领地之人要纳税给统治者这流行的作法,占领国的人民是不必纳税的。罗马人向被征服的行省征税来支持罗马政权,因此罗马公民没有这义务。彼得立刻承认王不从自己的儿子们
(即他们自己的公民)身上征税,而是从别人身上征税(也就是被他们所征服的人民)。结论就是,儿子或本国公民免征税。基督所提的是,既然这税是供给圣殿的,就是他父的家,那么他和那些与他有关的人就不应该纳税来供给圣殿了。那些来到圣殿从其中得益处之人才应供给圣殿。这主张就象是他传道开始时所说过的,他当时进入圣殿进行洁净并以父的名宣告他拥有圣殿(约2:13-17)。如果基督拒绝纳税,他完全可以这样做,而那些权贵之人就有理由指责并拒绝他了。为防止这样的事发生,基督吩咐彼得去钓鱼,打开钓到的第一条鱼的口,在鱼口中的一块钱必足够两个人的税。耶稣告诉彼得将这钱给收税之人,这要他们就不会有藉口指责他了。那么在这事上,基督宣告对他圣殿的权柄及免除支持圣殿之税的例外,因为他与圣殿所属的那一位有关系。
S
. 有关谦卑的教导§
92 太18:1-5;可9:33-37;路9:46-48因恰才发生的事,在十二使徒心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国度的问题,关于谁在国度中占有最高的地位这个问题,他们之间有了争论,他们期待基督来解决。
“他们在路上争论谁为大”
(可9:34),为了教导他们一个重要的功课,把一个孩子放在他们中间。从这个孩子身上,基督教导了几个功课:第一,要进入神的国,他们必须象孩子一样(太18:3),孩子的特点是完全信靠他的父亲,关于他自己他什么都不知道,都需要他的父亲来教导,他不能依靠他自己,而只能依靠他的父亲。因此基督是在说,为要进入国度,一个人必须显出孩子般的对展现国度的那一位的信靠。他教导的第二个功课是,在国度的地位取决于要有一个孩子样的态度(太18:4)。一个孩子在家里没有权利,权利都是属于父母的,一个与父亲有正常的关系的孩子不会要自己的意思违背父亲的旨意,而是将自己的意思顺服父亲的旨意。基督教导说,只有那些使他们自己顺服他的人才会在国度中被升高。基督使用这孩子教导说,因为这孩子与父亲是如此地认同,那么接受孩子的人就是接受父亲,接受属于基督的人而因此成为国度中的孩子的人实际上也就是在接受基督。从这事基督想要他们学到的功课马可说得很清楚:“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的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
(可9:35)。在国度中的地位将取决于对基督顺服的程度及门徒对基督服事的程度。T
. 有关骄傲的教导§
93马太福音18:6-14;马可福音9:38-50;路加福音9:49-50耶稣与门徒前面的相处中是要纠正一个错误的态度,他们有关在国度中谁为大的争论表明了一个错误的态度,它与基督的完全顺服天父及服事他的态度相悖。约翰是主的话所责备的门徒之一,他表明他忠心于基督,以此来想要将主的责备转变为赞同。约翰说十二使徒遇见一个人,他用耶稣的名来赶鬼,他们命令他不要借耶稣的名来赶鬼,因为他不是他们当中的一个。可以认定奉耶稣的名赶出鬼的人是约翰的一个门徒,耶稣后来提到这样一个是“信我的一个小子”
(可9:42)。这个人很可能是已经通过约翰的传道相信了耶稣,但继续即使在约翰死后仍然与他的门徒在一起。另外一种解释就是,这个人已经听过耶稣的话并信了他,借对基督的信心,在耶稣在变化山上没有与门徒同在的时候,他在作那些门徒所不能作的事。不管怎么样,这个人的信心是在基督的身上,且他的作的工作是他信心的结果。但因为这人没有公开与基督认同,十二使徒想叫他不要借他对基督的信心行神迹。基督的反应是,“不要禁止他”(可9:39),这表明他接受信靠他的人。这人奉耶稣的名行了一人神迹的事实证明了他信靠他的事实,对基督有信心的人属于他,是被他所接纳的。基督然后指出,没有必要借行神迹来表明一个人有可被他接受的信心,一个人若是奉主的名将一杯水给一个口渴的人喝,这就证明他对耶稣的信心,也证明他是属于基督的(41节)。产生行为的信心是得奖赏的基础,而非行为本身。现在基督讨论引起十二使徒责备那人的态度,使徒的命令冒犯了这相信耶稣的人,他是出于对基督的信心及对他的奉献而在作那事,而不是为获得十二使徒的接纳。因此基督谈及了十二使徒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态度所产生的问题,基督的话旨要这些人面对这个问题,并将他们冒犯人的根源除掉。基督称那被冒犯之人为信徒
(可9;42)。基督说,使一个信的人跌倒,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扔在海里。藉此他严厉警告了十二使徒绊倒人的事是多么严重。然后基督劝勉他们要对付使人跌倒的根本问题。当基督说他们应该吹断他们的手脚,或去掉他们的眼睛时,他并不是在教导自残,因为人可以吹断他们的双手双脚,去掉他们的双眼,而仍然在骄傲的问题在他们里面(43-47节)。而他是要十二使徒要对付问题的根源并将它除掉,这样他们就不会使人跌倒了。如果一个人性傲而不谦卑,如果一个人在骄傲中行事,并因此绊倒那些相信基督的人,那么这就表明他不属基督,这样的人会“被丢在地狱里”(47节)。基督并不是在威胁十二使徒他们会失去救恩,或是在告诉他们一次的使跌倒就会把他们送入地狱,而是在说,如此这样的态度是他们的品性,那么他们就不会属他。原因就是基督的谦卑是信徒的特性,他的谦卑在那些是他自己的人里面会再生。基督给了别外一个原因,说明为什么十二使徒不应对别的信徒有优越感,他说,“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
(太18:10),Edersheim 说:我们似乎看到耶稣仍然在拉着这个孩子,耶稣所为与犹太人对小孩子们的轻视形成显明对照,他以他们从未见过的方式指着这孩子,提到有关天使的教导。以犹太人之见,只有主要的天使才在神面前的圣所,或Pargod内,而其它分为不同级别的天使则等待着他的命令。这两者的区别就是前者总是见神的面,直接听到并知道神的命令。因此这区别就是知识上的;基督则教导这是爱的区别。不是有更多的知识的、有价值的与神更亲近,而是更单纯的、更无自我感觉的、更善于接纳的、执著的才与神更亲近。从地向天仰看,那些作为使者,也许是守护者与神最近的天使们,他们并不是对神的事情与命令最了解的,而是那些单纯、谦卑有恩典有信心之人,人不仅仅不应该轻视这小子中的一个,也而且应该知道他们在国度中是最大的。
据此观点,在下面的过渡句中并没有什么不合宜之处:“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这表明他成为伯利恒的婴孩之而显明出来的最大的谦卑,这也是他最大的荣耀。他作为与天父最亲近的那一位,在最特殊最独特的意义上来讲,他总是见你的荣面,他成为一个婴孩,屈身来拯救失丧之人。
即使那被人所轻视的微小之人也在神的看顾之下,他派遣他的使者来保护那些信靠他的人。他们要象盐一样吸引人而不是排斥人
(可9:50),十二使徒对那行神迹之人态度不使人趋向基督而是使人远离基督。他先前教导过他的门徒是世上的盐(太5:13)。Lane
对盐的意义的背景作了如下评论:对巴勒斯坦人生活观察到的两个现象支持耶稣的精辟的评论。“世界无盐不能存在”这格言(Tractate Sopherim XV. 8)形象地提醒我们盐是生活中的必需品,因为它防止食物腐坏。在另一方面,Pliny长老观察到从死海所得到的盐可以失去它的保存食物不腐的特质,而变得无味(Hist. Nat, 3.31.34)。耶稣的话是以这两个事实为基础的,然而耶稣这有关盐的格言必须根据上下文来解释,这里面有培训门徒的要求。对要遭致神的审判的世界中的人,门徒们对他们有责任,耶稣警告他们说,他们可能失去那象盐一样的特质,那特质对世人来说意味着生命。这里盐象征着门徒的明显的特征,失去它会使门徒毫无用处。这只能是对耶稣与福音的忠诚(参可8:35,38)。耶稣劝勉他们要持守象盐一样的特质,为要彼此和平,这与在33节以后提到引起争论的情形有直接的关系。使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分争的东西不是其地位与其价值的不同,而是“盐”的程度。当人们共同承认彼此都有对耶稣与福音的委身,及承认彼此仆人的地位的时候,分争就会解决,和平就会恢复。
基督劝勉他们要吸引人们归他自己
(有盐),他们会通过“彼此和睦”做到这一点(可9;50)。“彼此”指的是那些公开承认基督的人,也指象这一个未公开与他认同的那些人。基督继续向十二使徒表明,他喜悦并爱那些在信心来到他面前的人。他用了一个比喻,说一个人有一百只羊,丢了一只(太18:12-14),他去寻找直到找到那只丢失的,他找到的时候就大大欢喜。基督因这人对他的信心而满意,这人的信心使得他能奉他的名行神迹。基督来寻找失丧之人,因为“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太18:14)。如果十二使徒有基督的心,他们就会爱那些来就近他的人。如此,基督讨论了那种会阻止十二使徒传道使人归主的错误态度。U
. 有关赦免的教导§
94马太福音18:15-35在前一部分,基督吩咐门徒要彼此和睦
(可9;50),既然很明显信徒中会起分争,基督现在教导十二使徒如何解决这些分争以使信徒的合一不被破坏。基督给了一些原则,当一个信徒被另一个信徒冒犯的时候,他应藉这些原则来处理与那信徒的关系。被冒犯的信徒要采取主动,他应该亲自私下的去得罪他的信徒那里说明他得罪他之处,目的是要他承认他的错处并与他和好,这样分争就不会永远存在。如果得罪人的人拒绝和好,被得罪之人就要去再一次与一两个其他人同去,这样就不是一个人针对另一个人了,见证人就可以见证,尽管被得罪的人寻求和好,但得罪人的人拒绝和好。如果这第二步还不行,而分歧仍然存在,那么事情就得拿到“教会”面前解决了(太18:17)。基督先前预言性的提到了他死而复活之后要建立的教会(16:18),这里所表明的原则似乎是因为十二使徒拒绝与一个相信徒相交而得罪了他的事实,他们的原因是尽管那人奉耶稣的名将鬼赶出,但他并不认同于耶稣与十二使徒。这引原则旨要使人和平,并防止当时的信徒之间永久性的分歧。因此我们可以解释“教会”指的是所有借对耶稣基督的信而联合在一起的信徒。如果这事提到所有的信徒面前,那得罪人的人仍然拒绝认错并和解,那人就要被清除出信徒之间的团契,并要将他看为外邦人或税吏,也就是要拒绝他参加团契,并与他隔绝。基督在这里提出解决纠纷防止分歧永久存在下去的原则在今天也同样适用。因此我们今天也应该遵守这些步骤来保持信徒的合一。如果有人问教会是否可以施行将人清除出团契的管教,那么我们应该记得,基督说过,“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的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8:18),这些话与我们主先前所讲的话是一样的(参16:19),这些话中的权柄是根据事实来宣告人有罪或无罪,被接受或不被接受。有必要在信徒之间保持合一,因为合一是祷告蒙应允的必要条件,基督教导过门徒祷告,“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太6:10)。除非那些祷告的人同心合意,否则祷告就不蒙垂听,基督应许说,“你们无论求什么”只要甚至只有两三个人同心合意祈求,他就会与他们同在。前面耶稣教导的要赦免别人以保持合一的功课是如此感动彼得,他就问“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
(太18:21),我们再一次注意到用了“弟兄”这个词,这说明他是问弟兄与弟兄之间的问题。法利赛人教导说义行要求人饶恕人两次,如果一个想要证明他自己是宽宏大量,他就饶恕人三次,但这三次的赦免是法利赛人义的极限。彼得提到赦免人的次为七次,这远超过法利赛人义的要求。耶稣教导说,真正的义要求一个人胜过法利赛人的义甚至是彼得为自己所定的标准,耶稣说要饶恕人七十个七次,按犹太人的理解,这意味着无数次。为了要教导赦免的原则,耶稣使用了一个比喻,他讲到一个王要和他的仆人算帐,一个次相当于几百万美元的仆人被叫来算帐,这仆人根本无力支付,他的主人行使了他的权利,他命令将这仆人,还有他的妻子、孩子及所有他拥有的都买掉来还债。然而即使用这种极端的方法债也无法付清,因为一个仆人的价值是三十块银子
(亚11:12-13;太26:15;27:3),将这仆人及所有他拥有的都买掉也不够的需要的数目,因为这人的债是不可能还清的。他来到主人那里求他给他宽容的时间,主人知道他一生都无法还清那债,主人就因他的情形对那人的祈求动了慈心,他满有恩典地免了他的债。这如此得恩免的人离开了他主人的面,他遇见他的一个欠他极少量钱的同伴,他暴烈地掐着次他债的人脖子,要他立刻还债。这同伴向他发出他先前向他主人所发生的祈求:“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太18:29)。尽管他永远不能付清他的巨债,次他的债的这个人完全有可能付还他少量的债。然而这人拒绝他的同伴时间,他将他的同伴下到监狱,直到他付清欠债。虽然在法律上他有权利将他的同伴下到监狱,他的行为却引起了其他同伴的忿怒,这些人知道他从主人那里得到了恩典。他们将他的行为报告给主人,欢喜离开主人面的这个仆人现在被恐惧召回来到他主人的面前。他的主人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就应当怜恤你的同伴,象我怜恤你吗?”(太18:32-33)。因为接受恩典之人拒绝给人恩典,他被投入监狱,直到所有的债都付清。因为他无法付清这样一大笔债,这意味着他余生都在呆在监狱里。基督想要教导的功课因此是很明显的,彼得先前问过,“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太18:21),基督通过这比喻回答,彼得应该象他的天父饶恕那样常饶恕别人。彼得不得不承认他完全无法偿还他所欠天父的债,那么彼得就是那欠无数债的人所代表的,但神已经赦免所有彼得所欠的债,那么彼得就有义务饶恕得罪他的人,他们对他的得罪与他对天父的得罪及得到的赦免是十分微小的。未能赦免他人的人表明他自己从未接受神恩典的赦免,因此他要还他自己的债。当我们的主说,“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太18:35),他所指的正是这个意思。V
. 有关门徒培训的教导§
95马太福音8:19-22;路加福音9:57-62耶稣先前说过他的轭是容易的,他的担子是轻省的
(太11:30);然而这并不是说基督对他要作他的门徒的要求是轻。轭是容易的,因为是与主同负,在这一部分我们会从一些事例中看到主对要成为他门徒的人是如何的严格。在第一个事例中(路9:57),一个人来将自己献给基督要作他的门徒,这个人的决定似乎是在急促中所行,而没有考虑过代价。基督也许看到,这个人,根据他所应许的国度,是在期待因着与基督的关系而得到物质利益。主对他说,他没有什么物质上的东西可以给他的(58节)。基督对第二个人说,“跟从我来”(59节),或更好地说成“作我的跟随者,”这是邀请人与耶稣基督有持续的关系,这个邀请,这个人表示了迟疑与不愿跟随主的意思,他要求主允许他在成为他的门徒之前回去埋葬他的父亲。这些人区别了一个人对父亲的责任与对老师的责任。Smith说;温柔的耶稣有可能会限制一个儿子对他死去的父亲尽管孝道的义务吗?拉比们的方式才是无视自然的情感,他们自处优境,要他们的门徒敬畏并服事他们,他们说,“如果一个门徒的父亲与他的老师都丢了什么东西,那么优先考虑的是他老师的损失;因为尽管他的父亲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但他的老师教导人智慧,将他介绍到这个世界上来。如果他的父亲与他的老师都在负重担,那么他应先将他的老师的重担卸下,然后再帮他的父亲。如果他的父亲与他的老师都在受捆索,且需要他赎了两人,那么他要先赎他的老师,然后才是他的父亲。”而且他们坚持认为,除非没有别人来作,否则埋葬死者的事是不能打扰律法的学习的。
在这里好象耶稣所言完全符合了拉比们的傲慢与非人道性。
然而基督并不是在规定拉比们无情的教义。
Arndt说:人们通常说这是我们主的一个很难很严厉的教导;他拒绝叫这人去参加他的父亲的葬礼,但是这样吗?其实实际情形并不一定象人们通常所想象的那样:一个人死了,他的儿子要为葬礼安排,耶稣要他放弃参加葬礼的想法,去跟耶稣继续各处游行。但实际情形也许完全与此不同,我们可以假定这个人所请求的是去和他的父亲呆在一起,直到他以后去世并被妥当地埋葬。对这观点有力的支持是现在命令式[akoloudei],意思是“作我的跟随者。”耶稣并没有坚持要这人放弃一切,立刻加入门徒行列,若是这样的话,就应该是aorist 命令式[acholoudeson]。如果那父亲的葬礼很紧迫的,那么它实际止应该已经发生了,因为在巴勒斯坦的习惯是,只要可行,要在死者死的那一天举行葬礼。反对此观点的解释是,若是如此,那么这儿子会因参加葬礼而有仪式上的不洁,这就要求七天的不洁净期(民19:11);如果儿子已经参加了葬礼,在他能跟随耶稣去之前就需要等一周的时间,到那个时候主就早已经走远了,因此就有了他不能参加葬礼的吩咐。但是如果那父亲实际上已经死了,很难想象他会没有仪式上的不洁,没有触摸过他父亲的尸体,他在耶稣那里的时候,他不是在家里,正如[apeidonti]所表明的;当他的父亲要被埋葬的时候,他怎么能离家在外呢?如果我们认为这儿子是要求允许回家与他的父亲呆在一起,直到尽孝道之事完了,那么一切就都清楚了。在这个情形中,我们看到两种义务的冲突,就是尽孝道与在宣扬福音中服事基督之间的冲突。
Smith
说得很好,在闷热的东方埋葬的事需要马上进行;那么如果他的父亲已经死去或正在死去,这门徒就应该是在家里准备葬礼或是等待合上死者的眼睛;如果他在所忽视的义务这个问题上找借口不跟从耶稣,那么这是十分羞愧的事。实际情况是,他的藉口只是为了推迟,他要求暂不跟从耶稣,以便他照顾晚年的父亲,他用了一个今天在情况仍未改变的东方常用的一个说法。
因此这人的态度表明他没有对基督的委身,
Arndt解释了基督所说的,“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60节)这话的意思。基督的回答使用了同词异义的词,“死”这个词在这里在两个意义上被使用,让(属灵的)死人埋葬(肉身的)死人。那些属灵上的死人可以处理与他们有关的肉身死人的事情。但是对于更高尚的工作,就是传福音的工作,他们不合适。
基督要这人来作宣扬神国的工作
(路9:59-60),但这人不愿承担这事工的责任。第三个人来就近基督,提出要接替那个拒绝接受基督邀请的人的位置,他所说的话的意思似乎是:如果你所邀请的人不愿跟从你,我来跟从你。尽管前面的那个人称基督为主,但他的决定表明不论否认了基督主的身份。现在这个承认基督是主,有权利叫人服从他,将自己献给他;但他也要求基督允许他回家去向他的家人道别。这个人的要求表明他的忠心与情感不专一,因此基督对他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
(62节)。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人会犁歪邪的垄沟来,巴勒斯坦的犁都是原始的,那么情形就更归如此了,那里的犁只是一块木头,一头有一个扶柄,在另一头有一块金属;扶住这样的犁需要不时注意。在这里所表明的意思是,一个人不可能事奉两个主。耶稣所教导的功课是,若这人想服事他,他必须全身心地来服事他,不能三心二意。如果他想即服事基督也服事世界,他就不配作神国的工作。应该注意的是,这里所谈的不是进神国资格的问题,而是在神国里特殊的工作位置的问题。当人认为耶稣并不是禁止那人向他的家人道别,耶稣说的这话就不是那么严厉了,他只是表达了一个告诫,要人不要认为作为主的他只满足于人对他不冷不热的服事。
路加先前记载了基督对那些想要成为他的门徒的人的要求,那些要求在这里得到形象的说明。基督要求,真正的门徒必须首先舍己,基督对那个将自己在匆忙之中献给耶稣,想要得到物质利益的人所提出的正是这个要求。基督的第二个要求的是,一个真正的门徒必须背起他的十字架,也就是接受神对他生活的旨意。这个要求在第二个就近耶稣的人的情形中得到形象地说明,耶稣要这个跟从他,但这个人想要推迟他的委身。第三个要求是人要跟从基督,基督对第三个人的要求正是这个要求,这个人要耶稣允许他回家向家人告别。如此基督的要求借他在这里与三个人的接触得到形象的说明。
W
.来自他弟兄的挑战§
96约翰福音7:2-9耶稣所长大的拿撒勒的不信之风已经渗入了他所长大的家中;因此约翰记载说,“他的弟兄不信他”
(约7:5)。住棚节已经来到,人们期待,耶稣会按照律法的要求去耶路撒冷过这节。耶稣完全知道犹太人要将他杀死的计划(1节),耶稣有必要在这计划行出之前去耶路撒冷,在那里公会有司法权。耶稣在此之前一直加利利传道,没有有在耶路撒冷露面。他不信的弟兄似乎是支持了犹太人的恶计,因为他们诱惑耶稣去耶路撒冷,在那里他有可能受到宗教领袖们的审判。他们伪装他们的动机,建议他应该去耶路撒冷“叫你的门徒也看见你所行的事”(3节)。他的弟兄们知道耶稣一直都是在将自己展现为一个王,而且他在等待着他将统治的国民在他作王之时的接受与承认。他们因此提醒他,一个想成为公众人物的人必须将自己向公众展现,如果他呆在加利利,他就不会成功。他们挑战他去耶路撒冷,在那里公开显明自己。基督拒绝了他们的建议,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
(6节),这并不是否认他要去耶路撒冷,因为他几乎立刻就离开当地去那里扩展他的事工。然而,他确实说了他去的时候还没有到,基督知道他是在按神的时间表来行事;他不会偏离神事先预备好的计划。因此他叫他的弟兄们先去,自己呆在加利利。基督看出国民对他的仇恨,并解释说那是因为他显露了他们的罪(7节)。这国民致力于寻求法利赛人的义,人民拒绝接受基督对法利赛主义的谴责。基督知道去耶路撒冷就是将自己暴露给他所显明其罪之人的仇恨面前。X
. 去耶路撒冷的行程§
97路加福音9:51-56;约翰福音7:10这次的住棚节在耶稣基督的生命中标记着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路加记载说,“耶稣被接上升的日子将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9:51)。过去几个月主的事工的重点是教导门徒,预备他们继续他复活升天之后他所交托给他们的事工,那事工他现在已经完成了。现在耶稣转向耶路撒冷面对宗教领袖们的抵挡,他们会将他置于死地,然后他会复活。基督已预备好面对那抵挡,并与在耶路撒冷的权贵们进入直接的冲突。他从加利利直接去耶路撒冷,这要经过撒马利亚。基督派人去他与要跟他去的门徒预备食物与寄宿的地方。既然这个时候会有许多的朝圣者在路上,所以有必要事先作预备。但撒马利亚人是不愿接待他的,因为他去的是他们所蔑视的犹太人圣殿,而不是他们所承认的哥利心山上的圣殿。雅各与约翰认为这样的拒绝应受审判。无疑,他们的结论是对的,那些拒绝基督之人应该受到审判,这两个人提出要从天上降下火一烧灭这些撒马利亚人,但审判的时间还没有来到。基督离开那有敌意的地方去了别的村庄。
路加说撒马利亚人知道耶稣“面向耶路撒冷去”
(9:53),那位在他的一生中都显明绝对顺服他天父的旨意的此时仍然是顺服的,尽管他完全知道在耶路撒冷所面对他的是什么。
V
. 对王的抵挡 §§ 98-119A
.在住棚节上的冲突 § 98 约翰福音7:11-521
. 基督的权柄受质疑 (约翰福音7:11-15)这在耶路撒冷及犹太附近的行省的事工大约在三个月的时间,从住棚节到修殿节。约翰记载了主在耶路撒冷的工作,路加记载了主在犹太附近的行省的事工。耶稣在先前的事工中曾被迫提前离开犹太地,因为他的敌人设计要使他的事工与施洗约翰的事工相冲突。现在在他在耶路撒冷最后面对他的敌人之前,他有了一个最后的机会在犹太作彻底的传道。他再一次在耶路撒冷的住棚节期间开始了他的事工,这时敌人的抵挡愈来愈厉害,对他的敌意愈来愈公开而使他的事工更不安全的时候。他退到了附近的乡村,去各城各乡村,就是他派门徒到哪里为他预备道路的地方。当主的事工在修殿节之时即将结束的时候,他又来到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这节期中,他的敌人试图要用石头打死他,他就退到约但河外的伯大尼,在彼里亚那地方教导,直到他被叫去马大与马利亚家里,使拉撒路复活。这神迹更引起了敌人的怒气,他们现在定意要除掉他。他需要退到以法莲地区,也许是在撒马利亚的边境,后来他在那里离开撒马利亚与加利利加入沿约但河东岸去逾越节的朝圣者行列中。
耶稣直到节期的中间才去过住棚节,在节期开始的那些日子里,“犹太人寻找耶稣”
(约7:11)。他们以为他会来过住棚节,直到中期耶稣才出现在圣殿教导人们。一些人愿意听他讲论,他的话使那些听他教导的人不解,他的教导在听者心中引起了一个问题,就是他的智慧来源的问题,他们问,“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15节)。这个从没有学过,他是怎么知道学识的呢?对犹太人来说,只有一种学识,就是神学;也只有一条通向它的路,不是拉比们的学派。他们所学多数是真实的,但有一些虚假的,耶稣很快地纠正了这些虚假的。他的确“学习了”,但不是在只有他们所承认的学校学习的。然而,他们要求人们绝对顺服他们的教导。在犹太人中,一个拉比的教导的权威是来自于其所教导的与传统相符,也就是确切地重复从先前的拉比所得来的知识,他们认为先前的知识一直追踪到摩西,到神自己那里。基督在这个基础上宣称有最高的权柄,他的教导并不是他自己的发明,而是派他之人的教导,是从神得来的,而基督是直接从神所而来带来这教导。他是神派来给他们这信息的使者。
2
. 基督的解释(约翰福音7:16-24)因对他话语与他的身份的争论,基督回答了犹太人的问题并解释了他学识的来源;他一直被神所教导,这样的声称需要证明,基督提出了两点来证明他的教导并非出于他自己而是出自于神。
这双重的声明也需要双重的证明,他确定的说他的所教导的是从神而来的吗?那就试验吧,每一个都感觉被拉向神;每一个真正“立志遵他的旨意行”的人都会知道“这教训或出于神,”或是出于人。是这种被所人感觉到,而未实现的影响所众人跟从他,听他的讲论。也正是这个,在最大的试探的及人对耶稣的教导最难理解的时候,使彼得结束内心的争战,代表其他人说出这样的事实,“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我们注意到这教导和学习与当时情形的之间的联系很可能解释了在约翰福音中为什么彼得的回答紧接着耶稣所说的话,对此我们可以说,心诚之人是真正神所教导之人(
“pectus facit thrologum”),内心真正的对神的认识,使人看到在基督里面的神性,这一点在各个年龄及各个基督徒学习的阶段中都可以得到证明。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里有没有证据来证明他就是神所派来的那一位他是一位神真实的使者?如果基督的教导满足我们的道德本性,如果导向神,难道他不就是基督吗?这使我们带到基督第二个声称,就是他是神所派来的。在他的推理中还有一个逻辑上的联系,他先前说过:“他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凭着自己?为什么对此有这要的检验:“人凭着自己说,是求自己的荣耀”对此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寻求自己的荣耀吗?“但惟有求那差他来者的荣耀,这人是真的(忠心的使者),在他心里没有不义。”因此基督证明了:我的教导是出于神的,我是神所派来的!
犹太人愿意接受由摩西而来的律法为神的话而不是摩西的话,并声称因它是神的律法而顺服它。基督表明说,即使他们承认律法是出于神,他们还是没有遵守它。证明就是,摩西禁止谋杀
(出20:31),而犹太人却想要杀耶稣(约7:19),因此他们是拒绝了神的律法。因这个责备耶稣被说成是被鬼附了,而否认了犹太人想要杀他的指控(20节)。基督又提到他们所作的决定,当时耶稣违背了他们的安息日传统,并在那一天医治了一个人,基督提醒犹太人说,律法确实允许在安息日作工,因为割礼就是要作工,而这在安息日是允许的。“我作了一件事,你们都以为希奇”指的是他在安息日给人的医治,及他们对此的不理解。那么摩西是神的使者,我是从神派来的。摩西给了割礼的律法它并不是出于他的权柄,而是很久以前神就颁布了那么为遵守这个律法,人都是违背了安息日,因为根据拉比原则,一个肯定规定要优先一个否定规定来遵守。然而当从神而来的基督在安息日使人康复,他们还对他发怒气吗!阻止基督在安息日医治的每一个原因都可以应用在割礼之事上。
如果犹太人允许割礼的工作,那么他们就不反对他在安息日医治一个人,然而那神迹却使得犹太人要杀死基督。
3
. 基督的身份受到质疑 (约翰福音7:25-27)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领袖们计划将基督置于死地,无疑他们是想在他参加规定的住棚节时拘捕他从而杀死他。群众现在十分迷惑,因为基督已经公开显明了他自己,他在公开地教导并在遵守安息日的问题上与法利赛传统发生了开始的冲突,然而还没有人采取什么行动。因此许多人问“难道官长真知道这是基督吗?”
(25节)。群众很不愿意接受这种可能性,因为他们知道基督出于拿撒勒,他的父亲是约瑟,这似乎不符合旧约中对弥赛亚的出生与居住地的预言。4
. 基督的解释 (约翰福音7:28-30)基督回答了耶路撒冷的人们的问题,他指出他们是按肉身来判断的。他确实是在拿撒勒长大,且是一个加利利人,但他并不是从约瑟接受权柄,而是从天上的父接受权柄。但因为基督是从天而来且也从父而来,如果他们愿意听,他是可以向他们启示父的。基督因此否认了他出自拿撒勒;反而确定地说他是从天而来,他否认约瑟是他的父亲,并声称神才是他的父亲。
5
. 反应 (约翰福音7:31-36)对犹太人来说这样说就是亵渎,他们因此想要抓耶稣,但没有成功,“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约7:30)。基督将自己显明为神的儿子,并来启示神,却被群众所拒绝。然而,还有不同的反应:“众人中间有好些信他的”(31节)。证明基督所言的是他所行的神迹,一些人因他所行的神迹而信了他的话。我们也注意到第三种反应:当法利赛人意识到许多人在转信基督时,他们去找祭司们;他们一起派差役去捉拿他。很多人可以证明他们听到耶稣此时声称是神的儿子,是从天上而来作为神的使者的。在这人时候,耶稣又作了一个深刻的宣告,他仅仅是从天上而来,而且会很快回到在天上派他来的天父那里去,那些拒绝他的人是不能与他同去的。那些听他耶稣讲这话的人不能想象他要藏到哪里使他们不找不到他(35节)。他们认为即使他去分散各地住在外邦人中的犹太人那里去,他们也会在那里找到他并执行他们也预定的计划。6
. 基督的邀请 (约翰福音7:37-52)住棚节这一周的后半周耶稣在教导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众人,他先前已向他们宣讲了神的真理,他宣称是从神而来并带来神的信息,他说他要返回在天上的父那里。耶稣的话引起了巨大的冲突,这时他的教导达到高潮,他邀请人们:“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渴”
(约7:37)。节期的最后一天被称为大日或和散那Rabba,作为安息日来过。这也许是为记念以色列进迦南。在前七天的时间里,为世界上的七十个国家献祭七十头奄牛;但在第八天,为以色列献祭一头。七天每一天早晨很早的时候,举行欢乐的仪式,一个祭司从在圣殿水门外面锡安山附近的西罗亚池子里用金水罐取水,倒进祭坛西侧的银盆里。欢乐的敬拜者们唱起Hallel之歌,当水倒进的时候,他们摇摆着棕树枝。一群朝圣者也在绕行城外欢唱着,纪念对耶利哥城的占领。其他人传喝西罗亚溪水,同时唱着以赛亚书中的话:“干渴的人哪,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赛12:3)。
Edershiem
描写了守住棚节的详细情况:随着音乐,一列队伍从圣殿出发,队伍跟着一个手持金水罐的祭司,水罐可以盛二品脱多一点的水。队伍可能是前行通过俄斐勒,(近来的发现表明这一带一直到西罗亚交界为止有很多的建筑物。) 队伍沿着 Tyropoeon谷的边缘前行,渐渐消失在欣嫩子谷。直到今天,在曾经是为被泉水所浇灌的园子之处还有阶梯,一直从Rogel泉边王的园子到进入Tyropoeon谷的门。这里有人们所知的“泉门,”它仍然是在城墙里面的“西罗亚池子”之内,一个地势较低的池子的水就是从它而来。
…
当圣殿队伍达到西罗亚池子里,祭司就从池子取水将水罐装满,然后队伍回到圣殿,将到达的时间正好安排在将祭物放在献燔祭的大祭坛上的时候,就是通常的早祭要结束的时候。当取水祭司的进入“水门”时祭司们的号角吹响三次来欢迎他的回归,然后他径直进入祭司的院子,“水门”这名称就是由此仪式而来。这里有另外一个祭司与他同行,那个祭司拿着奠祭用的酒,两个祭司登上祭坛的“台阶”,转向左边。那里有两个银筒,小的管道通向祭坛的底部。酒灌入东边的大的管道,同时,水灌入西边小的管道,这时人们向祭司欢呼,举起他的手,表明他将水倒入管道…。在“灌水”之后立刻就有大“赞美”,人们交互轮唱诗篇113-116篇,或是在笛声的伴奏下颂唱。利未人颂唱诗篇的头一节,人们复颂;且在每一节之后他们都唱“哈利路亚”(“你们要赞美耶和华”)。但是在118篇,人不仅仅要重复第一节“你们要称颂耶和华”,也要说,“噢,耶和华,现在施行你的救恩,”“噢,主啊,现在赐福我们;”在本诗篇结束的时候再一次颂唱“噢,将感谢归给主。”当他们重复这些颂词的时候,他们向着祭坛摇动着他们手中的Lulabh__就好象是用这代表过去岁月的标记来表示他们的赞美及其缘由,并向神提起他的应许。人们所应注意的正是这个时刻。
早晨仪式之后是这一天的特别献祭,其中有奠祭,还有颂读这一天的诗篇,在“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的诗篇是八十篇,从第五节开始。祭司的行进是绕祭坛而行,并不是一次,而是七次,就好像是现在是带着祷告包围阻止他们进入应许之地的外邦人的耶利哥城。因此节期的第七天或是最后一天也被称为“大和散那。”当人们离开圣殿时,他们对着祭坛致谢,在最后一天他们绕着祭坛将柳树枝上的叶子抖掉,将他们的棕榈树枝捣成碎片。在同一天下午,“棚”被拆掉,住棚节结束。
我们可以几乎没有什么困难地确定,在“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中的仪式中的那一个仪式上耶稣站起来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耶稣这话与之有关的一定是这倒水的仪式,它被认为是这一天仪式的中心部分。此外,所有的人都会明白,他的话一定指的是圣灵,因为人们都认为这仪式象征着他倾倒活水。倾倒水之后立刻就是对“赞美”的唱颂。但是在那之后,还有一个停顿,为的是要为此节日的献祭(Musaph)作准备。正是在这时,就是在人们重复诗篇118篇献上感谢,祈求耶和华施行救恩并赐福,并向着祭坛摇动着他们手中的Lulabh,因此是在用“心、口和手”来赞美之后,这时一片静寂正是在这个时候,耶稣讲起话来,整个圣殿都可以听到。他没有打断这节日的仪式,因为这是进停顿的时候,他解释并成就了这节日的仪式。
在这情形中,耶稣站起来,使所有的人都看得见他,也为了使所有的人都听见,他大声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
(约7:37)。住棚节提醒以色列人他们在旷野的经历,那时他们是在通往应许之地的路上,在那个干燥的旷野,国民常常遭受饥渴,神一次又一次地神迹般给他们水喝,满足他们的需要。但神在物质上为以色列人所作的,基督来为那人民在灵里作同样的事。他应许过,“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
(太5:6)。他先前也满足过那个堕落的撒马利亚妇女属灵的饥渴(约4:13-14),她喝了并得饱足。现在他同样将活水给聚集在圣殿中的人们:“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7:37)。人们可以在一个人那里得到饱足,这个人就是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来向人们显明神并启示通向神的路,但神的真理却是显明在他本人的身上。耶稣他自己是到神那里的路。因此如果心中属灵的饥渴要想得到满足,人必须到他那里去。法利赛人要人们遵守他们的传统;撒都该人要人们遵循他们的仪式。形成鲜明对照的的,基督邀请饥渴之人到他那里去,他邀请他们来喝,意思是要他们接受并享受他所给他们的。他们需要愿意接受他的话语并他自己以使他们的灵里饥渴得到满足。基督同时还应许他们,他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38节)。从信徒的里面会有不衰减的泉源来丰富地满足他。因为人们的属灵瞎眼,约翰解释了“活水”就是圣灵本身(约7:39),在约珥书2:28与以西结书36:26-27都应许过这一位的来临。直到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复活、回到父的右边之后,圣灵才会被赐下来。也是在这个地位上,基督会求天父将圣灵赐给相信他之人(约16:7)。虽然面对仇视和反对,基督仍满有恩典地邀请人们来信靠他,接受他的话,并接受他所赐的永生。主有恩典的邀请带来两个回应,一些人说耶稣是“那先知”
(约7:40;申18;15);其他人更直接地说“他是基督”(约7:41)。这些人表达了他们的信心,他们相信他从神而来,带着神的信息。在另一方面,还有人拒绝这种解释,说基督来自于加利利,而先知们曾预言他来自于伯利恒,出于大卫之家。有关耶稣的出生,人们没有调查,这使得他们没有正确的认识,而使他们不能知晓耶稣的身份与出生。人群中的一些人想要抓他将他交给权贵,但他们没能这样作。被领袖们所派去的圣殿的差役没有将基督带回来,当问他们为什么没能完成他们的责职时,他们回答说,“从来没有象他这样说话的”(约7:46)。法利赛人指责这些人太无知,受了基督的欺骗。法利赛人是这团体中有智识之人,他们并没有信靠他,他们认为,耶稣欺骗了无知无学识之人,而未能欺骗有学识之人。
对此,尼哥底母站出来,他责备法利赛人在没有调查这人作了什么的情况下就定他的罪。这应该使得法利赛人在继续将基督定罪之前认真调查他其人其言。法利赛人并不想调查,而是坚持拒绝他,他们认为弥赛亚要出自于伯利恒而非加利利,他们指责尼哥底母是与加利利人一伙的,这些人加利利人先前曾表示愿意接受耶稣为弥赛亚并拥他作王。
因此在这个颇有意义的情形下,基督公开在圣殿教导人们,他宣称他是神的儿子并来传讲神的信息。他给他们可以满足他们的活水并邀请他们来接受他以得到生命,这信息使一些人相信,使一些人拒绝。
B
. 有关律法的争论 § 99约翰福音7:35-8:11在住棚节的最后一天发生的冲突之后,耶稣回到了橄榄山。这也是他的习惯,在耶路撒冷时,总要到伯大尼的马利亚和马大家作客。也许在这个时候,耶稣也按照传统在节期中住在橄榄山上临时搭建的棚中,而没有住到别人家中。第二天,耶稣又一次出现在殿里。许多来耶路撒冷守节的人没有马上回家,为的是能在殿里听耶稣的教训。当耶稣正在教训人的时候,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正在行淫时被抓获的妇人带到他面前:
“或许住棚节失去原本的意义,逐渐变成一个收获葡萄的节日,从而导致许多放纵堕落的行为。而这么多人住在简易的小棚中,生活与平常不一样,更容易会发生这种行为。这个妇人可能是在前一天晚上被发现,并被交给了文士和法利赛人。”
这个妇人被带到众人面前,这些宗教领袖们试图借此来难为耶稣,“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约8:5)。”然而这些人并非是要维护摩西的律法,法利赛人的传统里并没有这样处置这个妇人的规条。但耶稣在住棚节时所说的,涉及了法利赛人的传统和摩西律法间关系的问题。他向他们指出(约7:19),摩西律法明明允许在安息日可以做某些工作,而法利赛人的传统却否定了这点。法利赛人极为恼怒,因为耶稣指出了他们的传统与律法相悖;所以,当这个犯罪的妇人被抓获时,他们看到了支持他们的观点依据,就把她带到了耶稣面前。他们希望借此来说明:律法是比较精略的规定,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因而他们的传统对律法的解释是正确的。约翰在这里特别地指出,法利赛人并不关心义或公正。他们是想让耶稣说,律法字面上来看太精略,应解释后才能遵行,借此来抓住耶稣的把柄。他们找到了根据,基督并没有马上回答他们,在他们的一再催逼下,他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8:7)基督的意思是,审判是由神来施行的,他施行审判维持他的圣洁。不圣洁的人不配裁决道德上的事。这说明了罪从其根本来说,并不是得罪人,而得罪神。法利赛人要求执行处罚,他们实际上是取代了神;如果他们按照他们的传统让免予惩罚,他们就是夺取了神的主权。这样是不可能的。耶稣认为只有神才能审判人,令人无可辩驳,因而大家都悄悄地溜走,只剩下耶稣和那个妇人。如果无人指控,也就不可能有判决,所以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约8:11)耶稣并没有认可她所做的及她的生活方式,实际上他要他脱离罪恶的生活。基督被神膏立,将来要审判众人(约5:22)。同时,耶稣也是救所有人的救主,他呼吁人来相信他,从而得到拯救,并且,离弃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罪恶,证明他们的信心。基督躲过了法利赛人设下的圈套。他们没能使承认摩西的律法太严厉,难以遵守,从而证明他们对律法的解释是正当的。法利赛人自称为公义,但在这次面对面的交锋中,他们暴露了自己不义的面目。C
. 有关光的争辨 § 100约翰福音8:12-20在法利赛人将那妇人带来之事之后,耶稣转而再教导群众,他宣告说,“我是世界的光”
(约8:12)。Shepard说:耶稣再一次在圣殿中讲论,是在他的敌人的视线之内,他仍然是坐在女院中,有时也称为财库,此院是通向十五层阶梯以上的以色列人院的通道。他前一天将自己与出埃及记神迹之一,活水的涌出联系在一起。给水喝是教导与解释律法常用的说法。现在他又将自己喻为火柱,巨大辉煌的镀金枝状大烛台就在他身边很近的地方,有五十肘高,每一晚上这些烛台都点燃,柔和的烛光照亮整个城市。这里,人们随着笛声与其它的音乐加入舞蹈的行列,利未人呤唱着典章之歌。这前一天晚上的情景在他们的头脑仍如新。
耶稣那荣耀的宣告还带着一个应许,“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12节)。他仅在昨天就说过,他是生命的活水,要满足每一个来到他面前的人心灵需要;现在他声称他的是世界的光,照亮整个人类,象圣殿中的光一样犹如夜间带领以色列人经过旷野的火柱,或如在橄榄山升起的荣耀的日光一样。施洗约翰称耶稣为“真光,”诗人称神为“他的光,”以赛亚提到弥赛亚时,称他为永远的光。光是犹太人对弥赛亚的称呼,耶稣在这里声称是整个人类的光,就是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光,这使得法利赛人十分惊异,在他们里面产生了一股强烈敌意。他所声称的就是他就是从生命的泉源而出并创造生命的光,无论谁跟随他,都不会行在无知、有罪和属灵死亡的黑暗中。
Edersheim
描述了基督提到光的意义:基督谈话内容的开始部分提及的也许就象是提到住棚节中的其中的仪式一样,说到了其象征意义,提到了拉比们对弥赛亚的盼望。如Mishnah书卷所说:在一开始,或象Talmud法典可能会如此讲到,在节期这一周的每一夜,“女院”被通明照亮,在先前所描述过的最大一日的那一夜也是如此。这被称为“节日的喜乐。”这“节日的喜乐”的起源不十分清楚,但无疑是与地上外邦人的悔改归主的大丰收喜乐有关系,因此它也是为盼望“弥赛亚的日子”而欢喜。根据这种关系,我们注意到“光”这个词是特别用在弥赛亚身上的。Midrash书卷中的一段提到,一般的窗子是里边大外面小,在所罗门圣殿中的窗子恰是相反,因为从圣所发出的光是要照亮外面。这使我们想起西面所说的有关弥赛亚的话,说弥赛亚是“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该书卷中又继续地解释说,如果圣所的光需要永远在耶和华面前亮着,那么其原因不是他需要这光,而是他用这象征性命令来尊荣以色列。神会在弥赛亚的时代“为他们点亮那大光,”照这整个世界,以此成就这仪式的预言意义,地上的万国都会注意到他们,就是为神点亮这灯的以色列人。但甚至这也不是所有的,拉比们提到那最初的光,就是神象穿衣服一样用其环绕自己的光,白天这光是发亮的,因为它会它会使太阳显得微弱无光。太阳、月亮及众星晨都是由这光所点亮的。这光当时为弥赛亚藏在神的宝座下,在弥赛亚的日子它会再一次发光。最后,我们应该提到另一部Mishnah书卷中的一段,那段谈到弥赛亚名字“我们义的主”、“枝子”、“安慰者”、“示罗”、“同情”之后,将他的出生与圣殿的被毁联系起来;他的再来与圣殿的恢复联系起来。但就在那一段,弥赛亚也被指明为“照亮者,”用“光与他同住”提到他。
法利赛人对这样的宣告不可能置之不理,他们拒绝了他,认为这宣告并没有支持性证明。他们认为既然只有他自己见证他自己,那么他的见证就不需要相信。这是因为他们看所有的人都是说谎的人,若没有两三个人作证支持,没有哪一个人的话可以接受。基督提到了两个见证人;第一是他自己的见证,因他所知的
(约8:14),他自己的见证是有效的,他知道他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既然基督的知识穿越永恒的过去与永恒的未来,这知识就不是人的知识,而只是神的知识。第二个证明他身份的证明来自派他来的天父(18节)。因此,有两个见证人见证耶稣基督是世界的光。法利赛人问及他父的事时,基督说,他们的问题显明了他们的无知。他们不知道父,因为他们不知道他。法利赛人的传统没有能使他们认识父,基督是唯一能将父介绍给他们的人。基督出现在圣殿公开教导并宣告他自己是世上的光,是生命的活水,这事实本身就是对法利赛人的公开挑战。在守住棚节中有两个极具意义的事情,第一个是点亮金灯台以在节期中的夜晚照亮院子。第二个是队伍行进至西罗亚池子取水倾倒在坛的周围。点亮灯台表明以色列需要光,而只有神是这光的真正来源。倒水是表示承认罪及承认需要洁净。因此住棚节不仅仅表明神过去对他子民的供应,也表明弥赛亚的来临,弥赛亚会照亮人并洁净人。基督宣告自己是生命的活水是世上的光,就是在说他就是应验了住棚节仪式所代表的意义的弥赛亚。他挑战法利赛人反驳他,他们想要抓他,但未得逞,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D
.因他身份而起的冲突 § 101约翰福音8:21-59法利赛人接受了挑战并与耶稣产生了公开的冲突。基督告诉那些抵挡他的人,“你们要在死在罪中”
( 8;21),他对此再一次提及并也显明了接受罪的赦免与生命的礼物就是要“相信我是基督”(24节)。法利赛人说他们不知道耶稣基督说自己是谁并要他说他是谁,这是在引诱基督公开宣告说他是神的儿子,他们就可以借此来指责他亵渎。基督说他就是他一直宣称的那一位,因此他再一次避开了他们的诡计。如果他是他所声称的那一位,那么人们就应该相信他的话。他刚才说过因罪他们会遭致审判的话,既然这不是他的,而是父话,那么这有关审判的话人们就应该相信。基督确定说当他被“举起”(28节)时,就是他们杀死他时,他们会看到他的话与他所行真实性的证明。他死会复活;这会表明,他是他声称的那一位,即神的儿子,也会表明他的言行不是他的,而是派他而来的父的。基督先前已显明自己是人们信心的真实目标
(约8:21-30),现在他显明他是作为真正的拯救者而来(31-59节)。首先,他是使人们脱离罪的拯救者(31-40节),他来是“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路4:18)。现在他又说要使他的门徒们自由,他的门徒是那些“常常遵守我的道”的人(约8:31)。一个接受基督教导的话的门徒就是认同基督身份的人。那些领袖们声称他们从亚伯拉罕而生,以此来回应基督要使他们得自由的应许,他们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他们非同寻常地宣称说“我们…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33节)。这是很奇怪的,因为以色列在埃及、在迦南地的士师时代、巴比伦被掳时受过奴役,被马代波斯、希腊,现在又被罗马帝国所奴役。他们的回答显明他们没有需要弥赛亚的感觉,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没有什么需要脱离而得自由。基督提醒他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34节),既然他们是罪人的,他们就是罪的奴仆;基督来是拯救他们脱离罪。摩西被人敬畏,因为他拯救以色列民脱离了埃及的捆绑,但这里有一位比摩西更大;他们应许要拯救他们脱离罪的捆绑。领袖们不愿接受基督所说的他从父的面前而来的话(8:42)。他再一次声称是神的儿子,再一次,那些对抗他的人表明他们信靠他们与亚伯拉罕的肉体的关系,声称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父。但基督表明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的属灵子孙,因为亚伯拉罕相信刘(创15:6)。如果他们是亚伯拉罕的真实子孙,他们就会有亚伯拉罕式的信心并相信他,因为他是神。基督显明自己是拯救者,他应许拯救他们脱离罪的捆绑。基督现在继续应许要救他们脱离撒但的捆绑
(约8:41-49)。既然基督先前已向他的反对者表明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子孙,他们放弃了那个声称,又自称说,“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41节)。基督向他们表明,他们不是神的儿女,他说如果他们是,他们会爱他,因为他是神的儿子;而且他们也会接受他,因为是他们所声称为他们的父的神派他来的。他们拒绝他,这证明他们不是神的儿女。基督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44节)。他们想要杀他,就是在执行魔鬼的计划,他即是一个谋杀者也是一个说谎者。基督已向他们展现了神的真理,他们拒绝了这真理,他们选择了撒但的谎言,表明他们是出于他们的父,那恶者。他们想要杀那向他们显明真理的那一位,从这杀人的动机,可看出他们的父,那恶者的子孙。基督再一欠公开挑战法利赛人,他问,“你们中间有谁指请我有罪呢?”
(约8:46)基督已宣称为神;且神圣洁的,不能犯罪。如果有人证明基督犯了即使一条罪,他为神的儿子的声称就永远是假的了。他邀请宗教领袖们来展示他不是神证据。虽然他们声称为神的儿女,但他们他从父那里带给他们的话。这表明他们不象他们所自称的,因为“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47节)。他们拒绝他的身份和他的真理,这表明他们不是神的儿女,他们是他们的父,魔鬼的儿女。基督在这里又提到他是将人们从死亡中拯救出来的拯救者
(50-59),受罪捆绑的撒但的子孙们也是在死刑决下。对此,基督应许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51节)。虽然基督在谈属灵的死亡,即灵魂与神的分离,但听的人只想到的是肉身的死亡,即灵魂与身体的分离。他们逻辑上认定不应相信基督所说的人永不见死的应许,他们想,亚伯拉罕是神所赞许的,而还是死了,从神而来带着神的信息的先知,神给了他们很大的特权,但还是死了,因此基督所说的这种拯救是不可能的。他们再一次质疑他的身份,说,“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
(53节),基督解释说,他声称可以将人们从罪、撒但和死亡中拯救出来,这样做他并不是荣耀了他自己。而是他在天上的父通过授与他这样的权柄而尊荣或荣耀了他的儿子。基督继续解释说,他就是亚伯拉罕所仰望,期待着在某一天要看到的,且是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约8:56)中的那一位。亚伯拉罕肉眼没有看见的那一位,他用信心的眼睛已经看见了,因为亚伯拉罕相信弥赛亚有一天会来,会拯救他脱离死亡,就象他会被拯救脱离罪与撒但的权势一样。虽然基督所讲的是信心的看见,而他们再一次想的是肉眼的看见,他们问基督他怎么能看见过亚伯拉罕。他们被激怒,问:“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他已经死了二千年了!”耶稣回答说:“我的意思不只如此,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他们这时明白了耶稣所说的了,他是在引用耶和华在埃及向以色列人说明自己时所用的话。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是在声称自己拥有自有永有之神独立的永恒的存在的特性。
基督肯定地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58节)。“我是”是自有永有之神在燃烧的荆棘丛中向摩西启示他自己时所用的名字(出3:14)。耶稣基督是在声称他就是“我是,”自有永有的神,他是宣称他有永恒性,对犹太人来说这是亵渎。他们怒气冲冲,从正用来建造圣殿的材料中拣起石头要打死他
这是对亵渎的刑罚。但在混乱中,耶稣从这些曾为他的朋友的人们中安静勇敢地走过去,离开了圣殿的地方。他这次逃开了这群人的暴力,但他不会逃开他的敌人,法利赛人的邪恶的诡计。E
. 因医治瞎眼之人而产生的冲突§ 102约翰福音9:1-41耶稣以神迹医治了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这使得他与法利赛人继续有冲突。安息日这一天,耶稣再一次去了圣殿,他看见
可怜的瞎眼乞丐也许是坐在圣殿的Hulda门那里,耶稣医治他的方式,及来这人的邻居对这事谈论,都很生动细致。在安息日是不允许这乞丐向人要或接受人的施舍的;但他呆在那里会使人看到他,使他在其它的日子得到人的施舍。耶稣与他的门徒经过那里,看到了这个可怜的心中毫无天光照进的人。耶稣从来都不会错过象这样的情况。门徒们可能会毫不留意地经过他,但耶稣不会。
门徒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基督单单给这个乞丐以注意,而毫无疑问在圣殿那里簇拥着众多的乞丐。门徒们肯定认为,这人肯定有与众不同的地方,他们问基督是他瞎眼是谁的原因。犹太人认为,肉身的残疾是神对其罪的审判。他们认定,或是这人父母犯了大罪,或是这人在母腹中犯了大罪。
Edersheim解释了法利赛人提出这个问题的背景。在Talmud书卷中及后来法利赛人所说的“你全然生在罪中”的指责所暗含的意思是,在这种情形下,可以考虑另外一种解释,就是他的瞎眼是他父母的罪造成的。犹太人一般相信,父母的优点缺点会在儿女的身上显现出来。实际上,孩子在十三岁之前被认为好象是他父亲的一部分,为父亲的罪而受苦。不仅如此,母亲的思想也许会影响未出生的后代的道德状况,因此一般人认识,当时一个伟大的拉比的背道的原因是,他的母亲在经过一个偶像之地时候对偶像有罪恶的喜悦之情。最后,父母身上特定的特殊的罪会在儿女身上体现为具体的疾病,其中的一个罪就会引起儿女的瞎眼。但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是,门徒们不确信这人的瞎眼到底是哪一个原因,这似乎是一个奥秘,无法解释神的无限慈爱,他们也在用犹太人的习惯信念来解释这个事情。
基督宣告,这个生来瞎眼是耶稣基督要通过他显明他的大能。基督先前声称是世界的光,他再一次确定地说,“我是世上的光”
(约9:5)。现在他要通过给生来瞎眼的人带来光明来显明他是世上的光,耶稣这样行定会坚固他所声称的,因为在旧约或使徒行传中没有对瞎眼的医治。象在先前的情形一样,基督“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
(6节),使用唾沫是为犹太所知的常用医治眼疾的方法。然后耶稣吩咐他到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这人在黑暗中跌撞着去了西罗亚池子,回来时却眼目明亮了。这个神迹引起了这人是谁的问题。一些人认出他就是那个坐在殿门的那个乞丐,其他人说他不是那个乞丐,说他只不过是象那个乞丐的另一个人。因此一个医治的神迹被一些人看为是假的,这个得医治的本人坚持说他就是那个乞丐。为了否认这个神迹,一些人询问这个神迹是如何发生的,这个准确地描述了基督所做的。
那么这个人作为一个见证见证了基督是世上的光。这前所未有的神迹使这个引起法利赛人的注意,这些法利赛人很快发出这神迹是行在安息日。尽管这人还不知道开他的眼是谁,但法利赛人很快就猜测出他是耶稣。他们公开否认行这事的人是从神而来,说“他不守安息日”
(9:16)。法利赛人的传统禁止在安息日对病人使用药物或对病人进行任何的医治。大部分的人对法利赛人的这种否认不满意,他们知道罪人不能行这样的神迹。他们认识给瞎眼的光明的一定从神而来。法利赛人要这人说明医治他的人是谁,他说他是先知(17节)。如果这个人先前真是瞎眼的而现在可以看见,那么这就是一个行在他们眼前显著的神迹,是他们所无法否认这是出于神的。为了否认这个人先前是瞎眼的,他们叫来了他的父母来问。他的父母害怕卷入这冲突,因为“犹太人已经商议定了,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
(22节)。Edersheim描述了赶出会堂是怎样一回事:他们是如此贫穷,以致让他们的儿子靠乞讨为生,如果被赶出会堂(这是对每一个承认耶稣为弥赛亚的人的惩罚),那会是相当可怕的。Talmud书卷中提到两种,我们应该说是三种“逐出会堂,”头两种主要是管教性的,而第三种才是真正的“逐出、”“逐出会堂、”“与会众分离。”“逐出会堂”的总的规定被称为Shammatta,尽管根据它的字面意义,这并不指最严厉的逐出形式。第一个也是最轻的称为“Neziphah 或Heziphutha”更合适称为“责备,”一种责骂。一般来讲,它只持续七天的时间;但如果是由Nasi或公会的领袖宣布,它就要持续三十天的时间。然而后来对犯罪之人的责备只有一天的时间。也许保罗提到对犯罪的长老的责备指的就是这种责备,当他提到不要控告长老时,他肯定是接受了在巴勒斯坦的作法,尽管后来也提到对犯罪的长老要公开的责备。在巴勒斯坦,犯罪的拉比要按命令受到鞭打,而不是被逐出会堂。然而保罗另外的一种作法明显是源于会堂的这些规则,尽管对其应用是出于完全不同的态度。保罗提到“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时,他心里想到一定是第二种程度上的逐出会堂,就是所谓的Niddui(源于推、推出、抛弃这个词)。这所持续的时间至少有三十天,尽管在巴比伦人中只实行七天。在这期限要结束时,有一个“第二次责备,”再持续三十天。如果该人仍不悔改,就会宣告第三次的责罚,就是真正的逐出会堂,这被称为Cherem,或是禁止,其时间是无限期的。任何三个人,或是一个有合适的权柄的人,都可以宣告第一级的责备。更大的责罚(Niddui)- 只能在有十个人参加的聚会上恰当地宣布- 这种责罚一定是很可怕的,因其中有咒诅,过一些时候,还要用吹角来宣告。如果受这样责罚的人位于高位,那么习惯的作法就是要作一个委婉的宣告:“对我来说,你的同在似乎使他们与你分离。”受到这样责罚的人,十分清楚这宣告的含义。因此他会坐在地上,象一个深切哀痛的人,他会使自己的头发与胡须蓬乱如野草;不洗澡,也不用膏抹身;公会不允许他参加任何有十个人的聚会或是公开的祷告,也不允许他参加学会;尽管他可以单独教导个人或由别人来个别来教导。不仅如此,他就象一个麻风病人一样,人们会与他保持四肘的距离。如果他死了,人们会往他的棺材上扔石头,他不会得到正常葬礼的荣誉,人们也不为他哀悼。更厉害的是最后的逐出会堂,或称为Cherem,就是无限期地禁止一个人公会会员权利,因此他就象一个死人一样,不允许他与他人一同学习,不允许任何人与他有任何的交往,甚至不能给他引路。他可以买生活必需品,但与这样一个人一同吃喝是禁止的。
既然他的父亲不愿回答法利赛人的询问,瞎眼之人又被召来。法利赛人再一次肯定地说耶稣是个罪人
他从撒但而来,而非从神而来。这乞丐无法回应他们神学上的反对,但他不能丢弃自己的信念。事实是:他先前是瞎眼的,而现在可以看见。他们再一次仔细问这人得医治的过程,这人问了一个简单的问题:“你们为什么又要听呢?莫非你们也要作他的门徒吗?”(约9:27)。这表明这人已因他所经历的神迹而相信了基督。法利赛人用侮辱性的语言回答了这人,他们声称他们是作为神的代言人传给他们律法的摩西的门徒,他们不会成为基督的门徒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从何而来。基督已经解释过他是从哪里而来;因此他们对此不知是他们定意拒绝他的信息的结果,而非因对事实的不了解。这人满有口才地向这些神学家们说到,基督给了他光明,而他们却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奇怪的事,他说,“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33节)。法利赛人拒绝了他的见证,认为他的瞎眼是罪的结果,他们推论,既然他是个罪人,他就不能教导他们这些义人。这人被从他们面前赶出去。基督现在遇见这先前瞎眼的人,这人每一次可以看见恢复他视力的人。基督问他,“你相信神的儿子吗?”
(约9:35),这就是等于在问,“你相信我就是弥赛亚吗?”这人问他的医治者弥赛亚是谁,耶稣说他就是弥赛亚,这人回答说,“主啊,我信”(38节)。这人这时成了一个敬拜神的人,因为他的所经历的神迹证明了耶稣是世上的光,这神迹使他相信了耶稣。基督现在公开宣告那宣称是世上的光的人已来到使瞎眼的人看见
(39节)。法利赛人问他是否认为他们是瞎眼的,基督从肉身的层次过渡到属灵的层次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基督的回答的表明,如果法利赛人承认他们是属灵瞎眼的,并归信他,就是世界的光,那么他们的罪就会因他们对他的的信心而得到赦免。然而,他们仍然声称他们可以看见;这样他们就是在说他们不需要他的光,因此他们的罪还在。这医治瞎眼之人的事件表明了基督在住棚节教导时有关自己的宣告是真实的,那时他曾宣告过他是世界的光
(8:12),在这里他把光带给生来瞎眼的人;在那里他宣告要释放人脱离罪、撒但和死亡(约8:36),这里他释放一个人脱离了黑暗;那里他声称自己是无罪的(约8:46),这里他辩护了他的无罪并应许赦免那些信靠他的人的罪;那里他宣称是自有永有的神(约8:58),这里他被敬拜为神。F
.有关牧人的争论§ 103约翰福音10:1-21耶利米在巴比伦被掳之夜提到了国民的命运是因为假牧人篡取了牧养神的群羊以色列的权力。他说:
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
牧人使他们走差路,
使他们转到山上(耶50:6)。
耶利米宣告了对假牧人的审判:
耶和华说:“那些残害赶散我草场之羊的牧人有祸了!”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斥责那些牧养他百姓的牧人,如此说:“你们赶散我的羊群,并没有看顾他们;我必讨你们这行恶的罪。这是耶和华说的(耶23:1-2)。
以西结也传讲了类似的信息,他也将国民的命运的原因归于假牧人,并宣告了对他们的审判: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发预言,攻击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祸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养自己。牧人岂不当牧养群羊吗?你们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壮的,却不牧养群羊。瘦弱的,你们没有养壮;有病的,你们没有医治;受伤的,你们没有缠裹;被逐的,你们没有领回;失丧的,你们没有寻找;但用强暴严严地辖制。因无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兽的食物。我的羊在诸山间,在各高岗上流离;在全地上分散,无人去寻,无人去找。“
所以你们这些牧人,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的羊因无牧人就成为掠物,也作了一切野兽的食物。我的牧人不寻找我的羊;这些牧人只知牧养自己,并不牧养我的羊。所以你们这些牧人,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与牧人为敌,必向他们的手追讨我的羊,使他们不再牧放群羊;牧人也不再牧养自己。我必救我的羊脱离他们的口,不再作他们的食物。”(结34:1-10)这两个先知也都信息向分散的群羊发出了一个安慰有盼望的信息,告诉他们会有一个忠心的牧人来牧养他们:
我必设立照管他们的牧人,牧养他们。他们不再惧怕,不再惊惶,也不缺少一个。这是耶和华说的。(耶23:4)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亲自寻找我的羊,将他们寻见。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样寻找他的羊,我必照样寻找我的羊。这些羊在密云黑暗的日子散到各处,我必从那里救回他们来。我必从万民中领出他们,从各国内聚集他们,引导他们归回故土。也必在以色列山上,一切溪水旁边,境内一切可居之处,牧养他们。我必在美好的草场牧养他们;他们的圈必在以色列高处的山上。他们必在佳美之圈中躺卧,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场吃草。主耶和华说:我必亲自作我羊的牧人,使他们得以躺卧。
“失丧的,我必寻找;被逐的,我必领回;受伤的,我必缠裹;有病的,我必医治;只是肥的壮的,我必除灭。也要秉公牧养他们(结34:11-16)。在耶利米的预言中,大牧人就是大卫的枝子,“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耶23:5-6)。根据以西结的预言,神自己会是一个牧人,来复兴神分散的国民(结34:15)。主是根据这样的背景下说了这些话。基督向那些目睹他医治瞎眼之神迹人讲了一些话,他提到当时治理国民的假牧人。先前说过“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
(可6:34)。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篡夺了牧养国民的权力,并要求人们跟随他们。但在我们主的审判话语中,法利赛人是假牧人,他们领人入歧途。他们认为耶稣是假弥赛亚,并劝人们拒绝他。因此他们是在引导国民远离基督,这位可带他们走上义路,进入他们所期待的国度的弥赛亚。在这篇讲话中,主表明了他是神通过先知所应许的真实的牧人,他就是以色列一直盼望的那一位。耶稣显明了自称为牧人的他们的信实其实是假牧人。首先,基督表明他是真实的牧人
(10:1-6),他是真实的,因为他以神在旧约中所启示的方式来到羊圈。圣经启示过弥赛亚要生在哪里
(弥5:2),生在什么时候(但9:24-27),他出生的情形(赛7:14),真正的牧人要做的事工(61:1-2),他要行的证明自己真实性的事工(35:5-6),及他要通过一个先锋展现在国民面前(玛3:1)。因此有许多客观的证据来检验耶稣是否那些真牧人。基督想那些辩论他身份的人考虑这些证据,他要他们查看他是否来到羊圈,就是进入以色列国民中,以神所启示的方式来牧养神的群羊。没有一个假牧人能展示出这样的完全应验了圣经的证据证明其为一个牧人,要人来跟随他。既然基督来到,正如圣经所表明的那样真正的牧人要来到,他是真正的牧人。施洗约翰来是作为守门人,他来认出真正的弥赛亚。约翰并没有将那一个法利赛人或撒都该人作为牧人介绍给国民,反而否认他们与他们的方式。约翰介绍了耶稣基督;当他认出耶稣是真正的牧人的时候,他的事工完全应验了以赛亚书40:3-4中的预言。作为真正的牧人,基督来到神的群羊这里,在比喻中牧羊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
(约10:3)。在这里基督所强调的是牧人所说的话,当他向羊群讲话的时候,那些属于他的羊认出了他的声音。然后他将听他话的羊从羊群中分出来。借着这个比喻,基督教导人们,他并不是来以法利赛人或撒都该人的方式来作工,而是来将那些听他话的人从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之中分出来,因为他们没有生命。他将他自己的群羊聚在一起后,他向他们显明他们该走的路。他并没有指给他们他自己不走的路,而是带领他们走他计划他们要走路。他的羊跟随他,一个认出真正的牧人的声音的羊是不会跟随陌生人的。基督表明自己是真正的牧羊人,也就是在说为什么国民中有一些人回应他的话,离开犹太教,并委身于他。这些人已相信他是那真正的牧羊人。在另一方面,这个比喻解释了为什么以色列国民中的许多拒绝基督,这些人已听到他的话,认为他的信息是假的,并转而离弃了他。他们的拒绝并没有显明他的话是假的,反而表明他们不是他的羊。基督现在继续表明他是好牧人
(约10:7-11)。根据诗篇23篇,牧者的作用是使羊群躺卧在青草地上,领他们到可安歇的水边,使他们的灵魂苏醒,并引导他们走义路。这有这些这位好牧人都做了。基督作为好牧人,自己就是引到生命的路;那些通过他进入的得到拯救。他们进入自由并找到使他们的心灵得饱足之物。传统的犹太主义不能给他们有益的东西,但作为好牧人的基督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10节)。法利赛人应许他们的追随者们,若他们遵守他们的传统,就会有盼望。撒都该人应许,遵守重复不断的仪式与献祭就会有生命的盼望。基督应许信靠他为好牧人的人以丰盛的生命。基督可能给他的群羊生命,因为基督将自己献为赎罪祭,通过这赎罪祭那些信靠他的人可以进行永生。然后基督显明自己是唯一的牧人
(10:12-16)。基督将那些宗教领袖比成雇工,雇工照看群羊不是因为他们关心群羊,而是因为为了自己的缘故。在这样牧人照看下的群羊只是他们得利的工具。但基督显明,他是唯一真正的牧人,因为他认识他的群羊,也就是说他尽他的一切来照顾他们。基督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守他的群羊,这表明这些群羊是他慈爱关心的对象。基督在这里是在说,那些宗教领袖根本不是牧人,因为他们只顾自己,而不其他人。因为基督愿意为群羊舍弃生命,且是唯一愿意这样的人,因此他是唯一的牧人。再一次,基督显明他是顺服的牧人
(约10:17-18)。基督象照顾他天父的群羊一样照顾交托给他的群羊。他借天父的任命来到牧人的职位上,所有他为群羊所做的,都是因对他天父的忠心与顺服,因此他的死是顺服天父旨意自愿的行动,这样他可以救赎那些作为天父的群羊的人。基督的生命不是人强行从他夺去的,而是他因顺服天父的缘故而自己牺牲了他的生命。在这段话中,基督向一群困惑的人显明自己是真正的牧人、好牧人、唯一的牧人和顺服的牧人。他邀请听他的人信靠他以得到借他的死所赐他们的生命,他从假牧人那里呼召他们归向自己。这些宗教领袖听出基督的这些话是针对他们讲的,他们完全明白我们主的话的意思,他们被大激怒,他们拒绝主的话,认识是一个被鬼附之人的疯话
(20)。尽管他们抵挡,还是有许多人接受了他的话,并记起医治瞎眼之人的神迹。这些人相信耶稣不可能是被鬼附的,他们认为他的话一定的是真的。G
. 七十二个人的见证§ 104路加福音10:1-24以色列人的领袖们早已经表明他们对基督身份的顽固的立场,他们坚定认为,国民应该拒绝基督。他们想要将自己的决定强加在国民身上。这时的问题是:人们对这些宗教领袖的提议会有什么反应呢?在作出最后的决定之前,基督指派了七十二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路10:1)。先前主差遣过十二个门徒在加利利全境做这样的事工,就象他此时他交托给七十二个人所做的事一样。七十这个数字对犹太人有特殊的意义,在旧约中,七十个长老曾被摩西任命来协助他处理国民的事物;在公会中也是有七十个人来行使他们对国民的权柄;现在基督也任命七十二个人来作为他的代表,并差遣他们出去宣扬他先前为证明他的身份而传扬过的信息,且行同样的神迹。这些人要向人们作见证。在这些见证的基础上,人们会决定是否接受基督为弥赛亚,或是拒绝他。在以色列人的领袖对他的身份与日俱增的反对中,这是一个向众人的见证。因此我们发现,有关基督身份之争从宗教领袖身上转到一般民众身上。基督派他们出去时鼓励他们说,“要收的庄稼多”
(路10:2)。这似乎是表明,会有许多人会对正在传播的信息作出回应。然而基督也说到,“作工的人少。”十二个的使徒并不能将信息传篇整个加利利;七十二个人也不能将信息传篇整个国家。因此他们要祷告,使更多的传信息之人兴起,加入他们收割待收庄稼之人的行列。基督告诉他们会遇到的情形,他们会象羊在狼群里。他们必须信靠他的保护,他们不要钱或多余的衣物,他们必须依靠他的供应,他们“不要问人的安”(4节),即不要在路上寻求人的陪伴或是陪伴人的供应。他们进入一城的时候,要打听到有好名声的人家,寻求他们的接待,如果其人家是义人,那么他们就会得到所需要的这样的接待。他们要留在那里,吃所供给他们的食物。Plummer指出:他们要看自己是那家人家庭成员,而不是外来人;因为他们得到的寄宿条件与食物是他们的工价而非施舍。对比“受了你们的馈送”(腓4:18)
…。这命令与林前9:7是对应的,而不与林前10:27对应。基督打消他们所担心的接受外邦人食物的顾忌。他们所传讲的信息就是基督一直在传讲的信息;就是,“神的国临近你们了”
(9节)。他们要用神迹来证实他们的信息,就如耶稣所做的一样。尽管他们有可能被接纳到人家中安顿,但他们并不一定受到全城的的接待。如果在一城中不受接待,他们就要离开那里,并宣告他们要擦去脚上尘土,来见证那城的不是。尽管有人反对这信息,但这信息本身却仍是真实的。基督所应许给国民的他在其中掌权的国度是真实的,不管国民对其作出什么样的回应。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应许,审判会临到拒绝他的城。提到对这信息的拒绝,基督宣告了对那些已经拒绝了他的城的审判 哥拉汛、伯赛大、和迦百农。外邦人的人所多玛、推罗、西顿城在审判之日所受的不会象这些城所受的审判这样严厉,因为它们拒绝了比所多玛、推罗、西顿所拒绝的更大的启示。基督安慰那些他要派出去的人,向他们启示说,他们要受到的拒绝不是对他们的,而是对他的。这些人要经历的失败很容易会使他们恢心,但基督说他们失败是因为这国民不愿意接待他们
(路10:16)。因此在基督派出这七十二个人时,他告诉他们,即使要收的庄稼多,但对他们事工的回应却是很小,他们必须预料到他所经历的同样的拒绝。完成了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之后,这七十二个人回到基督这里向他报告,他们似乎心里充满的都是他们所行的神迹。他们没有提到人们对他们事工的回应,却提到了魔鬼对他们行使基督给他们的权柄的反应。基督有必要要责备这七十二个人。
他提醒他们,那权柄不是他们的,而是他的,是他赐给他们的
(19节)。这个权柄属于他,因为是他在撒但堕落的时候将他从天上赶出去(路10:18;参28:12-15至赛14:12-15)。圣经上没有记录,但这七十二个人一定是报告了他们的收获。有人接受了他们的信息并信靠了基督。对此基督向天父献上感谢(21节),因为天父将有关他身份的事启示给了他称为“婴孩”的人,而向那些他称为“聪明通达人”隐藏了这些真理。在一方面,基督启示了为什么他被接受:“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22节)。基督之言也启示了为什么众人拒绝了他,天父不喜欢向他们启示子。以色列国民是瞎眼的,需要用神迹来除去人的瞎眼,人才能看见。神没有除去这国民的眼瞎来使他们看见他是谁。提到那些信靠他的人,耶稣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23节)他们已经看到他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是全能的救主。他们看到并相信了先知们所提到并仰望的那一位,他们这样的特权那些没有得到过。H
.有关永生问题的争论§ 105路加福音10:25-37也许因为基督对“聪明通达人”的定罪
(路10:21),“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路10:25)。一个律法师从会堂围坐在耶稣周围的人中站起来,他是在试探出耶稣作为教师的能力。他也许感到耶稣这教导的压力,就是将律法师-文士归于神不向他们启示国度之事的无脸面的“聪明通达人”之类。尽管他有可能渴望知晓生命更好的道路,但他的动机也许是想用一些问题诱骗耶稣进入他的圈套。他的问题无论如何显明了一个对永生的不正确的概念,对此耶稣常有很多话要讲。
试探耶稣的是
…
一个“律法师”-并不是耶路撒冷文士或教师中的一个,而可能是犹太正典律法的一个专家,这可能成为那个地区的一个职业,尽管也许不是为获利。相应地,也没有在犹太地的律法们那种明显的怨恨与恶意。在先前的一章中已经显明这段记述也许位于路加福音中一个合适的位置。我们也表明了,这个律法师的话指的是,或是他自己也属于,拉比主义中的一小派,这一小派人至少在理论上看重好行为甚于研究。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认为他有邪恶的动机。知道他们这个派别的习惯后,我们对他试探拿撒勒的伟大拉比的举动就不奇怪了。在描述大教师之间会面的拉比著作中,有许多类似的情形,每一个人都试图将对方卷入为难的论证与微妙的争论中。的确,这是拉比主义的一部分,且导致了那与真理痛苦与致命的冲突,当所有的问题都变成微妙的争论,那么没有什么是神圣的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这个律法师来说,他所问的这问题只有出于理论上的探讨,而非出于实际的兴趣,也不是象后来询问主类似问题的年轻的官所问的是他个人所深切关心的问题。他称耶稣为“夫子”
(25节),那些寻求他的教导的人也用同样的称呼来称呼他这个律法专家。因此他待耶稣为律法专家,他的问题是一个激怒人的问题,是一个象他这样的人会关心的问题:“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25节)。对这样一个人,这问题也就是等于在问,“我该作什么才可以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因为对一个犹太人来说,进入国度与接受永生是同义的概念。这个人的问题因此可以理解为:我要好到什么程度才进入国度以承受国度的永生?当我们听到“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这个推理性的问题时,我们似乎目睹了一个常见的拉比式争辨的开场。在这辩论的基础上,有一个信念,就是:永生是作工的工价:而唯一的问题是,需要作的工是什么工?他没有想到罪的问题,他里面没有罪的概念。这是毫无遮掩的自义的犹太主义:这是拒绝并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最深处的基础。肯定有一个人可能得永生的路,?????????因此我们的主使用拉比式的方式“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来将他引向旧约经文。
基督将这人引向他自己的圣经,在另一个情形耶稣说过,“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约5:39)。神赐给以色列律法是要启示神的圣洁及圣洁的神对那些要与他同行的人的要求。基督已强调过为要得到生命,他们必须“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完全是律法所要求的与神同行的条件,这个人应该知道。这人记得申命记
6:5并概括了律法的要求,引用经文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Shepard写道:耶稣看这人的回答是认真且是完全的,他回答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就这律法师的话本身而言,他回答的正确,问题是这得永生的方式没有人可以得到这个标准。在律法面前没有可以有一个无可指责的生活,一个小小的错误就意味着失败。如果一个人可以完全达到这个标准,他就会承受永生。但没有人可以作到这一点。
即使一个可能完全遵守律法,他也不会因他对律法的遵守而和永生,而是显明他对神有信心,这信心使得神接受他。圣经教导,人永远不能靠行为得生命,而是靠信心
(创15:6;罗4:1-4)。这个律法师可以引用律法的要求,他的反应“谁是我的邻舍呢?”(路10:29)证明了他是被律法定罪的。这人这样问是在为自己没能活出律法的要求而开脱或找借口,他借口不知而为自己没能活出律法的要求而开脱;他不知道他的邻舍是谁。因此他是在为免除律法的定罪而为自己开脱。为解释他的邻舍是谁,我们的主教导了好撒马利亚人的比喻。一个人从耶路撒冷去耶利哥,参加在耶路撒冷的一些规定的节日仪式后返回,在路上落入强盗的手中,东西被抢走,被打得半死,赤身躺在路上。这是一个绝对需要帮助的人,一个祭司路过这时,看见这个人,祭司看到了这个人的需要,因他的地位,他本来是有办法来帮助这个人的,但他无动于衷,从路的另一侧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一个利未人看到了这个人,也看到他需要帮助,他本来也是有办法来帮助这个人的,但他也同样毫无应用地走了过去。后来一个犹太人所讨厌的撒马利亚人从这条路上走过,他看到了这人的需要并作出了反应。他用酒洗净了伤口,抹上油,并包扎好。他把这个人放在自己的驴子上,送到一个客栈,他耽搁自己的行程来照顾他,直到他要可以离开。他承担了这个人住在这里的一切可能的费用。讲完了这个比喻,基督问,“你想,这三个人哪
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路10:36)这人作了唯一可能的回答,“是怜悯他的。”(37节)。因此基督也就回答了“谁是我的邻舍呢?”(29节)这个问题。邻舍就是任何一个有需要的人,且别的有能力帮助的人知道他的需要。一个有需要的人就是有能力满足他所看见的需要的人的邻舍。作邻舍的证据就是一个对他人的需要作出的合适的反应。看出他人的需要不是一个情感的问题,尽管其中会有情感(33节),它是一个意志的问题。前面比喻中的祭司与利未人都看到了那人的需要,他们都有能力满足那人的需要,但他们都无动于衷。这需要帮助的人就是他们的责任,或说是邻舍,但他们没有表明他们自己是邻舍。那撒马利亚人因他看到需要而承担了责任;因他提供给那人帮助而证明了他是一个邻舍。基督对那律法师说,如果他想要显明他有可使神接受他的义,那么他就应该通过象比喻中的那个撒马利亚人那样显出怜悯,或作一个邻舍来证明那义。在这个比喻中,主也许是想要引出这样一个教导,以色列国民就象那个落入强盗手中的人一样,被抢劫一空,被打得半死,以色列中的属灵领袖(祭司与利未人)却对此需要无动于衷,没有任何的反应。然而一个被弃之人(甚至是一个被称为撒马利亚人的人)[约8:48]来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因此这个比喻也许是一个隐藏的邀请,要这个律法师来接受他所提出的帮助,就象是那个半死的人接受了那个过程的撒马利亚人的帮助一样。I
.与主同在的例子§ 106路加福音 10:38-42主在耶路撒冷的时候通常是去伯大尼的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的家里住宿。
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所住的伯大尼是在耶路撒冷东南方的二英里半的地方。为什么路加在此没有提到这小城的名字,对此没有解释。接纳耶稣到她家中的马大是否是一个寡妇,还是麻风病人西门的妻子,这也只能猜测。似乎马大是这家中的主人,或至少家中重要的成员,是其他人的姐姐。马利亚是否是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在这家中被接待为特殊的客人是否是因为他在抹大拉(加利利的一个城镇)救她脱离放荡的生活,这些也都只能猜测,尽管有一些支持这种观点的看法,但似乎也不大可能是这样的。我们不能相信象某些人所认为的这是耶稣第一次来到他们家里。当他与他的门徒来到这城的时候,他很容易地接受了这可爱的一家对个人的邀请,并在耶路撒冷与伯大尼受到一定社会地位上的尊敬。
这并不是一个在其中耶稣被看为陌生人的家,而是被作为其家庭成员受到接待。我们看到耶稣受接待的自由气氛,马利亚坐在他的脚前听他讲话,马大在厨房嚷叫着准备饭食。
Edershiem 描述了耶稣对伯大尼的拜访的情形:[这]
…一定标记着基督结束了去参加住棚节的行程,因为马大与马利亚的家是在离耶路撒冷很近的伯大尼,它几乎是耶路撒冷的一个郊区。其它与此时间相符的资料也不是没有。因此,发生在这家里的事情以后的事,就是他的门徒要他象约翰教导他的门徒祷告那样教导他们祷告的事似乎是发生在约翰先前作工的地方 伯大尼的东北部;因此这也是发生在基督从耶路撒冷返回之后。再者,从对基督在马大家里受到的接待,我们知道耶稣是与他的门徒一同到达伯大尼的,但只有他自己受到两姐妹的接待。我们推论,是基督把他的门徒打发到圣城参加住棚节去了,而他自己留在了伯大尼。最后,这一切都与约翰福音7:14相符,因此不是在节期的开始,而是在住棚节的中期“耶稣上殿里去”了。Edershiem
也描述了这情形:是在住棚节的初期,路加所描述的事情发生在多枝叶的棚子里,在住棚节期间这些棚子是作为起居的地方。因为根据律法,在住棚节期间人们要在棚子里吃饭、睡觉、祷告、学习,也就是在这些棚子里生活,这些棚子是由活树的大树枝搭成的。尽管在棚子里生活不是对妇女的要求,但吩咐所有人使“棚子为主要的住所,房子为次要的住所”规定会使她们将这个多枝叶的棚子作为起居的地方。而且,在秋天的日子里坐在这些凉爽舒服的栖息之处-以色列人旷野之行的记念物-确是十分令人惬意!这些棚子有一定的高度,但又不是太高;一般是在前面开门;距离较近,彼此遮阳,但又不是太近以致完全不能使阳光照进或是使空气不流通。这就是前面所记载之事发生的处所;而且如果我们知道这棚子也许是位于院子的中间,那么我们就可以想象,马大跑前跑后地忙碌着做饭,不时看到马利亚坐在那里高兴地听主讲话,而没有注意周围发生的事。
Shepard
也描述了马大与马利亚之间的对比:在耶稣来访的情形中,两姐妹的性格显出鲜明的不同。作妹妹的马利亚坐在地上,就在耶稣的脚前,就象是他的一个门徒一样。在这此我们看到,她有一颗渴慕的心,注意聆听着主说的每一句话。路加在这里用了这个称呼是十分有意义的,马利亚认出耶稣是她的主,且渴望知道他要她做什么。但马大却是“心思烦乱,”被服事的事所扰。她心里想的就是为耶稣准备一顿丰盛的饭食。这是一个可钦佩的的愿望,if a partly mestaken one。至少这愿望是出于对耶稣这伟大的客人的敬意。
马大对主说的话表明她看重作一个好主人。我们主对马大说的话是一个温柔的责备,他强调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
(路10:42)。耶稣的回答是对他的亲切且忧虑的女主人的温柔的责备:“马大,马大,”他带着一种温柔与情感重复提到她名字,“你为准备一顿丰盛的饭食有许多思虑烦扰;只需要很少的东西,或‘一个菜就够了。’”耶稣在这里一定是用同一词表示多个含义,只一个主要的菜只需要很少的时间与精力,会使她可以不受干扰地作其它更重要的事情。有一件比其它所有的事都重要,就是属灵的“一件事”马利亚所选择它作为她“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耶稣慈爱地责备马大时一定是带着笑容的。即使是在这个可爱的主妇身上,他也一定要责备她的烦乱,及引起这烦乱的过份的款待。同时耶稣也看重人与他的同在,将其升高至使徒生命中重要而有永恒价值的位置,与主的同在是人的生命中所需要的唯一重要的事情,其奖赏是永远的,却是“不能夺去的。”耶稣责备的不是马大的服事,而是她对属世事情的过分烦乱、忧虑及她因嫉妒而发的脾气。但在后来,是马利亚面对人们的嘲笑、轻蔑和批评而将装着美好的香膏的玉瓶打碎,“为他安葬作的”膏抹了耶稣。她在一个危险的时刻对主要那样奉献的服事是因为她先前选择了“那上好的福分,坐在耶稣的脚前。”她的奖赏永远没有被夺去。
因此我们看到这样一个原则,心里充满基督要比为基督的缘故而充满其它的事情更重要。倾心于基督的话,受他的教导比为他而忙碌而更重要。在此我们应该学到一个重要的功课,马利亚一直在帮助马大准备饭食,然后她被基督所吸引而扔下作饭的事,去坐在耶稣的脚前聆听他的话。后来要为主作工的人需要知道“上好的福分”是心中充满基督,不要在他们的事工中忽视了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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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祷告中的教导§ 107路加福音11:1-13但以理每日三次的祷告的榜样被法利赛人作为宗教仪式所效法,他们将祷告作为在人面前显明他们的敬虔的手段
(路18:9-12)。约翰的门徒明显意识到这样的祷告是不能接受的,因此要约翰教导他们如何祷告。约翰先前已经试图要纠正法利赛人不正确的祷告方式(路11:1)。在这种情况下,耶稣的门徒来到他那里,请求说,“求主教导我们祷告。”基督因此给了他们一个祷告的榜样,而不是一个榜样式的可不断重复的祷告。主显明了可被所接受的不同类型的祷告。真正的祷告首先是作天父的神说的,因为祷告基本上一种孩子对父亲依靠的态度,这种被神所悦纳的祷告包括敬拜,就如“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所显明的(2节)。“愿你的国降临”表明要在祷告中关心神的工作。这样祷告尤其是适合门徒,因为基督当时是在将一个国度展现给人们,而人们却拒绝了。祷告中也要为实现遵基督为王的神的目标而祈求。要为信徒个别的需要而祈求,门徒也要为日用的饮食祈求,那些象十二门徒或七十二个人那样被派出去为基督作见证的人,他们没有这些供应,所以为日用的饮食祈求就更是他们当行的。但他们应该信靠神得到这些供应。“赦免我们的罪”(4节)这祈求表明了为神所喜悦的祷告也包括认罪。这个祷告是必要的,因为罪隔断信徒与天父之间的交通,要恢复这种交通必须要认罪。这祈求信徒可以满有信心地来作,因为人们知道如何赦免那些求他们赦免的人们。如果我们祈求,我们的天父岂不是更加多的赦免我们的罪吗?而且,为神悦纳的祷告也包括求保护脱离恶者的内容,就如“不叫我们遇见试探。”这人祈求信徒不要形式化地来作,因为那是法利赛人的作法。主的目的是要向我们表明我们向天父祈求的内容与需要。基督使用一个比喻来教导门徒恒切祷告的必要性。一个不期而到的来访者在夜间来到一个朋友家里,主人因他们之间的友情热情地接待他。但主人发现他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在夜间的这个时候,他没有什么食物招待朋友,那天作的饼都已经吃掉了。主人知道他有责任满足朋友的需要,但却没有能力。为了要履行他的责任,他到另外一个有能力帮助他的朋友那里。他求那个朋友借他三个饼来满足客人的需要。因此他就是处于一个中间者的位置,一个在有需要之人和可以满足这需要之人之间的中间人。因此基督藉此教导我们,祷告不仅仅是为我们自己的需要祈求,而通常是为别人的需要而代祷,祷告的人将需要摆在能满足那需要的神的面前。
基督现在继续这个故事来强调恒切祷告的重要性。有饼的那个朋友不愿意回应代求的人,他说他已经休息了;如果他起来满足他的需要,他就会使全家人醒来。但求他的人为了朋友的需要不愿意就此离开,他不断地祈求,直到他得到所祈求的饼。基督说,“但因他情词迫切地直求,就必起来照他所需用的给他。”
(路11:8)。基督并没有神不愿意听祷告的意思,他所强调的是恒切祷告的必要性,直到需要得到满足。然后基督从比喻转向实际的教导,并应用了这个比喻。他说
(字面翻译),“不断祈求,就给你们,不断寻求,就找到,不断敲门,就会给你们开门”(参9节)。基督在此之上又加上应许:“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10节)。基督说既然一个父亲是如此愿意回应他儿女的需要,神会对那些为自己及为别人代求之人的需要作出回应(11-12节)。最后他应许,他们的天父会“将圣灵给求他的人”(13节)。旧约中所应许神要给他子民的好礼物就是圣灵(结36:25-27;珥2:28-29)。而且天父所应许的,有一天要成就。然而,在基督讲这些话的时候,他正在被人们所拒绝,因此这应许不能成就,因为圣灵的浇灌只能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之后来到。信徒不要对这应许失去盼望,而是要恒切祈求神所应许的。毫无疑问,那些聚集在上屋的信徒就是为这圣灵的浇灌而在祷告的(徒1:14),他们的祷告得到回应,神赐给了他们圣灵(2:4)。K
. 因主医治哑巴而起的冲突§ 108路加福音11:14-36因基督赶出一个鬼而引起他与法利赛人之间的冲突。我们不要以为,福音书作者只是因为鬼附在当时是一个大问题而对强调赶鬼,尽管这确是当时的一个大问题。而是他们想要应对法利赛人说基督的能力源于撒但这样的教导。基督在这个领域行了许多神迹显明他的能力大于撒但的能力,就是法利赛人认为基督有的那种能力。在这里要讨论的情形中,基督医治了一个被鬼附的人,使很多人惊讶。因此他们表明了愿意接受基督的意思。然而其他人说他是靠别西卜赶鬼
(路11:15)。就如先前基督面对类似的指责所做一样,他反驳了对他所行作这样的解释。他提出三个证明,他首先指出,如果他从撒但得到能力并用那能力来与撒但争战,那么撒但就是在与他自己争战;这无法想象(17-18节)。第二个原因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当时以色列人中有驱魔之人将鬼赶出有病之人。这个能力被人们认为是神所给的能力。如果他们的驱魔之人用的是神的能力,那么为什么他们将他赶鬼的能力说是撒但给的呢(19-20节)?,说到第三个原因,基督提到,一个人攻占一个防守的城堡时,他必须能制服卫士,然后他才能进入城堡。如果基督可以进入撒但的城堡,这明确表明他的能力大于想要抵挡他的撒但(20,22节)。因此基督要人们作一个判定,他说,“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23节)。保持中立是不可能的。在这个问题上,那些不与基督认同的人就是站在法利赛人的立场上。在此之后,基督描述了这国民的景况
(路11:24-28)。他提到这样的一个比喻,一个邪灵离开它先前居住的人,离开后它去一个荒凉的旷野,寻找安歇的地方,但找不到。这邪灵就决定再回到那人身上,当它回去时发现先前的房子“里面打扫干净,修饰好了”(25节)。就找来另外七个比它更恶的鬼,占领了那空房子。因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26节)。借这个故事主显明了他对这国民景况的评估。以色列是不洁的,约翰来呼吁人们悔改。众多的人接受了约翰的事工,承认他们的罪。这些人借洗礼与约翰认同,期待在他们所盼望的弥赛亚来临时经历罪的赦免,国民就如此得到洁净。但在这期间,国民转离约翰的信息,而现在在拒绝基督。这意味着约翰工作的果效现在正在国民中消失。随着与日俱增的对基督的拒绝,也出现了每况愈下的属灵腐败与倒退。因此当国民定意要拒绝基督时,其属灵光景会比约翰开始他的事工之前的光景更加糟糕。这是对以色列国民的一个严厉责备。一个妇人在信心中喊道:“怀你胎的和乳养你的有福了!”
(路11:27)。基督再一次宣告了祝福,但不是对那些与他有肉身关系的人,而是对那些凭信心与他有关系的人。就如保罗所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因此基督劝勉他们“听神之道而遵守”(路11:28)。基督下面提到了要给这国民的气候上的迹象(29-32节)。因这个世代邪恶,它总是在寻求神迹,但又不会因神迹而信神。基督如他先前所提到的,说除了表明他复活的约拿的神迹以外,他再没有什么神迹给这国民。复活是神对基督的身份及他的话语的最后的确认。“南方的女王”听到所罗门的智慧且从中受益
(31节),但这个世代听到比所罗门更大一位的智慧而却转离他的话。尼尼微人听到约拿的传道之后,相信了而得以脱离审判,但这个世代听到比约拿更大的一位的传道却拒绝接受他的话。因此审判定会临到国民头上。这一段谈话的最后是对国民的呼吁
(33-36节)。基督将他的话比作光,基督带来的光就是对父认识。他在他自己身上对父的启示不是在暗中启示的,因为人们点灯不是要将它隐藏起来,而是放在可发光的地方。基督为启示天父而教导及所行的是在国民面前行的,但这国民在属灵上瞎眼而拒绝了这光。拒绝的原因并不是因光本身,而是在看的人的眼睛。因此基督说,“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路11:34)。以色列呆在黑暗中的原因并不是启示者错误,而是拒绝启示之国民的错误。基督说如果他们接受启示,他们就会有光。而且他邀请他们来就为光的他。L
. 关于法利赛人仪式主义的冲突§109路加福音11:37-54主对当时的宗教制度进行了严厉的指责,而在此之后主却被邀请到一个法利赛人家里,这似乎令人惊奇。但基督接受了这邀请去了他的家里,按照习惯,他坐在桌旁。
Edersheim描述了富有的家庭的饭食:在巴比伦的犹太人对没有肉的饭食心满意足;而巴勒斯坦人却并非如此。后者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嫩肉:山羊肉、羔羊肉、小牛肉。牛肉不常吃,飞禽的肉就更少吃。饼是主食,任何没有饼的招待都不认为是正式的饭食。的确饼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正式的饭食,因为祝福加在饼之上的,且临到随后的食物,如肉、鱼或蔬菜,也就是说,祝福临到所有正餐中的食物,但不包括饭后点心。相类似,祝福也是临到酒,包括其他的饮料。若非如此,就要分别对所有吃的与喝的进行祝福。忽视这祝福的人就好象是他吃了本属于神的东西,因为经上记着:“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尽管这个原则很好,但它却变成了一些无聊的诡辩问题。因此在某种食物以外再吃别的食物,就只需对主要的食物祝福就可以了。而且,将什么看为是水果,且对其祝福,对此也有复杂的争论,因为,比如怎么能对叶子和花祝福,又怎能对驴蹄草浆果祝福呢。确实,这种植物使Hillel学派与Shammai学派之间产生厉害的争论。对由如地里的出产与其它象从动物界获取的蜂蜜这样由不同的食物组成的饭食给予什么样的祝福,这也引起详尽的讨论。这样及类似的探究引起无休止的争论,使法利赛人与文士忙于此道。
每餐饭之前都要洗手与祝福。
让我们来想象,客人们聚集在一起。象这样的早餐他们是不需要由奴仆来招呼的,也没有在宴会那样的接待。首先,大家都要遵守一个宗教仪式“洗手,”然后,家主会从一大块面包上(在安息日是两大块)切下一小块,然后祝福。但这只在象在正餐时他们坐在桌子旁的时候。如果他们坐下,早餐通常是这样的,每个人都为自己祝福,喝酒时也是如此。犹太人诡辩地称,对饭食中的酒祝福一次就足够了,但如果在用饭中又拿来其它的酒,那么每个人就要重新对这酒祝福;如果喝酒是在饭后(就如在安息日与节期,借喝酒来延长宴会),只由一个来为大家祝福。
Edershiem
描述了法利赛人这种琐碎的作法:在这个法利赛人的招待中,我们的主确实是忽略了在饭前“洗手”这个规定。但这个仪式本身是无关紧要的,他一定是有这样做的原因,这在后面会有解释。所有这些习惯的形式主义在对下面Talmud书卷所称之为“宴会”的描述中可十分清楚地看出。客人们进来后,他们坐在椅子上,有人将水端来给他们洗一只手。在此之后是饭前的喝酒,每个人都为此祝福。到此为止,他们都坐在桌子旁,又有人将水端来,这次是洗双手,这是饭前的预备,这时由宴会的主要人物,或是选出来的有地位之人来对饼与酒进行祝福,然后众人以阿门应答,众人理所当然认为祝福是由一个以色列人所为,而非外邦人、奴仆,或是犯罪之人。与一文盲之人说这祝福也是不合法的,尽管与有学问的Cuthaean(一外邦人,或是撒马利亚人)一起说这祝福是可以的。饭后,如果有剩下的食物,要认真收集起来,这时要再一次洗手。先如此行人的带领感恩的祷告。他招呼别人来跟他祷告的方式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且因在场人数的不同而不同。祝福与感恩不仅可以用来希伯来语进行,也可以任何其它语言来进行。
至于客人们在宴席的位置,我们知道至上的座位是由拉比们占据的。Talmud书卷中是这样规定的:最尊贵的首先落坐于他的左侧,他的脚向后伸。如果有两个“垫子”,次尊贵之人在他上边倚靠落坐,就是他的左侧;如果有本个垫子,第三尊贵之人落坐于首先落坐之人的下边(右侧)。这样主要的人物就在中间(在最尊贵的客人与次尊贵的客人之间)。饭前洗手的水首先递给最尊贵的,吃肉后的洗手也是如此。但如果宴席上有很多人,此仪式的进行就要从不尊贵的开始,到了最后的五个人时,最尊贵的先洗手,然后其余四个人依次洗手。在这样的安排下,房主或是桌边的主持人进行祝福,然后切饼。一些人认为在祷告人说过祷告之后才开始吃饭并不合礼仪,但这似乎并不是巴勒斯坦犹太人的惯例。然后,将饼蘸入盐或是有盐味的东西中,礼仪要求,有两个人的时候,他们应彼此等待,但有三个人或更多的人的时候就不必了。
在吃饭的时候酒用得很多。
开始的时候,将酒与水混合,有些人认为,在将水加入酒之前不应进行祝福。根据一种说法,两份水兑一份酒;据别一种说法,三份水兑一份酒。提到过不同的葡萄酒:其中有Saron红葡萄酒和一种黑葡萄酒。加调料的酒是由蜂蜜和胡椒制成的。另外一种主要是个人所喝的混合酒是由陈酒、水和香料制成的;还有一种酒是“没药酒;”我们在书上也看到过其中泡驴蹄草的酒。我们还应提到加调料的酒,或是加入胡椒,或是加入苦艾;那么被人们说成醋的一种清凉的饮料是由未熟的葡萄或是韭菜制成。除此以外,人们也喝棕榈酒。至于外国酒,我们在书上读到过亚们的葡萄酒,亚细亚省的葡萄酒,后者是一种浓缩的必须品,冰葡萄酒来自于黎巴嫩;还有一种伊都米亚醋酒;啤酒来自于米底亚和巴比伦;一种大麦酒来自于埃及。最后我们应该提到巴勒斯坦的苹果汁,及其它水果汁。
饭食中的其它食物描述如下:
至于其它各种谷类、肉类、鱼及水果,无论是新鲜还是保存的,一餐饭都有可能包括这些。在宴会上,有一道引菜,是由开胃的咸肉或是一些清淡的菜肴构成。随后就是正餐本身,以吃点心作为结束,点心是由腌制的橄榄、萝卜、莴苣、和水果构成,其中甚至有印度的陈姜。一些特定的食物,特别是蔬菜,对身体健康的各种甚至奇怪的好坏影响在饭间也有讲述。鱼是令人喜爱的一道菜,在安息日的饭食中从不缺乏。有这样一种说法,要保持健康,每一餐饭都应有盐和水。象芥菜与胡椒等调味品应该少用。穷人的饭食却十分不同。裹上一层面粉或蜂蜜油炸蝗虫或是保存下来的蝗虫,这些都不要求祝福,因此动物属于地上被咒诅之物。鸡蛋是常见的食品,在商店可以买到。然后还有一道奶菜,人们将面包蘸在其中。其他稍富有一点的人会加入一个由蔬菜特别是由洋葱与肉作的汤,而非常贫穷的人只是用饼加乳酪或是饼加水果,或是一些如黄瓜、扁豆、豆茎、豌豆或洋葱等蔬菜来满足他们的肚腹。
法利赛人有三个深为人知的特点:
…
法利赛人的三个特点为是:从不吃或用没有经过什一奉献的东西;遵守洁净的律法;且因以上这两个原因,避开与非法利赛人亲密的交往。这种分隔构成了他们自称与众不同的缘由。基督对这些一项没有遵守。
Farrar很准确地描述了法利赛人的特点:他们束缚于长期流行于他们中间的宗教系统,因为按字面遵守是容易的,而进入其中的灵意却很困难;遵守许多外面的规定是容易的,而有智慧舍己地遵行神的旨意是困难的;使心灵受困于一套琐碎的制度是容易的,而顺服被启迪的心是困难的;傲慢的排斥他人是容易的,而有谦卑的灵是困难的;成为苦行主义者或形式主义者是容易的,而心里清洁、有爱心、明智及真正的自由是困难的;成为法利赛人是容易的,而成为一个门徒却是困难的;拥抱一套自我满足外表虔诚的拉比规定是容易的,而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是困难的;基督将斧子放在他们傲慢的守安息日思想的根上,也就是将斧子放在所有的琐碎教规的根上,他们习惯于在他们的信仰生活中遵守这些教规。
法利赛人一直没有能抵挡基督讲话的智慧,他们现在想要诱惑他违反一个法利赛人的传统。很明显,基督没有在这个节期遵守法利赛人的传统。招待基督的家主首先注意到他没有遵守饭前洗手的习惯
(路11:38)。基督继续表明,洗手的习惯并不成就律法的要求。法利赛人关注的是外表的洁净仪式,而无意关心内里的洁净(39节)。如果有必要洁净外表,那么也有必要洁净里面,因为是同一位造物主造了外面与里面(40)。基督劝勉法利赛人行有怜悯之事,这表明他们的宗教已堕落成仪式(41节)。基督现在继续宣告对法利赛人的咒诅,因为他们的体系赞同违背律法之义的行为。在如此严厉的讲话中,基督显明,这人邀请他不是因为要相信他之后而尊荣他,而是想找他的错。基督所讲的这些话是他所讲的最严厉的话之一,他如此严厉是因为他在这里所定罪的法利赛人这套体系使这些法利赛人拒绝他。现在他们又他们的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人们的头上使人们偏离正路。基督首先因为法利赛主义的什一奉献制度宣告了对他们的咒诅
(42节)。律法要求什一奉献,法利赛人对奉献园子里的草十分审慎,他们认为这样行是在成就律法。基督表明,律法要求爱神,对人实行公平。他们注重什一奉献的外表,而没有看到神对他们自己及他们全部所有的有要求,这样才能显明他们对人的义及对神的爱。第二,基督因法利赛人的傲慢而指责他们
(43节)。法利赛人喜爱在会堂中坐在最重要的位置并喜爱人在市场上问候他们。他们想要得人的荣誉,他们有自我寻求荣耀的动机。他们与律法的传与者,他们所宣称要尊敬及神所称为“极其谦和”(民12:3)的摩西形成鲜明的对比。第三,基督因他们的假冒为善指责他们
(44节)。他们想要人们看他们为好,但实际上他们却不是那样的。对犹太人来说,坟墓是污秽之源,任何碰到坟墓之人都受到污秽。因此习惯上将坟墓涂成白色,这样人们可以远避坟墓以免沾污。一个无标记的坟墓似乎是可以行走的地方,而实际上那坟墓却可以使人沾染污秽。基督将法利赛人比成无标记的坟墓,他们在人所不知的情况下使人沾染上他们蝗污秽。然后他指责了律法师,说他们“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的身上”
(46节)。这就是基督在邀请凡劳苦担重担的人来就他时所提到的法利赛人的轭(太11:28)。法利赛人将摩西律法变成
365条禁令与248条命令,这是律法师加在他们的跟随者身上难担的担子。法利赛主义对担如此重担的人不提供任何一点的帮助,这担子足以将人压垮。基督然后因法利赛人赞同谋杀神所派给以色列人传神信息的先知而指责了他们
(47节)。他们为先知建造精致的坟墓,这表明他们赞同先知所言。而拒绝基督又表明与那些杀害先知之人认同。因此基督说,“创世以来,所流众先知血的罪,都要问在这世代的人身上”(路11:50)。这世代将自己认同于那些杀人而落在神审判之下的人,如果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反驳说他们并没有与他们的父认同,而是尊荣那些他们的父错杀之人,那么就可能问他们,为什么他们不遵守所有那些先知所吩咐他们该做的事。先知们要求公义,但这一直都没有出现的迹象。先知们应许了弥赛亚的来临。这个世代之人拒绝基督的话,就是表明他们认同于杀害先知的他们的父,因此他们同样有罪。最后,基督因律法师向那些靠他们得真理的人们隐藏真理而宣告了对他们的审判
(52节)。法利赛人的传统并不显明神也不显明神的圣洁对那些与他同行之人的要求,反而使神及他的要求显得模糊不清。因此基督说,“你们把知识的钥匙夺了去”(52节)。基督要给人们光,而法利赛人将人捆在黑暗里。基督说出了法利赛人与律法师可以清楚明白的真理,听了他的话之后,他们“就极力地催逼他,引动他多说话,私下窥听,要拿他的话柄”(53-54节)。很明显,在基督与法利赛人之间没有调和的余地。M
. 对门徒的揭示§§ 110-118虽然与法利赛人的冲突很激烈,人们对基督的兴趣也高长。几千人聚集,他们渴望听到基督的讲论,以至彼此践踏
(路12:1)。基督对他的“门徒”说了一些话,在这里“门徒”、并不是指十二使徒,而是指这些激动的人群。他们警告他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先前在一个法利赛人家中,基督揭露过他们表面上的遵守律法是假冒为善(11:37-41)。在这里基督又宣告,时候已经来到,隐藏要被显露,法利赛主义隐藏的假冒为善要被显露出来(12:2-3)。他对法利赛人的指责会因法利赛人真实本质被显露而得到证明。基督知道这人群中会有许多人公开表明他们对他的信心,但因害怕的缘故而退后。为了鼓励他们公开表明他们的信心,基督首先告诫他们不要沉默(4-7节),然后他又给他们应许以鼓励他们(8-12节)。首先,基督教导说,他们应该怕神而非人。人因他们信基督而对他们所能做的最坏的事就是将他们杀死
(4节),而对死后的事就无所作为了。对比之下,基督要人们敬畏神,顺服神,因为在死后他“有权柄丢在地狱里”(5节)。既然神要他们信靠基督,他们就应听他的,而不要被法利赛人所迷惑。那些争论基督身份的人看出,如果他们表明他们对基督的相信,他们就会被赶出会堂,他们会因此而失去所有作为以色列人的权利。他们会丧失他们敬拜的地方,孩子们学习律法的学校,他们在社区的社会生活,及他们作工的权利。他们会因而面对排斥与穷困。但基督鼓励他们,他提醒他们说,信靠他他们会成为神的儿女,神会象父亲一样照顾他们,神基督照顾无甚价值的飞鸟。他关心人生命的每一个细节,他甚至数算了每个人的头发。因此他会关心他儿女的需要。基督就是如此劝勉他的门徒不要怕人。但然后他继续鼓励他们公开承认他是神的儿子。他说,“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
(路12:8)。基督会不认那些在人面前不认他的人。他在圣经中被描绘为信徒的护卫者(约一2:1-2)。但他只是属他自己之人的护卫者。象在马太福音12:32中所做的,他提醒这些人,如果他们否认圣灵通过神迹对他的身份与他的话的证明,那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这样的否认就是犯了会遭致审判的罪。那么他们就得作出一个决定-一个正确的决定。为鼓励那些作如此决定的人,基督应许,当他们因信靠他而处危险之中时,神会帮助他们。他并没有应许他们不会被赶出会堂,也没有应许他们不会被交在掌权者手里。但他确应许,他们不会独自面对这些,因此神的灵会伴随他们,给他们要说的话,并护卫那些信靠基督的人,并为他们的信仰而辩护(12:12)。我们看到,基督看到这众人是处在不能决定的状态中,他们是在考虑,如果他们离开法利赛主义而与基督认同,法利赛人可能会对他们采取所威胁的行动。他们也在考虑基督借他的神迹所证明的真理。基督使他们知道,他们的命运取决于他们的决定,他也再次鼓励他们信靠他。
2
. 贪婪 § 111 路加福音12:13-34在拥挤的人群人有一个靠近基督,向他请求:“夫子!请你吩咐我的兄长和我分开家业”
(路12:13)。这给基督一个讨论贪婪问题的机会(13-15节)。Edersheim描述了这个情形:这里的情形似乎是,人群有一个人听到基督的讲论,就认为,这位拿撒勒的伟大拉比可以来为自己的私利所用。这是他从基督的话中所得到的益处,就是觉得有公开得利的可能-这引起了他的贪心。但浮想我们脑海中的不仅如此,很明显,基督吸引且深深地感动了众人,否则人不会要他介入来解决纠纷的;而且同样明显的是,他所传讲的给这个人这样的印象,就是他也许能使基督为他说话,The presumptive evidence which it affords as regards the effect and the subject-matter of Christ
’s preaching is exceedingly interesting。在另一方面,基督不仅仅没有合法的介入权柄,而且我们知道犹太人的律法关于遗产是有清楚的规定的,因此如果这个人有任何正当的理由,他就没有必要求耶稣介入。由此可见一定是“贪心”使得这作弟弟之人想要得到他哥哥那份财产的一半。基督拒绝卷入这种法律上的事情,但确实看到这人的贪心。贪心起源于这样一种虚假的人生哲学,就是生命的最大益处就是获得物质财富。这样的哲学是法利赛人的人生哲学,他们将物质财富解释为神的祝福。他们在下面这样的说法中表达了他们的哲学,“神所爱的,他使其富有。”他们接受了这样的先入之见,认定追求物质财富是最大的益处,因为赐给财富是神喜悦人的证明。基督面对持这种观点的人时,给了在路加福音
12:16-21中的指示。他提到一个比喻,一个人已经很富有了,他的地有很多的出产,他再也不需要粮食了,因为他的粮仓已经满了。他非但没有聪明地使用他的财产,而却决定“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乐吧”(19节)。我们再一次看到这个虚假的人生哲学导致他认定,生命中最大的目标之一就是满足每一个肉体的欲望。这个富有的人认为,他可以借他所积聚的物质财富来满足他每一个欲望。在这个人身上,我们看到法利赛人对金钱的态度的形象的概括,他们的这种态度在他们的贪心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种故事中,基督很快向这个人显明,获得属灵财富要远胜于获得物质财富。在这个故事中,神取了那个人的性命,他就与他的财富永远分离了。属于他今生的物质不能带到来生。一个富有的人不是只有财富的人,而是一个用他的财富来满足他自己并获得永生的人。法利赛人将信心放在错误的对象上,因为他们所信靠的不能满足他们,也不能使他们在神眼中蒙悦纳。基督借这个比喻显明了贪心的危险。现在基督将这真理应用在这些门徒们的身上(路12:22-24)。基督清楚地说道,“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
(22节),他们不应忧虑物质上的事情。然后基督给出了六个不要为物质忧虑的原因。首先,他说一个人比身体更重要(23节),照顾身体并不能满足整个人的需要。如果一个人只有肉身,那么物质就可以满足那个人的需要。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第二,他强调所有神的创造物都是在他的照看之下(24节)。第三,主提醒他们忧虑不能使他们的生命延长一刻(25节)。第四,基督教导说,人没有能力给人神所给人的美好的东西(27节),百合花的美丽表明了神供应的能力。第五,基督问,如果神照顾野地里转瞬即逝的花,难道他不会照顾属他自己的人吗(28节)?然后,第六点,他提醒他们,他们有一位知道且供应他们需要的天父(30节)。主劝勉他们不要忧虑,而要有信心,他说,“你们只要求他的国,这些东西就必加给你们了”
(31节)。信靠神来满足他的需要的人会发现神是信实的。贪心常起因于不安全感,想要寻求未来的安全之人就是那贪恋物质的人。基督告诉他们买掉他们的财产并分给穷人,基督藉此对这真理的应用十分显明!他们没有可信靠的物质财富,因此他们只能信靠神。他们借对他的信心,不仅能积攒持久的财富,也能积攒“财宝在天上”(33节)。一个爱什么,就是服事什么。法利赛人已成为物质的奴仆。基督提醒他们这样他们会有捆绑,并要他们信靠神,这样他们才能成为神的仆人。他又说,“因为你们的财宝在哪里,你们的心也在哪里”
(34节)。Shepard说道:这小群四面受敌的门徒,不要忧虑,甚至不要为国度的未来而忧虑。它的未来现在看起来暗淡无望,因为带着怒气的敌人在人群中围绕着他们。“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他说,“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你们要变卖所有的周济人,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因为你们的财宝在哪里,你们的心也在哪里。”施行救济并不能买来天国,但投资于真正的慈善事业却是完全的,且会对人有帮助,而不会成为自己的忧虑或引起贪心。储存在这个世界的财富有很多的敌人,但投资于天国工作中的钱却是完全的,并会使如此投资之人的心倾向于天国(Ppmummer),“财宝在哪里,心也在哪里。”
3
. 警醒 § 112路加福音 12:35-41主现在劝勉他的门徒们要警醒
(路12:35)。他将他们比作服事一个主人的仆人,他们要在任何时候预备好要服事。因此他鼓励他们要着好装,灯要一直点着。为使他们对此有深刻印象,他使用了宴会的比喻。婚宴的时间不是事先确定的,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要召集人来。那么这个景象就是,一个人家的仆人在等候主人的不期来到。当他们回来的时候,他期待他们作好服事他的预备。如果这些仆人对他们的责任不在意,那么他们就会在夜里休息,将灯熄灭去睡觉。如果他们忠心,他们就会一直穿着衣服,点亮着灯,等候他回来时服事他。如果他回来的时候发现仆人们是忠心的,这些仆人就会得到荣誉。他们所服事的主人会服事他们。他们要看主人是即将要来的,因此他们要期待着预备好服事他。基督又以另外一种方式来形象说明警醒这个真理
(路12:39)。如果知道有贼要来,家主就会防守预备贼的来到,家主会防止贼的抢劫。这里所强调的是不仅仅要警醒,也要预备好,在这里主应用了这个教导,他说,“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40节)。这个教导是基于这样一人事实,就是展现给以色列人的国度被他们拒绝了。因此这国度的出现会被延迟到未来的某个时候,所应许的并没有收回,但可以在未来的某个未定的时候实现。基督的仆人要在那个时候警醒、等候并预备好,盼望人子的来临。4
. 忠心 § 113路加福音12:42-48基督现在鼓励警醒的人要忠心,他提到一个忠心之人及聪明的管家的特点。这个人被命管理主人的仆人及主人的财产,他的责任是保证他的主人的仆人们的需要要靠他主人的财产得到满足。
这比喻的背景是来自于那国的习惯。管家是被命管理所有供应品的家中管理者,他的责任是组织并指导干活之人的活动,管理收支,在主人不在的时候照顾他家的利益,并在主人回来的时候向他汇报。主人在回来的时候看到那可信赖及考虑周到的仆人正在行使他的职责,那么他就有福了;主人会立刻给他奖赏,把更大更有责任的工作交给他。
如果主人发现管家忠心负责,那么就会给他更大的责任。主人会毫不犹豫地将他所有的财产交给这样一个忠心的仆人来管理
(路12:44)。那仆人也有可能不忠心,如果他觉得主人要他汇报他的管理工作的时候是在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候,他也许就会在管理他主人的事务上松懈,他可能会苛薄对待那些仆人,滥用他的地位,且不履行他的责职。但主鼓励他的听众要因他到来时间不确定性而忠心。在故事中,他说,“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46节)。管家认为无限延迟的主人回来的日子来突然来到,当主人回来时,就要要求管家作出汇报,一个不忠心的仆人会被剥夺他的权利。因此对基督不忠心的人通过他的不忠心显明他与基督没有关系;也显明神会让一个人永远从他的面前离开
(46节)。但顺服的仆人会得到奖赏。基督说受到惩罚的程度会有不同(47-48节),受惩罚的程度取决于交给他的权利及启示给他的知识。以基督的这个比喻中,知道他主人的意思且因主人来迟而不忠心的人会受到更多的责打。不知他主人的意思的人,尽管他会受到责打,但却比知道而拒绝他主人的旨意的人受到少的责打。权力所带来的是责任(Privilege brings responsibility)因此基督说,“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48节)。5
. 耶稣到来所带来的影响 § 114路加福音12:49-53在整个基督的事工中,我们一直都在看国民对他的话与他的身份的两种反应。有相信他的,也有拒绝他的,这都在意料之中。所有审判权都被天父交在基督的手里
(约5:27)。基督说他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时,他所说的是他审判的角色(49节)。基督临近死亡这本身就是对撒但、罪、世界及不信之人的审判。想到十字架的审判及被钉十字架所遭受的痛苦,基督说到他的“洗”并提到他内心的忧痛
(50节)。基督来使人们分争,这分争起因于他们对他身体的态度。他来是带来平安(路2:14),但只有那些信靠他为个人救主的人才能经历这平安,对其他人来说面临的是审判。因此基督到来所带来的分争(在我们这个世代也是很明显的)是在预料之中且是在神的计划之中。一些也许因为基督没有统一以色列而认定他不是真正的弥赛亚。但他启示说,他来从国民中呼召人们出来归向他自己,而且他的到来会带来分争。这一部分记录了另外一个呼吁,就是要人们从当时的宗教系统中分别自己出来与基督认同。6
. 时代的征兆 § 115路加福音12:54-59基督现在对那些拒绝他的人一个温柔但也严厉的警告,警告他们所面临的危险。基督来到世上带来的火包括审判,那些拒绝他的人会落入严厉的神的管教之下。因这要临到的审判,基督再一次劝勉国民要寻求与审判者的和好,以躲避他的审判。他再一次使用人们所熟悉预报天气的比喻
(54-55节)。人们学会通过观看云与风来确定一天是晴天还是雨天,是热天还是冷天,他们能解释天上的迹象以确定天气的情况。基督已行了无数的神迹来证明他身份的真实性,从这些神迹中人们应该知晓他们所生活在其中的时代的意义(the significance of the days)。先知但以理预告过弥赛亚来临的时间(但9:24-27),主认为国民应对这预言作出负责任的反应,他们对此预言无知不是他们拒绝弥赛亚的借口。如果他们能解释天上的迹象,那么就应该能解释他的神迹并知晓该时代是弥赛亚的日子。看到即将来临到这国民的审判,基督劝勉他们寻求与那大审判官的和解。基督用一个比喻来结束这一部分教导,他说如果一个他们的对头带他们去法官那里被审判,那么他们明智的作法是尽力与他们的对头和好,将分争化解,以使对头放弃指控。否则就要面对法官,受到审判。基督是在以这种方式来劝勉他们与他自己和好,因为他被神任命为审判者。除非那世代的人与他和好,那么审判就会临到他们。审判来的时候再寻求和好就来不及了。
7
. 有关悔改 § 116路加福音13:1-9基督现在面对的是拒绝他的人所设的陷害他的诡计。他们知道耶稣来自于加利利,并认为他一定同情加利利人,就告诉他有关一些加利利人被彼拉多杀死的事。他们期待基督的爱国主义会使他说出一些定罪彼拉多的话,这样就会给他们一个在彼拉多面前指控他的机会,以使彼拉多把他作为煽动骚乱反对罗马政权之人处死他。若不是这样,基督就要对这些加利利人表示同情,因为根据犹太人的思想,任何不寻常的灾难都被看为是从神而来对人犯了大罪的审判。若基督对这些加利利人表示同情,那么就是说话反对降灾的神;藉此也可以指责他心硬及没有同情心。因此他们认定,不管基督怎样回答他们所讲的,他们都会抓到指责他的把柄。基督在回答中驳斥了这些人死是因犯罪而遭致神特殊的审判果这样的看法,基督宣告说他们的罪不比他人的罪少也不比他的罪多。他对他的挑战者作了一个清楚的回答,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
(路13:3)。这一定刺痛了那些来就他的人,因为他们相信这个灾难表明这些人是该受死的,是死在神的手里。基督说他们与那些他们认为该死的人同样有罪。然后基督又提到另外一个事件,在其中似乎无辜的人也是被杀了。在建造西罗亚楼的时候十八个人被压死,这也许是希律的一个建筑计划。犹太人也许同样会认为这些人因一些大罪而该死。基督在此又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
(5节)。如此基督将这同样的审判临到他的指控者身上,这审判就是他们可能要用来审判那些已死的人的。基督现在继续通过一个比喻来解释为什么那个世代该受审判。种植无花果树只有一个目的
-让它结果子,那么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不仅本身无用,它也占用可结果子的树的地土。唯一合理的做法就是砍掉不结果子的树,将地方让出给结果子的树。Shepard写道:这个故事形象地说明了神对犹太人的长期忍耐,犹太人是他所喜爱的,他们占据着他的选民的位置,但在他们的生活中没有结出他想要的果实。这个故事如此形象,它一定深入众人的内心深处。整个国民都不结果子。无花果树要用三年的时间才开始成熟,这国民已受特殊的优待已有多个世纪,它应该已成熟,又有许多世纪经历神长期的耐心关爱,它也应该结果子了。作为葡萄园丁的基督现在也在要求国民悔改结果子,以色列这时是在被查验之中,犹太人会悔改吗?当神将一国民置于一极受惠的位置,他也期待他们结出特殊的果子。占据这样的位置要负超常的责任,而且,万一失败就会有严重的结果及惩罚。这是一个对以色列清楚的呼吁,要他们在这合适的时机悔改。犹太人对这个警告置之不理,结果在神的审判中,最悲惨的结果产生了,犹太国民几个世纪以来被分散到各地,受到神的惩罚。
葡萄园主神将以色列作为结果子的树的种下,耶稣基督是葡萄园丁,有三年的时间他都在呼召以色列
,但以色列并没有悔改,没有结出义的果子。因此以色列要被砍掉,就是整个国民要落在审判之下,这审判会在公元70年临到,那时提多会毁灭圣城耶路撒冷及圣殿。但这并不意味着神结束神对以色列的计划,而是表明以色列会被搁置在一旁,神会借着新计划为他的荣耀生产新的果子。马太福音16:18中,基督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启示了这个新计划。后来在耶路撒冷的时候他再一次提到将以色列搁置一旁来建立一个新计划,神会在现今的时代通过这个计划作工(21:43)。8
. 有关以色列人的需要 § 117路加福音13:10-17在对会堂所发生之事的最后一次记录中,基督通过医治的神迹,描绘了当时以色列的光景。他表明,如果国民在信心中转向他,他要为他们做什么。基督在教导中注意到会堂中的一个可怜的妇女,她病了十八年,腰一直不能挺起来走路。这个妇女形象地体现了以色列在神面前的情形,神给了国民律法向他们显明神圣洁的要求,以使他们可以正直地行走在神面前。但以色列忽视了律法,他们的行为在他面前不蒙悦纳。但这国民的光景并不是无望的,这从基督为这个妇女所做的看得出来。基督要她来到自己面前,从痛苦中释放了她,他触摸了她,她弯曲的身体立刻挺了起来,可以挺身走路了。基督一直都在呼召国民归向自己,就象他要这个妇女到他面前来一样。他主动要使这国民变得完全,以使他们在神面前正直行走,但这国民不来就他。因此这是一个启示,显明以色列的需要及这需要如何得到满足。
尽管这个妇女因得医治而归荣耀给神,但管会堂的人却公开否定基督,因为他在安息日行了神迹。基督显明了法利赛人传统主义的虚伪,法利赛人在安息日从厩中解开牛与驴给它们喂水,他们认为这样的作工不违背律法,因为他们认为必要的工在安息日是可以做的,他们觉得有责任提供他们牲畜的需要。基督觉得对这个受撒但捆绑十八年的亚伯拉罕的女儿有责任,她不仅仅是亚伯拉罕肉身上的女儿,也是亚伯拉罕信心上的女儿,因为她接受基督的邀请来就他,她来到基督面前的时候就得了医治。这个形象的说明是如此显明,反对基督的人受到羞愧,但人们却赞同基督所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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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国度的计划 § 118路加福音13:18-21马太只是概括性提到在一件事上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拒绝
(太12:20-24),而路加则通过他记载的许多事件详细地描述了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拒绝。马太在13章中记录的基督所列举的许多的比喻使我们看到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拒绝达到了高潮,而路加则在这里只记录了两个比喻,来显明国民拒绝之后这国度的一些特点,他记载了芥菜种与面酵的比喻。很明显反对基督的人数远多于在信心中接受耶稣为弥赛亚的人数。这使得一些人要问,基督用这么少几个人能做什么。芥菜在一个夏天里可从种下的种子长成大到可以使鸟栖息在其枝子上,在一个季节里长二十五到三十英尺并非是不常见的。听基督讲道的人很熟悉芥菜从微小的种子长成大树的情形。借这个比喻他教导,信靠他的这一小群人,在当时代国度新形式的发展中会有大的发展(路13:19)。然后基督讲了藏在面中之酵的比喻(21节),他讲到象面酵暗暗地,渗透性地,不可改变地发酵一样,国度的新形式也是以同样方式运作。基督讲这些比喻是要除去他的跟随者因人们对他的信息与身份普遍的拒绝而可能经历的气馁。N
. 在修殿节的冲突 §119约翰福音10:22-39在住棚节以后的三个月时间里,耶稣一都在庇哩亚传道。
他在庇哩亚的事工是从住棚节之后到最后一个逾越节前一个星期,以耶稣去耶路撒冷的修殿节为界正好为分两部分。因此在庇哩亚的每一部分事工大约有三个月;第一部分是从大约九月末到十二月;第二部分是从十二月到四月初。对于这六个月的事情(马太福音12;22-45的有短暂记载)除了马可的记载没有别的记录,尽管其中发生在耶路撒冷与犹太地的事件由约翰所记载。
我们会注意到这一部分尤其缺乏对事件的记载,它所包括几乎都是对话与比喻,只有很少一点的叙述。
现在修殿节已来到,有关这个节期,
Shepard 写道:这是一个喜乐的节日,是为记念祭坛在被安提阿古意比腓尼斯污秽六年半之后由犹大马加比所恢复。在八天的节期中,人们在耶路撒冷及各地的家中呤唱Hallel诗歌。在公元前164年的修殿节中,只发现一大瓶油,只够一天照明的;但根据犹太人传统的说法,它却奇迹般地用了八天,因这个原因,修殿节持续了八天。这外节期,象住棚节一样,记念的是神的胜利,就是土地复归于以色列。这是一个重新带来弥赛亚盼望的时刻。
基督来守这个节期,走在圣殿地方的时候,他又一次遇到犹太人挑战他,“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
(约10:24)。这个问题暗含的意思是,尽管他们知道耶稣自称为弥赛亚,但他并没有向他们澄清所自称的。要耶稣清楚说明他就是弥赛亚,他们的意思就是,如果他们对他的拒绝有什么错处,那也是他的错而非他们的错,因此他没有公开宣告自己是以色列的弥赛亚。如果基督照他们所挑战的那样回答,那么就会给他们一个借口,使他们可以在掌权者面前控告他。基督回答说,他已多次告诉他们他是谁;然而他们仍然不相信他,他们已经听到他有关他自己身份的说明。除此以外,他的所行的神迹与证明他的身份。因此他的话与他的作为公开宣告了他是神的弥赛亚。他解释了他们不信和原因,他们不是缺乏对他的身份的说明,而是他们不是他的羊
(26节),他们不听他的话且不跟随他。因此错误不是他的而他们的。那些他称为“我的羊”之人的特点是他们听他的话(27节)。他们借着听话表明他们相信他的话与作为。基督说他将永生赐给那些相信他之人。基督说永生他指的是非被造的生命,是只属于神自己的。神将他的生命分赐给那些信靠他儿子的人。那些拥有永生的人象神一样永远不会灭亡;这样的人得到永远的保障,因为基督说,“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28节)。就如神不可能死一样,那么死也同样不可能临到那些相信神儿子并接受他的生命的人。接受基督作为个人救主的人在救主的手中是有安全的保障的,且持守信徒的救主的手在天父的手中也得到安全的保障(29节),因此信徒得到双重的保障。就如子与父为一一样(30节),信徒与父与子也合为一,且信徒的生命是永远的,就如父与子的生命是永远的一样。断言信徒与他是合一的就如他与父是合一的,藉此耶稣是在宣称自己的神性。对犹太人来说这是亵渎的宣称,他们拿起石头要打死他(约10:31),以遵行摩西律法中的将亵渎之人用石头打死(未24:13-16)。基督的神迹已经证明他是神,因此基督责问对他的指控,他们定他的罪是因他所作的工,也是神的工,还是因他所讲的话?他的工已证明他是神,他的话与同样证明他是神。基督在反驳中引用了旧约中被称为“神”之人的例子(约10:34参诗82:6),摩西对亚伦象“神”一样(出4:16)对法老也是象“神”一样(7:1),因为他带来神的信息。如果作为人的摩西对亚伦与法老可以象“神”一样,为什么基督不能是“神的儿子”(约10:36)。他象摩西一样,是神的使者,带着神的信息。以色列的女子们先前听了摩西的话,那么为什么不能也听基督的话呢?尽管基督声称他是“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 (约10:36),他没有要他们因他的话而接受他,而是要他们因他的作为而接受他:“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37节)。他们不能否认他的作为是神的作为,但他们拒绝了这证据。他们又一次想抓住他将他带到公会以审判他他们所指控的亵渎罪。但他躲开了他们且离开了耶路撒冷(39节)。因此我们主这一段的事工在犹太人想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种公开敌对中结束。
VI
. 王在门徒身上的预备 §§ 120-137退出犹太地
§ 120约翰福音10:40-42基督在庇哩亚第二阶段的事工大约持续三个半月,从公元
32年十二月的修殿节到公元33年最后一次去耶路撒冷。耶稣这时发现需要离开耶路撒冷与犹太地一段时间。基督在犹太地的事工搅动了那里人,但反对者的敌意也日益增长,最厉害的时候是在修殿节,他们甚至要用石头打死他,而基督则用他们的拉比所使用的一个方式(making skillful use of one of their own Rabbinical methods.)机敏的回避了他们的攻击。此时在犹太地一切的传道事工的门都被关闭。有一段时间加利利也拒绝了他的传道,那么在他要面对在耶路撒冷受死之前所剩下几个月的工作时间里,只有一个地方他可以传道了-就是约但河外的半异教化(hafl-heathen)的庇哩亚省。因此他又与他的门徒一道,以约翰最初作工几个月的伯大尼为中心,准备扩展他的传道事工。耶稣在那里呆在约但河受过洗的地方,这是一个对他有深刻记忆的地方,他曾在那里这个省的其它地方(大部分是外邦人之地)遇到并收了他的第一批门徒。这里远离带有偏见气氛的耶路撒冷,他在这里有过成功。许多人从周围的地方涌入这里来听讲道。耶稣向他们讲道,教导并医治。这些所来之人为在哪里向他人所传讲的都是一样的。将耶稣的事工与约翰的事工比较起来,他们“说”,“约翰没有行过一个神迹”,但他说过的所有有关这新的传道人耶稣的事都是真实的。约翰的见证为耶稣这最后的有果效的作工预备了好土地,在耶稣的传道中,“信耶稣的人就多了。”
在庇哩亚期间,耶稣会继续他公开的事工,这事工就是经预备门徒为他死而复活后交托给他们的工作作好准备。所发生的事情形象地说明了有关他们未来事工的真理。加利利人对耶稣怀有敌意,耶路撒冷人想要用石头打死耶稣,所以不能期待人们会公开称为弥赛亚而开始他的统治。基督继续一个工作,并不是要要期待改变这潮流,而是要教导门徒们有关他们代他而作的事工。因此基督要花时间作此工作,直到天父为他所预定的他必须去耶路撒冷受死的时间来到。
B
. 有关进入国度的教导 § 121路加福音13:22-35路加记载,“耶稣往耶路撒冷去,在所经过的各城各乡教训人”
(13:22)。尽管大约三个月的时间之后他的时候才来到,耶稣还是继续向那令人痛苦的经历前行,因他是这此目的来到世上;也是要将自己为罪献为祭。是路加对我们的这一段的事工为我们作了详细的记载。Edersheim概括说:(如先前所述) 路加所记的主三次去耶路撒冷与约翰所记的基督三次出现在耶路撒冷是相符的。在路加福音中这独特的一部分也记录了在这三次行程之前、之中、及之后所发生的事情,而约翰则记载了结果。这似乎很确定;准确的时间顺序只能猜测。但与其它福音书相比,我们现在对有关路加福音的计划有了一些看见。我们看到路加福音在另外两卷书与约翰福音之间形成一种连接。这一点连消极的批评家都承认。马太福音以主的谈话与教导为主题,历史事件围绕其记载,它主要是以一种适合犹太人的形式向他们显明,耶稣是弥赛亚,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可福音则是对基督历史的一幅素描,它主要提到主在加利利的事工。约翰福音则高度全面地描绘了作为道的永生的神的儿子,它所提到主的事工几乎都是在耶路撒冷的。路加福音补充了其它两卷福音书(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的记载,是通过记载了另外两福音书所没有记载的:主在庇哩亚的事工。因此它也是到对记载主在犹太地事工的第四卷福音书的过渡。如果我们再冒险试想一下:马可福音给了一幅总的基督的形象;马太福音所描述的是犹太人所看的基督的形象;路加福音是外邦人所看的基督的形象;约翰福音是教会所看的基督的形象。如果我们想象还会看到,在第一卷福音书中有五这个数字,这是摩西五经及诗篇中的数字,在第二卷福音书(4×4=16章)中有四(世界的数字)这个数字,在第三卷福音书(8×
3=24章)中有三这个数字;在第四卷福音书(7×3=21)中有七这个数字,是教会的数字。而且我们也许甚至可以将这些福音书安排成相应的部分。但这不仅仅不是我们目前的工作,而且会将历史事实及对圣经的解释引入猜测的领域。那么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主题就是耶稣去耶路撒冷之行。在路加对这段历史的记载中,他是将实际上是三次的行程作为一次记载的,就是作为一次耶稣受难之前的一次行程。在其目标上来看,从他最后离开加利利到他最后一次进入耶路撒冷,在最深的意义上,所有这期间的事只构成一次的行程。对此路加以一种特殊的形式作了记载。就如他先前所提到过的,不是基督的死而是他的“出离,”包括了他的复活与升天,因此他在这里告诉我们“耶稣被接上升的日子,”包括且指他的升天-“将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在基督作工期间有人问他,“主啊!得救的人少吗?”
(路13:23)。按照犹太人理解方式,我们将其理解为:主啊,当弥赛亚的国度来临时,只有很少的人才能进入吗?有人问他这个问题是因为整个国民明显地拒绝了基督。这里在拒绝他的许多人与相对来讲少数接受他的人之间形成一个对比,基督鼓励了这被那些多数的人所厌恶的少数人,告诉他们应该在有机会的时候努力进入窄门。先前他提到过宽门来指法利赛人的路,窄门指他的进入国度的路(太7:13-14)。在这里他以同样的方式鼓励人们以他的方式进入他所展现给他们的国度。他们需要努力进入的原因是因为进入的机会会失去(24节)。基督使用了一个房门以夜里被紧的比喻,他说当门一旦被关,就不能再让人进去了(25节)。那些站在外边想要进去的人不被允许进入,因为进入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些人想要进去,他们说他们先前认识现在关门的这一位(26节),他们会声称他们听过基督的教导,他们甚至与他吃喝。然而他却会拒绝他们进入,因为他们在有机会接受基督的时候却没有接受他(27)。那些拒绝他的人会排除于国度之外,他们被作为恶者被定罪,那些拒绝的人会哀哭切齿(28节),这是因为他们所经历的巨大的懊悔。他们会外面看到国度并会看见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及所有在神国里的先知;但他们自己却会被排除在外。除了他们的懊悔,他们还要看到外邦人在国度里,而他们自己却是被排除在外。基督讲这些话是鼓励那些因他被国民广泛的拒绝而产生惧怕的人。在这里基督所教导的成了在使徒行传中使徒们的教导,这我们可以在使徒行传二章彼得的讲道中看到。彼得看这国民是在审判之下,是“弯曲的”
(40节)。尽管门已向作为整体的国民关闭,但彼得邀请个人“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彼得这样的机会可以给个人的原因是“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就是在以色列中的相信之人)“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外邦人)(39节)。因此在这里所记载的事件是要使使徒们为以后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作预备。一些法利赛人这时靠近耶稣,建议他“离开这里去吧”
(路13:31),他们这样建议的原因是希律想杀他。希律在加利利与庇哩亚有司法权,他们就建议他离开希律管辖的地区回到彼拉多管辖的耶路撒冷。他们给出这样的建议并不是因为他们为耶稣的安全着想,要他防备希律,而是想要他去耶路撒冷使他处在公会的权柄之下。基督在32-33节中的回答表明尽管他是在希律的威胁之下,他在庇哩亚是安全的,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他死的时间是神事先安排好的,那个时间不到,希律不能把他如何。在那个到来之前,他要尽力作好天父交托给他的事工。第二个原因是,神已经定好了他要为世界的人作为祭被钉十字架的地方,耶路撒冷是预定之地,希律在这里不能将他如何,因为他必须死在那里。因此基督没有遵从法利赛人要他回耶路撒冷的建议。因此耶路撒冷是他要被拒绝及受死的地方,那么这个城市会落在神的审判之下。耶路撒冷有很长的拒绝神的先知与信息的历史,以色列人杀了那些先知并用石头打死那些神所派遣的人。神在恩典中派了他的儿子,想要聚集耶路撒冷的人们进入到他所给安全之中。耶稣想要聚集以色列人,就象是母鸡聚集小鸡一样在它的翅膀之下一样,要使他们远避危险
(34节),但耶路撒冷的人们拒绝来就他,因此他就宣告了一个审判,包括耶路撒冷的毁灭。这在公元70年提多对耶路撒冷的入侵及随后的毁灭中得到实现。神在过去的日子里因他的恩典不断派遣先知,现在要转离这国民,不再向他们派遣使者,直到耶稣基督再临地上之日。他不会再来,直到余民预备好迎接他的再来,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35节)。当弥赛亚再临的时候,余民会用这样的话来欢迎他。C
.在一个法利赛人家里的教导 § 122路加福音14:1-24安息日是重要的犹太人快乐的日子,在一个安息日,耶稣被邀请到一个法利赛人的官的家里,作为这样一个人,他一定有高的社会地位,也许是公会的成员。他经常作这样的邀请,并非因尊敬或慷慨的缘故,因此因他无聊的好奇心或是完全的恶意。在整个饭食期间,基督受到敌意的细察。关于那些法利赛人,有这样的话说的得很好,“用极其的勤奋行使了他们的窥探职责。”在那些旁边不邀自来(这是东方人的方式)进行观看的人当中,有一个是长大麻风的人。他处在一个明显的位置,法利赛人也严密地观看着,这些似乎表明他是有意被安排在那里的。
基督似乎看清了法利赛人的用意,他问,“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法利赛人拒绝回答,因为他们知道律法允许在安息日作怜悯的工,而不算违背律法。法利赛人无法否定他在安息日医治的权力,基督医治了这个受苦之人,使他痊愈,让他离开了。基督知道法利赛人的思想,他解释了他的行动。他提醒他们,如果他们有一个他们所爱的儿子或是一头
(他们所认为有价值的)牛在安息日掉在井里,他们会救出来的,这样的行动包括作工。他们不会认为他们自己违背了安息日,因为律法允许他们在安息日保守生命。耶稣这话使他们无话可说。有关安息日,Farrar这样的写道:在安息日不做饭(出15:23),但既然节期肯定包括或多或少的一些作工,不做饭这事实表明了在犹太人的安息日思想中他们认为没有多少紧迫的事情;他们所相信的有关安息日的规定,遵守到什么程度他们可以随意;肉身的嗜好与愚钝的日常工作已经取代了属灵的亮光。在另一方面,我们主接受这样的邀请并不表明他言行有什么不一致,与真正的原则也没有什么不一致;因此耶稣可以到场表明队的认可。
提到安息日的真实本质之后
(路14:1,6),基督继续教导了谦卑的功课(7-11节)。法利赛人习惯在宴席上落座于高贵的位置上,这一点是很明显的,基督看到客人们争坐桌子周围尊贵的座位,一个客人坐得与主人越近,这个客人就越有尊贵。基督借此时的情形用一个比喻来教导真理。他告诉听着讲话的人们,当他们被请赴席的时候,要挑选低位就座。那么当一个更尊贵的客人来到的时候,他们就不会因先占据尊贵的座位而被要求坐到低位上去。基督说,当他们被邀赴婚宴的时候,他们应选择低位就座,这样当主人来的时候他会请他们去高位就座。尊荣自己的人不会得到尊荣,但得到主人尊荣的人是真正地得到了尊荣。基督在他的比喻中经常使用婚宴来代表弥赛亚要在地上建立的国度,因此这里的比喻也许是要教导这些法利赛人,只有那些从弥赛亚那里得到国度里的地位之人才算是得到真正的尊荣,那些尊荣自己的人不配得尊荣的。似乎是很明显的是,在这个宴席上,其他的客人都是请耶稣作客的主人亲密的朋友。
注意到这一点,基督给了一个有关尊敬人的教导
(12-14节),这个请他人来作客的法利赛人会得到这些人的报答,受到他们的邀请。那么他是在用这个宴席讨好其他那些可以用好处回报他的人。但基督教导他听众,如果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寻求福气,他们应该邀请那些他不期待他们回报的人。那些邀请朋友的人会从朋友们那里得到回报,但那些邀请不能回报之人的人会从神那里得到奖赏。神所奖赏的那种好客是显明真正的义的好客。但为个人得利而显出的好客其中没有任何的义,当好客只是为那些被邀之人的益处的时候,这就显出了义,会有公义的奖赏。很明显,基督的比喻将一个客人的注意力转移到未来的千禧年国度,那个客人回应了我人主的教导,他说,“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
(路14:15)。法利赛人的概念是,所有的以色列人将会有份于未来的国度,但基督借一个比喻指出,是否在国度里有份不取决于与亚伯拉罕肉身的关系,而是取决于个人投摆宴席之人发出的邀请的反应。这个比喻的基础是当时为众人所知的社会习惯。因为在一个宴席上准备精致奢华的食物,所以在事先就邀请了客人们。客人们表明在宴席预备好的时候他们会赴席,当宴席准备好的时候,主人就打发一个仆人去宣告宴席已经预备好了。在这人比喻中,我们的主说已向这国民发出了邀请,这个邀请旧约的先知们发出的,他们宣告了国度的来临。这国民表明,当弥赛亚来及宴席预备好的时候,他们会他的宣告作出回应,并进入国度。然而,当宣告临到国民,说宴席已经预备好,主人也准备好要欢迎客人们的时候,他们开始找各种借口拒绝了。一个人买了地,觉得应该去看一看;他以此为借口
(路14:18),他所关心的是物质上的事。另外一个人买了五头牛,他想要试一试。这个明显是很富有,有很大的产业,需要很多的仆人,他的借口就是他照顾他的产业。还有一个人刚刚结婚因而拒绝了邀请(20节)。因此这些被邀请的且表示过他们在宴席预备时会赴席的人并不没有预备好作出该有牺牲,因此他们拒绝了邀请。他们的描绘表明他们对主人的尊敬。既然宴席已经预备好,主人派仆人请那些认为自己不配的人
-那些穷人、瞎眼的、跛腿的、残废的。这些被邀请,其中多人接受邀请来赴宴席。在基督传道期间,他接受了许多税吏和罪人,他们并非因他们配得而来,而是因为他们被欢迎。当这样的人来到宴席上时,宴席上还有位置。仆人又被派出去,这次是去“路上和篱笆那里”(23节)。这就是将邀请延伸到外邦人,这些非犹太人“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许多作出回应的外邦人充满了宴席的屋子。基督最后说,最初受到邀请但却拒绝这邀请的以色列国民会被排除在他的国度之外,收到邀请并不保证得到祝福,而是对邀请作出的合适的反应保证人得到祝福。D
. 有关作门徒的教导 § 123路加福音14:25-35大群人跟随着耶稣,毫无疑问他们是在期待着得到他作为弥赛亚要来给人的祝福。但因为这国民作为整体是处在拒绝他的过程中,这些祝福要延后。要是没有对基督的反对,对基督的认同就不会牺牲了,但因为以色列的拒绝,那些认同基督的人面临着很大的危险。因此基督对那些跟随他的人讲了一些话,他提到了作门徒的含义及作门徒意味着什么。他说,首先,家庭的关系要让位于对他的爱,要恨自己的父母、婚姻的伴侣、儿女和弟兄姊妹
(路加福音14:26)。我们必须理解我们主根据犹太人的习语对“恨”的使用。“爱”与“恨”可以表示情感,但这些词也表示意志。在玛拉基书
1:2-3和罗马书9:13中,爱与恨被神用在雅各和以扫的关系上。神说他爱雅各,他并不是在表达他的情感,而是他的意愿;神的意思是他选择了雅各。他说恨以扫也同样不是表达他的情感,而是他的意愿;他的意思是他将头生的以扫搁置在一旁。那么,爱就是选择或使自己服从,恨就是就是拒绝服从另外一个人的权柄。作基督的门徒,人们必须拒绝任何其他的权柄,并完全服从基督的权柄。除非他们愿意这样做,他们就不能作基督的门徒。然而,他们必须恨恶自己的生命,也就是,他们必须将自己的意志放在一边而在生命中顺服基督的意志,否则他们就不能作基督的门徒。除此以外,为作真实的门徒,一个人必须愿意在基督被拒绝的时候与基督的认同。基督生命中的十字架是对他顺服天父旨意的检验,也表明了国民对他的拒绝。一个人必须愿意与被人拒绝的基督认同并愿意接受因此带来的结果,才能作基督的门徒。
提到作门徒的要求之后,基督又让他的听众考虑作门徒的代价。他使用了一个盖楼之人的比喻
(14:28-30),盖楼之人在计算花费之后才开工。一个要与敌人打仗的王会仔细考虑了一切有关的事情,他不会不考虑代价的情况下贸然去打仗(31-32节)。基督藉此告诉那些辩论他身份的人,他们必须考虑与他认同意味着什么(33节)。如果他们事先不这样做,当逼迫临到时,他们会弃绝基督。作门徒要求门徒愿意为基督的缘故放弃一切。如果一个人不经考虑就作一基督的门徒而后又在逼迫临到时弃绝他,那么这样一个人就象失了味盐一样,这样的盐毫无用处,要被丢在外面(34-35节)。这是基督对声称为门徒而后因逼迫而背道之人的警告,这样一个人会显明他不是一个真正的门徒;他会以被拒绝。E
. 有关神对罪人的态度的问题 § 124路加福音15:1-32法利赛人与支持他们的律法师嫉恨众人对耶稣的拥戴,他们不断寻找拒绝他的根据。他们注意到信的人中大多是“税吏与罪人”
(路15:1),他们觉得这是他们要找的借口。他们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2节)。他们注意到基督实际上接待这样的人。虽然他们以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但却会是因为condescension and not because such were welcomed by them.?(P333top).法利赛人的指责反映了他们对罪人的态度,他们蔑视罪人,认为自己这样是反映了神对罪人的态度。法利赛人教导说“当那些激怒神之人灭亡之时,神是高兴的。”因此在他们的思想中,神恨恶罪人并离开他们的面。既然基督欢迎罪人甚至与他们吃饭,他们就认定他不可能是神。基督这里继续用三个比喻来显明神对罪人的态度,神的态度与法利赛人对罪人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讲了迷失的羊与寻找的牧人的比喻(3-7节)、丢失的钱币与寻找的妇人的比喻(8-10节)及失落的儿子及寻找的父亲的比喻(11-24节)。Edersheim写到:在第一个比喻(迷失的羊)中,强调的是迷失的羊;在第二个比喻(丢失的钱),重点是寻找;在第三个比喻中所强调的是浪子回头。尽管第三个比喻不是对法利赛人讲的,但其中父亲对儿子所讲的话却对法利赛人有极其合适的应用,这种应用中慈爱的纠正与劝勉要多于警告,它似乎表明,这些比喻所传达的意思,至少这些法利赛人私下里所说的,是出于属灵的无知与误解,且要多于出于对基督的敌对的态度。
Shepard
也讲到:三个比喻的特点是这样的,强调一个慈爱的神与迷失的儿子之间关系的各个的方面。第一个比喻强调“神的财产与爱慕,第二个强调的是神的所有权及人的内在价值,第三个强调的是神至高的亲情。”第一个比喻将神展现为神子,大牧人,第二个将神展现为寻找失丧之人的圣灵,第三个比喻将神展现为焦急等候浪了归来的天父。第一个比喻强调的是失丧,第二个是寻找,第三个是浪子回头。三个比喻形成一个高潮:草地、房子、家;牧人、主妇、父亲;羊、财宝、心爱的儿子。这些教导了其他相关的真理:神对他失丧儿子的关爱及对回头浪子的喜悦。头两个比喻起始于神的心,后一个起始于罪人的心。这三个比喻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关任何一个罪人悔改的真理。
第一个比喻,就是迷失的羊的比喻,提到的是甚至法利赛人在他们的羊走失时都会做的事。他会离开那九十九只羊而去寻找那只失丧的羊,这并不意味着他会丢弃他们;毫无疑问他会将群羊交给一个忠心的仆人。尽管寻找会是费时费力,令人疲倦,他会一直寻找下去,直到将那只失丧的羊找到。
…
这只愚笨的羊走失是很自然的,…我们不难想象这比喻中的情形:这只愚笨无知的羊越走越远,最后孤零零地失迷在多石的荒地;牧人跟随并找到它,累得腿脚酸痛;然后轻柔地将它放在肩上,将它抗回家,非常高兴找到这只迷失的羊。不仅如此,在离家这么久回到家之后,这只羊与他的救主更加亲近了,他把他的朋友们召集在一起,让他们因先前而现在找到的羊与他一同快乐。他将羊找到之后,他并没有惩罚或训斥它,他所感到的只是喜乐,因为迷失的羊已被找到了。他不是领这只羊回到先前羊群中,而是将它抗在肩上,将它送回群羊中。细心的牧羊人深知道这只羊在迷失的过程中所遭受的一切,不想再让它遭受更多的痛苦。他回到家之后,就召集他的朋友与邻舍,因他的喜乐太大不能自己独享,他邀请其他人与他一同快乐。因此,基督教导说,喜乐是对找到失丧的羊自然的反应。法利赛人在找到迷失的羊过程中所经历的,他们不愿认为神也有这样情感。他们相信恨恶罪人,而且他只喜悦他们的死亡,而非他们的回头悔改。但实际上,神爱罪人并寻找他们;他们被找到时他就喜乐。因此法利赛人与罪人分离与神的心思意念并不相符。
神对罪人的态度在第二个比喻中有更多的显明。
Shepard对此有形象的描述:象前面那个比喻一样,这个比喻在我们面前展现了失丧、寻找、失丧者被找到及随后的喜乐这样一幅景象。叙利亚村庄的这个可怜的农家妇人,住在寒酸土屋中,屋中泥地是由芦苇遮盖,且没有窗户。她丢失了一个小银币,相当于八个美分,这是从她祖先所得的嫁妆的十分之一。她因此心思忧虑,就点燃灯,在昏暗的屋子里彻底搜寻,不时地在床下、箱柜里及芦苇中查看,直到找到那枚丢失的银币。然后她就跑去邻居的家向他们报告找到丢失银币的好消息,邀请他们来与她一同喜乐。
她所有的十枚银币加在一起的价值也不超过五美元,虽然对一个贫穷妇女来说是一大笔钱,但却是微不足道的-这是一幅法利赛人轻看人的灵魂的真实图画。那枚银币虽因丢失不能使用,但其上面却有皇帝的像,是有其固有价值的。耶稣是要我们明白,不管失丧之人的灵魂有多少罪的污秽,但其上有着神的形象。尽管灵魂在其未悔改的有罪状态中失去了其使徒的用途及神所要其有功用,但它是可以恢复其本来面目的。这个比喻所注重的是寻找,圣灵,由比喻中的妇人所形象象征的,在神所创造的人类及人每一颗破碎的心中在不断彻底尽力地寻找着灵魂。但耶稣要我们明白,每一个他的门徒象他自己一样应该加入恢复灵魂的行动,使他们可以被神的国所使用,来服事神的国。罪人在神的眼中是如此宝贵,任何努力的寻找都不过分。在这个比喻中的详细寻找过程十分行动,认真、彻底、坚持,直到有了好的结果,整个房子都被翻遍,直到银币被找到。
象在第一个比喻中的一样,找到失去的东西给寻找的人带来了喜乐。如此基督再一次表明,神爱罪人,寻找他们,并在他们恢复与他的关系之后欢喜快乐。我们再一次看到神对罪人的态度与法利赛人对罪人的态度之间的鲜明对比。
为对两种态度作出更多的对比,基督讲了“浪子的比喻”,然而,既然父亲在这个比喻中被提到有十二次之多,这故事似乎更好称为“寻找的父亲的比喻。”这父亲有两个儿子,他们在家里的生活都有丰富的供应,小儿子再也不想处在他父亲的权柄之下,就要求平分以后他要得到的遗产。因此父亲就在两儿子之间平分了财产,得到自己的那一份之后,小儿子就去了远方。他就这样离开了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作为儿子父亲的权柄及尊敬他的责任。他在外面没有父亲的限制,在放荡的生活中挥霍掉了大笔的财富。后来那地遭遇了一场饥荒,这个曾拥有过许多财富的人变得一贫如洗。为要供应他自己的需要,他不得不在那遥远国家作了奴仆,人家派他喂猪。猪所得到的食物甚至多于喂猪的人的食物。这个儿子想要吃摆在猪前的猪食,但人家不许他这样做。
耶稣讲了这样比喻,作为对以色列经历的形象描绘,这国民一直在律法之下,就如一个儿子他父亲的权柄之下。律法是要监督他们的律法并控制他们生活的每一部分,以使他们讨神喜悦并尊荣神。但这国民却拒绝律法对他们的监督,他们接受了律法所给了物质上的祝福
(申28:1-14)然后弃绝了给他们带来祝福的律法。他们因此被驱逐出他们自己的土地在外邦服事外邦人。那么这里就有这样一个问题:对神那些离开他的人的态度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答案随着浪子的比喻的展开而显明。小儿子记得他在父亲家里时所拥有的属于他的那些权利,他决定返回到他父亲那里去。他心里这样打算,他要他父亲承认:“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路15:18),然后他会向父亲提出这样一个建议:“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19节)。他不会要他的父亲恢复他先前有的作儿子的权利,而是求他父亲给他一个显明他的价值的机会,他认为他再不能得到他父亲慈爱的恩典。带着这样的想法,他开始出发回父亲的家。但他还没到家他的父亲就看见了他,圣经记载,“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20节)。父亲离家很远,因为他一直在外边找他的儿子,等着他回来。小儿子得到的不是仇恨、或是责备,而是父亲的亲情。在为父的与儿子恢复关系的渴望中,他向儿子跑去张开双臂拥抱并亲吻他的儿子,以此显明了他深厚的爱。在这种情形下,作为罪人的儿子不要能感到被恨,而是甚至与父亲分离期间都被父亲所爱。儿子向父亲承认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儿子所说的是真实的,然而他与父亲的关系并不取决于他本身的价值或他的所作所为,而是取决于他的出身。他在家庭中的地位是稳定的,并不是因为他自己的价值,而是因为他父亲不断的慈爱。父亲打断儿子的话,他没有允许儿子成为一个仆人并靠他的行为来得到他父亲的慈爱的恩典,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脱离过父亲的慈爱。他自己离开了父亲但没有离开父亲的爱。他作为儿子而不是作为仆人恢复了与父亲的的关系,这在给仆人的命令中有清楚的显明。儿子被穿上最好的衣服,这衣服表明了他作儿子所应有的地位。这样的衣服就是雅各给约瑟所穿的衣服(创37:3)。父亲又命人将戒指带在儿子的手指上,带印的戒指代表权柄,借此儿子可以办理父亲的生意。而且又有鞋穿在他的脚上,鞋是当儿子的象征。父亲明显一直都在期待着儿子的回归,因为他已经预备好了一只牛犊,以庆祝儿子的归回。父亲命令人将肥牛犊杀掉为宴席预备肉。他提到了这样庆祝的原因:“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24节)。儿子死过,是因他远离了父亲的爱与同在,远离了家;然而他仍然是一个儿子。这庆祝表明了父亲对儿子归回的喜乐。因此在迷失的羊与寻找的牧羊人、丢失的银币与寻找的妇人和浪子与寻找的父亲的比喻中,耶稣显明了喜乐来源于失去的东西的复回。藉此耶稣教导,神爱罪人并寻找他们;所有天上的使者都对迷失者归回而喜乐。这样的教导与法利赛人对罪人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照,法利赛人自以为义,恨恶罪人,并在税吏与罪人来就基督并恢复与神的关系时不因此而喜乐。
头两个比喻强调寻找,因此表明的是神旨意的实行。最后一个比喻强调的是天父的情感,这个故事显明了神的心,就是他去寻找的心。羊对它的主人是有价值的,银币也受到妇人的高度看重,儿子所得的父亲之爱岂不是更多吗!
在基督提到的有关生气的大儿子的话中
(路15:25-32),我们得到法利赛人对罪人的态度及基督对法利赛人的态度的启示。Shepard指出:这三个比喻中的要点是法利赛人对基督为税吏与罪人所做之事的态度,这在大儿子的态度上有形象的说明。他在道德生活上可称为模范,行为上无可指责,在社会上被尊重,勤勉,平凡,有条不紊,但却有自己似乎是雇工的灵。他从作工的地里回来,走近家时,听到乐器与舞蹈的声音。他就叫过来一个少年人来,不断急切地问这是自私回事,这少年人天真单纯地告诉他:
“你兄弟来了,你父亲因为得他无灾无病地回来,把肥牛犊宰了”听到这个,他就生气,很快他的长期积聚的嫉妒在怒气中爆发了出来,他十分不高兴,不愿意进屋。然后他父亲出来不断地劝他;但他回答说:“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他在蔑视与讽刺中称他的弟兄为“你这个儿子。”
他父亲话语柔和温柔地说到:
“儿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这个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们理当欢喜快乐”
大儿子有作雇工的灵,他嫉妒他的兄弟,并怨恨父亲为小儿子的归回所预备的宴席。他骄傲自满,想到的是自己的好行为,看到的只是他兄弟身上的罪,而没有看到他的悔改。耶稣深爱罪人,而法利赛人却充满了冷漠的骄傲本质。在这个故事中有很多的讽刺,法利赛人是比税吏更有罪的罪人,路加描绘出父爱浪子及他对大儿子温柔忍耐态度这幅图画,这解释了基督来是要拯救失丧之人的原因。
这个作长兄生来就享受着权利及与父亲的同在,但却从来没有经过这些宝贵的财富。他没有作儿子的心,而有的是作雇工的心。尽管他接受了他父亲的祝福,但他没有进入与父亲的交通中。他没有表现出他父亲那样爱罪人的心,而是在拒绝归回浪子的行为上显明了他心的刚硬。那么基督借此表明,法利赛人不知道神的心,不明白为什么基督欢迎罪人。他们的态度表明,尽管他们声称为神的儿女,但他们那与天父隔离,且从来没有经历过他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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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财富的教导 § 125路加福音16:1-31神应许过,如果他的子民顺服他,他会祝福他们
(申28:1-14)。法利赛人扭曲这个原则,他们教导说,物质上的得利是神恩待的确据,他们教导说,“神所爱的,他会使他富有。”因此他们寻求物质财富来证明他们被神所接受和悦纳。为要纠正这个扭曲的对物质的态度,主讲了一些比喻,首先是对门徒,然后是对法利赛人,教导他们对物质财富合适的态度及如何正确地作自己财产的管家。他对门徒讲了一个机敏的管家的比喻(路16:1-13),在这个比喻中,一个富人将他财富的管理权交托给一个他所信赖的仆人,这个仆人不忠心浪费了他的财产。结果被召解释他的管理情况,主人要解除他的职务。这管家先前很是享受他的责任使他拥有的特权,很不情愿将他的权力交出,他想要为他未来作一些打算,但他目前的情形并不乐观。他知道不能再找到一个作管家的工作,因为他在这个职位上表现得不忠心,他即不能作苦工,也不能去讨饭,他这样一个先前作过管家的人实在是讨厌作这样的事的。因此他决定使用他的特权,为他未来作打算,交新的朋友,以使他们以后会接待他到他们家里。他把负债人都叫了来。他问第一个人欠了多少,那人欠了八百加仑橄榄油,他告诉那人把他的的债单拿来,写上只有原来的一半。他叫了第二个人来,这人说他欠一千蒲式耳小麦,他叫这人将这数目写成八百。这样的改动十分容易,因为那时的习惯是将帐单写在蜡板上。Edersheim写到: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书写的方式,就是在Pinaqes或“板”上的书写,尤其是其上涂蜡的板。确实,一个装蜡的小管通常挂在板上,
…在这样的板上他们当然不是用“芦苇”来写字,而是用尖笔,通常是铁的,来写字。这种笔由两部分构成,可以拆开;硬尖的部分“笔”与“擦”,“擦”是用来抹掉写在或刻在蜡板上的字的。无疑,借债的数目或其它的交易,通常写在这样涂蜡的板上。(P338bottom).当主人听到这管家所的做的事之后,他“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作事聪明”
(路16:8)。主人所夸奖的并不是他的不诚实,而是他的聪明,就是用他目前的权利来他自己赢得朋友,以使他在失掉他的职位后可以供应他。基督将这个比喻应用在门徒身上,他指出,在使用物质财富及他们的地位上,今世的人通常比属神的人更聪明。基督说人应该为了未来而聪明地使用世界的财富,而就应该只有现在自私地使用这些财富。
Shpard概括说:耶稣知道钱之中的罪恶能力,因此他警告他的税吏门徒们及所有其他人要防备邪恶,并向他们显明如何使用钱,就是帮助其他人并推进神国的目标,这样当死亡或不幸临到的时候,他们的钱都会如飞而去或是无有用处,这时他们就可以因那些从他们得益的人而在天上受到接待。一个人不能用他的钱来买进天国的门票,但借在地上正确使用钱为神的国而服事,而积财宝在天上。
他继续在对这比喻的应用中解释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这在生意界是绝对无误的道理,在小事上事信赖的人可以交给他更大责任;侵占小量财富的人也会成为大的贼。“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倘若你们在别人的东西上不忠心,谁还把你们自已的东西给你们呢?”神给我们地上的财富是作为对我们的信赖,只有当我们合适使用它,为神服务的时候,我们才能永远拥有它。我们若不这样使用,神随时都会将其取走。
耶稣说一个人可以成为钱的奴仆,也可以成为神的个仆人,但却不能成为两者共有的仆人
(路16:13)。那么门徒就得作出一个选择,他们是要服事物质还是要放弃在物质上得处的盼望而成为神的仆人。法利赛人很清楚地理解这个教导,这带来了他们的嘲笑,因为他们爱钱,他们追求钱并认为钱是神喜悦他们的明证。他们公开声称他们的义使他们被神所悦纳,作为证明,他们申辩说,神使他们富有,以表明他对他们的喜悦。但基督否认了他们是被神所悦纳的,确定他们只在人的眼中被看为义。人所尊重的,神轻视;这些法利赛人所轻看的义却被神所看重。摩西与先知都预告了弥赛亚的来临,他会将义赐给那些要进入人的国的人。约翰来到有罪的人们中间,呼吁他们悔改,为进入国度作准备。从约翰介绍他的时候起,耶稣一直都宣告,“神国的福音”
(路16:16),但神的国正在受到抵挡。犹太人领袖声称这国民就是神的国度,犹太人持守这个地位,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因此他们看不到他们需要转离他们的传统主义而归向基督。但法利赛人的传统主义并不能成就不可违背不可改变的律法的义(17节)。神的圣洁超越天与地,神的圣洁中对义的要求必要得到满足,人们才能进入他的国。不要那些自称为义想进入天国的人被神所悦纳,而是只有那些在他们信仰基督的基础上得到义的人才被神所悦纳。对钱及他人配偶的欲望表明了贪心,基督提醒法利赛人一个有贪心并离弃妻子并与别的女人结婚的人就是犯了奸淫。那些被贪心所占据心思意念的人是不会接纳进入弥赛亚的国度的。
基督现在向轻视他的法利赛人讲话,向他们表明财富并不会使他们到达神的面前。在这个比喻中,基督在一个富人与一个乞丐之间作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路16;19-31)。富人享受了钱可以买到每一种奢侈,但他花钱完全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欲望,他不关心他人的需要。乞丐拉撒路被人抬着放在富人的门前,无疑,是期待当那富人经历的时候会被他的需要所感动而从他自己的财富中拿出一些来满足乞丐的需要。但狗却比这富人显出更多的慈心,富人没有给他任何东西来满足他的需要,在这期间狗却来舐他的伤口。最后死亡同时临到这两个人,与法利赛人所认为的穷人被神恨,富人被神爱的想法大相径庭是,耶稣说拉撒路死后被送到亚伯拉罕那里。这种提法被犹太人用来指神的同在,得到与神同在的权利的人会与亚伯拉罕一起享受神的荣光。富人这时在阴间,阴间是死人等候审判的地方。根据主的教导,阴间是确实存在的地方,那么的人处在痛苦之中,他们与神分离。他们知晓这种分离,并看到他们享受不到的祝福。这富人的痛苦是如此之大,他称亚伯拉罕“我祖亚伯拉罕”,祈求他派拉撒路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他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那么我们在这个比喻里看到,死人对痛苦是完全有知觉的,他们知道他们自己的失丧,并看到与那些得到神所接纳之人的特权之间的对比。亚伯拉罕的回答鲜明地表明了他们在地上的日子的不同。富人在那时没有聪明地使用他的财富,为未来作预备。既然他没有使用他的财来满足有需要之人的需要,此时他就得不到祝福了。祝福只有给义人的,富人的行动表明他不是义人。除此而外,亚伯拉罕不可能派人到阴间,因为“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26节)。尽管这富人自己无望了,他还是请求派拉撒路去他的兄弟们,他的这些兄弟们也有富有但没有明智地使用他们的财富,为未来作打算。这富人要求给他们一个警告,这样他们就可能躲避他现在所遭受的痛苦。律法与先知见证了神对那些与他同行之人的要求,也警告了要对不义之人的审判。如果人不听律法与先知的见证,那么他们也不会听从死里复活之人给他们的见证(路16:29-31)。因为圣经并没有称耶稣讲的这话为比喻,且也因为使用了人名,一些人认定,这不是比喻,而是实际的历史的事实。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耶稣的教导,不义之人永远与分离,他们处在痛苦之中,他们记得他们曾经有过的被他们所拒绝的机会,他们知道他们的失丧状态。他们的状况是不可改变的,且是永远的。这教导我们,拥有财富不是被神所接纳的标记,也不是进入天国的基础。今天有一些人象法利赛人一样,他们信靠金钱带他们进行神的面前。这样的人是在信靠使他们定罪而非拯救他们的东西。G
. 有关饶恕的教导 § 126路加福音17:1-6基督严厉指责过法利赛人的态度,他也需要对门徒作一些警告,这样他们自己就不至于轻视法利赛人。他们可以恨恶法利赛主义,而不恨恶法利赛人。为了要教导门徒这个真理,基督警告说他们是很容易使人们因他们的态度而受到冒犯的。他说若是他们这些作门徒的人因他们所表现的错误的态度而排斥那些来就他的人的话,那他们还不如在身肉中死掉为好。主所提到的小子们是那些丢弃法利赛主义并来就基督的人。如果门徒们因这样的人有关基督的身份迟做决定而轻视这样的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离去。因此基督命令门徒要小心他们的态度,以使那些想要来就他的人不致被拒绝离去。
这些门徒也许不仅仅对那些来就基督之人有错误的态度,也许对那些在基督里的信徒也有错误的态度。一个信徒可能会得罪于另外一个信徒,被得罪的信徒应该责备犯罪的。如果这责备带来悔改及对赦免的请求,那么他就应该得到赦免。基督说,“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
(路17:4),这里的七代表“无数次。”一个信徒要无数次地原谅另外一个伤害了他然后又请求原谅的信徒。如此,基督就对新信徒的态度对及其他在主里信徒的态度问题向他的门徒进行了教导。门徒们对这教导的反应是,“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5节)。他们求主加增他们的信心,因为基督所教导他们的与他们从法利赛人那里所听到的有关得罪人与赦免人的事情的教导恰恰相反。基督向他们表明,并不是信心的多少,而是他们所信靠的对象教会产生他们想要得到的结果。犹太人的成语“象芥菜种一样小”(6节)代表东西的最小量,如果他们对一个无限的人有信心,那么这个人就会在他们里面作工。因此不是信心的量而是对信心的实行才是重要的。H
. 有关服事的教导 § 127路加福音17:7-10基督现在就他们作为神的仆人而有的责任问题向门徒们讲了一些话。主要他们想象,他们中的一个派一个仆人去耕地或是牧养群羊,他遵行主人的旨意,工作了一天,当仆人工作完毕回来后,主人并没有他的工作而服事他,而是要这仆人预备饭,并在他吃饭的时候服事他。主人吃完了之后,仆人才吃。仆人是要遵行主人的旨意,且要做主人所吩咐的,以此证明他是良善忠心的仆人。仆人的服事是没有限度的。基督将此应用在门徒的身上,他说,“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咐吩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
(10节)。1.
死里复活的神迹 (约翰福音11:1-44)就在前不久,耶稣因人要杀他而离开犹太地
(约10:39)。他去了约但河东岸的庇哩亚(40-42)。就在这里一个悲剧发生在一个伯大尼一家人的家里,耶稣先前在犹太地的时候常受这家人的招待。马利亚与马太的兄弟拉撒路重病加身,姐妹俩向主求助,我们看到她们对他的未直接表达出的信心,她们说,“你所爱的人病了”(约11:3)。她们没有作任何具体的要求,她们相信主会这信息作出合适的反应。主对些反应是,他告诉门徒们这病不至于死,这显明了主的无所不知。这事是为神的荣耀,同神所安排的,这样他的儿子对通过这事得到荣耀(4节)。基督提到他的神的儿子,这是非常清楚的对基督神性的宣称。对些宣称也有证明,就是他知道这事的结果。对门徒来说,似乎需要赶紧去拉撒路那里,但基督在庇哩亚又呆了两天。这并不表明基督对马利亚与马大的需要没有反应,或是对这家人缺乏感情,他耽搁是要给他自己一个机会来显明他的神的儿子。在需要等候的时候过去之后,基督宣告说他要返回犹太地,他邀请门徒与他一同回去。然而他并没有命令他去,他们开始劝他,提醒他说他们因对他生命的威胁而离开犹太地的
(约10:39)。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基督执意要回法利赛人要杀他的地方。基督的回答难以理解,他说,他只要在行在光中就是行在神的旨意中,邪恶不能临到他,因为邪恶只有夜间临到,只要他行在神的旨意中,仇敌对他就无损(11:9-10)。因为门徒不明白他所,基督就对他们解释说,拉撒路已睡了,他要去叫醒他。门徒仍然不明白这话,他们不懂为什么基督要冒生命危险去叫醒在夜间睡觉的人。然后基督清楚地告诉他们说拉撒路已经死了,他说,“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好叫你们相信”
(11:4)。这话对我们理解这神迹是帮助的。基督先前说,他不再行神迹使以色列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他的下一个神迹就是约拿的神迹(太12:38-40)。从基督这里的话中,我们看到这个神迹并不是要公开显明基督的身份,而是向门徒们显明他身份的真实性。以彼得为其代言人的这群门徒承认他们对他的信心,相信他是弥赛亚,神的儿子(太16:16)。但因国民对他的抵挡,疑惑也很容易进入他们的心中,因此基督意要行使拉撒路死里复活的神迹来确定那些已相信他之人的信心。多马常被称为“疑惑进,”然而他劝勉其他人与耶稣一同去,这样“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
(约11:16),这表明多马对基督非同寻常的的献身精神。在这去耶路撒冷的路程上多马预告了他自己的死及基督的死。这是一个重要的宣告,因为它启示了它对基督在耶路撒冷受到的仇恨的认识。当耶稣到达伯大尼时,有人告诉他拉撒路已经在坟墓里四天了
(17,39节),此时正是奔丧的时间。马利亚与马大的家一定是一个重要地方,因为“有好些犹太人”(19节)从耶路撒冷来哀悼。基督要来的消息在他来之前就被人知道了,马大出去在路上迎他,马大的话中有责备的意思。她们早就在拉撒路死之前就将他病重的消息告诉了耶稣,他本可以立刻赶来使他不死,但基督耽搁而拉撒路死了。尽管马大有责备,但她表明了对基督的信心,说,“就是现在,我也知道,你无论向 神求什么,神也必赐给你。”(22节)。基督再一次确定拉撒路要被复活的事实(23节)。马大没有立刻明白基督要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她以为耶稣的话是确定旧约当中所说的复活,就是,当弥赛亚来建立国度的时候,他会使死人复活(赛26:19-20;但12:2)。这时基督告诉马大说在他里面有复活与生命,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25节0。复活不是在一个计划里,而是在一个人里面;复活与生命在他里面。他又告诉马大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相信基督的人接受现在就拥有的永远的生命,那有永生的人永远不死。肉身的死亡不能阻止永生的持续。有永生的人会经历灵魂与肉体的分离,但永远不会经历到灵魂与神的分离。因此基督是在安慰马大,她的兄弟在肉身死亡了。因此拉撒路相信基督,他不是死了,而是活着的,因为他有永远的生命。尽管他可能在另外一世界享受那生命,但这却是真实的。基督先前将马大的信心指向他自己,这这他她是否相信他向她启示的有关永生的事,她回答说,“信你是基督,是 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11:27)。她这确定的回答几乎与彼得的回答是相同的(太16:16),她承认了她对他的信心,称他为神的儿子,并承认对他的作为的信心,说他是基督或来救赎与掌权的弥赛亚。因她对耶稣基督的信心,马大的惧怕没有了。马大返回她姐姐那里,说耶稣已经来了。马利亚急忙出去见耶稣,耶稣此时正在村外等着她。她见到耶稣时,“就俯伏在他脚前”
(32节),尽管她所说的话与马大说的一样,但耶稣没有责备她。马利亚俯伏在主的脚前,这表明了她对主的热爱与顺服。明显地,马利亚没有马大那样的惧怕,基督没有必要教导她以使除掉她的担心。还着同情的伤感,基督让人带他去墓地,在那里“耶稣哭了”(35节)。他并不是为拉撒路而哭,因为他知道拉撒路是活着的,他所流的泪是同情的泪,他与马大与马利亚同悲伤。在许多哀悼者面前,基督首先吩咐人将遮墓的石头挪开(39节)。这一次又是马大而不是马利亚因为拉撒路已长时间在坟墓里而反对并想要阻止将石头移开。尽管她承认她对耶稣基督的信心,他还需要提醒她先前所对她讲过的话;就是,如果她相信,她“会看见神的荣耀”(40节)。有人顺服基督的命令,坟墓前的石头被移开。基督这时献上感谢的祷告,这是要向门徒显明,所有他所做的都是完全顺服他的天父。然后他“就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43节),复活与生命在其身上的这一位显明他对死亡的权柄,他将拉撒路从坟墓里叫了出来。那个死了不能听且被裹尸布缠裹的人,而不能出作任何反应的人从坟墓里出来了。拉撒路不是借自己的能力而是借吩咐他出来者的能力从坟墓里出来了。基督又给了一个命令,他要那些周围的人解开裹尸布,使拉撒路自由。基督行此神迹来坚固门徒们对他身份及他的能力的信心,这些门徒正面对这国民对基督的抵挡,那些人以后也要将耶稣钉死。既然他是生命,那么非经他的允许,死亡就不能临到他。2.
这神迹所产生的冲突 (约翰福音11:45-54)尽管这神迹不是要公开显明基督的身份,但这事却很快传遍了耶路撒冷,那里的许多人相信了他。这神迹的消息即引起了祭司们的注意,他们是撒都该人,也引起了法利赛人的注意,他们共同召开了公会的会议。
Fairbairn与到:法利赛人是反罗马的,喜欢在以色列中培养对外族人的不喜欢之情,及适合于神子民的盼望与理想;但他们惧怕,因而抵挡可能会人们将拿撒勒的耶稣称为基督的一场运动。撒都该人容忍罗马政权,他们知道,惧怕,且顺服罗马政权,他们就是害怕引起罗马人残酷的怒气。因此这些久来积怨的对手,因有共同仇恨的目标,而聚集密谋。该亚法比任何人都明了这时的情形,他是当年的大祭司;尽管他足够有策略,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明确地说出了那里的需要-“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他的意思是:“我们处在灾难的边缘,人们对这个加利利人的狂热会使他们叛乱,除非我们借治死他来平息可能发生的叛乱。”公会明白大祭司的意思,他们称赞他的机敏,接受他的策略,实行了他的计划。
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耶稣是弥赛亚,证明是如此的非同寻常,以致众公会说,“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
(约11:48)。公会认为,如果国民接受基督为弥赛亚,且他象他所说的那样建立他的国度,那么罗马人就会来打击这个国度,国民就会被毁,宗教领袖们会失掉他们的地位,国民会受更大的捆绑。大祭司该亚法,是由罗马任命其位的,他热心于阻止国民接受基督为弥赛亚并拥他作王。他说,“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
(50节)。因此他是在建议治死耶稣基督,因为他死于他们的手中,要好于比整个国民死于罗马人手中。大祭司的话表明,宗教领袖们想要将耶稣治于死地的想法现在正式地摆在公会面前,公会也讨论了这样的事。尽管该亚法没有意识到他说的这些话的预言性,但却构成了一个预言,就是“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 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51-52节)。虽然该亚法建议治死基督,作为一解决目前政治问题的手段,但神却意要借基督的死来解决所有世人的罪的问题。公会赞同该亚法的建议,并“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53节)。因此我们看到拉撒路死里复活的神迹产生好几个不同的反应。他的门徒的更加相信基督是生命的源泉。除此而外,许多耶路撒冷的犹太人相信了他。还有,拉撒路的复活使得公会定意要将耶稣基督置于死地,并开始计划实行他们的想法。耶稣基督没有要试图阻止公会的阴谋,他不再公开行于人们之间,而是退到以法莲,犹太地北部的座城,来等待他被钉十字架的时刻
(54节)。J
. 有关感恩的教导 § 129路加福音17:11-19在这个耶稣等候他在耶路撒冷最后出现的时间里,他游行于撒马利亚与加利利的边境,因此他远离加利利,在那里希律想要杀他,也远离公会想要杀他的犹太地。
Edersheim说,离开以法莲之后,基督沿着北部边界绕道去了加利利南部分边界,也许是在某个地方迎见那些最后与他一同去耶路撒冷的那些人。这种猜测本身并不是不可能的,因为基督最亲近的一些跟随者也许很自然地想要在去耶路撒冷之前拜访一下他们在加利利的朋友们。这一点被马可的记载所确定,马可福音中说到在那些跟随耶稣的人当中,有“许多与他一同去耶路撒冷的妇女。”因为我们几乎不能设想这些“许多妇女”在上一个秋天与他从加利利一同去守住棚节,她们也不可能在修殿节与他在一起,或在冬天的时候跟随他走遍庇哩亚,她们也不会一直在伯大尼。象先前所提到的那样,如果我们假定基督从以法莲沿着撒马利亚边界去了加利利的一个地方迎见与他一同上去的门徒们,那么前面提到的这些难处都可能排除了。
有一次,基督遇见十个麻风病人,按法利赛人传统的要求,他们站在远处向耶稣呼喊求助。他们求他怜悯他们。基督先前常常治好那些对他有信心的麻风病人,从这些人对基督的称呼中没有什么可以表明他们对他的信心,因为他们称他“耶稣,夫子”
(路17:13)。耶稣想要他们信心证据,因此他给他们一个机会通过顺服来表明他们的信心。基督没有宣告他们得洁净,而是吩咐说,“你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14节)。他们的顺服会显明他们的信心,圣经告诉我们,当他们显明他们的信心的时候,就得了医治:“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甚至是在他们经历医治之前,他们遵基督的吩咐去了!他们的信心太大了,但我们不要推断,这个地区的人们普遍地相信这位“主”的大能。当他们去的时候,新生命在他们的身体里生长了。他们感觉到恢复的正常的新生命,不是在相信之前,也不是相信之后,而是在还没有经历祝福之前的信心的顺服行动中。
十个人当中的一个,他生为撒马利亚人,意识到他对洁净他的那一位的义务,这个人回来仆倒在耶稣的脚前。这个人先前从远处呼求耶稣帮助,而现在他可能来到他的面前献上他的敬拜与感恩。这种行动显明他对基督的委身。
Edersheim说:这些麻风病人想到这这些年来耶稣是如何医治了所有的求告他的麻风病人,没有一个失败,那么他们求助于耶稣似乎不奇怪。在当时的情形中,遵他的吩咐去祭司那里也许不需要更大的信心,当然这意味着他们会得医治。但是得医治后回来谦卑俯伏在他的脚前献上敬拜与感恩却是大不同了,这样做使一个人成为门徒。
另外九个得医治的人没有回来对医治他们的人表示敬拜与感恩,基督对此表示了惊奇。为要清楚表明这个人得医治是因他对他的信心,耶稣说,“你的主救了你了”
(路17:19)。感恩时是表明亏欠,感恩是对所得祝福的承认,感谢施与者是接受者的义务。无感恩之情的人就是认为任何他所得到的益处是他应得的,没有责任回报谢意。基督要陪伴他的门徒认识到,他们亏欠那些赐福给他们的那一位,并要他们以感谢作为回应,就象那个撒马利亚所作的一样。这事也似乎是要在以色列对赐福的弥赛亚所赐之福的实际态度与他们应有态度作出一个对鲜明对比,他们应的态度就是象撒马利亚人那样的态度。Edersheim说:这里的许多问题都显明问题的实质:这九个犹太人是不是在他们感觉得医治的时候就与这个撒马利亚人分离了呢?因同病相怜,他们曾与他如兄弟一样结伴同行,而是不是在他们经历了从他们共有的苦难解脱之后就断绝了这种联结关系呢?还是这九个犹太人在他们的律法主义中顺服律法的字意,继续呆在祭司那里,忘了他们在顺服律法的字意中而违背了基督命令的灵意?还是因为他们是犹太人,觉得他们有权利得到这种祝福,将其归因于神,或是归因于他们作为以色列人与神的关系,而非归于基督的怜悯?还是因为(对我们来说似乎这是最有可能的)犹太人的无感恩性与对他们所得到祝福的机会的忽视-这是一种那些不知道眷顾他们的时候之人的心态-这导致了他们对基督的忽视、拒绝及最后的失去呢?当然是,主强调了在这事上家里的孩子们与“这外族人”之间可怕的对比。
K
. 有关他再来的教导 § 130路加福音17:20-37法利赛人十分清楚耶稣一直都是在展现给以色列所应许的国度。他将自己显明为弥赛亚、王。有一次法利赛人来问神的国什么时候来
(路17:20),这似乎是有为难的性质,法利赛人的意思是,如果耶稣是这么久他所自称的那一位,他应该马上建立他的国度,不要再耽搁,以此证明他所声称的。从法利赛人的问题来看,明显他们是期待一个旧约中所应许给以色列的一个政治上,实际可见的国度实现。基督的回答使许多人迷惑不解,他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
(20节)。许多人将此理解为,旧约中神应许大卫他会不断有子孙坐在大卫的王位上统管大卫之家(撒下7:16),法利赛人期待这应许的照字义上的实现是错误的。要正确理解基督的回答,我们必须记得,耶稣基督被施洗约翰介绍为是以色列的弥赛亚,同时他也说到天国近了(太3:2)。基督也作出同样的断言(4:17)。以色列国民清楚地理解基督所声称的,并渴望那国度的建立,宗教领袖们拒绝了基督并认为他是假冒弥赛亚的亵渎者。因为宗教领袖们的拒绝,这国度的建立需要推迟至未来的某个时刻,就是弥赛亚来坐在大卫的王位的那日子。基督并不是在说他来建立的国度并不只是一个在人们心中的属灵国度,而是因为以色列的拒绝,国度不会在那个时候真实,被人们可见地来到。基督确实说过,“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17:21),然而翻译成“在你们心里的”希腊语实际上的意义是“在你们中间,”或“在中间”。基督是在确定,因为王就在眼前,国度的建立是可能的。法利赛人的问题的含义是,国度的建立是不可能的,因为领袖们不接受基督。但基督肯定地说,是可能的,且正在被展现给他们,因为王就在眼前。耶稣向他的门徒表明,先知所预测的,及主自己所展现给人们的国度会被延迟。因此他说,他们不会“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
(22节),许多假弥赛亚会出现并自称来成就他所应许的国度,但门徒们不要被欺骗(23节)。他们要记得,国度已被延迟到未来的某个时候,当未来的大卫的千禧年国度被建立的时刻来到的时候,人们会知道。耶稣说,“人子在他降临的日子,好象闪电”(24节)。闪电不能隐藏,它在空中清楚地显明出来。建立被延迟的国度的时刻会是明显的,因为在其之前会有许多迹象(太24:4-14)。但在国度被建立之前,基督“必须先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17:25)。基督提到了国民对当他来建立国度之前所出现的迹象的态度。他说人们会象在挪亚的日子一样。挪亚是一个传义道之人,宣告了要临到他的世代的审判。但那些听到挪亚的审判信息的人置之不理,并继续进行他们日常的生活,“又吃又喝,又娶又嫁”
(27节)。当审判临到时,他们没有作好预备。耶稣也将当时人们的态度比为罗得时代人们的态度(28-29节)。罗得是一个义人(彼后2:7),他宣告了对邪恶之城所多玛与蛾摩拉的审判,但他的警告被拒绝(18:17-21),所多玛的人们继续过着他们日常的生活,当审判临到的时候,他们完全没有准备(19:4-9,24-25)。基督说,他要作为审判者来临,将不信之人从他的国度分离出去,并接纳信徒进入他那时要建立的国度里,但在那个时候,人们同样会继续进行着日常的活动。人们会照常生活,忽视警告,因此审判会临到他们。尽管基督再来对世人来说是审判,但对那些在大灾难时已被还到基督身边的信心来说,基督的再来意味着对他们的祝福。基督的到罗得的妻子作为那个世代的教训(32节),她心系于所多玛及其代表的一切,因此她不愿意离开;在她回头看的时候落入神的审判中。基督警告说,“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33节)。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得救之人会与未得救之人分离开来,两个人会在同一张床上,一个会在审判中被取走,一个会留下进入基督的国度
(34节)。两个女人推磨要被分开;一个会在审判中被取走,一个会留下进入基督的国度(35节)。基督借此警告了要来的审判,并劝勉每个人以免失去生命(参33节)。丧掉生命意味着放弃一切而认同于基督,保全生命意味着拒绝认同于基督,而想保全肉身的生命。只有那些与基督认同的人才能逃脱要来临的审判。法利赛人就审判临到的地点来问基督,他的回答十分难解“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哪里”
(37节)。这个审判会首先临到以色列国民,基督看整个以色列国民是一个无生命的尸体,他是在说,审判会临到以色列。在历史上,这个审判开始于公元70年,当时提多毁灭了耶路撒冷城,而整个国民会继续处在审判中,直到基督的再来。L
. 有关祷告的教导 § 131路加福音18:1-14引入这个比喻的“
Then”(英文版)似乎表明主停止了先前对国度及门徒所期待的国度建立被延迟的话题。Edersheim提到这种联系:这比喻一开始就作为一个原则确定了门徒需要不断祷告的责任-其确切的意思由限制句所定义:“不可灰心,”即,不会“疲倦。”“常常”这个词不能理解为是与时间有关,好象它指的是持续的意思,而是总是的意思,在任何情况下都如此,不管情形如何不利,就是在似乎没有答案的情形下也是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容易“昏睡”或疲倦。这要求在这里也适于盼望主再来的祷告,因为感觉到好象他延迟,不,是越来越觉得没有这可能性的时候,“疲倦”也会使人停止这样的祷告。但这要求也适于所有类似的情形,就是当祷告似乎得不到回答,祷告中的疲倦也要使我们垮掉的时候。
在这个比喻中,有一个不义的审判官,
Edersheim这样描述这个审判官,这比喻一开始提到一个城里的审判官、一个寡妇。除非人而案件是被提交请求仲裁(arbitration),而非(judgment),或是从贤明人那里寻求司法意见,否则一个人不可能构成一人犹太人的法庭。除此以外,他言行的样子也是不符合法庭上的样式。因为他一定是其中一个审判官,或是一个由希律或罗马政权所任命的市政掌权中的一个-也许是一个犹太人,但此时是一个犹太人审判官。有可能他先前是一个管理治安的官长,或是被任命有那种职责的人。我们知道,至少在耶路撒冷有两个治安官员(Dayyaney Gezeroth),他们的责任是监督治安,防止犯罪。普通的法官只是在特定的时间工作,且不受报酬,而与他们不同的是,这些治安管员总是在工作职位上,因此不能作其它的事。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从圣殿的银库中得到薪酬,得到象225l如此之多的薪水,如果需要,甚至得到更多。藉于此因,也许也是因他们不正当的勒索,犹太人的巧妙的说法将他们称为(Dayyaney Gezeloth)-强盗审判官,而非他们真正的称呼Dayyaney Gezeroth (实行禁令或惩罚的审判官)
…。无论如何,在每一个地方都有治安的官员,负责秩序与法规。Talmud法典中对这些“乡村审判官”不乏贬低之词,称他们为Dayyaney deMegista,与城里的法官形成对比(Bey Davar),并指责他们无知、霸道及贪心,甚至为一顿肉食而扭曲公正。对巴勒斯坦的非犹太人法官,也常提到他们的严重不公及受贿。是这样一个审判官,一个寡妇求他为她伸冤,这个审判官拒绝了。但这妇人不断来找他,他最后说,“只因这寡妇烦扰我,我就给她伸冤吧,免得她常来缠磨我!”
(路18:5)。主将这个原则用在门徒身上,如果这样一个不义、冷漠的人都可以被那寡妇坚持不懈的努力所打动,公义且回应祷告的神即不是当然对他子女的坚持不懈的努力作出回应吗?对这个比喻的理解一定要根据先前我们主对国度延迟的教导。门徒们先前已经得到祷告的教导,“愿你的国降临”(太6:10),然而他们这样祷告,国度还是没有降临;基督已说明国度不会在他们的时代来到。但他们仍要坚持祷告,因为神会听他们的祷告并回答他们的请求,总有一天国度来降临。这样的祷告目前的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下去,直到向神所祈求的国度的建立得以实现为止。基督预言说,当人子回应坚持之人的祷告而来临的时候,他在地上找不到一人义人(路18:8)。整个世界的人都不会被信徒的祷告所改变而信主,但在地上会有余剩之人在整个世界不信的情形下等候他的降临。因此基督教导,尽管神国的建立被延迟,但人们应该坚持为此祷告。基督在第二个比喻中教导了神回应祷告的基础。法利赛人认为,他们会因他们自己的义而蒙神垂听。
Shepard形象地描述了一个法利赛人在祷告中的态度:这个法利赛人完全蔑视其他人,他认为比他们优越。他去摩利亚山上的殿中时,他将自己置于一个众人可见的位置,作出一种颇为显赫的姿势。基督在这个比喻中所提到的是一个实际问题,因为犹太人通常是站着祷告的,法利赛人使人如此是为显扬自己的目的。基督要人注意他们这种在其它的地方自显为重要的欲望,也在登山宝训里指责了这种态度。法利赛人不断重复的话并不是祷告,而是自我庆贺的独白,他站在众人面前,夸赞自己的品性,他不向神求什么,他庆贺自己不象其他的人那样,他认为其他人是“勒索、不义、奸淫”之人,他向神讲述自己的品德并祝贺神有象他这样一个仆人,不是一个外邦人,而是一个犹太人,不是普通平民,而是杰出之众中的一个法利赛人。最令人憎恶的人,就是他称为“这个”的卑鄙的居然敢在同一时间到圣殿来祷告的税吏。不应该允许这样一个人到圣殿里来。他公开指责所有其他罪恶之徒;但他自己就没有犯那些罪吗?
他继续提到他优越于他人的地方,他每周星期一与星期四禁食两次,整年都是如此。摩西律法只命令一年一次禁食,就是在赎罪日那。拉比们又加上许多禁食的日子,但这个法利赛人自夸说他所作的甚至超过了笔录或口传的传统。同样,他所奉献的什一也超过了律法所规定的,律法规定奉献土产与牲畜的十分之一。法利赛人作为一个阶层确实在什一奉献的事情达到了一个狂热荒唐的地步,他们将厨房中食物进行什一奉献,就是:茴香、薄荷和莳萝;而却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他在自义的灵中的自言自语都是对自己的称赞。与他自满的灵同行的还有一个无怜悯他人之灵,认为他比所有其他同类的人都好。
基督宣告说,这样一个人中神面前是不被称义的
(路18:14),基督以对比的方式描述了这个税吏。Shepard说:他没有在圣殿选择显赫的位置,而是远远站立,他没有以卖弄的方式向天睁开眼,而是在悔罪中低下头,他的祷告是忧伤的悔改及求赦免的呼求。他整个的态度都强烈表明他深深地懊悔及对罪的哀痛,他站在那里敲打着自己的胸膛,显明他的哀痛。他话语很少,但却表明了对神的真正的祷告。“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向神乞求。他知道他是个罪人。对他来说,他对他的罪有十分清楚的意识,他根本就没有以优越的心态与别人对比。
“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13节)这话显明了神听祷告的真实基础。税吏的祷告可以这样理解“神啊,求你看我象看约柜上的施恩座一样”(出25;21;利16:15)。这个人想到从前赎罪日中的仪式,在那个情形下,一个有罪的国民聚集在神的面前,作为代表的祭司为众民的罪献上赎罪祭(16节)。在完成个人洁净的仪式之后(因为一个不洁的人不能在神的面前为有罪的众民作代表),祭司选择两只公羊,第一只被献祭,它的血用盆送往至圣所,洒在约柜上的施恩座上。这个施恩座是约柜的盖,约柜里面放着国民所违背且证明他们的罪的律法。神居住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发出他荣耀的光辉,显明他的同在。神就如此俯视被民所违背的律法,要他们承担责任。当大祭司将血洒在施恩座上时,他就是在遮盖对违背的律法。将血放在定要审判罪的神与被违背的律法之间,当神通过血来看被违背的律法的时候他就满意了。施恩座成了和解的地方,也就是神所满意的地方。在这里神被满足,是血满足了神,也就是说它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在使神人和解的血的基础上,神可以满有恩典地对待民的罪并延迟审判到下一个赎罪日。在使神人和解的祭献上,使神满意之后,祭司会从至圣所出来,他会取第二只羊,并承认在血之下的民所犯的所有的罪,作法就是将他的双手放在羊的头上,然后他将羊放到旷野,羊就这样将在赎罪之血之下的罪从人的身上除去。
(利16:20-22)。当税吏站在那里低着头时,他是在说,“神将我的罪放血之下将以看施恩座的方式来看我”(参路18:13),他并不是在象那个法利赛人那样向神显明自己的义,而是在承认他是个罪人,并是宣布放弃他自己一切的不义。基督宣告说他回家就已经被称为义了(14节),他说,“凡自高的,必降为卑”(也就是说,他不会得到赦免),“自卑的,必升为高”(也就是说,他会得到赦免)。因此基督就国度被延迟的问题教导,信徒要坚持祷告求神成就他所应许的。为使祷告得蒙悦纳,它必须由一个在神的羔羊赎罪祭遮盖之下的人来献上。M
有关离婚的教导 § 132马太福音19:1-12;马可福音10:1-12法利赛人又设计了一个圈套来陷害基督,以抓到指控他的把柄。根据路加福音的记载,他们问,“人休妻可以不可以?”
(10:2),这引起了是否可以离婚的问题。根据马太的记载他们问他,“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19:3),这个问题提出了离婚基础的讨论。这些问题是要引诱基督陷入使犹太人恼怒的争论当中。摩西律法允许离婚(申24:1-4)。Smith说:当妻子显明不贞的时候,摩西律法允许离婚;但拉比们按他们自己的习惯解释这条规定。遵守律法字义的Shammai学派认为,若不是因不贞,就不应该休妻;而Hillel学派十分倾向一般的观点,他可以因“任何原因”休妻,如果丈夫不喜欢她,如果他喜爱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他不喜欢她所做的饭菜,都可以将妻子休掉。在我们主的时代Hillel学派的观点常为人们所实行,造成很大的悲剧,这违背了家庭的尊严性;在Talmud法典中有一段可怕的记载,表明了这种不道德的作法对道德准则造成了多么大的破坏。对Hillel学派的一个拉比来说,他习惯的作法是,当他到别的城的去的时候,他会公开作一个寻找妇女作他暂时妻子的宣告。这是非人道的制度,对妇女造成残酷的伤害。它将妻子置于丈夫的怜悯之下,她不能与他离婚,而他却可以因任何的想法将她休掉将他抛弃于社会上。
因此对离婚的律法有两种解释,
Shammai学派严格解释律法,而Hillel学派则随意解释。法利赛人试图使基督卷入这种冲突中。Shepard写到:法利赛人要迫使基督站在这两派其中的一边,这样就会离间众人。或者他们也许已经知道基督对这问题的想法,而想要使他与希律安提伯发生冲突。那个邪恶掌权者当时正在与希罗底处于公开的淫乱生活中。约翰先前指责了他们的罪而失去了性命。如果他们使基督公开指责这希律及希罗底,他们也许会很快地除掉他。他们在约翰的情形中这样做得很成功,且正是在约翰传道顶峰的时候。这样甚至好于将耶稣与拉比的一个学派发生冲突。因此他们以如此的形式提出离婚的问题,正如马太所记载的:“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犹太人十分高看离婚的权利,他们认为这是神给他们的礼物,是一个外邦人得不到的礼物。如果基督象法利赛人所预料的那样否认犹太人离婚的权利,他就会使自己分离于以色列人。
Hillel学派说“因每一个原因”离婚都是合法的,即使是最平凡的小事。与罗马及希腊的妇女不同的是,犹太妇女无权与她的丈夫离婚;但男人却可以因无端的小借口而休妻。他们以最广泛的意义来解释申命记中的“不合理的事”:如果“不喜悦她,”或“发现别的女人更有吸引力”-这真是足够现代的了-他就可以休她。他们又列举了许多具体的妻子可能犯的错,如不遮头去公共场所,与其他的男人的讲话,在丈夫面前对他的父母讲话不礼貌,将饼烤糊,嘈闹或惹麻烦,有不好的名声或是不生孩子(十年)。Hillel学派的观点十分盛行,当时人们在道德上极为松弛。摩西律法确实允许离婚,但只能因不忠这个原因,但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所持的看法是Hillel学派的拉比们所解释的观点。妇女成了男人的能活动的资产,屈从于他非人道残酷的对待。法利赛人非常清楚,如果耶稣Shammai学派有关离婚的严格的观点,他就会疏离众人中一大部分人。
这是法利赛人诡计的一部分,还有,如果基督作出法利赛人所期待的那种回应,他就会引起希律的忿怒。
法利赛人知道,如果他指责这种体制,那么耶稣就会疏远众人,也许他们考虑了使他陷入与希律安提伯的冲突之中,那样不就可能将他对离婚的指责作为对那有罪的分封之王的冒犯而报告给他吗?正是对希律的婚姻上的罪的指责使得约翰被投入监狱中,如果耶稣这样做,不也是会同样遭遇朵同样的命运吗?
Farrar
又提到:…
如果耶稣决定支持Shammai学派-这是他先前的教导使得法利赛人确信他在这个问题上要采取的立场-那么他就是在宣告公众的观点,就是希律安提伯是一个十足的奸淫之人,一个以奸淫的方式同一个奸淫的妻子结为夫妇的奸淫之人。在对离婚的律法的解释上,基督拒绝与这两个法利赛人学派中的任何一个认同。
Farrar说:但基督在他的回答中从来都不遵从方便的原则,也同样无视众人的怒气及那暴君的不喜欢。他唯一的目标就是给他的提问者能使他们变得贤明的答案。
基督没有认同于其中的任何一个学派,而是提到了在创世记
2:24中神所设立的最初的婚姻律法,这是在造物主建立婚姻制度时所确立的。Edersheim说:…
主直接提到最高的权威-神对婚姻的设立。那位在最初使他们成为男人与女人的神在婚姻关系中使他们联合,离开甚至是最亲密的与其他人的关系,使二人成为“一体”-即成为一个整体的个体。这才是神设立的婚姻的事实,在此之后就是他们成为一-神所结合为一的,人不要分开。法利赛人看婚姻是由人的律法所掌管的社会制度,但基督看婚姻是由神的律法所掌管的神所设立的制度。在设立的婚姻的时候,神说二人成为一体。一体是不可分割的单位,而两个人成为了一体,一个不可分割的单位被建立了。耶稣引用圣经,禁止人分离神所结合的
(太19:6)。基督在这里面对这种情况使用了高超的技巧,他避免了陷入拉比们的争论,并提到圣经,“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他问,讽刺性地责备他们对他们所要护卫并解释的那部分圣经知识是无知的,“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是按造物主的设计的婚姻的样式-并不是妻子要屈从于丈夫的反复无常的婚姻,而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彼此帮助的二人合一的婚姻。对此没有什么好争论的,只将圣经中的真理摆出来,就是对当时的流行的作法的定罪。
Edersheim
又说:…
在这合一继续存在的时候,与妻子(或丈夫)离婚并与别人结婚,就是淫乱,因为就象那离婚在神面前是无效的一样,先前的婚姻仍然实际存在的-而且在这种情形下,即使拉比律法也会禁止的…。在基督的律法中,只有在一个基础上(通奸)才允许婚姻的解体,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神所设立的合一已被罪所破坏。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因为“心硬”而降低基督离婚律法的标准,使其合法化,并为其辩解,都是不被神所接受的。至少当时在基督的心中没有这样的妥协,这样做也不被主的教会看为对信徒是合法的。
这教导十分清晰且无可辩驳。法利赛人问如果神最初的律法不可能允许离婚,那么为什么摩西允许离婚,离婚变得必要是“因为你们的心硬”
(8节)。“心硬”经常被用来描述那些与神分离的外邦人的心态。因为以色列人已违背了神有关婚姻的律法并娶了外邦人的妻子,那么血统的纯洁性就有可能被破坏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弥赛亚不能是从亚伯拉罕谱系上来的。那么就有必要洁净这国民以阻止血统的纯洁性被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离婚,在以斯拉记10:2-3,11-14是对此原则的形象说明。基督藉此表明,离婚不是神最初的有关婚姻律法中的一部分,而是因以色列人对律法的背逆而允许的。因此申命记24:1中的不洁与受到破坏的血统有关。因对离婚的广泛接纳,基督的回答令人吃惊。他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太19:9)离婚后的再婚被视为奸淫的唯一原因就是,头一次的婚姻在神眼中仍有效。翻译成“奸淫”
(9节)的希腊语指的是一个结婚之人对他的配偶所犯的罪,如果离婚可以解除婚姻,那么再婚就不能算为奸淫。但既然基督宣告它是奸淫,头一次的婚姻一定是在神的眼里被看为是仍然有效的。基督确实提到一个例外,他说,“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翻译成“淫乱的缘故”的希腊语并不是翻译成奸淫的词,而是指一般性的不道德之行的词,基督是在指当时代的犹太人的婚姻习惯。整个的婚姻的是这样的,开始是男子的父亲与女子的父亲之间订立一个法律上的约定,将他们的儿女彼此相许,这个婚约被称为订婚。实际上两人因这婚约被称为夫妻。直到婚约立定至少十二个月之后,整个的结婚过程才算完成,但在这期间他们仍被称为夫妻。这就是当天使宣告马利亚会怀一个孩子的时候约瑟与马利亚的关系。因为当时低落的道德水平,十二个月的等候时间被认为是必要的。这段时间足够在显明女子在定婚约时是否已经怀孕,也可以显明她会不会在这期间她会不会在订立婚约之后因不忠原因而怀孕。如果显明妻子不忠,就不必完全婚姻;可以借离婚解除婚约。然而,婚约是有约束力的,只有在丈夫在法官面前控告妻子的不忠,婚约才能被解除。因此婚约是可以被解除的。这就是当约瑟发现马利亚怀孕时他所作的决定(太1:19)。是根据这种情形,基督才允许例外的离婚(19:9)。如果与妻子订婚的人在订婚期间发现她犯了通奸罪,即她是一个不道德之妇人,婚姻就不需要完成;但必须通过离婚来解除。既然婚姻不需完成,男人有自由结婚,而不被算为奸淫之人。基督就这样完全否认了法利赛人对申命记24:1-4的解释,否认了离婚的权利。他提到神最初的婚姻律法,藉此律法男人与女人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直到死。因此基督唯一所允许离婚的可能性就是在犹太人的订婚期间,在婚姻完成之前将婚约解除。这明显是门徒们对我们主的教导的理解,他们回答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也就是说,如果人甚至是在发现妻子不忠时不能将妻子离弃,那么“倒不如不娶”(太19:10)。门徒们很清楚地看到,在完成婚约之后根本没有神允许离婚的可能性。因此门徒们看到社会状况的低落,且对他们来说与一个不忠的妻子不可分离地结合是令人生厌的事情,那么他们认定,根本不结婚是最好的。如果他们理解基督允许婚后可以离婚,他们就不会作出这样的结论。基督指出,尽管这种解决办法对某些人来说是可以的,但只对少数人是可以的。一些生来是阉人的可以接受这种方式,其他被人阉的可以接受这种方式,一些为天国的缘故不结婚的人也可以接受这种方式。但大多数人却不能接受。因此就要慎重选择婚姻伴侣。
法利赛人原本期待基督所有关离婚的话会引发犹太人的怒气或是希律的怒气,这样就会使他们毁灭他的计划更进一步。然而基督避开了他们的圈套,他在神的最初的婚姻律法中找到安全的解释,这律法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永久结合,只有死才能将他们分离。
N
. 有关进入国度的教导基督的按手给很多人带来祝福,父母们将他们的孩子们带来以使他触摸他们。也许是孩子们有病或是残疾
-这们不知道。但父母们将他们的孩子们带来使他触摸他们,这表明他们对基督的信心。将一个孩子放在另一个人的怀中表明对那个人的完全信心与接纳,门徒将这看为是打扰,想要将他们赶走。然而当耶稣看到门徒们的行为,他很生气,耶稣在先前看到宗教领袖曲解律法并污秽圣殿时显明过他的怒气(约2:13-16),但这是第一次向信的人显出他的怒气。怒气是神所给情感的一部分,是所给的爱受到伤害作出的反应。耶稣爱这些孩子们,并对将孩子们带来的父母们的信心是敏感的;因此他对门徒们生气。他要求允许孩子们到他那里去,他们不应该被拒绝,他的原因就是,“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太19:14)。将孩子们带到耶稣面前来的信心表明了可以使他们进入国度的信心。基督说,“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象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可10:15)。如果基督将信他的人赶走,那么就不能确定他会接受其他藉信心想要进入国度的人了。耶稣温柔地将孩子们拉到他的怀中,按手在他们身上,并祝福他们。他将这些小孩子们拉到他的怀中表明这些孩子们还太小不能实施他们对他的信心,因此这里所提到的信心一定是父母的。如此,耶稣给了门徒们一个形象说明,表明进入国度信心的必要性及信心的有效性是进入国度的基础。O
. 有关永生的教导当耶稣离开拥挤他的人群时,他遇到一个路加称为“官”的人
(18:18),路加藉此表明这人是公会的成员。当这官来到耶稣面前时,他“跪在他面前”(可10:17)。他所持的是一种尊敬甚至是顺服的态度,他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在犹太人的书面作品中给神的一个称呼是:“世上的良善者。”这年轻人见过耶稣身上神的良善吗?至少耶稣会带领他的这个学生确定他对他的态度,这是十分有可能的,如果他被带领承认他的属神的弥赛亚身份。“你给了我一个称呼,”他解释说,“这只属于神,你明白其中的意思且你真是这样看的吗?”
如此称呼他之后,这个官问,“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可10:17)。如先前所提到的,在犹太人的习惯语中,进入永生与进入国度是同样的意思。这人知道耶稣是在展现自己为王并将国度展现给以色列人,他一定从经上知道义是进入国度的先决条件,他想要知道耶稣要求哪一种义使人进入他的国度,且是否他所有的义足够使他被接受进入国度。基督并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讨论了这人对他身份的概念,他问,“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路10:18)。翻译成“良善”在希腊文中有两个词,第一个是agathos,指的是内在的良善,第二个是 kalos,指的是令人喜悦之外在。这人使用了指的是内在良善的词,并称耶稣为内在良善的夫子。基督提醒他只有一位是内在良善的-那一位就是神。耶稣基督一直都自称为神的儿子,因此他也是在称自己是内在良善的。他问这人的问题是要看他是否是因为他相信他是神的儿子而称他为内在良善的夫子。若是如此,基督就会宣告他是因信心而拥有了可使进入国度的义。但这人却没有给出这样的答案,他没有回答,他的沉默表明他不经心地说出他刚才所说的话,因此基督不能宣称他为义。在回答关于什么样的义才能使人进入他的国度的问题上,基督将他指向律法。律法显明了神的圣洁及神的圣洁对那些要被他所接纳之人所有的要求。基督引用了第二部分律法,这部分律法掌管一个人对他人的责任。如果一个以靠义进入国度,那么他必须显明他向他人所行的义,这人回答说,自从孩童时他就一直遵守了这些诫命。
拉比,人小的时候我就完全遵守了这些命令。他是一个有很高道德品质的年轻人,他置行为于宗教中的仪式之上。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在他里面有英雄的品质,他忠心努力地按他的知识去遵行摩西的十诫之律法,及拉比们的传统的规条。但在他里面有他不可知的不满足感,“我还缺什么呢?”他又问,坦诚承认他内心的不满足感。
基督完全可以引用一些形象说明来表明他是不义的,然而他选择让这个作一些事来显明他在律法前的不义。他吩咐他去卖掉一切,将钱他给穷人,他若这样做,就是完成了律法的第二部分,就是爱人如已的要求。这样的爱要求他对他人的需求作出回应。然后在他卖掉财产之后,基督给他的要求是“你还要来跟从我”
(可10:21)。对基督的顺服会显明对他基督身份的信心,只有信心才能带给这人能允许他进入弥赛亚国度的义。这人的回答显明他是不义的,因为他不愿意完成律法中爱人如己的命令。他的回答也显明了他没有完成律法中的第一部分,就是禁止人在真神之上有别神的要求。一个人的神就是他顺服的对象,这人爱且服事他的财富,他的财富拦在他的面前,使他不能来跟随基督。耶稣将两个要承受永生需要满足的要求摆在他面前:(1)去将他所有的财富卖掉分给许多穷人然后(2)来跟从他。第一个是要求这个典范式的人物过一个自我牺牲及贫穷的生活,第二个要求是开始一个可能会有逼迫甚至是死亡的事业。这个年轻的官没有预料到这些。他是想从有学识的拉比那里寻求一些建议,而不是想在他整个生命和社会地位上有以上的要求会造成的这种根本性的改变。
基督看着这个离开,他将这功课用在门徒身上,他教导说,信靠财富的人进入神的国度是不可能的。“富人”
(可10:23)并不指的是一个有财富的人,而是一个信靠财富的人。基督说这些信靠财富的人进入神的国是不可能的(23节)。然后为表明这种不可能性,基督宣称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25节)。“小子们,那些信靠财富的人进入神的国是多么难哪!”在Talmud法典中有一个流行的谚语,说到一个大象是不可能穿过针眼的,他改变了其内容,形象地说:“骆驼穿过医生所用的针的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
基督提到医生所用来缝合的针这词,这表明我们应该按字面意义来理解他对骆驼与针的提及。针的眼指大的城门上一个小门这种通常的解释是没有历史依据的。基督并不是在教导说信靠财富的人进入神的国是难的,而是在表明信靠财富的人根本就不可能进入神的国。这教导对门徒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他们的生活一直都是相信这样的思想,就是财富是神所喜悦及的祝福的明证。如果神所爱所喜悦的富人不能进入神的国,那么众人还有什么机会呢?基督回答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
(可10:27)。那么救恩就被看为是神的工作,是神因人对基督的信心作出的反应。彼得很快注意到他与其他的使徒已做了基督对这个富有的官所要求的,他们已经抛弃了一切跟随他
(28节)。那么彼得想知道,他们会得什么奖赏(太19:28),基督应许他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28节)。基督是在预言他再回到地上之事及神与以色列所立之约在弥赛亚国度中的实现。他应许说他们会得到管理的地位,来管理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因使徒们已抛弃一切跟随了他,因此他们会在国度中被委任重要的管理地位。不仅仅十二使徒会得到奖赏,而且任何为他的缘故作出牺牲的人都会承受永生。但许多期待进入国度之人会被弃绝,许多觉得自己在国度中没有份的人会被接纳。基督这时继续通过一个比喻教导在千禧年国度中得奖赏的条件的问题
(太20:1-16),这个比喻回答了彼得在19:27中的问题。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人家主白天到市场上去雇佣工人在他的葡萄园里干活,他与雇工们讲定了工价,他们就干活去了。他在三点的时候回来,看到一些在那里闲着,因为没有人雇佣他们。他就派他们去地里干活,没有讲明工价,只是说,“所当得的,我必给你们”(4节)。在六点与九点是都发生了这样的事,在十一点要收工的时候,他又发现一些闲着的人,就派他们也到地里作工。当一天的工作作完,这些人来领工价的时候,他给了每个人同样的工价;也就是与最初作工的人所定的工价。那些工作一天的人就抱怨这明显的不公平,家主提醒他们,他给了他们最初彼此同意的工价,因此他对他们没有什么不公。他恩待那些后来作工的人,给了他们同样的工价。他问那些抱怨他的人,“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太10:15)。我们得承认,他即公平又有恩典,他有权利行他已行的恩典。藉着这个比喻,主想那些问他他们会有何所得的人学会这样的功课,就是他们只需在葡萄园作工,而将赏赐的事交给他管。他会即公义又公平,他也会是有恩典的,在分配奖赏的事情上他有权利做他所做的事。他们的责任就是忠心地为他作工,不计奖赏,而是要讨派他们在葡萄园作工之人喜悦。他们也要信靠派他们作工的那一位在分配奖赏之事上的恩典。P
. 有关他死的教导在他们穿行于加利利与撒马利亚的边境时,耶稣旨要去耶路撒冷,这对门徒来说是很明显的,使得他们惊异又害怕。他们不能理解在大家都知道宗教领袖们想要杀他的时候耶稣为什么要去耶路撒冷,他们害怕唯恐他们因与他的关系他们也陷入危险之中。但基督再一次表明要去耶路撒冷,他会被交在公会的手中,公会会定他的死罪。他会被嘲笑,遭鞭打,最终会被罗马政权钉在十字架上。但他也说他会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太10:18-19)。基督作出复活的应许是要鼓励十二使徒,并使他们确信他会胜过他的敌人。十二使徒中的二个,雅各与约翰,这时带着一个问题靠近基督。这对兄弟通过他们的母亲向主讲话
(20节)。他们请求坐在他国度里的左边与右边(21节)。基督先前应许过十二使徒会在国度中坐在十二个宝座上统管以色列(19:28)。雅各与约翰贪要在国度建立时他左边与右边的荣誉的地位。基督的回答显明,在国度中的地位与奖赏不取决于个人的野心或要求,而是荣耀的地位会给那些忠心顺服他的人作为奖赏。基督自己在国度中显耀的地位并不会是因为他向父请求而能得到,而是因为他对神旨意的顺服。这就是耶稣要喝的怀的意思
(太20:23)。既然他在国度中的地位将是他对天父顺服的奖赏,他们在国度中的地位也会取决于他们对天父旨意的顺服程度。当其他十个门徒听到他们的请求后,“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他们弟兄二人”
(24节),大家都贪恋雅各与约翰想要得到的位置,基督责备了不仅仅是这两个人也是其余十个人都有的态度。基督说,外邦人的特点是要升高他们自己将自己置于掌管他人的有权柄的位置上,十二使徒此事上所做就如心硬的外邦人一样。为了纠正这种态度,基督教导说,如果一个人想要为大,他必须通过顺服那些他想要掌管的人而取得这种为大的地位;那想要获得显赫地位的人必须通过作仆人来取得这样的地位。他自己就是这样的榜样,因为尽管人子是所神所定要在千禧年国度中掌管全地的,但神的儿子是作为仆人,而不是作为主人来到世上。作为一个顺服天父旨意的仆人,他会将自己的生命献上作为多人的赎价。基督刚刚告诉这些人,他要去耶路撒冷被钉十字架。他们以为他是在凯旋去作为王,他告诉他们,他是作为主的仆人去耶路撒冷,顺服他父的旨意,通过他的顺服为罪人提供救赎。这只是主给十二使徒许多教导的内容之一,这些教导就是要他们作仆人而非主人。Q
. 有关以色列之需要的教导耶稣在去耶路撒冷的行程中走近了耶利哥,他看见一个瞎眼的人,这人向他求帮助。路加记载到,在耶稣靠近耶利哥时一个瞎眼的人来靠近他
(18:35),马太记载说,在基督正在离开耶利哥去耶路撒冷时遇见两个瞎眼的人(20:29-30)。马可记载说,当耶稣离开耶利哥时一个名为巴底买的瞎子遇见他(10:46)。许多人看到这里有冲突,路加提到的瞎子也许不是马太提到的瞎子,因为在路加福音中瞎子是在主靠近耶利哥城时遇见他,而在马可福音中瞎子是在主离开该城时遇见他的。如果这是两个不同的事件,那些这两个见面就是有着类似的情形。另一种解释就是,路加记载中的瞎子是在基督进入耶利哥时靠近他的;他与基督同行进入城里,并向基督提出他的请求,但直到他离开城里的时候基督才回答他的请求。这种观点可以解释马太与路加记载的不同。至于马可的记载,有人解释说,马太记载所注重的是两个瞎眼的人,而马可与路加却特意挑出那个更突出的瞎眼之人,围绕他进行了叙述。那些马可与路加并没有否认第二个瞎眼人的存在,而是看巴底买为更突出的请求医治之人。这些瞎眼的乞丐知道耶稣的名字,也知道他将自己向以色列展现为弥赛亚。他们喊道,“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吧!”(太20:30;可10:46),他们不仅认出耶稣是弥赛亚,也想起使瞎眼的看见也是他的事工之一(赛35:5)。基督没有立刻回答他们的请求,这似乎支持这样的看法,就是这些乞丐是在他最初靠近城的时候遇见耶稣的并随他穿行过城。他们一直在喊,“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吧!”(太20:31)。回应基督的吩咐,瞎眼的乞丐来到他面前,他问,“要我为你们作什么?”(32节)。一个人必须知道他的需要,他的需要才能得到满足,这些人已表示了他们对基督的信心,现在他们承认他们的需要并来到他面前求他帮助。因此基督触摸了他们的眼睛,他们就眼睛得开,并跟随了他。这件事是给十二使徒的功课,以色列国民在灵里是瞎眼的,并没有他们自己的需要。鉴于这种情况,他们看不到有什么原因他们需要来就基督求帮助。基督无法除掉一个不知道自己的需要而来求他满足这需要的国民的瞎眼。基督帮助了那些认出这他们的需要并转向他求帮助的人,这就是这件事所要教导人的功课。
R
. 有关国度计划的教导 § 137 路加福音19:1-281.
个人信心的功课 (路加福音19:1-10)耶利哥是人们去耶路撒冷中途停留的地方。
在进入通往耶路撒冷之前,有必要在耶利哥休息一下,因为前面要进入一个危险、多石的强盗出没的峡谷,这是一段崎岖不平要步行六个小时的上坡路,最低处低于地中海600英尺,最高处高出地中海3,000英尺。
有关耶利哥,
Geikie写道:耶利哥是一个利未人的城,因此居民中有许多祭司:它的位置是一个出产极其丰富地区的中心,也是约但河两岸进出口贸易的中心,因此也使其成为有许多税吏的城市。它在南巴勒斯坦的地位就如迦百农在加利利的地位一样,迦百农是加利利海岸与远至大马士革内的北部内陆地区的贸易中心。如此多的财富的来往相应地增加了交税农民的工作与收获。因此,在这地方安置了强有力的关卡与收税机构,在一个名为撒该的地方官长领导之下,用我们今天的话可称其为海关官员。在如此高压专横的罗马税收制度下,当地居民一定在这样一个结构完全的组织下深受苦难。与在这组织中的人表示友好不会受大多数人的喜欢。
有关耶利哥的居民,
Farrar说:耶利哥两个显显著的阶层是祭司与税吏;且因它是祭司之城,人们很自然地认为,为王的大卫子孙、摩西的继承人会在一个亚伦子孙家中受到接待。但耶稣选择什么休息却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设立众多的税吏是要保证比任何其它地方都有更多增长的大量香膏的流动中征取税收,且要有系统的管理在这个罗马行省与希律安提伯所管辖地区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其中管理这些税吏的官长之一就是一个名为撒该的人。
基督决定在撒该家过夜,撒该
…
是“税吏的官长”- 税收与海关部分的头。正如他名字所显明的,他是一个犹太人;但他这个名字本身“Zakkai”、“公平的”、或“沌净的”听起来就是一个嘲弄。我们知道税吏们有关什么样的名声,他们有着什么样的作恶与欺压人的机会。而且从后来他的自己的坦白中,我们很显明看到撒该为邪恶之目的已仍尽使用了这些机会。为此他弃绝了他的民族与灵魂:“他是个财主。”如果象基督所教导的那样,财主进神的国比骆驼穿过针的眼还难,那么以如此手段获取他的财富的人会怎么样呢?撒该爬上一颗枝叶茂盛的无花果树上,好看到耶稣一眼,毫无疑问,他觉得在城中那群宗教人士与自以为义的当中,他是最不受欢迎的人。既然他不能挤进人群去看耶稣,他就找到了别的方式,基督要求在他家里过夜,撒该就“欢欢喜喜地接待耶稣”
(路19:6)。毫无疑问,耶稣所享盛誉可以使他在耶利哥城的任何人的家里受到接待,基督选择在一个被人轻视的税吏家里过夜。人们认为这给他的名带来不利,因为他自己与这样一个有恶名之人认同。基督来到撒该家里使这个税吏悔改,书中没有记载基督可能说了什么,但撒该确实承认他承欺诈,这说明他没有完成律法上爱人如己的要求。撒该承认他在收税中有欺诈行为,并答应退还,不仅是律法所要求的数量,而且要退还四倍于他所不正当的收取的数量。这样的退还表明了义,因此基督宣称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
(路19:9)。并不是行为拯救了撒该,因为没有人可以靠行为得救;但他的行为显明他已经信靠基督并凭信心接受了义。这个如此不被周围众人所接受的人在基督这里是被接受的。撒该是那些“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中的一个(10节)。祭司没有来到他这里承认他们的罪并寻求赦免,富有的商人没有来承认他们是罪人并寻求他的赦免。但撒该却来就耶稣,并因他的信心得到赦免。基督为撒该所做的,他也可以为任何一个信靠他的而做。那这就是一个进入国度的功课。2.
有关国度延迟的教导 (路加福音19:11-28)当耶稣与他的门徒在去耶路撒冷路上时,十二使徒确信耶稣是要去那里接受王位,被众人拥戴为王,并建立千禧年国度。基督这时讲了一个比喻来纠正这些的错误看法,他们“以为神的国快要显出来”
(11节)。施洗约翰先前传讲天国近了的信息(太3:2),基督在他的事工开始时也传讲过同样的信息(4:17)。基督在他的事工期间向以色列展现了若他们接受他为救主他就会建立的国度。但国民拒绝了他,国度就要被延迟。基督先前教导了他这个世代的人不会见到国度(路17:22),因为国度会被无限期延迟到将来的某个时候。主的话并不是对他的世代国度真实性的否认,也不是对将来的实际的国度的概念的否认。这个比喻是要教导有关国度被延迟的事,这个比喻也许起源于历史上一个有名的事件。这些话也许暗指了希律的儿子亚基老,他从耶利哥去罗马从罗马皇帝亚古士都手中获得一个在巴勒斯坦的分封国,并返回这分封国。这事发生在耶稣还是一个拿撒勒的孩子的时候。亚基老由一个犹太地的使者团跟随,这些人是由已厌恶希律王朝的民众所指定,他们要求他们的国家变为一个罗马行省。亚基老的宫殿在耶利哥附近。这个事实也许可以解释耶稣比喻对其的提及。并不是比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符合历史事件。
在这个比喻中,一个出身贵族的人有权掌权的人去到远方的国使自己被任命为一个国的国王。他没有自己任命自己,而是要在国度中有权柄的人任命他掌管他希望掌管的国度。知道在这期间他不在国中,他叫来十个仆人,交给他们一定数量的钱,大约相当于十个月个的工价。这些人要作这一大笔钱的管家并要对些钱的使用负责。在有权统治之人不在期间,这些人他所掌管的人弃绝了他,尽管如此,王还是回来了。当他回来时,他要求他的仆人们交待他们掌管钱的情况。第一个仆人说他使他手里的钱增加了十倍,因此他被称赞得到奖赏。他被任命掌管十个城市。第二个仆人来到面前汇报说他的投资增加了五倍,因此他被任命负责掌管五座城。又有一个仆人来交待他掌管钱的情况,他承认他害怕他的主人及主人可能会可能对他的审判;因此他害怕冒险使用他主人的钱,而在主人不在期间将钱藏起来。他将交给他的钱如数返还,没有有任何的利息。主人责备了这个人并将交给他的钱要回给那忠心使他的投资增加十倍的人。然后主人命令处死所有不想叫他作王的人
(路9:27)。基督在这个比喻中教导说,掌权的他会离开他被任命的掌管的地方一段时间,那些他有权掌管的人会反叛并弃绝他,在他不在与被弃绝期间,会有些人自称为是他的门徒,他们会有一些东西交给他们保管,他回来的时候他会让他们汇报。那些以他们的忠心证明他们是好仆人的人会得到奖赏,在国度中得到合适的地位。但那些以不忠证明他们不是他的管家的人会从国度被除掉。以色列国民被任命为王的管家,但却显明是不忠的,只有国民中那些向显出忠心的人才会在王来的时候被接受进入他和国度。
VII
. 正式显为王 §§138-149A
.到达伯大尼 §138 约翰福音11:55-12:1,9:11从以色列从埃及得赎之时走,每年所杀的逾越节的羔羊都预表着神的羔羊,就是藉着他的献祭,救赎那些受制于罪的人们。律法要求犹太人在耶路撒冷遵守逾越节,因此基督在节期的时候去了耶路撒冷。这是基督与他的门徒们所讨论之事要成就之时
-就是他来到世上来要行之事。约翰记载到,“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约11:55)。尽管那些去逾越节的人们应该注意节期要遵守的洁净的礼仪,但我们发现人们注意力却转到基督自己的身上,“他们就寻找耶稣”(56节)。耶稣与犹太人宗教领袖们之间的冲突已公开化,且为众人所知。尽管众人相信他们的宗教领袖们耶稣不是弥赛亚的说法,但仍有许多人喜欢看到这些领袖被主所击败。他们欢迎如果耶稣来到节期中注定要发生的冲突。因为有针对的他的阴谋,基督离开了公会管辖的地区(53-54)。犹太人领袖们看逾越节为杀死耶稣的好机会,他们认为,如果以色列接受耶稣为弥赛亚,且他建立起一个国,那么罗马就会来毁灭这个国(48-50)。因此在犹太人看来,最后要一个人死,以免整个国民亡于罗马人的手中。犹太人领袖们这时觉得,如果他们杀耶稣的计划要成功,他们就得要在他要来过节的时候逮捕他,处死他;否则他就又会逃出他们的审判。因此公会急忙采取行动来执行他们的计划,他们认定一定要杀死拉撒路(12:10),因为一个活着的拉撒路就无可辩驳地证明耶稣基督是他自己所声称的。因此他们想要除掉作为基督身份见证的拉撒路。他们也打算要逮捕耶稣并审判他最终处死他(11:57)。有关我们主生命的最后一个星期的事件的顺序,有许多学者中间一直都有争论:也许那一天耶稣在撒该家里呆了一些时间,又花一些时间在耶利哥教导公众。
根据犹太人在星期六、星期一与星期四有集会敬拜的习惯,在星期四在会堂中会有集会。也许是在会堂中他讲了pounds(P370)比喻,在星期五,他可能去了离耶利哥十五英里远的伯大尼,在安息日黄昏时到达那里。
Hoehner
支持另外一种观点:在最后一次逾越节的前几天,耶稣行近耶路撒冷(约11:55),于逾越节前六天到达伯大尼(约12:1),也就是主在最后一周前的星期六(约12;1)。那天晚上,耶稣在麻风病人西门的家里受到膏抹(太26:6-13;可14:3-9;约12:1-8),在第二天(星期天)有大批的人来伯大尼看耶稣(约12:9-11)。
星期一
第二天(约12:12),即星期一,耶稣凯旋进入耶路撒冷(太21:1-9;可11:1-10;路19:28-40;约12:12-19),去了圣殿(太21:10-11;可11:11),然后返回伯大尼。凯旋进入耶路撒冷的这一天应是尼散月的第十日,这一天选择逾越节的羔羊,因此凯旋进入耶路撒冷就是这基督将自己展现为以色列逾越节的羔羊的一天。
星期二
星期二从伯大尼到耶路撒冷的路上,耶稣咒诅了无花果树(太21:18-19;可11:12-14),然后他去了耶路撒冷洁净圣殿(太21:12-13;可11:15:17;路19:45-46)。那天晚上宗教领袖们开始寻找除掉耶稣的办法,那天晚上耶稣离开了耶路撒冷,可能是返回了伯大尼(可11:18-19;路19:47-48)。
星期三
在星期三去耶路撒冷的路上,门徒看到枯干的无花果树(太21:20-22;可11:2-26)。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耶稣度过了与宗教领袖们冲突的一天(太21:23-23:39;可11:27-12:44;路20:1-21:4)。当天下午去了橄榄山发表了橄榄山之训(太24:1-25:46;可13:1-37;路21:5-36)。那一天还发生了两件事:(1)耶稣预言两天后他要在逾越节时被钉十字架(太26:1-5;可14:1-2;路22:1-2);和(2)犹大与宗教领袖密谋出卖基督(太26:14-16;可14;10-11;路22:3-6)。
星期四
这一天他让他的门徒准备逾越节的羔羊(太26:17-19;可14:12-16;路22:7-13),耶稣与他的门徒在客房吃他们逾越节的饭食(太26:20-3;可14:17-26;路22:14-30;约13:1-14:31)。离开客房后,耶稣与他的门徒谈话,并为他们进行了代求(太26:30-35;可14:26-31;路22:31-39;约15:1-18:1)。他们来到客西马尼园的门口,是在这里耶稣经历了很大痛苦(太26:36-46;可14:26-31;路22:31-39;约15:1-18:1)。后来在那天晚上耶稣被出卖逮捕(太26:47-56;可14:43-52;路22:47;53;约18:2-12)。这天晚上的其他时间里,耶稣首先受到亚那,然后受到该亚法同宗教领袖们的审断(太26:57-75;可14:53-72;路22:54-65;约18:13-27)。
星期五
早晨很早的时候,耶稣受到公会、彼拉多、希律安提伯后来又有彼拉多的审判,(太27:1-30;可15:1-19;路22:66-23:25;约18:28-19:16)。然后耶稣被带到十字架于上午9:00被钉,并在下午3:00死去,那一天的晚些时候被埋葬(太27:31-60;可15:20-46;路23:26:54;约19:16-42)。逾越节的羔羊基督(林前5:7)死于以色列人正在献逾越节羔羊的时候。
星期六
在安息日期间耶稣躺在坟墓里,法利赛人使罗马兵丁严密看守坟墓(太27:61-66;可15:47;路23:55-56),
星期日
基督从死里复活(太28:1-15;可16:1-8[9-13];路24:1-35),他是在安息日被献上的初熟果子之祭物的典型(利23:9-14;林前15:23)。
结论
在主最后一周时间里,发生了许多事件,这段时间开始于此周前的星期六,结束于星期五的基督被钉十字架及星期日的复活。
此时渐渐展开基督在地上最后一周的生活。
B
. 凯旋进入耶路撒冷离开耶利哥之后,耶稣在伯大尼过了夜
(约12:1)。在他凯旋进入耶路撒冷的那一天早晨,耶稣派两个门徒去伯法其(可11:2)。他们从伯大尼的棕榈树下经过,靠近了了伯法其的无花果园,一个鲜为人知的小村落,也许是在伯大尼南部一点的地方,在伯大尼可以看到
…,耶稣派了他的两个门徒。马可对这个地方的详细描述使我们假定,彼得是这两个门徒之一,若如此,也许约翰伴着他。基督让这两个门徒去一个村庄,在那里他们会发现一个没有人骑过的驴驹,他们要解开它,带给他。在给两个门徒的吩咐中,基督启示了他的无所不知性,他不仅提到了他们会找到驴驹的地方,也详细描述了驴驹的情况。耶稣知道人们会问两个门徒为什么他们要把别人的财产拿走,他告诉他们问答说,“主要用它”(可11:13)。提到他自己为主,耶稣是在确定他作为弥赛亚的权柄,因为在诗篇110:1中,这个称呼被用在以色列的王的身上,大卫的后裔(参太22:41-46)。两个门徒顺服基督的命令去了那村庄看到了驴驹,人们问他们为什么解开它,他们照耶稣的话回答了他们,主有权利使用他所需要的东西,人们认识到这一点,就没有人反对了。两个门徒将驴驹带回来,将他们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稣就骑上。骑着没有人骑过的驴驹,基督显明了他对所有的被造物拥有权柄。按神的命令(创1:26),创造物被交付于人,这权柄要由人子来行使(诗8:4-8)。这时作为人子的耶稣正在行使对被造物的权柄。马太记载到,这正是对以赛亚书62:11与撒迦利亚书9:9中的弥赛亚预言的实现。由此开始了一个耶稣从伯大尼越过橄榄山,经过汲沦溪,进入耶路撒冷城的行程。
Farrar
提醒我们说,“他不是骑在战马上,而是骑在一个象征和平的动物上。”Ellicott
说:对这一段经文的近代解释者都适当地提到Robinson博士提到的一件事,就是在伯利恒的人们请求英国驻大马士革的领事他的帮助与介入时,他们将他们的衣服铺在领事的马事。、同一位作者借现代的人们的作法简单形象说明了门徒将他们的衣服(方格布似的粗糙的作外套的羊毛的衣,
…)作为鞍铺在驴驹上…。这是东方人久有的习惯。Ellicott
说:很难想象在逾越节的这个时候耶路撒冷及其附近地区会是什么样子,城区附近的空地,也许还有我们主刚才所经过的山边,都搭满了聚集的群众所住的帐棚及临时的建筑物,因此很有可能我们的主发现城中的每个住处都完全被占满了。对所聚集群众的数目我们不是没有资料,有约瑟夫根据所献羔羊的数目(256,500)所计算出的人数,按每十个人献一只羔羊,最低的估计,所聚集的人数也不少于2,700,000,这还不算那些在场但因律法所规定的不洁而不能献祭的人
…。因此在场的人数不少于犹太与加利利两地人数总和的一半:…这样的观察结果在神学上并不是没有意义的,这表明我们主的被拒绝及死并不只归于公会的及城中的暴徒这一部分人的恶毒,而是可以正当看为是整个国民的所为,尽管部分是出于无知(徒3:17)。当彼拉多提出他的建议时,是向众多的人提出的(可15:9),而且我们知道这群人是一致同意的(约18:40)。群众看出这事是应验了弥赛亚预言,因此作出相应的回应,他们向大卫的子孙高喊“和散那”
(可11:9)。这只是一些断断续续的呼喊,部分是基于诗篇118篇,部分是直接取之于这篇诗篇-“和散那”或“拯救吧”和“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是人们的部分反应,这篇诗篇常在某些最庄严的节日吟唱。他们如此解释并使用这篇诗篇极为正确,将新旧大卫式的赞美在他们的欢呼中结合为一。同时,我们也应该记得,根据犹太人的传统,耶路撒冷的人们也是交互轮唱诗篇118篇25-28,,来欢迎朝拜人们的到来,后来则以每一节的第二部分回应,最后一节他们共同颂唱,又加上诗篇117篇作为结束。
象“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可11:9)、“我祖大卫之国”(9节)、和“大卫子孙”(太21:9)这样的呼喊表明人们知道耶稣是在将展现自己为弥赛亚。喜乐的欢呼响彻于耶路撒冷的山谷回应他作为王的显现。然而喜乐的欢呼并不是全面性,因为路加记载说法利赛人要基督使众人安静,控制这种突发的狂热(路19:39),但基督的如此以王的身份出现不能不为所知。基督说如果群众没有这样欢呼他为王,神也会石头发出声音(40节)。对派全能的拯救者来到世上的神在圣约中的信实一定会有见证的。路加对人子的心很敏感,只有他自己记载了在基督靠近耶路撒冷时他的回应。似乎基督没有听到群众高喊的和散那,因为非但没有看见对他暂时的承认,他看到的是国民对他的拒绝。他伤心而哭,“就为他哀哭”
(路19:41)。Edersheim
写道:走到这里路是下坡路,在橄榄山岭的后面又瞥见耶路撒冷城,走过一会儿之后,又是崎岖的上坡,到达一块岩石平地,很快,耶路撒冷全城立刻展现在眼前。正如旅行者在登上这块岩石之前,El-Aksa清真寺圆顶如幽灵隐显一样,当时的圣殿也是如此显现;如现在回教徒的宽广圣所一样,当时的圣殿的圣所是也是如此宽广;如现在的灰色的城座落在断断续续的群山中一样,当时雄伟的圣城也是如此置于如今早已消失的园景与其后面平原上的郊区这样的背景之中。这时展现在眼前的是汲沦溪,与欣嫩子谷相连,在这里可看它的最深处,因此人可看到耶路撒冷的极其独特性,这是从它的东侧所看到的,一座圣城在一个深谷中凸现出来。几乎不能怀疑的是,这个路的坡顶处及转折处,这个岩石平地处,正是在这个地方,众人再一次停住,“耶稣看见城,就为他哀哭。”不是象在拉撒路坟墓那里那样的静静的哭泣,而是而是大声深深的悲伤。
耶稣所说的话意义深远,“巴不得你在这日子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无奈这事现在是隐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来”
(路19:42)。主所说的话中重要的是“这日子。”在但以理对“七十个‘七’”的预言中,神启示了弥赛亚出现在以色列民面前的具体的时间。当国民尚未注意神的时间表时,基督显明在人面前,他进入耶路撒冷的这一天就是但以理预言的弥赛亚展现在以色列人面前的这一天。Robert Anderson
先生如此计算了六十九个七的年代顺序:“从出令恢复建造耶路撒冷到弥赛亚王的出现会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因此是一段六十九个七的时间,或是从公元前445年三月算起是483个预言年,这一段时间会有某个事件作为结束,这个事件应满足这样的话,“直到受膏君的时候。”
每一个学习福音书的学生都不会不注意到,主最后一次到耶路撒冷不仅仅是他传道的高潮,而且也是为此目的
…他话语与工作的见证此时都已完全成就,他进入圣城是要宣告他弥赛亚的身份并接受他最后的命运…。这日期是可以确定的,根据犹太人的传统,主是在尼散月的8日去的耶路撒冷,“逾越节的前六天。”但吃逾越节晚餐的14日这一年恰是一星期四,8日是前一个星期五。因此他一定是在伯大尼过的安息日;在9日的晚上安息日结束之后,吃逾越节的晚餐是在马大的家里。第二天,就是尼散月的10日,如福音书上所记载的,他去了耶路撒冷。
尼散月的10日按朱利安年历是公元32年的四月6日,那么从出令恢复建造耶路撒冷到“弥赛亚王”的公开降临-就是在公元前445三月14日到公元32年四月6日这一段时间有多长呢?这一段时间恰好是173,880天,或说是以360天为一年的七乘六十九预言年,就是加百列预言中的头六十九个七
…。亚达薛西二十年尼散月的第一日(重建耶路撒冷的令)是公元前445年三月14日。
最后一周(基督进入耶路撒冷)的尼散月十日是公元32年四月6日。
这期间的间隔是476年24天(按预言中语言的要求及根据犹太人的作法,所有的天都计算在内)。
但476x365=
……………………………………………………173,740天加(三月14日到四月6日,这两都算在内)
………………………24天加闰年日
………………………………………………………………116天……………………………………………………………………
173,880天以360天为一年的69个星期的预言年(或69x7x360)= 173,880天。
Hoehner
看到公元32年的一个问题,他写到:Anderson的计算方法有一些问题,首先根据处他以后人们新发现的证据,公元前445年并不是亚达薛西二十年;所发的令是在公元前444年尼散月,第二,公元32年主被钉十字架这种观点也是站立不住的,因为若是如此,也就意味着基督是在一个星期日或星期一被钉十字架的。事实上,Anderson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得进行精确的数学计算才能确定主是在星期五被钉十字架。这立刻就会使人怀疑,实际上没有事实的证据表明主是在公元32年被钉十字架的。
在这本书的前几章里已认定,基督被钉十字架是在公元33年尼散月的14日,根据朱利安年历,基督是死于公元33年四月3日,星期五。如先前所述,最后的时间(status a quo)是在公元前444年的尼散月。尽管尼希米记2:1没有确切说明具体建造耶路撒冷的令是在尼散月的哪一天发出的,但它不可是在尼散月1日之前,这种观点是假定尼散月1日是最后的时间(status a quo),尽管它也意识到也可能是尼散月的其他日子。公元前444年的尼散月1日是三月4日,或更有可能是三月5日,因为新月的出现是在三月4日夜里很晚的时候(10点p.m. ),很容易被人错过。
使用360天为一年,按照如下的计算方法,用七年乘以六十九个星期再乘以360天,总共为173,880天。那么公元前444年与公元33年的间隔就是476个太阳年。用476乘以365.24219879或365天,5小时,48分钟45.975秒,结果就是173,855.28662404天或是173,855天,6小时,52分,44秒。那么这期间有25天需要解释,将25天加到(公元前444年)三月5日,得到的结果就是(公元33年的)三月30日,就是公元33年的尼散月的10日。这就是耶稣凯旋进入耶路撒冷的那一天。
作为和平之君的弥赛亚在预定的那一天来将和平带给国民,那么,这就是基督正式向以色列人显明自己是弥赛亚的日子。基督在他受洗的时候被国民认出是弥赛亚,在他受试探的时候也证明是弥赛亚,他作为弥赛亚的荣耀在登山变像的时候被显明出来。但是在他凯旋进入耶路撒冷这事上,他正式向国民显明自己是弥赛亚。这就是我们主所说这话的意义,“巴不得你在这日子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
(路19:42)。如约翰所预言,“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1:5)。耶稣为圣城哭泣,因为人们没有接受任何他来给他们带来的祝福。路加描述了这世代本应得到祝福却临到的审判,他们城会被围攻(路19:43),人民会被屠杀,城会被完全毁掉(44节)。这审判要临到是“因为你们不知道神来到你们这里的时间。”Sehpard说:耶稣在异象中看到敌人的营地,越来越近以死亡包围圣城的敌人的军队。些异象过后,又有一个景象显现,圣城被破坏至根基,没有一块石头留在另一快石头上,它孩子们血淋淋的尸体散落在废墟中,一片死寂。三十年之后,这成为事实,罗马第十军团就在耶稣说这些话时所站的地方安营,这事本身就足以说明讲这些之人的弥赛亚身份。
当基督突然哭泣哀痛时,人们一下子变得悄然无声。人们对弥赛亚国度狂喜的异象曾在这些朝圣者向弥赛亚王赞美之时激励他们,也曾使他们表现出极大的忠诚,而此时那种狂喜却在基督的哀痛面前象雾一样消失殆尽。他们现在开始意识到,他们的盼望与幻想是虚空的,他们所拥称为王的他对他们的盼望与幻想没有丝毫的同感。他从山上看到,圣城的荣光在黄昏与不可救药的道德低落中渐渐陷于极黑暗的深夜中。他已显明自己为和平之君,骑在没有人骑过的驴驹上,正如撒迦利亚所预言弥赛亚要来的样子。
马太记载了这事对耶路撒冷城的影响:“合城都惊动了,说:‘这是谁?’”
(
太21:10)。争论围绕着基督的身份,耶稣声称是弥赛亚,应验了旧约中的预言,若他不是弥赛亚,一个人如此声称就完全是精神错乱。对“这是谁”问题,人们认为耶稣是“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11节)。既然犹太人认为先知是从神而来,带来神的信息,那么这也许是在推断在此被承认为是摩西预言要来到以色列中间的那位先知(申18:15)。当基督走过圣殿区域的时候,许多有需要的人来到他面前得医治,就如预言的弥赛亚要做的事
(太21:14)。但这样反应引起了大祭司与文士们的怒气,并使得他们更加快置他于死地的计划。既然宗教领袖们不能使群众沉默,他们似乎是要求耶稣要他们安静。他们实际上是要他们否认他是“大卫的子孙”(15节)。基督再一次引用圣经中的诗篇8:2来显明神要他的儿子得到称赞。如果大人不给他应得的赞美,孩童会喊出他们的赞美。基督在对他的身份的争论中离开圣城,去到伯大尼过夜,根据犹太人的传统,这是选择要杀掉的羔羊吃逾越节宴席的日子。那么基督就是在犹太人正在为他们自己选择一个逾越节的羔羊时将他自己显明在以色列人面前。他们错过神的羔羊而寻找他们自己的逾越节羔羊,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悲剧!
C
. 王的权柄在早晨发生的事中,基督在两个情形下启示了他的权柄。一件事是他咒诅了一棵无花果树,另一件是他洁净了圣殿。在基督开始从伯大尼到耶路撒冷两英里的行程中,他觉得饿了,他看见路旁有一棵枝叶繁茂的无花果树,就到树前,期待找到一些果子,但树上没有任何果子。马可记载说,“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
(11:13)。有人因此记载对基督的行动产生了误解。即使是现在这地区也有很多的树,但并不是在过去象一个园林一样环绕耶路撒冷的那众多的棕榈树、无花果树和核桃树,在提多包围耶路撒冷时将这些树都已砍掉。路边特别种有无花果树,因为人们认为灰尘有利于它们的生长,树上的爽人口的果子也是公有的财富。耶稣在他面前的远处看见一棵单独的无花果树,尽管正常的无花果树成熟的时节还没有到,然而这棵树已是绿叶繁茂,且因无花果树是果先长于叶子,这棵树看起来是非同寻常地会有很多果子。树上繁茂的叶子似乎表明它已长有许多果子,这棵树如此成长表明它不仅仅会结果子,而且是极具生命力的。因此应该在其上有late violet-coloured kermouses或是通常整个冬季都卦在树上的秋季无花果,甚至可以持续到春季长叶的时候;或是东方人特别喜欢的甘甜的初熟bakkooroth。有人对马可“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这提法提出疑问完全是不必要的。如果我们相信约瑟夫的史学记载,那么耶稣一定习惯于在Gennersareth平原常看到每个月都有果子挂在树上,一月与二月除外;在今天的巴勒斯坦,都有一种在春季成熟的早于正常的早熟无花果。因这许多原因,尽管正常的结无花果的季节还没有到,耶稣也应在这棵枝叶茂盛的无花果树上找到几个无花果来充饥。
Smith
又补充说:果先长于叶是无花果树的一个独特之处,因此长树叶预示着有果子。这确不是结无花果的季节,但也许因为那棵树的土壤及生长环境良好而早熟。既然它已长叶,那么人就很合理地期待着它的枝上长出果子;但当耶稣靠近时,他什么也没有找到,而只有叶子。在这棵生长环境良好,看起来有希望的,然而却不结果的无花果树上,耶稣看到了以色列的影子。
Edersheim
解释了其象征意义:…
无花果树在旧约中象征着犹太国-在Talmud法典中却是象征着以色列人中的学问,因此也就象征着宗教领袖,也象征着人们的虔诚。以色列就是那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树上的叶子只是遮掩他们的赤身,就如我们的先祖在堕落时用无花果叶子遮身一样。在这个比喻中审判也象征性讲了出来,在我们主寻找果子的时候,这审判也象征性被执行在这棵无花果上。
Farrar
又补充说:但当他来到那棵无花果前,他很失望,散发着无花果树的味道,枝叶茂盛悦眼;但却没有果子。这真是一个外表迷惑骗人假冒为善之人合适的象征-象征着这国民,他们有着外表浮华的宗教信仰,而没有结出“好的生命的果子”-这树是不结果子的。毫无盼望;因为它若是前一年结过果子,在这些茂盛的枝叶中肯定还会剩下一些果子;若是它今年结了果子,bakkooroth也会已经变绿并在叶子长出之前溢出香气;但在这棵不结果子的树上,即没有未来的盼望,也没有过去的光辉。
基督没有在树上找到任何果子,他就“从今以后,永没有人吃你的果子”
(可11:14)。那么在这事中,我们发现基督宣告了对这世代的审判,约翰曾劝勉这世代的人,“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太3:8)。象这棵枝叶茂盛的树一样,他们有着结果子的证据,但仔细观察之后,人会发现他们是不结果子的。因此审判定会临到那个世代身上。基督继续向圣城行进,进入圣殿。大约三年以前,他曾洁净过圣殿
(约2:13-16),清除了殿中的腐败,因为亚那曾将圣殿之地变成市场。如今那种腐败又死灰复燃,圣殿又变成了作买卖的地方。基督赶出那些作买卖之人,他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他甚至不允许商品经过圣殿区域。他洁净圣殿之后,就守卫圣殿使其不再被污秽。在此行动中,基督是在显明他的权柄,不仅仅是洁净,而且还有拥有及护卫他父的殿的权柄。当宗教领袖们对他所做的提出反对时(可11:18),他们也害怕人们知道他们的反对,因为人们赞许他所做的,并欢喜地接受他的教导。D
. 来自于王的邀请 §141 约翰福音12:20-50在基督行使他对圣殿权柄期间,一些希腊人靠近他的两个门徒,要他们介绍去见耶稣。
Shepard
写到:在那些信仰改变的人当中,有一些希腊人从各国而来这里,在节期敬拜神。这些人并不是希腊化的犹太人,而是地地道道的希腊人,他们在最后将外邦人带来与耶稣接触,就如在他事工开始时三个博士所做的。
…
他们很真了诚实地请求见耶稣,他们先向腓利说,腓利这个名字表明他有希腊血统,他们说,“我们想要见耶稣并与他谈话。”腓利是一个考虑颇多的人,不能解决这样一个有关种族之间关系的问题,因此他去问有主意的安得烈。他们俩一起来考虑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后来也是彼得在Joppa房顶所面对的问题,他们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他们一起将这个问题,而非那些希腊人,带到耶稣面前(Robertson)。
如先前的博士来到一样,这样希腊人明显是作为承认基督身份之人而来的,他们来将本属于他的荣耀归给他。但我们应该知道基督此时还不能接受从外邦人而来的作王的荣耀,因为他已经被以色列人所拒绝。然而他是要接受荣耀的,这荣耀并不是从人而来的作王的荣耀,而是从父而来的十字架的荣耀。因此耶稣回答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
(约12:23)。他提到他的死是他的荣耀。的确,实际上一粒麦子死掉才结出许多子粒来。耶稣说同样直到他死后,他才能在其他人身上产生他的生命。他被钉十字架时,会因他的死有很大的收获。这些希腊人可以成为他最初收获的一部分。人们是否从基督的死得益取决于他们对他的态度。因信基督而得生命之人会借成为基督的仆人而显明那生命,那人会从父得到尊荣。因此基督是在说,他死后,所有的人都可以来跟随他。想到死前要经历的一切事,基督感受了一种情感,促使他来到父的面前祷告
( 12:27)。祷告所表明的是一种对父完全依靠的态度。基督在对父的完全依靠的态度中进入死亡,他没有祈求脱离死亡,因为他来到世上就是要受死的。但他确祷告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28节)。天父会藉着了对他旨意的顺服而得到荣耀。天父对此深有情感的祷告作出这样的回应,他宣告,“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29节)。神的话带来支持的应许及基督最终得胜的保证,但同时父的声音对拒绝基督的世人的审判。基督的死的会那此相信他的人生命,但对联合抵挡神的世人来说却是审判,也是对这世界的王撒但的审判(31节)。基督这一个审判世人与撒但的行动会给那些来就他的人以生命。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32节)。因此基督的死会荣耀天父,审判世界与撒但,并给那些来就他之人预备一条道路。人群此时想要将基督有关他自己的死的话与弥赛亚要来在他的国中掌权的旧约预言联系起来。对这些人群来说,似乎在一个说他要死的弥赛亚与根据预言要永远活的那一位之间有冲突。因此基督人们要求基督解释说明这个冲突
(约12:34)。基督本可以宣告一个死去的弥赛亚会通过复活而重得生命,而得以永远掌权。然而,他却劝人们接受他来给人们的光。对他们来说,接受这光是紧急的,因为光很快就要撤回了
(35节)。基督告诉他们只有借“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才能“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36节)。如此基督再一次向群众指明他自己是光的源头。基督如此显明自己之后,他从人群中退去,他如此行是因为他们总是不信。约翰记载说,“他虽然在他们面前行了许多神迹,他们还是不信他”
(37节)。希腊语“信”这个动词的时态表明“他们一直不信。”他们在他们的不信中已是很坚定的。约翰说这个不信以以赛亚书53:1中有预言,他们的瞎眼与不信是在基督通过他们的拒绝来拯救所有的世人之前就已经在神全能的计划中了。约翰也引用了以赛亚书6:10来表明瞎眼是神公正地加在他们身上的。尽管犹太人拒绝,耶稣基督仍然是真光。约翰写下这些话的时候(约12:41),他十分清楚地说明了,以赛亚早已具体地提到过以色列对基督展现自己为全能的拯救者的而会有的反应。尽管以色列国民属灵上是瞎眼的,但仍有许多基督的光所照光的领袖,约翰说,“官长中却有好些信他的”(42节)。但这些人害怕公开承认他们的信仰,以免他们的生命会受到危险,因为他们认同于法利赛人定意要除掉的人。他们想要保持他们在人们中的影响,这就使他们没有承认他们对基督的信心。基督这时所讲的话是圣经中所记载的最后的对群众所讲的话,他的话是邀请人们要因临到的审判而来相信他。他宣告,相信他的也是相信父,因为他与你原为一(44-45节)。基督来到世上是要向人们显明父(约1:18)。因为他与父为一,他可以向人们作这样的启示。因此一个来到他面前并认识他的人也就是来到父的面前并认识父。基督来到世上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世人提供拯救,但如果人们拒绝那救恩,那么他就成为他们的审判者,因为他们拒绝他的信息。那个世代已听到基督的话,并会受这些话的审判。听到真理的人是要为所听到的真理拯救责任的。基督的话可以审判人们,因为他的话不是出于他自己,而源于差遣他的父。基督的话领人归向永生。因此他最后的信息就是要邀请人们接受他的话,信靠他并接受永生(47-50节)。E
. 王权柄的明证早上彼得发现被主咒诅过的无花果树枯干了。彼得对无花果树如此快就枯干表示惊奇
(可11:21)。无花果树如此快就枯干是十分有意义的,因为它启示了向国民所宣告的审判会快速突然地临到。基督显明以色列以落入审判之下,这功课要求人们作出信心的回应。对以色列的审判似乎表明神结束在这个民族身上的计划。但给亚伯拉罕的圣约是无条件且是永远的;因此彼得不能理解承受如此圣约的民族怎么会落入审判之下。但基督鼓励彼得信靠神
-相信即使在这国民遭受审判的情况下,神仍会成就他的应许(可11:22)。根据所宣告的审判,需要有信心来相信以色列是有未来的盼望的,且神会成就他的圣约。主使用彼得的宣告作为教导他祷告的机会,他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
(24节)。正如基督赦免了那些拒绝了他的国民,那些祷告的人也要如此赦免那些伤害他们的人。如此基督显明他审判的权柄,及他拥有与统治神的家的权柄。后者是很有意义的,因为以西结曾经预言(43:1-7),弥赛亚会他降临后建造的圣殿中掌权治理他的国度。基督白天在圣殿里,晚上返回伯大尼。
F
. 王的权柄受到挑战 §§ 143-1461.
来自于祭司与长老的挑战当基督第二天早晨返回圣殿时,遇见一些大祭司与长老,他们质问他做那些事的权柄,这些事一定是他先前做的那些弥赛亚之行,这些事使人们广为承认他的身份。
Edersheim
说:从经文中“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被提到的正式形式,及他们在他立刻进入圣殿就遇见基督这情形来看,我们几乎可以无疑地判定,这些有权威之人一定是在一起聚集过,尽管是非正式的,来商量对付越来越大的危险。然而,即使如此,他们所行的还是有胆怯与狡诈。他们不敢直接抵挡他,而是试图通过在他所公开表明态度的事情上来攻击他,以此使自己显出遵守律法的样子,而使公众对他产生反感情绪。
因为有这样一个众所承认的确立的原则,就是权威性的教导需要以前的权威作基础,这按拉比主义的原则得到按部就班的遵守。所有的教导都必须是有权柄的,既然它是传统的-由权威所赞同的,且是由教师传给门徒的。一个学者最高的荣誉就是,他象是一个严密的水池,倒进去的水其中没有一滴水漏出去。对讨论的问题的最终解决问题要求助于某个高的权威,无论是单独的拉比或是公会的判决都可以。大Hillel首先以此方式证明了他是他那个时代的大拉比,并有权解决当时的争论。若是与权威看法不同,那么这不是无知的表现就是出于反叛,都会遭到“责打。”
基督拒绝回答有关他权柄的问题,除非他们回答有关约翰权柄的问题。很明显,基督的权柄与约翰的权柄是相同的。因此他要他们考虑约翰权柄的问题,这使得他们自己讨论这个问题,他们十分清楚地意识到他们陷入了圈套。如果他们回答说约翰是从天上接受的权柄,他们就会被质问为什么他们没有顺服约翰的权柄,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如果他们否认约翰的权柄是天上而来,那么就会危害到他们在民众中的影响,因为民众认为承认约翰是从神而来的先知。因此,一方面他们会因拒绝神的信息而宣称他们自己是该受审判的;否则在另一方面他们会被那些他们所施加影响的人所拒绝。因此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
(可11:33)。如果他们不能确定约翰的权柄,他们也就不能确定基督的权柄,即使基督在他们身上行使这权柄。因而,他拒绝回答他们(34节)。但并不因此就否认了他的权柄是从神而来的。基督如此行是不再给这些领袖们任何的证据,尽管他们要为他们的拒绝负责任。基督这时通过三个比喻继续教导这些领袖们有关国度的真理。第一个是两个儿子的比喻
(太21:28-32)。这个比喻的背景是,法利赛人自称他们因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而是国度之子。但基督教导说儿子的身份必须只靠顺服来证明。一个父亲吩咐两个儿子中的一个去在葡萄园里作工,起初这儿子说,“我不去;”“以后自己懊悔就去了”(29节)。父亲又对第二个儿子作了类似的吩咐,他回答说“父啊,我去;”但他却没去(30节)。然后基督问,“你们想这两个儿子,是哪一个遵行父命呢?”(31节)“第一个”是显明的回答。这个比喻的含义的是,顺服,而不仅仅是承认才证明真正的儿子身份。第一个儿子开始所说的话似乎否认了他的儿子身份,但他后来的行动显明了真正的儿子身份。第二个儿子开始所说的话似乎显明了他的儿子身份,但他后来的不顺服证明他最初所说的话是假的。主将这个比喻应用在祭司与长老的身上,他说,“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从他们所说的话来看,以色列的领袖们声称为神的子孙,但他们不顺服天父的话表明他们不是儿子。当约翰来呼吁他们悔改时,他们声称要悔改,但实际上没有,因为他们并没有产生义的果子。税吏与其他类似的人被改变被结出义的果子(参路5:27-29;7:36-50)。基督表明,他愿意接纳罪人;但领袖们拒绝承认他们是罪人,因此他们也就是拒绝了来到他面前得救恩。因此在这个比喻中,基督显明,那些声称为国度之了的人并不是儿子;他们不顺服他的话显明了这个事实。在第二个家主的比喻中
(太21:33-46),基督国民拒绝他为弥赛亚的结果。Shepard
写到:他描述了预备好了的葡萄园,它有篱笆,凿好的榨酒时用来装酒的水池或酒榨,也有一个守望塔,总之一个好的葡萄园该有的它都有了。“园主将葡萄园交给园户,就去了外国,有很长时间。当时候快到的时候,他派一个仆人去园户那里,以便根据契约收获一定量的果实,。但园户们打了仆人,叫他空手离开了。后来,他又派了一个,他们打了他,伤了他的头,侮辱了他,让他空手离开了。再后来,家主派了第三个人去,他们也打伤了他,将他扔出去,杀了他。家主又带着巨大的忍耐派了其他的仆人-许多其他的仆人-这些园户同样打了其中的一些人,杀了其他的。”
最后,园主在绝望中说:“我该怎么办呢?我要打发我亲爱的儿子去;也许他们会尊敬他。”但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占他的产业!”他们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
耶稣形象生动地讲了这个故事,其背景是以赛亚葡萄园的比喻、给以色列人的神治葡萄园中的权利;通过神与他们所立之约所给被选之民的特殊的益处与机会;及他们对神的众多的从以利亚到施洗约翰时的先知们的恶待,最高峰时就是他们要在三天后在各各他山上将神的爱子钉在十字架上。基督讲了这个故事之后,他问,“园主来的时候,要怎样处治这些园户呢?”这些认真听着这故事的人们无意地回答说,“他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他们没有借这个比喻看到他们如此说是在宣布他们自己的命运。耶稣严肃地重复了对这些拒绝众多的先知且现在要杀他的人们的审判。
基督描述了要得到这个世代的审判:“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谁掉在这石头上,必要跌碎;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稀烂”
(太21:43-44)。这审判有两部分,第一,神的国要从这个世代撤回去:“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第二,国会“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对此可以有两种理解,“百姓”也许指的是以色列中未来的世代,“天国近了”的信息会再一次向他们传讲(参24:14),这也就是国度要展现给以色列的另外一代人。另外一种解释是将“百姓”理解为指的是外邦人。国度的一个新形式会通过外邦国民产生,这与马太福音13章中所启示的基督降临之前的计划是相符合的。但在这两种解释中,基督都没有宣告结束以色列人盼望的审判,但他确宣告了那盼望的实现会延迟到未来的某一天。基督将自己描绘成但以理书
2 章中的击打的石头,他说那些来就他的人会被破碎,那些抵挡他的人会在审判中被砸得稀烂,他会象那击打的石头那样击打他们(太21:44)。听到这些比喻,祭司长与法利赛人十分清楚地知道基督是在宣告对他们的审判(45节)。为防止这即将发生的审判,他们想要逮捕他(46节),但他们公开做这事,因为人们相信耶稣是从神来的“先知。”第三人比喻是一个婚宴的比喻
(太22;1-14)。婚宴的比喻展现了以色列人对神国筵席的轻视(太22:1-14)。这种轻视显明在一些人拒绝来赴宴,完全不考虑参加筵席的条件,在另一些人的轻视则由那个不穿礼服的人形象表明出来。在任何一种情形下,对那些轻视恩典之宴的人的审判都是很严厉的。这比喻是有三场表演的剧,天国比喻成王为他儿子设摆的一个娶亲的筵席,它持续几天。通常发出两次邀请,第一次是筵席的前几天,目的是要防止客人作其它的安排;第二次是筵席开始的前几个小时,是要客人们按时到达。
在这幕剧的第一场,王派仆人去叫那些先前已得到第一次邀请的人,但他们无心来赴宴,但王很想要他们来,就再一次派其他的仆人去叫他们来,向他们详细地描述了他所预备的筵席:“看,”他说,“我的筵席已经预备好了,牛和肥畜已经宰了,各样都齐备,请你们来赴席。”但被邀之人对筵席毫不在意,轻看预备好的筵席,却做他们自己的事,一个人去了他的田里,另外一个人去作他的生意,其他人抓住仆人,恶待他们并杀了他们。这使得王十分忿怒,他派出他的军队消灭了那些杀人者,烧了他们的城。
第一次邀请是给由旧约时代的先知们给犹太人的,他们预言了弥赛亚的筵席充满盼望,满有和平与弥赛亚身上完全的救恩。但犹太人不愿来赴席。后来神又差派了其他他所选的使徒及他的儿子。他们带来一个更紧迫更清楚的邀请,但他们传道的结果并不好于先前先知传道的结果。那些被邀请之人大有敌意,甚至使用暴力,他们抓住王的仆人,粗暴对待他们并杀死他们。使徒们受到残酷地地逼迫,甚至后来被置于死地。这比喻十分形象地描述了那些假冒及不配的客人在发怒气之神手里所要受到的惩罚。耶路撒冷要在百年之后在罗马人的手中被完全毁灭。
在这幕剧的第二场,我们听到王命令他的仆人:“喜筵已经齐备,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那些仆人就出去召集不论好坏所有他们找到的人,娶亲的筵席上就坐满了客人。
象对在场的一些人一样,对犹太人的领袖们来说,很明显,耶稣在这第二个比喻中的意思是,外邦人要被带到国度的筵席上来。这是一个真实的预言,此后不久就实现了。使徒们的传道被犹太所拒绝,他们就转向外邦人,其中许多人高兴地听到并接受了赴福音筵席的邀请。
这幕剧的第三即最后一场提到赴婚礼筵席客人必须满足的条件,不管是外邦人还是犹太人。他们必须穿义行与圣洁生活的礼服,拒绝所规定要穿的礼服表明对筵席的主人的不敬与不忠。神的国要求他的属民不仅要承认他们的信心,也要有道德上良好的品性。没有与王的品性相符的品性肯定会扔到外面黑暗里去,在那里人会仇恨神而哀哭切齿。
基督在这个比喻中表明,国民已事先为他所展现的国度被预备好了,他们被告知国度近了。他们拒绝了王请他们进入他的国度的邀请,因而被排除在外。基督也教导,进入国度必须严格的要求,只有那些满足这些要求的人才会被接受。因此拒绝进入国度的法利赛人不能期待被接纳进入国度,因为他们没有根据王的要求预备好自己。这些比喻作为一个整体显明了,那些追随法利赛人的人不是天国之子,展现给他们的进入天国的特权很快就会被收回。那些被邀请而拒绝来的人不会在国度建立的时候被接纳进入国度。除非他们有满足王的要求的义,否则他们是不会允许进入他的国度的。
2
.来自于法利赛人与希律党的挑战法利赛人设计了一个诡计来继续使基督说出一些话,以使他们可以指责他并置他于死地。
Edersheim
说:这个计谋设计得十分诡诈,其目的是要“探”出他心底的想法,而且如果可能,使他“陷入”自相矛盾之中。为此目的为来的并不是那些他认识并不会信任的老法利赛人,而是一些他们的门徒- 他们明显是一些新手,是急切、热心、诚心之人。当然还有一些“希律党”的人与他们联合,这些希律党的人不是一个宗教派别,而是当时一个政治党派。对于在犹太地更深的政治运动,我们则知道得不多,只是那些约瑟夫与记载的那些。但我们也清楚地知晓,希律党是一个忠实支持希律在犹太掌权的一些人。这些人与恨恶希律的法利赛极端派和“爱国派”不同,他们可能是一个温和的犹太派别-半罗马半爱国。我们知道是希律安提伯的野心想再一次在他的影响力统一巴勒斯坦;但我们不知道为此目的法利赛人与罗马人采取了什么样的诡计。在历史上我们也不止一次的发现法利赛人与希律党人的联合。希律也许确实不愿意因为反对拿撒勒这位伟大的先知而失去人心,尤其是当他想起因谋杀约翰所付出的代价的时候。也许他能的话,他会很高兴地利用他,挑拨受欢迎的领袖与受欢迎的弥赛亚之间的关系。但如事实所发展的样,他一定是很想除掉可能会成为他难对付的潜在对手之人,且在同时,他的党派会很高兴地与法利赛人联合来除掉耶稣,显明他们对希律的感恩与忠心。这样或类似的动机使法利赛人与希律党的人有如此奇怪的联合。
他对手们极其有礼貌地靠近他并认识他的目标。他们知道他说话并不计人的喜悦,而是清楚说出他所相信的
(太22:16)。他们就是否该给该撒纳税之事要耶稣做出一个明确的答复(17节)。对此问题在以色列人中有不同之见。一方面有人接受这个原则。铸币的权利包含着征税的权柄,且表明事实上的政府使得纳税成为人绝对顺服的义务。
这些人会看纳税为承认罗马统治以色列的权利。这些人会在政治的原因下反对纳税。
在另一方面,有一个强硬的派别,对他们来说,不公是政治上的原因,也是宗教上的原因,向该撒纳税实际上意味着顺服他的王权,也就是否认了耶和华的权柄,只有他才是以色列之王。对此观点得到许多高贵人士的同情。他们认为,所有地上的与人们的灾难都是因为这国民的不忠。确实,这是当时爱国主义运动的基本原则。
这些人会宗教上的原因反对纳税。但不管接受那事种原因,他们都一致认为纳税是错误的。因此,如果基督赞同纳税,他就会使自己与以色列相隔离,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但如果他否认罗马收税的权柄,他就会受到罗马政权的控告,被算为有煽动民众叛乱的罪。
说不就等于是命令叛乱;说可以就等于给人们深处的情感一个沉重的打击,在某种意义上来,在人们看来就表明这与他的为以色列弥赛亚王的声称相悖。
如此,如果基督认为纳税是合法的,似乎他就是丢弃了以色列的盼望;但如果他否认罗马收税的权柄,他就犯了叛国罪。
基督很快就鉴察到这些人邪恶用意,他叫人拿来一枚银币,并问银币上的像是谁的,他们当然回答说,“是该撒的”
(太22:21)。基督回答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如此基督承认了神所命的两个权柄范围,在一个范围中,神是至高的,在另一个范围中,该撒拥有权柄。基督所说的预言了保罗说到的所有的权柄都是神所设定这样的教导。象这样拥有权柄的人是神的使者来保持法律与秩序,提供一个义人可以在其中和平生活的环境。因此他们是需要税收来支持的(罗13:1-7)。基督承认该撒作为神的仆人所给他的权柄,因此他肯定该撒应得到纳税的支持。这样的教导并不与神掌权相矛盾,给该撒纳税这样的一个事实,就是神最终会任命他的儿子取替该撒的位置来掌权。因此基督承认了该撒的权柄,但他并没有否认以色列的盼望,就是他们的弥赛亚的掌权最终会实现。3
.来自于撒都该人的挑战第二个对基督的攻击是由撒都该人带领的,他们持守几个与法利赛人不同的信条。
撒都该人是爱国主义者,他们不相信天使或不可见力量的存在,也不相信复活。他们与法利赛人主要的冲突是,口传传统是否需要遵守。法利赛人坚持,它与笔录的律法有同等价值;撒都该人则说任何不是笔录的都可以被拒绝或至少是疑问的。他们认为复活的教义只是一种虔诚的观点,他们说这种教义在笔录的律法中没有权威,尤其是他们认为,先知们与摩西五经是没有同等价值的。
撒都该人与当时人们通常的复活教义相抵触。
在当时,与未来生命有关的人们普遍的观点是,复活会恢复人先前的身体、欲望、情感及通常的物质条件及人际关系。这种对未来之事低级的
…感觉上的概念是撒都该人嘲笑主的缘由。撒都该人表明了对律法的尊敬,因他们对基督的提问中引用了申命记
25:5-6的经文。他们提到一个假定的事情,就是按照有关利未人的律法,七个兄弟都与同一个妇女结过婚,然后他们问,“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太22:28)。这样问是要显明复活之教义是可笑的,因此也显明耶稣作为教师的权柄是不可信的。基督通过他的传道事工行使了使死人复活的神迹,显明了他使死人复活的权柄,他应许人复活的生命(5:24)。他声称他是“复活与生命”(11:25)。如果撒都该人可以显明复活之教义是可笑不可信的,那么他们就会可以证明基督的教导是虚假的,他的权柄也是虚假的。基督表明,那些声称敬畏律法,并在此时引用律法来表明他们的敬畏之人实际上对律法所教导的无所知。耶稣引用了神对摩西所说的话:“‘我是亚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
(太22:32)。基督所言的力量是在动词的现在时态上“我是。”如果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现在是死的,也就没有复活,那么神本可以说,“我过去是。”但既然神说,“我是” 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他是在证明他们的存在及他们身体的复活。毫无疑问,在神说这些话的时候,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已在肉体上死亡了,但神的话显明他们仍是活着的,且会有身体的复活。基督不仅确定了复活的事实,也表明了生命的本质是在于复活,他说,“人也不娶也不嫁,乃象天上的使者一样”(太22:30)。这样的说是要反驳撒都该人有关人未来在复活的问题上的信念,他们因他们的所相信而否认复活的真理。撒都该人无法相信复活生命的属灵状况。在未来的生命,那些获得复活生命之人即不娶也不嫁,而会象天使一样。藉此,耶稣恰好肯定了在来世中属灵物的存在,这是撒都该人所不承认的。他的意思不是说在天堂中个人没有独特的身份,或否认在地上形成的属灵的关系的继续存在。这样的关系会得到无限地加强并使人在此关系中无限地更加喜乐及受益。在今生中,婚姻是为了种族的繁殖,在天上没有这样必要。
对基督复活真理的宣告有三重的反应,首先,听到的人“希奇他的教训”
(太22:33)。这样的教导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新鲜的,但基督对他们所熟悉的出埃及记3:6的解释对他们来说是新的。第二,文士中的一些人赞同他的教导(路20:39-40),法利赛人觉得耶稣是在支持他们肉身复活的教义。第三种反应是,撒都该人默然不语(太22:34)。撒都该人没有再问任何问题,耶稣已极有说服力的方式显明了圣经中对复活的证明。他已打开了天上的门,所有的人都可看到复活生命之祝福。
4
.来自于法利赛人的挑战在基督与撒都该人打交道中,他表明了对律法的看重,他引用了摩西五经中的内容来支持死里复活的真理。一个文士注意到耶稣“回答得好”
(可12:28),在这个基础上,这个法利赛人文士试探基督,他问,“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太22:36) 法利赛人将律法编成248条命令与365条禁令的法典。法利赛人将这613条令加在他们的跟随者身上,要他们必须遵守。当一个犹太人努力去遵守如此解释的律法时,有时他会感觉某一条律法与另外的一条规定相冲突。那么就有必要确定两个规定中哪一个应该优先,这样,当不得不违背其中的一条规定时,人可违背那次要的,而不是那重要的诫命。有关哪一条诫命大于另外一条诫命的问题,法利赛人中间一直都有争论。法利赛人一直没有能解决这问题或是减少他们对律法的解释以使他们的门徒们在遵守诫命上得到的帮助。这些法利赛人是在试探基督,看他是否在律法的问题上比他们有更高明的见解。基督用两条诫命概括了摩西律法。第一条包含所有有关他们对神的责任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太22:37);第二条包含所有有关他们对人的责任的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39节)。保罗肯定了这概括的智慧,他说,“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如此,基督显明了他对律法的要求与本质的见地,也显明了如何才能成就律法。基督的回答触动了这个靠近他的博学的法利赛人心弦,这个赞同基督对律法要求的解释(可12:32)。这个注意到基督的回答是基于旧约本身所要求的(撒上15:22)。当耶稣看到向他提问的人赞同他所说的真理,他就说,“你离 神的国不远了”(可12:34)。如此好的理解律法要求的这个人一定已经意识到,没有人能达到这些要求。肯定,这个人会因此来就基督得到他所给救恩。如此基督避开了祭司与长老的圈套,避开了来提问政治问题的希律党人的圈套,避开了提问有关复活问题的撒都该人的圈套,避开了来提问有关律法问题的法利赛人的圈套。G
. 王的挑战在面前的冲突中基督的对手们是进攻者,但这时我们发现是基督采取主动,问了法利赛人一个问题。这是一个与弥赛亚的身份有关的问题,他问,“他是谁的子孙呢”
(太22:42),他们立刻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因为大卫的家谱在旧约中有清楚的显明(撒下7:14;赛11:1)。法利赛人的回答没有丝毫的迟疑,基督预料到这样的回答,因为它表达了这国民对弥赛亚的盼望。然后基督引用了大卫的一篇诗篇,“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诗110:1)。这篇诗篇被人们是弥赛亚诗篇。被邀请坐在耶和华右边的那一位是弥赛亚,邀请他坐在他右边的“耶和华”是亚伯拉罕的神,弥赛亚在这里被称为“我主。”法利赛人是会同意这样的解释的。基督问他们下面这个问题:如果弥赛亚是这大卫的“儿子”或“子孙”,“ 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太22:43)。一个人称他自己的儿子为“我主”是不自然的事。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这事实证明了弥赛亚真实的人性,但大卫称他为“我主”的事实也证明了他真实没有降低的神性,因为主是对神的称呼。基督再问法利赛人,“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45节)。这篇诗篇教导了弥赛亚真实的人性与真实的神性,它正是耶稣对自己的声称,如诗人对弥赛亚的预言(It was just such a claim as the psalmist foretold of Messiah that Jesus made for Himself.)。如果法利赛人回答说大卫称主是因为他是神,那么他们就不能反对基督自称为神的儿子,按肉身他是大卫的子孙。如果他们同意弥赛亚要为真实的人及真正的神,那么他们必须停止反对基督对自己身份的声称。法利赛人意识到他们所面临的难处,并拒绝回答。他们也无法抵挡他的智慧,“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46节)。H
. 王的审判基督在马太福音
21:23-22:14中的比喻中(§ 143)已宣告了对那世代的审判。此时基督在上一次公开的讲话中指责了法利赛人与他们的文士,他详细讲述了为什么审判一定要来临,基督首先提到法利赛人自占的位置,他说,“[他们] 坐在摩西的位上”(太 23:2)。摩西不仅是律法赐给者,也是律法的解释者。法利赛人自占了神给了摩西的地位。坐在那里并以教师的姿态自居,法利赛人就是声称为摩西律法的合法解释者。他们要求人们绝对地服从他们的教导(3节)。法利赛人觉得,因为他们有律法,所以人们应该跟随他们。他们承认律法的至高性,他们要求人们顺服律法;对此基督同意。但他们对律法的遵行人们却不该效法,而且基督警告人们不要照法利赛人所行的去行。基督说,“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3节)法利赛人在人们肩上强加上重担,虽然法利赛人将重担加在别人肩上,他们自己却不伸出一个指头来帮助那些跟随他们的人担当他们所加给的担子(4节)。基督指责了法利赛人的形式主义,因为这是要使人们看重他们。法利赛人将他们的经匣作大,这样所有的就都可以看见他们表白出来的对律法的虔诚(5节)。经匣是一个包含部分旧约经文的盒子,这个盒子或是系在前臂上或是戴在前额上,这样人们可以看见他们对律法的虔诚。这种做法是缘于对申命记6:6-8节笨拙字面上的解释。神的意思是要人用心牢记律法(箴6:20-21) 。法利赛人将他们祷告佩戴的经文做长了,以使人们看见他们的在祷告(太23:5)。他们受骄傲与自我尊敬的动机驱使,表现就是他们喜欢重要尊贵的位置(6节),他们喜欢在市场人们对他们尊敬及问候,他们贪爱拉比的称呼,藉着这称呼可以显明人们对他们智慧的尊敬。基督教导他的跟随者,不要叫人们称他们为“拉比”,他们也不要称任何为“父,”原因就是他们是他们的老师,神是他们天上的父。没人有权利僭取本属于基督或神的东西。称一个为“拉比”或“父”,表明对那人权柄的顺服,他们应该在神的权柄之下,而非人的权柄之下(8-10节)。基督也教导他的门徒,他们要成为仆人并有谦卑而不是骄傲的品性(11-12节)。这与法利赛人的做法相反,他们以他们的地位及智慧为骄傲。在一系列对法利赛人宣告的祸中,基督显明了审判一定要临到他们及他们的体系的原因。他说他们的特点是假冒为善,他宣告他们的祸,因为他们“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
(太23:13)。基督先前已经显明他自己是去天国的道路(7:13-14)。拒绝他,法利赛人就是关闭了人们进入天国的门。基督然后因他们教派的热心而宣告了他们的祸。他们会去地极“勾引一个人入教”
(太23:15),他说他们热心地为自己培造门徒,但却并不没有藉此帮助他们进入天国,而是进入地狱。接着基督因他们避开圣经清楚的教导而指责了法利赛人
(16-22节)。他们知道指着殿起誓与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区别,或指着神的宝座起誓与指着神的起誓的区别。藉着能做出这样区别,法利赛人能起誓,但然后却可以有藉口逃避开他们所起的誓。那些不能做出这样区别的人会接受法利赛人的誓言,他们不知道因誓言的措词法利赛人认为自己并不受这誓言的限制。基督指责了这种奸诈。然后基督对法利赛人奉献什一的做法而宣告了他们的祸
(太23:23-24)。律法清楚地要求人奉献什一,他们审慎的地甚至将园子中的草都包括在什一奉献之中。但要求什一奉献同一个律法也要求公义、怜悯与诚实。法利赛人忽视了律法对公义的要求,认为他们对草的什一奉献就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基督指责他们是“瞎眼领路的,”因为众多的人都照他们的去行。法利赛人的跟随者认为他们是在被领进入生命中,不知道他们是在被属灵瞎眼的人所领着。基督指责法利赛人因为他们滤出来蠓虫;骆驼倒吞下去。借这形象的类比,基督显明他们注意律法的细节,却忽视律法中大的命令。之后基督指责了法利赛人形式主义的作法
(太23:25-26)。他们注重杯盘外面的洁净,但忽视里面的东西;他们注重洗手而不注重内心。基督教导说唯一的使外面洁净的方式是首先洁净里面。基督又指责了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
(太23:27-28)。他将他们比作外面看起来吸引人的粉饰的坟墓。然而外表的粉饰是骗人的,因为它只是里面东西的遮掩。法利赛主义是一种外表的遵守使人看起来显为义的东西。这样的遵守掩盖了内里的假冒为善与邪恶。然后基督指责法利赛人象他们的祖先一样杀害神的先知。这些法利赛人正要杀害神所派来的带给他们他的信息这位先知
(太23:29-32)。他们声称尊重旧约的先知,因为他们为那些先知建造坟墓,修饰义人的墓地。法利赛人否认他们的父杀害先知的行为,并声称他们会接待先知并对他们的信息作出回应。然而实际上,他们已经拒绝了他,神所派来最后的一个先知,他们甚至现在正在设计杀死他。基督的死会是他们的父的开始的对先知的拒绝这个过程的结束。基督最后指责他们,将他们比作蛇
(太23:23)。夏娃被以蛇身装扮自己的撒但所欺骗,(创3:1)。无疑,靠近夏娃的蛇是外表美丽;然而它却是夏娃被欺骗的工具。基督称法利赛人为蛇,这很合适,因为他们的外面美好一直对人有吸引力,他们所宣扬的那套东西欺骗了人们并使人们远离基督。基督这时离开法利赛人的话题,开始宣告对耶路撒冷城的审判。耶稣重复提到耶路撒冷城的名字表明他对它的情感
(太23:37)。圣城不断拒绝了神的信息与他的使者,尽管基督为它的居民提供避难与安全。好象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提供安全一样,他来邀请他们在他里面找到避难之所。他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但尽管如此,人们还是不愿意来。因此基督宣告说,“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23:38)。“家”这词可以指耶路撒冷,或是圣城中的圣殿,或指的是犹太人在其中寻找大卫的继承者拯救并管理他们的大卫之家,或指的是整个的国家。无论指的什么,审判定会临到。那位给他们安息的定会离去并不再会作为和平之君被人所见,直到将来有一天他们会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39节)。I
. 在捐项库之处的教导在这一天,耶稣坐在殿中“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
(可12:41)。在一个象逾越节这样的情形中,人们习惯自动奉献来表明他们圣殿的忠诚。奉献的多少可以根据情形来推断,即在Pompey与Crassus时期,圣殿的财库在大量支出每一项可能的花费之后,以钱来算,有近五十万英镑,贵重的器皿价值近二百万英镑。
耶稣对富人所奉献的没有任何评论,因为他知道他们这种假冒为善的行为,他们给是要人们看见。这样的奉献是神所不悦纳的。但
他注意到一个孤独的身影,马可简单的记载描述了一个????????(P395)“有一个穷寡妇,”我们可以看到她独自来到,似乎惭于与那些富有的奉献者合为一群;惭于叫人看见她微薄的奉献;也许惭于将奉献带来;她是一个“寡妇”衣着凄凉,她的状况、外表都显明她是一个“穷人。”马可观察认真,判断正确。她手里拿着最小的钱币,????????。但这却是“她一切养生的”
…,是她这一天的生活费用,除非她再挣些钱。她就用这钱谦卑地奉献给了神。基督叫他的门徒来,借这寡妇所行的来教导一个重要的功课,富人所给的是出于他们的富有;即使他们给了很多,他们仍剩下很多。但这寡妇却给出了她一切所有的。富人还有财产来供应他们以后的需要,这个寡妇却只有信心来维持着她。她的信心一定是在神。一个奉献的多少不由他奉献的量所确定,而是由他所剩下的多少来确定。这妇人给出的是神所悦纳的奉献,她奉献的态度是基督的门徒所应效法的。
VIII
. 为王的死所作的预备 §§ 150-167A
. 基督的预言1
. 问题 (马太福音24:1-3)基督宣告的对圣城及国民的审判使门徒震惊困惑。这时他们明显是离开了耶稣自己谈论这事。当耶稣离开圣殿并走向橄榄山时,门徒们来到他那里,他们仍然很迷惑。他们想要基督更多解释他的话,他们叫主看圣殿,这是希律五十五年之前开始建造的,到下一代人才会被建成。希律是一个有才华的建筑家,他计划他所建造的要超过金字塔。他所建造似乎能持续长久。但根据基督所讲的审判信息,这些建筑究竟能持续多少,这显明是门徒们心中的问题。基督具体地回答说,“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
(太24:2)。尽管这话对我们来说十分清楚,对门徒来说却是无法理解。他们静静地与耶稣从圣殿区域经过汲沦溪走向橄榄山的山坡。尽管没有人说什么,门徒一定是尽管想着理解耶稣所说的话的意思。当只有他们与耶稣在橄榄山上时,他们问,“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太24:3),这问题表明他们已得到一定的结论。先知撒迦利亚描述过弥赛亚来临建立他的国度(亚14:4),在些之前会敌人对耶路撒冷的入侵(12:1-3;14:1-3)。耶路撒冷会完全被毁,其中大部分的人民会被屠杀(13:8-8)。对这些人来说,耶稣所言的耶路撒冷的毁灭就是撒迦利亚所预言的在弥赛亚来临之前的毁灭。在犹太人的来世论中有两个时代,第一个就是目前这个时代,就是以色列人等待弥赛亚来临的时代;第二个是要来的时代,就是在其中以色列所有的约将被成就,以色列进入因弥赛亚的来临而进入她所应许的祝福中这个时代。目前的时代会弥赛亚来临时结束,未来的时代开始于他的来临。那么目前这个时代要在审判中结束,要来的时代之前必定有这个审判。门徒们认定基督所预言的审判就是要结束这个时代的审判,在这审判之后弥赛亚会来引入新的时代。因此他们问,“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太24:3)。有关这个末世的谈话,我们要注意耶稣在这里是在显明为耶路撒冷、以色列国及以色列民所预言的计划。他没有提到教会或为教会设立的预言计划。耶稣这里不是在谈那些在被提时教会计划成就之前所发生的事件
(约14:1-4;林前15:51-52;帖前4:13-17),而谈的是未来的大灾难,即但以理书9:27所启示的结束以色列预言计划的七年时间。因其犹太背景,这一段必须以以色列而非教会来解释。2.
大灾难 (马太福音24:4-26)在前一段中,我们注意到门徒向耶稣提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什么时候有这些事?”即,“耶路撒冷什么时候被毁灭?”
(太 24:3)。基督在他的话中就临到耶路撒冷的毁灭预先警告了那个世代。??(P398)基督预言了在提多带领下的军队要临近耶路撒冷,这是神向那世代施行审判的工具。耶稣说那些在耶路撒冷的人知道罗马军队临近时,他们要离开犹太逃到山上去(21节),他们应该快速逃跑,因为毁灭不会耽延太久。在罗马人的入侵中,提多的士兵要屠杀许多人(24节),耶稣说,“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践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满了。”外邦人的日期在预言中是一个重要阶段,这种提法指的是由尼布甲尼撒倾覆耶路撒冷开始的时期,他对耶路撒冷的第一次攻击是在公元前
606-605间,第二次是在公元前597年,并在公元前586年完全毁灭耶路撒冷。根据但以理书2和7章的预言,耶路撒冷要轮番被四个世界帝国占领;巴比伦、玛代波斯、希腊和罗马。当基督弥赛亚(在但以理书2:34-35,45中被称为击打的“石头”)来毁灭统治耶路撒冷的众帝国并将圣城、土地与人民从外邦人的捆绑中释放出来时,外邦人的日期就会结束。那么外邦人的日期就是开始于尼布甲尼撒的时代,并会持续至耶稣基督第二次降临到世上为止。他再临的时候会击打列国,“用铁杖打破他们”并“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2:9)。那里就可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11:15)。如此,路加的记载强调了主有关耶路撒冷被毁灭的时间这第一个问题的详细的回答。马太在他对基督的谈话中将人的注意力指向门徒的第二个问题,“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
(太24:3)。在这里门徒们没有问两个问题,而只问了一个。读过旧约圣经之后,他们相信,弥赛亚的来临会结束他们在其中等候他来临的这个时代。他来的时候,会引进新的时代。如马太福音24;4-28中所记载的,耶稣谈话的头一大部分都是在回答这个问题。耶稣提到了向以色列国预示基督再临世上的征兆。a.
大灾难的头一部分(马太福音24;4-8)基督描述了在耶利米称为“雅各遭难的时候”
(耶30:7)的七年时间里要发生的事件。耶稣称以色列在这一段时间要经历的痛苦为“生产之难”(太24:8)。这些将是新时代来临之前的痛苦。但以理说到这七年的时间会均分为两部分(但9:27)。耶稣描述了大灾难的头一半时间里国民要看到的迹象(太24:4-8)。一个迹象将是,会有假弥赛亚出现(5节),另外一个迹象将是,会有打仗的风声(6-7节),另外的一个迹象将是,会有灾难-饥荒与地震(7节)。约翰在启示录
6章,揭示了隐藏在一个书卷中的印之下的事,以此描述大灾难前半期所发生的事件。基督在马太福音24:4-8所提到的迹象与约翰在启示录6 章所揭示之内容有平行的关系,这表明了印之下所发生的事都是在大灾难的头半期内。与约翰提到的第一个印相关的是一匹白马(启6:2),这是假弥赛亚。随着这一位的兴起,地上会失去太平继而发生战争(4节)。战争的结果就是造成普遍的饥荒(6节),饥荒又造成众多人的死亡(8节)。基督显明,象这样厉害的审判只是“灾难的起头”(太24:8)。如此基督在这一部分描述了大灾难前半部分的审判,他向以色列告知了审判官来临的迹象。b.
大灾难的后半部分 (马太福音24:9-14)这里基督描述了大灾难的后半部分所要发生的迹象
(太24:9-14)。那时会普遍的逼迫与死亡(9节),许多人会背离基督去敬拜约翰称为“兽”(启13:1-10)政治独裁者。保罗称这人为“不法之人”(帖后2:1-4)。许多假先知会出现欺骗多人,约翰提到了一个特定的假先知(启13:11-18),这人借着撒但的能力会行许多的神迹使世界上的人敬拜第一个兽,就是在1-10节中所描述的那个独裁者。这个假先知会在大灾难的中期开始他的工作,兽会延长他对世界的统治,并会在宗教界宣称拥有神的权柄,这些活动将是发生在大灾难的后半部分的事件,耶稣提到这些是作为对预先警告以色列要来到的基督降临。兽会成为迫害者(启13:7),许多人会失去生命,这无疑会迫使许多人离弃基督并效忠于那兽。但基督应许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在上下文中,这里提到的救恩是从逼迫中得到的拯救,即拯救者来到将人从兽的控制下拯救出来(罗11:26)。在兽控制这个政治宗教系统期间,天国的福音会传篇整个世界(太24:14)。约翰与耶稣都传过天国的福音(太3:2;4:17),这就是对天国近了的消息的宣告,这个信息即有今世的意义也有来世的意义。当约翰与耶稣呼吁国民悔改里,他们是要他们承认他们的罪恶状态及他们对救恩的需要。他们是在邀请人们来信靠应许给他们救主的神。在大灾难期间传讲的天国福音会有两方面的强调,一方面它会宣告弥赛亚临近的好消息,弥赛亚的来临会引入弥赛亚时代及祝福。另一方面它会赐给人们救恩,就是凭恩典,因着在基督宝血基础上的信而得的救恩。这个福音会由从以色列各支派中挑选的144,000人来传讲(启7:1-8)。这些人会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他们明显是以大数的扫罗在大马色的路上归信基督的方式归信基督的。他们会得到基督身份的启示,并也会象扫罗一样被分别出来作向外邦人传讲福音的神的使者。他们传道的结果将是“有许多的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启7:9)会“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14节)。神也会差遣两个“见证人”或先知到以色列国(11:1-12),他们会使多人凭恩典,因着在基督宝血基础上的信而得到救恩,余民会从以色列中救赎出来。因此在整个大灾难中,因着恩典福音的传讲,许多犹太人与外邦人会相信基督。如此,在这一段经文中,基督提到发生在大灾难的后半部分中的迹象。c.
重复与解释 (马太福音24:15-26)基督此时将人们的注意力指向那些预告以色列他第二次降临的迹象。他提到“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一位
(15节)。但以理书7:8提到一个“角,一个小角,”这首先将我们引向一个未来的人物,他会被升至高位掌管罗马帝国瓦解后产生的十国。这一个约翰称为“兽”的得到权柄不是通过军事征服,而是借公众的认可(启17:13)。在但以理预言中的第七章起,这个人起着显著的作用。他被提到是“面貌凶恶的王,”所行之事也是在此名之下做的(但8:23)。在“必有一王的民来”中他再一次被提到(但9:26),他也被称为是“必任意而行的王”(11:36)。还有提到他的经文说他是“行毁坏可憎之物”之人(12:11)。基督这时提到的正是这人(太24:15)。这个独裁者会大灾难之初出现。有关这个在末世出现,作十个强国联盟领袖之人,圣经讲了很多。在如下的书卷中讲到他的身份与作为:以西结书28:1-10但以理书7:7-8,20:26;8:23-25;9:26-27;11:36-45;帖撒罗尼迦前书2:3-10;启示录13:1-10;17:8-114。综合这些圣经段落,会显明下面这些有关他活动的事实:(1)他会出现在以色列历史后期的舞台上(但8:23)。(2)主的日子开始之后他才会出现(帖后2:2)。(3)他的出现受到那拦阻的阻止(帖后2:6,7)。(4)他的出现之前会有离道叛教(帖后2:3)或是圣徒被接走与主同在之事(帖后2:1)。(5)他是一人外邦人,既然他从海中上来(启13:1),且海描绘的是外邦人的国家(启17:15),他出身一定是外邦人。(6)既然他是毁灭耶路撒冷国民的统治者,那么他来自于罗马帝国(但9:26)。(7)他是外邦人在地上最后统治的头,因为他是象一个豹、熊和狮子(永13:1)。(参但7:7-8,20,24;永17:9-11)如此他是一个政治上的领袖。七头与十角(永13:1;17:12)是在他的权柄这下结成同盟。(8)他的影响是世界性的,因为他统治所有的国家(启13:8),这种影响是通过他与其他国家的联盟施加的(但8:24;永17:12)。(9)他在掌权之时除掉三个王(但7:8,24),因为其中的代表一个代表一个国或一个王(启17:10)的头被医治(启17:13)。(10)他的兴起是借助他的和平计划(但8:25)。 (11)他个人拥有超凡的智力与口才(但7:8,20;8:23)且阴险狡诈(结28:6),因此他对众国的统治是出于他们的自愿(启17:13)。(12)他以绝对的权柄来统治在联盟中的各国(11:36),他随心所欲。他通过改变法律与习惯显明他的这种绝对权柄(但7:25)。(13)他所贪求是能力(但11:38)。(14)作为联盟帝国的领袖,他与以色列立了七年的和约(但9:27),三年半之后此约被毁(但9:27) 。(15)他引入偶像敬拜(但9:27) ,将自己立为神(但11:36-37;帖后2:4;启13:5)。(16)因为他自称为神,因而他是亵渎者(23:2;但7:25;启13:1,5-6)。(17)这个人的力量来自于撒但(结28:9-12;启13:4),从他接受权柄,并被邪恶者的骄傲所控制(结28:2;但8:25)。(18)他是撒但不法系统的头(帖后2:3),他以撒但的能力行奇迹来证明他的能力及他自称为神的宣称(帖后2:9-10)。(19)因人们的瞎眼,他被接受为神为他们的统治者(帖后2:11)。(20)这个统治者成为成为以色列大仇敌(但7:21,25;8:24;启13:7)。(21)会出现抵挡他与他的权柄争战的联盟(结28:7;但11:40,42)。(22)在继起的冲突中他会获得对巴勒斯坦及周围地区的控制(但11:42)并在耶路撒冷建立他的总部(但11:45)。(23)这个统治者在他掌权掌权之时通过大淫妇的帮助而被升高,这是一个腐败的宗教系统,它会因而寻求控制他(启17:3)。(24)此系统被这统治者所毁灭,以使他的统治不受拦阻(启17:16-17)。(25)他成为万王之王(但8:25)、他的计划(帖后2:4;启17:14)和他的子民(但7:21,25;8:24;启13:7)的仇敌。 (26)在他持续掌权的七年期间(但9:27),他的撒但活动被限制在大灾难的后半期(但7:25;9:27;11:36;启13:5)。(27)他的统治会神直接的审判而被结束(结28:6;但7:22,26;8:25;9:27;11:45;启19:19-20)。这个审判会在他对巴勒斯坦的一次军事行动中临到(结28:8-9;启19:19),他会被扔进火湖(启19:20; 28:10)。(28)这个审判会基督第二次降临时临到(帕后2:8;但7:22)且会显明他弥赛亚的权柄(启11:15)。 (29)他所统治过的国会被归入弥赛亚的权柄之下,并会成为圣徒的国度(但7:27)。
提多在公元
70年向耶路撒冷所行的,预兆了在大灾难期间那行毁坏可憎者将要对耶路撒冷及以色列地所要行的。就如在路加福音21:20-24中基督吩咐人们在提多军队临近时要逃离那地,这里在马太福音24:16-18,他对那些要听到这个在大灾难期间的独裁者的军队要临到的人们作出了类似的警告。届时的情形会十分紧急,那些因怀孕而不便的妇女(19节)及那些因其他原因而不便行动的人们(20节)会有极大的困难。对此入侵的最后的后果,基督说,“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21节)。象以色列在过去的日子所遭受的大灾难一样,在这期间会有从未有过的灾难临到,尽管撒但要尽力灭绝每一个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以阻止神与他所立之约的成就,但神已决定要在以色列中保全余民。约翰描述了这个逼迫(启12:13-17),只有外邦人愿意庇护那些逃跑的以色列人,后者才会免遭致完全的毁灭。基督应许说大灾难的日子会被“减少,”并提到那些日子(太24:22)。他的应许一直被人们误解,但以理提到此大灾难为“七,”即七年的时间(9:27)。约翰以月(启11:2)甚至以日提到其时间(3节)。一些人问,这期间怎能被减少呢?基督的意思不可能是这些日子的数目被减少,“减少”的意思是“终止。”如果那些可怕的日子无限地持续下去,人类会被完全毁灭。基督的意思是,神会允许这灾难持续一段时间,但会根据他的时间表终止它,以使保存部分余民。那些经历这审判之厉害人会十分绝望,因此他们会寻求某种解脱,他们会转向假基督与假先知求帮助(太24:24)。因此那兽会扩展他的能力,因为,许多人在看到假先知为使世人拜他为神而所行之神迹(训13:11-18)之后,他们会转向他。他们会接受这些神迹作为他是神的证明,这人会想要人承认他是弥赛亚,但基督警告人们不要屈服他。人们会在真弥赛亚临到时认出他,因为他来时会象闪电一样(太24:27)。在大灾难的后期黑暗会笼罩全地,因为太阳、月亮与众星不会发出正常的光(启8:12)。这个黑暗会被耶稣基督的荣光所刺破,这显出的荣耀会显明真正的弥赛亚。当耶稣说,“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哪里”(太24:28)时,他暗含的意思是,他要以审判者的角色先临到。以此他看以色列是一个无生命的尸体,他会审判这国民。3.
第二次降临 (马太福音24:27-30)描述了大灾难之后
(4-28节),基督继续描述在以色列未来计划中下一个事件,他提到他的再临世上(29-30节)。西番雅先前预言过主日子的黑暗(番1:14-17),基督预见了实际黑暗,及道德与灵里的黑暗。针对这个黑暗,会有“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太24:30)。在整个旧约圣经中,神都是通过光照在他的子民中显明他的出现的。当以马内利再来时,他出现之前会有他的荣光先出现,地上的人们会“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神给人权柄叫他作为神的代表统管地(创1:27),圣灵引导大卫重新肯定这事实(诗8:6-8)。基督第二次来临是作为“人子”(太24:30)来征服全地归入他的权柄这下,以此成就神给人的使命。这一次再来会是实际的,可见的,基督的脚会落在橄榄山上,正如撒迦利亚书14:4中所预言的那样,且如他升天时一样返回地上(徒1:11)。4.
重新聚集以色列人 (马太福音24:31)此时基督继续描述在以色列计划中的第三个未来要发生的事件
-以色列国的复兴,归回到原来的土地上。既然这整个的谈话都是有关以色列的计划的,所提到的“选民”(太24:31)不可能指教会,而一定指的是神先前所拣选的以色列国民(出19:5-6)。在大灾难期间,以色列会因外敌入侵而被分散在外,以色列人会逃亡至外邦人国家,寻找避难之处。神会奇迹般地用天使将以色列人带回原来的土地上。这将是在旧约中预言的最后一次恢复(申30:1-8)。5
. 更多的劝勉 (马太福音24:32-51)a.
无花果树 (马太福音24:32-44)在重述预言事件之前
(太25:1),主劝勉人们要警醒预备(24:32-51)。他将他的教导应用在那些将要经历前述之事件之人的身上,他首先劝勉那些人要“警醒”(42节)。在对门徒问题的回答中,他说已经有了许多神迹,未来世代的以色列人会看见。这些迹象会预先警告他们审判官及审判的来临。为要表明这些预示审判的迹象,基督用了一个自然现象来说明。经历犹太地一个寒冷的冬天之后,一个人一定会盼望夏天的来临,当他看到无花果树上长出的嫩芽之后,他就知道那时什么季节(太24:32)。他就可以预料寒冷的过去及春天的来到。基督应用了这个简单的原则,说,“这样,你们看见这一切的事,也该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门口了”(33节)。在这里,“这一切的事”指的4-28节中提到的那些迹象。那些看到这些迹象的人会知道,他,弥赛亚或弥赛亚的审判就要临到了。既然这些迹象都会出现在但以理所说的第七十个星期内,看见这些迹象的一代人“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太24:34),因为这些迹象都会出现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这些并不是显现给被提之前那个世代的迹象,而是给在教会被提之后开始的那个世代的迹象。为除掉人们对这些事的疑惑,基督说,“我的话却不能废去”(35节)。神预定要在信徒经历千禧年的祝福之前将审判倾倒下来的计划定会成就。尽管没有知道基督再来的具体日期及时刻,正确理解前解释这些迹象的人会知道他们生活在末世。我们会以为这会使人们不再有自满与漠然,但事实并非如此。基督将以后要发生这些事的日子比作挪亚的日子。挪亚宣告了要临到的审判并告诉人们逃脱的方法,然而人们忽视他有关审判的警告,继续照常生活。他们“吃喝嫁娶”
(太24:38),直到挪亚进入方舟的日子。当洪水来到时,人们已经忽视了有关审判的警告,他们对临到的洪水没有作好预备,结果使自己没有逃脱的路。因此他们在审判中被除灭。在大灾难中也会是如此,那些迹象对预示审判官及他的毁灭性的审判的临到,但当他降临时,“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太24:40-41)。基督以此劝勉在那个世代的人要“警醒”
(42节),因为弥赛亚来临的时候是不确定的,因此警醒是重要的。基督使用一个比喻来清楚地说明他的教导,他说,如果一个贼事先告知他什么时候来,那么房主就会在他要来的时候才开始守候。但既然贼不会事先告知,房主就必须一直看守。应用这个比喻,基督说,“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44节)。他来临的具体时间人不会知道的。b
.忠心的仆人 (马太福音24:45-51)因信徒不知基督什么时候再临,所以基督劝勉他们要忠心。他将一个作好预备的信徒比作一个被委以看管主人家产的仆人,仆人的责任是要为主人众仆人的益处来管理好主人的财产。即使主人不在指导他,他的责任也是要忠心。如果当主人回来时发现仆人一直是忠心的,主人会奖赏他。但如果仆人在主人不在期间不忠心,他就会在主人回来发现他不忠心时而受到责罚。基督在这个比喻中教导,在他再来时,那些称他们自己为他的仆人的人会受试验,那些不忠心之人要被弃绝,尽管他们自称忠心。但那些忠心之人会被悦纳,他们的忠心证明他们所自称的。如此,在这个插入的段落中,基督劝勉那些将要看见那些迹象的人要警醒,作好预备,并因他的再来而忠心。
6
. 对以色列的审判 (马太福音25:1-30)基督现在又重述将要发生在以色列未来历史中的事件,他说,在他再来
(太24:30) 及以色列国民被重新聚集在他们的地土(31节)之后,国民会被带入审判之中(25:1-30)。基督用两个比喻来说明,重新聚集的国民会受到审断,决定哪些人是得救的,哪些人是不得救的。这审判的目的是要将得救之人接入,将不信之人排除出,他再临之后所建立的国度。第一个比喻是十个童女的比喻(25:1-13),保罗使用童女来指教会(林后11:2),而这里的犹太背景则表明这里的童女不是指的教会。基督在他的谈话中是在逐渐显明神为以色列国民所立的未来的计划。这个比喻是基于我们主的时代中的婚姻习俗。在实际的婚礼之前,会邀请那些已被邀请的人来赴婚筵。在宴会要开始的时候,会有第二次的邀请,宣告婚筵已经预备好了。当新郎去将新娘接来宣告她归他所有之时,客人们就会聚集。将新娘交给新郎是在一间内室内进行的,在这些仪式结束之时,聚集的客人们会渴望着新郎领着新娘出现。在主的这个比喻中,十个童女已作为客人被邀请,并在等待着新郎与新娘的出现。这十个童女被分成两组,耶稣称一组为愚拙的,原因就是,她们拿着灯,预料新郎会迟到出现,而没有预备多余的油,以使如果新郎可能的迟到而使灯持续点着。那些聪明的不仅仅拿着灯,而且,预料新郎会迟到出现,带了多余的油,这样她们的灯可以再补充油,使其持续亮着。新郎果然迟到而来,十个童女睡着了,半夜的时候,她们突然从睡梦中醒来,有人宣告新郎已经回来,现在她们要去欢迎他与新娘。愚拙的童女灯里的油已经燃尽,她们没有预备好迎接新郎,她们想要搞到油,但太晚了,因为新郎已经来了。因此五个童女的愚拙这处不仅仅是(通常人们所看到的)她们缺乏警醒-好象在新郎来之前油就已经燃尽了,且她们只是没有预备更多的油-而且也是在她们个人没有作好预备,因为她们没有在灯里带来她们的油。
那五个为新郎的迟到有所准备的童女可以点燃她们的灯来迎接新郎,因为她们已经预备好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坐席”
(太25:10)。新郎的出现结束了人迎接他的等候。在预备好的童女被允许进入婚筵,“门就关了。”当那些未预备的童女回来想进入的时候,她们被拒绝了,因为她们没有预备好,没有警醒。在这个比喻中基督教导,在他不在期间,那些期待他再临的人要预备好自己进入千禧年国度,只有那些预备的好才会被接纳。任何一个未预备好的
(未得救的)的人都不会允许进入千禧年国度。这在诗篇24篇中讲得十分清楚,那里讲到朝拜神之人到耶路撒冷过节,他们各圣城行进,他们希望此时会遇见弥赛亚,并迎接他到他的国度中来。但当他们行进行,一些人问,“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3节),即谁会被接受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其他的人回答,“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4节)。因此只有那些清洁的人才能见神(太5:8)。b.
银子 (马太福音25:14-30)在第二个比喻
(太25:14-30)中,基督再一次提到他的再来及重聚以色列国民之后,国民定会经审判。这又将是决定谁是得救而被接受进入国度,谁是未得救不允许进入国度。在这个比喻中,主教导了他在路加福音19:11-27中所教导的相类似的真理。在那个比喻中,基督提到了平等的机会;而在这里的分配是不平均的,基督教导个人应负自己的责任。在这个比喻中,一个人要去长期旅行;因此他召集他的仆人并将他的财产交给他们。一个人被给了相当于5,000美元的银子,另一个人被给了相当于2,000多美元的银子,另外一个人被给了相当于1,000美元的银子。这样的分配是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太25:15)。头两个人忠心地使用了交给他们的银子,他们都赚回了一倍的银子。第三个人害怕用交给他的银子冒险,所以他将银子埋了起来,以保其安全。在一段时间之后,主人回来召集他的仆人向他汇报,他赞扬了头两人的忠心,并奖赏了他们。他让他们掌管他的财产。第三个人将银子埋了起来,现在他只是返回先前交给他的,他因他的懒惰而受到责备。他所有被夺去,他被赶出他主人的房子。基督在这个比喻中显明,被神分别出来作神的仆人的以色列国民
(出19:5-6),从神那里接受了一个责任,对此他们是要有交待的。在旧约中,以色列是要作神向外邦人显明的光,在会幕中的灯台是作为以色列此作用的永远的提醒。因为以色列以此事上不忠心,以赛亚应许说会另有一光来照亮外邦人(赛60:1-3)。基督作为真光而来(约1:9;8:12),神会在大灾难中再一次分别以色列作为他显明给世界的光(启7:1-8)。当基督第二次来的时候,以色列国民会受到审判,来决定每个人在此责任上的忠心程度。有忠心将表明对基督的信心,那些显明自己是忠心之人会被接受进入他的国度,但那些不忠心之人会被排除于他的国度之外。因此在这些比喻中,基督描述了他再临重要聚集以色列国民之后将会临到他们的审判。
7
. 对外邦人的审判 (马太福音25:31-46)基督在这次的谈话的最后提到在建立他千禧年国度之前将要发生的最后的事件。外邦人国家定会受到审判来确定活着的外邦人当中哪些人会接纳进入国度,哪些会被排斥于国度之外。这就是耶稣在山羊绵羊之审判中的启示
(太25:31-46)。当基督第二次来临时,他会坐在天上荣耀的宝座上(31节),他会坐在大卫之位上(撒下7:16;路1:32-33)。在大卫之位上,基督不仅仅要统管以色列,而且也要统治外邦。但既然任何一个未得救之人都不能进入他的千禧年国度,就有必要在外邦人的国家中将信的与不信的分别出来。在以色列被审判之后,“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太25:32)。这将不是一个对国家的审判,而是对众邦国中的个人的审判。如果这是对国家的审判,那么显明的,一些未得救之人会包括在一个被接受的国之中;在另一方面,一些得救之人就会因在一个被拒绝之国中而被排除。因此这个审判一定是一个对个人的审判,而非对国家的审判。当外邦人出现在基督面前时,他们会被分为两组。在基督的话中,我们看到,没有一句话,那些被称为“绵羊”会被放在他的右边,其他被称为“山羊”的被放在他的左边。基督这时会对在他右边的绵羊说欢迎的话,“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太25:34)。他们会因以他的名而为基督所作的工而被接纳(35-36节)。而那些被称为义人(太25:37)的山羊,会对他们是否看见过基督都有疑问,那么怎么能为他作事而使他们进入他的国度呢?基督会解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40节)。提到“这弟兄”表明这些人是在基督面前的第三组人。这也可能是指那些基督肉身上的弟兄,即以色列国民;或也可能指的是那些被选的使者,在启示录7章中在大灾难中为他作见证的144,000人。这些人会是被兽处死的人,他们会拒绝有兽的印记,这使他们不能买卖,因此他们将不得不依靠那些他们所传道之人得到接待、食物与支持。只有那些接受他们的道之人才会冒生命之险来接待这些使者。因此为他们所作的将表明他们对基督的信心,即,为他们所作的,就是为基督所作的。这些人被接受并不是因他们的行为,因没有人可以因行为得救,但他们的行为表明了他们对基督的信心,这使得他们被他所悦纳。然后基督会转向那些在他左边的,命令说,“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太25:41)。这样对他们审判是因为他们的行为(42-43节)。他们会回答,既然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基督,他们从来没有机会为他作什么事,他们会尽管表明他的审判是不公正的。但基督会说,“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45节)。当这些人站在基督面前时,他们会是已经听过神使者的信息了。他们会是已经拒绝了接待神的使者,以此表明了他们已经拒绝神的使者。基督会看没向他的使者作的就是没向他作的,他们对基督的不相信会表明在他们没有接待他的使者,这使他们被排除在千禧年国度之外。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如此义人会被受进入弥赛亚在地上的国度,但那些未得救之人会被拒绝进入国度。那些被接受进入国度之人会是那些被接受进入永生的人,那些被拒绝于国度之外之人会是那些因不相信基督而不能得永生之人。我们的主以此结束了对预言之事件的叙述及有关对外邦人审判的教导。基督在讲述未来之事件的背景下宣告了对耶路撒冷的审判,对此门徒们无疑明白这是在弥赛亚再次降临地上之前的一个审判。他们问这审判什么时候会临到,会给以色列国民什么迹象,基督详细地说明了要出现的迹象
(太24:4-26),概述了大灾难前半期要发生的事件(4-8节),也叙述了后半期要发生的事件(15-26节)。基督继续讲到了未来要发生的下一个事件,在重聚以色列国民(31节)之后的他的再次降临地上(27-30节)。在讲述这些事件期间,他也劝勉人要警醒、预备并忠心(32-51)。然后又重述未来之事的启示,教导说,在以色列的重聚之后,以色列要受到审判,将信的是与不信的分别出来。得救的会被接受进入国度,而未得救的则被拒之于国度之外(25:1-30)。在结束时,他提到对活着的外邦人的审判,将得救的外邦人与未得救的外邦人分别开来。再一次,得救的会被接受进入国度,而未得救的将被拒于国度之外(太25:31-46)。B
. 为基督之死所作这预备 §§151-1601
. 对基督之死的预言基督对法利赛人的严厉责备
(太23:1-36)引起了他们充满怒气的行动。基督与法利赛人之间的敌意已变得十分公开化,无法调和,以至于法利赛人等待不下去了。基督知道宗教领袖们的计划,他向他的门徒作了又一个宣告。他不仅预言了他的死,甚至预言了他死的时间。约翰说耶稣是“神的羔羊”(约1:29),确实说得不错。从历史上讲,杀逾越节的羔羊为一些人提供了避难处,就是那些将自己置于神的保护之下免受审判,并通过在顺服中所表现出来的信心而从罪中得自由的人们。此时基督已是作为神的逾越节羔羊来释放人们从罪的捆绑中解脱出来,使他们进入新生命。为要成就在第一个逾越节中的预言,基督必须在预定的日子被献祭。基督十分清楚神预先为他安排的计划,这些他先知门徒们那些献祭什么时候发生。2
. 掌权者们的计划在主宣告了他对法利赛人的审判
(太23:1-36)之后,并在他于橄榄山上对门徒讲话期间,祭司长与民间的长老聚集中大祭司的家中秘密商议,他们的聚集是在该亚法的领导之下,他曾对犹太人说过“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11:50)这样的话。大祭司在位时实际上相当于公会的主席,在此时的危机时,大祭司是该亚法,是一个与显赫家族联姻的显赫人物。他是老亚拿的女婿,老亚拿不仅仅在公元6-15年占据大祭司的职位,而且在此后也享些特权,他在被省长Valerius Gratus解除些此职之后,他的四个儿子与他的女婿也承接了这圣职。历史学家评论说,“这样的运气从没有别外一人大祭司享受过。”这绝没有带给亚拿及其家族任何荣誉。在那个时候,大祭司的职位是在罗马省长及希律分封王的支配之下,通常会给出价最高之人;亚拿家族不断承接此职表明他们的狡猾,更表明他的腐败。
大祭司的建议被公会所接受,这时他们在商讨除掉基督的最好的方式,他们认定,逮捕必须尽量秘密进行,且必须是在过节期间。公会已看出公众对作为弥赛亚的耶稣的兴趣与接受,他们害怕公开逮捕与处死基督会导致骚乱。他们似乎没有讨论是否要处死基督,他们所关心的是达到此目的的最好的方式。
3
. 倾倒香膏在耶路撒冷经过一天疲劳的争论之后,基督在晚上退到伯大尼,在麻风病人西门的家里受到接待。拉撒路是被的邀的客人之一,他坐在餐桌旁,马大与往常一样服侍。在他们吃饭时,马利亚膏了耶稣的头和脚。对此
Robertson仔细地作了描述:这次的膏抹与路加福音中的提到的膏抹,除了是一个妇人膏抹救主的脚,及都提到西门的名字,其它再没有共同之处。前者是在加利利,这一次是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伯大尼。那里主人蔑视膏抹主的妇人,这里她的弟兄是客人之一,她的姐姐也在这里热心服侍。那里的妇人是一个“罪人,”是一个名声不佳的妇人,这里却是虔诚的马利亚,她几个月前“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那里主人觉得耶稣允许她触摸他是十分奇怪的事,这里门徒们抱怨用那么贵重的香膏是是一种浪费。那些救主给了她得赦免的确据,这里主要人永远记念这事。尤其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妇人膏抹主,她知道主的很快就要死被埋葬,主对此先前从来没有提到过。因这些不同,认为两次的膏抹是同一个是很荒谬的,以此不足为凭的依据来指责伯大尼的马利亚也是可恶的。
膏抹的习惯在当时并不是罕见的。
用香膏膏抹参加婚礼的拉比是常见的事,有时特殊的客人也会受到类似的尊荣。耶稣自己先前甚至被一个感恩的悔罪者用膏膏抹了他,用她的眼泪洗了他的脚,并用她的头发忘我地擦主的脚。但此时,马利亚给主的尊荣大于先前那个妇人所给主的尊荣。最昂贵的膏油是真哪哒,从一种印度植物中提炼出来,放在长颈瓶里在整个罗马帝国各地出售,只有富有的人才有能力购买。
这个马利亚买了一瓶这样的香膏,重约十二盎司,这时在客人们坐在那里,她打开瓶盖,将香膏先是倒在耶稣的头上,然后倒在脚上,象先前的那个妇人一样,用头发擦干。
因为用油膏抹是如此昂贵
这样的礼物是给王的。只有这样的礼物才能配得表达他对主的深爱。在婚礼上膏抹拉比与特殊的客人的头是当时的习惯;但马利亚用最昂贵的香膏膏抹了他主的头与脚。
Edersheim
说:马利亚也许在她学会服事基督之前的日子里就有了那瓶十分昂贵的香膏。然后当她认识他的时候,她一定知道主所提过的死常常在他的心中,因此她将那香膏留了下来,是为主的“安葬之日存留的。”现在这个决定性的时候来到了,耶稣也许已经象告诉门徒那样告诉了她在耶路撒冷节期时要发生在他身上的事,而且她会很快地明白,也许她比他们更知道,来自于公会的危险是多么的大。正是她对这种主要死去的情形的理解。??(P413bottom)。
这样的奉献所引来的是别人的怒气。马可说“有几个人”不喜悦
(可14:4),而马太则是“门徒们”不喜悦(太26:8)。拿银钱的犹大是这些生气的门徒的代言人,他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约12:5)。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犹大的特性,他被贪心所驱使,他想要从与基督的关系中得到一些利益,因为他失去一个得大财的机会而生气。基督接受马利亚的献祭,尽管听到基督声称为王的宗教领袖们拒绝了他是弥赛亚,但马利亚却承认他为弥赛亚。因此她表达了她对他的信心,并献上王配得的礼物。她在众人的拒绝中表明了她的信心,她如此行也是她预料到基督的死。4
. 犹大答应出卖主尽管十二个门徒都感觉到基督对犹大的责备使他们也很不自在,但十一个门徒都安静地接受了下来。然而犹大却想要采取行动。路加说,“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
(路22:3)。“入了”这个词一定有“控制”的意思。若是犹大没有自愿地让顺服撒但,撒但是不可能控制他的。对公会的敌意,门徒们是十分清楚的,对此基督先前已清楚提到(太20:18)。在我们主传道的日子里,犹大公开表明与主的认同,现在则想要与主的敌人站在一边。当公会在该亚法的家暗中聚集的时候,犹大去并“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路22:4)。犹大已经失去买香膏得到钱的机会,现在他很高兴参与公会的计划,得到从他们而来的报酬。有关犹大,Edersheim说:从他在使徒们中被任命为管钱的职位这事来看,我们可以断定,他一定是被人看为是有能力细心之好管家。也许人没有理由怀疑他有管理的天赋
…。在犹大身上的这管理的才能也许帮助我们明白他当初是如何被吸引到耶稣身旁,且经过怎样的过程在最后被疏远时落到那大罪中,使他进入将他缠住的陷阱中。“管理才能”在积极的方面会包含着渴望有这才能的意思,在它糟糕自私的方面是一种野心,在这两者之间,只有一步之差,这一步之差就是在道德上的不同。犹大被吸引到耶稣身边,将他看为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他也是如此相信的,且也许是带着真诚与热心;但他期待着耶稣会成功,会有好的结果,会有犹太人弥赛亚的得胜,他也期待着他自己在这些事情上有份得益。
还有:
当那种只建立在自私基础之上的野心垮掉的时候,所产生的就是一种原始的贪婪,这是自私形式的另外一种表现,是与那种野心有密切关系的一种低级表现。当犹大对弥赛亚的信心完全失掉的时候,基督教导中的道德与属灵特性会影响他,但不是使他产生赞同之感,而是使他反感。因此本可以使他敞开心门的,却使他关闭了心门,且是紧紧地关闭了。他先前对基督的依附会变成实际上的仇恨,尽管这种仇恨只是他一时的特性,但他那东方人的野蛮的本性会使这种仇恨变成烈火。因此当犹大失去了他不稳固的立足点,或说是这立足点从他的脚下滑出之后,他跌倒了,且跌入永远的深渊中。他唯一所能抓住的东西就是他灵魂的情感,当他抓住这情感的时候,它却垮掉了,与他一同跌入无底的深渊。
与先前的决定相合
(太26:5),犹大寻找出卖基督的机会,且要暗暗地行,以免引起骚乱。犹大意外出卖耶稣改变了公会的时间表,他们打算有必要在逾越节之前杀死基督。要是没有犹大的出卖,逮捕耶稣的计划完全有可能延迟,但现在控告他的人亲自出现,公会立刻采取了行动。犹大同意接受的三十块银钱(太26:15)对执行他们计划的公会来说是一笔很小的数目。在出卖基督的事情上,犹大不仅仅要帮助他们辨认他,辨认他也许会是不必要的,因为所有公会的人都多次见过他并听过他讲道。犹大同意完成罗马法律中所要求的一点,如果公会要执行他们处死基督的计划,这一点是必要的,因为在罗马法庭中若没有正式指控一个人犯罪,这个人是不能受到审判的。这样的控告要由起诉人签字,同意在对被告的指控中出场作证。因此犹大也主动提出作指控基督的证人,基督在还没有确定的指控基础上要被带到罗马法庭受审判,他同意到时会出庭作证。犹大如此愿意起这样的作用显明他内心的情感-他对主的苦毒、怨恨与失望。5
. 预备逾越节预备逾越节的日子来到了,基督选择彼得与约翰,叫他们做此预备。就是“除酵[节],须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
(路22:7)。我们注意到整个逾越节期间都被提到是“除酵节,”因此“除酵节”指的是逾越节及之后七天的除酵节(参利23:4-8)。似乎自从被分散之日起,犹太人将这个八天的节期又加上一天,并称为预备日。这一天指的是亚比月或尼散月的14日(出7:6),只是在随便与大众之见的意义上是节期的头一天。严格来讲它是预备日,就是为太阳刚落下之时节期正式开始所做的安排都要在此时完成。尽管这些安排如此说成是节期的开始,然而有的时候这一天,如这里,被说成是节期的第一天。因此在约瑟夫的史记第二卷15:1中,我们读到,“我们遵守一个八天的节,称为除酵节,”而在同史记第三卷10:5则说,“除酵节开始当月的十四日,持续七天。”这位历史学家一个地方将预备日加在正式的节期中,使这节成为八天,另一个地方又严格提到这节为七天。
遵守这个节日,基督派彼得与约翰为逾越节作预备。
Hoehner
探讨了基督与十二使徒实际过没过逾越节。介绍。过逾越节是在以色列离开埃及时神所吩咐的(出12;也参利23;4-8;民9:3-14;申16:1-8)。在第一个月的第十天(尼散月=三月/四月),每一家都要选择一只羊羔(出12:3)。在尼散月的14日,羊羔要杀在“两个晚上之间”(出12:6;利23:5;民9:3-5),根据约瑟夫,这具体的时间是在第九与第十一时之间,就是下午3至5点之间。那么,在“那夜,”人们吃逾越节的羔羊(12:8)。
最后的晚餐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 若有人解决这个难处,他首先要确定最后的晚餐是否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许多人相信它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1)符类福音清楚地说明最后的晚餐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太26:2,17,18,19;可14:1,12,14,16;加22:1,7,8,113,14)。(2)尽管当时十分拥挤,但按律法要求(申16:7),仍然在耶路撒冷城门内进行。(3)为守逾越节的习惯,客房可以使用,没有难处。(4)最后的晚餐是在夜里吃的(太26:20;可14:17;约13:30;林前11:23),通常吃饭不是在这个时候。(5)耶稣只与十二个门徒,而不是与大批的跟随者吃这宴席(这与逾越节的习惯相符)。(6)斜倚的姿势只有特殊的情形下才有。(7)饭食是按利未的洁净仪式吃的(约13:10)。(8)耶稣在吃饭期间掰开饼(太26:26;可14:22),而不是在通常的时候在吃饭开始的时候掰开饼。(9)红葡萄酒只有特殊的场合才喝。(10) 一些门徒以为犹大离开(约13:29)去买节期用的东西,如果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的前一天,那么买东西就是不必要的,因为他第二天(尼散月14日)一整天都可以买东西。(11)一些门徒以为犹大离开去给穷人东西(约13:29),这在逾越节之夜是常见的。(12)最后的晚餐以唱诗结束,这应该是逾越节诗歌的后半部分了。(13)耶稣没有耶路撒冷范围之外的伯大尼,而是为了逾越节的筵席去了橄榄山过夜,橄榄山仍然是属于耶路撒冷范围之内的。(14)对宴席中的一些作出解释是逾越节仪式的一部分。
这些都是十分有力的论点,看起来很有道理。
最后的晚餐不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 但有一些学者认为最后的晚餐不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他们提出下面这些反对意见。(1)约翰对事件顺序的记载似乎表明主的晚餐是在逾越节的前一天。约翰福音13:1这样说:“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然而这似乎并不是说最后的晚餐发生在逾越节之前,而是说耶稣在逾越节之前“知道”他的死很近了。在同一章,约翰说,“有人因犹大带着钱囊,以为耶稣是对他说:“你去买我们过节所应用的东西”(约13:29) 但如果这是尼散月13日,那天晚上就没有必要买过节用的东西,因为第二天一整天(尼散月14日)都可以买东西。只有在尼散月14日晚上这一节经文才有意义,因为人无法在第二天过节高峰期的日子买东西。后来,约翰说到,“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那时天还早。他们自已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约18:28)。因此耶稣已经在前一天晚上参加了最后的晚餐。这有约19:14节支持,“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但如本章先前所讨论的,这说法只是意味着“逾越节那一周的周五。”最后,约19:36旧约的成就(出12:46;:12),就是逾越节的羔羊耶稣没有一根骨头被折断。那么耶稣就是在在其它的逾越节的羔羊被杀的时候被杀的,因此最后的晚餐是在逾越节之前。约18:28与19:36会在下面讨论。
这第一个观点是基本的。其他支持些观点的是:(2)饼被提为是
…“饼,”而非无酵饼。然而无酵饼通常被称为“饼。”(3)没有提到无酵饼与苦菜。但逾越节如此为人所熟知,没有必要提到所有的事情。而且,逾越节的羔羊也许是路加福音22:15节所指的。只提到一个怀子,而不是众人分别使用的逾越节怀子。然而,在耶稣的时代,庆祝逾越节时人们使用一个公用的怀子。(5)符类福音特定地说耶稣不会在节期被抓(太26:5;可14:2)。但说,“他们就寻找耶稣”…,因为这时已有很多人朝圣者到来行洁净的仪式(约11:55),因此这已经是在节期中了。(6)逾越节是一个传统的家庭聚集吃饭的时候,在此情形中,父亲会主持,而在最后的晚餐上却没有妇女在场,是耶稣,而非一个父亲,主持晚餐。Granted,通常有家庭成员在场,但这是此时耶稣与他的门徒单独在一起是有特殊意义的,因此就排除家庭成员在场的可能。从下一点来看,我们即不能支持也无法反对妇女在场的看法。Neither is there the necessity of a mixed group. (7)好几件发生在主的晚餐之后的事在节期的日子是禁止的,如离开耶路撒冷去客西马尼园,携带武器,公会开会及在逾越节的晚上定基督的罪,西门从地里过来,表明他一直在作工,还有亚利马太的约瑟在节期的晚上买亚麻布,及在节期的日子埋葬尸体。所有这些问题都得到Galman和Billerbeck合适的解答。简单来讲,在逾越节期间人们是不能离开耶路撒冷,但在逾越节期间其边境是很大的,包括客西马尼。犹太人允许在安息日(及节期)携带武器。律法(申17:12)规定任何反对祭司与士师的人都要被处死。犹太人的律法讲明,一个反叛的律法师可以在节期被处死。我们不需假定西门作了工,尤其既然那时是在大清早的时候(可15:25)。更有可能的是,他是从乡下来。亚利马太的约瑟在节期的晚上买亚麻布是合适的,因为在安息日(及节期)买必需品是可以的。最后,埋葬尸体要人死的同一天进行(申21:23)。(8)犹太人有一个传统,说耶稣是在逾越节的那晚上被处死的,这也许是要表明假师傅耶稣没有逾越节而根据他们的律法被合理地处死…。解释这些矛盾之处
(THE PROBLEM OF HARMONIZATION)人们提出几种观点。首先,一些学者觉得,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无法调和,因为一些人认为符类福音比约翰福音准确,而其他人的看法则恰好相反。一些人觉得约翰福音的记载是正确,其他福音书的记载要作相应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最后的晚餐不是逾越节。其不合理性面前已讨论过。一些人觉得符类福音是正确的,而约翰福音需要作相应的解释。这种观点接受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筵席之见。这似乎有道理,但仍不能解释圣经中的两段经文,就是:(1)约翰福音18:28,那里说犹太人没有进入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如果耶稣的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的筵席],第二天犹太人还怎能说他们还没有吃逾越[节的筵席]呢?Geldenhuys建议(如先前Zahn所建议的),这指的不是逾越[节的筵席],而指的是要守无酵节或是那一星期中的一个献祭的之餐。但Morris对这种观点给了致命一击,他说,一个人可能退一步说“逾越[节的筵席]”可以指的是逾越节与无酵节的合一,但它不可能指的没有逾越[节的筵席]的无酵节,而人若要接受这种理论就必须同意这一点。(2)约翰福音19:36提到旧约预言的成就:逾越节的羔羊耶稣没有一根骨头被折断。
这两段中的第一段比第二段更有意义,它是Achilles在根据符类福音来解释约翰福音之观点的基础。需要第四种解释,即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都是准确的。很多人对此尝试作出解释。一些人认为耶稣预言了他要在逾越节期间被杀;所以他与人的门徒们提前一天他们自己吃了逾越[节的筵席]。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逾越节的羔羊必须在圣殿区域杀掉。没有什么官员会这样做,因为这是违背规定的。因此基督与他的门徒们不会为过逾越节吃过逾越节的羔羊。这是难以想象的。当然,福音书描绘了基督与门徒们吃了逾越节的羔羊,且它早已被宰杀(可14:12-16;路22:7-13;也参太26:17-19)。第二个需要考虑的是新近由Jaubert提出Ruckstuhl所同意的一个理论。Jaubert认为耶稣最后的晚餐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但根据Qumran日历,他是在最后一周的周二吃的逾越节筵席,然而,根据官方的日历,基督是在星期五被钉十字架的,就是杀逾越节的羔羊的时候。This accepts the best of the worlds。然而,没有什么事情表明耶稣与Qumran社区有过联系或是向他们传过道,当然在福音书中也没有任何资料支持耶稣曾经按Qumran日历行事这种看法。
第三,一些人认为耶稣时代的犹太人连续两天过逾越节。Chwolson认为,按照旧约(出12:6;利23:5;数9:3-5)的规定,逾越节的羔羊是在“这两天晚上之间”的尼散月14日宰杀(即下午3到5点之间)。既然耶稣受死的那一年尼散月的14日是一个星期五,且并不是所有的逾越节的羔羊都能在安息日(尼散月15日)开始之前宰杀完,那么就在星期四晚上宰杀这些羔羊(尼散月13日)。因为出埃及记12:10说到逾越节的羔羊要在将其宰杀的那一夜吃掉,所以法利赛人立刻过逾越节(尼散月13/14日),而撒都该人则等到通常的时间过(即尼散月14/15日)。因此耶稣与他的门徒是与法利赛人在星期四晚上(尼散月14/15日)过的逾越节。这种理论的问题如下:(1)撒都该人会不遵守出埃及记12:10中的规定吗?(2)律法规定的是尼散月13/14日,而耶稣会在尼散月14/15日过逾越节吗?(3)根据这种理论,耶稣就不可能在同时吃无酵饼,因为筵席直到尼散月的14/15日的晚上才开始,这样会改变整个逾越节的习惯。(4)根据耶利米亚斯,有证据表明当尼散月是一个安息日时,犹太人可以在下午宰杀羔羊。
Billerbeck修正了Chwolson的理论,他认为在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之间的筵席之间有一天之差。Billerbeck??(P419),利未记23:15那里讲到:“你们要从安息日的次日,
…那日算起。”法利赛人会将“安息日”解释为“节日”(即逾越节),并会从逾越节的第二天算起,不管这一天是一周内的哪一天。在另一方面,撒都该人按字面来解释“安息日,”并从逾越节后的那一个星期日算起。因此,在基督死的那一年,撒都该党的人很想将尼散月的16日定为星期日,祭司日历委员会同意如下确定尼散月的开始日期,即尼散月的14日为星期五,尼散月的16日为星期日,因而五旬节就会赶上星期日。然而,法利赛人看这一月日提前一天开始的。那么就产生了一种妥协,就是撒都该党的人根据日历委员会所定日,在星期五晚上尼散月14日过逾越节,而法利赛人及耶稣与他的门徒在星期四的晚上过逾越节(根据法利赛人的算法是尼散月的14日)。因此在基督死的那一年,逾越节有连续的两天。这种理论比Chwolson的更有可取之处,因根据此见,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都在尼散月的14/15日守了逾越节,且这两党人都可以过无酵节。主要的问题是,这种理论是基于这样一种猜测,即在基督死的那一年对尼散月之开始有过争论。Pickl建议,既然有很多的朝拜者,那么不可能宰杀那么多的羔羊,在耶路撒冷也不会有足够的房子来吃逾越节的筵席。因此就有了这样一个习惯,就是加利利人在尼散月13日宰杀羔羊,无酵节持续八天,而犹太地的人则在尼散月14日过逾越节。这似乎说得通,除了耶利米亚斯指出的,所说的八天的无酵节之根据是被分散的犹太人的作法,“这些犹太人在所有的节日都比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多过一天。”
最后,人应该考虑到算为一天是方法是有很多的,这是一个令人疑惑的问题,使得很多人进行探讨。在本章的范围内将不长篇讨论天数的计算方法,只作一个概括。
首先考虑的是从日落到日落。无酵节就是从晚上到晚上来计算的,就是从尼散月14的晚上到尼散月21日的晚上(出12:18)。赎罪日(利23:32)、每周的安息日(尼13:19)都是以此方式计算的,且当人有一天的不洁净的时候,也是在晚上结束(利11;14:46;15;15:15;22:6;申23:11)。晚上与早晨被列出的顺序也表明一天的开始是晚上(参申1:33;28:66撒上25:;16;王上8:29;帖4:;16;可4:;27;5:5;路2:37;等)。
第二,也有从日出到日出来计算一天的。Zeithlin与de Vaux认定,犹太人在被掳前是从早晨到早晨来计算,在被掳之后是从晚上到晚上来计算,但上面的段落会表明这种提法是不正当的。然而,有一些事表明他们是从日出到日出来计算的。圣经中有列举白天于夜晚之前的地方(创1:14,16,18;8:22;31:40;民14:14;撒下21:10;王上8:59;尼1:6;4:9;路18:7;徒9:24;启4:8;等)。还有,当说到“同一天”或“第二天”的时候,上下文清楚地表明夜晚是属于头一天的,而不是新的一天的开始(参19:34;撒上19:11;徒4:3;20:7-11;23:32;等)。新约中更清楚地表明日出到日出的计算方法的一段是马太福音28:1,那里说,妇女们在“安息日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来到坟墓那里。因此新的一天开始于日出。然而,如Beckwith指出的,这可以翻译成“在安息日之后,在那一周第一天的黎明时候。”至于逾越节,我们也可以在申命记16:4中看到从日出到日出的计算方法,那里说到头一日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总而言之,我们看到一些作者甚至在同一卷书中使用两种计算方式。
但耶稣时代的逾越节应该怎样计算呢?如上所表明的,逾越节按日出到日出或日落到日落来计算。通常,人们认为它是从日出到日出来计算的。然而,生活在耶稣时代的约瑟福斯,在解释逾越节的律法时,说到逾越节的羔羊必须在当夜吃完,不能留下一点到第二天早晨。这似乎表明了一种日落到日落的计算方法。 Mishnah法典说到到逾越节的羔羊必须在午夜吃掉,这似乎表明新的一天开始于日落之后,即在日出之时。
既然在耶稣的时代有两种计算天数的方法,一些人认为,这是解决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之不同的方法。据认为加利利人使用的计算逾越节的方法与犹太地的人不同。加利利人与法利赛人使用的是日出到日出的计算方式。因此根据符类福音,最后的晚餐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既然那天要从日出算起,那么加利利人,还有耶稣与他的门徒们,是在星期四的下午,就是尼散月的14日,叫人宰杀了逾越节羔羊,并在晚上很晚的时候同时也吃了无酵饼。在另一方面,在犹太地的犹太人,他们是以日落到日落来计算天数的,他们会在尼散月14日结束之时的星期五的下午宰杀羔羊,并在那天夜里吃逾越节的羔羊,这时已是尼散月15日。因此当耶稣的敌人还没有吃逾越节的筵席的时候逮捕了他。
这种解释排除了约翰福音中的难处。首先,这使得约翰福音18:28很有意义,在那里说到犹太人不想进入衙门,以免被污秽,因为那天的晚些时候他们会为那些以日落到日落计算日子的人宰杀羔羊。第二,约翰福音19:14也变得有意义,因为那里说到耶稣的被审与被钉十字架是在“预备逾越节的日子,”而不是在吃逾越节筵席之后。第三,这与约翰福音19:36十分相符,那里说提到旧约预言(出12:46;民9:12)的实现,就是逾越节的羔羊耶稣没有一根骨头被折断。在耶稣被审被钉十字架之后,他死于逾越节的羔羊被宰杀在圣殿区域之时。
这种观点不仅解决了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之间的难处,它也被Mishnah法典与证实。当时加利利人的习惯是在逾越节那天不作任何的工,而犹太地的人则工作到正午。既然加利利人的一天开始于日出,他们在逾越节整个一天都不会作工。在另一方面犹太地的人一天则开始于日落,他们就在上午作工,而下午不作工。他们在正午停止作工的日子或者是犹太地之人的尼散月14日,这会使他们在下午有时间宰杀逾越节的羔羊,或者是有可能是犹太地之人的尼散月13日的正午,这表明他们敬重加利利人的尼散月14日而没有作工(加利利人在那天的下午一直在宰杀逾越节的羔羊)。如果后一个观点被接受,那么事情的顺序就会是下面这样(使用加利利人的计算方式):(1)在尼散月14日的早晨,加利利人没有人作工;(2)犹太地的人会在正午停止作工;(3)加利利人会在那天的下午宰杀逾越节的羔羊。
那么总而言之,前面所提出的解释与符类福音、约翰福音及Mishnah法典都相符合。
逾越节的准备有很多的工作。首先要选择地点,在成千上万的朝圣者寻找合适的守逾越节的地方之时,耶稣给了他们详细的吩咐,告诉他们如何找到预定的地方。基督显明不是随意的,而是事先就预备好要使用一间足够大的房子能够在这种场合下容下他与他的门徒。有关这房子,
Edersheim写到:这个没提到名字的门徒不会为他定下圣殿这个地方,而是为他找到最好的、最主要的“一楼上房间,”或Aliyah,同时也是最尊贵最安静的处所,有室外的楼梯,而进来的时候不用通过楼下房子。这个楼上房间很“大,”“摆设整齐。”从犹太人的权威人士那里我们得知,饭厅的平均大小是长宽十五英尺;“摆设整齐”无疑指的是在桌子周围,除了在它的一头外,摆好了长椅,因为有这样一个法规,就是最贫穷的人以斜倚的姿势参加那晚餐,以此表明安息,安全与自由;“摆设整齐”也似乎表明筵席需要的一切都已预备好了。在这种情况下,剩下的门徒们需要“预备”好的就是“逾越节的羔羊”了。
有了地方之后,彼得与约翰会继续地预备,首先要预备房子,
Geikie如此描述:当夜晚降临的时候,每一家的家主都以如下的祷告来作洁净家人的事-“赞美你,主,我们的神,宇宙的王,你用你们的命令使我们成圣,并要求我们将酵除去。”然后无声地尽力搜寻每一个房间,收集每一块要找到的碎屑,最后收集起所有的碎屑,这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晨。然后要继续的搜寻,这一次是搜寻任何发酵粮食的液体或固体的东西,及所有盛装这些东西的器皿。然后所有找到的东西都被拿到室外,将碎屑与面团仔细地烧掉,并用规定的祷告词重复地祷告。然后房子本身每一部分都被洁净,自此以後在节期期间,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未被洁净的外邦人的房子,否则就被污秽。在随后的七天时间里,任何发酵的东西都不能吃,房子里也不允许有,否则污秽及其所带来的结果就使人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
然而洁净的仪式不仅仅如此,任何一种在节期使用的器皿都要按规定的仪式,以固定的方式来洁净。金属盘子洗擦之后,必须首先浸入沸水之中-就是一个专为此目的的盆中-然后再放入冷水中。铁制的器皿要先烧得红热,然后以同样的方式处理。粉碎谷粒作饼烘焙的铁制工具要装满炭火,直到绑在外面的线被烧断。木制器皿在被浸湿之后用烧热的石头擦磨。泥制的盆除非是新的是不会使用的,且首先要在流水浸三次,然后,借特殊的祷告来洁净。个人的洁净得到严格的遵守,每个人都得理发,剪指甲,洗澡。
烘焙无酵饼也同样的正式仔细。在13日的晚上,“在星星出来之前,”每一家的家主都出去为此目的打水,说这样的话,“这是为制作无酵饼所用的水,”用盖子盖上装水的器皿,以防受到污秽。在碾制面粉的过程中,也是要极其地仔细防止任何的酵靠近作工的妇女,且不使用任何一点发潮的面粉,以免这面粉已开始发酵。烤制之后,要借着祷告将一块留下来,以后要带到圣殿的祭司那里。
然后门徒们需要预备羔羊。
14日的下午最奔忙的时候,因为会在圣殿中吹羊角宣告节期的开始。听到角声,每个人带上他的羔羊到圣殿,为此日圣殿的院墙上挂着各色的地毯与挂毯。数不清的羔羊必须首先由祭司察看,看它们是否是无瑕疵的,然后在圣殿的前院由各家的家主或他们所委任的人,或是参加仪式的利未人,宰杀预备用火烤,这些工作极其匆忙混乱,因为工作量远远大于所有的人们所能作的,就是在同时宰杀所有羔羊,有时是256,000只羔羊。尽管可以在这一天的最后三个小时内宰杀这些羔羊,但确切时间是在“两个晚上之间,”从14日的日落到星星出现之时这期间内。
院内一满,大门就关上,院中的人们每个人都拿着一只羔羊,然后吹三声号,宣告繁重工作的开始。长排的祭司们,拿着金银盆,站在祭坛与牺牲祭之间,将血接住,一个传一个,直到最后一个将血倒到祭坛上,血通过管道流到下面。当羔羊流空血之后,家主将羔羊拿去挂在墙上的钩子及周围的柱子上,开膛剥皮。巴勒斯坦的羊的尾巴通常重很多磅,脂肪被交给最近的祭司,传下去直到祭坛那里,烧掉作为燔祭献给神。
同一位作者又继续写道
也许这天早晨还需要买羊羔,因为在十日那天。(P423)他们得从无数和羊栏中找出买出献祭的羔羊,须是公羊羔,一岁大,无任何的瑕疵。在加利利,一整天都不能作世俗的工作,在耶路撒冷只在中午才开始停止工作。在大约两点,号筒吹响,表明圣殿中的利未人与祭司已预备好,内院的大门被打开,这样所有的人都可以将羔羊带进来检查??(P423)。立刻,站着长队的每家的父亲、仆人、拉比的门徒们、耶稣委托的两个门徒在其他人当中,这些人拥挤着穿过男院,这里喜庆地挂着挂毯及各样的装饰,他们来到祭司的院子;短肩上扛着羊羔,刀子附在羊毛里或是绑在羊角上。
大约二点半,献晚祭的祭牲被宰杀,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祭牲被放在大祭坛上,这时立刻响起祭司的号角声及利未人合唱的Hallel,这表明宰杀逾越节羔羊的开始,宰杀必须在三点到五点之间完成。当院内进满了人后门就被关上,各家的家主,或是他们委派的仆人们,宰杀羔羊,站着两长队的祭司们,拿着各种形状的容器,接住羔羊的血,传给后面的祭司,一直传到祭坛那里,在坛脚被倾倒。然后挂在墙及院内柱子上钩子上,或是吊在两个男人肩上的棍上的羔羊被剥皮,剖开;尾巴、脂肪及肝被分离出来要放在祭坛上,其余的部分被包在皮里,在晚上的时候从圣殿中拿回家里。当新的一天在日落里开始时,羊的躯体被捆扎好备烘烤,是用两根石榴木串,在羔羊身上形成一十字架形。然后放在一个特殊的无底的土制灶中烧烤,这个灶摆是放在地上的。节日可以在尼散月15日起始,就是太阳落下之后,星星开始出现时立刻开始,由圣殿中吹响的号角声宣布。
Edersheim
描述了对羔羊的宰杀:在晚祭的香点燃之前,或是在金灯台的灯为夜里持续点燃而被修剪之前,逾越节的羔羊被宰杀。敬拜者们被允许以三队进入祭司的院子,当第一队进入的时候,厚重的Nicanor大门-从女院进入以色列院的门-及其它进入祭司的院子的门都被关上,三声号角吹响,表明羔羊正在被宰杀。每个以色列人各自动手。我们可以大胆地假定,彼得与约翰会在三队人的第一队;因他们一定是急切地想早离开,去那“一间大楼”见他们的主与他们的弟兄。彼得与约翰已经宰杀了羔羊,司职的祭司们以两排站立,一直排到烧燔祭的祭坛那里。当一个人从被宰杀的羔羊接到血之后,就将其传给同伴,同时接过来一个空盆;如此血被传到祭坛那里,一次洒在祭坛的底下。当此仪式正在进行之时,利未人唱着Hallel诗歌。我们记得只有第首诗的第一句由敬拜者们重复呤唱;而在其它的诗句之后他们说哈利路亚,一直唱到诗篇118篇,除了第一句诗要重复外,这三行诗也被重复:-
主,我请求你,施行拯救;
主啊,我请求你,赐下福气。
称颂那奉主名来的。
在那个下午彼得与约翰重复这些诗歌的时候,这些诗句听起来一定是深具意义。
Shepard
概括说:在星期四早晨,彼得与约翰按照传统会去圣殿预备羔羊,他们必须买并送到祭司那里察看。在下午开始的时候,在圣殿院里羔羊会被宰杀,献在祭坛上,在血被洒在祭坛底下,留下羔羊的一部分预备献祭之后,其余的部分用羊皮包起来带回家,在日落之前用火烘烤,预备用于日落之时吹号开始的筵席。两个使徒也得要预备酒、无酵饼、芸香charossheth或是用醋泡的压碎的水果-象征着以色列在埃及用来做砖的粘土。
这是彼得与约翰匆忙的一天,因他们要完成他们的义务并要确保预备好逾越节所需要的所有的东西。
6.
守逾越节圣殿中银号所吹出的角声向全耶路撒冷宣告,逾越节已经来到。这时耶稣与他的门徒们倚靠在为此节日所预备的桌子旁。
当逾越节的羔羊要被宰杀之时,指明为“两晚上之间”的这一段时间已经过去,在基督的时代,这无疑被人们理解为是指太阳开始降落之时到其最后完全不见(大约下午6点)之间这一段时间。头三颗星已依稀可见,从圣殿山发出银号的三声号角向耶路撒冷及更远处宣告,逾越节又一次开始了。
旧约对逾越节的遵守不仅仅是记念以色列先前从捆绑中得到救赎,同时也是对神的羔羊之来临的仰望,他要将以色列从罪中释放出来。基督比其他人更理解守逾越节的意义,因此,他对十二门徒说,“我很愿意在受害以先和你们吃这逾越[节的筵席]”
(路22:15),就如逾越节将受奴役的人民带入自由与安息的生活中一样,基督预言,藉他的死,信徒也会被带入平安与安息的生活新生活中。逾越节不是在要在十字架上,而是要在神的国度中得到完全的实现(16节)。基督的死本身不是结束,而是为那些信靠他为救主的人预备永恒福气的途径。看到神的羔羊被献为祭所带来的益处,他急切地地盼望着这逾越节的来到。当基督无私地期待着藉他的死所带来的祝福时,使徒们却自私地在桌旁争夺荣耀的位置。
令人悲伤,也令人羞愧的,似乎难以至信,晚餐开始时“门徒起了争论,他们中间哪一个可算为大。”无疑,我们知道争论的起因是他们在桌边要占据的座位。我们知道这是在法利赛人所争论的事情,他们声称要按他们的地位来安排他们的座位。可悲的是,类似的感觉竟然在主最后的晚餐上在门徒中间产生了。
谈到桌边客人座位的安排,犹太人的许多文件都是同样的清楚。一个确定的规矩似乎是,两个人以上,比如说三个人,主要的或是首要的人-在这里当然是基督-坐在中间的凳子上。从福音书的记载中我们知道,约翰占据了他右边的位置,就是在那一端的凳子上,我们可以说是桌子的头的位置。但与主相邻的重要的座位是他左边的位置,或说是他上边的位置。在门徒的争论哪一个位置是最尊贵的位置时,是这一座位被认为是重要的,我们相信它实际上被犹大所占据了。这解释了,为什么当基督低声告诉约翰借什么认出背叛者的时候,没有一个其他的门徒听见。这也解释了基督是如何首先递给犹大一块饼,这是逾越节中的一个仪式,就是先开始于桌边的首要的客人,因而没有引起特殊的注意。最后,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犹大在想知道他的背叛是否被知道,他竟敢问是否是他,他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桌边的人没有人知道所发生的意味着什么。但除非犹大占据了基督相邻的位置,否则这就不可能是真的;在这此时的情形下,必须是在他的左边,或是那尊贵的位置。至于彼得,我们可以十分清楚的是,当主用慈爱的话语责备门徒们的自私并教导他们谦卑为大的时候,他会是如何急忙地去占据桌子另外一头最卑微的位置。最后,我们现在可以明白,彼得是如何向在桌子另一头与他相对的约翰示意,隔桌面问他那背叛者是谁。其余的门徒会坐在方便的位置,或是择伴而坐。
基督先前应许过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
(太19:28)。逾越节会在神的国度里得到完全的实现(路22:16)这事实使这些人预料国度会很快建立。因此他们认定,他们在未来国度里的地位取决于现在在这个筵席上他们所坐的位置。自有先前的宣告以来,这些人一直都在寻找在基督右边和左边的位置(太10:21)。但何为大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对这些人来说,这个问题似乎再也不能推迟搞清了;因此当他们来到筵席上的时候,他们都寻找尊贵的位置。基督有必要责备十二门徒,提醒他们,他们所想所行的恰象外邦人(路22:25)。如先前一样,他向他们启示,人要想得尊贵,他必须先作仆人。无疑,在逾越节地筵席上,基督才必须坐在尊贵的位置,尊贵临到他是因为他是主的仆人。他并没有为自己寻找尊贵,而是由天父因他忠心的服事而加给了他。基督确实因他们过去的忠心而赞扬了他们,说,“我在磨炼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们”(28节)。因他们过去的忠心,他们会在国度中得到尊贵的位置,他们会同他同享尊贵。但他们的位置取决于他们忠心的服事,而非他们的贪婪。7
. 一个例子这里提到的事件发生在晚宴进行期间
(约13:2)。约翰提到说这事发生在“逾越节以前”(1节),对比这些说法,可看出,事件发生晚宴正在进行期间,但又是在他们来到吃逾越节羔羊的那个地方之前。我们在这里看到耶稣与门徒在态度上的对比,门徒们来与基督到此筵席,被自私的野心所胜过(路22:24),他们也向贪婪妥协(太26:8)。对比之下,基督充满了情感(约13:1),基督来到世上不仅仅是因他爱天父,也是因他爱世人,基督向前看到十字架,因他爱世人。他准备好将自己献上作世人的赎罪祭,他来到世上并为人而死,是顺服他父的旨意,这是他爱的明证(约一3:16)。为了要门徒们明白“就爱他们到底”(约13:1)的爱,基督使用了这仪式中的一部分来传达这个真理。吃逾越节的筵席习俗被正式地确立。…
逾越节的筵席…按下列常规进行:(1)祝福,(2)酒,(3)人们洗手,筵席的主人将盆传过,同时祷告,(4)将芸香蘸在酱油里吃,(5)羔羊与其他的食物被摆上,(6)祝福,并再一次吃芸香,(7)第二次渴酒并有有关逾越节起源的问答,(8)唱Hallel(诗篇113,114)的第一部分,随后祝福,(9)筵席的主人洗手,为在场的每一个人先后,做一块饼,就是用无酵饼包一点羔羊肉,放上芸香,蘸在酱油里,(10)每个人随意吃,最后吃一块羔羊肉,(11)洗手后再喝第三杯酒,(12)唱Hallel的第二部分(诗篇115-118)结束,(13)喝第四杯酒。当参加逾越节筵席之人来到通常洗脚的地方时,或是由一个仆人被派洗脚,或是由最低位的人承担仆人的角色来为筵席上所有的人洗脚。屈身于洗脚的服事表明承认洁净的需要,且是对这样一个信心的确定,就是当弥赛亚来临时,他会洁净他的子民。没有哪个门徒会想起从桌边起身人众人洗脚,因为那就等于在大家都想为大的时候,公开宣告他们认为自己是最卑微的。他们的没有将自己摆在一个仆人的位置表明他们的不安全感。耶稣知道他被父任命到一个绝对有权柄的位置,他知道他来自父,他死后会回到父那里去。他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置于仆人的位置。基督知道自己是谁,知道他被使命的地位,并知道等待着他的结果,这使得他在行动十分坚定。因而,他从桌边的位置上站起来,脱掉他穿的外衣。有关他所穿的外衣,经文中有好几个地方提到它。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记录中,我们知道他穿的是无缝的外衣,这会是一件非同寻常贵重的长袍。通常长袍是用织布机织成的长布条做成的,这些布条被织成一件衣服,可以穿在一个成年人身上。但基督所穿的长袍是特殊预备的,十分昂贵。我们不知道它从何而来,但圣经的确说过,在基督传道期间,一些妇女用财物供应基督,这明显是出于她们对他给她们祝福的感谢
(路8:2-3)。无疑这件长袍是出于感恩的奉献。我们也注意到,当基督在传道期间新去一个会堂时候,他会被作为拉比在会众中受到欢迎。织在拉比身上穿的衣服上的穗须的颜色通常显明他们是拉比。也许基督穿的是拉比式的衣服,这样的长袍会使他有权利接受尊敬与荣誉。在以色列,只有祭司享受比拉比更大的尊贵。犹太人所知的有关旧约的知识都是由拉比教导的。是这样一件衣服,基督脱下放在一边,在腰间系上一条毛巾。毛巾是仆人的标记,一个仆人是没有地位与荣誉的。我们主用其系在腰间的毛巾这个词的希腊语,也在拉比们的作品中出现,来表示洗澡中所用的毛巾(Luntith和Aluntith),将毛巾如此系在腰上是仆人的标志,通常由如此装束的仆人来做洗脚的工作。而且在Midrash法典中一段有趣的文字将人作这事的方式及神为以色列所做的作了一个对比(And, in very interesting passage, the Midrash contrasts what, in this respect, is the way of man with what God had done for Iseael)。因为神被先知们描述为为他们进行洗濯工作之人,其它的工作则由仆人来作的。
基督脱下荣耀的长袍,并将自己摆在仆人的位置上,这是多么地合宜呢!保罗说得好,“他本有 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 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2:6-8)。基督说,“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10:45)。他现在取了仆人的位置,作仆人的工作。这就是“就爱他们到底”(约13:1),他是如此是爱他们,他成为了的仆人并服事他们。这时基督继续表明因他给他们的爱与服事他们所得到的益处。彼得明显不是第一次受耶稣洗脚的,当基督走近彼得时,他问主说,“主啊,你洗我的脚吗?”
(6节)。彼得的问题显明了他不明白主所行之事的意义。其真正的意义,象其它真理一样,是彼得隐藏了,且会被继续隐藏,但有一天圣灵会向他解释这些事情(15:26)。彼得起初极力拒绝让主洗服事他,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13:8)。接着基督向彼得解释为什么必须要这样做,除非彼得接受从作仆人的主的服事,他就与他无份了。基督并不是在说彼得会与他无关,而是说,除非彼得接受他的服事,否则他不会经历与他的相交。彼得立刻的回答显示了他心中渴望与主更深更亲近相交。彼得心中在想:如此与主的相交取决于作为仆人的基督所作的服事,那么他应该请基督不仅仅洗他的脚,也要洗他的头(参约13:9)。基督的回答显明了那些愿意接受神的仆人之服事的人要得到的益处。基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
(10节),他是在通过那时代的洗澡习惯来教导一个功课。洗澡设备在普通人的家里是没有的,要洗澡的人们的得去公共浴池。当一个人被人请吃饭时,他会去公共浴池洗澡,然后穿上干净的衣服,用新鲜的油膏抹自己,并去预备饭食的人家里吃饭。从洗澡之地到人家里,客人的脚会沾上路上的尘土。如果他要回到公共浴池将尘土洗掉,等他到人家里之后,会发现脚又脏了。他不能又回到浴池将尘土洗掉,也不能坐在桌边伸出他沾满尘土的脚让众人看见。因此主人会提供一盆水,让洗过澡的人将脚上的尘土洗掉。洗过澡且洗过脚之后,他就可以干净有信心地走进筵席中了。通过这个众人熟悉的习惯,基督教导,先前洗过澡的人是与他有关系的,但为了要享受这关系中的相交,有必要接受作仆人的基督给洗脚。基督藉此显明,作为顺服天父的仆人,他会为他们预备救恩(洗澡),并作为救恩的结果,会与他的相交(洗脚)。以此基督显明为什么有必要他要成为仆人,并为什么有必要他们要顺服他的工作,就是为他们洗澡洗脚。显明了他对他们的爱及因这爱所带给他们的益处之后,基督这时提到这些人吃逾越节的筵席时的态度,看到他们争坐叫别人服事的位置,基督说,“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
(约13:14-15)。基督所做的就是将自己置于仆人的位置,然后作为一个仆人,他向那些他所服事的人讲道,他们要成为别人的仆人,而不是被自私的爱所驱动,而应有无私的动机来行事。基督是在表明新的态度,而非新的行动。这时他已向他们表明,爱产生服事,他期待他们成为彼此的仆人。
基督表明,十二门徒中的一个会背叛他,在基督引用的诗篇
41:9中,对此有诗人就有过预言。尽管犹大本来有机会相信基督并主那里受益,但他却拒绝了,他没有允许基督对他教导。基督在这里提到犹大,是要表明就如十二个使徒中不都接受他给他们的教导,那么使徒们向其传道的人们也并不都会作出相应的反应。因此他事先先知他们会遇到的拒绝。8
. 预言犹大背叛基督知道,当他引用诗篇
41:9有关他被背叛之事的时候,门徒是不明白的。因此他清楚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约13:21)。十一个门徒中没有一个人会知道谁是背叛之人,事实上,每个门徒都看到自己是那个人的可能性。“一个一个地问他说:‘是我吗?’”(可14:19)。彼得太想知道谁是那背叛者,他人位置离耶稣不近,因此他自己不能问;他就向这里未提名的使徒示意,明显是约翰,说,“你告诉我们,主是指着谁说的”(约13:24)。约翰仰向后问基督,“主啊,是谁呢”(25节)。这些人围绕一个桌子而用左肘支撑倚坐,既然约翰需要向后仰来问这个问题,明显他是被安排在耶稣右边尊贵的座位。基督给了约翰一个隐藏的答案:“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26节)。蘸一点饼是逾越节仪式中重要的一部分。在吃逾越节筵席的过程中,筵席的主人会拿起一些扁平状的无酵饼,他会将一些羔羊的肉放在饼上,洒上一些芸香,然后卷上。然后他会将包有肉与芸香的饼蘸到酱油里,送给一个客人。这个仪式会重复下去直到每个客人都得到这样一快无酵饼。这是逾越节筵席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羔羊预表了神的羔羊,他要为罪人提供神的救恩。用羔羊肉与芸香预备无酵饼,筵席的主人是要提醒参加者神要提供救恩的应许。每个人接受这块无酵饼就是承认自己的罪,每个人就是在重要确定,他相信神的应许,就是他要差弥赛亚通过自己的献祭来除掉罪,且也表示,每个人都承认他愿意接受弥赛亚要给的救恩。门徒们因此预料基督会为他们每个人预备一块饼。既然每个人都会得到这样一块饼,给犹大一块就不会使约翰或是彼得知道犹大是背叛者。但有意义的是基督将第一块饼给了加略人犹大(约13:26)。通常的习惯是将第一块给筵席上最尊贵的客人。这是主爱与恩典的显明,主在座位坐定之前就知道犹大的心。再需要注意的是,既然给饼实际上就是在赐给救恩。基督是在给犹大赦免之恩,如果犹大接受这救恩并相信他。这是恩典的榜样式的显明。也许在圣经中再也找不到在此情形下象这样的爱与恩典。因为要被出卖者在给背叛罪的赦免,如果他愿意接受。犹大接受了那块饼,但书没有记载他是否吃了那块饼,表示他接受弥赛亚所给的救恩。而似乎在他接过饼的那一刻“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约13:27)。犹大将饼放下就从主面前出去了,他拒绝了恩典的救恩,约翰记载说,“那时候是夜间了”(30节)。但外面的黑夜却没有犹大心里黑夜那样暗,因为基督已经将自己作为犹大的仆人来给他救恩,但基督的恩典的给予却遭到了拒绝。留下那里的十一个使徒没有明白这事的意义。既然他们已看见犹大坐在最尊贵的位置,他们自己预料基督会先给饼。当犹大离开的时候,他们以为,也许基督向他讲话是要他为逾越节其它的仪式作更多的预备,或是让给穷人一些东西,以此来表示他们能吃另一个逾越节筵席的感恩。因此只有犹大明白基督所说的,“你所作的,快作吧”(27节)是什么意思。9
. 预言彼得不认主基督刚才显明了十二个使徒中的一个要背叛他,现在他预言十一个使徒会不认他
(太26:31;可14:27)。他看这样的不认是撒迦利亚书13:7预言的成就,在那里先前说到,牧人被击打的时候,羊会被赶散。然后基督对彼得说了一句话,也许是因为他一直承认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但基督的话与十一个使徒有关,他对彼得说,“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象筛麦子一样”(路22:31)。基督没有祷告祈求他们不要不认他,如果这是他的祷告,就会得到回答。但基督在他们不认他之后确为他们祷告,求神使他们的不认不至于毁掉他们。他祈求不要让他们的不认使他们失去信(路22:;32),他也为他们的恢复而祷告。他知道,他们在不认他之后会恢复与他的相交,然后他们会坚固他们的弟兄。他们自己失败之后,会体贴那些失败的人。彼得说他不仅愿意与主同坐牢,也愿与他同死(33节)。彼得不知道他自己的软弱,但基督知道了彼得会很快成就他的预言,几个小时之后,彼得就会不认他,基督说,“彼得,我告诉你,今日鸡还没有叫,你要三次说不认得我”(34节)。当基督先前差派这些人去传道的时候,他告诉过他们外出出行时要依靠他,他差他们出去,不带钱囊、口袋、鞋(路22:35;参太10:5-10)。那时他对他们一直是信实的。现在在他死后要与他们分离;因此他吩咐他们要为自己需要的预备(路22:36)。他们要预备钱囊、口袋和刀来保护自己。如此他事先警告他们因为他们认同于他而要遇到的危险。彼得与约翰先前被派预备逾越节的祭物,他们带了两个在仪式中使用的小刀。他们此时还带着这两把刀,他们让耶稣看,他告诉他们这就够了(38节)。10
. 设立主的晚餐吃饼和喝酒是逾越节筵席中重要的内容。饼在整个旧约中都代表神对他子民的供应。酒是整个旧约中指在弥赛亚国度中人要经历的喜乐。羔羊表示牺牲祭,通过这牺牲祭神给人提供罪的遮盖,以使人进入他的国度。这些内容是逾越节的筵席中重要的部分。基督在筵席中使用饼并传递杯使众人从其中渴酒,对门徒来说绝不是令人吃惊的事。但这时基督对这些东西的使用并不是照原来的意思,他赋予饼与杯以新的意义。他拿起无酵饼他给大家的饼,为饼祝谢,掰开,分给十一个门徒。然后他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
(路22:19)。基督如此赋予饼以特殊的意义。他所用的饼是无酵的,被掰开,分赐,他们要吃这饼(参约6:53,56)。这饼的分赐是成为永久的记念,因为他们吩咐说,“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路22:19)。在主的日子,饼是饭食中最普通的食物。耶稣拿起这普通的饼,并赋予它特殊的意义。他要他们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吃这饼,都要想起他的身体,就是很快要为他们舍掉作为赎罪祭的身体。基督这时拿起在逾越节筵席上用过多次的酒怀,他也赋予这杯以特殊的意义。他说,“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
(太26:28;可14:24),他所强调的主要是血,所说约是指耶利米书31:31-34中提到的新约,在那里神应许了罪赦免。既然根据旧约的启示,只有在流血的基础上罪才能得到赦免,新约中也是需要流血,罪才能得以赦免。基督说这怀代表他的血,立约的血。因此,他的意思的,他的血会使得赦免。他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路22:22;参林前11:25)。基督所言强调的是约-就是需要流血之约。据这两种陈述,基督启示了,通过他的死,他会建立耶利米书中所应许的新约。新约的建立会结束摩西之约,就是神先前与以色列处理关系之约。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这些人都要渴这怀,他们要记念,在基督所洒之血基础上的新约已被建立,且他们要吃饼,喝杯来记念他。基督在他在父的右边的时候是不会喝这杯的。然而他确应许说,时候会来到,他会在父的国度里与他们再一次喝这杯(太26:29)。因此在未来的千禧年国里会有对基督的两种记念,从以西结书46:13-25中我们知道,以色列会在千禧年的圣殿中献上记念的祭,作为对基督之死的记念。我们知道教会的圣徒应定期地通过吃饼喝杯来记念基督的死,因为神藉特殊的启示保罗,要教会如此行(林前11:17-34)。C
. 基督的教训§§ 161-165约翰福音13:31-16:331
. 前言我们称约翰福音这一大部分为客房训言
(13:1-16:33)。这里主给了门徒最后的教导。在些训言的开场白中,他提到他的离开(13:31-35),他说这离开是他的荣耀,他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31节)。子通过向人们启示父而荣耀了父(1:18)。通过他的生命、话语和工作,耶稣已向人们启示了所有能启示的有关父的事情,他已经通过他的启示荣耀了父。现在通过基督的死与复活,父会向人们确定地表明,子就是他自己所声称的那一位。因此基督可以称即将发生的事情是父对子的荣耀。在父通过这种方式显明子的身份时,神自己也得到荣耀。基督清楚地向使徒说,他不多时就会离开他们,他们不可能与他同去(33节),他必须独自去。这启示使十一个使徒不知所措。在他们与他相交的几年里,他们完全地信靠他满足他们每一个需要,他以一个父亲的态度,供应,保护,引导,教导他们,待他们象自己的孩子们一样,他们已经与他有非常亲近的关系。他们愿意陪伴基督去耶路撒冷,尽管他们感觉这行程可能会使他们失去性命(37节),这表明了他们渴望与他有这种关系。因此当基督告诉他们在他离开他们他们不能与他同行时,他们极其伤心。但基督给了他们一个命令:“你们彼此相爱”(34节)。他们被对他的爱系在一起,现在他们要被对彼此的爱系在一起,基督说这是“一个新命令。”旧约要求人不仅要爱神,也要爱人如已,因此这爱的命令是旧的。基督不仅要他们彼此相爱,而且要“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34节),象主那样地爱是新命令。在旧约之下,看一个人是否爱邻舍是看他是否爱自己,在新约中对此的检验是象基督爱他们一样爱人。基督已经显明了这种爱及这种爱的程度(13:1-20)。他的爱已经将他从天上荣耀中带到地上,他的爱将他从天父的右边带到仆人的位置上,基督要求这些人要有这种爱,正如他的爱使他成为一个仆人一样,他们对彼此的爱也要使他们成为彼此的仆人。因此基督是在说,为完成这彼此相爱的命令,他们应该为彼此做基督与他们在一起时为他们所做的事。这种爱会向所有人的表明这十一个人是他的门徒。在以色列,历史上的每一个运动都有一个特殊的可辨认的标记。与亚伯拉罕及亚伯拉罕之约相关的标记是割礼,与摩西及摩西律法相关的守安息日,与施洗约翰和他有关弥赛亚的信息相关的是水的洗礼,法利赛人的标记是他在头上或上臂上带着一个经匣。这些外在的标记都表明与以色列历史上某一个运动相关。基督给了他的门徒一个新的可辨认的标记,这个标记就是彼此相爱。他们对彼此的爱将不仅仅是与他认同的标记,而且这种爱的实行会给这些人他与他们同在时所给他们的爱。
2
. 问题基督宣告自己的离开及后来的与他的分开在十一个门徒心中产生了问题,他们向基督问了四个特定的问题,基督一一作了回答。第一个是彼得所问的
(13:36-14:4),他问,“主往哪里去?”(36节),彼得对主的去向十分忧虑。因为先前主来耶路撒冷时受到宗教领袖们的抵挡,基督这时已离开了耶路撒冷,彼得以为这时主可能要再一次离开,也许是要去庇哩亚,也许是要去低加波利或是加利利。先前基督离开耶路撒冷时都有十二使徒同行,彼得想不出来有什么地方基督可能会去而他不同行。彼得不能理解为什么基督需要自己去。基督再一次确定地说这一次他要自己去,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现在不能跟我去,后来却要跟我去”(36节)。彼得认定,基督独自离开是因为在些情形下十一个门徒与他同行是太危险了。这些人此时是与耶稣在耶路撒冷,因为他们愿意与他同死
(参11:16),对死的惧怕没有使他们离开他,现在彼得坚定地表示,如果需要,他愿意为基督而舍命(13:37)。基督显明,彼得不知道他自己的心。尽管彼得声称愿意死,但基督还是说他还没有愿意死,基督说,“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38节)。基督满有恩典,没有责备彼得,但他确显明了他知道彼得的心,尽管他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心。当这些人听到基督说他要很快离开时,他们中间产生了一阵激动,为平息他们的不安,基督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
(约14:1),为消除他们的惧怕,基督先劝勉他们要有信心,他说,“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在整个旧约中,神已显明他对他子民的信实,应该信靠神。基督已经显明他对这些人的信实,他在与同在的期间为他们提供一切他们所需要的。他从来没有使他们失望过。所显明的神与基督的信实使他们完全可以持续地相信一位信实的神与他的儿子。既然父与子在过去的日子里显明信实的,那么这种信实会在未来的日子里伴随他们。既然基督在与他们同在的日子里一直是信实的,那么很明显,在未来即使不与他们同在的时候也仍然会是信实的。因此他们完全可以信靠父与子。为继续消除他们的惧怕,对于未来,主给了他们一个应许,与主的分离不会是永久性的;而只是暂时的。犹太人的订婚意味着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在律法上有婚姻上的约束,在新娘实际上见新郎之前,新郎会在他的父家忙着为新娘预备一个地方。使用这样的比喻,基督对他们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
(约14:2),期望着与他们的重聚,他告诉他们,“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这表明在他与他们不在一起时,他不会忘记他们,而是会忙着给他们预备地方,他们就可以一起住在“我父的家里。”就象根据东方的婚娶习惯,当一切都预备好了之后,新郎会派人接新娘,如此,当基督在他父的家里预备好了地方之后,也会来地上接他的新妇。他说,“我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哪里。”(3节)这是在应许,使他们心虑的分离不会是永远的,它只是暂时的,他们可以盼望一个蒙祝福的重聚。有一天他会作为新郎来迎娶他的新娘,将他们接到他不在期间一直在给他们预备的地方。现在彼得有了“主往哪里去?”
(13:36)的问题的答案。基督是要去他父的家里,尽管他必须独自去,但有一天他会来接他们去父的家,在那里他们要和他在一起。这似乎使彼得满意,因为他再没有问什么问题。基督有关他去的地方的陈述确在多马的心中产生了一个问题
(14:5-7)。多马并没有明白基督提到的他父的家是什么意思。因此当基督说,“我往哪里去,你们知道”(4节),多马陷入迷惑中,他回答说,“主啊,我们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5节)。基督没有责备多马不明白,他只有简单地解释说,“我是道路,”去父家的道路,“真理,”有关你的真理,及“生命”(6节)。只有拥有生命的人才能到父的家。基督不仅说他是道路,而且他也会给人以生命。基督又说他是到天父那里去唯一道路,因为他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6节)。尽管这些人可能会因为没有过父的家而对去父的家感到奇怪,然而既然他们认识基督,他们确实也知道你,因为他与父原为一。有关他与父之间关系的说法又在腓利的心中引起了一个问题
(8-12),尽管腓利与基督关系密切,但他觉得他不认识父,因此他请基督向他们显明父(8节)。腓利的问题表明,尽管基督一直都在显明父,这些人没有明白。基督再一次带有恩典如此清楚地回答了腓利的问题,显明了腓利的无知,基督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9节)。首先他的话一直都是对父的启示(10节);第二,他行的神迹已显明父(11节)。基督的话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他对父完全的依赖而由父所为的。这时基督对这些人说,“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
(约14:12)。他一直都在藉他的话与所做的来显明父,现在他又说到与“你们信神,也当信我”(1节)相类似的话,如果他们“信我”(12节),他们就会成为父显明他自己的工具,就如同父通过他显明他自己一样。事实上,他应许,如果他们对他有信心,他们会“作比这更大的事”(12节)。从数量的意义上讲,父会被通过门徒们比通过基督得到更广的传扬。原因就是基督“往父那里去。”(后来他在他的话会解释说,当他去父那里时,他会派圣灵来帮助他们的事工[16:7])。他与父同在时,他们会有权柄,可以奉他的名求父给他们所需要的帮助(14:13)。当他们被交托显明父与子的使命时,他们可以奉子的名向父求所需要的能力。子的帮助会临到他们,这样就如子在地上时荣耀了父一样,子会通过他们来荣耀父,尽管他是在父的家里。他们可以得子无限的帮助使这些人能荣耀父,因为耶稣说,“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14节)。基督看到这些人的软弱,也看到这些人不能完成交托给他们的显明父的任务,因此他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
(16节)。翻译成“保惠师”的希腊语是“parakletos”,字面意义是“被召在旁边的,”即来“帮助。”这个词也可以翻译成“帮助者。”这些人被任命为基督的使徒,并在基督在地上时与他同在期间被派作工。希腊语的“另一个”指的是“恰象我一样的另一个。”圣灵会为这些人做所有基督与他们同在时为他们所做的事。因此他们是不会孤单的;他们不会离弃;他们不会被丢弃只使用他们自己的智慧或能力来做事。这位帮助者将是“真理的圣灵”(17节),而且他会永远与他们同在,他永远都不会被取离开他们,象现在基督被接要离开他们一样。因此在此时他们被差遣到世上为父与子作见证时,主应许给他们的是永远的帮助。这位帮助者世人是不为所知的,因为他不可见的,不可认出的,但基督应许说,“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
(14:17)。在整个旧约中都有圣灵赐下来来使人完成神的使命。但圣灵只是外在能力来源。现在这同一位帮助者会永远居住在他们里面,并从那里给他们一切所需要的帮助。尽管这些感觉到自己成了“孤儿们”(18节) 没有父亲的爱、供应、教导、指引的孤儿们 但他们不会继续有被离弃了的感觉。基督说,“我必到你们这里来。”尽管一些人明白这指的是基督以圣灵的身份在五旬节是来临,但其他人却认为它指的是基督的第二次降临,最合适的是应该将这应该看为他复活后临到他们。在19节中,基督提到他的死,他说,“世人不再看见我,”但他应许说,“你们却看见我。”这似乎是清楚地看到复活。因为他自己的复活,他可以向这些人确保他们的复活。基督的复活会很快证明他与父之间的关系;也会证实基督的“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之应许的真实性(20节)。正如圣灵一直与他们同在且会住在他们里面,与他们一直同在的基督也会如此居住他们里面。在显明这个真理时,基督预言了一个宝贵的这些人将会有的在基督复活之后与圣灵与基督的亲密的关系。这种新亲密的关系会使这些人顺服基督的使命(21节)。它也使这些人有一种比先前所经历的与他自己及父的亲密关系更亲密的关系。当腓利让基督“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
(14:8),基督说过他已借他的话及作为向门徒们显明了父。这些人现在被差遣到世人中通过他们的言行来显明父,既然他们不能完成这样的使命,基督说他会他自己会来帮助他们给他们能力,他会差遣一个帮助者来,就是圣灵,他会帮助他们完成这个使命。他应许说,他与的分离只是暂时的,他会借复活而再回来。他们会进入比先前更加亲密的与他的关系当中。这个对复活后更加亲密的关系的应许在犹大
(不是加略人犹大)的心中产生了一个问题,他问,“主啊,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22节)。这问题明显是起因于他对基督建立王位并统治大卫之国的期待,这种期待的实现是需要基督公开地彰显自己,但国民已经拒绝了基督。基督不得不将他国度的建立推迟到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候。但国民的拒绝不会阻止他复活后对这些接受他的人的复兴。因此基督说,“人若爱我,
…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14:23)。基督是在应许恢复亲密的关系 不是与这国民或是世人 而是与那些相信他的人。在这个对犹太回答中,基督确保,不仅圣灵会来与他们同住,不仅作为子他会来与他们同住,而且父会来与他们同组一家。因此这些人得到的应许是与父、子、及圣灵有亲密关系的应许。3
. 应许基督先前已应许过圣灵的来临
(约14:16),他这时提到圣灵来时与他们同做的工作。耶稣应许说,圣灵“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26节)。圣灵的教导会使他们明白基督的教导他们不明白的部分。除此而外,耶稣说,圣灵“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因此他们会能够想起基督所教导过的他们即没有明白与没有记住的真理。当他们作为他的代表作工的时候,他们将能够宣扬他自己的话语。基督不仅仅应许要给他们由神来而的老师,也将他的平安给了他们,他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
(27节)。这种平安是因他们信靠神并知道他掌管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而临到他们心中的。基督已劝勉这些人的要信靠神并他自己(14:1),现在他期待这种劝勉的实现,因而应许他们,他们会有那种他与他们同在世上时有的那种平安。因此,当他们进入到世上去做他所交托他的事工时,他们不必要害怕焦虑的心。在屋里听到我们主讲他的离开之事的人心里充满了挂念与忧虑,因他们以自私的心来考虑他要离开所带来的结果。如果他们将注意力从他们自己身转到他身上,他们会因基督的离开而欢喜快乐。基督告诉他们,他们“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
(28节)。基督显明他要离开的事实并不是要加给他们不无法担的担子,而是要他们知道要发生的事,而不会到时不知所措。基督在将要临到的受苦期间将不能帮助他们,因为他要进入与撒但的争战之中。他的沉默将不意味着他对他们不关心,而是因为“这世界的王将到”(30节),基督将进入冲突之中,并不是因为他被那恶者压倒,而是因为他总是顺服天父。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世界会明显看到他对天父的爱与顺服(31节)。基督本可以隐藏起来,不叫他的敌人找到,他本可以离开宗教权威者们的审判。然而,他自愿选择面对他们。基督说过“起来,我们走吧,”这表明他所做的是自愿的。4
. 有关他们目前经历的吩咐a.
结果子 (约翰福音15:1-17)基督说过,“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
(14:12)。基督这时继续向十一个使徒表明他们如何可以完成这个使命。为了要教导这些人有果效事工的秘密,他使用了葡萄树的比喻。基督说自己是“真葡萄树”(15:1),葡萄树的比喻在以赛亚书5:1-7使用过,在那里表明神为以色列国民的计划。神选择了以色列作为他的葡萄园,他将葡萄园种植在认真预备过的肥沃的山坡上,并建造了守望台,使人可以在此看顾葡萄园,也盖了一个压酒池,期待葡萄园收获好果子。神所期待的果子是公平与公义(以赛亚书5:7)。在那个葡萄园里葡萄树没有行使他们的功能。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基督说,“我是真葡萄树”(约15:1)。启示神性格的公平与公义在主耶稣的言行上有清楚的显明。基督继续说,“我父是栽培的人。”园主的责任就是照顾葡萄树使其结果子。基督解释了“真葡萄树”(1节)要结果子父所做的工作。首先,他说,“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2节)。尽管剪去可以理解为是园丁剪枝子的修剪方法,翻译成“剪去”的希腊语通常翻译成“抬起来。”这种解释在这里更合适。在干燥的地上,为保存水份,就让葡萄树在地上蔓长,直到有开花的迹象。然而园丁将枝子从地上抬起来,以使花发芽,葡萄树或是架在棍子上或是架在石头上。如此,葡萄树被架在可以结果子的地方。因此基督是在说,他的父有责任将每一个枝子放在一个可以结果的地方。而且,既然葡萄树每一颗葡萄树都有结果的枝子,园丁必须将不结果子的枝子剪掉,以免葡萄树的养分被用来长很多的叶子,而没有长该长的果子。既然果子只长在新长的地方,园丁就得将所有的老枝子剪掉以使葡萄树结果子。基督确定地说,天父会做修剪的工作,以使葡萄树结果子更多。葡萄树修剪的工作不仅仅包括剪掉不结果子的枝子,而且也要除掉吃葡萄树的昆虫,这得用手费力去做。在葡萄树生长的干燥气候中,叶子上会积一层厚厚土,这一层土会减弱葡萄树的生长力。园丁有必要除掉所积聚的尘土,以使葡萄树保持健康。当基督提到天父修剪葡萄树以使其果子时,他心中所想到的是天父会将任何阻碍结果子的东西除掉的工作。基督认定门徒们已经被洁净了,因为他已经将他的话给了他们
(3节)。他向他们所传讲的真理就是清洁剂,洁净他们,使他们能结果子。那么他们的结果子取决于他们未来与他的关系。因此他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4节)。基督使用枝子与葡萄树的比喻来表明住在他里面意味着什么。枝子本身没有生命,它从葡萄树获取生命,枝子由葡萄树的生命得到营养与扶助。只要不断有生命从葡萄树流入枝子,枝子就能结果子。枝子从葡萄树的生命分离的那一刻,这就不能结果子了。在自然界中真实之理,在这些人未来的事工中也是如此。基督说,“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约15:4)为使这自然界中的道理更加容易理解,基督解释了他的教导,他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
(5节)。他是生命的源泉,他是他们所结之果子的源泉。为使他们能结果子,他将他们作为枝子放在自己里面。在基督与十一个使徒之间建立一种生命的关系,但要完成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他们必须住在他里面,他住在他们里面。基督说,一个人只要如此与他有这样的关系,“这人就多结果子”(5节)。门徒们要完全依靠他完成他们的事工,这一点是十分明显的,因为他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从葡萄树上被修剪下来的枝子然后被用作烤饼炉子的柴烧。这些枝子被烧掉之后,其灰被风吹散。基督说,他们不靠与他的关系所做的任何事都要被火试验,且要被烧成灰,证明是无用的,被席卷而走。这对这些人来说是个来历的警告,他们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来完成所交托给他们的使命,他们必须完全依靠他,这样他的生命才能在他们里面作工。然后他会通过他们结出他自己的果子,这结出的果子会经受住为的试验。
说完了结果子的条件之后,基督这时提到住在他里面的结果
(7-11节)。我们首先注意到住在基督里面的人在他的祈求下是由基督来掌管的,这样一个人所求不会与基督的心意或旨意相违背,如此被基督所掌管的人有信心他的祷告会被垂听。住在基督里面的第二个结果就是“你们多结果子”
(8节)。正如基督先前所说,门徒们在事工中结果子完全取决于与他保持生命的关系。住在他里面第三个结果是“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11节)。基督极大的喜乐是因为他知道他的父,基督在逾越节的楼里给这些人那些命令,以使他们可以遵守这些命令,并体验到他因顺服天父而有的那种同样的喜乐。为帮助他们理解他给他们的命令,基督重复了他先前说过的话,“你们要彼此相爱,象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
(12节),他的爱需要牺牲,一个信徒愿意为另一个信徒,这表明在他里面爱的完全。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中,基督看这些人为仆人,他自己是主人,仆人的责任就是顺服他主人的意志。现在这种关系被改变了,基督说,“你们…是我的朋友了”(14节)。主人与仆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意志对意志的关系;而他们之间作为朋友的关系则是心对心的关系。这些一直作基督仆人的人现在成了他的朋友了。他们心系基督的一个证明可以从他的说的话中看出,“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
(15:15),在朋友之间没有秘密,基督没有向他们隐藏任何的真相。另外一个他们为朋友的证明是在基督所说的,“我拣选你们去结果子”(16节)。这些人是基督特别拣选的,这个选择表明了他的爱。既然他们是他的朋友,并与他心连心,那么他们就需要通过彼此相爱来表明那种合一。b.
门徒的敌人 (约翰福音15:18-16:4)当基督先前差遣十二使徒去完成特殊的使命时,他警告过他们会象是狼群中的羊
(太10:16)。现在要差派他们到世上,基督再一次警告这些人敌人的敌意(约翰福音15:18-25),预测到世人的仇恨,基督提醒他们,他们也要经历他所经历过的(18节)。基督告诉他们四个世界恨他们的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他们是从世界中拣选出来的(19节),他们曾经属于世界并与世界一致,但现在他们与世界分离开来。当他们为世界的一部分时,世界接受他们,但现在他们再也不是世界的一部分了;因此世界憎恨他们。世界恨他们的第二个原因是起因于基督所建立的这些人与他自己之间的关系,他们是他的朋友。(14节)。他们会遭逼迫因他们是他的朋友(20节)。第三个他们遭世界逼迫的原因是世界并不认识父(21节)。第四个原因就是,基督向他们所讲的话,就是他向他们所讲的对父的启示,使世界无可推诿(22节)。基督的生命与话语显明了神的义,并给人一个生命的榜样,使人知道如何被神所接纳。在基督来之前,世界还可以以对神的无知来作为他们的罪的借口;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并已经讲了一切他们应该知道的,因为世界再也没有罪的借口了。因此世界恨恶作出这样启示的基督,世界也恨恶那么代表基督的人。尽管世界对他们的工作与信息有那样的反应,门徒们还是要为基督作见证。他们再一次提醒他们,他们不会被丢下独自来完成他们的使命的,从神那里会有两个见证给世界。第一个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
(约15:26)。圣灵的一个工作就是“就要为我作见证,”这将是圣灵向世界对基督身份的见证。但圣灵不会是唯一的见证者,因为基督说,“你们也要作见证。”“也”这个词很重要,因为它表明信徒与圣灵会一同为基督作见证。这些被拣选作见证的原因就是“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27节)。基督的意思是他们是他有效的见证人。基督清楚告知敌人的反对并不是要使门徒们灰心,或是阻止他们作工。相反,基督是要使他们对要临到他们的待遇要合适的预备(16:1)。他具体提到一些敌人要对他们采取的行动,他们要被赶出会堂(2节),这意味着他们将失去作为以色列人的一切权利,他们将被拒绝使用圣殿作为敬拜的地方,他们会被排除在社会之外,他们会在这个国家中作工的权利,他们会失去送孩子去学校的权利。被赶出会堂,实际上就是要落入贫穷的境地。除此以外,许多会被杀,那么杀他们的人会认为他们是向神尽忠。对神的使者的抵挡会显明敌人对神自己的抵挡(3节)。这就是这些人所面临的前景。5
. 有关未来的吩咐a.
圣灵的工作 (约翰福音16:5-15)尽管基督已嘱咐过这些人,“你们心里不要忧愁”
(约14:1),他们还是“满心忧愁”(16:6)。基督现在告诉他们,他们益处是在于他离开他们,而不是在他与他们同在(6节)。他已经给了他们圣灵来的荣耀的应许,圣灵会教导他们,给他们能力,与他们同作见证。但直到基督返回天父那么并差遣圣灵来,圣灵才会来住在他们里面(7节)。神已在旧约中应许过,会将圣灵赐给他的子民(约珥书2:28;以西结书36:27)。基督在这里所启示是,圣灵的来临取决于子向父祈求圣灵来临。子在死而复活返回到天父那里后才会求父差遣圣灵来。圣灵会住在他们里面。圣灵会做那些若基督与他们同在所不能做的工作,当这些人被差遣出去作工(太10章),他们有必要与基督分开,基督不能总是以肉身形式陪伴他们。如果基督一真留在地上,与他们在一起,他仍然还是不能在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上陪伴他们。但在基督返回你那里之后将要赐下的圣灵将住在他们里面。圣灵可以陪伴他们,与他们同在,并给他们力量完成他们的事工。因此基督离开他们比与他们同在更有益处。基督现在提到圣灵来到世上时要做的工作
(16:8-11),圣灵的这个工作会使他们的工作更有果效。基督说,当圣灵来时,他“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9节)。翻译成“叫世人为罪”的希腊语应该理解为使某人“注意或相信某事。”圣灵会将有关罪的真理带给人们,“因他们不信我。”这句话并不是指圣灵将使人们知道自己是罪人这事实;而是说出了圣灵使人们相信自己为罪人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人们已经拒绝了基督。如果人们已经接受了基督,他们就不会被归为罪人。而且,基督说圣灵会将有关义的真理带给人们,他又说圣灵如此行“是因我往父那里去”(10节)。基督返回父那里去将表明基督所说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的声称是真实的。基督的升天宣告,任何愿意接受基督为救主的人都可以得到义。圣灵会因人对基督的拒绝而使人知罪;然而,人们是可以得到义的。最后,圣灵就有关审判的事向人们讲话,“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16:11)。基督在十字架上进入了与撒但的争战,他的复活显明他是得胜者。因而十字架成了对撒但的审判,因此可以说,“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拒绝基督的世人与在审判之下的这个世界的王联合在一起,由于他们与他联合,他们也有份于他的审判。当圣灵带来有关罪、义、审判的真理的时候,人们需要预备好接受圣灵的信息。
基督这时又提到圣灵在门徒他们自己身上的工作,在他与十一个门徒同在期间,基督已给了他们你的话语。然而,他们没有明白基督藉他的话给他们的启示,现在基督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原文作“进入”)一切的真理”
(约16:13)。作为他事工的一部分,圣灵会带领这些人完全基督教导过他们的真理。当基督说,“他不是凭自己说的”时,他是在说圣灵不会有自己信息,就如同基督没有自己的信息的一样,而是会“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就是从父那里听见的。基督说,“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这是要预备好期待从圣灵那里接受新的启示。这是要预备好期待从圣灵那里接受新的启示。这明显是在提到即将通过使徒们启示的并借默示记载在新约圣经里内容。就象基督的使命是显明父以使父得荣耀一样,圣灵的工作是要向这些人显明基督,使他得荣耀(14节)。圣灵将发现基督配得荣耀是因为他是与父同在的那一位,会属于父的荣耀也属于荣耀子(15节)。圣灵从父那里听到有关基督的事,他会向人们传讲,因此他会荣耀基督。b.
复活的结果 (约翰福音16:16-28)基督现在向这些人启示,在他的死与复活之间只是一个很短的间隔。当他说,“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心里想到的就是这很短的间隔,这是指他的死,而且,“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指的他的复活
(16节)。基督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不断提到将要临到他们的事。那时他们并没有明白,但现在他们确实明白了,因为“有几个门徒就彼此说:他对我们说:‘这是什么意思呢?’”(17节)。他们承认他们完全不明白的死与复活,他们说,“我们不明白他所说的话”(18节)。他们料到他的离开就十分难过。然而他应许他们,“你们的忧愁要变为喜乐”(20节)。基督在生孩子与他们目前的情况之间作了一个类比。他说一个在生产过程中的妇女知道分娩的痛苦,她忍受这痛苦并不是因为它令人愉快,而是“因为欢喜世上生了一个人”(21节)。在此时与复活之间,这些人会经历巨大的痛苦,但这痛苦却是他们再看到他是所得之永久喜乐的前兆(22节)。一个从复活而来的益处就是,他们可以在祷告中不断地到他面前。他与他们同在期间,都一直都为他们的需要而祈求,但他们却没有奉他的名向父求什么。现在,因为他的复活与升天,他们可以奉他的名直接接近天父。天父会满足他们的需要,以此回应他们的祈求。这是基督离开他们比留下更益处的第二个原因。不仅仅圣灵会被赐下永远住在他们里面,而他们可以通过基督无限地来到天父面前。基督将不必象先前他与他们同在时那样替他们向天父祈求,因此他们可以直接靠近天父
(26节),基督向他们确保,因天父爱他们可以直接靠近天父(27节)。既然天父受基督,基督爱他们,使他们成为他的朋友,他们可以确信,天父会也爱他们。天父会爱那些基督所爱之人。基督清楚地宣告,“我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28节)。因此他此时与天父同在,他们可以通过他靠近天父。c.
结论 (约翰福音16:29-33)门徒们明白这个宣告,通过它他们看到基督是神的儿子,是从神而来。基督知晓将来发生的事,这向门徒们确认了他的身份
(30节)。基督回答说,“现在你们信吗?”(31节),他指并不是他们相信了的时间,而他看到了他们此时相信这事实。但现在他们肯定的信心很快会受到考验。当基督被逮捕时,这些人会逃开,他们会离开基督,丢给那些逮捕他的人。基督向他们保证,虽然他们相信他却离开他,但天父会与他同在,他不会孤独的(32节)。基督说,他显明他们将来逃跑的事实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33节)。基督事先知道他们的逃跑,且这也是在他的计划之中。他不想他们失去他已经给他们的平安,他事先知道要临到的逼迫,这逼迫需要他们逃跑。他事先知道世界会给信的人麻烦,但他给他们保证:尽管有敌对,但“我已经胜了世界”(33节)。平安来自于在困难环境中对他的信靠,若没有信心,就会毁掉或消散平安。在门徒们等待他胜过世界的应许时,基督想要他的平安成为他门徒们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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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信的人的祷告 § 166约翰福音17:1-26在结束了他对门徒们的吩咐之后,耶稣在祷告中转向他的天父。这个祷告是进一步地预备他们更好地完成交托给他们的,在他死而复活之后要做的事工。基督明显是在十一个门徒面前祷告的,如在约翰福音
17章所记载的,祷告包括了子为自己的祈求(1-15),为门徒的祈求(6-19节),为信徒们的祈求(20-26节)。在我们面前,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圣经中所提到的最详细的主祷告时的心。1
. 他自己的祷告 (约翰福音17:1-5)这个祷告有两件基督为自己祈求的事,第一个是他的复活
(1-3节),基督知晓他来世上的目的,及天父给他预备的时间。他开始祷告说,“时候到了”(1节)。正如基督降生的时间由天父所定一样(加4:4),基督死的时间也由天父所定了。先前有人想要基督改变神的时间表(约7:1-5),但基督拒绝这样做,他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6节)。但现在神的时间已经来到;因此基督走向那些神为他预先安排的的事件。想到要临到的死,耶稣祷告说,“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1节)。基督在这里是在祷告有关他复活的事,复活要成为神为耶稣基督的身份所做的最后及完全的辩明(罗1:4)。当父因此荣耀他的儿子时,子会荣耀你。所有有关子对父的显明都将被证明是真实的。基督可以确信地为他的复活祷告。他先前宣告过,“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借着将要发生的他的死里复活,基督会证明他可以将永生赐给那些信他的人。他说,“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 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5-26)。基督可以很确信在祷告中向他的父说,“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17:2)。既然基督已经生命赐给人,那么他也会使人复活。为使人复活,他自己需要在死后复活。基督清楚说明了永生是什么,他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3节)。如果信徒不被复活,那么他的话就不可信,且人们也不会认识父;因此也就不能拥有永生。因此如果基督要将永生赐给人们,复活是必要的。尽管基督在好几个场合预言了他的复活,在这里他为所确信的而祷告却是十分有意义的。在临近死亡的时候,他在祷告中向神表明他对神完全的顺服,并完全相信神会使他复活。
第二,基督为他的荣耀祷告
(约17:4-5)。基督说他已经在地上荣耀了父,父得荣耀是因为基督已经完成了“你所托付我的事”(4节)。基督被差遣为世上要做的事就是显明父(1:18)。他在从事事工的这几年间所做的就是这事,在他在地上作工期间,基督通过他的话语与行为显明了父。基督现在回首看他的工作,能知道他已经完成了他来做的工作。他祷告说,“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17:5)。子基督通过显明父的完美荣耀了父。现在子基督求父通过显明属于他的完美来荣耀他。基督并没有因他顺服至死而要得新的荣耀,而是求那从万古以先就与父同有的荣耀,就是他来到世上时被肉身所遮掩的荣耀,现在能在父的面前显明出来。我们知道回答了这些祷告,因此在第三天,耶稣确实从死里复活。四十天之后,基督被接进入荣耀之中(徒1:9),现在他在荣耀中坐在天父的右边(来1:3)。2
. 他为门徒的祷告 (约翰福音17:6-19)基督现在在祷告中将他的注意力转向与他在一起的门徒们。他的祷告是基督基于他们对他的信
(6-8节)。基督已向这些人显明父(6,8节)。这些人已接受基督的话作为天父的话(8节)并顺服了这些吩咐(6节)。因而,他们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且相信神差遣他到世上来(8节)。因为他们对他的话与他的身份的相信,他们拥有永生并进入与他的亲密的关系中。在这些基础上,基督为他们祷告。基督为两件事祷告。首先,他祈求神保守他们
(9-15节),因为他们属于父(9节),且他很快就要离开他们,他们会被独自留下世界上(11节);因此他祷告说,“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11节)。基督先前显明了因他们与他的关系而会遭遇到的敌对(16:31-33),他们不能独自承担那逼迫,因此基督将他们交托给天父的保护。基督以前与他们同在时看顾了他们并“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12节)。现在他求父对他们实行同样他与他们同在时所给他们的照顾。凡相信他的人他一个都没有丢失,这表明他有足够的能力照顾他们。唯一一个撒但所胜过的是地狱之子(12节)。因此基督信靠神来保守那些相信他的人。忍受了世界的仇恨与撒但的攻击之后,基督却经历了在这些情形下完全的喜乐(13节)。他祷告求父有果效地为这些人作工,使他们不仅仅得到保护,而且“是叫他们心里充满我的喜乐。”基督要返回到父那里去,这会使他脱离世界的敌对及撒但的攻击。基督没有祷告要这些人从离开世上,而是祷告他们在世上期间会得到天父的保护(15节)。如果他们离开这个世界,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一个见证人来见证父或基督。因此基督没有求父使他们脱离这个世界,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15节)。同时,他们也要完成托付给他们的工作。祷告完他们得蒙保守之后,基督为他们的成圣而祈求
(约14:16-19)。“成圣”这个词意思是分别出来或分别为圣。基督先前对这些人说过,“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15:16)。现在基督藉祷告分别这些人来做所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他说,“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17:18)。这一节换一句话可以说,“为你差遣我的同一个目的,我现在差遣他们到世上。”基督先前被差遣到世上来显明父,他完成了他的使命(17:4;1:18)。然而世界仍然不认识父,因此为了要世界通过认识耶稣基督来认识父,基督现在差派这些人接续他先前所做的工作。基督先前分别自己来做显明父的工作,因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现在基督祷告,求父分别他们出来做显明他的工作(19节)。3
. 为所有信徒的祷告 (约翰福音17:20-26)现在基督祷告的范围超过十一个使徒,也包括了“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
(20节)。基督为所有的信徒祷告,首先是为他们的合一(20-23节)。他祷告“他们都合而为一”(21节)。父与子原为一,并分享同一个永远的生命。基督看信徒为一,因为他们也同样分享同一永生。他想要信徒显明那彼此的合一,因为他们与父与子是一。一个自私、贪婪、冲突及分争的世界需要见证,通过信徒彼此的关系来表明他们与父与子的相宜的关系。基督想要这种父与子之间合一的关系成为信徒之间合一关系的模式。他祷告说,“象我们合而为一”(22节)。基督看信徒之间的合一是可能的,因为父在子里面,父与子在信徒里面。既然信徒与父与了是合一的,他们应在他们彼此的关系显明出这种合一。基督先前说过,“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13:35)。现在他祷告说,“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17:23)。因此信徒的合一是要向世界表明,耶稣基督来自于神且就是神,这种合一会显明他与人们分享他的爱,以使他们彼此相爱。然而基督为他们的荣耀而祈求
(24节)。基督先前应许过,我“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哪里”(14:3),现在基督具体地为他应许过的祈求。他在祷告中说,“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17:24)。除了在变化山上的三个门徒以外,在地上期间基督的荣耀还没有各任何其他人显现。但基督祈求父将那些交托给他的人带入与他同在的荣耀中并看见显现在他们面前的他的荣耀。将信徒带入荣耀中会给他们还带来不可评价的祝福,但向他们显明基督的荣耀会带来信徒对基督无限的敬拜。因此他祈求父使这些人看见他的荣耀。基督在最后的祷告中向父应许要继续向人们显明父。他可以显明父,因为他认识父
(25节),那些接受他的启示的人已来认识父,并知道父差派子来。现在基督向父应许,“我…还要指示他们”(26节)。基督先前说过,“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原文作“进入”)一切的真理”(16:13),现在他自己应许要继续向他们启示父,这继续的启示会带领人们更深地认识神对基督的爱,及父与了对他们的爱。这加深的认识会增强他们与基督的关系。继续启示的目的是要“我也在他们里面”(26节)。关于信的人,基督先前说过,“并且我们(父与他)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14:23)。基督在这里的话不是指的他与他们住在一起,而指的是因他们对他们继续的启示而有的亲密关系。更多的启示带来更亲密的关系。E
. 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基督与门徒离开最后晚餐的大楼去了橄榄山
(约14:31)。Robertson说道:符类福音并没有提到约翰福音中14到17章的耶稣之言,因此前三部福音提到耶稣在设立晚餐之后就去了客西马尼园
…,可能耶稣讲话的时间并不太长,而且他们起离开晚餐的大楼时明显是唱了诗歌(也许是诗篇中的一篇)(约14:31)。因此在约翰福音中14-17章中的内容是在唱诗歌与到客西马尼园之间。在橄榄山上有一个称为客西马尼园的地方,耶稣与他的门徒常去
(路22:39)。当他们到达的时候,基督吩咐那八个门徒,“你们坐在这时,等我到那边去祷告”(太26:36)。从路加福音中我们得知,他也吩咐说,“你们要祷告,免得入了迷惑”(22:40)。然后基督带彼得、雅各与约翰到园中,当四个人向前走的时候,基督“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参26:37)。这种苦难不是外面肉体的痛苦,而是里面的。基督解释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38节)。虽然神对基督的旨意有肉体的痛苦,但也有他灵魂痛苦(赛53:10-11)。当基督进入这些痛苦中时,他劝勉这些人要“警醒祷告”(太26;41)。然后基督进入园中并“俯伏在地”(可14:35),就是他“跪下”(路22:41)“俯伏在地”(太26:39)。他的姿势表明他心灵与随的巨大的压力,也表明他作为仆人对你神旨意的顺服。基督在祷告中称呼“阿爸,父”
(可14:36),他的祈求是“将这杯撤去,”基督并不怀疑父有这样的能力,因为他说,“在你凡事都能。”虽然知道神有能力撤去这杯,他还是在这事完全顺服神的旨意,他说,“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祈求之后,基督“回来,见他们睡着了”(37节)。基督叫醒他们,劝勉他们要“警醒祷告”(38节)。他们没有要他们为他祷告,而是为他们自己祷告。他知道很快就要临到他们的试验,他知道这些人已表明愿意与他同死,但也知道肉体太软弱,不能照他们所誓言的去行。基督第二次向父作同样的祈求,并表明他在这事上的完全的顺服。他第二次祷告回来这后又发现三个人睡觉了,基督没有叫醒他们,而是第三次作了同样的祷告。路加记载了基督的心灵所进入之痛苦的深度,他说,“耶稣极其伤痛
…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22:44),路加也记载到神派来一个天使“从天上显现,加添他的力量”(路22:43;参诗91:11)。祈求三次并三次表示顺服神的旨意之后,基督来到门徒那里宣告说,“时候到了”
(可14:41),基督知道甚至在这时候那背叛者已经领着一帮人正走向客西马尼园来抓他。他对三个门徒说,“那卖我的人近了!”(42节)基督从园中出来去迎那卖他的人。他如此行显明了他对父所许诺的“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的真实。考虑这事件的细节,我们现在必须来教导基督提到“这杯”指的是什么。基督的“杯”在所有神的话语中是最具神秘性的事之一。有限的人的智力是不能理解基督祷告“倘若可行,求你这杯离开我”
(太26:39)时他所受的痛苦的。一些人理解,这杯指的是要到来的肉身的死亡。根据这样的解释,基督在他的人性中想要从死亡要带来的痛苦中退缩,因此他是在求脱离肉体的死亡。这种似乎不太合适,因为圣经上记载,“耶稣定意向耶路撒冷去”(路9:51),他向他的门徒启示过他的受苦及死(可10:33-34)。他的死对他要完成的工作是必要的(可10:45;路19:10)。难以想象基督的坚定此时已变成惧怕,使他祈求脱离他所常提到的死亡。当基督谈到麦子死才能结果实的比喻(约翰12:24)时,他是在谈他的死。在面对这个死亡时,他说,“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27节)。基督先前拒绝祷告求从肉身的死亡中解脱,他此时不会在此作相矛盾的祷告的。希伯来书的作者两说到基督来到世上就是要死,及他顺服了神的旨意,尽管这会死亡相伴
(来10:5-9)。为要使这种将基督的“杯”解释为他肉身的死亡的说法,就有必要在基督的完全的人性与他的不减的神性之间作出区别。那些如此解释“这杯”的人确定说基督是在他的人性对受苦与死亡自然的惧怕中祈求。然而的基督的真实的神性及不减的神性是在一个人身上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不可能将他所讲的话或行为只归于其中的一性。这个祷告不可能源于他的人性而与他的神性无关,而是来自于具有神人两性的基督,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如果基督这祷告所求的是脱离肉身的死亡,他的祷告就是没有得到回答,因为他并没有脱离死亡。与上面的解释有关的一个第二种解释说,基督是在求父神使他脱离过早的肉身的死亡,这种观点主要是基于下面这样的事实,即“他的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
(路22:44) 。这种观点主张,撒但想要在基督在十字架上被献为赎罪祭之前就将他置于死地。在客西马尼园,基督确实是在撒但的攻击之下,但要承认,撒但是没有能力将基督置于死地的。如果基督可以被撒但置于死地,那么基督就是处于比神的能力更能力之下。根据圣经记载,神派遣天使到园中坚固基督(43节)。撒但在这种场合下并没有胜过神的使者,将基督致死,而且也没有这种可能性。基督声称对他的死有完全的权柄,他说过,“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10:17-18)。若没有他的允许,那些来抓基督的人是不能把他怎样的(18:5)。因此这种解释远不能使满意。第三种解释说,既然基督是圣洁的,他是在祈求神免去“为我们的成为罪”
(林后5:21)所包含的一切事。与此有关的一种解释说,基督是在祈求父神免去因成为罪而与父神的分离(诗22:1)。Ellicott
提到:值得注意的是,在客西马尼园更可怕的情形下(太26:38,可14:34),福音书的作者受特殊的感动,记载了作为人的救主的心灵忧伤困扰(27节),基督的这种人性是早期的Apollinarian派似乎在一开始所否认的。根据圣经中忧伤困扰的意思,而且这提法经常用来指情感,而非思想或想象
…,也许几乎没有必要再提下面这点,即,救主心灵目前忧伤的状态根本不是对肉身死亡的忧惧,更不会对魔鬼有惧怕了…而是因他深知他要与死亡及罪的接近。无罪的救主为我们而死,罪的工价就临到他 (罗6:23);是因完全圣洁的基督想到要与那些与神性极为疏远的罪、黑暗及死亡,使得他作出目前的祈求(27节),这加剧了客西马尼园的痛苦,在那难以想象的痛苦的呼喊中表现出来(太27:46,可15:34),当所有基督想到的这些将要成为现在的时候,他的呼求从客西马尼园发出来。圣洁的耶稣不愿成为罪,甚至在地上都与天父有亲密的关系的耶稣来说,祈求不要使他与他的父神分离,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理的。然而,尽管这些解释是合理的,但似乎不能使人满意。
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
(来5:7)。唯一可能的前例就是客西马尼园的经历,但作者又说道,“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所以作者是在说神听到并应允了基督的祷告。既然以上所提到的基督的祷告被蒙应允,就排除了以上的那些解释。基督并没有被免除肉身的死亡,也没有免除与罪的接触和与父的分离。以上唯一符合的解释就是,他被免除了过早的肉身的死亡。但我们也注意到对这种观点的反对。这使得我们有更多的考虑;即,基督是在不是在祈求不死,而是祈求从死亡本身脱离。根据这种观点,基督没有祷告求脱离肉身的死亡,而是祷告在他死以后胜过死对他的辖制。
圣经启示了死的两方面,第一是属灵的死亡,就是灵魂与神的分离。第二是肉体的死亡,就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肉体的死亡是属灵死亡的结果。当亚当违背了神的命令后,他灵里立刻死亡了,他与神相分离,亚当也开始肉体的死亡,尽管一段时间以后他才被死亡带走。对亚当的罪的惩罚就是死亡,这包括了肉体与灵魂的死亡。人生来就是处于属灵的死亡中,因此也注定要肉体死亡。如果基督要为罪人提供救恩,他得代他们而死
(来2:9)。他到十字架上的时候,他为罪人担当了两方面的死。他在十字架上忍受了属灵的死亡,即他的灵魂与天父的分离,他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5)就表明了这一点。基督也经历了肉体的死亡(太27:50;约19:33)。因此我们看到基督在属灵上及肉身上都经历了死,因为他是代罪人而死的。神为罪人设的惩罚落在了神自己儿子的身上。对罪的刑罚是与神永久的分离,这永久的分离被称为“第二次的死”(启20:14)。如果神要求为每个人尝了死味的基督永远与他永远的分离,他是公义的。基督祈求神接受他的死作为罪人之罪完全的赎价,并将他带出死亡,使他恢复生命。因此这祷告应该理解为是祈求神使他复活脱离肉体死亡的辖制,并从他要进入的属灵死亡中恢复到与他父的同行中。神回答了基督的祷告,可从如下看出,第一,基督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并被赐给了一个荣耀的身体。第二,在第四十天的时候,他升到天父那里,有荣耀地坐在他的右边。如果有人反对,说对耶稣生命及与父神的交通的恢复或从肉身及属灵死亡中得拯救,意味着神对基督为罪所付的赎价比对罪人所付的代价有较少的要求,那么请注意,基督献给父神的生命是他自己那种永远的生命。因此基督为罪献上了永久的赎价,尽管完成对赎价献上的时间很短。这种解释似乎满足希伯来书
5:7节,那里说到他的祷告蒙了应允。当基督将他的灵魂作为赎罪祭献上时,其中所包含的一切是如此超出人的理解,使人可以看到所有以上的解释中的那些特点都集中在基督所提到的“这杯”中。这其中确包括为我们而经历肉身的死亡,被成为罪,神与神分离,并进入完全的肉身与属灵的死亡中。尽管我们不能完全理解这所包含的一切,但我们可以注意到了无疑问绝对的顺服,他三次对他的父说,“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
(可14:36)。为此保罗可以说,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 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8,9)。
IX.
对王的拒绝 §§168-183A
. 耶稣被抓在大祭司的建议下,公会决定要杀掉耶稣
(太26:3-4)。犹大也以背叛者身份与大祭司进行商议(14-15节)。公会决定将他们的行动推迟到逾越节的时候(5节)。但犹大一直都寻求机会将基督交给那些有权柄的人手中(16节)。在逾越节的晚餐上,基督已向犹大显明他知道他与祭司们所作的安排(25节)。在筵席期间基督给了犹大一块饼,以此表明给他的赦免,但犹大拒绝了主的赦免(13:30)。离开了门徒们之后,犹大去瑟祭司们商议。尽管犹大人已计划将他们要采取的行动推迟到逾越节的群众离散之后,但现在他们决定采取行动。一大批兵丁被集合起来,犹大将这群人领向客西马尼园,他知道耶稣与十一个门徒正在那里过夜(18:2)。对耶稣的逮捕是由公会通过殿役执行的,并由一群从Anotonia营楼来的兵丁陪同。这群大约有五百人的兵丁驻扎在营楼,作为紧急的警察力量来平息任何民中骚乱。有可能这些兵丁由彼拉多批准派出,为要执行逮捕令而不引起民中的骚乱。这件事的安排也解释了为什么犹大与这些武装兵丁直到午夜后才来到客西马尼园。殿役是直接在祭司长们与法利赛人的命令之下行事的。
尽管领袖们因害怕引起骚乱而准备在暗暗逮捕、审判、并处决耶稣,但他们没有作任何的努力来隐藏他们的行动。反而,这一大群兵丁“拿着灯笼、火把、兵器”来到
(约18:4)。当这“许多人”(太26:47)靠近园子的时候,基督出去迎着他们,问道,“你们找谁?”(约18:4),他们回答说:“找拿撒勒人耶稣。”(5节)然后耶稣向这些来逮捕他的人表明了他自己的身份。这时犹大还近前来辨认基督并指控他,当基督表明自己是谁的时候,那些兵丁“就退后倒在地上。”(6节)在这里使用的希腊文“倒”字可以指“一个人被比他厉害的人所打倒”(路21:24),或指“在大人物面前或有神性之物面前倒下”(太2:11;启5:14)。这个动词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兵丁们倒下是因为基督向他们施加了大能还是他们出于对他的作王身份产生畏惧而倒下。但不管是自愿带是非自愿,这些代表罗马力量的人在主的面前屈身了。基督再一次告诉他们他就是他们要找的人之后,他替那十一个与他同在的人讲话,说,“让这些人去吧。”(约18:8)。这时,先前与兵丁们说好辨认信号的犹大靠近基督说,“‘请拉比安;’就与他亲嘴。”(太26:49)。马太用来描写这亲嘴的复合词包含着意思是,他热情地与他亲嘴。基督没有称呼犹大为敌人,而是称他为朋友,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就作吧”(50节)。犹大指认了他所出卖的基督之后,兵丁们抓了他。彼得先前明言耶稣不能死(16:22),这些彼得上前来保护。就在此之前不久,耶稣警告过他们要来到的危险,告诉他们要预备武器,门徒们告诉他他们有两把刀(路22:36-38)。这些刀是仪式上用的小刀,门徒们先前用它们来预备逾越节的羔羊。彼得是两个还刀人之事,他拔出刀挥砍,要从这大群兵丁中救出基督。罗马们都是带着宽的刀剑争战,这些刀剑大约有一码长,有一个把柄,可用双手抓住。使用的时候将剑高高举起,然后落下向敌人的头上砍去,砸碎敌人的头。彼得明显是要象用大的剑一样使用他的小刀,想要砸碎最近的敌人的头,但只砍掉了他的右耳(约18:10)。毫无疑问,那天晚上彼得想要为基督舍命。但基督吩咐彼得,“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11节)。基督刚刚从园中出来,在园中他表明要完全顺服神的旨意,这时他是不会改变他的意向的。如果他的目标一直是躲开被抓与死亡的话,他是不会需要依靠无能的人的,而是会求父神派遣十二营的天使来拯救他。(太26:52)。基督提醒祭司们,他每天在圣殿教导人;然而他们那时并没有抓他,在夜晚来抓他表明他们的懦弱。耶稣不会抵挡被抓,当这一点变得十分明显时,“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56节)。门徒们都匆忙离开现场,这可以从下面这个事实看得出来,其中的一个未知名的门徒被抓住,但却赤身逃跑了(可14:51)。他将他的衣服丢下。因此基督的话成就了,“你们要留下我独自一人;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16:31)。A.
宗教审判§§ 169-1731
. 在亚那面前的审查基督被抓之后被“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
(约18:13)。基督首先被带到宗教领袖们面前受审。Farrar说:据笔者所知,值得注意,但却几乎没有被注意到的是,尽管法利赛人毫无疑问被对耶稣的恨所驱使,巴不得他死,甚至愿意与贵族及祭司阶层的撒都该人合作,法利赛人与他们在各个方面都格格不入,在哪一方面都是不一样的,政治上、社会及宗教上。然而,尽管他们对耶稣有那样的态度,但自从抓他的阴谋及对他的定罪开始之后,法利赛人几乎没有参与这一切,在对耶稣的逮捕、审判、嘲笑及钉十字架的事情上没有提到他们的名字。法利赛人的就此这样消失了;祭司长们与长老们代替了他们的位置。令人怀疑的是,这些名声更为显赫的法利赛人是否仍然是堕落的自称为公会的权贵阶层的成员。如果我们可以相信Talmud法典的内容所表明的,那么我们知道,公会与一个由自我美化及趋炎附势祭司们所组成的狭隘的、无神的、不爱国的联盟无甚两样,他们当中大都出身非于巴勒斯坦人,受政府的扶持,而为人民所憎恶。
亚那在些时的以色列执掌大权。
在当代的犹太人历史上没有谁再比亚那更有名了;没有人比他更幸运更成功,但没有谁比这位大祭司更为人所憎恶。他只占据这最高位置只有六或七年的时间;但他至少有五个儿子、他的女婿该亚法及一个孙子填充了这个位置。在那个时候,至少在亚那的情形中,作卸任祭司要比正在作祭司要好。他享受了所有的这职份的尊贵,及所有的作祭司的影响,既然他可以将那些与他关系极为亲近的人提升至此位置。而且,当他们在前公开行事时,实际上是他在指导着事情,即没有这职份的责任也没有该职份该有的限制。他对罗马人的影响归因于他所声明的宗教观点、公开的对外族人的倾向性及他巨大的财富。这个撒都该人的亚那是明显是一个安全的大祭司,他没有什么特殊的教义,也没有犹太人的狂热,也是一个令人愉快及有用的人,他可以在他的执政区内用大量的钱来供应他的朋友。我们由此看到亚那家族该从圣殿处获取了多少的收入,他们的作法是多么的邪恶及令人生厌。这些厚颜、放荡、无道德、堕落的亚伦子孙受到人们暗地里的咒诅。
基督先被带到亚那那里,来确定宗教领袖们以后所采取的行动。
罗马官员与殿役在一起并参与了对耶稣的逮捕,他们抓住耶稣,将他的手绑在后面。他被带走,首先到亚那那里,亚那从公元6-15年为大祭司,而且通过狡诈的政治手段,从罗马人那里成功地获取确保他的儿子们得到该职位的继承权。此时他的女婿该亚法正坐大祭司的位置。亚那拥有著名的亚那市场,这个市场垄断对献祭所用的牲畜的买卖及对银钱的兑换。耶稣在第一次与第二次对圣殿的洁净中所抨击的正是垄断市场的固定利益。从第一次洁净圣殿起,年轻的拉比(耶稣)就已经招致了这狡诈的老政客及他的手下之人永久性的敌意。这派系的代表在各种的场合下都攻击耶稣弥赛亚的权柄。无论他去什么地方,他们都派人追踪他,想要在他所行的所说的话中使他陷入圈套。现在他终于落入他们的权柄之下了,他自己的一个门徒背叛了他,他被带到这个敌首这里,进行第一次的听证,以使公会可以被鼓动并召集起来之后,就对他进行那些愚弄性审判。
大祭司该亚法(公元18-36)及他的女婿在所有的对他们所恨的拿撒勒人所做的恶事上是同心合意的。就在几个星期前,该亚法在公会要除掉“假弥赛亚”的秘密会议上还提议说,一人为众人死是合适的,以免整个国家灭亡,耶稣死掉是对人民有益。提到益处,该亚法无疑指的是他的市场固定的个人利益,及宗教领袖们的政治利益。Talmud法典宣告了对Hanan(亚那)家族及他们蛇一般的恶行的咒诅,他们使圣殿成了一个“市场”和一个“贼窝。”
有夜里进行的亚那面前的预审及后来在该亚法面前的听证发生在大祭司的院子里,似乎亚那与参与了。该亚法的院子可能是位于西山的南坡上,与现在的城墙距离很近,但在当时是城中最好的地方。亚那是这时的名誉上退休的大祭司,因此在公会的诉讼程序中保持着很大的影响力及特,紧急的案件的听证的责任被交给他,最初的听证是在大祭司的殿中的一个房间内进行的,大祭司的殿是一个大的建筑物,中间是一个院子,指定为亚那使用,而他的住处却位于Tyropearn谷与城中上部的一个地方。沿着城北面的城墙,耶稣被送到该亚法的殿,这是避免公众骚乱的最好的线路。
亚那就两件事审问了耶稣:第一,有关他的门徒,第二,有关他的教导。他是想要找出跟随耶稣的范围有多大。也许他想耶稣有一个象爱色尼派那样的组织,而不为外界所知。他也许想要借逼迫来对付跟随者,以此来根除这个他所恨恶的运动。顺便地,他也想知道耶稣在耶路撒冷上层社会中影响有多大。至少公会中的两个成员已经受了他的教导的影响。其他人也许也受到了传染。但对这个狡诈而诡计多端的老政客,耶稣没有提到任何有关他门徒的事。这个审查的整个过程,从时间地点上来说,都是非法的。耶稣镇定地保持了有尊严合理的沉默,维护他作为犯人的合法权利。
亚那看到在这个问题上他不会有任何的进展,就转而问有关他的教训的问题,就他的审问,耶稣说他没有任何隐蔽的教训,“我从来是明明地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这些是毫无疑问,众所周知的事实。有关他的门徒情况,从他那里没有得任何的信息;有关他的教训的询问也是不必要的,耶稣说,“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这样清楚地回答使得当时对耶稣浅薄的审问显得十分荒唐,而且同时也显出让亚那负责这样一个夜里的“秘密”的审问是非法的,如果需要有这样的审问,也是应该在圣殿中进行。但当争论要结束时,这些掌权者却开始使用了暴力,这个邪恶的审判者的一个仆人看到亚那在争论处于下风,竟然侮辱性地用手打了耶稣的脸,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
在一个审判庭上,这样的暴力行为是对一般礼貌的侮辱。耶稣没有将另一侧脸转过去让他打,而是用一种平静的尊严抗议说,“我若说得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得是,你为什么打我呢?”这样一个由亚那所默许的暴力行为所得到的回应是耶稣镇定而有尊严的回答,审问就这样结束了。很明显,犯人在争论中得了胜。但他被捆绑着解到该亚法那里,该亚法同时也召集了那些会最能适用他的目的公会人员。耶稣先前柔和地要求有召集证人这个法律程序,但亚那这个主要的阴谋家,尽管在他第一次的争论中遭败绩,他还会是一个推进余后审问的秘密的策划人。
作为这次审判的结果,亚那明显建议他们继续审判,并将基督交给该亚法与公会继续受审判。
2.
在该亚法面前的审断耶稣从亚那之处被带到该亚法之处“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太26:57)。这样一个在夜里的公会的会议是不合法的。非重要的与重要的案件同样受到审问,因为经上说,You shall have one manner of law.那么非重要的与重要的案件在哪些方面有不同呢?非重要案件由三个,重要案件由二十三个审判官决定。非重要案件在审理时,开始可以陈述被告得释放的理由或定罪的理由,但重要案件的开始可以进行被告得释放的理由的陈述,而不得进行定罪的理由陈述。在非重要的案件中,可以以一票多数来决定无罪或有罪;但在重要的案件中可以以一票多数来决定无罪,但要以二票多数来决定有罪。在非重要的案件中,可以改变定论,由有罪改变为无罪,或由无罪改变为有罪;在但重要的案件中,可以由有罪改变为无罪,但不可以由无罪改变为有罪。在非重要案件中,所有的人都可以同意被告有罪或无罪,但在重要案件中,所有的人可以叛定被告无罪,不能所有的人都叛定被告有罪。在非重要案件中,一个先前支持叛定被告有罪人可以改变他的想法,转而支持叛定被告无罪,反之亦然;但在重要案件中,一个先前支持叛定被告有罪人可以改变他的想法,转而支持叛定被告无罪,但先前支持被告无罪,以后不可改变想法而支持被告有罪。在非重要案件中,审判在白天进行,且可以在夜里作出判决;在重要案件中,审判在白天进行,且必须也在白天作出判决。在非重要案件中,不管判决无罪还是有罪,都可以在同一天进行;在重要案件中,无罪判决可以在同一天作出;在,有罪判决到第二天才可以作出。因此审判不可以安息日晚上或是在节日的晚上进行。
而且还有其它的非法性:
正常的公会聚集的地方是在圣殿,但他们却将耶稣领到大祭司该亚法的地方,这地方正好在目前城墙的外面,所有的祭司和与长老还有文士被召聚集在这里。在夜里的时间也不是审判的时间。对耶稣审判其它不合法的作法还有:过份匆忙,找寻或贿赂证人,没有在证人作证之前作出严肃的警告,逼迫被告说对自己不利的证词,在审判中使用犯人的自认,在证人没有一致的证词的情况下没有释放犯人。
在象这样的情形下,要求要找到证人来证明对被告的指控。公会被很快地召集在一起来进行审判,没有机会找到证人。因此尽管有许多假见证人作了见证,但这些见证却没有力量,因为没有两人有共同的见证
(可14:56)。唯一有所要求的数目的见证人支持的声明就是基督说过的那个假的见证,“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可14:48;参约2:19)。在绝望中,大祭司想要从基督自己的口中寻求证据,他问他,“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可14:60)。既然指控没有证人支持,那么这些的指控就是非法的;因此基督保持沉默,并拒绝承认自己有罪(61节)。大祭司将基督置于誓言之下,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太26:62)。大祭司完全知道为自己所声称的,就是他是“弥赛亚,”即“全能的救主,”和“神的儿子。”而且,大祭司对他的工作与身份都熟悉。基督回答说,“你说的是。”(64节)基督知道祭司们的不信,他又表明了他所说的话的真实性,他说,“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听到这话,大祭司撕裂衣服,这是在摩西律法上特别禁止大祭司所行的(利21:10),大祭司作出他的审判,说,“他说了僭妄的话!”(太26:65),这所谓的亵渎被整个公会所见证,然后大祭司让整个公会作出判定,他们的判定就是,“他是该死的”(66节)
3
. 彼得的否认耶稣先前警告过门徒们他们要面临的危险。基督劝勉过他们,“祷告,免得入了迷惑”
(路22:46)。基督特定地预告过彼得他要对主的不认(约翰13:38;路22:32-34)。尽管有耶稣的警告与劝勉,彼得还是否认了基督。我们可以从圣经中找出几个原因。第一,彼得对自己有信心(路22:32;可26:35)。第二,彼得与基督分离,只在远处跟随他(可14:54)。第三,彼得坐在基督敌人当中(路22:55)。这些原因加在一起使得彼得处于一个易受攻击的位置。首先有一个大祭司的使女靠近他,这个使女说,“你素来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可14:67),彼得作出一个逃避式回答,就离开火边去院子的门口。使女跟着他,向那些在彼得周围的人说,“这也是他们一党的。”(69节)。彼得第二次否认了这指控。过了一会儿,那些听到使女那些说的人也掺和着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70节)。彼得然后起誓,说如果他所说不是真的就有咒诅临到他,他说,“我不认得你们说的这个人”(71节),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这时彼得“思想起来,就哭了。”4
. 公会的定罪天亮时候,公会又重新聚集。
为要给他们声名狼籍的非法审判程序以一个合法的认可,这些人的长老立刻在黎明时聚集,这些人包括撒都该人的大祭司与法利赛人的文士,来商议反对耶稣的事,明显的目的要将他置于死地,他们组织了一个法庭来实行审判;并不是要有意地实行不公正。他们在太阳升起之来到,将耶稣带到公会会议房间,就是在圣殿区内的由凿出的块石盖成的房间。他们在整个城的人起来之前带他来到圣殿。
在整个公会面前,有人问基督,“你若是基督,就告诉我们”
(路22:67)。Farrar 说:此时他们对他只有一个虚构的亵渎指控,且是建立在大祭司强迫他所承认的基础之上,且连他们所收买的见证人都没有能作出使他们满意的伪证来。以前他们对他有许多的指控,但都不能作为依据。他们所称的他对安息日的违背中却有很多的神迹,这使得他们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他对口传传统的拒绝中涉及一个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极为相争的一个问题。他带有权柄地洁净圣殿,即和拉比们的喜欢,也得人民的喜欢。指控他教导奥秘邪恶的教义也因他生活的公开性而站不脚。说他是公开的异端的说法因没有足够的证明而不可信。在他们面前的问题是要将宗教上虚构的亵渎指控变为民事上的叛国指控。但如何能作到这一点呢?在这个匆忙在夜晚召集亚那之处因而是不合法的会议上,到场的人数不到公会的人数的一半;然而如果他们以正式的形式来定他的罪,他们所有的人都必须要听一些他们可以作为表决基础的东西。在回答该亚法的严令中,他严肃地承认了他就是弥赛亚及神的儿子。后一个宣称若作为一个指控在罗马法庭上会是毫无意义的;但如果他重复前一个宣告,他们可能会把它说成是有政治骚动性的。
又有
Shepard说:这个审判只是为了认可已经在夜里决定的,他们不会容忍任何的犹豫,没有时间浪费了。象在前一个非法的夜晚一样,在这个审判中所有的公正都被轻视,耶稣的回答是针对他们整个审判过程的非公正性的:“我若告诉你们,你们也不信;我若问你们,你们也不回答。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边。”他们立刻看出这样一个宣告就是弥赛亚诗篇中的宣告,宣告拥有弥赛亚身份、但以理书中预言的实现及神性的拥有。他们都开口问道,“这样,你是神的儿子吗?”他平静地说:“你们所说的是。”他先前清楚地宣称为弥赛亚及神的儿子,拥有人性与神性的弥赛亚,即是人也是神。他们极力地喊着说:“何必再用见证呢?他亲口所说的,我们都亲自听见了。”在彼拉多提出指控时,他们没有提到这个在公会面前定他罪的说他亵渎神的指控。”
公会直接问基督说,“这样,你是神的儿子吗”
(路22:70),他回答说,“你们所说的是。”在他们看来,基督犯了亵渎的罪,根据利未律法,是该受最重刑罚的死罪。这样在宗教领袖们面前的审判就结束了。在他自己见证的基础上,基督被定为犯了亵渎神的大罪;因此他们判了他的死刑。5
. 犹大的死当犹大看到事情的进展,“就后悔,”
(太27:3),他想要将自己从这事中解脱出来,他“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他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4节)祭司与长老拒绝自己承担责任,他们将责任推卸在犹大头上。犹大将钱作为圣殿祭物留下,然后他出去自杀。Edersheim描绘了这过程。他冲出圣殿,出了耶路撒冷,“进入孤独之中。”到哪里去呢?走下进入孤寂的欣嫩子谷,以前的“垃圾场”,它给人的是可怕的记忆,使人想起未来的地狱,会有许多恐怖的联想。但这地方并不孤寂,因为这里似乎住满了人,山谷的那一边,而且是在山坡陡峭的地方!我们现在看到耶利米提到“窑户的一块田,”就在汲沦溪与欣嫩子谷相交之处西边靠上的地方。这是一块寒冷的粘土地,人走上去不是滑倒就是陷入泥中。在这里锯齿状的石头垂直竖立:也许这里有一棵多节弯曲矮小的树。就在这里他爬上那块石头,慢慢地解下系着他衣服的腰带,他就是用的这条腰带带过那三十块钱。他此时十分镇定冷静,他用那条腰带将自己挂在靠近他的树上,当他系紧带子的时候,会使自己摔离那块锯齿状的石头。
就这样做了;但因为无意识,或可能因还没有死,他重重地将自己挂在枝子上,但因为重量太大,腰带断了,或是他发抖手打的结脱了扣,他重重地摔在下面锋利石块上,就这样象彼得在五旬节之前向他的同伴门徒们所提到的那样死掉了。
既然将血钱放在圣殿财库中是不合法的,祭司们就将这钱用来买了一块地来埋葬外乡人。这成就了旧约的预言
(亚11:12-13;参耶18:1-4;19:1-3)C
. 民事审判 § 174-1771
. 在彼拉多面前的审判犹太人在法律上没有权力执行死刑,因为罗马政权保持这权力。为要执行他们的判决,公会得需要获得罗马权柄的许可。为取得这许可,犹太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
(约18:28)。罗马法律对这里的这个问题十分严格。
罗马法律允许每个省的地方法律在不受干涉的情况自由执行
…,地方行政、在省内公民之间进行的审判及许多其它任务都通常只由所属地人民的政治机构来执行。一个重要的例外就是,涉及到死刑的审判权是留给地方行政长官的
…,那么可以认定,罗马的省长对象基督这样的非罗马公民有绝对的法律上的权力,并可下达死刑令,而不必害怕权柄受到挑战…。有关彼拉多及基督所受的审判,我们可以看到几件事,首先,既然彼拉多是犹太地的巡抚,and this was to be a capital offense,他是进行对基督审判的合适的人。第二,他最初拒绝听证,他做的是十分合理的,因为最初的指控十分含糊(见约18:30)。第三,当有人指控基督有反叛罗马的罪的时候,他是按罗马法律来行事的(路23:2),而且就这事,暗地里审问基督,认定他是无辜的。这样的话,彼拉多就有合法的权力释放基督,但他没有这样做。反而他再一次到犹太人那里,他被指责,说他行事不合法。然而如果他们记得的话,在罗马的法律下,象基督这样的非罗马公民是没有法律上的权利的,那么彼拉多所行之事就不可能是不合法的了。可以指控他不道德(且这是真实的),但却不能指控他在罗马的法律制度下不合法行事。他完全有法律上的权力照他所喜欢的来继续或停止基督这个案子。第四,彼拉多将基督送给希律也不是非同寻常之事(路23:6-12)。Greenidge已指出,一个省的巡抚有权力让任何人他所喜欢的人来作他的顾问,而且,“甚至可以在重要的案件中要外省的顾问,不仅如此,他还可以请外省的巡抚自己…”希律拒绝审判基督表明,在他看来,耶稣是无罪的:彼拉多也借此表明要释放基督(路23:15)。可以看到,彼拉多确实努力要救耶稣免上十字架,他宣告耶稣是无罪的,他提出要鞭打他后将其释放,提出按规矩释放他(反而巴拉巴被释放了)。确实,有人很清楚的说到彼拉多“将耶稣送上十字架,他想尽一切的办法来救他,只是没有直接了当地驳回这个案子。”彼拉多坚持努力要说服犹太人释放耶稣,直到他们“威胁要告他背叛该撒,如果他坚持他对耶稣不寻常的怜悯。”这一定对彼拉多有特殊的影响,因为就在一年多以前,皇帝提庇留因他在希律的宫殿建防卫墙而冒犯犹太人而指责过他。很明显,如果可以的话,彼拉多在这个时候绝不想冒险再与皇帝发生冲突。
在抓耶稣的前一夜,彼拉多将大批的罗马兵丁交给犹太人,这表明了默许了他们对耶稣的敌对。在定了耶稣的罪之后,公会立刻就将这事交给彼拉多,因为当他们来到这位罗马巡抚的宫中的时候,“那时天还早”
(约18:28)。民事审判不能在太阳升起之前进行,“还早”这提法通常意味着早晨的四点,从三点到六点。整个公会,也许没有尼哥底母和亚利马太的约瑟,早早起来,将耶稣从圣殿捆绑着带到希律在城西的山上建的宫殿。既然“天还早,”那么在该亚法面前的第二个“宗教审判”也象第一个审判一样是不合法的;因为在夜里判决囚犯死刑是不合法的。这些公会人士的主要目的是要从罗马政权批准他们的判决,这样他们就可以在这天很早的时候就执行他们的判决,并避开在六点开始的安息日。他们也害怕人们起骚乱,并希望在城中的人起来之前得到民事法令的批准。
既然犹太人不想要招致仪式上的污秽,他们就没有进入衙门
(约18:28)。…
“逾越节”这个词不仅仅用在逾越节的羔羊上,也用在逾越节所有的祭物上,尤其是被称为节日祭物的东西…。根据这清楚的原则…祭物在逾越节的第一天被带来,然后立刻在早晨的仪式之后被献上,并在当天吃掉,也许是在晚上之前,正如我们不久以后会看到的那样,是在宣布另外一个仪式开始之前。因此我们可以十分明白,不仅仅是在逾越节的晚上,而且在逾越节的第一天,公会人员会避免沾染污秽,这样的污秽会持续到晚上,这仅仅会使他们在逾越节的第一天很不方便,而且还会使他们不能在这一天献逾越节的羔羊。因为我们有这两个清楚的规定:一个在利未规定中受污秽的人不能献祭;且祭物不能被代替他的人献上。这样的考虑及规定对前面所表述的观点是决定性的(These considerations and canons seem decisive as regards the views above expressed.)。没有必要害怕在逾越节献祭的早晨被沾染“污秽;”但在这天的早晨进入衙门会使他们不能献祭(Chagigah),这祭也被称为Pesach。受蔑视的本丢彼拉多这时成了那些寻求他批准他们的判决之人的朋友。
此时执掌行政长官职位的人是本丢彼拉多,在钉死主的罪行中,因他所扮演的角色,千古以来他一直都是站在受世人轻视憎恶的地位上。然而,当他的处境被理解时,在很大的程度上他是当时情形的受害者,甚至应得到某种程度的同情。他是一个典型的罗马人,严厉而实际,有着罗马人对迷信的蔑视,在那时迷信对罗马人来说与所有种类的宗教是一样的东西,他也有着罗马人对犹太人的憎恶,“那群受割礼之人。”如果他被派到其它的行省,他会成为一个成功的统治者,但他在这里不适合掌管一个有固执的信仰的民族,这个民族对任何似乎对他们所珍视的传统的轻蔑立刻作出反抗。犹太人需要巧妙机智的管理,而彼拉多有着专横的脾气,倾向于高压手段,及强迫人们服从。
麻烦是不可避免了,他一来到这个行省,麻烦就开始了。他的前任们,小心地尊重犹太人对影像的厌恶,当他们的军队进入的时候,他们总是很小心,不扛抬带皇帝肖像的旗帜;但彼拉多蔑视对一种不足齿之偏见的敬重,他认为这种敬重一种软弱的行为,因此他命令驻防圣城的军队抗着他们的旗帜进城,并将旗帜插在城堡上。既然他们进城是在夜里,当时并没有看到人们的怒气;但当黎明来临时,民众看见旗帜飘荡在城墙上,愤怒的人群拥向该撒利亚,要求将那侮辱性的旗帜移除。彼拉多无视他们的要求,有五个白天及多个晚上,他们俯伏在地上悲伤地请求。在第六天,他将他们召集在赛马场,当他们又提出他们的请求时,他发出信号,他安排埋伏好的一队兵丁跳了出来,包围了这些手无寸铁的恳求者,威胁他们,如果他们不撤回他们的请求,平安地回家,就立刻杀死他们。他想是要恫吓他们,但令他在感吃惊的是,他们一下子俯伏在地上,露出他们的颈项,宣称说他们已经准备宁可死也不会忍受对他们律法的违背。于是他让了步,吩咐将旗帜撤下来。
撤销最后通牒总是一个严重的失策,彼拉多的妥协对他以后的权威是致命的。他的属民看到了他的弱点,他们看到喧闹可以使他让步。不久另一件事又出现了,耶路撒冷需要大量水的供应,彼拉多决定建水道。这是一个值得赞许的项目,但他想出一个糟糕主意,要从圣殿的财库中支取修建的费用。犹太人对这样的亵渎圣物十分恼怒,结果,当巡抚出访耶路撒冷的时候,被一群吵闹谩骂之人围困。因为他知道大众的情绪且担心会有麻烦,因此他事先在兵丁穿便衣混在人群中,如果有必要,就用棍棒对付他们,使他们屈服。他的规劝毫无结果,他便给出信号,兵丁攻击了无防卫的这群人,其程度是彼拉多所没有料到的。许多人被打死,更多的人被用脚践踏而伤,骚动被平息了,但大众更被激怒。
被误导的巡抚从此陷入更多的残暴中。就在最近,他又与一群加利利人在圣殿的院子相遇,将他们的血与他们祭物的血混杂在一起
这种残暴使全地的人恐惧,犹太行省充满了不满,当“对提庇留的尊重胜于对犹太人民的搅扰”时,这种不满达到了最高点。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希律宫中挂上镀刻着皇帝名字的奉献的防护物, 这种侮辱也许要小于竖立那些旗帜,但它却激动了已经被激怒的人们。他们由一些他们的贵族所带领,包括希律的四个儿子,他们来到巡抚面前,要求将那些防护物移去,他顽固地拒绝了,他们因此向皇帝提出申诉。只要税收与秩序这两项皇家利益得以维续,提庇留并不在意各省的事情,更不会关心被人轻视的犹太行省;但如果税收欠缴,或是发生叛乱,需要军事镇压,那么这位不走运的巡抚就倒霉了。从犹太地来的申诉引起了皇帝的不满,他责备了彼拉多并专横地命令将那些防护物除掉。因此彼拉多与他的属民之间的关系极其紧张,他恨恶他们,如果他有胆量的话,就会狠狠地打击他们;但他害怕被免职失体面,因而不得不小心行事,避免犯错。他恨恶他的属民,但他也怕他们。他受他们的支配,这一点他们也知道。
犹太人害怕沾染污秽,对此彼拉多很敏感,他来到聚集在他房外的公会会众,问,“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呢?”
(约18:29)。在彼拉多出来到这些要他执行审判的之人面前时,这时可能已经是早晨七点了,也许甚至更早。他问他们的问题似乎使他们意外与不安,他们的所行的整个程序都是在暗地里的;而罗马法律却是要求审判的基本程序要公开。而且在公会面前的程序是取得罪证的形式,而罗马法律基本要求是在有了特定的指控之后才进行取证。因此,彼拉多的第一个问题是,他们对耶稣有什么指控。这个问题会更使他们出乎意料,因为彼拉多一定在头一天晚上允许让他们使用罗马兵丁来抓捕耶稣。
公会的回答的回避性的:“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
(约18:30),他们所定基督罪的根据是亵渎罪,他们意识到这罪在罗马法律中不足以将一个处以死刑的。因此他们要彼拉多在没有调查对基督的指控的情况下就对他们进行判决。他们的回答显明了他们的耻辱、气急败坏及试图回避问题。如果他不是“一个罪犯,”他们就不会把他“交给”他了!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都看到彼拉多很奇怪地不愿意将这个案子进行下去,在这个含糊指控下,彼拉多拒绝将这案子进行下去,也许是因为他不愿意讨好犹太人,也许是想伤害他们感情最脆弱的地方,也许因为在受到神的阻止。他提议公会按犹太人的律法来审判耶稣。这是另一个重要的一招,因为这明显表明了彼拉多先前即知晓耶稣奇怪的声称,也知道犹太人权贵的行动是“妒忌”所决定的。但在正常的情形下,彼拉多是不会希望将一个被指控犯有要建立弥赛亚国度之重罪之人交给有权柄的犹太人,只作为一个宗教问题来审判这案件的。
彼拉多想要从这个案子中退出来,将耶稣交给公会来审判,以此从这情形中解脱。他说,“你们自已带他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
(约18:31)。既然公会已宣告了对基督违背宗教律法的审判,彼拉多就想要让犹太人自己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犹太人拥有司法权,那么钉十字架就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他们不能判人死刑。但既然圣经预言了基督要被钉十字架,就需要有罗马人接受权柄,因而犹太人对基督进行了三项指控。他们目标不会失败的,他们已事先看到,他们不能仅仅通过恐吓使他对他们指控他犯亵渎罪而致死他。因此他们假装妥协并在三件事上指控他犯有谋反罪:(1)他们指责他策划骚乱,他们宣称,“我们见这个诱惑国民。”耶稣的敌人将指控基础由政治上的转向经济上的,这种作法是一种欺骗,是出于狡猾的恶意。当然,从耶稣的特性上来看,煽动骚乱是最不可能的。(2)第二件他们所指控的事是,他禁止向该撒纳税,这完全是虚无的指控,就在上一个周二,耶稣还对希律党的人说,“该撒的物当归该撒,”因此教导,每个公民都向政府忠诚。(3)第三个指控是,他声称是弥赛亚,一个王。当然耶稣并没有自称为现世的王,他不断所拒绝的正是这样的王位。正是这些指控耶稣的人暗地里在怀有对现世的弥赛亚的渴望,就是会将罗马的轭推翻的一个王。
这其中任何一个指控都会使基督陷于反叛罗马的指控,任何一个罗马法庭都不会忽视这样的指控。彼拉多随即开始公会进入他的宫中来审问基督,他问他,“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约18:33),基督在回答中问他,“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约18:34),基督是在问是罗马人还是犹太人在指控他犯反叛罪。彼拉多听到对他策划骚乱的指控后,他再一次进衙门里,耶稣在那里,彼拉多自己审查了这位被指控之人。他叫耶稣来以让他站在他面前,他尊敬地问,“你是犹太人的王吗?”在那个时代,有很多人假冒为王,但耶稣没有给彼拉多留下这样的印象。而且,他不可能在他自己没有被指责对该撒不忠的情况下忽视人们对耶稣的指责。(he could not ignore the accusation brought against Jesus without himself being accused of disloyalty to Caesar). 在众人与宗教领袖们面前,耶稣保持了尊严的沉默;此时他只在彼拉多面前,他自由地讲话,耶稣判定彼拉多还没有刚硬到不可劝的地步,因此他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他想如此引起彼拉多,并向他解释那些指控他的人所指控的虚假性。彼拉多对他的声称有个人的兴趣还是公事公办?对这个问题,巡抚立刻作出回答,否认了任何个人的兴趣,“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作了什么事呢?”彼拉多的这些的话中,有一丝傲慢的罗马的人蔑视,他没有屈尊来对任何一个囚犯有个人的兴趣,更何况是一个犹太人。他唯一的兴趣就是要知道对他的指控的真实性。耶稣给了他一个清楚的回答,他宣告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反叛罪的指控引起了基督的身份与国度的问题。如果基督的国起源于这个世界,他就会用世界的方法来建立他的国度了,他就会召集军队来与罗马争战。既然他的国度不属于这个世界,这国度的建立就不会作为世界的国度建立。彼拉多尖锐地说,“这样,你是王吗?”
(约18:37),对此基督同意,他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如果彼拉多对这案件的事实有兴趣的话,他就会听基督的见证了。当罗马人认识了许多的民族之时,他就认识了许多的宗教;每一种宗教只限于内部的相信,在其外不为人所知,也不为外人所相信。对罗马人严格的很实际的理解力来讲,每一种宗教的主要问题是它的政治影响力,不可能所有的都是真的,没有任何宗教拥有普遍的真理,每一种宗教都服务于地方的目的,有特定的用途。一种宗教必须是民族性的才能得到罗马的承认;罗马容忍任何可以使她更容易统治所有人民的东西,所有不可避免的结果正象Gibbon所说的那样,尽管所有的宗教对其人民来说是同样真实的,但对哲学家来说是同样虚假的,对地方行政长官来说是同样有用的。
在这些关系中,彼拉多是真正的罗马地方行政长官,他对犹太人的态度在他统治历史上,他对人的生命的草率,他对他们内心深处所极为尊重的信仰的侮辱性的作法上可以看得出来。他对宗教的态度在他讽刺的不耐烦中所问的问题上看得出来,“真理是什么?”意思是,“你们的真理对我来说是什么呢?愚蠢的人才会考虑它,政治家不能借它进行治理;寻求它就是浪费时间。”
彼拉多离开宫中,宣告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约18:38),在彼拉多对基督的无罪的宣告中,他没有否认基督是王,彼拉多的意思是他的国度对罗马的统治没有威胁,因此他不能在反叛的指控上被定罪。2.
在希律面前的受审当彼拉多听到耶稣是加利利人的时候
(路23:5),他抓住了一个使自己摆脱裁决这个案件的机会,彼拉多“就把他送到希律那里去,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7节)。希律欢迎这样的机会,这表示他自己与罗马政治的和解(至少被看为是这样),且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他的奉承,因为第一步是巡抚所作的,而且这是对这位分封王的权利近乎夸示性的承认,on which possibly their former feud may have truned. 除此以外,希律一直都想见耶稣,他听见许多有关他的事。在这个时候,粗俗的好奇心,一种想见神迹的欲望,是唯一感动这位分封王的东西。但他借他的问题来使用基督的作法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基督此时象在先前在公会的恶意的指控下一样,沉默无言。但对安提伯的低下的兴趣来说,一位不会行神迹,甚至不会象施洗约翰那样指责他的基督,只是一个无用的人物,只能用来取笑,进行侮辱,这位分封王及他的手下的兵丁正是这样做的。这样基督又被送回衙门。
将耶稣送回彼拉多,表明希律确定了彼拉多最初对耶稣无罪的宣告
(路2:15),因此基督第二次被罗马权柄宣告为无罪。3
. 在彼拉多面前的审判当希律拒绝审理这案件将将耶稣交回给彼拉多时,彼拉多召集了“祭司长和官府并百姓,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他什么罪来;就是希律也是如此’”
(路23:13-15)。这是对基督无罪的第三次的宣告。对彼拉多来说判耶稣死刑是对罗马法律的严重歪曲。为了要安抚众人,他宣告了两选择,第一个是“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16节)。第二个是根据罗马人实行的在人民中培养好意愿的一个习惯,将耶稣释放。彼拉多说,“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我给你们释放一个人,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吗?”(约18:39)。他让他们在耶稣与因作“强盗”(40节)被监禁的巴拉巴之间作出选择。因此选择是在两个被指控犯有同样的罪的人之间,彼拉多是想要至少因两个原因释放耶稣,第一个是他知道他们将耶稣交给他是出于嫉妒(太27:18),第二个原因是他的妻子已警告他不要陷入犹太人的诡计(19节)。犹太人会选择巴拉巴而没有选择耶稣使彼拉多在感意外,既然巴拉巴在反叛中犯了杀人罪(可15:7),彼拉多无疑以为,犹太人的公正感会使他们要求巴拉巴受到惩罚,因为他犯了比耶稣更大的罪。为了要满足犹太人“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约19:1)。耶稣无疑接受了传统的四十下鞭打,减去一下。这事发生在进行审判的台上,所有人都看得到。受害人被脱掉衣服被系在一根柱子上,或是俯身在一个矮柱上,手被绑上,这样他就不会有任何防卫的方法。用来鞭打的鞭子是一种皮鞭或九尾鞭,在鞭尾系上铁块或骨头。鞭打不仅将人打得皮开肉绽,而且常有犯人在被鞭打过程中死去。一些人认为,彼拉多出于对耶稣的考虑,也许减少了鞭打的数目或是程度;但在另一方面,他想释放他的计划取决于他要能向犹太人显明耶稣受到严重的惩罚。耶稣不能将十字架扛到执行的地方无疑是因为受到鞭打而心力衰竭;这也比猜测更好地表明了耶稣受刑的严重程度。
鞭打应该满足了残忍的民众,但它只是激起他们更大的要求,服伺彼拉多的“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又挨近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就用手掌打他”
(约19:2-3)。如此鞭打戏弄了耶稣之后,彼拉多又将耶稣带到聚集的群众面前,第四次宣告了基督的无罪,他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4节)。当耶稣站在众人面前时,彼拉多指着他说,“你们看这个人”
(5节)。他相信对耶稣的鞭打与戏弄会满足犹太人的要求,使他们不会要求最后的审判。尽管彼拉多似乎已经允许,或至少说没有干涉兵丁们对耶稣的戏弄与残酷(约19:3),以前的解经者认为他仍然是努力想流起祭司与众人的怜悯心
…。“你们看这个人”(5节)是以一种同情的语调说的,而无疑没有14节中说到“看哪!这是你们的王。”中所有的挖苦的味道。激怒的煽动起来的群众大声喊道,“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
(约19:6),彼拉多的回答是第五次宣告基督的无罪。在许可满足众人的愿望时,他想要使自己摆脱责任,他说,“你们自已把他钉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犹太人想要支持他们说他该死的声称,就喊道,“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7节)。当彼拉多听到我们的主将自己显明为
…[神的儿子]的时候,他感到了比以前更大的害怕,这自然是因为他觉得这样的称谓意味着他来自于神或是生于神,古代故事中的英雄及半神半人的人物的联想会使他在目前的这个情形下,倾向于相信耶稣真是会是来自于神或是生于神的…。从他妻子来的信息也许已经使他产生一些忧虑:目前的声称更大大地增加了他的忧虑。彼拉多“越发害怕”
(约19:8)。尽管他害怕罗马的指责,但他更害怕神灵的指责。他再一次离开人群进入宫中,就这新的指控来审问耶稣。他问基督他从哪里来,是否是以肉身而来的一个神,基督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彼拉多命令他回答,说基督的生命是他的手中。但基督确定地说他的生命不在彼拉多的手中,而在神自己的手中。基督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11节),因此基督的回答是与保罗在罗马书13:1中所说的是一致的,“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基督肯定地说,那些指控他而置他于死的人比宣告他死刑的人罪更大(约19:11)。彼拉多无疑看到这是一个自己脱身将责任推给这群人的机会。既然基督已确定地说他是从神而来,彼拉多决定要将他释放。然而,宗教领袖们的回答的是威胁性,改变了彼拉多的决定,他们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已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12节)。因此犹太人推断,如果彼拉多不满足他们的愿望,他们会指责他叛国。如果彼拉多拒绝处理被指控为反叛的耶稣,那么犹太人有指责彼拉多的基础。因为如果彼拉多受到这样的指控,他会因与被指控反叛提庇留的人站在同一边而失去职位,没收财产,受到刑罚,甚至被处死。彼拉多回到宫中将耶稣带出来,他坐在审判官的座位上(13节),表明要结束这个案件。当彼拉多对犹太人说,“这是你们的王”时,他是在陈述对基督的指控,他现在正在审理并要作出判决。当人群喊出“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15节)时,他们实际上就是提示了被指控者该受的审判。彼拉多给了他们一个改变他们的决定并实行一个轻一些审判的机会,他问,“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大祭司代表国民肯定他们对该的忠心,他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随着对大祭司的响应,人们在对耶稣的怒气中提到该撒的名字,“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他问道,将心中的怒气嘲弄式地发在他们身上。撒都该人与祭司们回答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他们将任何民族的情感及弥赛亚的盼望置之脑后。这群暴徒不住地喊着,“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已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背叛的指控是可怖的暴政工具,其它所有的指控在在这种指控面前都显得无足轻重,它使得多人被抄家,被折磨,并使血如水一样流在罗马的街道上。一听到这样的指控,彼拉多立刻想到当时他隐匿在Capreae的年老阴郁的提庇留,想到他如得溃疡的面容、他阴毒的疑心、令人恶心的丑行、疯狂报复。就在这个时候,他正因他唯一的朋友及大臣Sejanus被发现欺骗与叛国而被激怒,而要采取更加残忍的杀人暴行,而且据说彼拉多目前的位置是Sejanus所安排的。也许就在这群暴民就有告密者。彼拉多这位惊恐的不义的审判官,顺服了他自己的恐惧,有意识地将无辜的受害者置于死地。他这个常常颠倒公义的人此时不能实行一次他所渴望的公正的行为,他这个常常无怜悯之人,这时被禁止体验实行他所渴望的怜悯的美好的感觉,他这个常常滥用权力的人,现在又无力为义行使一次他手中的权力。对他来说,sin has become its own erinnyes, 那些使自己喜悦的罪行此时已变成使他受惩罚的工具。
彼拉多与希律五次宣布基督没有犯被指控的罪,并似乎定意要释放耶稣。需要公正,因为对基督的指控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支持对他的定罪。但群众不是在寻求公正,而是基督的死。被点燃的情绪随时可有变成骚乱
(太27:23)。彼拉多害怕在被该撒面前被指责(约19:12)并害怕引起犹太人的骚乱,他想要从他自己的决定中抽身。“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太27:24)但彼拉多不能摆脱他要负责任的感觉,当时在希腊人、犹太人和罗马人中有一个一习惯,就是当一个流人血的时候,他会洗他的手,以此象征性地洗净沾污。彼拉多感到他是个谋杀者。
那些作官的、祭司们及那些合意为基督的死负责任的人们说道,“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太27:25)。虽然彼拉多不能逃脱不公正判决的责任,但国民却接受了要为基督死负责任。悲剧性的回应象呻吟回声一样临到后来的世代上:“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三十年之后,就在这个地方,宣告了对耶路撒冷最好的公民中的一些人的审判,因巡抚的怒气而成为牺牲品的人中,很多人被鞭打,被钉十字架!犹大可怕地自杀,一些年之后亚那家族也被毁,该亚法在主钉十字架一年后被免职,彼拉多很快被流放到高卢,在那里自杀。当耶路撒冷陷落的时候,可怜的市民们沿着城墙被钉十字架,用历史学家的话说,“有地方就要十字架,有十字架就要人。”耶路撒冷的陷落的恐怖在历史上无有可比。
因此巴拉巴从监狱中被释放,“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
(约19:16)。4
. 对主的嘲弄判决宣布之后,基督被交在巡抚的兵丁来监管,他们将他带到衙门中他们自己的地方,他们戏弄耶稣的时候,召集了所有的兵丁来。
…
兵丁们将他带到衙门中他们自己的地方,将所有的兵丁叫来看热闹…任何一个被定要钉十字架的人在被鞭打后似乎都被交给兵丁们随意对待,就象一个动物被抓住后被丢狗一样。而且确实这种比喻太恰当了,因为正象路德所评论的,在那个时代,人所受的对待象今天畜生所受的对待一样。对我们来说,真是难以不可理解,这群人是怎样召集起来只是来取笑一个同类所遭受的痛苦,并对他的痛苦与侮辱进行残酷的戏弄。然而这是他们的目的;他们以此为乐就象学校里的孩子们享受受折磨的动物的恐怖一样。我们应该记得,这些是习惯于战场上流血,且在罗马他们的主要的乐趣是观赏竞技场的运动,就是角斗士彼此残杀来庆祝罗马的节日。他们戏弄式地给基督加冕,他们先前听到了审判,知道对耶稣的指控是他假冒为王;他们对一个显得平庸而贫穷的人有一种傲慢的自负,这很容易使他们戏弄他。
既然基督因是王而被定罪,兵丁们轻蔑性地待他为王。他们给他穿上一个红袍子。一个王须有一个王冠,既然没有现成的王冠,他们就用荆棘的枝子作了一个戴在他的头上;一个王一个杆,他们就将一个粗糙的棍子按在他的手中;一个王配得尊敬,兵丁们就戏弄性地跪在他面前,称他为王,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
(太27:29)。然后他们显出他们对罗马的忠诚,对这被指控为反叛罗马的一们表示了轻蔑。他们吐唾沫在他脸上,将杆将他手中拿过来不住地打他的头。当兵丁们从这戏弄中再得不到什么乐趣的时候,他们“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31节)。D
. 向各各他行进在客西马尼园所受的痛苦之外,在审判期间基督所受的鞭打及殴打又增加了他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可能自己背十字架。
他们出来带他到钉十字架的地方时,耶稣因体力衰竭而无力背十字架,因为前一周极其的紧张,审判对他过分消耗,又经历了鞭打的残忍及戏弄。传统说他受鞭打的肩因无法抗抬那沉重的木架而身体被压仆倒在地。幸运地是他们遇见了一个由乡下来的人,古利奈人西门,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他后来成为门徒。古利奈是北非的一个城市,在那里有一大批犹太侨民。西门也许一个上来过节的归信犹太教之人,他们强迫他抗耶稣的十字架,耶稣在兵丁的扶持下在前面走着。??(P478)
尽管门徒都离弃了基督逃跑了,“有许多百姓跟随耶稣,内中有好些妇女;妇女们为他号啕痛哭”
(路23:27)。这些人也许是这周曾站在路两旁欢迎耶稣正式以王的身份进耶路撒冷中的一些人。这群人因耶稣所受的若而心里难过,但基督心里却想到的是他们要遭受的痛苦。耶稣先前警告过,耶路撒冷要被毁灭(太23:38;24:2)。神的审判要临到这个世代,因为他们拒绝基督。现在基督提到要临到的审判并告诉他们,那些因未生子而哭泣的妇女们会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路23:29)。罗马人入侵的残酷性使得人们寻求通过灾难死去,而不愿落入他们的手中(30节)。在队伍前行在街道上时,有一件发生的事被记载了下来。看着悲伤的行进行队伍的妇女们突然哀哭起来,捶胸哀泣他悲伤结果。但耶稣转向她们,说,“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因为日子要到,人必说:‘不生育的和未曾怀胎的,未曾乳养婴孩的,有福了!’”就在几年之后,这时被看为是咒诅的不生育会作为祝福被人羡慕。的确在一代人之内,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时候,这事就发生了。他继续警告他们说,“那时,人要向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向小山说:‘遮盖我们!’”他们会寻求死以逃脱他们的痛苦。他又提到一个预言这些事的原因,“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如果罗马人如此待无罪的耶稣,那么在将来的战争中他们会怎样更厉害的待那些罪恶反叛的人呢?因此,后来在几天的时间里,在耶路撒冷有一百万的犹太人被杀掉。或是从另外一更基本的观点来看,从历史的角度来讲,在语法上正确的解释是:如果以色列的领袖们现在在以色列历史的早期作出这些事,就如将他们的从神而来的王交出去,因此点燃有汁水的树,那么在未来的年代里,枯干之树的背道又悖逆的人们会受到神多么厉害的审判呢?
…
行进的队伍继续走向各各他。对这个地方的位置,及感动许多基督徒的心的这个地方的名字本身都是有争议的。其名称不可能是因为在各处有散落的头骨,因为这是不合法的,因此这名称一定是起因于这个地方象头骨一样的形状。相应地,这名称通常被解释为亚兰语Gulgalta及希伯来语Gulgoleth(意思都是头骨)的希腊语形式。这样的描述不仅会完全与福音叙述相符,也与称为各各他这个地方(就我们所判断的)的外貌相符。我们在这里不能解释必须放弃传统认为的地方的各种不同的原因。当然,各各他是在“城门外,”及“在城附近。”非常有可能,它是通常实行死刑的地方。最后,我们知道它位于园子附近,就是有坟墓,离路很近的地方。三个最后的条件表明它是在耶路撒冷的北面,我们必须记得,后来环绕耶路撒冷的第三道墙是主被钉十字架好几年以后才建的。Bezetha的新郊区那时是在第二道墙之外,大道在这里经过通向北;在附近,是一些别墅与园子;在这里也发现了石凿的坟墓,被确定为是那个时候的。但不仅如此,在城北部的目前的大马士革门在绝大部分的古代传统中被认为似乎有过圣司提反门这样的名字,因为人们认为这位最初的殉道者是通过此门去到他被石头打死的地方的。那么就在附近,一定是执行死刑的地方。
Edersheim
描述了对钉十字架的准备:当悲伤的队伍走到各各他的时候(上午九点),从在彼拉多面前受审时(大约六点半)到此时只过了两个半小时。在罗马,在审判与执行之间通常有两天的间隔时间;如果罗马的各种正式规定在这个案件中真的得到遵守的话,但这条规定似乎没有在各省实行。
很快就作了可怕的预备:锤子、钉子、十字架、在十字架下看守的兵丁所吃的食物。每个十字架都派遣四个兵丁看守,这些兵丁都在一个百夫长的管辖。象以往一样,十字架总是由被钉十字架的人背到受刑的地方,也许他的双臂用绳子绑在十字架上。根据古代的传统,受难者的脖子要用木枷锁住,木枷是两块水平的木块,两端相连,手被绑在其上。但幸好没有证据表明,在此的受难者的脖子是被木枷锁住的,而所表明的恰恰相反。通常,由百夫长带领行进的队伍,或是前面有一个人扛着一块白木板,上面写着罪犯的罪。通常,也是取最长的路,走人最多的街道,以吸引最多的公众注意力。但在目前的情形中,这个长路的游行与对罪名的宣告都被免除了。这些在文中没有任何的提及,却似乎与节日的气氛及其他的历史情形不协调。
Edersheim
描述了犹太人执行死刑的方法:就如古代大部分宗教及生活中的恶事一样,钉十字架也是起源于腓尼基人,尽管罗马人采用并进行了改进。犹太人中实行死刑的方式是:勒死、砍头、烧死、用石头打死。在所有的正常的情形下,拉比们是极其不情愿宣告死刑判决的。确实有两个拉比领袖记载到,在他们作为成员的公会中是不会宣布这样的判决的。屈辱的绞吊是用于拜偶像及亵渎罪的,而且是在罪犯以其它的形式被处死之后进行的。罪犯被石头打死的地方
…是高十一英尺的地方,罪犯从这里被第一个见证人扔下来,如果他落下没有被摔死,第二个见证人就在他躺在地上的时候用一块大石头砸他的心脏部位。如果他没有死,众人就用石头打死他。在离罪犯被处死的地方六英尺远的地方,罪犯被脱掉衣服,只留下遮羞的。在耶稣的身上,我们有理由认为,尽管他受刑的方式是非犹太式的,但尽量是照犹太人的习惯进行的,因此我们可在感恩地相信,在十字架上他被保留了最后的尊严。Such would have been truly un-Jewish.十字架是人所发明的最耻辱及一种最残忍的死刑方式。罗马人,从加太基人那里引进这种方法,他们不会用在罗马公民身上;但却用在奴隶、外国人及各个行省的人身上。犹太人习惯使用石打,而从不用钉十字架的方法。这不仅是最大的耻辱的死法,也是使受刑者遭受极大痛苦的死法。执行这种可怖地的死刑的十字架有五种:一个简单的木桩,受刑者被钉在其上;顶端下有横梁的T形十字架,这是传统的十字架,耶稣就在被钉在这种十字架上的;crux commissa式十字架,或称为希腊式十字架,四个横竖梁都同长;及对安得烈十字架,两根木倾斜交叉。耶稣的十字架也许比传统的那种稍高一些,被钉者的脚只与地面有一两尺高。受刑者通常被脱光衣服,衣服落在行刑者的手中;但传统认为,耶稣被钉十字架,他的身上还有一块腰布。首先,竖直的木头被插在地上,然后受刑者被放倒,双臂用绳子绑在横木上,随后用钉子通过手掌钉在横木上。然后横木被抬起钉在竖直的木头上,身体被悬挂在起来,或是支撑在钉在竖木上的铁栓上。这之后,将双脚分别穿过脚背用钉子钉上或是重叠用一根铁钉钉上。身体就这样在极端的痛苦中被挂在上边有两三天之外,直到疼痛至死,或是饥饿至死。
当他们到达各各他的时候,有人给基督麻醉剂喝,他拒绝了。
路加又记载到,与耶稣一起,代替杀人犯巴拉巴位置的,有另外两个罪犯,被带出来钉死。当他们来到布满石块的头骨形状的小山,称为各各他的地方时,他们给耶稣加了没药与苦胆的酒喝,但他尝了之后就拒绝喝。他宁愿喝他的父给他的那杯苦酒,将自己交托在他的大能之下度过这一切。加了没药与苦胆的酒也许是耶路撒冷的心善的妇女们预备的,是要通过减弱感官的感觉而减轻这种可怕的死刑带来的痛苦。尽管他们不断以仁慈的心来给他这种酒渴,但耶稣还是不会接受的。
E
. 钉十字架 §§ 179-1811.
头三个小时兵丁们继续将主钉十字架。
三个十字架被竖立在地上,耶稣的十字架无疑高于另外两个,出于苦毒的藐视被放置在中间。也许这时横木已被钉在竖木上,当然先前挂在耶稣脖子上或是由一个兵丁在他前面拿着过的对耶稣的称呼此时被钉在他的十字架的顶部。然后他被脱掉所有的衣服,随后就是最可怕的时刻,他被放在这种折磨人的刑具上,他的双臂沿着横木被拉直;在张开的手掌中间,一个巨大的铁钉穿过手掌钉入木头。然后分别穿过每只脚,或也许是穿过叠在一起的双脚,另外巨大的铁钉钉入颤抖的肌肉进入木头中。这时受刑者是否被绑在十字架上我们不得而知;但身体的重量不可能靠四个巨大的伤口来支撑,为防止手与脚被身体的重量扯开,在十字架的中部,有一木制的突出的部分来支撑全身或是身体部分的重量,这东西很快就会给受刑者带来极大的痛苦。
Edersheim
写到:公然来讲,发明这种死法是要使人在可忍受的限度内长时间受极大的痛苦。首先,一根竖直的木头被插在地上,这根木头不太高,也许受刑者的又脚不高中地面一两英尺。因此使福音书中描述的他与其他人的对话成为可能;也因此他们就可以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来湿润他的口。然后,横木被放在地上,受刑者被放横木上,他的又臂被张开,拉直,绑在上面。然后(这不是在埃及,而是在迦太基及罗马)一个坚硬的钉子先被钉入右手,然后左手。然后,用绳子或是梯子将受刑者拉起来。横木或是绑在竖木上或是钉在竖木上,一个支撑物被绑在其上,双脚被展开,每只脚被钉入一个铁钉,或是一个更大的铁钉钉入重叠的双脚。我们先前已说过,在这样一个犹太式死刑中,没有给耶稣脱光衣服的侮辱。如此被钉的人挂在那里有好几个小时,甚至有好几天之久,直到在这种难以言状的极大的痛苦中,受刑者失去意识。
Geikie
说:在髑髅地使用的十字架由一个结实的木柱及两根要作成十字架的木头构成,木柱事先被带到执行的场所,两根木头由受刑者抗到钉十字架的地方,钉在木柱上,向前倾斜,使得受刑者量倚挂在他伸出的双臂上,因此使他身体的重量向下牵伸。在木柱中间的一个结实的木栓支撑着受痛苦的身体,否则身体的重量会使身体扯离十字架。
耶稣在些时说了他第一句话。
也许是在这难以想象的可怕的时刻,神子向上祈求的声音被人听到,不是因可怕快折磨而发出的痛苦的呼喊,而是在神爱中为残酷无情的杀人者平静的祷告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每个被钉十字架的罪犯,每个都有百夫长带领下的四个兵丁看守。执行钉十字架的兵丁有权在他们中间分被钉十字架之人的个人财产。因此照这习惯,四个兵丁拿了耶稣的衣服,在他们中间分成四份。既然的衣服是没有缝儿的,“是上下一片织成的”
(约19:23),兵丁们决定拈阄得到它,这在诗篇22:18中有预言,所有在旧约中启示的细节都完全地应验了。如约翰所述,首先是将主的衣服分成四份价值几乎等同的部分,每份归一个兵丁,头巾、外衣、腰带及草鞋,这些东西价值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但问题是哪一份归哪一个兵丁,正如符类福音的作者告诉我们的,是由拈阄决定的。
但除了这四件装束外,还有一件没有缝儿的内衣,是最值钱的,若是分开就被损坏了,他们更会为此拈阄了(约翰所记)。
一个标记被放在十字架上,上面写着,“这是拿撒勒人耶稣,犹太人的王。”这是彼拉多对世界的宣告,因这罪他允许耶稣被钉死。
当十字架被举起来的时候,作首领的犹太人第一次注意到彼拉多借其发他的怒气的非常的侮辱。在以前,在他们盲目的怒气中,他们以为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方式是对他的侮辱;但现在他们看到他被挂在两强盗中间,在一个更高的十字架上,他们突然觉得这是对他们公开的侮辱。因为在那块用石膏抹成白色的木板上,在十字架上耶稣的头的上方写着黑色的字,是要众人明显的看到的,是用古时那三种文明化的语言写的,这三种语言中肯定会有一种是当时聚集的群众中每一个人可以读懂的,这三种语言是官方的拉丁文、普通的希腊文及地方的亚兰语,告知所有的人,这个如此忍受可耻的卑屈的死亡的人,这个在世人面前于两个罪犯之间如此被钉十字架的人是
“犹
太 人 的 王”先前基督三次受到戏弄:第一次被公会及他们的人士
(路22:63-65);第二次是被希律的兵丁(23:11);第三次是被彼拉多的兵丁(太27:27-30)。现在他又一次被嘲弄,是被那些路过钉十字架的地方的人(39-44节)。偶然路过的人们嘲弄他,说如果他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祭司长们、文士及长老们都嘲弄他。他们也挑战他从十字架上下来,说如果他这样做,他们就会相信他是救主是王。给人钉十字架兵丁们也来嘲弄他(路23:36),与他同钉十字架的强盗也嘲弄他(太27:44)。其中的一个罪犯侮辱基督,他挑战他来救他自己与他们,这带来了另外一个罪犯的责备及对基督无罪的承认,他说,“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
(路23:41),从人们向上发出的呼喊声中,基督听到了一个悔悟的强盗的祈求,这强盗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42节)。这对他信心的呼求使主又说了一句话:“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43节)。这个强盗承认并拥有基督为弥赛亚,他是通过奇妙的信心的表白而行的,且是在众人对基督的羞辱之中。这又超出了犹太人的观点,因为在他求基督在怜悯中记念他的时候,他是期待着耶稣很快就在作为的能力与权柄之中回来。我们在这里需要再一次记住,基督在地上期间,确实,在圣灵倾倒下来之前,人们总是先学会相信基督的身份,然后都学会了解他的教导及他赦罪的事工。在这里也是这样。如果“悔罪的强盗”已学会认识基督,并求在主的要来的国度里被记念,主肯定的答复不仅表达了他祈求得应允的安慰,也表达了那些他不知道但需要知道的属灵的事情。这“悔罪”之人提到了未来,基督提到“今天”;悔罪的强盗祈求中提到要来临的弥赛亚国度,基督向他确保了灵魂的存在,并向应许,他会在蒙福之人的处所,就是“乐园”,这是通过作为弥赛亚的他自己而成的:“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在乐园里了。”因此在这里基督确给了他他所不知道的属灵的知识,就是有关“今日”的教导,及需要在神的恩典中进入乐园,这是同他且通过他成就的,换句话说,是有关赦罪的及向所有的相信的人打开天国的门之信息。这作为灵魂的首先及基础的真理,是有关弥赛亚的首先及基础的事实。
几个小时过去了,
Edersheim描述了发生的事件: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后有几个小时,也许是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了。我们不知道为什么约翰极其详细记载了所发生的一些事件,并以作为极有兴趣的见证人的身份生动地描述了这些事件,却对其他的一些事件毫不提及,尤其是对主被戏弄的事情,及对那个悔罪的强盗的转变。他的沉默对我们来说似乎是因为他当时不在场。他记载了在彼拉多面前的最后一件事之后就没有再提及其他的事。我们猜想,在最后的判决宣布之后,他就急着进城了,将前一夜到那时所发生的可怕的事情告知了那些他可能找到的门徒,但尤其是那些忠心的妇女及耶稣的母亲。之后,他又返回各各他,正好看到主被钉十字架,对此他又详细地作了描述,当救主被钉十字架之时,他似乎又回到城里,这次是带来那些妇女,这时他与她们一起站在十字架附近。这是最美好温柔爱心的服事。所有的门徒当中只有他自己在那里,他在那里,在大祭司的院子里、在彼拉多面前,现在他在十字架下,他并不怕靠近基督。他自己将那些妇女与马利亚带到十字架下,并引导保护她们。他最爱耶稣;这位勇敢而又爱心的使徒得到基督危险的遗产是十分合宜的,这真是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特权。(and it was fitting that to his manliness and affection should be entrusted the unspeakable privilege of Christ
’s dangerous inheritance.)书中的叙述给我们这样一个印象,这四个妇女与这位可爱的门徒站在十字架附近,这四位妇女是:耶稣的母亲、他母亲的姊妹马利亚,并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与马太与马可所记载的内容相对比使我们了解更多的情况。在这两卷书中,我们只看到三个妇女,没有提到我们主的母亲的名字。但我们要记住,这指的是主钉十字架的后一段时间。好象约翰已经履行了主的吩咐:“看你的母亲,”并确实地“从此”已将她带到自己的家里。如果我们这个假定是对的,那么,在约翰不在的时候,(他将耶稣母亲从这可怕的地方领回家去了,)其他三个妇女会到稍远的地方,最后我们看到,象约翰福音29:25所记的,她们不是“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而是“远远地看着,”这时与他们在一起又有其他爱并跟随过基督的人。
我们又注意到,童女母亲的名字被略掉,其他三个妇女的名字如约翰所记的是一样的;只是革罗罢的马利亚在这里被提到的是“雅各与约西的母亲,”及基督的“母亲的姊妹”是“撒罗米”及西庇太孩子们的母亲。因此西庇太的妻子撒罗米及约翰的母亲是童贞女的姐妹,这位可爱的门徒是耶稣的表弟(母亲这一边的),是童贞女的外甥。这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对主的母亲的照顾的重任交给了他。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与耶稣也不是没有关系。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的叙述将革罗罢描述为童女的丈夫约瑟的兄弟。因此,不仅仅作为童女的姐妹撒罗米,而且也作为革罗罢妻子的马利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耶稣的姨,她的儿子们是主的表兄弟:撒罗米与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及亚勒非或革罗罢与马利亚的三个儿子:雅各、犹大,他们的别号是勒拜与达太及别号为奋锐党人或迦南人的西门。
我们现在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认识这些事件。当约翰看到救主被钉在十字架上之后他就去了圣城里,将童女带来作最后悲伤的道别,同来的还有那些与她关系最近的人,这些人自然会与她在一起:他自己的姐妹撒罗米,约瑟弟妹和革罗罢的妻子(或寡妇),主抹大拉的马利亚,她在这些人中经历了主最大能力的拯救。再一次我们以敬畏地看到完全忘我的属神的镇定及为他人着想的意念。当他们站在十字架下的时候,他将他的母亲交托给他所爱的门徒,在他与和自己关系最密切的她之间建立了一种新的关系。这门徒镇定地、真诚地立刻履行了这神圣的托付,将心灵被刺透的她从极其的悲痛中带回他的家。约翰这暂时离开十字架的时间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直到最后之后这希时间有好多详细的情节他都没有记载。
基督对他母亲的关心从他在十字架上说的第三句话中可以看出,“‘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
(约19:26)。尽管耶稣的弟兄们正常来讲,应该负责照顾他们的母亲,但既然他们都是不信的人,基督就将照顾母亲的责任交给了约翰。2
. 后三个小时本应该被正午的太阳照亮的现场遮满了黑暗
(路23:45)。就好象大自然晓得它的创造者所受的苦难,在黑暗传出这样的呼喊,“‘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 神!我的 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这些话标记了基督为失丧的世界所遭受的苦难的顶点,在这里他到为我们喝了悲伤、痛苦的怀,在这段时间里,太阳不拒绝发光照在受难的神子身上,诗人所说的话恰好表达了悲伤的情感。以赛亚生动地描绘了这位“这我们的罪孽压伤”的受难的仆人所形象。施洗约翰提到耶稣时说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基督舍已作了“多人的赎价。”没有的他为我们神使他“成为罪。”在十字架上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使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我们被在各各他山上所流下的“基督的宝血所救赎。”他舍已作了“万人的赎价。”福音书的作者们清楚地表明,耶稣“有洗礼要洗,”有“杯要喝。”保罗与其他的书信作者也清楚地表明救赎计划。耶稣必须为所有的人自己付赎价并尝死味-属灵的死。灵里的死是灵交中断。耶稣尝到了这种灵交的中断,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那孤独的时间里,黑暗笼罩全地及他的心灵。这就是他为什么使用痛苦的惊异之言:“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希伯来语)“我的 神!我的 神!为什么离弃我?”
基督的呼喊,“为什么离弃我?”表明他在这里已进入灵里的死亡的事实
作为罪人的替代者而与神分离。当他为万人尝了死味的时候,他身体的死亡很快就会临到(来2:9)。站在那里听到耶稣呼喊的一些人以为亚兰语“以利”是以利亚,因而认定耶稣在向这位先知呼求帮助。虽然基督没有向以利亚求帮助,但他确要喝的了。诗人
(22:15)形象地描述了因基督身体中的酷热而引起的饥渴。这时,为使圣经的预言成就,基督要了喝的,他说,“我渴了”(约19:28)。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说的第五句话。一个用从附近的一桶酒醋中,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耶稣为一个目的而接受了醋,他干焦的嘴唇与喉咙若不被湿润就不能清楚地发出声音来。他的感觉现在复苏了,他说出了最后的救赎的话语,“成了!”救赎的工作,是他在地上工作的目标,现在完成了,救恩的计划确立了。有关弥赛亚的预言已经实现了,他为罪忍受了最后的痛苦。没有什么事没做成或是以后要做。这是一声得胜的呼喊。他是用大声喊的,而不是一声而身体衰竭而发出的虚弱的声音,而一个得胜者以完全及得胜的力量所发出的呼喊。
他大声以得胜的语气说出最后的话,“成了”
(约19:30)。一些人认为这呼喊标记他受难的结束,其他人认识这呼喊标记着基督在地上道成肉身的结束,还有其他人认为,既然基督如此知晓旧约对他死的预言,那么他所说的这话指的是所有有关他死的预言的成就。虽然这些说法无疑是对的,但基督的话似乎有更大的意义。翻译成“成了”(tetelestai)的词是用在希腊人的商业生活中的。这词表明付了完全的价钱而完成了一笔交易,或是为一笔债务付清了完全的价钱。所有的罪都产生对神的欠债,债务必须偿还清罪人才能被神所接纳。在旧约中赎罪日所献上的每一个祭牲,都表明承认有债(来10:1-4)。因为洒在约柜盖上的血,神在他的恩典中将对债的收集推迟十二个月。他这样做是他预知要来的神的羔羊,他要借献上自己为祭而除去罪。当基督死的时候,他将有罪的族类所累积的所有的债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并为过去的罪的向神献上赎价。保罗提到此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3:25)。基督的死为人类所有的罪付了赎价。如此付了赎价之后,基督就可以说,“成了”(约19:30),或“债已经完全付清了。”“之后,他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
(约19:30),这样做时,他献上了最后的祷告:“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这与基督自己说过的话相符,“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7-18)。基督死去不是因为生命慢慢的从他的身体中消逝而去,他的生命不是人从他的夺去的,基督死去照他的意志将他的灵魂从身体中舍去,基督对他的死有主要,就如他对复活有主要一样。
3
. 伴随的迹象基督死的同时发生了几个重大的事件。首先
是圣殿的幔子从当中裂为两半。这幅幔子有手掌宽那么厚,有六十英尺长,三十英尺宽,将圣所与至圣所分开。人们试图以自然原因来解释这奇怪的现象,如地震、或象耶柔米根据希伯来人的福音书所作的解释,幔子裂开是地震造成圣殿的横梁断裂。但这幔子是由坚韧的织物织成的,它不可能被地震或是横梁的断裂撕裂成两半。马太将这现象直接与耶稣的死相联系起来,叫人们注意它是“从上到下”裂为两半,是神将它撕裂的,因而将至圣所向所有的人敞开,先前只有大祭司进去过至圣所,且是一年一次在赎罪日那一天,为他自己及民众献祭。早期的教会传统持这种超自然的解释,希伯来书证明了这一点。这重大的预示无疑解释了为什么祭司中有很多人在使徒时代成了基督徒。现在通过基督救赎的死使得通向施恩座的路被打开了,使所有的人都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座面前。
Edersheim
评论了幔子的裂开:在至圣所面前的幔子有40肘(60英尺)长,20肘(30英尺)宽,有手掌那么厚,用72个方块织在一起;这些幔子十分厚重,用当时夸张的话来说,需要三百个祭司才能搬动一块。如果幔子是象Talmud法典中所描述的那样,它不可能只因地震或横梁断裂而被撕成两半,尽管它的方块构成结构可以解释它是如何象福音书中所描述的那样裂开。
在自然界领域又发生了第二个现象。
在幔子裂开之后又发生超自然的地震。在历史上巴勒斯坦确实有过几次地震的扰乱,在公元前31年,有过一个次灾难性的地震,在犹太地人口稠密的地区,几千人被埋在自己房屋的瓦砾之下。但地震与耶稣的死恰好发生在一起以自然现象来解释是十分难以想象的。神的手明显是在地震中,正象耶稣的降生有超自然的现象发生一样,我们为什么不应该向相信那些超自然的现象一样来相信这件事呢?
地早已落入亚当罪的咒诅之下
(创3:17),被造物也需要从捆绑中解脱出来(罗8:21)。是基督的死为被造物提供了救赎,地震似乎是表明基督的死是对世界的审判,为要为它提供救赎。地震不仅仅将岩石裂开,也打开了许多坟墓(太27:52)。其它现象伴随着地震发生,岩石裂开,石凿的坟墓在他死的时候被震开,在耶稣之前相信他并在死中入睡的圣徒从死里复活,并在主复活三天之后向许多门徒显现。神恩典中这样的神迹是有效的,为向门徒显明,耶稣的复活不是孤立的现象,而他只是得胜死亡的初熟的果子。
尽管在耶稣死的时候被死里复活,这些圣徒直到基督复活之后才出现在耶路撒冷。他们会成为“约拿的神迹”的一部分,耶稣先前说过这神迹会是他身份的明证
(太12:39)。我偿不知道这些人被复活到什么程度,其可能性是,象拉撒路一样,他们被复活,后来又死去,在基督第二次来临的时候成为首批复活之人的一部分。基督的死与伴随的着现象深深地感动了百夫长,这个罗马官长,管辖三组兵丁
(每一组由四个兵丁组成),来执行三个罪犯的死刑。百夫长与他的兵丁被恐惧所抓住,也许当犹太人指责耶稣声称为神的儿子的时候,他们在彼拉多面前听到过那些讨论(约19:7),他们也许也听过随后在彼拉多面前有关基督的身份的讨论(9:11节)。他们似乎已经知道基督声称是神的儿子,因为他们在恐惧中喊到,“这真是神的儿子!”(27:54)。尽管与这些事件无关,我们必须考虑一些人们广泛感兴趣的年代的问题。其中之后就是基督被钉十字架的日期。
Hoehner
对此有篇的探讨(见附录A, 572-576页)。F
. 基督的埋葬宗教领袖们对律法的技术性十分小心谨慎,因此他们想要防止尸体会给这地方带来的污秽。因这个原因,他们想要加快被钉十字架之人的死亡,他们求彼拉多准许将三人的腿打断,以加深他们的痛苦并确保他们在安息日开始的日落前死亡。彼拉多批准了这请求,无疑他十分想尽快摆脱整个窘迫的情形。相应地,兵丁们打断了两个强盗的腿,当他们准备要打断耶稣的腿时,他们发现他已经死了
(约19:33)。这又表明了基督死的独特性,主耶稣与两个强盗是一起被钉十字架的,他们在各自的十字架上也是同样的时间。但这时在一天要结束的时候,两个强盗仍然活着;因为,正如众所周知的,钉十字架的死刑法,尽管十分痛苦,但却是十分漫长的死法。身体的致命部分没有被伤及,通常受刑者在完全衰竭之前会这样的痛苦地挂在十字架上有两三天之久。因此基督在十字架上只有六个小时就死去不是自然的,请注意,“彼拉多诧异耶稣已经死了”(可15:44)。犹太人向彼拉多的请求表明他们没有期待三个会死,除非采取办法加速他们的死亡。当兵丁们来到时,救主已经死了,而其他两个强盗仍然活着,这个事实更加表明他的生命不是“从他身上取走的,”而是他“自己舍的”!
…
这是第一个表明神的儿子已死的证据,象罗马兵丁这样受过训练的死刑执行者们,很难想象他们会在这样的事上出错。彼拉多已发出了将三个人的腿的打断的命令,除非他们确定基督 “已经死了”,否则他们是不敢违背命令的。为要确信基督已死,其中的一个兵丁刺了他的肋旁,这符合预言
(以亚12:10)。刺耶稣的肋旁就“有血和水流出来”(约19:34)。Hendriksen提出,这血和水的流出表明了基督肉身的死亡:1.
破裂的心脏(在被刺之前)之理论有如下有利之处:2
. 这种理论有如下的弱点:Pink
提到了血与水流出的重要意义:血从现在已死的人身上流出,且血与水是同时却又分开的流出来,这明显是个神迹。水与血流出来证明,神已经给了我们生命,这生命是在他的儿子里面(约一5:8-12)
…。水与血是神对他儿子的见证,也见证了罪人可以在他里面找到的生命。是罪刺了他,兵丁的行为是人类敌意的样本,它是战斗之后被击败的敌人带着怒气的一击;它更大声地讲出了深藏在人心里的对神与他的基督的仇恨。但它只是引发了神丰富的恩典,因为它所得到的回应是神的爱。兵丁的枪所触及的是宝血!鲜红的宝血流出来冲去如朱红的罪。与那些因害怕犹太人而逃走的门徒不一样,有两个勇敢的人这时大胆地在此时认同耶稣。他们两个的愿望是要给主的身体找一个安葬的地方。这两个人中的头一个是约瑟,他来自于亚利马太,这可能是在以法莲的山区相距二十五英里远的地方。约翰是一个律法顾问,即公会的会员。他是“尊贵的议士”
(可15:43),由此我们知道他的话不仅仅为人们所看重,也被其他的公会的人所看重。“也是等候神国的”(15:42)表明他已信靠了基督。其他的福音书作者也提到“有亚利马太人约瑟,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地作门徒”(约19:38;太27:57)。翻译成“暗暗”的词可以翻译成“隐藏,”或藏起来。如先前所提到的,基督为所有与他的死有关的事件作了预备,以使圣经的预言得以成就。这个词表明,耶稣已与约瑟安排好为他们的埋葬作了安排,以成就旧约的预言。借着事先的预备,约瑟已在邻近钉十字架的一个园子里得到了一块地方;这里有一个新的坟墓。他已经与一个同为议士的同伴尼哥底母商议好为合适的埋葬预备好了香料(约19:39)。约瑟预备了细麻布衣服用来包裹耶稣的身体(可15:46)。因此在钉十字架前,所有殡葬所需要的都预备好了。很可能,约瑟藏在园中的隐蔽处,在那里他以看到发生在各各他的一切事件,而不被人所见。在基督喊出“成了”(约19:30)及让灵出了他的身体之时起,约瑟就准备要去作殡葬事。现在需要快作,因为已是下午很晚的时候了,太阳一落,安息日就要开始了。东方气候的炎热使得人们有一个人一死就立刻埋葬的习惯,但尽快安葬耶稣却是有特殊的原因。这时是大安息日之夜,这一天不能有未埋葬的尸体,以免污秽圣城的清洁。因此对我们的主的埋葬不能有任何的耽搁,因为安息日开始的日落马上就要临到了。
犹太人罪犯的尸体似乎已经耻辱性被埋葬在欣嫩子谷;因这个原因,欣嫩子谷也被知为是尸体谷,这是在城市所倾倒出来的垃圾及圣殿献祭所烧的残渣当中。他们不能安葬在他们父的坟墓-普通民众被葬的地方-中,因为罪人不能与义人同葬,而是被葬在远离人们视线的地方,那些被砍头的、被吊死的葬在一个地方;那些被石头打死、被烧死的葬在另一个地方。但这样的耻辱不应该临到我们救主的身上。
若约瑟没有被感动来作这虔诚之事,我们的主的身体似乎就要被移到为死刑犯的尸体预备的两个地方之中的一个地方。
若是这样,主的埋葬就会与圣经的预言
(赛53:9)相违了。在约瑟进行安葬之前,他需要获得彼拉多的批准,因为他仍然在管这事。约瑟“放胆进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
(可15:43)。他放胆去见彼拉多并不表明他胆怯,相反,这放胆解释了约翰福音的19:38,那里暗示他是隐藏起来的门徒,为要施行这特定的任务。彼拉多不能相信耶稣已经死了,他叫来负责钉十字架的百夫长(可15:44),在百夫长确定基督已死之后,彼拉多才准许将耶稣的身体交给约瑟。约瑟此时由尼哥底母陪同(39节),他们一起到十字架那里将身体取下来。他们用细麻布将身体包裹(可15:46),然后将身体带到墓地,在那里他们“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约19:40)。似乎用来包裹身体的细麻布这时被撕成‘布条,’将四肢分别包起来,无疑要加上没药和沉香,头用一块头巾包裹。如此他们将他的安置在新凿的坟墓里。
在钉十字架附近的地方,如果这不是其中的一部分的话,是一个属于亚利马太的园子,在园子里,他叫人在一块在岩石中为自己凿出一个坟墓,以使自己参葬在圣城的附近。坟墓从来没有被用过,但尽管犹太人有着极其尊重他们所凿坟墓的神圣性及他们谨慎不触及任何尸体,然而约瑟没有丝毫的犹豫放弃为自己预备的最后的家给耶稣的身体使用。但这些预备必须快些进行,因为太阳一落,安息日就开始了。因此他们所有能做的就是洗好身体,用香料裹好,用白头巾将头包好,用细麻布将受伤的四肢一层层包裹好,以敬畏之心将身体放在石凿的坟墓里。然后,几个费力将在一块大石头滚动到横切的墓口;他们刚完成这一切,太阳就落在耶路撒冷的山后边,新的安息日开始了。
Plummer
描述了这石凿的坟墓:这石凿的坟墓也许是一个小室,是在岩石上凿出的空间,他们将主的身体放在其上,无疑那“大石头”
…现在可以使用。正是这些作墓门的石头,每年春天被粉刷一次(23:27),以防过路人被染上不洁。这些石头有时是圆而扁平的,象磨石一样,竖直放在凿出的洞的洞口。然后他们可以来回滚动这些石头,关开墓口。Edersheim
也讲道:当他们出去的时候,他们滚动着一块“大石头”,Golel这是那时的习惯,来关闭墓口,也许照当时的习惯用一称为Dopheq小块石头顶撑着这块大石头。这会一块石头顶着另一块石头的地方,这样在第二天,尽管是安息日,犹太人有权柄的人会已经粘将其贴上封印,那么任何轻微的碰动都会很明显的看出来。
一些加利利来的妇女,其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
(可15:47),跟着约瑟与尼哥底母观察对葬礼的预备(路23:55)。两个人完成他们的工作之后,这些妇女们回家去预备更多的香料,准备要在安息日膏抹耶稣的身体。G
.封墓尽管公会先前的决定已经加快执行,但他们认为还是需要在安息日召开极为特别的公会会议。犹太人还记得耶稣预言过他的复活。如果基督已经复活,那么就证明他们的决定是错误的了。因此对他们来说,有必要要采取行动。他们决定取得彼拉多的帮助,因此“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
(太27:62)。在这里我们看到他的敌人甚至在让他屈辱及残酷的死后还在顽固地带有敌意地追击他。他们要使得他的跟随者们不能将他的死变成对他的事业有利之事,若不达到此目的,他们就不会停息。极为显著的是,
…还没有一个门徒似乎在基督复活的预言中得到安慰之时,然而祭司长们与法利赛人却明白记得,并定意要确保不能让门徒们使这样的预言实现。“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
…预备日早已成为星期五的代名as the eve of sabbath。马太没有解释地使用这提法,但马可(15:42)告诉了他外邦人的读者这是什么意思。似乎马太使用这种委婉的提法以避免使用“安息日”这个词。在用了这么的言语来描述犹太人的权贵人士对主采取的如此残酷的敌对行动之后,难道他不想说这事是发生在安息日吗?在此几个月之前,法利赛人已经被激动商议要除掉他,因为他在安息日行善(12:12-14);而现在他们毫不迟疑地在安息日作恶。在那里他没有提到预备日,他在这里提到了,并称安息日为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尊敬地称呼巡抚:“大人,我们记得
…,”并且他们以一种蔑视憎恶提到他们强迫巡抚所钉十字架的他。他们甚至不提他的名字;他们使用一个代词,表明他已被除远离他们了,使用一个诬蔑他为诱惑人们的“那诱惑人的”这样的名词,参约9:28;约7:1。他们以一种自信的方式来引用他的话:“三日后我要复活,”…尽管这些话是在私下里对门徒们说,然而这些话可能不断被重复,直到传到了看着他的敌人耳朵里。法利赛人表示耶稣的身体可能会被偷走,他们又说,门徒们说过希律安提伯说过的有关耶稣的话:他是“从死里复活”的施洗者(14:2)。“后来的迷惑”是与他们先前提到过的“诱惑人的”相联的。法利赛人知道他们必须使用政治的原因来影响彼拉多。正如他们指责耶稣为犹太人的王而没有提到他声称为神的儿子一样,在这里他们的意思是,如果门徒们叫人们相信了耶稣已从死里复活,他们会引起一个比先前耶稣凯旋进圣城时更严重的骚乱,当时是因为人们相信了耶稣是弥赛亚;参12:45。法利赛人并没有告诉彼拉多如何安全地封墓;他们将这事交给他:他们发现他比先前更愿意满足他们的愿望。他先前想从将耶稣处死的决定中摆脱出来,但这时他没有为难他们提出的严闭封墓的要求。然而,他们是不受欢迎的来访者,先前他已看透他们的恶意(17,18),无疑他现在也同样地看透他们的心思,他简单地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就打发了他们,他说,“你们带着兵,去吧!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他的话意思是“带着兵,”而不是“你们有一个兵,”这一点似乎很明显,因为他们唯一的兵是殿役,他们完全可以使用他而不用来到巡抚这里请求。明显,他们是想要获得他的允许,而且是罗马的兵丁被派看守墓(28:12-15)
…。将墓用石头封住似乎是法利赛人自己的主意,这些权贵人士过份小心了,他们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有了更多的人见证耶稣的复活。他们得需要贿赂这更多的见证人来作假见证,其结果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知道他们的计划失败了,但我们不知道受贿赂的兵丁是如何作的。很明显,贿赂的事实被人知道,除非我们假定整个故事昌基督徒所编撰的;更有可能的是贿赂被人知道是其中的一些兵丁传出去而不是公会的什么人传出去的。一个会承认受贿的兵丁也许会告诉别人他所知道的有关复活的情况。但一些在五旬节之后归信主的祭司们(徒6:7)也许知道并揭示了这事。
他们采取了谨慎办法来防止“约拿的神迹”
(太12:39)的实现。
X
. 王的复活A
. 妇女们的预备在星期五下午日落之前耶稣很快被安葬,放在墓中,经过了星期六,在星期天日出之前的一个时间里从死里复活了。福音书七次记载了他说他会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这不可能指的七十二小时之后,按照犹太人、希腊人与罗马人计算时间的方法,“三天在坟墓里”可以指的中间的一整天加上两头两天的任何部分。
人埋葬三天之后,犹太人的习惯是到墓地去看一看灵魂(当时人们的传统认为灵魂徘徊在墓地附近)是否返回身体。但使徒们明智地没有去看耶稣的墓,无意义地将自己暴露在似乎已得胜的坚决的犹太人权贵的怀疑与怒气中,这些犹太人作在耶稣身上的,也会很高兴地作在门徒们身上。
福音书记载了许多有许多人卷入的事件,所有的都发生在一段相对短的时间内。这引起混淆、表面上的矛盾、及最后的指责,说福音书内容不一致,因而是不可信的。在分别解释各个事件之前,解释这些事件的一致性并将这些事件按年代列出是有帮助的。
Shepard(在Westcott之后)提出下列的事件顺序:这个值得纪念的复活的星期日中所发生的事件的顺序也许如下:地震、然后天使的降临、坟墓的打开、及复活(太28:2-4)。在天还黑的时候,那群妇女在清早一起动身来到墓地。抹大拉的马利亚是个无敏捷的年轻妇女,她急切地跑在前面,第一个来到坟墓这里,发现它已被打开。她立刻从最近的路跑回去将这事告诉彼得与约翰(约20:2)。其他的妇女走完了从伯大尼到墓地的两英里的路程之后,在太阳升起稍后到了(可16:2)。一个天使突然向她们显现,并给她们一个紧急的信息让她们去告诉门徒们(太28:5;可16:5f)。另外一组妇女有稍后又赶到,看见穿白衣服的“两个人”在坟墓那里,听到安慰的话与吩咐(路24:4)。早晨大约6:30,彼得与约翰来到,约翰跑在前面(约20:3-10),稍后来到的抹大拉的马利亚看见两个天使(约10:11-13)。其他的妇女已回去向其他的使徒告诉消息(路24:10)。早晨大约7点,耶稣首先将自己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约20:14-18;可16:9),稍后,他向返回坟墓的那些妇女显明,让她们告诉弟兄们去加利利(太28:9f)。下午大约4点,他向西门彼得显现(路24:34;林前15:5),从下午4-6点,向以马忤斯的路向革流巴及他的同伴显现。最后,在晚上,大约8点时,他向关上门在屋子里的十一门徒,(十个)及其他的人显现。(路24:36f;可16:14;约29:19f)。这肯定是一个门徒们难忘的一天,这一天为他们,为后来时代所有他的门徒造就了一个新的世界。Breen
所作的解释概括如下:那群妇女,其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母亲马利亚、撒罗米及约亚拿,动身去墓地膏抹耶稣的身体(太28:1;路24:1;约20:1)。 她们讨论了如何移开石头的问题 …… 正好在日出的时候到达(可16:3)。 | [ 复 活 ] 发生地震,天使降临,从墓口将石头滚开并坐在上面。兵丁们“象死人一样”[但知道再也不在坟墓里了,在这些兵丁还处在惊昏的状态时,天使进入了坟墓],但然后他们又醒过来,跑去向祭司长们报告(太28:2-4,11-15) |
妇女们看到石头已从墓口移开(可16:4;路24:2),抹大拉的马利亚[以为主的身体已经从墓中被拿走]立刻跑走去告诉彼得与其他的门徒(约10:1-2)。然后其余的妇女进入墓中,并[向身体应该躺的地方看],没有看到耶稣的身体,就心里困惑(路24:4,23)。然后,[突然]他们看见一个天使坐在[身体躺过的地方的]右边,就十分惊奇(可16:5)。天使站起来,突然,另外一个天使出现,与先前的天使在一起,他们穿着耀眼的衣服,显出天使的光辉,他们来站在妇女们的旁边,使她们产生敬畏之心(路24:5;可16:5)。一个天使,他代表他们两个,宣告耶稣已经复活,并让她们告诉门徒们一个信息,特别提到彼得,要他们去加利利见他(太28:5-7;可6-7;路24:5-8,23)。
这些妇女带着害怕与喜乐的复杂心情,跑去向门徒们报告她们也见到的,因害怕[嘲笑或报复],她们[在路上]没有告诉任何人任何事情(太28:8;可16:8;路24:9-10)。
[同时这些妇女们仍然在去告诉门徒们的路上。]耶稣遇见了她们,平静她们的害怕,并重述了天使们告诉她们的要在加利利见他的信息(太28:9-10)。 她们继续赶路,到了之后,就告诉门徒们她们的经历,但门徒们不相信她们,认为她们所说的为是“无用的故事”[甚至将她们的看见耶稣的事归入“她们看见显现”这样的事中](24:21-24)。 | [当这些妇女去见门徒之时]马利亚向彼得及其他门徒报告,他们就跑向墓地,马利亚紧随其后。彼得先于另外的门徒到达墓地,他们两个最后都进到墓中,看见耶稣的细麻布衣服独在一处,而没有耶稣的身体(路24:24)。另外的门徒相信耶稣复活了,而彼得还不确信,他们就离开了(约20:4-10;路24:12)。 兵丁来到并向祭司长们报告(太28:11-15)。 [大约在此时]马利亚赶到墓地,在两个门徒离开后留了下来,她各墓里看,看见两天使坐在耶稣的身体躺过的地方。最后,她看见耶稣,他告诉她告诉门徒他的升天(约20:11-17)。 |
马利亚去向门徒讲述她的经历,但他们不相信她(约20:18;可16:9-16)。 | |
革流巴与他的同伴动身去以马忤斯。 | 耶稣向彼得显现(路24:34) |
耶稣(经过伪装?)遇见他们,在他们去以马忤斯的路上,他引用圣经向他们讲解有关他自己的事。他们在晚上的早些时候到达,在与他们吃饭的时候,耶稣向他们显明了自己,并立刻消失了(路24:13-32;可16:12)。
革流巴与他的同伴立刻动身返回耶路撒冷,到达之后,他们发现门徒与使徒们(除多马外)聚集在一起吃饭,有人告诉他们耶稣已向彼得显现。然而,当革流巴与他的同伴告诉门徒们耶稣也向他们显现了的时候,他们不相信他们(路24:33-35;可16:13)。
在他们争论时,耶稣突然出现在他们中间,并责备他们不相信他已经真实地复活了,他与他们吃饭来显明他不是个魂,等(路24:36-43;可16:13)。
尽管不能独断地主张这些事件的时间顺序,但上面的内容却表明,事件的和谐性是可能的。虽然有解释上的难处,但这不能否定福音书记载的准确性。
宗教领袖们已在彼拉多的批准下派兵丁将墓把守妥当。同时,门徒们在静静地守着安息日。安息日过了之后
(太28:1可16:1)门徒们才去墓地。“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来看坟墓”(太28:1)。他们明显是带着他们准备好的香料(路23:56;可16:1)来膏抹基督的身体,表明他们的虔诚。B
. 墓门被开在神子被钉十字架的那晚上,他祈求神藉使他死里复活来荣耀他。到了合适的时候,天父回答了子的这个祷告。这是明显的,因福音书记载说,耶稣被葬并被封过的坟墓不是以自然的方式而是有超自然的介入被打开的。“地大震动”
(太28:2)。一个主的天使从天上下来将石头从洞口滚开,然后坐在上面。天使是在第一批的妇女们去墓地的路上时将石头移开的。天使是可见的,因为“他的相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3节)。在基督身上登山变象时显出的荣耀是通过这些天使显明的(路24:4)。其他见证到这景象的就只有公会的权柄之下的圣殿的兵丁们了。彼拉多允许圣殿的兵丁安守在墓地(太27:65),这些兵丁象死尸一样。尽管福音书的作者没有记载复活的详细情况,但他们清楚地叙述了所伴随发生的事件及复活产生的结果。C
. 妇女们来墓地妇女们带着她们准备好的香料来膏耶稣的身体,她们想着该如何进入墓中,因为她们知道墓口被一块大石头所封。她们没有能力自己将这块石头移开,她们商议着从哪里得到帮助
(可16:1)。当她们在“出太阳的时候”到达墓地(2节)的时候,她们看到那块大石头已经被移开了。她们大胆地进入坟墓,进入的时候“看见一个少年人坐在右边,穿着白袍”(5节),他是两个天使之一(路24:4)。两个人的衣服“放光,”对这个天使的描述与一个“主的使者”(太28:2)的描述是一样的。因此很明显,他们是天使。这两个天使靠近这些妇女们,并“站在旁边”(路24:4)。因此妇女们惊怕,在这些天使面前将脸伏地。妇女们的反应基本上与看见主的一个天使来滚开石头的那些兵丁们的反应是一样的。天使们驱散了妇女们的惧怕,说,“不要惊恐!你们寻找那钉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稣”(可16:6)。“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路24:5-6)。天使提醒女们,当耶稣与他们在加利利的时候,他预言过不仅仅是他被出卖,也预言了他的被钉十字架及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7节)。虽然妇女们记得基督的话,但她们不明白这些话意义及空坟墓的意义。其中一个天使吩咐她们去告诉门徒与彼得,说基督已经复活并会在加利利见他们(可16:7)。妇女们离开坟墓“又发抖,又惊奇”(8节)。她们惊得无法讲话,因为这奇大的事使她们不知所措。D
. 向门徒们的报告尽管妇女们不知所措,她们还是去了使徒那里
(路24:10)。代表这些人说话的抹大拉的马利亚,“有人把主从坟墓里挪了去,我们不知道放在哪里”(约20:2)。由此我们可知,尽管天使宣告了基督已经复活,并会在加利利见她们,马利亚还是不明白复活的意义。她以为基督的身体被移到了不为人知的地方。一听到这样的宣告,彼得与约翰动身去墓地,他们兴奋地跑去。妇女们的宣告并没有使他们相信基督复活的事实;因此他们自己跑去查看这事。因约翰年轻,他超过了彼得,约翰没有等彼得,这表明了他们心中的兴奋与不知所措。约翰没有进去,从外面向里看,他清楚地看到,尽管包裹基督身体的细麻布还在那里,但没有身体(约20:5)。这时彼得到来,立刻进到坟墓里。彼得“就看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是另在一处卷着”(6-7节)。细麻布衣服整齐地放在那里,且裹头巾另在一处卷着,这表明身体没有被偷。若是贼来偷,会弄乱细麻布衣服,或更有可能将缠着细麻布衣服的身体带走,而不会留下任何衣服。衣服的摆放情况又表明在复活的过程中没有匆忙,若是有的话,衣服不会这样整齐地放在那里。约翰跟着先进墓中的彼得,约翰自己这时“看见就信了”(约20:8)。复活的事实这些人没有明白,尽管基督先前不断宣告过。那妇女的宣告也没有使他们想起基督的教导,直到他们看见了空坟墓,才相信了基督实际上已经从死里复活了。门徒们回到家中,坚定地相信了基督已经死里复活。
E
.向马利亚显现向彼得与约翰报告了空坟墓的事后,马利亚又回到了墓地,她到达的时候,两个门徒已经回家了;她就自己站在那里哭泣
(约20:11)。当她向坟墓里看的时候,她“就见两个天使,穿着白衣,在安放耶稣身体的地方坐着,一个在头,一个在脚”(12节)。尽管天使在先前她来过的时候向她宣告过耶稣基督已经复活(路24:5-6),马利亚还是不明白。这次,根据先前的宣告,天使问她,“妇人,你为什么哭?”(约20:13)。如果她相信他们说的耶稣已经复活的信息,就没有必要哭了。马利亚的回答显明了她对空坟墓的解释,她说,“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里。”天使对此没有作答。当马利亚转离坟墓的时候,她看见一个影像站在她面前。不知什么原因,她不知道他就是耶稣
(14节)。也许她的眼睛哭的模糊了,或也许她因为天使的发光而没有认出他来。她的耳朵也同样迟钝,耶稣问她,“妇人,为什么哭?你找谁呢?”(15节)。她以为他是看园的。象看园的这样的一个人自然可能将耶稣的身体从墓中挪走;因此她问身体放在哪里。马利亚知道基督是被作为罪犯定罪的,有权柄的人相信,罪犯的身体会污秽坟墓,使其不能再用。因此马利亚以为,他们计划要将耶稣的身体象对待罪犯的身体一样挪走,这会将身体运到欣嫩子谷用火焚烧。马利亚想要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随后耶稣以名字叫她(约20:16)。马利亚用她所熟悉的平时常用的亚兰语回答到“拉波尼!”这意思是“老师,”马利亚这时是多么需要他的指导啊!马利亚对基督的献身很自然地表现在一个拥抱上,基督对她说,“不要摸我”(17节),这话的希腊语表明的意思是她固执地抓住耶稣。耶稣并不是在拒绝她的感情,也不是拒绝她想恢复先前那样的与他的亲密的关系的愿望。马利亚的拥抱确实显明了她想继续这种亲密关系的愿望,她想要防止任何中断这种与耶稣的亲密关系的分离,马利亚渴望恢复在他死前的那种亲密的关系。但恢复这样的关系是不可能的,因为基督现在已经复活了。基督没有拒绝与作为复活之主的他的亲密关系,但这样的相交取决于两个因素-他的升天(17节)与圣灵的降临(16:7)。基督对马利亚有任务去做,他要她去他的“弟兄”那里,告诉他们他已经复活,并要返回他的父他的神的那里(20:17)。马利亚明白了复活的事实,带着这样的喜悦,她“就去告诉门徒说:‘我已经看见了主’”
(20:18)。F
. 向妇女们显现另外一些妇女先前来到过墓地这里
(§ 186),她们接受了耶稣已经复活的宣告,并将这消息报告给门徒们。现在她们又返回墓地,在路上耶稣遇见了她们并问候了她们。并不象抹大拉的马利亚,另外这些妇女看见他并听他的声音时立刻认出他来。象马利亚一样,她们俯伏在他的面前,表明他们的信仰的虔诚,她们“抱住他的脚”并敬拜他(太28:9)。基督平息了她们的恐惧,如吩咐马利亚一样他吩咐她们去告诉门徒们去加利利,在那里他会见他们(10节)。在与马利亚及这些妇女们的讲话中,耶稣称门徒们为“我弟兄”(约20:17;太28:10)。这不仅表明这些人已经被带入的与主的属灵关系(参太12:49-50),也表明了基督对他们的情感。G
.兵丁的报告被指派看守坟墓的兵丁们被来移动的墓口石头的主的天使吓得惊魂破散
(太28:2-4)。其中的一些兵丁惊起,急忙进行圣城向祭司长们报告所发生的事,这些兵丁是在他们的授权下来看守坟墓的。祭司长们没有查问坟墓被打开却是空的这报告的真实性;而是召集了公会(12节)。既然这样的事情需要解释,公会用大批的钱贿赂了兵丁,让他们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13节)。给出这样解释表明了公会的绝望,这些见证人当然不能就已经发生的事提出合适的支持,因为他们当时是睡着的。他们的故事至多是个猜测。确需要一大笔钱来买动兵丁作伪证,因为如果他们象他们所说的那样睡着了,他们可能因失职而被巡抚处死。尽管他们见证的脆弱性及有生命的危险,这些兵丁“受了银钱,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了(15节)。如此他们将自己生命交在公会的手中,他们作了这种解释之后,领袖们广泛地传播了这虚假的故事,为要将基督复活的事解释过去。值得注目的是,门徒们相信了复活的消息,并寻求这消息的确定性,而公会也相信了这报告,但却寻求解释来否认它。
H
. 在以马忤斯的路上向两个门徒显现在下午的一个时间,两个门徒从耶路撒冷到以马忤斯去。这两个显明是信徒,因为他们将彼得与约翰提为是“我们的几个人”
(路24:24)。尽管有很多的推测,但我们不知道这两个人是谁。革罗巴(18节)是个希腊名字,这个人也许是一个来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外国人,并与一个不知名的朋友呆在以马忤斯。有关这个村庄的位置,有很多的猜测,但没有明确的结论。路加说以马忤斯离耶路撒冷有七英里远(13节),要走见个小时的路。从这些人对事件所知的(22-24节),我们可以认定,在彼得与约翰从坟墓返回并谈论他们所见的,及抹大拉的马利亚及其他的妇女已告诉门徒们耶稣已复活并已向她们显现,在这些事之后他们动身去以马忤斯的。在他们去以马忤斯的路上,他们在谈论着所有发生在逾越节期间的事情,既然他们不知道复活的事,他们象其他的门徒一样惊惶失措并绝望。他们想要明白那些发生的事件,这时耶稣靠近并与他们同行。那时的习惯是,向同一方向的旅行者们结伴同行以借谈话度过路上的时间。基督的目的不要立刻向他们显明自己,因此“他们的眼睛迷糊了,不认识他”(路24:16),这明显是基督自己这样的做的。基督这两个人他们在谈论着什么,他们如此怀疑,站住没有讲话(17节)。他们以为全耶路撒冷都在谈论着发生在逾越节期间的事,那么,当然,他们的这样同伴一定知道为什么他们忧愁!有一些特定的事实,这两人是相信的,首先,他们相信拿撒勒人耶稣是由神而来的先知;第二,他们相信他的身份已被他的话与他的作为所证明为真实的(19节);第三,他们相信耶稣已被这国民的祭司们与掌权者钉十字架;第四,他们相信耶稣是“我们素来所盼望要赎以色列民的”(21节)。他要将外邦人从罪中救赎,从捆绑中释放,以实现神与亚伯拉罕及其他的先祖所立之约。最后,他们从好几个妇女及两个使徒那里听到,尽管基督已被埋葬,但他的坟墓却是空的。这就是这两个与基督同行而先前与他没有亲密关系之人所观察到的及他们的解释。这两个人所讨论的事情,明显是彼得说过的先知们提到基督的受苦及随后的荣耀时所讨论的同样的事情
(彼前1:10-12)。先知们无法将受苦与荣耀相联系起来,也无法将十字架与作王相联系起来。以色列后来的世代更不能将这样似乎矛盾的事解释清楚。基督显明,他要通过十字架上的苦难进入他作王的荣耀(路24:26)。他们向前走的时候,基督向他们解释了从摩西到先知的圣经,并向他们显明圣经论他自己的事情。基督向他们解释了似乎矛盾的圣经。他们要到以马忤斯的时候,基督并没有主动要留宿,在这种情况下留宿是当时的习惯,而是等着他们的邀请,以此试验他们对他所讲之话的信心。他们强留他(29节),这表明这两个人已经接受了基督对圣经的解释,及他对十字架与作王之间的关系的解释。基督在他们的盛情挽留下接受了他们的邀请,进去和他们在一起。当他们坐下来吃饭的时候,这位陌生人作了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情,他没有象客人那样,而是担当了主人的角色。他拿起饼来,祝谢,因这时是逾越节期间,这饼应该是无酵饼。然后他将饼掰开,递给他们。这时使他们的心灵上的(16节),使他们不能认出他来的瞎眼被除去。他们认出了这一位与他们同行同谈话,向他们解释圣经,并使他们明白连拉比都难解经文之人,他就是复活的基督!基督立刻离开了他们,这时他们明白为什么在以马忤斯的路上他们听他解释圣经时,他们的心象火一样。这两人所说的话与宗教领袖们派出抓耶稣的殿役所说的一样:“从来没有象他这样说话的”
(约7:46)。I
. 两个人对众门徒所言尽管这时天已黑,人们通常不再行路,耶路撒冷也有几小时的路,这两个人还是离开了家立刻回到耶路撒冷。他们觉得非要将这耶稣已从死里复活的消息告诉别人。他们看到十一个门徒和一群信徒,以这样的话问候他们,“主果然复活,已经现给西门看了”
(路24:34)。除了在哥林多前书保罗提到基督复活后向彼得显现外,再没有别的地方提到这事。这两个人这样讲表明彼得与那些妇女见证了基督的复活。他们讲述了他们走在以马忤斯的路所发生的事,及耶稣在桌前与他们掰饼时,他们是如何信出他的。这些这些人的不信及因此所产生的忧惧顿时变成了对复活之基督相信的喜乐。J
. 向十个门徒显现与其他信徒在一起的使徒们因惧怕犹太人而将门关上
(约20:19)。但这样的安全办法并没有阻止基督出现在他们中间,因为他使自己在他们面前显现。正如他先前在使徒们悲伤的时候基督常做的那样,这时他向他们问安(路24:36)。他的出现使他们惊惧,他们不认识复活身体的实际,以为他们是看见了魂。基督向他们保证他的实在,他向他们显明他拥有物质身体,尽管这时他的身体是个荣耀的身体,但却是与复活前的身体是一样的。他让他们看了他的手与脚,其上的伤表明他不是有另外的身体而是同一个身体。他让门徒们摸他,这表明,复活的身体是物质的身体。而且,他要吃的,以显明他不是一个脱离身体的人的形状的魂。他们给了他一块烧鱼(路24:42)。当基督向十个门徒显现的时候,多马不在屋里,他回来的时候,大家告诉他基督已在那里向他们显现的好消息,多马不相信,他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约20:25),在这一点上,多马与那些门徒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在看见复活的基督之前,象多马一样,也是不信的。“他们听见耶稣活了,被马利亚看见,却是不信”(可16:11)。“他们就去告诉其余的门徒;其余的门徒也是不信”(13节)。“后来十一个门徒坐席的时候,耶稣向他们显现,责备他们不信,心里刚硬,因为他们不信那些在他复活以后看见他的人”(14节)。那些妇女告诉使徒,但“她们这些话,使徒以为是胡言,就不相信”(路24:10-11)。十一个门徒中没有一个料到耶稣从死里复活,十个门徒在基督显现之后才相信复活,多马要不是有同样的确证,他是不会相信的。K
. 向十一个门徒显现使徒们吩咐基督的吩咐,呆在耶路撒冷
(路24:49),因此害怕犹太人,他们藏在屋里,将门关紧(约20:26)。基督向十个门徒显现后一周,他再一次在同一间屋子里出现,说出同样的安慰的话语,“愿你们平安!”多马这一次在场。知道多马还是不信,基督如先前邀请十个门徒一样,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27节)。无疑,此前的一周他们谈论都是有关基督复活的事,两个门徒、那些妇女及十个门徒的见证没有使多马相信。这时基督让他自己来确定他从死里复活的事实,有着他死时同一个的身体。基督又吩咐他,“不要疑惑,总要信。”书中没有记载多马这时实际上摸了基督的身体,这样的触摸其实是不必要的。基督出现,这本身就证明了他复活的事实,多马确实不再疑惑,且相信了,他称耶稣为“我的主,我的神!”(28节)。多马这时与人一起去宣扬罪得赦免的消息,这个消息会向万民宣扬
(路24:47)。因基督的显现多马相信了基督的复活,因他的相信会有祝福临到他(约20:29)。众多的人会这些人的宣扬而相信基督。他们会在没有基督显现的证明情况下相信使徒们的话语。基督宣告了那些没有看见而相信他的人有福了。约翰将复活归入那些证实基督的身份与他的话的神迹中。当约翰说,“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
(30节),他所使用的“另外”的希腊语表明不仅仅是复活这个神迹。这些神迹是要见证基督的身份、话语及工作。约翰心目中的复活是见证基督之身份及工作的高潮,约翰记载这些神迹的目的是要人相信“耶稣是基督,是 神的儿子”因此“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30节)。L
. 向七个门徒显现基督在加利利海第三次向门徒们显现,先前他通过那些妇女吩咐门徒们去加利利,在那些他会见他们
(太28:10)。呆在耶路撒冷的吩咐(路24:49)明显并没有阻止去加利利,因这只是暂时的短行。耶路撒冷城是他们以后活动的中心,七个门徒聚集中海边(约21:2),彼得邀请他的同伴与他一起去打鱼。他们一整夜都在打鱼,这是他们当中很多人十分熟悉的活,但他们一无所获。天亮的时候,耶稣出现在岸上,而他们的船离岸还有一百码远。他喊着问他们打到鱼没有,他们说没有。然后他吩咐他们将网撒在船的右边,他允诺他们会在那里打到鱼,正象基督所允诺的那样,他们打到那么多的鱼,以至船里的人不能把拉上来,因为太重了。然后约翰告诉彼得,那跟他们讲话的是主。听到这话,彼得立刻束上一件外衣,跳进水里。彼得太想来到主的面前了,他等不及船靠岸,船因鱼的重量托曳而行,彼得向岸游去。当船靠岸时,门徒们发现基督已经为他们预备了有饼和鱼的一餐饭。若不是基督吩咐他们将鱼拉上岸,这些人就会扔掉那网鱼了,因为他们太急着要与耶稣在一起了。彼得就回头将网拉上来,共有153条鱼。这些渔夫们注意到在这样的重量下鱼网没有破。随后耶稣请他们一起与他吃饭。象基督在以马忤斯所作的一样,他在这里也是这样作的。他作为主人拿起饼与鱼给他们吃。这位先前在钉十字架之前与他们在一起并供应他们的主在最后的晚餐的屋子里应许过,说他会继续供应他们;那么这餐饭证明了他会继续满足他们的需要之应许。门徒们原以为基督的死会结束他对他们的照顾;但现在他们看到了他对他们的照顾。这些人曾经担心,他的死会结束他们与他的相交,但此时他们吃着他所预备的食物时享受了与他的同在。在基督与门徒们分享了一定是最美好的一餐饭之后,基督转向彼得。我们不知道当耶稣第一次向彼得显现时,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
(路24:34)。如果彼得因他三次的不认主而需要寻求赦免及关系的恢复,那么这是发生在那个时候,而不是这时在众人面前。当基督再一次吩咐他为他作牧人的时候,基督是在探查他爱心的深度。当基督问,“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约21:15),主并不是在他自己与彼得的鱼网和鱼船之间作对比,如果这样做对主来说是不自然的。而是,“这些”一定指的是此时与彼得在一起的其他六个人。彼得曾夸口说,即使其他所有的人离弃主,他也会与基督同在的(可14:29)。唯一似乎没有离弃主的是约翰,基督在十字架上时将他的母亲交托给了他。彼得立刻肯定他的爱,说,“你知道我爱你”(约21:15)。彼得并没有将他的爱与其他人的爱作对比,也许他现在不再相信自己了,因为他先前誓言忠心于主之后离弃了基督,因为害怕将他的爱与其他人的爱作对比。尽管他先前的所为,他坚持说他爱基督,且基督知道他的爱。需要注意的是,彼得没有使用基督所用过的表示爱的同一个希腊语词。基督用的词(agagao) 指的是源于意志上的爱,它是无私的爱,是对被爱之人他的需要的回应,不一定有情感的成分。这样的是神爱的特点。彼得回答中所用的词(phileo)是一种源于情感的爱,且是对有吸引力或是使施爱之人得到满足之事之人的回应。基督因此是问彼得他是否在意志上决定用那种无私的基督爱他的爱来爱他。彼得受基督,因为基督对他有吸引力。因彼得这样的宣告,基督说,“你喂养我的小羊”(约21:15)。基督再一次问彼得同样的问题,使用同样的词(16节),彼得的回答再一次使用同样的词。然后基督说,“你牧养我的羊。”翻译成“牧养”的希腊语表明牧人为羊提供需要所要做的所有的工作。彼得在劝勉长老们牧养群羊的时候使用的是同一个词(彼前5:2)。基督第三次问彼得这个问题,这一次使用彼得用过的词(约21:17)。彼得已经两次表明对基督热诚的爱,基督又问他同样的问题,彼得因此感到受伤。并不是基督使用彼得自己所用的表示爱的词而感到受伤,使他受伤的是,基督感到有必要第三次问同样的问题,好象他怀疑彼得在他的马上的回答中所表示的热诚的爱。彼得回答,“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17节)。若是彼得的痛苦来自于主对用词的改变,彼得无疑就会使用主在最初问他所用的表示爱的词了。彼得使用同样的词表明,他满足于使用这个词来表达他对基督的爱的热情与深度,及他为基督牺牲自己,将自己奉献于牧养的事工的心愿。基督似乎满意了,他回答说,“你喂养我的羊”(17节)。基督曾吩咐彼得与其他的门徒去为他作见证(15:16),基督向他们提到过他们要受到的对待(15:18-23;16:1-2)。在这里基督又向彼得提到他以后的献身服事中所要受的苦难(21:18-19)。基督的话的表明两件事:首先,彼得的事工会持续很长的时间,尽管有犹太人的敌对,他们想要杀使徒们,但彼得会活到很老,那时他会依靠别人来为他穿衣服并靠别人搀扶他走。第二,基督的话表明,在彼得老年的时候,他会被钉十字架。在这警告之后,基督给了彼得最后的吩咐,说,“你跟从我吧!”
(19节)。彼得这时他天然的好奇心发动,基督已经将分别彼得终生服事他,只有在十字架上的死才会结束他的事工。然而这时彼得想知道约翰前面的道路是怎样的,是不是基督也要约翰有一个长久的事工并象他一样死?因此当彼得看见约翰时,他问,“主啊,这人将来如何?”(21节),基督并没有告诉彼得他对约翰的旨意。彼得需要跟随基督,并顺服于基督的意志,尽管这会使他遭遇苦难。如果在基督的旨意中约翰不遭受苦难并免于十字架上的死,这不应该阻止彼得来跟随基督。因此基督第二次对彼得说,“你跟从我吧!”(22节)。这些话并没有显明基督对约翰的旨意,尽管门徒们是这样理解的(23节),而是表明基督对彼得的旨意。基督先前说过,“耶稣又对众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路9:23-24)。彼得先前在主被钉十字架的时候逃离了,因为他想要救他自己的命。这时基督向彼得显明,他最后为主而死是主自己的旨意。基督让彼得顺服他并接受他的旨意。彼得顺服基督的旨意才会表明他对基督献身的真诚,而不是以前基督受审的时候他的逃离。约翰在他的福音书结束时提到,他对耶稣的活动的记载只是能记录下来的一小部分。所记录下来的足以使人们相信“耶稣是基督,是 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0)。M
. 给门徒的使命使徒们这时加入在加利利基督向他们显现的那七个人当中,当时使徒们并不在场。他们去了山上一个约定好的集会地点,在那时,耶稣加入他们,且在他来到的时候,“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
(太28:16)。尽管他们在敬拜中表现出的敬畏与虔诚,“然后还有人疑惑”(17节),这种疑惑不是针对基督的身份的,这疑惑与这些人先前不信而现在相信的基督的复活无关,但确与摆在门徒们面前的路有关。基督曾说过他已选择他们去结果子(约15:16)。在他们听到的他的祷告中,他说过他要差遣他们到世上去做父已差遣他自己到世上所做的同样的工作(17:18);即传扬父。他事先警告过他们他们要面临的危险(16:1-2)及他们要受到的对待(15:18-25)。在前不久,他也告诉过他们在圣灵赐给他们之后才开始事工(路24:49)。为要消除这疑惑,基督给了十一个门徒一个命令。他提到他能吩咐他们去作他的见证人的原因是“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因父已经将权柄给了他,他因此可以将权柄给他们,他可以在他的权柄之下授权他们“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19节)。人成为门徒,首先是借听神的话;第二是借相信神的话;第三,是顺服神的话。那么这些人就要藉宣讲基督所给他们的话语,藉使人们接受他们所传讲的神的话,然后藉劝勉那些相信的人来在生命中顺服神话语的权柄,藉着这些来使人成为门徒。那些成为门徒的人是那些相信并将自己献身于神的话语的人。十一门徒要“奉父子圣灵的名”来给那些人施洗(19节)。这洗礼是表明对基督的信及对他话语的顺服。马可提到过,“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救恩依赖于水洗。水洗附属于相信,且只是内在之得救信心的外部表征。从下面之事实可以看到这一点,即马可并没有说没有水洗会使人被定罪,而是不相信才使人得不到救恩(16节)。基督提到的洗礼是独特的,与约翰的洗礼不同。基督的门徒要“奉父子圣灵的名”被受洗(太28:19)。门徒的洗礼会使他们认同于三位一体的神。要教导那些受洗的要遵守“凡我所吩咐你们的”(20节)。基督先前说过顺服是可以检验一个是否是门徒(约8:31),基督不仅仅授权使徒们会计他的话,也给了他们的权柄来行神迹,就是那些他行过的,来证明他们的事工与信息。当基督差遣这些人出去向以色列人作他的见证(太10:1)时,他给了他们权柄来行他所行的神迹。此时他授权他们去作他的见证人,他再一次将同样的权柄赐给他们。这一次他们要行的神迹要比先前他们所行的神迹更广(可16:17-18)。使徒行传记载了使徒们是如何行使这权柄的。保罗也行使了同样的权柄,他提到他所行的神迹是证实他使徒身份的神迹(林后12:12)。值得注意的是,行神迹并没有授权给所有的信徒,而只是给了使徒;因此保罗提到神迹是作为使徒的凭据。基督先前应许这些他所拣选的人,会有圣灵来帮助他们的事工
(约15:26-27),他此时又应许了他自己的帮助的,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28:20)。N
. 最后的使命在与使徒们在加利利呆过之后,我们的主与他们返回了耶路撒冷。路加记载了在这次回来之后基督给他们的最后的使命。无疑,基督在复活与升天这期间与十一门徒在很多场合相见,这一段时间不仅仅是他们同在的时间,也是给他们一些吩咐的一段时间。基督在这段时间里这样总结了他的吩咐,“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
(路24:44)。因基督已在两门徒去以马忤斯的路上向他们解释了旧约圣经,基督在这段时间也给了十一门徒同样的解释,为了要使他们能明白他的命令,基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45节)。基督先前所应许过的,当圣经来临时要为他们所作的,基督这时在他的复活之后为他们作了。他总结了旧约要教导的内容:首先,他的死;第二,他的复活;第三,因他的死与复活,在全地要奉他的名来传讲悔改与赦罪的道理
(路24:46)。这些人已被指派作见证人,来见证基督的死与复活,及通过基督所得之救恩。这时他又提到他的圣灵要来的应许(路24:49)。圣灵会与他们共同为这些真理作见证(约16:12-15)。尽管他们此时已明白他们要传讲的真理,基督还是吩咐他们暂推迟他们的事工,并等在耶路撒冷,直到圣灵降临(路24:49)。预期圣灵的来临,及要证明这应许的实现
(约16:12),基督“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20:22)。尽管使徒行传中2章中所记载的事发生之后圣灵才会降临,但基督的吹气是要他们预尝后来所发生之事。基督给使徒们权柄作出正式的宣告,他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20:23)。既然罪是针对神的,只有神才能赦免罪,但那些有神所赐给的使徒权柄的人可以正式宣告,神已赦免那些已接受基督为个人救主之人的罪,那些拒绝基督为救主之人继续在审判之下。有关所授与这些人的权柄,
Ryle写到:在这一节中,我们的主继续结束了对传道职份的吩咐,在这里,复活之后他对他的使徒们作了这样的吩咐。他作为公开的教师的工作此时结束了。从此使徒们要将这式作继续下去。在这使命中主所说的话是极为特殊的,需要十分的注意。笔者觉得这些话可以这样意译:“我给他们权力来正式有权柄地宣告谁的罪被赦免,谁的罪不被赦免,我给你们这样的职份,来宣告谁被宽恕,谁不被宽恕,正象犹太人的大祭司在判断大麻风时宣告谁是洁净,谁是不洁净的一样。”笔者相信这些话不可能还指超出这权柄以外的权柄,笔者完全否认并拒绝一些人所持的这样的观点,即我们主的意思是将权柄委派给使徒们,或是任何其他人,使他们有绝对的权力来赦免或不赦免一个人的灵魂。本人的原因阐述如下:
(a)在圣经中,赦免罪的权柄总是被提为神的特权。犹太人他们自己承认这一点,他们说,“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可2:7;路5:21)。认为我们的主在吩咐他的门徒的时候有意要推翻或改变这个伟大的原则,这种想法是十分可怕的。
(b)旧约圣经的语言决定性表明,当先知们
宣告事情要成就的时候,经上说他们是“做”事。因此耶利米的使命是这样说的,“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国之上,为要施行拔出、拆毁、毁坏、倾覆,又要建立栽植,”(耶1:10)。这意思只能是宣告施行拔出建立栽植等。因此以西结也说,“我来毁灭这城”(结43:3;),书中的解释是“我来宣告城要毁灭的预言。”使徒们无疑十分熟悉先知们所使用的语言,笔者相信,他们在此也是相应地解释了我们的主话。(c)在使徒行传或书信中,没有一处提到哪一个使徒自称有赦免任何人的权柄。使徒们与新约的传讲者们清楚地宣告谁的罪得赦,但他们从来没有自称有赦罪的权柄。当彼得对哥尼流与他的朋友们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时;当保罗在安提阿、在彼西底说,“我们也报好消息给你们;”“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徒13:32,38)时;当保罗对腓立比的禁卒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的一家都必得救”(徒14:31)时,在每一种情况下,他们都是完成在前面文中所提到的使命,他们“宣告了谁的罪被赦免,谁的罪被留下。”
(d)保罗写的给提摩太和提多的三封教牧书信中,没有一个词表明保罗认为赦免是事工的一部分。如果是的话,那么他肯定会提到,并会为使担重担的灵魂得到解脱而劝勉这两个年轻的牧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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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的升天主说完了最后的话之后,他领他们出了耶路撒冷经历熟悉路去伯大尼。在橄榄山的山坡上,基督举起他的手祝福他们。正祝福他们的时候,“他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
(路24:51)。在钉十字架之夜,基督在最后的晚餐的房间里告诉过他们他要回到他的父家(约14:2)及父自己那里(约16:17),他清楚地说到,“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28节)。完成了所有的父交托给他的任务之后,主耶稣基督“被接在荣耀里”(提前3:16),在那里他“从地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父用这些话来欢迎他:“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待110:1)。因此父回答了子的祷告,“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17:5)。因此天此时见证属于子的荣耀,这个世界有一天会见证这荣耀,因他说,“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太25:31)。保罗事先看到了这样的一个时候,就是在他的面前“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10-11)。(完)